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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韓國 新村運動 新農村建設
一、韓國新村運動之前所面臨的問題――發起新村運動的社會背景和科學依據
韓國山多,耕地只占全國國土面積的22%,平均每村只有1公頃多;韓國的人口密度很大,每平方公里480人。由60年代以來,人均占有限國土面積的壓力日益增大,從而導致地價不斷上漲,這種現象尤以城市近郊最為顯著。此外,韓國資源匱乏,只有勞動力資源。
自上世紀60年代以來,韓國工農業、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的發展嚴重失衡,因貧富差距,暴發戶和貧困戶之間的矛盾加劇,社會分配不公、官員腐敗,加上頻繁,社會不斷動蕩,民憤一觸即發。另外由于大量隱性失業人口的存在,鄉村部門內部又缺少常年性非農業工作機會,農業勞動生產率也就很難提高。
因此,通過實施新村運動的各種項目,一方面可以向農民提供大量工作機會,從而增加農戶家庭收入;另一方面,通過改善農村生活和生產環境,可以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增長。
二、新村運動發展過程及成果
(一)新村運動的發展過程
韓國政府在組織實施新村運動的過程中制定的階段性目標,至今已開展30多年,取得了超出預期目標的效果,實現了一個發展中國家跨越式、超常規發展的模式。
1.基礎建設階段(1971―1973年)
這一階段的目標是改善農民的居住條件,如改善廚房、屋頂、廁所,修筑圍墻、公路、公用洗衣場,改良作物、蔬果、畜禽品種等。
2.擴散階段(1974―1976年)
在這一階段,新村運動迅速向城鎮擴大,成為全國性的現代化建設活動。原來劃分的自立村,根據村民的收入情況改劃為福利村。新村建設的重點從基礎階段的農民居住生活條件的改善發展為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的改善和提高,修建了村民會館、自來水設施、生產公用設施,新建住房,發展多種經營。
3.充實和提高階段(1977―1980年)
在這一期間,隨著城鄉差距的逐步縮小,社區經濟的開發日趨紅火,政府推進新村運動的工作重點放在鼓勵發展畜牧業、農產品加工業和特產農業,積極推動農村保險業的發展。同時,為推動鄉村文化的建設與發展,政府為廣大農村提供各種建材,支援農村的文化住宅和農工開發區建設。
以上是七十年代劃分的三個階段,八十年代后又劃分了兩個階段
4.轉變為國民自發運動階段(1981―1988年)
在這一階段,政府大幅度調整了有關新村運動的政策與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全國性新村運動的民間組織,培訓和信息、宣傳工作改由民間組織來承擔。政府只是通過制定規劃、協調、服務,提供一些財政、物質、技術支持和服務等手段,著重調整農業結構,進一步發展多種經營,大力發展農村金融業、流通業,進一步改善農村的生活環境和文化環境,繼續提高農民收入等。
5.自我發展階段(1988年以后)
隨著韓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繁榮氣象從城市開始逐步向四周農村地區擴散,新村運動也帶有鮮明的社區文明建設與經濟開發的特征。政府倡導全體公民自覺抵制各種社會不良現象,并致力于國民倫理道德建設、共同體意識教育和民主與法制教育。同時,積極推動城鄉流通業的健康發展。至此,新村運動轉變為國民自我發展階段。
(二)韓國新村運動的教訓
新村運動在國家發展和社區經濟開發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也出現了各種問題,韓國的學者們在一片贊揚聲中比較冷靜地反思了新村運動的失誤和教訓:
1.政府過于干預,農民過于依賴政府。韓國學者強調,學習和借鑒韓國新村運動的經驗時,尤其在初期政府啟動和領導時要注意防止運動行政化傾向。政府干預在運動初期可以起到強有力的推進作用,但從決定、施行到評價往往比較匆忙,難免助長長官意志和決策失誤,缺乏科學、周密的論證、聽政和反饋程序,矯正起來成本與代價很高,有些社會效應是不可逆的,因而無法挽救和補救,損失也比較大。
2.過于注重物化建設,環境、文化受到不同程度的損毀。“實績主導”的政府行為,有時缺乏遠景規劃和長遠設想,過于注重物化的硬件建設,在現代化的名義下破壞環境,低估甚至破壞民族固有的傳統文化與自然景觀,有些損失是不可逆的。
3.產生農業污染。在提高農產品產量、改善產業結構和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施入大量農藥、化肥,產生農業水土與環境污染,在土壤與環境中留下大量農藥、重金屬殘留物,短時間內很難消除,影響了國民的身心健康。
4.過于注重農村住房的改善,致使農民負債累累。當時的韓國政府內務部過于把住房改造當作新村運動的主要工作,超越了當時農民的承受能力,導致農民開始負債經營和生活,把好不容易消除的城鄉收入差距又拉大了。到目前,韓國農民的負債率還很高,成為限制農民收入增長和消除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障礙之一。
5.未能克服小農經濟和農業繼續衰弱的困局。東北亞地區日本、中國、韓國的國情相近,農村人多地少,資源匱乏,農業生產規模小、農業生產率和效益偏低,這是很難逾越的自然客觀因素。雖然實現了工業化和現代化,也不可能克服這道天然屏障,即使是韓國的新村運動也未能挽救這種局面。
三、韓國新村運動給我國新農村建設的啟示
(一)與我國現實情況的對比分析
正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樣,中國目前的現狀與韓國當年有許多相似之處。
就經濟背景看,城鄉收入差距都呈擴大趨勢,而且中國現在的情況比韓國當年“有過之而無不及”。一般按國際經驗,城鄉收入差距在1.5倍的范圍內屬于“正常”,因此韓國當年的情況并不算很嚴重,而中國現在的城鄉差距卻是世界罕見。
另外,韓國當時所處的發展階段、面臨的現實問題以及所具有的自然條件、文化背景等,都與中國目前的狀況有某種程度上的可比性。
(二)韓國新村運動給我國及我區新農村建設的啟示
如今,我們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根據中央的規劃建議,首先要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則,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推進現代農業建設,深化農村改革,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提高農民收入,這與韓國的新村運動有許多相似的地方。但我們所處的環境畢竟跟韓國當時的背景不同:中國人均GDP已經超過1000美元,但農村的基礎設施老化、貧富差距懸殊;我們有農業合作社的基礎,卻又實行了20多年的家庭承包責任制;我們一度有十分普及的近乎免費的農村醫療和基礎教育制度,現在卻面臨著諸多新問題。顯然,我們的起點高,但情況更復雜、難度更大,一旦行動起來,可能也更容易得到廣大農民的歡迎。
韓國國家雖小,許多做法不可簡單照搬,但我們兩國同屬人多地少國家,又具有那么多的相似點,他們的有關經驗值得我們借鑒,在此,我們根據韓國的經驗,也根據我們寧夏回族自治區的實際區情提出以下建議:
1.增加農民收入是根本。
增加農民收入是新農村建設中極為迫切的任務。寧夏南部山區可以走“生態優先、草畜為主、特色種養、產業開發”的路子,以特色優勢產業推動農村經濟跨越式發展。要充分發揮優勢,狠抓結構調整,著力培育龍頭企業和骨干企業,走規模化發展和品牌化建設的路子,使之逐步向大規模、大市場、大營銷的方向邁進,真正成為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的支柱企業。同時,要加快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不斷增加農民的務工收入。進一步加強勞務輸出工作,制定出臺推進農民工培訓工作可持續開發的優惠政策,加強技能培訓工作。
2.政府在人財物方面積極支持。
1998年至2005年的8年間,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少數民族發展專項資金30.2億元。在增加投入的同時,加大對少數民族扶貧重點工作的支持力度。寧夏2005年安排少數民族發展資金2200多萬元,本著“救急救難”的原則,對山區“雪中送炭”,對川區“拾遺補缺”,實施了69個項目,重點解決了少數民族聚居縣區鄉鎮的教育、飲水、道路、電力、醫療等基礎設施及部分少數民族群眾的實際困難,受到群眾的歡迎和好評。但是應注意在扶持、投入的過程中不能抑制和抵消農民自發、自助、協同的創造性,在策劃時,專家、學者必須參與制定、監督和評價。
3.要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九五”期間,寧夏公路每百平方公里密度為15.96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僅83公里,國省干線公路2510公里,農村公路8007公里。2001年起,寧夏確立高速公路、農村公路“兩頭抓”的公路發展戰略,分三步實施。第一步是著力解決村通鄉公路,第二步加快鄉到縣、縣與縣之間的公路連通,第三步是建設市縣城市入口與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的連接。到2005年底,寧夏全區188個鄉鎮通車里程達13000公里。
4.要加快完善農村金融體系。
論文關鍵詞:森林生態效益 補償機制 生態補償
一、森林生態補償的定義
眾所周知,森林具有諸多價值。森林最傳統的價值,也就是為人類的生產、生活提供木材、薪材。森林內在的價值,我們應該承認自然環境(當然包括森林)是擁有一定權利的,它自身也具有其自身獨立于人的存在的價值。作為在理論上探討和思想進步上的一種指引,承認自然的內在價值和獨立價值對于我們崇尚自然、保護自然、尊重自然是有很重要的意義。環境倫理學、生態哲學等學科,都在解釋和證明這樣的一個結論。在美國,這類代表非人類自然事物的公益訴訟已經形成了一種判例。比如其中比較有名的:格蘭德河鰷魚訴美國墾務局局長約翰·W·基斯案(美國上訴法院第十巡回法院,2003年)。森林社會價值,所謂森林的社會價值,是指森林對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意義。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包含著人類社會的自然生存、自然發展與社會生存、社會發展兩層含義。生態價值,森林被人們譽為“地球之肺”,緣由基本上是因為森林能夠吸附有害氣體和二氧化碳,并釋放出氧氣的功能。森林對于我們而言價值之重要是不言而喻的,如何保護好森林,養護好森林就是我們要解決的問題。針對當下我國森林補償方面法律問題的凸顯,筆者以此為角度闡釋一些看法。
在定義“森林生態補償”之前,先要解釋什么是“森林”。《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沒有對“森林”的含義作出解釋,而只是根據人們對森林的使用用途的不同,將森林分為了: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五個類別。究其原因,依然是沒有跳出在人與自然關系上的“人類中心主義”。古希臘哲學家說過:“人是萬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但是,當今的環境倫理學的發展早已漸漸拋棄了這種純粹以人的視角去審視和衡量自然價值的理念。另一方面,對于森林的理解也不應該僅僅只是將其看作是一棵課樹木的簡單集合,而是應該整體的思考。首先承認森林具有獨立的內在的價值,并且將森林其本身也當做是一個較為完整的生態循環系統,這個自然系統的功能不僅僅是對人類社會具有價值,同樣也是對于別的生態系統有直接或者間接的維持它們之間穩定與平衡的價值。有的學者對于森林所下的定義是:“由樹木和其他木本植物以及與其所生長的灌木地、湖泊及沼澤地組成的協調共生的生物社會。”筆者對這個定義比較贊同,但是這個定義還是比較狹窄。因為在森林中生活的動物、昆蟲等都是森林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并且它們的存在對于森林的穩定和能量的平衡都具有深遠的意義。基于這個理解,筆者認為,應該堅持以聯系和整體的觀念去理解森林作為一個整體的生態系統的含義。所以,在生態補償意義上的“森林”的含義應該是:森林是林木和其他木本植物、草本植物以及各種伴生植物、動物、昆蟲等生物及其與自身所處的自然環境的綜合體。
另一方面的問題是如何理解“生態補償”,有自然科學領域和法學領域兩個方面不同角度對“生態補償”的理解。其中,生態學方面,主要是把生態系統看作是一個整體,生態補償是在生態系統自身受到損害之后,通過自我的修復和恢復,使之回復到原來的平衡狀態,也可以叫作是“自然生態補償”。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主要強調的是社會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實現和收益與支出的總量平衡。經濟學方面對于“生態補償”也主要是持干預主義(外部性理論)和市場主義(科斯定理)來下定義。如有學者認為:“生態補償是指通過對損害(或保護)資源環境的行為進行收費(或補償),提高該行為的成本(或收益),從而激勵損害(或保護)行為的主體減少(或增加)因其行為帶來的外部不經濟性(或外部經濟性),達到保護資源的目的。”以上對“生態補償”的理解來自生態學領域和經濟學領域。雖然這些定義不能成為法學意義上的生態補償的定義,但是也是可以給我們提供一些參考和借鑒的。
從法律領域來看,法律調整的是社會關系,其內容也是以為權利和義務為主體的。那么,從法律領域對“生態補償”下定義的話,也應該從這個角度來出發。筆者認為,生態補償應該包含至少兩種“補償”,一是,對于為了維護生態效益而放棄發展機會和為生態效益的維持和增加而不行為或行為的人的補償;二是,對于從森林生態效益所帶來的正外部性中獲得利益的人對森林本身的補償。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森林生態補償”的定義是:補償主體(包括國家、企業、自然人及其他組織,后文詳述)對于為了維護森林生態效益而放棄發展機會、為森林生態效益的維持或增加而不行為或行為的人的補償和對于從森林所帶來的正外部性中獲得利益的主體對森林本身的補償。
二、森林生態補償的理論依據
(一)環境保護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相協調原則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4條規定:“國家制定的環境保護規劃必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采取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可見,“協調原則”已經成為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的和有關法律的一項基本原則,脫離了該原則就很可能背離了環保的目的。另一方面,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應聯合國的要求,提出了一份長達20萬字的長篇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其中為世界各國的環境政策和發展戰略提出了一個基本的指導原則即“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這和我國提出的“協調發展”,只是文字的表述不同,其實質含義是完全一致的。
目前,我國在經濟發展方面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是在森林生態方面的投入還是明顯不足。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和協調發展的原則要求環保要同經濟發展協調,那么從另一個方面看,環保的發展也是不能滯后于經濟發展的。在森林生態效益補償中,我國并沒有形成成體系的,統一的,完整的補償模式。在森林生態補償的方法和主體方面都比較窄,不利于環保與經濟的協調發展。所以,在當下人民對生存環境的要求日益增高的大背景下,應該在森林生態的補償方面下足工夫,力爭與經濟發展相平衡。
(二)環境正義的指引
“環境正義”是環境哲學研究中的前沿課題,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國際環境正義是其中的主要問題。環境正義是指在環境政策和規約的發展、制定和實施方面,對每個行為主體(國家、組織或個人)來說,都能得到平等地對待和富有意義地參與。在發展中國家,對于“環境正義”的側重是人類生活、生產的可持續發展和對環境資源及其所帶來的正外部性的永續利用。
環境正義中的三個基本原則:生態可持續性原則、社會及經濟平等原則、對后代負責原則。其中,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是統領后兩個原則的。對于森林生態效益的補償,自然也是可持續發展的題中之意。建立健全森林生態補償制度,才可能使森林資源良性增加,克服現存弊端。
(三)“等價有償”的要求
“等價有償”原是民法中的一個概念,是公平原則在財產性質的民事活動中的體現,是指民事主體在實施轉移財產等的民事活動中要實行等價交換,取得一項權利應當向對方履行相應的義務,不得無償占有、剝奪他方的財產,不得非法侵害他方的利益;在造成他方損害的時候,應當等價有償。
森林作為一個較為完整的生態循環系統,它有其自身才在的獨立的、內在的價值。對于森林的正外部性在當下的時代已不應再是免費的午餐。享受了這些“生態服務”的受益人就應該承擔這些所產生的費用。這些費用就可以直接的收歸森林生態補償基金,作為育林、護林、栽種新林的資金來源。這樣,也能提高國民的生態意識,使每個人都感受到森林的生態保護都是每個人的責任,每個人都在負擔著森林補償的費用。
三、我國森林生態補償制度現存問題及改革對策
(一)補償資金來源單一,應擴大補償主體、拓寬融資渠道
根據我國《森林法》和《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目前我國所實行的生態補償,資金大多數來自國家財政,再由地方財政配套負擔一部分。通過財政撥款來扶持生態林的建設與維護,固然可以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但是國家和地方財政資金也十分有限,一旦政府財政狀況不好,承諾的資金就得不到保障,林業基金就很有可能被擱淺。同時,補償需要的資金數額大,單單依靠政府則會因政府投入資金數額有限而導致補償標準偏低或補償不能及時兌現,達不到補償的目的,不能反映生態效益應有的價值,損害了經營者的利益。此外,在政策的執行過程中,森林生態補償金基本上演變成了林業部門、林場、保護站等林業職工人員工資和日常運行開支的主要資金渠道,林農最后得到的補償金可能只是其中的小部分,這也極大地挫傷了當地群眾保護森林生態環境的積極性,直接影響到森林資源保護的效果⑧。
因此,我們認為應該采取靈活多樣的補償措施,除了加大財政支付力度,還應通過其它方式擴大補償主體,拓寬融資渠道。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加大財政支付力度。森林生態效益是一種公益效益,屬于公共產品。長遠來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問題必須通過政府行為來實現基礎保障和宏觀調控。然而僅僅依靠當前從財政中劃撥出部分資金作為林業基金不能滿足補償的需要,應該設立“森林生態補償稅”,向受益人和產生負外部性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征收,用以補償生產森林生態效益所耗費的成本,維持生態產品的再生產,以實現效益最大化。
2.發行“綠色森林彩票”。需要資金資助的公益事業,特別是需要長期大量資金支持的關系全社會生產、生活環境的綠色森林,運用發行彩票籌集資金是完全必要的,并且可行的。同時,發行彩票也是一種有效的宣傳手段,擴大森林保護的影響力。
3.設立受益部門補償基金。可以由環保部門牽頭建立“森林建設補償基金”,從育林基金、征占林地費等收費中提取一部分用于建立補償基金。也可考慮從森林公園和風景名勝區門票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生態補償基金。目前我國己經開始了這方面的嘗試,讓受益個體不再免費享受森林生態效益,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
4.應用BOT融資模式籌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BOT的實質是政府將本該由財政投資、公營機構承擔建設和經營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通過授權方式特許給外商或私營機構來投資建設和經營。這樣可以在減輕政府負擔和擴大外資企業的自主經營權及投資建設規模基礎上充分利用公司的資金、技術支持和積極性,降低建設成本,提高項目建設效率。而且利用BOT模式進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項目建設,不同于完全的商業化或私有化,政府對生態效益補償資金項目建設仍掌握戰略控制權,待特許期滿后,整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項目將移交政府所有。
5.接受捐助。社會捐助可以為環保人士提供表達心愿的途徑,也開辟了環保建設資金來源渠道。基金的來源主要是接受國際組織、外國政府、單位、個人的捐助或援助。環保NGO組織的發展也為社會捐助環保資金提供了保障。 轉貼于
(二)補償標準過低并且單一,應當建立科學的核算體系,引入市場機制
根據《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第二條“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用于公益林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中央財政補償基金是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重要來源,用于重點公益林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不難發現,資金補償的客體僅僅是管護費用和基本防護費用的一些剛性開支。且根據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中央財政補償基金平均標準為每年每畝5元”,即75/h㎡,這些費用只能是一種補助,很難基本達到營造和防護森林真實的成本水平,更不用說對森林的生態效益和林農的發展機會損失進行補償。“據調查,生態林的營造需要2100元/h㎡,而管護的費用至少需要150元/(h㎡·a)。而利用生物量法計算全國平均森林碳匯的價值為320元/h㎡,是補助當前補助標準的4倍左右。”
我國現行的森林生態補償采用一刀切的形式,沒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補償標準體系和價值核算體系。例如:南方地區,其經濟發展程度比北方發達,劃為生態公益林后,其喪失的機會成本比北方地區要大得多,難以調動人們保護森林資源的積極性。此外,不同的樹種,不同的林區所耗費的撫育成本也不同,不同地區的群眾的發展機會損失也不同。這些都應當納入補償標準的考慮范圍。
因此,我們認為確定森林生態補償標準應該核算好森林的生態價值,將其生態效益合理量化,而不應單純地考慮政府財政的承受能力。成本核算包括公共建設資金、勞務投入、風險投入以及為保證生態體系穩定失去商品經營機會的損失。這應當是補償標準的底線,也是對林農利益的最低保障,若補償低于這個標準,則是對林農利益的剝奪。對森林生態效益成本和價值的量化只能構成補償的最低標準,補償標準的確定還應當在此基礎上由交易雙方進行博弈與協商。“積極引入市場機制,通過市場的參與來彌補政府補償管理成本高,速度效率低的弊端,并依托市場法則來規范市場行為,將生態服務功能或森林生態效益打包推入市場。因為市場補償機制具有補償方式靈活、管理和運行成本較低、適用范圍廣泛等特點,可以通過其實現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這樣,在保證最低補償標準基礎上,實現生林生態效益的自主經營,從而更有效的落實補償政策,促進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三)補償手段單一,應當實現多元化補償,建立“造血型”補償機制
當前主要是資金補償,應該補償方式多樣化,拓展到技術,發展機會補償等。森林作為林區農戶的生活空間和場所,是林農家庭經濟的主要收入來源,他們對森林具有高度的依賴性。同時,林業也是當地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進行森林保護后,不但直接減少了林農的收入,而且會影響當地林業相關產業的發展,減少了林農的間接收入。所以實施森林生態補償應該充分考慮當地群眾的需求,通過優惠政策幫助其改變經濟結構、經濟增長方式,并積極尋求森林多效綜合利用途徑,實現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的最佳結合。
建立造血型補償機制是對現有生態補償機制的完善和補充。造血型補償是指政府或補償者運用項目支持的形式,將補償資金轉化為技術項目安排到被補償方(地區),幫助生態保護區群眾建立替代產業,或者對無污染產業的上馬給以補助以發展生態經濟產業。建立造血型生態補償機制的關鍵是為提供生態屏障的欠發達地區構筑一個發展平臺和空間,為其提供發展機會,激活其發展潛力,從而調動全社會參與生態建設的積極性,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和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我們認為可以采用以下幾種方法,探索“造血型”補償機制:
1.可以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和保障措施,允許源頭保護區和生態脆弱區招商引資和異地發展,調整經濟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發展,并以發展所取得的利稅返回,支持這些地區的生態保護和建設工作。
2.通過技術援助,雖然不直接投入資金,通過技術的提高,從而提高當地居民的謀生手段達到改善生活的目的。技術援助可以包括技術支持和農經教育,增強林農致富的本領。
3.基礎設施援助,為這些地區填補基礎設施,豐富其業余生活,提高偶啊生活質量,激勵其保護森林生太效益。
這將有利于調動生態保護重點地區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增加財政收入,形成生態保護和建設投入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造血”機制;通過發展促進保護,依賴保護促進發展,實現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的“雙贏”。
(四)法規制度相對滯后,應加快立法進程
隨著人們保健意識的增強,中醫藥以其獨有的理論和臨床療效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緣中藥多取材于綠色植物,許多人認為其純天然、無污染,毒副作用小,甚至無毒副作用。因此許多老年慢性病患者長期服用中藥,有些健康人也長期服用中藥來預防疾病,增強體質。然近年來臨床中藥毒副作用的病例時有報道。中藥的毒副作用漸受人們關注。為了讓人們更客觀地認識中藥的毒副作用,筆者就中藥毒副作用做膚淺論述。
1“毒”的含義
1.1古代毒性的含義
1.1.1“毒”為藥物的總稱[1]西漢以前以“毒藥”作為一切藥物的總稱。如《淮南子•修務訓》云:“神農嘗百草之滋味,……一日而遇七十毒。”《周禮•天官》:“醫師聚毒藥以共醫事。”《素問•臟氣法時論》:“毒藥攻邪,五谷為養,五果為助……”這里將藥與毒并列,也反映出當時對藥物的治療作用和毒副作用還不能很好地把握,故籠統稱為“毒藥”。
1.1.2“毒”指藥物的偏性古人認為藥物之所以能夠治病,就是在于利用其偏性來祛除病邪,協調臟腑功能,糾正陰陽盛衰,增強抗病能力。認為藥物毒性就是藥物的偏性,這種偏性既是中藥發揮臨床療效的基礎,但也是藥物損傷機體導致毒副反應的根源。
1.1.3“毒”指藥物作用的強弱不同每味藥物性味不同,作用強弱也不同,古人常用無毒、小毒、常毒、大毒等來區分。如《素問•五常政大論》根據藥物偏性的大小,指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
1.1.4“毒”指藥物的毒副作用包括毒性作用和副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藥后引起機體損害性反應。副作用是指在常用劑量時出現的與治療需要無關的不適反應。一般比較輕微,對機體危害不大,停藥后能消失。
1.2現代毒性的含義毒性一般指藥物對機體所產生的不良影響及損害性。包括有急性毒性、亞急性毒性、亞慢性毒性、慢性毒性和特殊毒性如致癌、致突變、致畸胎、成癮等。而毒藥一般指對機體發生化學或物理作用,能損害機體引起功能障礙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質。劇毒藥則指中毒劑量與治療劑量比較接近,或某些治療量已達到中毒劑量的范圍,因此治療用藥時安全系數小。
2引起中毒的原因
引起中藥中毒的因素有很多,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2.1劇毒中藥本身因素劇毒中藥因本身含有劇毒成份。如烏頭含烏頭堿,馬錢子含士的寧等,有嚴格的用量用法,稍有不慎,易引起中毒。
2.2劇毒中藥誤用因素劇毒藥在臨床使用或民間自用都較謹慎,發生中毒者,一般均非正常使用或誤用因素。如以商陸誤作人參,以洋金花葉誤作紫蘇葉等。
2.3用量過大有些人誤認為中藥無毒或毒性小,不必嚴格控制劑量,在求治愈心切的心理支配下,盲目加大用量,導致中毒。如曾報道有人大量服用人參出鼻血。
2.4炮制因素中藥在臨床應用之前,一般需經過加工炮制,炮制得當,可以進一步增加療效,降低中藥毒副作用。但是,如果不合理炮制或炮制不完全,反而療效降低或增加毒副作用(特別是劇毒藥)。如雄黃有毒,水飛后使藥粉達到極細和純凈,降低毒性,便于制劑。
2.5配伍因素單位中藥成分復雜,組方后的作用機制就更復雜。有時,兩藥配伍合用,能產生毒性反應或副作用(即相反),或能降低藥物功效(即相惡),對此,古人就提出“十八反”和“十九畏”之說。若無充分根據和應用經驗,一般不應使用,以避免毒性反應發生。
2.6個體差異由于個體差異,個體對某些藥物的耐藥性的差異,甚至高度敏感,也常引起中毒。如白芍、熟地黃、牡蠣,本為無毒之品,常人服用一般不會發生毒副作用,但有個別病人服用后引起過敏。
3正確對待中藥的毒性
首先要正確總體評價中藥毒性:目前中藥品種已多達12 800多種,而見中毒報告的才100余種,其中許多還是臨床很少使用的劇毒藥,由于現在大多數中藥品種是安全的,這是中藥一大優勢,尤其與西藥化學合成藥造成眾多藥源性疾病的危害相比,中藥安全低毒的優勢就更加突出。
其次正確對待本草文獻記載:歷代本草對藥物毒性多有記載,這是前人的經驗總結,值得借鑒。但由于受歷史條件的限制,也出現了不少缺漏和錯誤的地方,如《本草綱目》認為馬錢子無毒;《中國藥學大辭典》認為黃丹、桃仁無毒等等,說明對待藥物毒性的認識,隨著臨床經驗的積累,社會的發展,有一個不斷修改,逐步認識的過程。
再次重視中藥中毒的臨床報道:自建國以來,出現了大量中藥中毒報告,僅單味藥引起中毒就達上百種之多,如關木通、蒼耳子、苦楝根皮、昆明山海棠等。因此認真總結經驗,既尊重文獻記載,又重視臨床經驗,相互借鑒,才能全面深刻準確地理解掌握中藥的毒性,保證安全用藥。
只要我們正確認識和對待中藥毒性,合理使用中藥,中醫藥這一中華瑰寶就一定能在世界醫藥事業中不斷發出熠熠光芒,為人類的健康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仲春萬物發,清明節是楊柳發芽抽綠的時間,民間有折柳、戴柳、插柳的習俗,而其來源,有多個說法。其一,插柳的風俗,是為了紀念“教民稼穡”的農事祖師神農氏的,傳說是與避免疾疫有關。因為清明時氣候變暖,各種病菌開始繁殖,所以人們也有鎮壓疾病,讓人身體健康的希冀。“漏泄春光有柳條”昔日人們見柳樹隨處可生,慕其生命力頑強,尤其希望從其柔韌中獲得生命綿韌悠長的神奇力量。其二,楊柳依依,更輕輕觸動著人們對逝者的不舍與難分及對生命的眷戀與珍視,再加上“柳”與“留”音近,人們折柳贈別,愿春常在,隨處可生。人們踏青時順手折下幾枝柳條,可拿在手中把玩,也可編成帽子戴在頭上,也可帶回家插在門楣、屋檐上。到了唐代以后,佛教傳入,觀世音手持柳枝,更將楊柳賦予辟邪鎮惡神功,人們稱其為“鬼怖木”,漸漸將其古老含義與實用心理融為一體,形成“取楊柳著戶上,百鬼不入家”的風俗,不少家庭還在祖先神位插上柳枝,以擋避無人拜祭的游魂侵擾。
祭品要用燒豬
烤燒豬是廣東祭祖的重頭戲,紅皮赤壯,寓意宏圖大展。很早以前就有“太公分豬肉”的說法,所謂“豬肥屋潤”,那是因為當時家里有大豬就說明生活水平很不錯,所以每年過清明,一個家族就會挑出最大的豬來拜山,以示對祖先的尊敬,并許下良好的祝愿。
在清明幾天前,家中就開始忙碌。男子大多到店鋪預訂燒豬。古時祭祀,級別與祭品十分講究,所謂“諸侯之祭,牲牛曰大牢,大夫之祭,牲羊曰少牢”。普通民眾則只能以豬雞為祭品,這,自是古禮所限,但因隨手可獲,也就延續千年,漸成規例。
要吃蔗和蕎頭
在珠三角的南海和順德等地,清明流行吃甘蔗,而且吃法頗有講究。大家認為,清明吃甘蔗,寓意歡歡喜喜、甜甜蜜蜜。甘蔗為青玉蔗。因甘蔗為青,對應春天,再加上甘蔗“下氣和中,助脾氣利大腸,消痰止渴,除心胸煩熱”,對于扶老攜幼,漫山躑躅,汗流浹背,口干舌燥的拜山者來說,可謂時令佳物。此外,大嚼甘蔗,暗示子孫齒固身壯,代有傳人。吃甘蔗的時候,大人都會叮囑小孩,吃甘蔗要從頭吃到尾,不能沒吃完就扔掉。據說這樣子以后做事情才會有頭有尾,善始善終。在順德,掃墓帶上甘蔗還有更深的用意,主要是便于他人識別。通常是在拜祭后,大家在墳前將甘蔗削皮,吃甘蔗時要把蔗渣留在墳墓周圍,以作標識,表明此墳墓已有后代拜祭過。
除了甘蔗,蕎菜也為清明時令蔬菜,因“蕎”、“轎”音近,也暗含祖先乘轎回家的意思。人們更將所分燒肉帶回家中,烹制蕎菜炒燒肉,讓家中女子分享祖先帶來的余蔭。
拜祭用的紙錢有講究
拜祭用的紙錢一般用金銀兩種。其實,紙錢以前大多以竹制成,故稱“竹紙”、“土紙”或“粗紙”,《順德縣志》記載碧江出竹紙。紙錢上有圖案,黏以金、銀箔片,分別稱“金紙”、“銀紙”。金紙大多用于祭祀神明或作福,銀紙用于祭祀先祖或游魂。不過,也有將先祖視為神明,或先祖曾官高祿厚,后輩也讓他們提高待遇,享受金紙。比較講究的家庭,先人去世三年內多只用銀紙,以其潔素,寄托哀思。
拜祭完要在碑石上壓三張紙錢
待到一切妥定,人們多在碑石上用石頭壓上三張紙錢,表示已拜祭祖先,而非無后孤魂,也讓其他陸續后來者看到自己的一片孝心,這,就是所謂的“迮紙”,如今,“迮紙”仍在許多鄉村中為清明婉稱。
拜祭宜選用白色的,穿著素色衣服
對于戶外,有一種偏執的狂熱與喜歡,并固執的堅守,這樣的愛好被很多人喻之為瘋子行徑,她,不想習慣,卻無力更改,于是對自己說:當你真正喜歡一樣東西,而它又給你帶來傷害的時候,這是老天在考驗你是否足夠堅持。
人生至少要有那么一次沖動,那就是說走就走的旅行,身體和靈魂總要有一個在路上,趁還年輕,背起背包,上路吧
旅行,時間維度上的短暫停留,空間維度上的大步前進。其意義在于看風景的心情,以及心靈與風景的融合,她不常記日記,也從不寫攻略,要她說什么旅行的意義她也說不出來,她只是很享受在路上的感覺,她一直相信,最美麗的風景永遠在路上
一直想去一個地方,它的名字叫做齊云山,因為不記得曾經是誰,不經意的相約她去那里驢行,
齊云山------
觀聽地名就足以讓人充滿遐想,于是一個從未聽過的美麗名詞便這般輕意的植入了她腦海,開始查找許多關于這個地方的資料介紹:云海、草甸、仙境、了望塔、思親石、蒼暮晨風……,看著看著,她開始不淡定了,也開始對那個地方有了不一般的向往
N次的計劃過齊云山之行,卻總是因為許多外在因素一再的擱淺,于是越發的惦念,像一塊心病似的被啃蝕
這個八月的某天,一個特別的日子,之所以說特別,是因為那天是觀音的生日,大清早五點,天還沒有亮,一行人,背上包,一輛車,一個陌生的終點,就這樣,出發。
這是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一次沒有經過精心策劃的旅行,大家相邀穿越的理由源自于共同的愛好,共同的向往,簡單、干脆,不拖泥帶水,像云的輕淡,風的自然,那一直是她想要尋找的感覺、尋找的同伴。她是一隨意的人,討厭復雜、討厭繁瑣,
她已經不是從前那個因為出行就激動的一整睡不著的人了,學會了淡定,超常的淡定,同伴中除了兩個人已經去過齊云山之外,三分之二的人都是沒去過的,相比個別同伴們的激動心情,今天的出行她很恬淡安然,沒有過多的激動,只有文字也表達不出的開心……。
車子穿越黑幕前行,暈車原故、搖下車窗,晨風撲襲而來、微涼清爽,吹之讓人精神大振,一種爽人的潮濕濡潤著大家的肌膚和心情
看著車外模糊風景,聽著同伴的你言我語,想著自己的萬千思緒,別是一番感嘆在心頭
途經營前鎮上,天已大亮,吃了早餐,購買干糧,出發。
七點四十分,車子到達山腳下,一股淳厚的泥土氣息迎面撲來,一陣心曠神怡的情愫在心頭彌漫,久久縈繞,一片田園風光在眼前徐徐展開,靜謐恬靜的鄉村原野,低矮的農屋瓦舍,無“鬧市”之亂耳,無“疲憊”之勞作,有如世外桃源,不禁遙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望相助的恬淡、閑適生活,不經意間,心底的那絲戀鄉之弦是否也被撥動了呢?心系故鄉,應該是每個人都暗藏心底的情結吧!
車子停下,大家心情雀躍、興奮,留下司機在原地等待之外,全體成員背起行囊開始今天的徒行,徒行不到一分鐘就經過一條小河流,小溪潺潺繞村莊,木橋橫跨渡行人,這是多少人的夢里水鄉呀,淡定如風也忍不住在古木小橋上大擺造型,要沙為他定格永恒瞬間,留下此行第一張紀念照
十分鐘后開始步入竹林,竹林小徑悠長高遠,小徑總在盤升,似乎沒有盡頭。高,是此行產生的第一感覺,累,是心中最直白的話語,滿山幽竹,節節挺直,在空蒙的天色中,風,翻舞翠葉,在低吟淺唱,雨,敲打青竹,似樂弦合奏,踏著幽徑前行,再前行。。。。
三十五鐘后,傳說中的夫妻樹下,大家相約休息,同伴們又開始相互調侃、嬉鬧,留影,大家的臉上哪里還能找到剛才氣喘吁吁的影子,全是一片燦爛歡顏。
休息五分種后,又開始出發
竹林還在延伸,跨過小溪流多少條也沒去記了、青苔遍布的木橋貌似也過幾座了、穿林越嶺好像已經很久了,終于走出了那片竹海叢林,沒有了遮擋,眼前突然一片開闊明朗,,但是撲入眼簾的是飄飄緲緲的煙霧,綽約多姿的云縷,云氣變幻嵐光隱約中挺拔著它偉岸的身姿,看不遠,但給人一種振作和充實。上山的海拔越來越高,山上的風景越到高處越是美。
一路嬉笑、怒罵。一路戲水、留影,一路駐足、眺望
走到高處,路上開始不停遇到下山的當地村民,打過招呼后相互背向前行,有的也會交談幾句再擦肩而過
第二站休息的地方,已經是上山兩個小時以后的事了,大家開始瓜分帶來的食物,補充能量,也減輕負累,最重要的是遇到一個上山的當地小朋友,從他口中得知觀音生日這天四鄉八鄰的居民會上山拜神,還有很多遠方來客會去山上露營游玩,山上還會免費提供三天的餐飲,所以大家不怕會在山上餓肚子了。據下山村民說,這里還只是齊云之顛的一半,遺憾的是忘記問問二站休息的地方叫什么名
讓人欲罷不能的高度,所有人心中應該都是感慨良深
再次出發的時候,小朋友與我們同行,遇到的村民越來越多,有上山的,有下山的,好不熱鬧
到了傳說中的草甸,真的是牛群相依,云霧象精靈在不斷的變幻舞步,在山間輕盈、柔美的搖曳。
好漢坡聽說很久了,身臨其境才真正讀懂了它的含義
大風口,以為只是風大而得名,原來還有其它的含義,也許只有你到了那里才能真正領悟它的神奇,而今天這地方于他們而言,更是有了另一種非凡的含義,因為在這里,上演了“兩軍”會師,所謂“兩軍”,乃是相約上山的同一群人因為天氣原故分成兩批上山,下山的同伴是頭天去的,在山上露營,相遇之時下起朦朦細雨,就連老天也在為他們喜極而泣,短暫的交流、擁抱、揮別
前行,前行,再前行,路在腳下,好一片懸崖峭壁,到底承載了多少遺世的孤寂,你的險峻是否永遠是人類的腳步無法丈量的距離,逗留過后,豪邁轉身,向終點靠近
齊云仙廟,人群,帳篷,牛群一切都開始步入眼簾,再說不激動是假的,四個小時的徒行,終于有了它不一樣的意義
洗手、捐款、敬神、求簽、午飯,一氣呵成、完畢,開始優哉游哉的賞景
登上山頂,云霧總是忽散忽彌,就象俏皮的白衣仙子在和大家捉迷藏。似真似幻,看不真切,只有短暫之間,云霧散開,若隱若現,終究無緣得見神秘面紗下的真容,齊云山是變幻莫測的,每時景致各不同,在那上面不到一個鐘的時間,就遇到了霧、雨、晴不同的天氣。
牛群穿梭,仙境在天,云霧給了齊云山永恒的美麗,沙漠懂了它的孤寂,隨風知了它的希冀。蘭馨留了它的點滴,小妖量了它的距離,天使探了它的神秘,飛龍戀了它的云奇,遺世的美麗里,記下了所有人的足跡。
每一座山都會有屬于它的故事和傳奇,翻開今天的扉頁,那里記錄下了關于他們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