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電子勞動合同的弊端

電子勞動合同的弊端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電子勞動合同的弊端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電子勞動合同的弊端

電子勞動合同的弊端范文第1篇

關鍵詞:高職院校 法學課程 實踐性教學環節

0 引言

教育部在《關于加強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中指出,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以培養高等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為任務,以適應社會需要為目標,以培養技術應用能力為主線,設計學生的知識、能力、素質結構和培養方案。基于此,高等教育要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就必須加強學生的實際運用能力的培養。依據該指導思想,具體到法學教育工作而言,高職院校的法學教育應該包括法律意識的灌輸、法學知識的傳授和法律技能的應用。其中,技能的應用尤為關鍵。

以高職院校經濟類專業為例,為了滿足市場需求,培養出既懂經濟管理又懂經濟法律的復合型人才,各高職院校在課程設置上無一例外開設了包括經濟法、稅法、物業法律法規、物流法律法規、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等專業性很強的法律課程,每門課程幾乎都有部分的實踐比例,但是從各個高職院校教學反饋的情況來看,目前的授課以理論講解為主,在實踐性的教學環節設計上還處在比較初級的階段,整個實踐性教學環節的設計略顯零散。目前包括筆者在內的專業授課教師組成團隊,以校級課題形式進行探討,希望能總結經驗,匯總設計方案,對今后高職院校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環節的操作有所幫助。

1 法學課程實踐性教學環節的設計

1.1 關于實踐性教學的教學目標

在法學知識傳授到“夠用”和“實用”的基礎上,我們傾向于對高職學生進行法律意識的灌輸和法律技能的應用。

1.1.1 注重法律意識的灌輸

高職院校的學生學習較為懈怠,主動學習的氛圍不濃,在法律知識方面凸顯法律意識淡薄。很多獨生子女稚氣未脫,沒有形成成熟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所以教師在授課的時候單純靠語言傳授法律觀念,學生接受程度相對較慢,反而通過實踐,從教訓中認識法律從而提高法律意識是一個不錯的辦法。如果一個學生不具備法律意識,哪怕他掌握再多的理論知識,他仍然沒有自我保護的概念,所以我們堅信只要具備法律意識,哪怕理論知識沒有掌握好,在今后如若用到法律的話,他仍然能翻閱法規,咨詢律師,仍然可以解決工作中、生活上碰到的問題。筆者曾經教授過企業管理專業的勞動合同法課程,在講授理論知識前,我做了一個簡單的問卷調查,我問學生:認為勞動合同比較重要,還是簽勞動合同比較好的請舉手。結果只有一半的同學舉手,不舉手的同學認為勞動合同只是一張紙,沒什么用。我又問學生:假如你是人力資源部門的管理人員,你認為要跟員工簽勞動合同的請舉手。有三分之一的同學沒有舉手,部分不舉手同學的不與員工簽勞動合同的答案是,我們家自己開的公司就沒有跟員工簽勞動合同。所以,沒有法律意識比沒掌握法律知識本身更可怕,有數據顯示每1個站出來投訴的民眾背后站著20個沉默的受害者。因此,我們的法學教育,最基礎的法律普及工作應該要做到位,向學生灌輸法律意識應該是實踐教學設計體現出來的最初衷的教學目標。

1.1.2 注重法律技能的應用

法律知識僅僅只是掌握是遠遠不夠的,會用才是關鍵。如何才能讓學生自己將理解了的理論知識轉化成實實在在的應用技能,由外在的知識武裝成內在的本領也是我們探索的問題之一,更是我們法學課程教學的終極目標。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采用一種診所式的法學教學方法,目前這種方法在我國的幾個著名法學院(諸如北京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四川大學法學院等)開始試點,并取得了不小的成績。但是,擺在面前的現實問題是,診所式法學教育課程需配備有較強的硬件和軟件條件,而這些條件不是我們一般的高職院校所能承受的,但這畢竟給我們如何發展高職法學實踐性教學教育提供了一條可以參考的思路。我們完全可以到診所式法學教育課程已經初步取得良好效果的法學院里去取經,對其教育成果進行揚棄,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們高職法學課程實踐性教學的路子。

1.2 關于實踐性教學的教學重點、難點

法學課程的實踐性教學環節設計中還應該結合專業的特點,對實踐環節設計有所側重。以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的經濟法課程為例,目前,學院開設經濟法課程的專業包括工商企業管理(4學時/周)、電子商務(3學時/周)、市場營銷(3學時/周)、會計(2學時/周)、財務管理(2學時/周)、成教學院的國際貿易(4學時/周)等專業。我們認為,同一門課程的實踐比例及實踐環節在不同的專業中側重點應該是不一樣的,比如工商企業管理專業在學習經濟法的時候,他們實踐環節的設計可以是模擬公司的設立流程,也可以是模擬員工合同的簽訂,還可以模擬成立公司的組織機構召開公司董事會議、股東會議等;而會計專業的實踐環節可以設計安排學生模擬證券的交易,模擬稅費征收;市場營銷專業可以的學生可以安排去市場調研,找尋不正當競爭的實例,也可以組織學生模擬合同的磋商簽訂,還可以在工業產權法理論講授完畢之后,讓學生案例討論。總之,同一門課程,不同的專業在實踐環節設計上應該不盡相同,這樣既可以與專業結合又可以豐富課堂形式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使知識內化,一舉多得。

1.3 關于實踐性教學的教學環節設計

傳統的法學課程在教學上采用的是講授為主,融合學生的案例討論。在高職院校的法學講授課堂上,我們應該提倡實踐性工學結合的教學理念,時時讓學生參與討論,發表意見,畢竟與專業課程有不同的地方是:法律知識的操作上不同的學生有不同的認識,即便沒有講授過任何的理論知識,學生對一些案例也有自己的看法,所以,在實踐教學環節設計中,我們應該提倡讓學生多說,培養他們的口頭表達和交際能力。在教學方法的選擇上,除了原有的案例討論方法可以沿用之外,我們可以有所創新。

1.3.1 場景模擬教學法設計

場景模擬法是指由老師設定一個場景,給定一個任務,由學生扮演不同的角色,最后完成任務。

2010年11月,我們組織了2010級工商企業管理班級學生模擬公司的設立流程。

教學目的:通過模擬公司的設立流程,加深學生對公司設立的了解。

教學設計:首先整個班級的同學分成兩組,一組扮演公司的發起人,另一組扮演公司設立中涉及的相關部門,比如工商、稅務、銀行、證監等機構。第一組學生分兩組發起人,分別飾演有限責任公司的發起人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第二組的學生自行選擇自己要扮演的部門,并準備相應的材料供發起人前來辦理的時候使用。

教學準備:在公司設立流程開始前,所有的部門必須認清自己的職能定位,并要求學生事先做好準備工作(包括提供給發起人的表格、自己的印章等材料)。

活動過程:11月24日下午,全班所有同學參與積極設立籌建公司,歷時兩個小時。

活動效果:活動效果良好,要求所有學生必須扮演其中的一個角色,為了保證公司設立的順利進行,所有學生都不希望在自己這個環節出錯,通過此次模擬活動加深了學生對公司設立流程的熟悉程度。

類似的場景模擬活動還可以應用在其他的法學課程實踐中,比如講完《合同法》后可以模擬合同的磋商訂立;講完《票據法》后,可以讓學生模擬票據交易。

1.3.2 市場調研教學法設計

市場調研法是指讓學生走出校門,觸摸真實的世界,由授課教師指定一個課題,在特定的場所和時間內面對特定的群體完成任務給出心得。

2010年5月,我們組織了2009級工商企業管理班級學生就學校周邊的企業勞動用工現狀進行市場調研,并結合《勞動合同法》整出自己的心得體會。

教學目的:通過市場調研,加深學生對勞動用工現狀的了解。

教學設計:整個班級的同學分成六組,每組同學確定自己的調查方向,然后分工文獻查找、問卷設計、問卷調查、數據整理、匯總報告。在一個指定的時間內完成自己小組的市場調查工作,六組全部結束后集中心得交流。

教學準備:所有的學生必須在調研前組隊、分工。

活動過程:5月18日,全班所有同學分組分工就勞動合同法相關內容,確定調研方向,包括前期的準備工作,歷時兩天。

活動效果:通過此次市場調研活動,使學生對目前的勞動市場用工現狀有了最真實的了解,同時也使學生更加熟悉勞動合同法中的相關規定。

1.3.3 組織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的教學方法是很多老師愿意采用的,選定劇本、角色挑選、場地布置、道具準備、排演排練等工作都是學生要親手動起來的,與前面的場景模擬教學方法相同的地方在于都是角色扮演,而不同的地方在于模擬法庭的組織更加側重對程序法的學習,通過模擬法庭可以使學生了解法庭審判的程序。

2012年5月29日,我們組織了2011級工商企業管理兩個班級學生就一個經濟訴訟案件進行模擬開庭審理。

教學目的:通過模擬法庭活動豐富學生的課堂教學形式,使學生對法庭的庭審程序有個直觀的了解,同時也可以讓學生體驗法庭氛圍。

教學設計:首先由班干部牽頭負責分工,選擇劇本、選擇演員、選擇后勤人員。由學生排練熟練后在學術報告廳進行模擬法庭活動,要求所有同學出勤。

教學準備:預先選擇的劇本、服裝、道具及相關呈庭證供。

活動過程:5月29日下午,全班所有同學在學術報告廳觀摩模擬法庭活動,歷時一個半小時,前期的準備彩排工作接近一周。

活動效果:通過此次模擬法庭活動,加深了學生對法庭庭審程序的認識,使學生感受法庭庭審的氛圍,效果很好。

1.3.4 法院旁聽

與模擬法庭相同的地方在設計上,教學目的是完全相同的,但是比起模擬法庭,到人民法院去旁聽,會讓學生接觸到真實的氛圍。

2012年5月3日,授課教師帶領2011級工商企業管理班級十余名學生就一個合同類案件前往龍灣區人民法院旁聽。

教學目的:通過法院旁聽活動,使學生對法庭的庭審程序有個直觀的了解,同時也可以讓學生更真切的體驗法庭氛圍。

教學要求:要求學生在旁聽完后,寫出實踐報告。

活動效果:學生們聽的非常仔細,通過此次法院旁聽活動,加深了學生對法庭庭審程序的認識,效果很好。

2 結語

總之,法學課程的實踐教學環節的設計要秉著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實踐加深鞏固理論知識,實踐過程中要注意運用科學的教學方法引導學生,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發揮高職院校的獨特優勢,才能培養出具有一定的職業能力、企業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也只有這樣,高職院校的法學課程教學才能更有生命力,才能培養出更多高素質應用型人才,才能更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

參考文獻:

[1]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培養方案(2009級、2010級、2011級).

[2]邸振龍.法學教育在我國高等教育中存在的弊端[J].長春大學學報.2010,(12).

[3]王瀚.法學教育研究[M].北京:西北政法大學出版社.2009.

[4]馬煥秋,郝志麗.高職法學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研究[J].淮北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8(4).

電子勞動合同的弊端范文第2篇

但現在,富士康卻開始將一些生產部門搬遷印度。和富士康一樣,近幾年來,關于中國成本走高的現實案例越來越多,企業外遷他國,內遷中西部,或者產業資本干脆逃離實業。而對普通個人而言,高成本的痛感更加直接,除了房價之外,一些生活必需品的價格也處在持續的上漲通道之中。

對世界任何經濟體而言,經濟發展一定會帶來高成本,但卻有“良性的高成本”和“惡性的高成本”之分。當一個經濟體實現了生產力的提升,企業技術升級,利潤提高,而勞動者收入上升,國民收入總體增加,自然會推動了社會整體成本的上升,這是“良性的高成本”。

但另一些經濟體,卻可能在經濟發展或者轉型的關鍵時刻,出現了“莫名其妙”的高成本,從而導致經濟發展受阻,這是“惡性的高成本”。那么,我們的高成本來自何處?它又屬于哪一類高成本呢?

制造業之痛:土地還是人力?

房地產對中國的確太重要了,以至于我們思考所有經濟問題都必須以其為出發點。同樣,高成本也是如此。

高成本和土地成本有關,這個“有關”到底到什么程度,目前還沒有“權威數據”。但是,當中國最好的實體企業也在“抱怨”高房價,那么問題便真的非同小可了。

華為是中國經營最好的實體企業之一,但創始人任正非卻一改多年“低調”及不評論“社會問題”的風格,罕見地對深圳的高房價進行了“抱怨”。

其他一些企業則用逃離實業,回答了“高成本之問”。在任正非“抱怨”深圳高房價后不久,當地著名的飛利浦燈飾制造公司公告,解散了公司。公告頗顯悲情:“近年來經歷了經濟持續下行,成本上揚,業務不斷惡化等諸多困難,盡管公司采取了各種措施,但是仍未能扭轉局面。”有員工說,成本壓力越來越大,無論從成本還是戰略考慮,關閉工廠都是合理的。

飛利浦燈飾于1994年創立,這個長達22年的生命周期已經說明它是制造業企業中的佼佼者。它本是一家有港資背景的制造業企業,后因被全球500強的荷蘭飛利浦公司收購而成了現在的飛利浦燈飾。解散之前,該公司是業內LED燈飾生產的龍頭。

盡管無法將一家企業的解散完全歸咎于成本上升,但成本上升必然難辭其咎。在公司所處的深圳寶安區,周邊房價近年至少已上漲一倍以上。

制造業是中國實體經濟的根本,它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中國的成本優勢,特別是土地和人力成本。現在,優勢不再。

但對制造業用地成本的上升,也應理性看待。中國制造業崛起之初,建廠多選擇長三角、珠三角的交通發達地帶,如今,這些地區悉數成為高房價地區。在這些地區,實現產業升級,發揮土地更大的附加值,必然是當地經濟發展的理性選擇。

此外,土地價格還有很明顯的區域性特征。盡管沿海傳統制造業中心的地價上升,但相對靠近內陸的地區,比如廣東的粵西、粵北,長三角往北的蘇中,往西的長江中下平原腹地,地理位置同樣優越,而且當地招商引資的地價優惠也很吸引人。加上高鐵及公路運輸的發達,運輸成本上升也有限。因此可以說,制造業內遷,應對用地成本上升,也不失一條可行的路。

制造業真正無法解決的高成本不是土地,而是人力成本的上升。因為,人力資源不同于土地,它可以全國自由流動,不像土地那樣存在所謂的地區性“成本洼地”。實際上,外遷的制造業企業多數抱怨的,都是中國人力資源貴過東南亞、印度,而不是土地成本。

利潤較低的制造環節外遷,這是所有工業國家發展的必經階段,但產業升級換代之后,高利潤環節卻可以保留在國內。這方面,日本是最好的例子,日本經過經濟騰飛以及上世紀80年代的地產泡沫,國內成本飆升,制造業企業也大量外遷中國、東南亞。

但同時,日本制造業的高端、精密部分,以及核心研發環節卻留在了國內。因為,一方面它們利潤較高,能夠忍受高成本,另一方面也是國家競爭力核心,不宜外遷。

但對中國制造業而言,顯然并沒有完成日本這樣的“轉型升級”,高端環節欠缺,制造業過分外遷的結果,很可能是產業空心化。因此,就目前的中國產業現實而言,要做的恐怕不是不顧實際地要求企業轉型升級,低端環節外移,而依然是想辦法“降成本”,留住制造業。

那么,人力成本為何漲得這么快呢?這個“小截面”,可以看出了中國經濟改革的“大問題”。

降成本,改革不能停在表面

人力成本上漲,一部分是市場因素造成,比如青年農民工供應量減少,特別是“90后”農民工早已不如他們的父輩那樣吃苦耐勞。供給縮小,價格自然上漲。但人力成本上漲的“非市場因素”,更不容忽視。

對制造業人力成本的上升,多數人都存在一個認識誤區,即將矛頭對準《勞動合同法》,特別是它規定的“最低工資”和“長期合同”,認為其對企業“傷害”過大。

但事實并非如此。《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換言之,農民工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城鎮人口最低工資。這個最低工資門檻根本就不是大問題。

深圳是中國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城市之一,但2015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才由2014年的每月1808元上漲為2030元。而現在很多深圳制造業廠商,月薪早已超過3000元,這個最低工資標準根本形同虛設。

此外,《勞動合同法》也沒有強制規定要簽“長期合同”。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要簽訂長期合同,并非強制,而是以“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為前提。

實際上,很多企業主抱怨的是其他兩個因素:一是社保費對企業現金的蠶食,二是“鐵公基”對用工的擠壓效應。

央行前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曾指出,中國制造業企業勞動成本的上漲中,40%多都是社保繳費所致。為何社保對企業的成本增加貢獻這么大,這和我國社保體系特殊利益格局有關系。

目前,我國社保并未實現“全國統籌”,這意味著農民工辭職之后,社保費將無法結轉到原籍地,而只能滯留打工地。滯留原地等于資金留在了當地社保基金的賬戶中,可以為當地所用,正好能夠彌補當地社保“空賬”,這意味著打工地的政府必定熱衷于強制企業為員工交社保。

第二個因素更容易被忽視。從“四萬億”刺激計劃開始,中國的“鐵工基”(也包括各種政府和國企有關的土木基建)步入了快車道,從一線城市到縣城,甚至稍微有點人口的鄉鎮,處處都是工地。

這些“工地”對農民工有著比制造業更大的吸引力。一是離家可能更近,不用再擠春運;二是工資還會更高。一般而言,“鐵工基”的總承包商都是國企背景,然后層層分包到“有關系”的包工頭,這顯然是一條缺乏效率、尋租風險極大的價值鏈。

由于國企預算軟約束的問題,很多“鐵工基”對成本控制并不在乎。因此,“鐵工基”的勞動強度開始低于制造業工廠,而且工資變得更高。于是,越來越多的制造業工人開始轉型成為了建筑工人。

從公平正義的角度講,這種類似于對農民工轉移支付的“鐵工基”,我們應該大聲叫好。但客觀上,它也慢慢地讓本已告急的制造業人力成本問題趨于惡化。

2016年以來,總理已提到調低社保費率,降低企業成本的問題,這意味著高層已經開始關注這些真正可能動搖中國實體經濟根基的高成本因素。但實事求是地說,要根除這些因素并不容易。

比如,社保問題的解決有賴于全國整個社保體系的重構,而不是部門或者地方層面的修修補補。此外,要解決“鐵工基”對制造業的“擠壓”,這更需要對金融體系、國企體系的改革,以及經濟增長方式的徹底轉變。顯然,道阻且長。

互聯網,民間的降成本行動

土地成本對制造業的影響并不像想象的那樣大,這是一個事實。但不要忽略,土地成本對經濟運行整體成本的影響是通過其他方式來實現的。城市整體營商和居民居住成本,這才是土地成本作用于經濟整體成本的具體途徑。

地租是營商成本的基礎,這在零售業體現最為明顯。長期以來,中國零售業區別于世界其他國家的最大“特征”是,商場經營者其實是個“房東”。它把商場劃分為片區,租給零售業者,而零售業者再可能成為“二房東”,把片區劃分為檔口再次轉租。

在美國、日本,很多知名百貨公司本身就是商場經營者,它們直接面對消費者,所以雙方溝通暢通,商場購物體驗佳。但中國同行的“層層轉租”模式,則意味著商場規劃者、經營者無法真正地了解顧客對空間設置、商品片區劃分的需求,這造成了中國商場普遍購物體驗較差。

當然,更重要的在于,“層層轉租”模式使得商品成了地租的直接承擔者。因此,一般的中國城市中產階層都會發現,自己經濟實力根本無法在家門口的商場購物。實際上,中國很多商場的銷售都是靠“購物卡”來驅動的,“購物卡”是怎么來的?理解起來并不復雜―在部分地區,一遇反腐,高檔商場便門可羅雀。

但淘寶、京東等網購平臺的崛起宣告了中國獨特的“房東式”零售業的衰落。某種意義上講,中國的互聯網創新,缺乏原創式的技術革命,但它最大的價值是向“高成本”開炮。它降低了中小零售業者的地租成本,也從根本上解放了中國中產階層被地租壓制的購買力。

還可以說,中國如火如荼的互聯網大潮,它是一場民間發起的“降成本”行動。除了電商降地租之外,社交工具同樣是“降成本”的急先鋒。比如,QQ被年輕人用來交際,微信則被成年人用來和國際客戶洽談,這降低了運營商收費這種“特許租金”。甚至于,早年的百度也是中小企業擺脫傳統媒體高額廣告費,實現低成本營銷的重要手段。

但遺憾的是,有些地租成本,是互聯網大潮降不了的,人的居住成本是其中之一。百萬、千萬、億萬級的高房價,對于先富人群來說,只是他們電子賬戶中流轉的數字游戲。但對普通中國人而言,這是一個基本生活需求的問題。

房地產行業太特殊了,實際上,我們對它的觀念應該被顛覆。它或許不是一個產業,而是一種國家財稅治理范疇的體系和機制。

對普通的產業而言,政府對直接稅的征收,主要是對企業的利潤征稅。簡化來理解,就是對“產品售價-銷售成本和管銷費用”所得的利潤征稅。但房地產則不一樣,形象地說,這個行業是在上游對“產品售價”直接“征稅”。這種“稅”,就是土地出讓金。

行業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在一線城市,土地成本在房屋最終售價的占比一直高于30%,有的城市接近于60%。隨著土地拍賣價格的不斷走高,這種占比還可能繼續增大。當然,如果房價繼續上漲,占比又會下降,因此房價上漲是地方政府和地產商的“雙贏”。

除了土地出讓金,房地產相關的稅收還包括了企業所得稅、交易稅等稅種。換言之,這個行業可能是中國“稅負”最高的行業,而高房價固然有地產商的“暴利”,但無疑也是政府收入對購房者的一種轉嫁。長期以來,已有相當多的有識之士指出,解決高房價的根本手段是財稅體制改革,特別是重新理順中央和地方的財稅關系。

顯然,這會將改革引入縱深的層面。

高成本,亟需“公平承擔”

換個角度看,除了高房價之外,解決其他很多“高成本”問題―特別是“成本承擔不公平”的問題,同樣有賴于財稅改革。

一直以來,中國的征稅體系以征收間接稅為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曾透露,我國間接稅占中國稅收來源的70%左右,包括了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

在間接稅為主的征稅體制中,低收入階層往往是稅負的主要承擔者。因為,低收入階層的恩格爾系數(食品支出占個人消費支出比重)高,即其總收入中用于基本消費品的支出比重也高,而流通中的消費品又是間接稅的主要征稅對象。因此,間接稅其實主要落到了低收入者身上。

與之相對,直接稅主要對財產征收,而直接稅占比低,意味著財產存量較多的高收入階層稅負反而較低。實際上,長期以來,我國的確在“富人稅”―房地產持有稅、資本利得稅等直接稅種上顯得“征收乏力”,背后原因值得思考。

以間接稅為主的模式,對于發展中國家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簡而言之,間接稅的本質是對經濟活動征稅,只要有經濟活動,即有稅收,在發展中國家更為適用。

而直接稅是對收入和財產征稅,在高收入國家更為有效,發展中國家應該謹慎采用。以印度為例,盡管它還是個低收入國家,但這個國家的征稅體系竟然主要針對直接稅開征,這種稅收體系的內生缺陷,也是該國政府長期弱勢,財政匱乏,基建落后到離譜的主要因素。

在這個意義上講,中國獨特的間接稅為主的征稅模式,以及現有的向上集中的財稅體系,的確為經濟騰飛和國家穩定打下了基礎。但隨著經濟發展,社會收入差距拉大,更大幅度和深度的財稅改革,是否有了必要?

除了稅收體系之外,金融體系的弊端也是造成高成本“承擔不公”的重要原因。國家“十三五”規劃專家,復旦大學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華民認為,對中國企業而言,資金市場其實存在三個市場,分別是“白市”、“灰市”和“黑市”。

電子勞動合同的弊端范文第3篇

關鍵詞:工傷風險;農民工;風險保障

中圖分類號:F323.8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12-0055-04

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我國正處于社會加速轉型,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的過程中。目前已有近1.1億農村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成為產業工人的主體,中國工人隊伍結構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進城務工農民工中絕大多數沒有接受過任何技能培訓,生產企業技術水平低、工藝落后、工作環境差、缺乏職業防護設施等不利因素加劇了農民工工傷風險。有相關資料顯示,腳手架高空作業、拆除井字架、電梯安裝、臨邊、平臺施工等建筑業作業場所以及空調安裝、外墻清洗等高風險工作多由農民工承擔。安全生產事故和職業危害集中的礦山開采、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行業工傷事故頻發,農民工死亡占比高達80%以上[1]。諸多事實均表明,農民工工傷事故居高不下已成為當前中國嚴重的社會問題,建立和健全農民工工傷風險保障體系勢在必行。

一、影響農民工工傷風險保障實現的外生變量

(一)政府責任缺損

1.制度安排的責任缺損。城鄉二元體制是由政府政策、制度安排形成的城鄉經濟社會關系概念,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它阻斷了農民在城鄉間自由流動就業和遷移,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越來越成為農民工與城市戶籍人口身份不平等的反映,政策壁壘使農民工這個特殊階層無法享受正常國民待遇,工傷風險保障上存在不可避免的政府失靈。第一,盡管目前國家正在按照市場經濟、城鄉統籌的原則調整革除那些農民工國民待遇不公的相關政策,但地方和管理部門并沒有響應政策轉變觀念,仍片面強調經濟效益和經濟發展速度,在清楚地方招商引資企業屬危險及有害工序生產轉移時,會因地方稅收、財政和GDP指標絕對份額的誘惑力默許縱容其合法存在;在企業不執行或消極執行《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忽視農民工勞動安全保護時,地方衛生和安全部門本應當作為政府職能部門實行監控,很多卻以職責不明而相互推諉責任,使傷殘農民工不得不遭遇維權成本的“合法”惡性擴張,農民工職業安全與健康權益因此被剝奪[2]。第二,勞動力市場是勞動者與企業的雙向選擇,達成協議進入企業就業,則是人力資本與產業資本的合約,農民工進入城市后,這種反應了人力資本與產業資本關系的勞動合同簽訂率相當低,工傷保險參保率更低[3]。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農民工弱勢地位不可能短期內得到根本上的改觀,高危風險行業的從業特征還會在很長時間里繼續,在缺乏規范的勞動合同,缺乏明確勞資責任的前提下,農民工遭遇的工傷風險或職業病患將因無法提交具法律效率材料依據而不能得到補償。綜上所述,這些勞動合同簽約率低、履約率更低、工傷風險預防為地方經濟利益所忽略諸多不良現狀都表明資本和地方權力體系的不良變通已形成制度,表明目前的制度安排并沒有從實質上為農民工創造良好的工傷風險保障環境,表明政府責任的缺損導致了農民工職業安全與健康權益因資本與地方政府力量的聯合被犧牲,農民工安全保障權正在以一種更隱蔽更合法方式被剝奪。

2.政策立法的責任缺損。農民工職業安全與健康權益遭遇非國民待遇的最根本原因在于政策立法的責任缺損,缺乏合理的處罰標準,缺乏相應的剛性法規,對企業行為規范缺乏足夠威懾力。第一,農民工工傷事故政策歸屬不明。企業作為理性經濟人,很多從經濟利益出發,利用工傷事故病況特別是慢性職業病具有遲發性和潛伏性的特點,將合同終止在病狀顯現之前,農民工因無法收集到相關證據材料而無法進行工傷認定,無法享受工傷待遇。并且,盡管工傷保險條例已列明賠償標準,而實際賠付中卻視業主支付能力大小,不同地區或不同行業隨意調整,甚至只要能拖過申請工傷期限便可合法逃避事故賠償。第二,農民工合同簽訂缺乏政策強制性。目前的就業壓力使農民工在勞動關系中弱勢地位更為明顯,在社會資源有限的前提下,既得利益集團勢力過強,如果沒有政策性立法約束,農民工不敢堅持簽訂勞動合同,不敢提出工傷風險防范及其事故發生的責任承擔歸屬,更不敢涉及工傷風險防護相關勞保條件與待遇。顯而易見,在政策立法不明和缺乏執法具有強制性時,業主必然選擇風險自留以降低用工成本。

3.財政支持的責任缺損。目前,建筑、礦山和危險化學品三大高危行業的從業主體大多是農民工,要充分保障他們的職業安全與健康權益,需要健全的安全工程系統,需要勞動技能培訓、安全意識管理以及安全法規監督等機制的正常運行,生產設備安全維護特有的周期性也需要充足的后備資金。換言之,農民工工傷風險抑制保障需要強有力的經濟支撐,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有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工傷風險抑制資本投入僅占GDP的0.7%多一點,而發達國家工傷風險預防性投入已占到3.3%,且多投入國營企業,農民工大量聚集于非公有制企業,資金投入的貢獻率相當有限。由此可見,國家財政支持的責任缺位使農民工工傷風險資金無法得到充分保證,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生產安全系統工程的建立,也是農民工勞動技能培訓不能普及、安全意識安全管理以及安全法規監督機制無法正常運作的重要原因。

(二)相關司法制度不適當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各種與農民工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不斷出臺,僅就工傷而言,就涉及《工傷認定辦法》、《工傷保險條例》、《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職業病防治法》等。相當多的事實證明,如此完備的權益保護體系在實踐運作過程中并沒有使農民工獲得完善的工傷風險保障。

1.工傷索賠程序復雜。目前勞動關系確認難、時間長,造成了農民工工傷待遇索賠程序復雜,不利于工傷農民工的及時治療和生活保障。(1)工傷認定主體確定困難。農民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有權申請工傷認定,這種規定充分體現了工傷保險實現保障權益的目的,也是工傷保險承擔社會責任宗旨的體現[4]。一般而言,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必須提交合法勞動合同,多數情況下被要求先確認勞動關系,事實上,農民工所處的弱勢地位決定了他們很難從用人單位取得證明材料,尤其是用人單位面臨高額賠償的危險時。由此可見,僅索賠的第一個環節就力不從心,維權之路困難重重。(2)工傷認定時效具有制約性。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時限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不存在延長申請時限問題。農民工要啟動工傷風險保障程序,可能需要面對的是廠方或地方政府部門對于勞動爭議發生時效條款的利用,對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以及對證據所列條款的利用。有數據顯示,當程序進入勞動仲裁和訴訟后,從工傷認定到訴訟結束和整個程序持續時間最少在360~510天之間。資方或地方權力體系會利用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上的順序和程序采取惡意訴訟,以拖延時間來增大工人取證難度,迫使農民工因維權時間與經濟成本過高而放棄合法索賠。(3)仲裁訴訟制度不當。目前勞動爭議實行“一調一裁二審”仲裁訴訟制度,其初始目的就是為了增加解決勞動爭議方式,加快處理勞動糾紛以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但諸多事實表明現實與此相悖,目前農民工多屬“遷徙式”流動就業,赴外地施工企業(特別是建筑企業)聘用農民工出現工傷后必須回到企業注冊地辦理工傷認定等手續,這種制度繁雜的索賠手續無形中增加了訴訟成本,農民工因返鄉費用無法承擔不得不放棄合法補償權。

2.賠償金支付方式弊端明顯。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傷殘事故發生后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得到及時救助,但對于用工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則存在一次性支付與定期金賠償問題。目前,各地實行的工傷事故賠償多屬一次性支付,它在很大程度上的確能盡快地解決糾紛,平息爭端,但賠償數額巨大,未來經濟大環境的變動發生賠償有可能無法與實際費用相吻和,且病況的長期性和反復性也將導致后續治療費巨大,以農民工聚集的中小私營企業的支付能力,一次性支付很可能成為一紙空文,農民工損失補償很難真正實現。相形之下,如果采取定期金賠償方式,雖避免了一次性賠償的缺陷,但由于賠償時間持續長,用工企業未來的經濟條件與支付能力變數太大,若發生逃避債務或破產,農民工的賠償更是空談。

(三)工傷保險保障局限性明顯

1.工傷保險實際覆蓋率低下。盡管國家和地方政府出臺了相關工傷保險法規,將農民工列入了社會保障范疇,平等享受國民待遇,但由于農民工多從業于人力資本專用性弱、技術含量低的勞動密集型行業,替代性強特征決定了用工企業拒保違約成本較低,即企業為農民工參保的機會成本相對較低。在沒有政策強制執行的情況下,企業從經濟利潤最大化目標出發的理性結果就是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率低下,原因很簡單,即使在建筑、化學這些高危行業,工傷事故的發生也只是小概率事件,雇主自行了結的成本支出一般低于全體農民工參保保費總和;與此同時,流動性大,勞動關系確認難、時間長,工傷待遇索賠程序復雜等諸多問題也決定了農民工工傷保險實際覆蓋率低于名義覆蓋率。有數據顯示,北京市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自2005年9月8日成立到2007年3月15日共辦理了152件農民工工傷案件,只有12人參加了工傷保險,參保率為7.89%,超過90%的農民工沒有工傷保險,沒有一個用人單位主動申請工傷認定、主動支付工傷待遇(2007年5月25日《中國青年報》)。

2.工傷保險實際保障功能不全。工傷保險參保,只是農民工職業安全與健康權益保障實現的第一個環節,能否將各項權益落到實處才是保障功能的真實反映。換言之,工傷保險必須在已充分實現“醫療救治良好,工傷認定高效,勞動能力鑒定合理,保障待遇落實完全”后,才可以說發揮了作為準公共物品的社會保障職能。現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應自行承擔農民工工傷責任,這意味著工傷事故發生后,救治費用和相關補償均要依賴于用人單位。諸多事實證明,農民工屬社會弱勢群體,在企業、醫院、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及工傷認定機構職能部門不愿提供良性配合的前提下,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很難落實,基本不可能實現工傷保險所應具有的統籌資金、共擔風險的功能。

(四)醫療系統市場機制改革弱化了工傷醫療救助功能

國民享有衛生保健權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從此意義上而言,醫療系統的準公共物品特性是農民工職業與健康保障的支撐,也正因為它提供的是具有非競爭性和排他性的準公共產品,市場不能有效供給,要求政府作為主體來承擔責任。從目前狀況看來,醫療機構的公益性質已經被日趨淡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形成的市場化模式使經濟地位低下的農民工不能得到起碼的康復與治療。根據各地現行《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農民工享受的傷殘津貼、護理費按期支付到喪失領取條件為止,如果選擇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后即終止工傷保險關系。這意味著即使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也不可能終身享受免費醫療,必須承擔舊傷復發醫療費及生活護理費、職業病病情加重治療費等后續醫治費用。并且,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未參保農民工,雖然法令法規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關費用,在強制執行未果時工傷醫療費用仍須個人支付。農民工作為社會弱勢群體,醫療服務已受到經濟收入的限制,醫療系統的商業化、市場化加重了農民工的經濟負擔,醫院職工收入與服務掛鉤,自由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化方式更弱化了農民工工傷醫療救助功能[5]。

二、影響農民工工傷風險保障實現的內生變量

(一)工傷風險預警機制尚未形成

目前,建筑、礦山和化學品行業的從業主體大多是農民工,這種從業特征決定了農民工是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的主要受害者,職業病危害也正從城市向農村、從經濟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轉移和擴散,現狀不容樂觀。究其根源,一是目前安全生產法規、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及安全生產標準方面尚未形成標準化的法律法規制度,無法對企業生產操作進行安全分析和評估,危險源監控與事故隱患整改不能得到有效實施;二是農民工職業健康保護缺乏制度性的醫療服務,沒有定期健康檢查也沒有職業健康專業培訓,近2億眾多農民工正在成為工傷風險的高危人群。由此可見,在通過經濟、法制、技術、管理等手段對企業安全生產進行有效約束,運用安全監督的外部壓力促使企業采取措施及時消除隱患的工傷風險預警機制尚未形成之前,工傷風險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會維權組織“缺位”嚴重

農民工工傷風險保障不健全既有經濟、技術方面的原因,也有社會和制度方面的原因。維護自身權利和利益的基本手段是組織力量和談判機制,這種制度安排和思想文化意識的缺乏使農民工在勞動關系中多處于弱勢與被動地位。目前,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現實更強化了這種趨勢。諸多事實表明,農民工在社會經濟矛盾對恃中,由于團結合作經驗不足很容易受控于資方,即使建立工會也因組織化程度低下而不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6]。有資料顯示,目前珠江三角洲有外資企業為了獲取高額利潤,對農民工實施勞役式封閉管理;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在電子廠、印刷廠、鞋和橡膠廠使用的一些國際禁用的化工有毒有害原料;農民工每天工作8小時或以下者僅占30%,12~14小時者占46%,沒有休息日者占47%,超負荷勞動已成為普遍現象。由此可見,在以利益為基礎的市場經濟運行中,農民工單個與企業談判的博弈基本不可能取勝,企業在缺乏來自外部壓力的狀況下不可能致力于提高工藝、技術及設備的科技水平,也不可能提供法制教育和基礎培訓。換言之,目前基層工會體制與機制的“缺位”導致經濟發展利益極大的偏向資本利益集團,農民工因此失去了接受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培訓的權利,失去了合法工傷補償的權利,也就失去了獲得職業健康保障的基本公民權。

(三)農民工雇傭雙方均消極回避工傷風險

農村勞動力流動制度正在逐步消除,未來很長時期內農民工流動就業規模將呈擴張趨勢,勞動力的賣方市場決定了企業不會提供技術知識及安全培訓。因設計或設置防護設施認識不足、不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或隨意拆卸,或對施工機具性能、工作原理、適用環境不了解違規操作而發生安全事故的現象在相當長時期內都將存在。這種風險對于剛成為產業工人還不具備現代生產常識的農民工而言在所難免,農民工所處的社會弱勢地位決定了其工傷風險規避不具主動性。與此同時,企業工傷事故處置的“義務軟約束”也導致了工傷風險防范的消極。農民工多聚集于非公有制企業,企業因安全勞動保護的配套投入差,租用簡陋廠房、購買陳舊過時機器,機械制備設計缺陷或安全不當,有毒氣體聚集等人為因素增大了工傷事故發生的頻率。并且,即使發生事故,企業在地方政府的偏坦下賠償額也很低,企業合法將農民工勞保防護費用轉變成隱性利潤,這種相對較低的事故成本使企業疏于防范,消極回避工傷風險。

三、完善農民工風險保障機制建設的對策及建議

(一)逐步建立賠償、預防、康復相結合的現代工傷保險管理制度

目前,我國農民工工傷保險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種“工傷賠償”制度,即農民工因工導致傷殘、疾病和死亡時,對農民工本人或其供養親屬給予經濟賠償和提供物質幫助的保障制度。現代意義上的農民工工傷保險,不僅僅包括對因工傷、殘、亡的農民工的經濟補償和物質幫助,而且也包括促進企業安全生產、降低事故率及職業病發生率[7]。工傷保險基金除支付農民工工傷待遇外還包括事故預防和職業康復,通過選擇醫術與醫德俱佳醫院作為工傷醫療定點醫療單位,在以規范化處方、病歷及費用明細清單等相關資料醫療體系制度化的同時,對具有一定勞動能力的傷殘人員進行培訓恢復,并通過現代康復手段,使傷殘農民工盡快恢復勞動能力,促進其與社會的融合。簡而言之,這是一種與世界接軌的現代工傷保險制度,為農民工在發生工傷事故時提供醫療護理、現金津貼和職業康復,將農民工工傷賠償與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有機結合的賠償、預防、康復一體化的服務。

(二)進一步健全農民工職業安全與健康權益保障機制

隨著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日趨活躍,農民工正在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此職業角色的轉型中,農民工已經成為遭受安全事故侵害的最脆弱的目標群體,職業安全與健康權益保障在相當長時期內成為亟待解決的社會課題。第一,加強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保護,依法將農民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險范圍,簡化申請工傷保險待遇的程序,使農民工得到及時救治,解除其后顧之憂。第二,農民工工傷保險要真正實現社會化,真正保障傷殘農民工的合法權利,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繳納工傷保險費,只要發生工傷事故,應當全部由社保部門先行支付相應工傷保險待遇,然后向單位追繳,這樣農民工才能在遭遇困境后得到社會援助。第三,確認建筑企業“誰承包誰負責”的工傷保險繳費原則,建設單位在工程發包時將農民工工傷保險費一次性撥付給總承包單位,由總承包單位作為責任主體參加工傷保險,并一次性向社保經辦機構繳納,以此來擴大農民工工傷保險覆蓋面。第四,強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權,簡化工傷認定程序,方便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由社保部門為農民工辦理“工傷待遇卡”,直接將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給工傷職工,不再轉經用人單位。

(三)逐漸將農民工職業安全培訓納入公共財政范疇

隨著城市化乃至整體勞動力市場供給形勢的變化,勞動力供給開始趨緊,保持經濟增長將更加依賴于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以“政府主導,多方籌資”方式將農民工職業安全培訓納入各級公共財政成為保持中國經濟增長潛力的重要舉措[8]。從目前的發展現狀看,國家和企業在農民工職業安全培訓上投入不足,農民工有限的收入很難支付昂貴的培訓費。有數據顯示,掌握一定的專業技能、接受過技能培訓的農民工只占全部人數的28.2%,其中,通過政府組織參加培訓的農民工占10.7%,企業組織培訓的農民工占30%,自己去參加培訓的農民工占59.3%(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2005年統計資料)。事實說明,處于弱勢群體的農民工,即使存在繼續教育的愿望也因經濟收入的低下而難成為現實,政府要促進就業,使農民工真正成為產業工人的主體,必須將農民工職業安全培訓納入公共財政預算,以多元化的經費投入機制增加對農民工工傷風險預防培訓的資金投入。具體而言,要廣泛開展農民工生命安全與健康維權宣傳,通過向農民工發放《工會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涉及職工生命安全與健康的法規宣傳資料,讓農民工了解和掌握自身應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義務;要督促企業依法對農民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大力普及勞動安全衛生知識,讓廣大農民工了解和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要開展以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案例為主要內容的安全警示教育,引導農民工在生產過程中遵章守紀等。這些經費應當由財政經常性預算科目列支,政府通過公共財政投入來彌補市場失靈。

(四)推進農民工組織化建設

農民工已成為了工人階級的新成員,從發展的趨勢看將成為中國工人階級的主體。健全農民工工傷風險保障制度的重要舉措之一在于提高農民工組織化程度,通過行使團結權來成立農民工自己的工會。按照《工會法》組織農民工參與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較之單純依靠農民工個體力量而言,群體力量可以克服勢單力薄的弊端,謀求社會弱勢階層利益的實現。工會以組織的身份監督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建檔跟蹤整改情況,監督企業是否存在侵犯農民工生命安全與健康權益情況,積極參與農民工侵權問題的解決;幫助農民工通過安全教育培訓,保證農民工安排上崗前已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已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督促企業為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工傷保險,跟蹤檢查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是否包括勞動安全衛生內容,是否有量化控制指標,是否得到實施履行等。對于違反安全生產法令法規、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工會有權干預;對于危及農民工生命安全的任何事情,工會都有權整改。由此可見,較高組織化程度的工會是農民工維權的必然選擇,推進組織化建設是現階段農民工獲得工傷風險保障的重要途徑。

參考文獻:

[1] 國務院調研室課題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R].北京:中國言實出版社,2006.

[2] 崔傳義.完善法治,使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制度化[A].鄧鴻勛,陸百甫.走出二元結構――農民工、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C].北

京:中國發展出版社,2006.

[3] 方明.農民工低簽約率原因的經濟學分析[J].中國經濟問題,2006,(5).

[4] 陳剛.工傷保險[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5.

[5] 李炯.醫療體制改革困境與方向爭議綜述[J].體制改革,2007,(2).

[6] 陳成文,彭國勝,社會學視野中的農民工組織化[J].新視野,2006,(11).

[7] 朱常有.參加工傷保險與預防工傷事故―論工傷保險在農民工群體中的實施[A].李真,李濤.農民工職業安全與健康權益論

集[C].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

電子勞動合同的弊端范文第4篇

[關鍵詞]高職學生在校頂崗實習

[作者簡介]于輝(1963-),女,吉林吉林人,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為職業教育教學。(吉林吉林132021)

[中圖分類號]G71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3985(2012)18-0157-02

近年來,我國高職院校在教學改革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顯著的成就。多數院校從提升學生的綜合能力出發,進行了頂崗實習,即在一線的某個崗位從事生產性、營銷性、基層管理性的勞動。頂崗實習有效推進了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了就業率和企業的認可度,對于學生畢業后的就業適應性和與企業的“對接”有較好的促進作用。目前的頂崗實習分為畢業頂崗實習和在校頂崗實習兩種,各院校實行較多的是畢業頂崗實習。這類頂崗實習是學生在校學習兩年或兩年半以后,由企業直接招聘上班。雖然企業還要對學生進行培訓,但學生已經成為企業的職工,頂崗實習等同于就業。從學校角度看,學生已經就業。但研究發現,高職學生直接進行畢業頂崗實習并不能更好地實現學校培養實用型、技能型的高等實用人才的要求。

一、高職學生畢業頂崗實習現狀

1.管理難度大。由于實習單位數量多,分布廣,加之教學資源所限,對學生的管理很難到位,影響了學生的實習質量。

2.穩定性差。畢業生到用人單位進行畢業頂崗實習后,往往會因為各種原因使一些學生不能堅持到實習期滿,影響了用人單位的穩定,必將產生經濟損失。同時,由于學校在學生畢業頂崗實習之前,理論教學及主要的校內實踐教學、畢業實訓等教學環節均已完成,學生離開用人單位后一般不愿意再回到學校,而是另謀出路,有的甚至上當受騙參加傳銷等,使學校畢業生真實就業率下降。導致學生在畢業頂崗實習期間穩定性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學生的就業心態和適應社會的能力不足是主要原因。高職學生是為生產、建設、管理、服務培養的第一線的應用型技術人才,必須到第一線工作。但很多學生對企業不了解,對第一線的工作狀況估計不足,理想和現實之間的差距較大,難以承受第一線的艱苦工作,有的學生甚至工作不到一天就要求辭工或逃離用人單位。因此,迫切要求改進畢業頂崗實習。

3.學生的合法權益難以保障。目前,大部分企業不與畢業頂崗實習學生簽訂勞動保障協議,往往只是給學校發“接收函”,如果學校或學生不同意就不接收畢業生。由于近年來畢業生數量急劇增加,就業壓力增大,用工崗位少,學生求職心切。畢業生為了找到工作,他們不惜一切代價,這種急切的求職心理成為部分畢業實習生被用人單位利用的直接原因。另外,學生缺乏自我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雖然法律上大多數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但在心理上他們卻依舊是個孩子,遠離了父母,缺乏必要的社會經驗和心理素質去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導致學生在維護自身權益上處于弱勢地位,因而學生畢業頂崗實習期間合法權益受損時有發生。畢業頂崗實習期間的學生,一旦出現工資、工傷、保險等方面權益受損,用人單位認為實習生不是單位正式員工而不負責任,司法系統因為沒有相關的勞動協議保障難以受理,勞動部門因為沒有相關的明文規定而無法界定。

二、進一步推進高職學生在校頂崗實習

在校頂崗實習是高職學生在學校學習1~2個學期,對所學專業有一定了解后,到學校簽訂協議的企業頂崗實習一學期,實習期滿再返回學校繼續學習,這樣學校既能很好地完成實踐教學任務,學生的綜合素質得到了提高,又能避免畢業頂崗實習的弊端。在校頂崗實習的學生到企業實習前,企業并沒有確定安排就業,只是考慮安排頂崗實習,至于說學生頂崗實習期滿后是否留用,將視具體的情況,由企業和學生雙向選擇。學生在這個時期只具有在校生一種身份。雖然學生的日常生活都在企業,也必須要遵守企業的有關規章制度和規定,但由于學生畢竟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企業職工,企業對學生的約束是有限的。所以,企業只在實習生產過程中及安全生產方面對學生負有管理責任,而學生的其他一切管理和教育均由學校負責。企業主要是按照與學校事先協商的要求安排好頂崗實習,學校主要是配合好企業完成實習任務。

1.高職學生在校頂崗實習的作用。一是為后續課程的學習打下堅實基礎。目前的高職院校學生從錄取批次看大都是第三批次的,他們多年養成的被動學習的習慣不會在短時期內克服,理性思考遠遠落后于感性認識,因此,使理論教學效果不盡如人意。經過在校頂崗實習后,學生能將感性知識聯系起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較實習前提高了。另外,經過在校頂崗實習后,受企 業文化、組織紀律性的鍛煉,學生養成了自覺遵守紀律的習慣,給提高教學質量奠定了基礎。在校頂崗實習不僅完成了實踐教學任務,也促進了理論教學的高質量完成。二是節省教育資源。企業崗位是最真實的工作情 景,學生以企業員工的身份工作是任何實驗室都模擬不出來的,企業有豐富的設備,這是學校實驗室永遠達不到的。學生在校頂崗實習實際上把企業作為實驗室,即實現了學校與企業的零距離接觸,節省了教育資源(投資),利國利民。三是提高了學生的綜合素質。現在的高職學生大多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沒有參加過勞動。因此,高職院校有責任搭建一個在校頂崗實習的平臺,使學生在這個平臺上得到鍛煉。對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09和2010級2019名同學在一汽大眾、長春住電汽車線束有限公司等單位的在校頂崗實習的調查發現,學生們能夠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不再遇事退縮了,有了較強吃苦精神;逐步適應了工廠的作息時間(三班倒),改善了師徒關系、同事關系,提高了學生們的社會適應能力、溝通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通過自己勞動體會到了勞動的艱辛,理解了父母的不易,也培養了感恩情懷,提高了學生的綜合素質。這一切都將是他們畢業后勝任工作的基礎,也是他們人生的無形資產。

2.做好在校頂崗實習工作的策略。一是加大對頂崗實習的宣傳和對學生的教育力度。在實習前,做好在校頂崗實習的宣傳、動員工作,讓用人單位、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都能理解,實施“在校頂崗實習”是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有效環節,讓他們在思想上、行動上積極配合,讓學生明白要做什么,應當怎么做,準確地給自己定位。教育學生樹立正確的實習觀念和安全意識,從思想上清除離開學校就“自由”的錯誤意識,學校與學生簽訂“頂崗實習協議書”,規范學生在實習期間的行為,消除安全隱患,為有序地落實實習方案和各項措施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是選擇好在校頂崗實習平臺。一個好的實習平臺對學生的學習、生活和成長至關重要。在校頂崗實習的平臺是企業生產一線,在很大程度上,不可能與實習學生的專業絕對對口。在環境上,與學校也有一定的差異,這些都是對學生的一種磨煉和磨合。為了讓學生在頂崗實習中既得到寶貴的社會經驗,又能很好地完成實習任務,在選擇實習平臺時,要盡可能地選擇企業管理嚴謹、效益良好、生產有一定規模、生活環境安全的企業。同時學院還要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保證學生在校頂崗實習的待遇,使學生增加信心和成就感,從而融入企業,真正學到職業技能和企業文化,這對他們畢業后勝任工作、穩定工作都是有益的。我院2009級244名同學在一汽大眾在校頂崗實習過程中被一汽大眾擇優選擇聯合培養,待他們畢業時再簽訂就業合同。選擇、利用好在校頂崗實習這個平臺,對學校來講,能拓寬學生的就業面,提高學生就業質量;對企業來講,能擁有一批高素質、高技能、更穩定的勞動者,為企業的發展壯大奠定基礎;對學生來講,既鍛煉了意志,又收獲了技能,同時,還減輕了家庭的負擔。不僅如此,優秀學生還找到了人生的用武之地,此乃三贏之舉。

三是選擇好實習指導教師。理想的實習指導教師應具有以下幾點素質:第一,積極向上的人生觀。學生在頂崗實習尤其是實習的前段時期,心里落差較大。在大學讀書生活,一切費用均由家長供給,心安理得,沒有危機感,也沒有體力和時間上的約束。在企業一線勞動是體力或腦力的付出,是靠這種付出來換取工薪所得,相比之下優越的大學生活同現實的企業一線勞動是兩個“世界”。部分學生感到枯燥無味,產生厭倦情緒,甚至有的同學產生消極抵觸情緒,感到前途渺茫。這時指導教師要用積極、正面、淺顯的道理疏導學生,排除他們心中的不快,幫助他們形成正確的人生觀,戰勝實習初期的“心理危險期”。第二,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實習期間,學生們遠離學校,吃住在工廠,天天與工廠中的師傅一起工作,這就使他們自覺不自覺地感到自己進入了社會,因此,社會的誘惑沖淡了學校的規章制度。指導教師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管理教育實習學生,使他們分析、過濾目前接觸到的一切,批判不良事物、吸取有益成分,而不是隨波逐流。第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實習學生來自于學校,工廠的同事、師傅來自社會,不同情境中的兩部分人由于在校頂崗實習而走到一起,在彼此的勞動、生活習慣、利益等方面不可避免地產生一些矛盾和問題,這就要求指導教師公正、客觀地與企業溝通與協調,妥善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第四,樂觀豁達的性格。自古以來,教師就是學生的一面鏡子,實習指導教師更是如此,師生朝夕相處、患難與共,教師的樂觀豁達直接影響到學生的心情和性格。第五,幽默風趣的表達能力。實習指導教師的工作與學校任課教師不同,任課教師只在學校課堂上與同學接觸,而實習指導教師是在實習期間,這時的學生遠離學校、生活艱苦、心理脆弱,因此,實習指導教師幽默風趣的語言是學生心里的春風,是解決問題的得力工具。此外,由于實習指導教師需要長期出差在外,還要具有甘于奉獻的精神。

四是科學地進行在校頂崗實習的評價。完善頂崗實習的規章制度,加強管理力度,科學合理地進行在校頂崗實習的評價。推行頂崗實習模式后,由于管理內容的改變,對原有的制度要進行必要的改革和完善。首先,要及時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執行方案,操作性要強。其次,要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在管理上,實行由教學副院長—系主任(實習領導小組長)—指導教師—實習小組—實習學生的層層管理。指導學生在校頂崗實習,做到事前有計劃、有組織、有動員,目的明確、要求具體;事中有檢查、有指導、有督促;事后有考核、有總結。在實習過程中,學生每天要填寫實習日志,真實記錄當天實習情況,如完成定額、質量、是否超產、與班組協作情況等。指導教師隨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實習結束時,學生真實、全面寫出自己的實結,教師在實習單位的配合下,客觀、公正地對每個學生完成實習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做出書面鑒定意見,評定學生實習成績,裝入學生檔案。同時,指導教師還要對本次在校頂崗實習質量進行全面分析與評價,對今后在校頂崗實習工作和教學改革提出意見和建議,使在校頂崗實習這一新生事物更加完善。

[參考文獻]

電子勞動合同的弊端范文第5篇

關鍵詞:工程招標;存在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工程項目招標的特點

工程項目招標投標作為工程建設的交易方式,其特點是:買方以招標文件的形式公開或邀請若干賣方通過投標報價進行競爭,買方從中選擇優勝者并與其簽署合同協議,隨后按合同規定的條件實現標的。以招標的方式選擇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單位,是運用競爭機制來體現建筑工程這種特殊商品價值規律的一種科學管理模式。招標人通過工程招標用公告和文件的形式告知有興趣參與競爭的投標人,由投標人提交資格預審文件和投標文件,然后通過評審、比較、擇優選出信譽度高、技術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投標報價低的可信賴承包單位。各投標單位依據自身技術力量和管理水平,按招標文件的統一條件投標競爭,體現了公平競爭的原則。

2 工程招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1 度身招標:指招標方內部選定了某投標方,于是在該項目招標公告中提出某些只有某投標方符合的特定要求,使其他企業無法參加投標。

2.2 傾向招標:指在公開招標中并不能保證某意向企業中標時,在評標環節中,招標人故意介紹某意向企業與招標方曾有過合作,各方面都配合得很好,具有很強的實力等等,從而影響該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委的評定。

2.3 故意廢標:指有些企業在制訂標書時,故意違背招標文件的要求,導致直接被廢標,使別的單位得到機會,并從中獲得利益。

2.4 信息隱匿:指招標方僅僅選擇當地的媒體對招標信息進行公示,使其他有競爭的投標方不能及時了解信息而錯過競標。

2.5 弄虛作假:指有些投標方的資質與能力并不符合承攬此工程項目所要求的資質,卻借用其他施工單位的高資質,甚至直接提供不真實的證明材料,從而達到參與競標的目的。

2.6 排斥招標:指在招標進程中,利用招投標制度操作上的不足,比如在招標文件上設定排他性條件,或者資格審查時進行傾向性操作,從而達到排斥其他潛在投標人的目的。

2.7 共同圍標:指多家投標方事先互相約定,通過統一調節投標報價,操縱評標價格,限制競爭,從而達到其中某個利益相關的投標方中標的目的。

2.8 邀請陪標:指在某項目的競標中,招標方已經確定了某投標方,根據投標程序由某投標方邀請其它投標方參與邀標,以確保某投標方達到中標的目的。

2.9 串通中標:指投標方之間或投標方與招標方互相串通,從而達到騙取中標的行為。

3 招標過程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3.1 完善資格審查和專家庫動態管理制度

對于工程投標方的資格審查共有兩種形式,包括資格預審與資格后審。資格預審是指在進行招標之前,招標方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評審,只有資質符合的投標人才可以參與投標。而資格后審是指在招標之前,招標方先不暫審查投標方的資格,評標時再進行審查。采用資格預審的,招標方應該在招標文件中明示資格審查的條件,資格預審的文件應該包括申請人須知,資格預審和評審的流程等。資格預審文件發出以后,不能隨意改變其內容,的確需要更換的,必須把內容告知所有已獲得資格預審文件的投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要切實體現“三公”的原則,不能提出高過招標工程現實狀況所必須的資質級別要求。資格審查中還要注重對要派選的項目經理的勞動合同關系、參加社保、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項目等方面情況的審核,要嚴格遵從項目經理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斷優化對已建的評標專家庫的動態管理,建立對評標專家的定期考核、準入、清出制度,對難以勝任評標工作甚至有差劣行為記錄的評標專家,必須暫停或取消其評標專家資格。工程項目的評標專家抽取工作應當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內進行,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2 完善獨立評標和評標公示制度

評標工作應該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并建立評標監控體系。評標時間在一天以上的,應該采用必要的隔離措施,阻隔評委與外界,特別是與投標人的聯絡。建議使用電子招標、電子投標和計算機輔助評標等先進的技術方法,提升招標投標的效率和評標結論的精準度、公平性。要對中標候選人進行公示。通過公開招標的,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前,必須將要中標的人的情況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示,公示的時間不應少于兩天。確定中標人必須以評標委員會出具的評標報告作為依據,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并向中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不能隨意更改中標人、向中標人提出另外要求,甚至無理拒絕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3.3 建立中介市場管理和有形市場管理制度

對從事招標的機構應該加強管理,其中包括合同的簽訂、項目專職人員的落實、蓋章手續的辦理等,應該迅速建立和實施對招標機構及其專職人員的準入和清出制度,嚴肅整治掛靠,出讓權,通過利用假意招標、合謀投標等不法形式操控招標結果,以及以獲利為目的高額賣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等行為。建立對招標機構專職人員的繼續教育制度,利用培訓教育,提高其業務水準、綜合素質和工程招標的服務質量。建立和完善工程招標投標行業自律機制,包括行業技術規范、行業行為準則以及行業創建活動等,規范和約束工程招標機構的行為,維持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秩序。建設主管部門應該加大對建設工程有形市場的管理力度,重視對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監管、指導和考評,及時研究、解決現實工作中碰到的難題。為全國建筑市場與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的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信息網絡平臺,為建筑市場參與者提供真實、精準、方便的信用服務,為打造誠實信用的建筑市場環境,提高整個行業的信用水平,加快建設領域誠信建設創造條件。

3.4 建立合同履行監督和投訴處理反饋制度

規范工程項目招標應該繼續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場工程造價、質量和安全監管機構之間的互聯機制,相互配合,加大對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并嚴厲責處中標后任意更改項目經理、轉包、違法分包、無理地增加合同價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結算時間等不法行為,促使合同的完全履行,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同時,要建立工程信息和信用檔案管理系統,全面迅速地掌握工程項目的進度和合同履行情況,一旦發現違法不當行為,要立刻進行查處,并錄入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布。如今,招投標的投訴越來越多,我們必須重視投訴,對投訴要依法細心處理,尤其是對廢標的處理要謹慎,須有法律憑據、嚴格依法行事,并及時反映調查處理的結果。對投訴的案件,應該作出分析,通過典型案例的分析,找到存在的弊端,提出處理的方法。建立招投標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分析典型案例制度,及時解決招投標糾紛和矛盾,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應及時依法糾正和查處工程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做到過程監督和糾正、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重,維護招投標活動的秩序。

4 結束語

本文深入分析了招標在實際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問題,包括競標者私自串通進行圍標、發包人將工程肢解發包、逃避招標等,并從多個角度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措施,使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更好地發揮其重要作用,從而使建筑市場能夠穩步健康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劉哲.我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現狀及其發展趨勢[J].建筑經濟,2011,(9).

主站蜘蛛池模板: 景德镇市| 遂宁市| 饶河县| 繁昌县| 辛集市| 平罗县| 肇源县| 溧阳市| 土默特右旗| 昌江| 游戏| 泰安市| 厦门市| 蒙城县| 嘉定区| 莒南县| 天门市| 罗源县| 临汾市| 左贡县| 丰顺县| 西吉县| 稻城县| 南岸区| 綦江县| 桦甸市| 宁安市| 开江县| 安福县| 莱阳市| 河曲县| 农安县| 无为县| 红桥区| 宜城市| 宁化县| 阳春市| 东宁县| 三门峡市| 绥棱县| 奎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