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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718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9-4156(2013)11-070-04
民族社區傳統文化是一個民族精神的重要象征。然而,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和我國社會生活和一些地區文化生態的巨大變化,大量的民族社區傳統文化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現代文化、外來文化和市場經濟的全面沖擊,特別是在少數民族青少年中出現的傳承斷層現象日益嚴重,致使一些少數民族傳統文化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危機,即在劇烈的文化變遷時代地處農村地區的少數民族如何才能有意識、有能力傳承并發揚本民族傳統文化?是一個亟待思考和解決的社會性問題。筆者認為,民族社區文化是在民族不斷演化與發展的過程中不斷創生的,引領文化傳承的核心是一個民族所認同的基本價值觀。本文從教育社會學的角度來審視價值認同對于民族社區文化傳承的價值困境,同時針對民族社區文化傳承與發展過程中的價值困境加以理性思考。
一、價值認同:民族社區文化傳承的精神內核
民族文化傳承是“民族社會成員縱向交接(代際間的縱向傳遞)的過程,受生存環境和文化背景的制約表現出強制性和模式化的要求,最終形成文化的傳承機制,受內在機制的支配,具有穩定性、完整性、延續性等特征,并在不斷傳承中呈現出再生的特性的過程”。
認同的核心問題則是價值問題。在農村社區場域中實現民族文化傳承依賴于村落社群中的成員是否具有一致性的看法以及感情基礎,即在少數民族聚居的農村社區中,村民們是否擁有共同的價值和行動取向,換言之,這也是某一特定農村社區的成員是否擁有穩定的集體觀念的重要標志。同時,農村社區中世居的村民,無論是個體還是群體,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通過在群居生活中通過身份的澄清與確認,從而來正確認識個體、群體及本民族文化價值的。村民身份感的確立,是農村民族文化傳承的動力來源:“當人民在確立自己身份感時……總是認同那些與自己的利益需求、情感和信仰相一致或相近似的東西,利益、情感和信仰影響著人們對‘他者’的評價問題”。
在現代性所開啟的價值世界中強調的是“獲取性”的發展,缺少對傳統原生態文化傳承過程中人之可持續發展的持久審視和關注;自然、生態主義的發展觀,則更強調鄉土價值世界中人的“生存性”價值的體現。以民族文化傳承問題為例,農村文化價值在以對物質利益的訴求中整體性退卻、邊緣化甚至貶值。因此,基于價值認同的農村民族文化傳承的根本目標在于充分激活并蓄養住鄉土社會自身的永恒性價值。
二、價值困境:民族社區文化傳承的兩難選擇
對于民族農村社區里的村民而言,在本民族文化傳承過程中所遭遇的價值困境主要表現為:特定的傳統文化如何在“延續”與“顛覆”的選擇性價值觀博弈中得以留存?由此,本文將基于兩種不同價值取向,將農村民族文化傳承類型分為保護性傳承和破壞性傳承兩種類型。保護性傳承在選擇傳承路徑時,主要依據社會現實發展的要求,在保留本民族文化原有精神內核和發展根基的基礎上,充分吸納符合時代進步要求的元素,實現融合式傳承與發展;破壞性傳承,是對民族傳統文化價值觀的顛覆,即最能尊重本民族文化的價值內核未能在傳承中得以較好保護,其結果將有可能給多元民族文化的發展帶來巨大的危害性影響,同時也不利于多元文化格局和諧共生局面的營造。由此我們不難做出這樣的判斷:在民族文化傳承過程中盡量避免破壞性傳承,選擇保護性傳承的路徑進行。誠然,在實然狀態下,農村民族文化傳承過程所涉及的來自社群中的個體、群體對不同傳承途徑的看法以及可接受程度無疑都是多元、多層的,并非可截然區分為這樣理想的兩種狀態,往往是交融性的存在。也就是說,從民族文化傳承與發展的視角思考,“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與實現當地現代化發展二者是辯證統一的”。在民族文化傳承過程中,價值觀念之間的沖突與融合已是不爭的事實。那么,在以何種價值為導向的傳承路徑選擇問題上,我們大致可對這樣兩種成問題的價值選擇進行分析。
(一)文化傳承的價值在社會變革趨同化模式中消退
在我國目前政府主導的社會變革模式中,普遍存在社會價值的預設化和固化的現象。即在邊疆民族地區農村文化傳承過程中,政府所擁有的價值觀念在保護民族文化傳承的相關導向性政策中已然起到最決定性的作用。因其在這個社會文化演變的過程中主導價值觀念處于核心位置,這同樣會給農村傳統民族文化價值觀的消退埋下了不易直接辨識的隱患,甚至一度演化為城市取向的農村民族文化傳承。例如,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政策背景下,給少數民族的物質生活帶來了較大改善,但究竟少數民族同胞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和認同這樣的改善呢?
例如,云南L地區W族同胞聚居地,政府主導的村屋改造項目讓村容村貌煥然一新,可是當改造完畢后,房頂再次有漏雨現象發生時,村民們的應對策略竟然是找到房屋的對口援建單位告知:“你們的瓦壞了。”
類似的社區民族文化消退得太快!不僅如此,還有傳統的服裝工藝、建筑設計都一同消失。表面上看村民們的物質生活較之以往是有所改善,但少數民族的精神生活品質卻并無太大改善……由此,我們不難反省到:民主生態的傳承策略應是在充分考慮少數民族需要和要求的基礎上做出的發展決策,以反映民族同胞的需要為根本的價值取向。畢竟,只有政策支撐一個民族特有的東西,少數民族同胞才會更為之而感到自豪。
(二)文化傳承的價值在社會變革的不當保護中異化
隨著現代化的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不斷邊緣化,面臨嚴重的生存危機,要么無人問津,要么就是在盲目的文化開發中喪失了文化本真,流于形式,甚至走向毀滅。民族文化傳承過程中存在的價值異化現象主要指的是政策在發展和傳承民族文化的過程中引入了市場機制。在市場競爭機制中經濟人假設人人都為追逐自己的經濟利益而奮斗。為維護自身利益,少數民族在構建和發展各自文化體系的過程中期望自己所尊崇的價值觀能夠成為民族發展政策制定的參考依據。但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存在著多種代表不同個人、群體、社會階層利益的價值觀念。一些決策權力主體本身所代表的就是以追逐經濟利益為主的個人、群體或是社會階層,而往往那些在社會中處于優勢地位的個人、群體、基層所信奉的價值觀念在此價值選擇博弈中勝算更大,從而導致民族文化傳承的基本價值取向被迫發生異化。民族文化傳承的最理想主體應是文化的持有者。進而,決策過程中尊重傳承主體在價值觀傳承過程中的意義,才是最需要考量文化傳承成本之關鍵所在。
譬如,為保護一些瀕臨銷聲匿跡的傳統民族文化或民間工藝,人們開始逐漸選用數字化技術再現一些傳統民族民間工藝,但數字化呈現民族民間文化藝術存在的價值顯然是較為有限的。也有學者認為隨著計算機技術的飛速發展,對藏傳唐卡進行數字化修復與再創造是對這一具有千百年歷史且獨具特色的繪畫藝術進行保護的有效措施。但筆者認為傳統唐卡在創作中的線條、色彩經過數字化方法處理后早已喪失了創作的靈性。換言之,我們應該思考的是到底數字技術給唐卡帶來的究竟是災難還是福音?
就民族文化傳承的意義和價值角度來考量,傳統手藝人的價值沒有了,而民間藝人在文化傳承過程中的價值是數字化技術所替代不了的。尤其在藝術創作中,要求最為嚴格的就是創作者的心境,那是一種即時性的靈感體驗與捕獲,沒有了創造的心態,批量制造和生產的民族民間工藝品一樣會失去靈性。所以,從此種意義上分析,不顧創作生態的民間工藝文化傳承,缺少了傳承的靈性與文化。
又如,云南騰沖農民畫是20世紀70年代在群眾性繪畫活動中產生并形成的,與我國民族民間傳統美術及手工藝術品如剪紙、面塑、泥人、皮影、窗花、版畫、年畫等一脈相傳,其整體藝術價值較高。在自然、淳樸的自然狀態下的農民畫創作是一種心靈對身處意境感知的釋放,每一次創作都是獨一無二的。可時下各地發展旅游業,有的地方主管部門也鼓勵把民間藝術開發為旅游產品和樹立地方文化形象,農民畫創作純粹為了“畫”而畫,那么,此時雖然也是在作畫,但缺少了創作的基本態度和心境。
綜上,民間藝術在民族社區文化傳承中的影響,也就是其不可替代性,正是體現在未知性、不可重復性中,任何一幅作品都是不可復制的,因為創作者創作時的心態和意境是絕無僅有的。
因而民族民間文化的多元、多形態存在,只有先保護才談得上傳承,而真正生態與和諧的文化傳承與創新則是在保護中的傳承與創新。民族民間文化傳承過程中所秉承的價值追求應該是建立在利益相關者價值沖突與融合的基礎上的。尊重多元價值是以文化傳承和社會發展等多元需要作為價值選擇的基礎從而進行融合的必然結果。在國家政策導向與社區民族民間文化傳承生態與需要之間形成合理有效的傳承,教育成為人們最容易想到的路徑之一,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教育本身兼具政治、經濟和文化功能。于是有學者提出“面臨全球化挑戰的華人教育路向,首先在于找準自己的位置,在認同本民族文化的基礎上,與它文化交融發展”。“當前在對待西部和貧困地區的教育問題上,沒有重視‘人’,沒有從文化特色和具體的情況出發考慮教育,而只是把教育定位為工具層面的‘脫貧致富’的手段,教育沒有得到應有的發展。共生教育理念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只有把當地的自然與人文的東西融合成一個很好的培養基地去培養和發展貧困地區的教育,這樣培養出來的人對自然是尊重的,對其他文化是尊重的。他既知道自己的特點,又能吸取人家的長處”。
三、文化自覺:價值認同視野下的文化傳承路徑思考
文化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創造力的重要源泉,教育既是文化的組成部分,也承擔著傳承與創新文化的重任,它要以怎樣的途徑才能更好地促進民族文化認同的良性發展?這是當下民族教育與民族文化發展面臨的一個嚴峻而迫切的問題。
根據文化傳承場域的不同,可分為家庭傳承、社會傳承、學校傳承等三種。學界普遍認為教育是傳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徑之一,有學者提出:“堅持不脫離文化原生地的傳承為主導,輔之以脫離文化原生地的傳承等模式……突出培育文化持有者的‘文化自覺’意識等是民族文化保護與傳承的有效途徑。”民族地區文化傳承理應由民族地區青年一代來承擔傳承的重要責任。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業文化和大眾消費文化的強勢沖擊中迷失了傳承本民族文化的情感與責任感,與民族傳承文化之間產生的疏離。歸根結底,民族文化傳承還得靠村民自己來完成。文化遺產保護,尤其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發展中的保護,“承”是保護中的傳承。教育之所以被視為能夠承載文化傳承的路徑,其根本也正是看中了教育在提升文化承載主體自身傳承能力建設方面。
(一)家庭教育:增強青少年自覺傳承本民族文化的意識
家庭作為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傳承的必需性是不可忽視的,因為“家庭除了具有繁衍后代,綿延種族這一人口再生產的功能之外,就還要承擔促使其成員實現個體社會化這一社會再生產的功能”。因此,家庭教育在傳承民族文化過程中不可比擬的優勢就在于它是一個能夠創造讓青少年具有耳濡目染父輩祖輩文化行為的天然的“心理場”,而且各不相同。與其他形式的文化傳承途徑相比,家庭教育是通過文化行為支撐起青少年對本民族文化之認同的。筆者在走訪云南昆明D鄉S村一戶村民家中從村民口述了解彝族(白彝)民族服飾制作的傳統工藝:“我們的衣服和羊毛氈子都是純手工制作的,羊毛用的是我們自己養的綿羊毛做的。自家搓線,織布,做一套衣服要花一年多時間(農忙時節要忙地里活)……哪家有姑娘出嫁時就要帶著媽媽給她做的衣服一起嫁出去,帶得越多就表示這家人越有本事(能干)。在家里的姑娘都還是會學著做呢,出去(打工)呢么,會的就不多了。”
當詢問到服飾上的圖案有何特殊含義時,家中主人解釋道:“我們衣服的腳邊要用雙線縫制,表示對逝去的人的懷念。這跟一個傳說有關系,聽說我們是從外地搬來的,在當地一直有個做法:老的不在(去世)了就要用線綁成一個十字架,以便以后遇到來尋親的親戚有個認親的憑證。不管到什么時候,親戚一看到這個用線綁的十字架就曉得不在的人曾經是親戚了。衣領上縫上的五顏六色的,層層疊疊的布條,象征著我們民族團結、奮斗……”當再次問及能否講得清楚白彝這一支系的歷史時,年紀最長的家長都表示講不清,至于村子里誰能講得清楚更是無從知曉了。
由此我們所反思到的就是民族文化傳承的家庭教育途徑存有諸多困境:其一,村落空心化現象日益普遍,客觀上導致家庭本位的民族文化傳承過程存在時空的屏障。少數民族青少年長期外出打工,使得家長對子女的教育,包括親子之間的溝通也出現了關系上的斷裂。其二,文化傳承是一種周期性的狀態,特別是增強青少年對本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認同教育與信念教育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但目前家庭教育內容中設計文化傳承的內容不夠明晰和具體。進而導致青少年對本民族傳統禮儀禮節、文娛活動的了解是在耳濡目染中完成的,也缺乏家庭教育本身承擔有本民族文化傳承重任的認識,很容易導致家長自身的言傳身教也是不全面、不系統的。
(二)村落(社區)教育:引領社區少數民族實現文化創新
一個民族無論其族群規模有多大,居住分散還是相對集中,本民族獨有的文化傳承過程是不會停止的。當一個文化共同體內部的人們在不同的社會背景下,遇到新的生存危機或是信仰危機時,必然會突破其傳統的思維方式,從傳統習俗和文化慣例之外,在沖突與融合中去尋找新辦法,即形成新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并在長期的生活、生產、民族節日與習俗中沉淀為民族信仰,寄托特殊的民族情感,滿足著文化共同體復雜的心理需求。民族社區是規范和引領一個民族的風尚習俗傳承與發展的外層結構,由于少數民族的居住地長期與外界隔離,外出成本較高,社會轉型期多元價值觀對民族傳統文化價值觀的影響,促成了許多民族農村社區風貌的變化。然而外來的價值觀,是一種強加的價值觀,簡單粗暴地割斷了民族民間文化傳承的歷史,而非引領民族文化傳承共同體用他們自己的方式去選擇合理揚棄傳統文化中的文化元素。民族社區從一定意義上分析,隱喻并代表著民族文化傳統與發展的共同體。民族社區有責任引領社區中的絕大多數人做到文化自覺,理解和認識到集成與發揚本民族傳統文化的主體只有是本民族同胞,只有族群中的同胞才能真正關心民族文化在融入現代性元素后是否有出路,是什么樣的出路,也才能夠真正抓住地方政府依托經濟與文化政策上給少數民族地區給予幫扶的契機。
當筆者在訪談云南省昆明市六哨鄉傳承民族文化的社區傳承模式時,村長說道:“平時文化傳承活動很少,在參與縣或鄉的大型活動時才會集中組織一下。平時村民們自發地會集體跳一跳廣場舞。其他村里的要過節的時候才跳……”民族社區肩負著啟發、引領和培育少數民族同胞作為其民族文化傳承與創新發展主體的文化使命感,從全局視角來預警外來價值觀的影響,預防村民對傳統價值觀的拋棄或是決裂等方面,可發揮重要作用。農村社區利用國家政策環境和發展契機,規劃、拓展并引領村民拓展傳承路徑。
其實早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就主張依托社區學習中心建立能夠為社區居民充實力量并為促進社會共同發展提供有效幫助的機構,這樣的組織旨在為社區發展提供多種學習機會,鼓勵當地居民用自己的方式發展并提高當地人的生活質量。在民族文化傳承視野下,提升社區居民對民族文化遺產的自主傳承能力儼然也就成為社區學習中心的主要職能之一。
具體以提升農村社區少數民族家庭教育能力為例,就可通過建立農村社區學習中心,建立有計劃、有規模、有目的地提升家庭成員多元文化傳承與教育能力的培訓方案,周期性地對村民開展相關的培訓活動,指導村民了解家庭教育文化傳承的功能、對象、內容范圍、具體的要求和行動策略都做出明確規范和引導;或是通過開發家庭民族文化傳承指導手冊等方式,以提高村民民族文化保護、傳承與創新的意識和能力。此外,學校、社區共同聯合建立地域性的民族文化保護及研究組織;農村學校中的教師、民族民間文化傳承藝人等均可借助社區資源提高其民族傳統文化素養,以期望能夠引導少數民族用民族自己的方式弘揚本民族文化。綜上,如果說商業化浪潮對農村的影響是不可回避的,那么,社區組織何不著力思考如何將其轉化為發展契機,引領村民們心甘情愿來學,靠文化產業來帶動起少數民族服飾的制作以及民間工藝術品的開發與制作等。
(三)鄉村學校:提升人力資源系統的多元文化教育能力
隨著現代化的不斷發展,外來文化不斷沖擊,家庭和社區中的“隨境式教育”民族文化傳承已難以為繼,學校作為民族青少年社會化的主要場所,作為民族文化傳承的重要陣地而長期受到民族學、文化學和人類學家們的關注。
多元共生教育是當下及未來少數文化認同良性發展的應然選擇。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教育部門要將優秀文化遺產內容和文化遺產保護知識納入教學計劃、編入教材,組織參觀學習活動,激發青少年熱愛祖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熱情。民族地區的中小學更有責任和義務承擔起教育之文化傳承功能,著力打造民族地區中小學校的多元文化教育能力。然而,當前許多中小學校以“升學考試”為其主導價值,特別是學段越高的學校,幾乎很少開展民族傳統文化的教育教學,學生在學校中更多獲得的是以國家課程為主的主流文化價值。
雖然在一些中小學仍會組織和開展一些民族文化傳統活動,但由于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許多傳承活動缺乏規范性和持久性。
當然也不排除有的少數民族文化自身的因素,若不對其進行再次開發與轉化,是較難在學校教育中實現傳承的。例如,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云南省石屏縣彝族海菜腔在學校教育中進行傳承就有較大難度,因為“其演唱難度大,其音域跨度可達14-17度之多”,節拍多變,大小嗓音交替使用,同時還伴有歌唱性音調和敘述性說唱交替使用等演唱技藝。如此演唱風格和技巧如若不經過再次開發是很難在學校中轉化為可加以利用的課程資源的,同時民族民間傳統藝術進校園還得兼顧考慮傳承內容載體是否積極健康向上等原則。教師是否具備這樣的多元文化篩選與實施整合式教學的能力,也是該課題有待持續研究和關注的問題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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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力挖掘傳統歷史文化。《指導意見》中提出:“挖掘中華姓氏、文字沿革、功夫文化、軒轅故里等根親祖地文化資源優勢,提升具有中原特質的文化內涵,增強對海內外華人的凝聚力。”這些關于中原特質文化內涵的確定,抓住了中原文化資源的優勢,對于提升河南的美譽度都將起到重要作用。如中華姓氏文化,據有關學者研究,在4820個漢族姓氏中,起源于河南的有1834個,占38%。而全國120個大姓中,全源于河南的姓氏有52個,部分源頭在河南的姓氏有45個。河南作為第一姓氏大省,一些姓氏的歷史演變還需進行系統化的研究,如此才能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河南的歷史地位,為海內外華夏兒女追根尋源提供真實可靠的文化基礎,同時也為河南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多的人脈支持。再如文字沿革方面,河南近年來雖然建設了文字博物館,擁有專職研究機構,但并不意味著河南的古文字研究就走在全國前列,還需要加大宣傳力度,團結海內外學者,加強與學術界的交流,進一步提升河南古文字研究在探索華夏文明中的地位。同時,河南作為中華武術之鄉,武術文化博大精深,有許多值得探討的重要內容,只有將武術文化的傳統內涵發掘出來,才能保證武術的武學精髓得到最大的發揮。
加強大遺址保護。《指導意見》對河南的大遺址保護問題提出了指導性的意見:“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統籌做好洛陽、安陽、鄭州、開封等地的遺址保護和利用,探索大遺址保護機制。依托洛陽龍門石窟、安陽殷墟、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建設世界遺產保護研究基地。”河南作為文物大省,文物資源豐富,而洛陽、安陽、鄭州、開封作為中國著名的古都,其所具有的歷史影響是久遠的。借助國務院所頒布的《指導意見》,以省政府的名義統一組織、協調大遺址保護,必將改變河南大遺址所處的散亂管理狀態,使大遺址保護納入有序化的管理,從而使歷史上所留存下來的都城遺址得到完善的保護,并在可能的情況下得以開發和利用,讓人們充分認識河南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
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指導意見》對河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做出了方向性的指導:“促進地方劇種、傳統手工藝發展,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加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力度。創新文化傳播內容和形式,進一步推動中原文化‘走出去’,擴大對外文化貿易。”河南作為傳統文化的發源地,流傳較廣的為河南豫劇,一些較小的地方劇種生存環境則越來越艱難,有的聽眾越來越少,瀕臨滅絕。據統計,河南65個地方劇種目前僅存一半,如果不進行搶救性發掘,這些小劇種就有面臨徹底失傳的可能。因此,政府部門要擔負起搶救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任,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派出專人對優秀的傳統劇目進行錄制;一些戲曲類學校也可以設置專門的專業,培養這些小劇種所需的人才;出版機構也應當出版這些小劇種的書籍;現代傳媒如電視、互聯網等也可以開辟相關的陣地,著力宣傳河南的優秀地方劇種。
歷史文化名城既是地方傳統歷史文化的象征,更是城市變遷和發展中的見證,它在長期不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為我們這些子子孫孫留下了各城市特有的歷史文脈,是人類進步和社會文明發展歷程信息的集中體現。國家在關于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過程中也非常重視針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力度。加強中原歷史文化名城景觀保護與規劃與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之間有著必然的聯系,本文通過加強歷史文化名城景觀保護與規劃在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試圖來探析如何來加強中原歷史文化名城的景觀保護與規劃,助推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的建設。
歷史文化名城景觀保護與規劃在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想實施中心城市帶動戰略,我們可以發揮鄭州作為中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地位,將中原經濟區建設成為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 身處中原經濟區核心,鄭州文化底蘊深厚,擁有黃帝文化、仰韶文化、龍山文化、武術文化、嵩山文化、黃河文化等眾多文化資源,這也是鄭州有別于其他城市的顯著優勢,更是鄭州承擔建設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的重大歷史責任,因此,傳承華夏歷史文明鄭州義不容辭。
歷史文化名城既是地方傳統歷史文化的象征,更是城市變遷和發展中的見證,它在長期不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為我們這些子子孫孫留下了各城市特有的歷史文脈,是人類進步和社會文明發展歷程信息的集中體現。地處中原的河南,歷史悠久,文化厚重,歷史文化遺產豐富,是文化資源大省的典型代表。而所處我省的那些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不僅集中體現了我省的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更是我們人類共同的精神家園。在河南境內,保存著很多歷史城市,據調查統計,至 2012 年 6月,河南省現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8 個( 鄭州、洛陽、開封、安陽、濮陽、商丘、南陽、浚縣) ,中國歷史文化名鎮 7 個( 鄭州市古滎鎮、開封縣朱仙鎮、禹州市神鎮、淅川縣G紫關鎮、社旗縣賒店鎮、確山縣竹溝鎮、郟縣冢頭鎮) ,歷史文化名村 2 個( 郟縣張店村、郟縣臨灃寨、) ,河南省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鎮、村) 達 17 個,數量在全國位居前列。省級歷史文化名城 19 個,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 62 個。世界文化遺產 3 處( 安陽殷墟、洛陽龍門石窟、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 。這些都是老祖宗給我們這些子孫后代留下的寶貴遺產和財富,如何保護好、利用和發展好老祖宗給我們留下的這些寶貴遺產和財富是我們每位子孫后代義不容辭須要承擔起來的責任。。國家在關于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過程中也非常重視針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力度。我們作為華夏子孫更應該引起對這些歷史文化名城的高度重視,要明確保護的重要性和責任性。但是,目前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的開發建設,這些歷史文化濃郁的傳統原始民居、歷史地段、街區甚至一些文物古跡等城市特色文化遺產,或多或少的會受到一些現代設計元素和符號的誘惑和沖擊,如果在進行城市建設中,尤其是對歷史文化名城的開發建設中,只有處理好傳承和創新的關系、處理好傳統文化和現代文化的關系,運用一種合理的設計手法將傳統文化和現代文化有機的結合在一起,這樣才做到了傳承和創新的有機結合,那么我們進行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核心區的工作才更具有價值和意義。因為加強歷史文化名城的景觀保護工作,也就是將我們的傳統歷史文化資源進行的一種傳承和再創新的過程,因此加強歷史文化名城景觀保護與規劃勢在必行,這也是我們在進行傳承華夏歷史文明中的一項重要任務。
歷史文化名城景觀保護與規劃,助推鄭州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
目前,國家和政府都比較重視針對文化遺產的保護,近幾年不斷將一些名城的城市文化遺產逐漸納入文物保護單位,并放在博物館收藏、宣傳展覽,但這些舉措并不是對城市文化遺產保護的最終目標,它是一種保護手段,也是在進行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它的最終目標是將這些城市文化遺產實現“子子孫孫永褒用”,在這一保護過程中,必將得到代代相傳和延續。這也就要求我們能合理處理好其建設和保護的關系,及如何規劃,將遵循什么樣的規劃原則、使用什么樣的規劃方法,以致最終能為名城的健康、有序的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也使我們能借助加強歷史文化名城景觀保護與規劃的力量來助推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的建設。
1.協調好歷史文化名城景觀保護與城市建設的關系
“石橋門箋”是南京市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俗稱“天剪”,是一種用手工雕刻成的紙質彩色美術工藝制品。它承載著當地的歷史文化和民俗傳統,散發著濃郁的鄉土氣息,其用意是祝吉納福,營造幸福喜慶的氛圍。在浦口石橋地區的春節期間,家家門頭貼“門箋”的習俗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這種習俗已成為石橋及周邊廣大農村地區春節時的一道靚麗風景。
為傳承弘揚“門箋”民間藝術,石橋成人教育中心近年來挖掘社區這一文化資源,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開展了“門箋”民間藝術傳承的學習培訓工作。此項活動對充分發揮“石橋門箋”民間藝術在社區教育中的正能量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建立“非遺傳承室”,組織人員培訓,充分發揮社區成人教育中心在優秀民間文化傳承中的積極作用
2008年,社區成人教育中心聯合社區文體站,共同組織人員尋訪民間制作藝人,建立“石橋門箋”傳承譜系,對門箋藝術項目進行采風收集和整理。我們還邀請有關專家本著對該工藝既傳承又發展的精神,對制作工具和雕刻、裝裱等程序進行了改革和創新,從而促進了門箋工藝煥發了新的藝術魅力,激發了民間藝人的創作熱情,提高了制作技藝和水平。新工藝制作出的有關作品先后參加了省市區舉辦的各級民間藝術展,獲得了有關民俗專家的較高評價。之后,社區又建起了““石橋門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室”,“非遺傳承室”內用具設備齊全,全天對居民開放,定期安排當地門箋藝術文化遺產傳承人胡彰錫、楊木樹等為徒弟和門箋藝術愛好者授課輔導。如今,制作““石橋門箋”成為了當地百姓的業余生活愛好,“非遺傳承室”也成了石橋社區居民業余文化藝術生活和娛樂的熱鬧場所。
2.組織交流展示活動,促進門箋藝術繁榮,讓其成為周邊社區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一種文化
石橋位于蘇皖交界處,每年臘月集市繁華,社區教育中心協同相關部門組織藝人學員開展門箋藝術交流、展示與銷售活動。此時,石橋集市的道路兩旁是隨處可見的簡易門箋藝術作品展示臺。這些色彩鮮艷、做工精細、內涵豐富、圖案精美的各式門箋吸引著來自蘇皖兩地的農民朋友駐足品賞,大家競相購買,場面火爆。目前,石橋已成為方圓百里重要的春節門箋批發交易市場。門箋不僅滿足了農村百姓的民俗需求,豐富了群眾的文化生活,而且在市場中賦予了新的經濟價值。
3.推廣校園門箋藝術,豐富學生活動內容,進一步促進青少年綜合素質的全面發展
門箋藝術同時具有剪紙和雕刻等多門藝術的特點,學生喜愛,其入門的門檻低,簡單易學。目前,在社區教育中心的推廣、學校的支持和民間藝人的關心之下,門箋藝術已成為當地學校青少年喜愛的一項重要手工活動內容。孩子們自帶工具,自制門箋,自娛自樂,逐步養成了青少年良好的興趣愛好,培養了他們的審美鑒賞能力、動手實踐能力和創新創造能力,進一步增強了青少年尊重、保護、傳承和弘揚優秀民間傳統文化的自覺意識。
4.緊扣時代特點,結合倡廉要求,讓“石橋門箋”這一民間藝術在社區教育活動中賦予新的內涵
然而,據民族文化傳承的調研與文獻檢索獲知,關于民族地區學校民族文化保護與傳承實踐步履維艱,收效甚微。為什么“熱熱鬧鬧”的理論研究卻難以給實踐予以指引,促使其得以順利發展?鑒于此,本文對目前學校教育與民族文化傳承研究與實踐作了幾個基本問題的審思。
一、關于學校教育與民族文化傳承內容問題
縱觀目前有關學校民族文化傳承的論著,在傳承內容選擇上,均有一個共同特征:注重民族文化載體引入,鮮有論及“價值觀”等文化內核。在這宏大理論的指引下,民族地區學校民族文化傳承逐漸形成兩種結果。
(一)民族文化傳承內容無限化約,價值取向逐漸偏離
學校教育中民族文化傳承的內容常常被化約為一些實實在在、看得見甚至摸得著的事物,如民族舞蹈、民族音樂、民族體育、民族技藝、民族服裝,民族器物,等等。誠然,這些內容如得以有效傳承,同樣意義非凡,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活人們對傳統民族文化的集體記憶,感知民族文化獨特魅力,提升民族社區個體或群體文化自覺與自信等。然而,常常事與愿違,在現有教育競爭與評價體制背景下,這些具體的、操作性較強的民族文化傳承內容卻被“無限化約”,最后演變為“一次性”文化傳承、“快餐式”文化消費,最初價值取向發生根本性偏離。
(二)民族文化課程自成體系
民族地區學校中,民族文化課程分門別類:哪些是民族文化課、哪些是普適知識課、民族文化課程分為哪幾類等,以獨立形式“進軍”學校原有課程體系。有專家堂而皇之地論述民族文化傳承課程應占學校課程體系的比例,如“民族地區學校地方性知識應在整個知識體系占中12%~15%的比例較為合適”[2]。這種將民族文化分門別類,將其作為一門或多門獨立課程嵌入民族學校,對于學校、學生與家長而言,無疑是一種“增負”,這可能是目前學校民族文化傳承舉步維艱的重要原因。
針對以上兩種情況,我們需要對民族文化傳承內容有所審思。首先,完善民族地方教育評價標準。對各教育層次的評價設法觀照到民族文化內容,以此找出民族文化傳承與教育競爭的目標一致性,使之并行不悖,促民族文化得以順利傳承。其次,對民族地區文化資源進行分析。民族地區文化是山區文化、鄉村文化與民族文化在長期生態適應中動態生成的。“因其特殊的社會歷史軌跡和其所處的獨特生態環境,既是構成民族民間文化的內容,從根本上決定了各族群文化的傳承模式”[3],長期以來,民族社區的個體是在家庭和社區中感受著民族民間文化的熏陶,他們在民族社區日常生活中感知、體驗、領悟著本民族文化的精髓,這就是一種傳統的、不分時空地滲透于民族地區兒童日常生活之中的“自發教育”,這是它最本真的傳承方式。[4]因此,我們需遵循民族文化原生的傳承規律,以“潤物細無聲”之勢滲進目前學校課程體系,方能達致民族文化傳承之目的。再次,社區協作參與。民族文化傳承形式最初是在社區中自然生成的,目前,學校承擔傳承責任自不待言,然而,“無根基地依賴學校,使得學校承受著它無法承受之重,這種依賴使得人們忘記了自己責任。”[5]成功理所當然,失敗歸咎于學校。此種心理使然,人們往往覺得民族文化傳承責任移交學校后,社區和族群沒有責任。因此,要從根本上轉變這種觀念,由學校引導,家庭協同,社區支持,形成整體合力,方能促進民族文化保護與傳承。最后,文化不能僅理解為附載于物體或藝術表演形式上的文化,應該包括更豐富的內容。文化是指人們在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過程中所創造出來的一切財富,包括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以及人們所具有的各種生產技能、社會經驗、知識、風俗習慣等。[6]因此,民族文化傳承不能局限在它的外在顯性形式,隱性形式同樣不可忽視,在重“形”的同時,不忽視“神”的傳承。
二、關于民族文化傳承與學校教育競爭問題
關于民族文化傳承與學校教育的相關研究中,回避教育競爭、大談民族文化傳承是我國目前主流研究方向,這是一種烏托邦設想。如何做到觸摸教育中“人”的心靈,逐漸接近問題的焦點,并對之作出有效回應呢?
筆者以為須從教育兩個基本要素談起。目前,學校中民族文化傳承“吸引力”令人堪憂,各民族地區“民族民間文化進校園”實施收效甚微,難以達致原初價值取向,大有“力不從心”之感。筆者近期的相關調研發現,在教育競爭與民族文化傳承的較量中,“民族文化傳承”敗下陣來,成為無言的結局。因此,避開教育競爭談民族文化傳承的對策不過是隔靴搔癢。如“轉變傳承主體觀念”“編寫校本課程和地方教材”“增加專項經費”等,這些不過是民族文化傳承的劑,無需在此糾纏,因為這沒有觸及到問題的根本,即民族地區學習者、教育者的價值訴求。
(一)學習者
這里主要指學生。學生是學校教育活動的主體,是學校和教師存在的依據,學校的一切活動都圍繞它而展開。我們應回歸到學校教育中“人”的要素去追根溯源。對于民族學生個體而言,教育更多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非“謀心”手段,他們關注的是“眼前”利益,這些看似“粗俗”“非性理”的問題,卻潛藏著“生存理性”“經濟理性”和“社會理性”[7]的交融與雜糅,充分體現了民族地區人們急于借助教育階梯擺脫貧困、追求幸福生活的迫切要求,代表了他們的教育價值訴求。因此,我們不該回避這些問題,而是以之為出發點,揭示民族文化傳承難以啟動的根源。
家長是學生的“同盟軍”,其價值訴求與學生基本一致,在民族地區,家長為割斷子女代際貧困而使出渾身解數。
因此,民族地區的學校中民族文化傳承,應該基于民族文化根基,從尊重少數民族學習者價值訴求出發,積極探索,找出兩者之間和諧共生之道。
(二)教育者
包括學校教師、領導者和教育研究者,他們是學校生存與發展的引領者,是教育活動的主導者。具有教育改革性質的“民族文化傳承”實踐,教育者群體的態度至關重要。在激烈的教育競爭背景下,對自上而下的“民族文化傳承”政策,他們的態度曖昧。處于“時而與學生和家長站在同一陣容、時而又跟上級站在同一戰線”的“兩難境遇”。在應然與實然的糾葛中,在公共領域以“應然”的姿態呈現自己的行為與言說,而在私人領域卻面對現實、無奈與無望。然而,我們能否在無奈中的實踐與創新中逐漸拓寬的空間,尋找兩者適當的平衡與互補?
目前,我國教育領域的競爭無須在此論爭,僅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它的合理性依然有強大的實踐辯護。然而,以“文化多樣性”為理論基礎,藉此論證民族文化傳承活動合理性的學者眾多,誠哉斯言,言之鑿鑿。那么,這關涉一個兩難問題:“如何從一個合理到另一個合理?”因此,筆者認為,在需要我們直面目前的教育競爭的強勢語境下,探索如何在教育競爭“夾縫”中求得最大限度的生存與發展是當務之急。在確保不影響、甚至是有助于教育競爭的前提下,開展民族文化傳承,才可能點燃學生、校長與教師參與的激情和創造力,達到完美的文化生態鏈接,方能促使學校、社區與國家在民族文化傳承的問題上各得其所,“美美與共”。
那么,如何點燃“學習者”與“教育者”主體性參與激情,“全心全意”做好“民族文化傳承”?筆者在此不揣粗陋,提出幾點建議:一是以招生優惠政策促教育競爭。教育行政部門要從戰略高度考慮,拓寬參與民族文化傳承活動的學生上升通道。爭得家長、社區與學校的合力支持。二是重視民族地區本土教師培養,發揮他們深諳民族文化的優勢和穿梭于學校與社區之間的能力,這使學校教育與民族文化傳承鏈接成為可能和可為。以上兩點雖是治標不治本之方,卻能達到營造輿論之效。三是結合民族地區現代教育與民族文化特點,積極開展科學研究,探索兩者“和合”之道。結合民族文化資源,開發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挖掘學生潛能,著力提升學生“位育”能力,提升教育競爭能力。如是,方為治標又治本之舉。
三、學校教育與民族文化傳承“聯動共生”問題
教育與文化二者在漫長的生成之旅中相伴相依,聯動共生。教育作為文化的一個重要部分,其功能在于傳承文化,使其持久存續,并形塑著一代代子孫,教育是文化的生命機制。同樣,教育具有“文化性格”,文化的價值取向也會影響教育的功能與價值取向,賦予教育活動以合理性與科學性。誠然,這里的“教育”是指“原生狀態的教育”。[8]但是,隨著教育由原生狀態到制度化的教育現代體系演化過程中,作為現代性產物的學校教育橫亙于民族文化的歷史綿延之中。隨著全球化、現代化和城市化愈演愈烈,她忘卻了其與文化間的天然“纏綿”關系,“別戀”于現代科學,寄望藉此獲得不斷升華。如何促成學校教育與民族文化理性“和合”,彰顯它們天然的姻緣,是解決學校民族文化傳承的關鍵所在。
(一)民族文化需要學校教育
1.現代學校與生活分離,學校成為民族文化傳承的前沿陣地
近年來,現代化與城市化已向民族地區縱深推進。隨著農村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基本普及,作為民族文化主要載體(繼承人)的學生悉數進入學校,接受現代學校教育,隨后徑直外出打工,并在外暫居,家鄉成為了他們的生活驛站,僅限于春節或家族大事才回家一趟,這給民族文化的傳承造成了極大困難。近年來的撤點并校、延居縣城的政策推行和小學寄宿制度的實施,現代學校進一步幫民族學生“逃離鄉土”,民族文化的傳承可能被壓縮,加之傳承人也逐漸變老。隨著傳承人與繼承人相繼缺席,鄉民的“經濟理性”使傳統民族文化傳承場所逐漸被吞噬與功能改造,文化傳承“場域”逐漸解體。因此,民族文化傳承的主要責任只能隨著繼承人走進學校,需要具有服務社會功能的現代學校,身先士卒,勇于擔當,并藉此以尋找自身生發空間,這是新時代無奈的選擇。
2.“眾神狂歡”背景下,民族文化需要學校予以理性指引
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化與現代化的以疾風暴雨之勢滲進封閉落后的民族山區,傳統的民族文化在世俗化的大潮中已無法構成對峙性的力量,人們迅速拋棄了所有的傳統,在市場經濟中解放了的文化“眾神”,迎來了狂歡的時代。[9]在這背景下,作為民族文化載體的個人,容易“隨波逐流”,這本無可厚非,也無傷大雅。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與選擇自己“幸福”的生活方式。但作為一個群體而言,這種選擇如果成為群體“幸福”生活的集體想象,那么權力精英與學術精英應擔當起社會責任,對問題細密審思,借助學校教育自身制度化的優勢予以理性指引,確保民族文化獲得健康而持續的發展。
(二)學校教育需要民族文化
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漸滲透,民族地區經濟建設取得很大發展已是不爭的事實。然而,學校教育依然問題叢生。學校教育問題需要專家學者們上下求索,尋找發展瓶頸的根源所在,并作出有效回應,尋找新的生長點,方能走出困境,迎來春意盎然的愿景。與清末現代教育制度引進中國時的“水土不服”現象類似,現代學校引進民族地區也略顯不適的特征,這充分說明了教育的文化性格。[10]教育活動唯有基于“文化土壤”中,才具備自己的科學性,否則,教育活動本身的科學性應受到質疑,經不住“教育實踐”反復追問。學校教育,尤其是民族地區的學校教育,需要從傳統民族文化教育中獲得持續的滋養,研究所屬民族文化的價值取向,從對“他者”的研究、學習與傳承中獲得營養。再者,作為現代產物的學校“嵌入”到民族地區,要在此“茁壯成長”,就須對民族地區生發的文化予以足夠的珍視并籍此發展自己,不斷修復自身“水土不服”的癥結,以獲得持續的發展。 最后,學校中的民族學生也只有在保護、傳承自己的根文化的基礎上,才能提升“位育”能力和教育競爭能力,提升自己民族文化的自覺與自信,做到“安其所,遂其生”、沉心靜氣、進退自如。
當然,這需要一些措施予以支持。在民族地區,多元文化并存,除主流文化外,還含鄉村文化、地域文化和各族獨特的文化。筆者認為,在整個民族學校推行“多元文化整合教育”[11]是解決問題的重要策略。在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的設想中,對民族學生而言,這不僅僅是增強他們對于所屬文化的自覺與自信。對城市學生而言,他們可從多元文化教育中獲得文化多樣性滋補,在對“他者”的審思中得以生命成長。如是,現代學校教育與民族文化傳承之間方能找到某種“平衡”與“互補”,實現“聯動共生”。
總之,要走出民族文化學校傳承困境,需要解決以上幾個基本問題。需要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自上而下地導引全社會認識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價值,創設文化寬容環境以增強文化自身更新能力;由學校發揮其現代制度的優勢,主動承擔導引社區與家庭傳承民族文化,與之融為一體,尊重個體“粗俗”選擇,激活全社會參與熱情。由是,學校教育中民族文化傳承將在新的形勢下走出困境,生發出新的生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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