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電子郵件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電子郵件的證據效力;電子郵件作為證據的類型;對電子郵件的認證等進行講述,包括了視聽資料說、書證說、雙方無異議的電子郵件、雙方有爭議的電子郵件、電子郵件作為證據被采用,并不必然被采信,必須經過法官的認證后才能用作定案的根據等,具體資料請見:
【摘要】通過電子郵件來作為法定證據,它有其自己的弊病,所以本文對其證據效力,證據類型及認證都有了很好的闡述。
【關鍵詞】電子郵件證據法律效力
一、電子郵件的證據效力
目前我國尚無電子郵件作為法定證據的規定或解釋,但電子郵件已被現代社會所廣泛運用,實際上,司法實踐中也已將電子郵件作為重要的證據。在對電子郵件等證據的法律定位過程中,我國學者一般是在繼續沿用傳統的證據分類的前提下提出了以下具代表性的觀點。
1.視聽資料說
論文摘要:垃圾郵件的泛濫日漸成為一個社會熱點問題。它與公民憲法性權利之間亦存在著復雜的關系。大量垃圾郵件充斥在網絡用戶的郵箱中,浪費了用戶的時間,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和監管體制。在對垃圾郵件的概念進行梳理的基礎上,主要圍繞垃圾郵件與公民的隱私權、言論自由的關系,作出嘗試性的憲法學分析。
論文關鍵詞:垃圾郵件;隱私權;言論自由
21世紀是個信息化和網絡化的時代。人們在工作和學習等各個方面充分享受著網絡帶給人們的巨大便利。但是這一現代社會的新生事物在近些年也給使用者帶來了很多不便和煩惱,垃圾郵件就是其中突出的一例。
一、垃圾郵件的概念
首先考察一下國外學者對垃圾郵件下的定義。畢竟,西方發達國家的網絡化比中國起步要早,垃圾郵件之危害的出現也比中國早,對其進行行政和法律治理更是先行一步。專門研究網絡政策和隱私權的著名美國學者大衛·索金將垃圾郵件定義為,在未受請求或未經同意下,以高頻率方式,在短時間內,向數量龐大的人數寄送電子郵件。可簡稱為“未經許可的大量郵件”或“不請自來的大量郵件”(UnsolicitedBulkMail,UBE)t“。這個定義不管郵件的內容是否是商業性的,不管垃圾郵件是否造成了法律上的損害,也不考察發信人的動機,而是將垃圾郵件的定性集中在行為描述上。歐美相關反垃圾郵件立法中對垃圾郵件的定義大多與此相似句。可以看出,西方這種對垃圾郵件的定義是寬泛式的,它與西方法律體制的完善和權利保護的深入是有著密切關系的。
再看中國。對垃圾郵件率先做出定義并施加管理的是網絡運營商。2000年8月,中國電信制訂了適用于中國電信IP網絡所有用戶(包括撥號用戶、專線用戶及其他有業務流經中國電信IP網的用戶)的垃圾郵件處理辦法。中國電信將垃圾郵件的定義為:“向未主動請求的用戶發送的電子郵件廣告、刊物或其他資料;沒有明確的退信方法、發信人、回信地址等的郵件;利用中國電信的網絡從事違反其他ISP的安全策略或服務條款的行為;其他預計會導致投訴的郵件。”其后,影響較大的是中國互聯網協會在其《中國互聯網協會反垃圾郵件規范》中對垃圾郵件做出的列舉式規定。直到2005年,網絡規制的政府機構,即信息產業部,頒布了中國第一步反垃圾郵件的行政規章——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這部規章也沒有對垃圾郵件直接定義,也是采取了列舉式的辦法:其中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了政治、色情、宗教性等九種言論,第13條規定了商業性垃圾郵件:(1)故意隱匿或者偽造互聯網電子郵件信封信息;(2)未經互聯網電子郵件接收者明確同意,向其發送包含商業廣告內容的互聯網電子郵件;(3)發送包含商業廣告內容的互聯網電子郵件時,未在互聯網電子郵件標題信息前部注明“廣告”或者“AD”字樣。可見中國政府在面對垃圾郵件時注重的不是發送者的“發送”這一行為。更多關注的是行為內容。中外的這一差異,也許從一個側面說明了權利保護的程度問題。筆者認為,歐美式的開放性定義,更有利于權利的保護。
【論文關鍵詞】網絡;計算機病毒;傳播途徑
【論文摘要】網絡計算機病毒傳播途徑有:電子郵件病毒傳播途徑;網頁病毒傳播途徑;利用系統漏洞,破解密碼字典,攻擊系統;木馬病毒通過MSN、QQ等即時通信軟件或電子郵件傳播等。
隨著因特網技術的發展,計算機病毒的定義也在進一步擴大化,一些帶有惡意性質的特洛伊木馬程序,黑客程序和蠕蟲程序等從廣義角度也被歸入計算機病毒的范疇。據國外統計,計算機病毒以10種/周的速度遞增,另據我國公安部統計,國內以4至6種/月的速度遞增。但是在與計算機病毒斗爭的過程中,防范病毒的工具始終落后于計算機病毒的快速傳播,不能自動防范未知病毒,也不能自動查殺未知病毒及正確自動恢復被這些新病毒感染的文件。所以當信息系統遭到病毒攻擊時,科學地識別、防治計算機病毒,是我們從事這項工作要思考和解決的問題。
一、計算機病毒起源和在網絡中的傳播
病毒不是偶然因素形成的,需要有一定的長度,病毒是人為的特制程序。1949年,計算機之父約翰•馮•諾依曼在他的《復雜自動機組織》一書中提出了計算機程序能夠在內存中自我復制,到1983年11月3日,美國計算機安全學科恩博士研制出一種在運行過程中可以復制自身的破壞性程序,倫•艾•德勒曼將它正式命名為computervirus。1986年初,在巴基斯坦的拉合爾,巴錫特和阿姆杰德兩兄弟編寫了Pakistan病毒,此病毒在一年內流傳到世界各地。這是世界上第一例傳播的病毒。此后,互聯網出現,在增加人們信息交流的同時,也為病毒傳播提供了便捷、快速的通道。據統計,1989年1月,病毒種類不超過100種,而到了2004年5月其病毒的總數已超過8萬種,而且有快速增長的趨勢。病毒傳播是一種動態行為,目前人們提出基于免疫防御的模型,還僅僅考慮了靜態的免疫行為,很難使病毒傳播之前將網絡中一小部分計算機進行預先免疫。所以目前降低計算機病毒傳播速度和阻止病毒的爆發處于被動地位。
二、網絡計算機病毒的本質
關鍵詞:
原文
一、電子垃圾郵件現象的產生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人類正逐步地從工業社會邁入信息社會。網絡也已經越來越成為人們社會生活的重要場所。網絡的開放性和傳播速度快等特征,既使得網絡中的信息來源渠道廣泛、內容豐富,同時又為信息的交流、傳播,提供了較現實環境更為廣闊的空間。例如:網站提供的電子郵箱服務(尤其是免費郵箱服務)極大地提高了信息的交流速度。然而隨著人們對電子郵箱服務的依賴越來越強的時候,人們慢慢發現自己的電子郵箱開始每天會多出一點無用的廣告郵件,漸漸地越來越多,甚至有的用戶電子郵箱中的廣告郵件由于來不及清理,導致了電子郵箱的崩潰。更有甚者,有的廣告郵件本身就帶有病毒,會導致用戶的計算機染上病毒,從而給用戶造成了很大地損失。而當用戶打算向發信人拒收此類廣告郵件時,常常會發現寄發電子廣告郵件的地址通常是偽造的或并不存在的。
電子廣告郵件,通常又被人們稱為“垃圾郵件”。在美國又被稱為“不請自來的商業電子郵件”(UnsolicitedCommercialEmail),它是指那些寄發到用戶電子郵箱里的不斷重復而且不受歡迎的電子廣告信函。但它又不同于人們在訪問各網站時,伴隨而出的很多時尚性電子廣告。因為它們通常并不影響用戶訪問網站。(用戶對于它們或棄而不看,或干脆關掉)
二、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的相關法律問題
【論文關鍵詞】網絡;計算機病毒;傳播途徑
【論文摘要】網絡計算機病毒傳播途徑有:電子郵件病毒傳播途徑;網頁病毒傳播途徑;利用系統漏洞,破解密碼字典,攻擊系統;木馬病毒通過MSN、QQ等即時通信軟件或電子郵件傳播等。
隨著因特網技術的發展,計算機病毒的定義也在進一步擴大化,一些帶有惡意性質的特洛伊木馬程序,黑客程序和蠕蟲程序等從廣義角度也被歸入計算機病毒的范疇。據國外統計,計算機病毒以10種/周的速度遞增,另據我國公安部統計,國內以4至6種/月的速度遞增。但是在與計算機病毒斗爭的過程中,防范病毒的工具始終落后于計算機病毒的快速傳播,不能自動防范未知病毒,也不能自動查殺未知病毒及正確自動恢復被這些新病毒感染的文件。所以當信息系統遭到病毒攻擊時,科學地識別、防治計算機病毒,是我們從事這項工作要思考和解決的問題。
一、計算機病毒起源和在網絡中的傳播
病毒不是偶然因素形成的,需要有一定的長度,病毒是人為的特制程序。1949年,計算機之父約翰•馮•諾依曼在他的《復雜自動機組織》一書中提出了計算機程序能夠在內存中自我復制,到1983年11月3日,美國計算機安全學科恩博士研制出一種在運行過程中可以復制自身的破壞性程序,倫•艾•德勒曼將它正式命名為computervirus。1986年初,在巴基斯坦的拉合爾,巴錫特和阿姆杰德兩兄弟編寫了Pakistan病毒,此病毒在一年內流傳到世界各地。這是世界上第一例傳播的病毒。此后,互聯網出現,在增加人們信息交流的同時,也為病毒傳播提供了便捷、快速的通道。據統計,1989年1月,病毒種類不超過100種,而到了2004年5月其病毒的總數已超過8萬種,而且有快速增長的趨勢。病毒傳播是一種動態行為,目前人們提出基于免疫防御的模型,還僅僅考慮了靜態的免疫行為,很難使病毒傳播之前將網絡中一小部分計算機進行預先免疫。所以目前降低計算機病毒傳播速度和阻止病毒的爆發處于被動地位。
二、網絡計算機病毒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