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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控制是一項為保證施工質量達到設汁和技術標準要求而進行的監督、檢查、試驗和糾正的工作。施工質量管理是為了經濟高效地生產出符合標準并滿足用戶需求的工程產品,而對工程產品形成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各個階段所進行的凋查、汁劃、組織、協調、控制、系統管理等一系列活動的總稱。
二、質量控制的模式
動態控制模式。此模式主要用于建沒周期長、建設環境影響兇素復雜的工程項目。通過動態的控制及時糾偏、調整措施,達到工程質量控制的目標。主動控制與被動控制相結合模式。主動控制是一種事先預控,被動控制是一種事后控制。工程建設過程中隨時可能會出現目標偏離的情況,對此采取被動控制及時制定預防措施,而此措施將成為主動控制的指導汁劃。項目綜合管理模式。項目綜合控制的目的是:一方面控制各項建設目標的實現程度,另一方面又要協調各項建設目標之間的各種關系,并通過目標協調來保證建設目標的組中實現。在展開項目綜合依據時首先要開展單目標控制和階段目標控制,才能為開展項目綜合控制提供依據。
三、質量控制的原則
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的規模雖然不大,但是項目內容與大型工程相比基本一樣,施工的要求與標準并不會因此而降低。本著對國家、人民、社會負責的態度,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工程的建設要將隱患盡量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兇此必須加強事前控制,嚴格過程監控。事先預控要貫穿工程的始終,從項目的審批、項、沒汁、招投標、承包人的選擇及施工質量控制等方面,都要充分考慮多種因素的影響,對項目的每個環節加強全過程監控。堅持以人為控制核心。人是質量的創造者,質量控制必須“以人為核心”,把人作為質量控制的動力,發揮人的積極性、創造性。要以人的工作質量保工序質量、保工程質量。
四、質量控制存在的問題
項目管理水平、項目管理科學化、技術化存在差異,隨意性較大。特別是中小型水利工程主要由地方籌資,采用地方單價都較低,加上資金到位情況比較差,是工程往往不能夠按照汁劃進行,而一些地方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嚴重影響了工程的施工進度。
1.工程前期勘測設計不規范
個別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項目規劃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由于前期工作經費不足,規劃只停留在已有資料的分析上,缺乏對環境、經濟、社會水資源配置等方面的綜合分析,特別是缺乏較系統全面地滿足設計要求的地址勘測資料,致使方案比選不力,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應用嚴重滯后,整個前期工作做的不夠扎實,直接影Ⅱ向到工程建設項目的評估、立項、進度和質量等。
2.監理單位之間無序競爭問題
我國監理單位的人員來自不同部門,監理人員專業水準與職業道德由于存在差異,也導致監理單位工作質量下降,市場上無法形成有力的競爭優勢。
五、質量控制的內容
1.人員控制
加強人員資質審查要求,明確必須持征上崗。工程建設一般要求領導者應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化素質,豐富的實踐經驗。項目經理應從事工程建設多年有一定的經驗,且具備相應工程要求的項目經理證書。各專業技術工種,應具有本專業的資質證書,有較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熟練的操作技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水利水電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加強對技術骨干及一線工人的技術培訓。在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隊伍的構成基本是以農民工加包工頭的形式,絕大多數人沒有經歷正規的專業技術教育,主要從事比較單一的施工內容。
2.材料控制
對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構配件,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和施工合同約定進行檢驗,并應查驗材質證明和產品合格征。材料、構配件未經檢驗,不得使用;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設備,承包人應及時運離工地或做出相應處理。明確質量標準。合格的材料是工程質量保證的基礎,對于施工L}l采用的原材料與半成品,必須明確其質量標準及檢測要求。國家及部頒標準對中小型水利工程全部適,在質量控制過程中不能降低要求與標準。
3.機械設備控制
設備的選擇應本著因地制宜,因工程而宜的原則,按照技術先進、經濟合理、性能可靠、使用安全、操作方便、維修方便的原則,使其具有工程的適應性。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機械設備要考慮要現實情況,切合實際的配置機械設備。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承包人應提供該設備的使用和檢修記錄,以及具有設備鑒定資格的機構出具的檢修合格證。經監理單位認可,方可進場。機械設備的使用操作應貫徹“人機固定”原則,實行定機定人定崗定位責任制的制度。
4.工序質量控制
工序質量即工序活動條件的質量和工序活動效果的質量。工序質量的控制就是對工序活動條件的質量控制和工序活動效果的控制,從而達到對整個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工序質量控制是施工技術質量職能的重要內容,也是事中控制的重點。因此控制要點有:工序質量控制目標及計劃。確立每道工序合格的標準,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每道工序驗收檢查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對不合格工序堅決返工處理。關鍵工序。關鍵工序是指在工序控制中起主導地位的關鍵工序或根據歷史經驗資料認為經常發生質量問題的工序。
5.檢測控制
一般的單元工程檢驗由承包人的質檢部門進行,報監理工程師簽證確認。重要部位的隱蔽工程、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的單元工程,承包人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單位,由項目法人組織施工、設汁、監理、地質等部門聯合檢查。承包人與監理單位都必須加強對施工過程中的材料工藝、混凝土配合比等檢查,建立相應的實驗室,并配備試驗設備、有資質的試驗人員,對于小型水利工程考慮到工程成本,建議考慮由三方共同確定一個有資質的試驗室作為工程檢測機構,執行與工程質量有關的相關材料及半成品檢測。
6.環境兇素控制
6.1工程技術環境工程地質的處理是水工建筑物施工的質量控制要點,不同的地質狀況會對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質量的保證造成不吲影響。如氣候的突變可能會對工程的施工進度計劃造成影響,有的甚至會嚴重威脅到工程質量。
關鍵詞:供水企業 供水成本 收費管理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我們一些供水企業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思想等均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在企業經營管理中也難免出現諸多的問題與不足。管理是企業發展的永恒主題,創建新的現代化管理體系仍然是企業發展的需要,為保證供水企業持續穩步的發展,對如何加強成本管理及收費管理作粗略的探討。
1.供水企業的成本管理
強化企業成本管理是現代企業理財工作中的一個主要內容。但是成本管理也是一項復雜的工作,供水企業有著自身的行業特點,在日常生產經營管理中,成本的控制和管理上也有著自己的特性,如何科學的掌握成本消耗的規律,控制好成本,是我們在實際工作中應該認真研究和把握的。
1.1供水成本管理的現狀
一是投入不足,設備管網老化,成本控制不易。二是管理仍顯粗放,全員成本管理意識不強。三是激勵機制不完善,員工的積極性沒有充分發揮。
1.2加強成本管理采取的措施
要使成本管理得以有效控制,供水企業在實際經營運作中就應積極主動的尋求對策,促進成本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1.2.1加大資金技術投入,創最佳效益
供水企業每年應有計劃按比例的籌集和爭取并投入一部分資金,引進先進的技術,逐步改造一些設備和管網,雖然一次固定資產投資較大,但是從長遠考慮還是很劃算,只有舍得投入才有真正的效益,成本控制也會容易些。
1.2.2加大培訓,努力提高員工素質
供水企業應重點加強對員工的業務培訓,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將企業管理人員打造成復合型,管理方法創新,務實高效的白領精英,將員工打造成一職多能、技術精湛、能打能拼的藍領骨干。這些是降低企業成本的重要因素。
2.收費管理
供水企業為用戶提供的產品就是自來水,而自來水就是商品,用戶使用就應該支付給供水企業資金費用,這是個很顯然的道理,但是由于自來水這個產品的特殊性(這個特殊性就是指水是生命之源,一種寶貴資源),而這個資源產品的擁有者對市場有極強的壟斷性,因而在水費銷售上也與其他產品的營銷略有區別。因為水是商品,要進入市場和其他產品一樣,同樣要有銷售的各項環節,也面臨著市場營銷的各種問題。
2.1收費管理的現狀淺析
2.1.1水費指標量化不科學,可變因素多,水費收繳難
在水費總體指標的量化上,由于缺乏科學的指標預測體系,因而在指標量化上極易偏高,在供水部門的水費總指標中,公用及網點水費就占了90%,民用水費僅占10%,隨著社會整體經濟的發展,各公用、網點用戶紛紛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爭相控制成本指標,加之各公用、網點用戶企業經營效益參差不齊,他們在水量使用上波動較大,又加之有些用戶的素質高低不均,違章竊水現象時有發生。并且水量計量器具的不精確,管網跑、冒、漏的現象較多,造成水量大量流失,由于這些可變因素的存在,因此要完成收費指標還有很多困難。
2.1.2水價受政策控制利潤空間小,收費方式被動多于主動
由于供水企業屬于壟斷性行業,國家對水價控制較嚴,水費漲價要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約。供水企業現行的水價為階梯水價,這種水價對于水資源的節約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是由于自來水商品的特性,用水市場在階梯水價的作用下,用戶節水意識勢必增強,用水的節約必然導致水費收入降低,利潤空間變小。再加上有時因水表計量,用戶違規等問題極易發生拖欠和爭執等現象,水費收取難,造成收費的被動性很大。
2.1.3管理方法和營銷人員素質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供水企業現行的營銷管理還不盡科學,在思路和方法還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有些還沿襲著舊的營銷傳統,這就決定了營銷管理水平不高,難以創出更高的經濟效益,同時現有營銷人員大部分素質不高,有的連水表都看不懂,不是多收就是少收,往往造成供用雙方的矛盾,有的收費人員缺乏開拓性,積極主動性不高,工作被動,收費指標完成較差,這些因素都制約了營銷管理的發展。
2.2加強收費管理采取的相應措施
2.2.1建立科學指標體系,加大公關力度,規范用水市場
供水企業要提高收費額,首先就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科學的收費指標模型,合理分解落實,使得指標的實現具有嚴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對于用水量大戶,繳費大戶,要加大公關力度,采用切實可行的公關手段,促進大額水費的及時有效回收;三是嚴格規范用水市場,加大監察力度,力戒人情風,對違章竊水用戶堅決予以處罰,維護用水市場的良好秩序。
2.2.2向上爭取水價政策,采用先進的營銷管理手段
2.2.3提高營銷管理水平,打造高素質營銷人員團隊
【關鍵詞】非居民企業 避稅 反避稅
一、引言
非居民企業自2008年正式推行以來,圍繞著如何提高、健全非居民企業稅務征管工作,及時對非居民企業進行納稅征收就一直是一個熱點討論話題。歷經三年多的發展,征收管理方面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是,非居民企業仍舊能使用一些避稅方法躲避稅收,造成國家稅源流失。因此,對非居民企業稅源的管理是當前涉外稅收征管工作面臨的重要課題,值得認真研究解決。
二、非居民企業2011年反避稅情況
據國家稅務總局統計公布:2011年,我國共征收非居民企業稅收1025.89億元,首破1000億元大關,比上年增加247.33億元,增長31.8%。其中,企業所得稅871.66億元,增長38.4%。源泉扣繳仍是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的主要征收方式,股息紅利所得稅貢獻最大.同時,2011年我國反避稅工作對稅收增收貢獻239億元。其中,管理環節增收208億元,服務環節增收7億元,調查環節增收24億元。
可以看出,我國在反避稅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績,極大的避免了國家稅源的流失。
三、非居民企業避稅常用方法
經過梳理,非居民企業近年來常用的幾大避稅方法分別是:
(一)利用轉讓定價避稅
轉讓定價是指在關聯交易活動中,不依照市場買賣規則進行交易,而是根據雙方的共同利益來定價,以達到少納稅甚至不納稅的目的。因此,關聯方之間只要存在稅率差異就有可能存在轉讓定價避稅,把更多的利潤轉移到低稅率企業中去,以達到他們少繳稅或者不繳稅的目的。
(二)利用信箱公司避稅
所謂“信箱公司”,就是注冊一家離岸空殼公司,通過文件的操作,來達到避稅的目的。例如:跨國納稅人為躲避對各種所得收入征收的各類所得稅,便將設在避稅地的招牌公司作為收付,將有關收入都轉到避稅地招牌公司進行,以達到節稅的目的。
(三)利用國際避稅地避稅
常見的國際避稅地主要有:巴哈馬、百慕大、開曼群島等,這樣的地區不征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和財產稅。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目前的跨國公司作為非居民企業,出于避稅、法律以及資產保護等種種原因常常通過在境外國際避稅地設立一家公司作為中間控股公司進行跨境投資,間接投資于我國國內居民企業能有效的避開我國的稅收管轄權。
四、針對上述情況,反避稅的相應對策
(一)針對轉讓定價的對策
由于在稅收分配活動中,征納雙方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企業相對于稅務機關處于優勢地位,而稅務機關處于信息的劣勢地位,這就是嚴重制約轉讓定價稅制作用充分發揮的瓶頸所在。因此,明確企業的舉證責任對加強反避稅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新所得稅法規定了企業披露其關聯交易相關資料的義務和可比第三方提供相關資料協助稅務機關的義務。這些資料包括:與關聯業務往來有關的價格、費用的制定標準、計算方法和說明等同期資料;關聯業務往來所涉及的財產、財產使用權、勞務等的再銷售(轉讓)價格或者最終銷售(轉讓)價格的相關資料。這些方式都能夠有利規避非居民企業利用轉讓定價進行避稅這一方法。
(二)針對信箱公司的對策
對于信箱公司這類問題,主要還在于稅務機關的監管。因此,稅務機關應當加強對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國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和稅源監控工作。例如:國內有關部門,如商務部門、海關和駐外機構等對國際市場、國際稅收、市場行情、價格資料等要加強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嚴密的稅收監控和信息網絡。同時,加大對在華跨國公司的抽查、監管,特別是對于持續虧損或微利且不斷擴大經營規模的公司、存在大量關聯交易且價格不正常的公司、資本來源于國際避稅港或關聯交易公司設在避稅港的公司、利潤水平明顯低于行業水平或與其承擔的功能風險明顯不匹配的公司、曾經被查處過有避稅行為的公司、其他明顯違背獨立交易原則的公司進行監控,及時發現查處問題。
(三)針對國際避稅地的對策
我國應該借鑒國際做法,列舉出相關避稅地和以規定的稅率為標準來設定避稅港,同時,加大國際間合作,增加國際反避稅合作相關條款,能夠更好的反避稅。雖說我國國家稅務總局已經了《稅收情報交換規程》,也與不少國家簽訂了稅收協定,但我國在國際合作中仍舊處于被動地位,交換的情報簡單、量少。截至2011年底,我國政府只與巴哈馬、英屬維爾京群島簽署情報交換協議,除此之外,與其他離岸地還沒有簽署情報交換協議,離岸監管艱難。因此,在國與國稅收協定中,要增加國際反避稅合作相關條款,如增加防范濫用協定的條款,細化調整跨國企業所得的程序,并加強稅收情報的交流。這樣,通過國際合作,協同行動,能減少政府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費,減少反避稅調查成本。
五、總結
綜上,我國反避稅道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要想嚴格規避非居民企業進行避稅,我們應進一步細化非居民企業管理、一般反避稅管理、避稅港避稅的具體操作程序和相應職責等內容,為開展反避稅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同時,各級稅務機關要強化關聯申報審核、同期資料管理,做好反避稅基礎工作;積極開展雙邊磋商,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落實行業聯查和集團聯查,深化反避稅調查。這樣,才能有效的消除非居民企業的避稅行為。
參考文獻:
[1]王心.我國2011年非居民企業稅收首破千億元.中國稅務報,2012-02-08
[2]王心.稅務總局:監控跨國公司利潤是今年反避稅重點.中國稅務報,2012-02-24
一、基本狀況
二戰以后,發展中國家的稅收管理和稅制改革受世界經濟影響,已經歷了幾次較大的變革。進入新世紀,各國稅收管理、稅制改革與發展的主流是:降稅率減負擔;擴稅基減優惠;簡手續強管理。每次改革都起始于發達國家,繼而在發展中國家引起反響,而入世則促使雙方日益朝著同一方向發展。事實上,在發展中國家,由于稅收管理在決定高效稅收體制方面的關鍵作用,以及在宏觀經濟平衡方面的重要作用,稅收行政改革歷來是關注焦點。目前,發展中國家日益認識到,稅收政策要與行政管理能力吻合,沒有相應的管理變革,政策變化不會產生預期效果;良好的稅收管理既能實現盡可能多的稅入,又能使管理高效和實現稅收合作,對實現社會公平和提高國家福利水平有決定意義。
為適應國際經濟趨勢和推動國內經濟發展,許多發展中國家積極采取措施,提高稅收管理效率,其中,拉丁美洲和東盟諸國家積極努力,應該說取得了明顯成效。例如,20世紀60年代伊始,拉美國家企圖借助新興的計算機技術解決稅政效率,但由于稅制設計復雜,稅率檔次過細,稅收優惠減免繁雜,偷稅逃稅現象嚴重,沒有達到預期目的;到了70年代,隨著城市發展和經濟交易擴大,經濟行為日趨規范,對公共設施和公共管理在質量上提出了更高要求,他們開始認識到單純依靠電子技術遠遠不夠,而必須圍繞稅制結構合理化和稅收管理現代化進行改革;進入80年代,在高額外債和宏觀經濟動蕩的雙重壓力下,這些國家逐步走上了配套性的稅收管理改革的軌道。與此同時,東盟一些國家鑒于舊稅制不能有效利用資源,在行政運作上失之公平,不僅難以有效地促進經濟增長,也難以通過稅收來彌補持續擴大的預算赤字的問題,先后進行改革,以期建立更加公平、有效和簡便的稅收管理體系和制度。結果是,這些發展中國家在改善稅管質量上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效。阿根廷成功地進行稅收結構改革以后,已轉而全面檢查和調整稅收管理工作,獲得日益增長的稅入回報。
據統計,1989年到1990年,阿根廷稅入占GDP的比例由13%上升為20%,其中,至少有1/3的增長應源于稅政改善;墨西哥經過改革,稅收結構已出現顯著性變化;巴西從20世紀80年代至現在,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調整稅制結構、強化稅收管理的改革措施,使稅制趨于合理。實踐表明,在適合條件下,發展中國家的稅收效率可在相對短的時期內顯著提高,而且,隨稅收管理狀況的明顯好轉,在降低過高稅率以及對不同納稅群體實行更加適當征稅的同時,可以增加稅收并有效減少社會不公現象。
當然,由于宏觀經濟環境問題叢生以及通貨膨脹影響稅收管理效率等問題,許多發展中國家稅收管理改革仍任重道遠。
二、改革途徑
稅收管理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改變行政管理資源分配,大力進行結構重組,積極利用外部資源優勢,以及采取新的技術手段等來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稅入。
在許多國家,包括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憲法是征稅、用稅的根本依據。完善的稅收立法是稅收管理基本權力的來源。憲法集中從三個方面做了規定,一是依法納稅是公民的基本義務,除非有例外規定,任何人不得免除納稅義務,也不得任意增設或變更納稅義務;二是征稅必須經過立法機關制定法律,在法律授權下進行,否則任何機構和個人都無權征稅;三是稅收的使用必須嚴格置于法律的監督之下。所以,許多國家都依法治稅,推動公民誠信納稅。巴西通過法律建立稅種、頒行重大舉稅措施、規范各級稅收管理權限、限制稅收減免權力濫用等。墨西哥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為雇員最低月工資收入的4倍,達到起征點的人要根據月收入額納稅。這里有兩類情況,一類是每月有固定薪水的職員,包括政府公務員、企業和公司的合同職工等,他們都有固定的工資賬戶,政府或企業每月都會按其收入從其賬戶上自動扣除應繳額。另一類是自由職業者,包括企業主、醫生、律師、出租車司機等,其月收入并不固定,所以稅務部門對他們的監管和審查比較嚴格,要求每月或每兩個月都要申報納稅,并對其申報單進行抽查,詳細審核各類單據,防止偷稅逃稅行為。墨西哥法律對偷逃稅者處罰嚴厲,罰金有時甚至超過應納稅額,如果納稅人連續逃稅數月,罰金將以每月20%的速度遞增;如果發現偽造單據等嚴重違法行為,罰金可在原有基礎上增加60%至90%;偷逃稅情況特別嚴重者,還將接受司法調查,甚至坐牢。當然,墨西哥法律規定,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幫助納稅人申報納稅,但絕不能弄虛作假,否則將面臨法律嚴懲。但會計師可在法律許可范圍內,通過合法手段進行稅收籌劃,盡量減少納稅人的納稅額,這不屬于非法行為,不影響納稅人的信譽。
在發展中國家,一個共同性制約因素就是缺乏稅政資源,由此產生的后果是稅管人員不足,高薪吸引高質人才能力較差,甚至不能滿足稅管基本工作條件,如辦公空間和計算機等。因而,稅政改革戰略必須著眼于現有資源的優化組合,把有限資源從非生產性任務投向更富有生產力的工作上。所以,一些國家進行稅政部門內部重組,劃出“特殊單位”來處理主要納稅人的申報和納稅事務。多數情況下,60%或70%的稅入源于1%的納稅大戶(如大企業),因此,保證他們按時申報和繳納至關重要。與此同時,他們也很注重其他納稅人,維護中小企業的稅收合作,保證稅收總量的穩定和持續增長。在改革過程中,他們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管理技術,使稅收管理更有秩序和效率。通常,發展中國家面臨嚴重的通脹問題,如何保證這一時期的稅收成為征管的重點。在改革中,他們采取了降低征收時滯對收入影響的方法:(1)建立預付制。20世紀70至80年代,拉美國家普遍采用預付制征收商業企業所得稅。(2)縮短評定期和納稅期,提高納稅頻率。20世紀70年代中期,智利的大企業每兩周必須預繳一次增值稅。1987-1988年間,烏拉圭增值稅納稅期縮短了將近60天。還有一些國家的每月繳稅周期從20天縮短到15天甚至7天。(3)稅款支付指數化,即在計算稅款時,計賬單位不用法定償付手段,而用一種可根據一些指數如消費物價指數等進行調整的財政或稅務計量單位。20多年來,巴西一直實行的是按通貨膨脹調整的稅制,由通貨膨脹導致的稅收調整已成為稅收文化中的一部分。1979年到1987年,墨西哥主要通過縮短公司稅的預付期和納稅期來增加稅收,1987年后也開始實行稅收指數化。
稅管改革能否成功,簡單易行是重要因素。一方面,要簡化程序,如刪除稅收申報書中多余的信息要求,合并申報和支付單據等,使稅管集中到主要事務上來:(1)方便合作,即為納稅人下達明確的指令,繪制易懂的表格,以及提供必要的幫助和信息,改善服務質量。(2)監理合作,即開設和維持納稅人活期賬戶,建立覆蓋最終極納稅人和稅收人(如銀行)的管理信息系統,以及設立快速管理程序來查詢和追蹤未申報者及其稅收拖欠。墨西哥建立了相對完善的納稅信用體系,稅務管理部門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一般都有詳細記錄,作為對其信用考察的基本依據。納稅人信用良好,社會各部門都會為其生活和經營提供方便,否則,生活和經營都會遇到麻煩。(3)制止不合作,即建立查詢責任和有效運用懲罰。司法程序和司法機構也為實施稅法和運用懲罰提供便利條件。另一方面,對小額納稅人實行復合管理。在實施增值稅時,最棘手的是小額納稅人的征收工作。不同國家按簡化管理原則,分別采取了不同辦法。在墨西哥,凡是年銷售收入不超過年最低工資7倍或者資產不超過年最低工資15倍的納稅人,可自行決定是否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時向購買者收取增值稅,但其前提是要向稅務機關申報。智利注重使每個納稅人進入增值稅體系,并采取了簡化管理辦法:一是將小額納稅人作為一般納稅人管理。只要其對增值稅的申報和計算方法比較熟悉,可自愿作為一般納稅人。二是根據小額納稅人月銷售情況,將其分為5個納稅等級,每個等級從低到高算出不同的銷售稅額,從而確定小額納稅人應納稅額;以平均銷售額不超過20個納稅單位的為小額納稅人,并應到稅務機關專門登記,否則視為一般納稅人。三是對一些不易監管的小額納稅人,如零售商販、小規模糧食生產者等,由與其購銷活動直接聯系的企業代扣代繳,稅率適當優惠。簡言之,最好的辦法是綜合運用這些措施,幫助納稅人依法納稅,查詢不合作者,懲罰不納稅者,推動稅收由“低度合作”走向“高度合作”。
發展中國家的稅收管理問題較多,主要是納稅手續繁瑣復雜,管理方法較為落后,稅制稅率也繁雜多變,使稅務管理部門難以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在巴西,一個突出的現象是稅源大量流失,如1986年至1988年間,稅收總額占GDP的比重漸趨下降,分別為23.86%、21.41%、19.35%.所以許多國家企圖以實現計算機化為契機,變革稅收管理。確實,利用計算機技術能使稅政管理更有效率。從2000年起,墨西哥稅務部門開始鼓勵和推廣網上納稅,納稅人只要在財政部辦的有關網站上下載相關軟件和表格,就可以通過電子單據進行申報納稅。然而,實踐表明,單純以計算機化來改善稅政管理狀況和提高征稅能力的辦法很難奏效,成功的稅政改革不僅涉及到計算機技術的應用,而且必須伴隨著重組稅管基本要素,即重構制度和理順程序等。
許多國家都實行嚴格的稽查制度,按照審計人員手冊、憑借其審計資格及獨立工作權限加強稅收征管力度。其中,主要措施就是建立納稅人單一注冊制,包括姓名、企業名稱、地址以及應納稅種,目的是打擊偷逃稅活動。一些國家為了便于核對各種信息,把稅碼與居民身份證號碼一致起來,使所有部門都用同一稅碼識別同一納稅人。智利從1960年起花3年時間建立了稅號制度,規定任何買賣都要在發票上注明當事人的稅號。然而,按照GDP計算出增值稅稅基,乘上稅率后得出估算稅額,并與實際征收稅額比較,根據其差額估算偷逃稅情況。最后,稽查人員通過計算機對當事人進行直接檢查。另外一個主要措施是加強稅收審計。一些拉美國家由于生產與收入高度集中,審計活動主要針對納稅大戶進行,但由此而來的是中小納稅人偷逃稅情況嚴重。1979至1982年,智利等國改變審計策略,把中小納稅人作為重點審計對象,使增值稅收入增加了56%,其中,大額納稅人增加了17%,中等納稅人增加了87%,小額納稅人增加了186%.值得指出的是,在嚴格的避稅經濟學中,納稅人不依法履行自己的納稅義務即構成偷稅漏稅。具有相同性質的問題是,在發展中國家,人們不能保證所有稅收官員或代征稅款單位是誠實負責的。有人指出,當開征新稅和提高稅率時,“效率損失”,即部分稅入沒有進入國庫而是流入稅務官員或單位的腰包,不會引起明顯變化。為此,巴西建立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對稅務系統內違法違章人員進行處置;對銀行和納稅人,則依一定程序令其補稅,或課以50%至150%罰款及相應的滯納金,情節嚴重者,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這些問題是發展中國家稅管改革必須加以考慮并解決的。
三、經驗探討
發展中國家在稅收管理改革實踐中摸索出一些共同辦法,其中主要有:(1)降低稅率,減輕稅負。泰國將最高一級所得稅稅率由65%降為55%;新加坡也降低了公司所得稅稅率。(2)擴大稅基,保證稅收。為保證稅制改革成功,保證原有財政收入水平,滿足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需要,各國在降低稅率、減輕稅負的同時,采取了擴大稅基的辦法。(3)調整稅種結構,簡化征稅制度,加強稽征管理。發展中國家傾向于合并稅種,一些中美洲國家對25個稅種中的20個進行了合并,申報表由過去的125張減少為1張。同時,各國在稅制改革中建立了嚴格的稅收登記制度,在管理辦法上推行征、管、查三分離,實現征管手段電腦化。為堵塞稅收漏洞,各國都嚴格稽查,嚴厲懲罰。
在改革過程中,發展中國家的稅收管理改革有若干值得參考經驗:(1)獲得決策層、管理層的強有力的政治支持,乃至擁有某些程度的政治技巧是稅收管理改革成敗的關鍵。實踐證明,即使是最好的改革戰略,若沒有強烈的政治愿望,也是注定要失敗的。管理人員必須采取必要步驟,獲得上級部門的全力政治支持,才能改善稅收管理狀況。只有獲得這些保證和支持,好的改革設計和努力才能最終實現。(2)制定稅收政策和實施管理改革戰略時,必須明確應當優先考慮和安排的并有相應資源的重點工作,這是稅管改革能否成功的前提條件。沒有任何一種改革戰略能適用于所有國家或一切條件,應從本國的實際出發。(3)簡化稅收體制,確保稅制在發展中國家的“低度合作”的環境中便于操作和有效應用,這是稅管改革的基本條件。在很大程度上,許多拉美國家稅改成功直接歸因于簡化行政體系和明晰政策。(4)強化稅政管理力度,有效控制納稅人和納稅環節。為了加強稅征,各國普遍實行了所得稅預扣制度。目前,預扣法不僅覆蓋了傳統的稅目,如工資、利息和股息紅利,而且涵蓋了各種專業費和租金。預扣是所得稅征繳成功的重要因素,然而事實表明,如果稅政管理不能有效控制預扣人和納稅人,預扣本身的作用是很弱的。所以,稅政管理必須監督和控制預扣人將所得稅預扣額如數上繳財政部門,必須核對所得稅已經被扣除代繳時,納稅人繳納的所得稅是否能夠很好地抵償其義務。
需要指出的是,發展中國家在稅收合作水平方面存在著廣泛差異,這不僅體現在納稅人對稅收和政府的態度上,而且表現為各國稅政的效率。在一個特定的社會環境下,這些態度和效率受多種因素影響,如對偷稅漏稅的察覺程度,對稅收結構公正性、復雜性和穩定性及其運作的認識程度,對政府行為價值的理解程度,以及政府行為的合法性等。
四、存在問題
近年來,許多專家或學者,包括經濟學家、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政治學家等,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重點是偷稅漏稅和稅收合作問題,如為什么和什么時候納稅人照章納稅或不納稅,什么影響各種懲罰,誘導會對納稅人行為產生什么影響等。但總的說來,由于發展中國家有著極為不同的稅管環境,包括管理范圍、交易功能,上述探索同發展中國家亟需解決的問題關聯不夠。其中一個重要問題是缺乏對稅收官員的分析研究,包括審計行為、調查欺詐行為、決策規則及其依據、可信度和有效性等。這個問題在一些發展中國家非常突出,政府缺乏對稅收官員的日益監控。因此,嚴格控制現金管理,密切監督稅收官員搜集和應用的信息,應是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許多國家的經驗證明,稅務官員的責任可以得到改善,如通過職能分解,充分利用銀行和預扣人進行檢查與核實,同時通過內部設立的系統,建立系統的監控和評價體系等,對稅務官員進行有效管理。另外一個重要問題是,在許多發展中國家,稅務資料只有稅入量而沒有來源以及由于法律和制度變化引致的損益情況,這為制定稅管改革戰略帶來很大困難。總的來看,所缺乏的主要信息是:(1)詳細的行政管理資源使用分類細目。(2)行政管理資源使用反饋。(3)稅征標的信息。為此,稅務人員和有關專家要密切合作建設稅務管理信息系統,使計算機化的信息有用且有實效,保證信息的時效性和可靠性。
YCN公司于2011年注冊成立,主營業務是數字產品的研發與銷售,以及相關服務。公司管理漸入正軌,管理層認識到包括稅務籌劃在內的涉稅事務管理的重要性。現以該公司為例,說明初創期的數字技術企業的若干涉稅管理的方向和若干細節問題,以供參考。
一、直接涉稅事務的管理
(一)公司的稅務定位管理
1.依據YCN公司章程,公司主營業務是接受委托開發數字技術相關的服務(不保留著作權)。適用的主要稅種為營業稅,稅目為“服務業”,稅率為營業額的5%。
公司轉讓數字技術等無形資產,適用的稅種為營業稅,稅目為“轉讓無形資產”,稅率為營業額的5%。
按現行政策,YNC公司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2.依據YNC公司章程,公司兼營業務是接受委托開發數字技術相關的產品(保留著作權)或銷售相關的產品。適用的稅種是增值稅,稅率為17%。但享受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YCN公司適用的基本稅收政策小結:計算機軟件銷售適用營業稅,日常開具轉讓無形資產專用發票;軟件產品適用增值稅,日常開具增值稅發票,對銷售自產的軟件產品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施即征即退稅收優惠政策。委托加工軟件,視著作權歸屬確定適用稅種:歸委托方,或委托方、YCN公司共有,適用營業稅;歸YCN公司所有,適用增值稅。軟件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等收入,如果隨軟件產品提供,視同增值稅應稅業務征稅,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如果不隨軟件提供,或者軟件產品銷售以后提供,征收營業稅。
值得注意的是,YCN公司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應具備相應的條件;在實務中一般要求事先向稅務機關報備。
(二)企業所得稅有關的若干事項管理
1.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均衡公司稅負。高薪酬通常會帶來高個人所得稅,而低薪酬并不一定意味著低待遇。YCN公司通過合理的薪酬制度,在公務性消費和個人薪酬之間進行權衡。例如,對超過個稅起征點或超過個稅低稅率區3%以內的職工薪酬,以公務消費的形式,在國家現行稅收政策范圍內,均衡稅負或降低稅負。
另外,YCN公司以腦力勞動為主,有聘用殘疾人的條件。利用“安置殘疾人員的工資,按實際支付工資100%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既扶持了殘疾人就業,也降低了公司所得稅負擔。
2.合理安排業務費招待形式,優化支出結構。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標準為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上限為年營業收入的5‰。YCN公司的“業務招待”活動,主要是對內培訓和對外聯誼,并非純粹的吃喝玩行為,實際上大多數情形并不屬于業務招待性質。因此,日常開展類似業務時,YCN公司盡量委托專業的會議、培訓中介,選擇餐飲、住宿一體的服務企業,以會務、培訓和差旅等方式來執行,以提高稅前抵扣水平,降低所得稅負擔。
3.提足相關費用。主要指職工福利費(工資薪金總額的14%)、職工教育經費(工資薪金總額的2.5%)、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等(對保留著作權的無形資產,盡量估價入賬)。
采購決策和加速折舊政策。YCN公司的主要儀器、設備,均符合加速折舊政策。由于在初創期,YCN公司的稅收優惠力度大,因此重視關鍵設備的最佳租、購期決策,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
4.加強技術轉讓管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基本稅收優惠是:一個納稅年度內,轉讓技術所有權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跟YCN公司有關的,主要是軟件著作權、數字版權,在簽訂轉讓合同時,由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目前公司尚未涉及出口業務。
5.充分享受研究開發費稅收優惠政策。未形成無形資產的,按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無形資產成本150%攤銷。YCN公司在申請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國稅局)報送了相關審批所需資料。
二、間接涉稅事務的管理
YCN公司預期能夠享受的一些稅收優惠政策,是以以下五個方面的間接涉稅事務的成果為前提的。因此,YCN公司非常重視這些事務的決策和執行工作。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1.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減按15%稅率(普通企業是25%)。
2.認定條件。“符合條件”是指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要符合六個條件。YCN公司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公司產品主要是面向教育業的多媒體技術、文化創意產業支撐技術;公司的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為26%,均為境內研發費用;數字技術產品及其服務費收入占公司總收入的80%以上;科技人員占公司員工總數的79%;公司的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基本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因此,YCN公司管理層決定積極進行高新技術認定工作,并將其列為公司成立后的重點工作。
中小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年銷售額和資產總額均不超過2億元、從業人數不超過500人的企業,其中2007年底前已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在其規定有效期內不需重新認定。YCN公司是典型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因此,在完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YCN公司將通過中小企業管理局申請認定為中小高新技術企業。
3.認定程序。認定部門為科技部及其指定機構。按照申請相關規定,基本經歷企業自評、提出申請、提交規定材料等程序。YCN公司目前已經提出相關申請。
4.稅務機關備案。如果YCN公司被成功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高新技術企業相關的四類資料。
(二)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
1.稅收優惠。減按20%征收企業所得稅。
2.認定條件。YNC公司符合第(1)項(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和第(3)項(非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規定,擬于2012年進行小型微利企業認定。
3.認定部門與認定程序。認定部門為主管稅務機關,向其提交認定申請和相關資料。
(三)軟件企業認定
1.稅收優惠。(1)本條規定已過期。(2)對我國境內新辦的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3)對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4)軟件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5)企事業單位購進軟件,凡購置成本達到固定資產標準或構成無形資產,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認定為軟件企業后,YCN公司將能夠享受第(2)(3)(4)(5)項稅收優惠。
2.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與認定條件大致相同。(1)取得軟件企業認定證書。(2)以軟件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3)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服務。(4)具有從事軟件開發和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5)符合規定和技術人員占比不低于50%。(6)軟件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軟件收入的8%以上。(7)年軟件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比例達到35%以上,其中,自產軟件收入占軟件銷售收入的50%以上。
目前,YCN公司正在辦理知識產權(軟件著作權)登記手續,其他條件均已具備。由于YCN公司的注冊地為高新技術開發區,在被認定為軟件企業之前,可在過渡期內享受高新技術開發區的稅收優惠政策。
3.認定部門。為省級以上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認定時要提供11類符合要求的資料。
(四)創投企業認定
YCN公司在初創期就已經開始考慮戰略層面的資本運作問題,尤其是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投融資問題。爭取創辦投資公司并認定為創投企業,吸納其他戰略投資者,從而反哺YCN公司,是YCN公司擴大經營規模的中期戰略目標。
1.稅收優惠。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設立條件。一是企業條件。(1)投資者人數在2-50人,且至少擁有一個必備投資者。(2)非公司制創投企業投資者認繳出資總額最低限額為1000萬美元,公司制則為500萬美元。必備投資者外的其他每個投資者,最低認繳出資額不得低于100萬美元。(3)有明確的組織形式;(4)有明確合法的投資方向;(5)除將本企業經營活動授予一家創業投資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的情形外,創投企業有3名以上具備創業投資從業經驗的專業人員。
二是必備投資者條件。(1)以創業投資為主營業務;(2)在申請前設立管理的資本累計不低于1億美元,且其中至少5000萬美元已經用于創業投資。若為中國投資者,在申請前三年管理的資本累計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其中至少5000萬元人民幣已經用于創業投資;(3)擁有3名以上創業投資從業經驗的專業管理人員;(4)如果某一投資者的關聯實體滿足上述條件,則該投資者可以申請成為必備投資者。(5)必備投資者及其上述關聯實體均應未受規定的處罰;(6)非法人制創投企業必備投資者,對創投企業的認繳出資及實際出資分別不低于投資者擬認繳出資總額及實際出資總額的1%,且應對創投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制創投企業的必備投資者,對創投企業的認繳出資及實際出資分別不低于投資者認繳出資總額及實際出資總額的30%。
3.認定部門。市級中小企業局初審,省級以上科技主管部門評定頒發證書。
4.稅收優惠程序。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創業投資企業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備案資料,包括投資抵扣和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所需的資料。
(五)ISO質量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