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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乙方進行項目融資與理財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融資金額、成本、用途、資金期限
融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執行。
融資成本:綜合融資成本為融資總額的_________%(含甲方的傭金)。
融資用途:_________。
資金期限:_________。
約定傭金:資金總額的_________%。
二、甲方責任
1.負責協助乙方財務狀況,針對性地對其財務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于取得銀行授信;
2.負責對乙方的存量資產進行整合,選擇出可被銀行易于接受的資產條件;
3.整理乙方現有的訂單,并與有關潛在的客戶達成合作意向,以作為向銀行申請授信的附加籌碼;
4.最終確定項目主體,明確融資的用途,形成項目計劃書,正式填報銀行的授信申請表;
5.代表乙方向銀行呈交授信申請表,附帶項目計劃書、財務報表等必須的文件;
6.協助乙方辦理經銀行認可的資產條件及訂單擔保手續,作為乙方融資到期向銀行承擔付款責任的經濟保證;
7.申請手續通過銀行審核后,取得銀行對乙方對外開立備用信用證的整體授信;
8.協助乙方向外匯管理局辦理境外項目融資審批、境外金融機構借款登記以及收結匯備案;
9.取得銀行的授信后,請求銀行先對外發出預開證通知書,并請接證行給予回復確認;
10.在銀行授信范圍內,向銀行申請對甲方指定的銀行開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兌的、定期為1年的備用信用證。
11.負責選擇具有離岸業務并在中國境內開設分行的外資銀行作為接證行;
12.負責與接證行確定貼現利率以及銀行手續費,以及貼現信用證項下款項的比例,代表乙方與接證行簽訂借款協議書;
13.根據甲方自身累計的信用額度,在接證行辦理貼現授信額度,以接受開證行開出的備用信用證;
14.自信用證開出之日15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已經確定的貼現利率及銀行費用,接證行扣除相關費用,并按開證人指示支付給甲方融資傭金后,將信用證項下所貼現的款項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15.在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協助乙方向接證行辦理償還所融資的款項手續,并負責辦理外匯管理局的結匯核銷手續;
16.備用信用證到期自動失效,解凍甲方被凍結的信用額度。
三、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交委托申請表,此申請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書面授權甲方項目融資和理財服務;
3.組織和協調項目相關人員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務;
4.承擔項目融資全過程中各環節所發生的正常費用,此項費用為融資總額的_________%,但不包括開證行發生的費用;
5.在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備齊需償還的款項;否則自行承擔到期未能償還借款而發生的違約罰款及一切相關責任;
6.融資款項貼現后,向接證行發出付款指令(pay order),指示接證行先行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傭金,然后將余款付至指定賬戶;
四、其他未盡事宜,甲乙本著真誠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增加條款可以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乙方進行項目融資與理財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融資金額、成本、用途、資金期限
融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執行。
融資成本:綜合融資成本為融資總額的_________%(含甲方的傭金)。
融資用途:_________。
資金期限:_________。
約定傭金:資金總額的_________%。
二、甲方責任:
1.負責協助乙方財務狀況,針對性地對其財務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于取得銀行授信;
2.負責對乙方的存量資產進行整合,選擇出可被銀行易于接受的資產條件;
3.整理乙方現有的訂單,并與有關潛在的客戶達成合作意向,以作為向銀行申請授信的附加籌碼;
4.最終確定項目主體,明確融資的用途,形成項目計劃書,正式填報銀行的授信申請表;
5.代表乙方向銀行呈交授信申請表,附帶項目計劃書、財務報表等必須的文件;
6.協助乙方辦理經銀行認可的資產條件及訂單擔保手續,作為乙方融資到期向銀行承擔付款責任的經濟保證;
7.申請手續通過銀行審核后,取得銀行對乙方對外開立備用信用證的整體授信;
8.協助乙方向外匯管理局辦理境外項目融資審批、境外金融機構借款登記以及收結匯備案;
9.取得銀行的授信后,請求銀行先對外發出預開證通知書,并請接證行給予回復確認;
10.在銀行授信范圍內,向銀行申請對甲方指定的銀行開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兌的、定期為1年的備用信用證。
11.負責選擇具有離岸業務并在中國境內開設分行的外資銀行作為接證行;
12.負責與接證行確定貼現利率以及銀行手續費,以及貼現信用證項下款項的比例,代表乙方與接證行簽訂借款協議書;
13.根據甲方自身累計的信用額度,在接證行辦理貼現授信額度,以接受開證行開出的備用信用證;
14.自信用證開出之日15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已經確定的貼現利率及銀行費用,接證行扣除相關費用,并按開證人指示支付給甲方融資傭金后,將信用證項下所貼現的款項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15.在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協助乙方向接證行辦理償還所融資的款項手續,并負責辦理外匯管理局的結匯核銷手續;
16.備用信用證到期自動失效,解凍甲方被凍結的信用額度。
三、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交委托申請表,此申請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書面授權甲方項目融資和理財服務;
3.組織和協調項目相關人員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務;
4.承擔項目融資全過程中各環節所發生的正常費用,此項費用為融資總額的_________%,但不包括開證行發生的費用;
5.在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備齊需償還的款項;否則自行承擔到期未能償還借款而發生的違約罰款及一切相關責任;
6.融資款項貼現后,向接證行發出付款指令(pay order),指示接證行先行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傭金,然后將余款付至指定賬戶;
四、其他未盡事宜,甲乙本著真誠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增加條款可以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
地址:
乙方:**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國際大廈1007室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私募融資財務顧問事宜,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范圍
在甲方私募融資過程中,甲方同意乙方組織相關資源和機構為甲方提供的財務顧問服務范圍如下:
1、對甲方進行盡職調查。
2、根據甲方企業情況對項目進行重新定位并進行論證。
3、協助公司編制商業計劃書、盈利預測和管理層分析。
4、為甲方設計私募方案并編制私募融資計劃書(包括融資定價、融資方式、資金用途安排等)。
5、向潛在的投資人披露融資信息。
6、為甲方尋找、選擇、確定合格的投資者,并取得甲方的確認。
7、協助甲方完成投資意向書的條款分析,并與投資人簽訂《投資意向書》。
8、協助甲方完成投資人的盡職調查工作。
9、協助甲方通過投資者對公司財務狀況、盈利預測的復核或審計工作。
10、協助甲方與投資者進行商業談判,保障公司老股東的利益。
11、協助甲方和第三方機構完成最終的《投資協議條款》分析、簽署最終的投資協議,相關的資金操作安排。
12、乙方可對甲方直接投資。
二、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和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公司有關情況和資料,并且保證該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私募融資過程中,甲方應密切與乙方配合并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項目小組人員的聯絡和溝通。
3、甲方應嚴格按照協議條款及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4、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方案和材料嚴格保密,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泄露。該項保密義務有效期為本協議期間和協議終止后三年。甲方承擔因泄密所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二)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條款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項,由乙方組織其資源和機構在協議約定的范圍內為甲方提供及時、勤勉盡責的專業服務。
2、乙方應及時將私募融資的進展情況通告甲方,并根據甲方的要求和市場的變化及時對項目的實施方案進行調整。
3、乙方成立專業項目小組負責與甲方、中介機構、政府部門等相關部門機構的日常工作協調與配合。
4、 企業員工工資制度(最新精編)(27個doc 4個ppt)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企業資料嚴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無關的第三方泄露。該項保密義務有效期為本協議期間和協議終止后三年。乙方承擔因泄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三、 如何打造高績效團隊建設(11個ppt 3個doc)費用
(一) 財務顧問費用
作為乙方向甲方提供專業融資服務的對價,甲方在私募融資到位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私募融資資金總額5%的財務顧問費用。該融資總額包括現金、技術、資產、設備及其他資源等,上述費用應按乙方的要求以股權或現金的方式支付。如果私募融資資金分期到位,甲方應在每期私募融資資金到位后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相應比例的財務顧問費用。
(二)特別說明
1、上述財務顧問費用不包括甲方私募融資過程中需要聘請的會計師、律師、資產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的任何費用,乙方因為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通訊費等費用經甲方確認后報銷。
2、除非乙方特別通知,所有款項應匯到乙方如下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北京朝陽門支行
賬戶名稱:高能天匯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賬 號:0118014170014423
四、特別約定
1、因甲方私募融資造成甲方企業性質、股權結構、公司架構、融資主體等發生變化不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2、雙方一致同意,除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聘用或使用乙方現有或離職員工,如甲方違反本約定,仍須依本協議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
3、甲方不得單獨或透過第三方跨越乙方,與乙方直接或間接介紹的意向投資人或該意向投資人轉介紹的其它投資人簽署協議,如甲方違反本約定,仍須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全部費用。
上述約定同樣適用于未來兩年內甲方或甲方公司其它股東、關聯人或委托人與乙方介紹的投資人或該投資人轉介紹的其它投資人的所有合作。
4、在乙方為甲方提供融資顧問服務的過程中,甲方與其自行尋找的投資人達成合作,甲方仍須按協議約定支付乙方全部費用。
五、違約責任
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各自所應承擔的義務,如果甲方延期支付費用,甲方須按照全部顧問費用的0.08%每日向乙方額外支付滯納金。除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終止本協議,否則違約方須按本協議顧問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六、其他條款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幫助甲方完成私募融資后終止。
2、如對本協議有任何爭議,雙方同意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履行中的修改,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投資有限公司
住所:XX市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醫院)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丙方: (銀行)
住所:
負責人: ,職務:
鑒于:
1. 甲方擁有運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建立的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交易平臺)。
2. 乙方為依法設立的醫療機構且已經成為甲方會員。
3. 丙方為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擁有資金、渠道、網絡和信貸的資源優勢,愿意為甲方、乙方提供結算、融資等綜合性的金融服務。
為保障交易資金的安全,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保障交易秩序,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供各方恪守履行。
第一章 釋義
第一條 名詞與定義
下列名詞定義如下:
1.入金,是指從乙方專用資金賬戶向甲方專用結算賬戶劃入資金的行為。
2.支付交易價款,是指乙方通過甲方結算賬戶完成相應藥品交易價款的交收行為。
3.出金,是指從甲方專用結算賬戶向乙方專用資金賬戶劃出資金的行為。
4. 藥品交易價款,是指乙方收到交易合同項下的合法發票上所記載的金額。
5. 專用資金賬戶,是指乙方在丙方開立的,用于存放交易價款等款項的賬戶。
6. 專用結算賬戶,是指甲方在丙方開立的,用于存放乙方的交易價款等款項的賬戶。
7. 交易資金賬戶,是指甲方為乙方開立的專門用于記錄乙方交易資金余額及變動情況,進行會員之間資金交收的賬戶。
8. 本協議:指甲方、乙方與丙方共同簽署的《結算服務協議書》。
9. 天:指自然日歷日。
10. 工作日或者交易日:指甲方藥品交易規則公布的交易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二章 合作事項
第二條 三方同意合作事項如下
1. 甲方作為藥品采購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實行在線競價、在線交易、在線支付、在線融資、在線監管。
2. 乙方按照《XX省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交易辦法》(試行)、《XX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與配送辦法》(試行)、《XX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結算辦法》(試行)等制度規定,通過甲方交易平臺進行藥品采購,并集中結算藥品交易價款。
3. 丙方利用自身的銀商轉賬系統(或者建立的簽約轉賬關系)、服務渠道、網絡和銀企直聯技術為通過交易平臺進行的藥品交易提供交易資金的結算服務,并為乙方提供相應融資服務。
第三章 主辦行
第三條 主辦行
1. 甲方選定丙方為本協議項下藥品交易資金的結算服務的主辦行。
2. 乙方選定丙方為本協議項下藥品交易資金的結算和融資服務的主辦行。
3. 丙方愿意為藥品電子交易平臺交易資金的結算提供綜合,愿意為乙方在藥品電子交易平臺的藥品采購與交易提供結算和融資服務。
第四章 結算規定
第四條 資金封閉運行
甲方、乙方之間的資金往來應通過專用結算賬戶和專用資金賬戶辦理,資金實行封閉運行。
第五條 甲方專用結算賬戶
1. 用于收付下列用途的資金:
(1)藥品交易價款;
(2)其他款項。
2. 甲方專用結算賬戶不得購買支付憑證,但可開通網上銀行支付功能。
3. 未經丙方同意,甲方未按規定用途辦理專用結算賬戶資金支付業務,丙方有權拒絕支付資金,并有權因此解除結算責任。
4. 為確保及時清算資金,甲方必須保證專用結算賬戶內有足夠的資金進行當日清算。如甲方專用結算賬戶中余額不足,丙方將在系統中拒絕甲方的劃款指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乙方交易資金賬戶和專用資金賬戶
1. 參加藥品電子交易前,乙方須首先在甲方開立交易資金賬戶,并在丙方營業網點開立專用資金賬戶,在丙方營業網點建立銀商轉賬關系(或者建立簽約轉賬關系)后,方可辦理轉賬業務。
2. 丙方為乙方辦理專用資金賬戶與交易資金賬戶綁定手續,并將乙方信息(包括乙方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發送甲方;甲方負責審核甲方系統中交易資金賬戶的乙方信息與丙方傳送的信息是否相符。
3. 專用資金賬戶的綁定手續只允許從丙方發起,不允許從甲方發起。
4. 乙方如需調整和撤銷專用資金賬戶的,應當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在丙方營業網點辦理。
第七條 入金
1.入金時間無限制。
2.入金指令內容需包括:乙方與收款人名稱、交易資金賬號、入金金額等。
3.入金額度無限制,入金指令發出時乙方專用資金賬戶余額必須大于等于入金指令請求的金額。
4.甲方系統根據乙方入金指令,系統自動更新乙方交易資金賬戶余額。
第八條 支付交易價款
1. 支付時,乙方可通過交易平臺向甲方發出支付交易價款指令,支付交易價款指令發出后不得撤銷。
2. 支付交易價款內容包括:乙方與收款人名稱、交易資金賬號、支付交易價款金額、發票信息等。
3. 甲方系統根據乙方付款指令,系統自動更新乙方交易資金賬戶余額。如乙方專用資金賬戶余額不足的,丙方可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協議的約定給予融資,乙方必須將融資的款項及時劃入甲方專用結算賬戶。
4. 付款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系統停止接受乙方付款指令。
第九條 出金
1. 出金時,乙方可通過交易平臺向甲方發出出金指令,出金指令發出后不得撤銷。
2. 出金指令內容包括:乙方名稱、交易資金賬號、專用資金賬號、開戶行、出金金額等。
3. 出金受理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平臺停止受理乙方出金指令。
4. 乙方可通過丙方營業網點、電子銀行等渠道查詢轉賬情況。
第十條 結算原則與結算數據
1. 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價款結算按照專戶專用,丙方不墊付交易資金的原則處理,交易資金轉賬指令必須由乙方主動發起。
2. 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價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交易各方的應收應付款項在交易資金賬戶間進行清算。
3. 按照《XX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結算辦法》(試行)的規定,乙方支付全部交易價款的時間從收到合法發票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60天。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給予授權甲方和丙方:乙方逾期未支付的藥品交易款項部分,無論乙方是否發起付款指令,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及有關協議給予融資,用于支付逾期未付的藥品價款,乙方自愿承擔由此產生的還本付息與支付費用的法律后果。
4. 交易結算數據以甲方交易平臺記錄為準,丙方不予干預。若乙方對其交易結算資金清算明細和余額有異議,由甲方負責查詢、核實并將核實結果通知乙方。
5. 乙方專用資金賬戶的交易流水以丙方數據為準。乙方如有異議,由甲方、丙方負責查明原因,如有差錯,由甲方根據丙方數據進行調賬處理。
6. 因甲方、丙方的系統故障導致乙方交易結算資金轉賬未能成功,甲方、丙方應當告知乙方,并通過丙方其他資金匯劃渠道進行交易結算資金劃轉。
7. 當日收盤后,丙方應當在當日下午16:30之前將當日所有乙方的出入金流水生成對賬文件發送給甲方,由甲方進行對賬。
8. 如出入金數據有差錯,甲方和丙方應互相配合查明原因,如當日下午17:00仍不能查明原因,則對賬數據以丙方數據為準,確保當日完成清算。
第五章 融資規定
第十一條 融資服務
1.融資指交易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合法發票之日起滿60天,未按照《XX省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交易辦法》(試行)等規定如期支付藥品交易價款,丙方在甲方的認可、支持與配合下為乙方提供融資服務。
2.融資期限最長為一年,從放款之日起計算。融資比例不超過到期未付藥品交易價款100%。融資利率不超過人民銀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20%。融資方式包括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法人帳戶透支以及貿易融資(以貨幣形式發放的融資)。
第十二條 融資核實與校驗
1. 丙方發放融資前,需向甲方提出核實和校驗融資的交易背景的真實性的申請,申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簽訂了藥品電子購銷合同,到期未付清藥品交易價款的金額和交易資金賬戶余額;
(2)乙方與收款方是否為甲方有效的會員,是否屬于藥品交易非誠信單位;
(3)乙方在甲方交易平臺上的交易資金賬戶是否有效;
(4)配送會員是否將發票信息上傳到交易平臺上;
(5)乙方是否在藥品電子交易平臺上進行了收貨確認;
2. 收到融資核實和校驗的請求時,甲方須在2個工作日內將核實和校驗的信息反饋給丙方。
3. 乙方申請融資時,由甲方在交易平臺為乙方加注融資標識。
4. 乙方在此不可撤銷的承諾:乙方承擔融資的全部法律后果,對融資承擔還本付息和支付費用的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融資放款
1.同時出現下列情況時,丙方可為乙方提供短期貸款、法人賬戶透支以及貿易融資(以貨幣形式發放的融資)方式的融資,乙方對此不持異議并承擔融資本息和費用的還款責任:
(1)乙方收到藥品配送會員配送的藥品并在交易平臺上進行收貨確認;
(2)乙方收到合法發票之日起屆滿60天;
(3)乙方未按照《XX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結算辦法》(試行)的規定如期支付藥品交易價款;
(4)融資金額為乙方交易資金賬戶與專用資金賬戶的存款余額之和與到期未付藥品交易價款的差額部分;
2. 交易平臺自動計算乙方交易資金賬戶余額與到期未付藥品交易價款的差額部分,并由丙方確定融資金額。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并確認:融資金額連同專用資金賬戶的存款余額一并作為受托支付的金額定向支付至甲方專用結算賬戶,乙方不持異議。
3.乙方承諾:融資款項將在兩個工作日之內完成相應藥品交易價款的支付。
第十四條 融資還款
1. 融資到期時,乙方專用資金賬戶出現存款余額時,丙方可自動即時扣收融資的本金,利隨本清,丙方需把相關還款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2. 融資到期時,乙方專用資金賬戶的存款余額不足以償清融資的本息,丙方將融資轉為逾期貸款處理,按融資合同的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將乙方違約信息反饋到甲方。
3.融資出現逾期時,乙方需承擔罰息責任,罰息按照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上浮50%計算。
第六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對乙方交易資金賬戶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的完整性進行審核,其真實性由乙方負責。
2. 甲方負責受理乙方通過甲方渠道發起的業務請求和系統自動觸發的融資請求,負責對乙方交易結算資金劃款指令的有效性和各渠道發起的乙方交易資金賬戶的密碼校驗。
3.對于安排了融資的乙方交易資金賬戶,乙方無條件授權甲方采取系統控制措施限制乙方交易資金賬戶的資金劃轉,并配合丙方發出的扣款劃款指令。
4. 甲方確保專用結算賬戶上有足夠的資金進行日終清算。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價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交易各方的應收應付款項進行清算,不得挪用、占用藥品交易價款。甲方在乙方收到合法發票之日起的50天會自動預警,提示乙方做好付款安排。
5. 甲方負責在交易平臺中對融資做融資標識處理。
6. 甲方對交易方式、交易品種、交易時間和交易制度進行調整或者修改,應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和丙方。
7. 甲方應保障交易平臺安全穩定地運行,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和安全措施保護交易端、交易系統的安全性,確保交易安全。
8. 因乙方專用資金賬戶或甲方專用結算賬戶中乙方的資金被國家有權機關依法查詢、凍結、扣劃,導致甲方無法完成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確保交易資金賬戶和專用資金賬戶的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的真實性、正確性、完整性,并在有關證件、許可證過期前辦妥有關登記、年審或者延期手續。因相關信息不真實或手續不完整導致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 乙方應妥善保管電子交易平臺端的交易密碼、交易資金賬戶密碼和銀行端的預留印鑒、數字證書、密鑰和密碼。任何使用乙方預留印鑒、密碼或電子數字簽名進行的交易指令、資金劃轉均視為有效的乙方付款指令。乙方因保管不當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和丙方不承擔責任。
3.按照《XX省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交易辦法》(試行)、《XX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與配送辦法》(試行)、《XX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結算辦法》(試行)等制度進行藥品電子交易和交易價款結算。
4. 乙方真實、誠信地履行藥品電子交易合同項下的義務,按照藥品交易與結算的規則采購藥品、支付藥品交易價款。
5. 乙方發出的所有指令均視為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承擔甲方、丙方執行乙方指令所發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如乙方專用資金賬戶的存款余額不足或交易資金賬戶余額不足,丙方依據本協議安排的融資,乙方均予以承認并視為自身的融資申請委托,自愿承擔融資的全部法律后果。
7. 按照約定的融資期限還本付息,并支付融資費用。乙方未按時足額償還丙方融資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的,丙方有權在融資還款日或結息日主動向乙方專用資金賬戶扣收。乙方專用資金賬戶余額不足償還的,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將乙方上報有權機構列入藥品交易非誠信單位黑名單。
8. 融資期間乙方如發生重大產權變動或者經營方式調整,乙方知道后或者應當知道后應當在七天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丙方。重大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組、聯營、托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歇業、申請停業整頓、停產、轉產、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乙方如果未履行通知義務的,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或者丙方。
9. 乙方如需調整和撤銷專用資金賬戶,應當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在丙方營業網點辦理。
第十七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 保證甲方與乙方資金往來的安全、快捷,按本協議約定提供服務。
2. 保守甲方和乙方的商業秘密。
3. 協助甲方防范交易結算風險。
4. 接受甲方對其結算業務的監督與考核。
5. 丙方確保乙方專用資金賬戶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的真實性、正確性、完整性。
6. 按照《XX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結算辦法》(試行)的規定,對于超過60天付款期而未支付藥品交易價款的,丙方有義務提供融資服務。
7. 對甲方專用結算賬戶和乙方專用資金賬戶信息(包括:甲、乙方名稱、證件號碼、銀行賬號、憑證號碼、密碼、賬戶余額等)、開戶資料、委托事項、交易記錄、轉賬信息等資料嚴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或者受甲方、乙方指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 乙方違反本協議或者違反融資協議的約定,丙方有權暫停對乙方發放新的融資、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的融資。
9. 丙方應當將乙方的開戶、銷戶信息和融資情況根據具體情況通知甲方。
10. 由于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或自然災害、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丙方服務系統無法接收銀商轉賬業務(或者建立簽約轉賬關系)的委托付款指令或甲方交易平臺故障等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付款的,各方共同協商采取其他資金劃撥方式辦理資金劃轉。
11. 因甲方專用結算賬戶被國家有權機關依法查詢、凍結、扣劃,導致丙方銀商轉賬業務(或者建立簽約轉賬關系)服務中止或者終止,給甲方、乙方造成損失的,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 共同義務
三方一致同意并聲明:
1. 三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另外兩方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而無效;
2. 各方簽署本協議已經過各方的內部授權或者審批,簽署本協議為各方自愿的、真實的意示表示,并且在執行本協議時給予另外兩方必要的和合理的支持與配合。
3. 在甲方和丙方的在線融資系統對接并上線前,有關融資通過線下方式書面申請解決,各方權利義務依據線下簽訂的合同約定執行。
第七章 其他條款
第十九條 違約
1. 本協議生效后,三方均應誠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另外兩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 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以及非因當事人過錯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致使一方或者各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救濟措施
1.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三方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 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重大虛假資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甲方、丙方有權拒絕受理交易開戶和給予融資,丙方有權拒絕、中止為乙方提供融資服務,對已發生的融資,丙方有權提前收回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第二十一條 變更與解除
1.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協議,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應經三方協商一致并通過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協商解決,三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協議簽署后,如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規章、交易規則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有關條款與之沖突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和交易規則的規定執行,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二十二條 協議效力
1. 本協議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本協議有效期滿時尚未結清的業務,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仍應繼續承擔,直至乙方清償丙方的全部融資本息和費用時終止。
第二十三條 協議地位
本協議為約定三方合作事項的框架協議,本協議項下具體合作內容由分別簽訂的有關合作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協議生效
1. 本協議經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字或簽章并加蓋各方公章后生效。
2.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均執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省藥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有權人(簽章):
乙方: (醫院)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因甲方在中國大陸房地產投資的需要,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的期限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服務期限屆滿需要延期的,甲方應當最遲在服務期限屆滿前30日向乙方提出續約的書面通知;續訂協議的相關內容由甲乙雙方根據當時的情勢另行約定。
第二條 服務內容
2.1 投資顧問服務
2.1.1 投資前期的投資顧問服務
2.1.1.1 受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收集信息,進行市場調查,選擇房地產開發的類型,尋找有利的投資機會。
2.1.1.2 乙方根據其收集的信息和資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圍繞資金籌措、融資方案制定、經濟效益分析等內容進行研究,并出具《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1.1.3 乙方協助甲方對《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估。
2.1.1.4 乙方參與設計房地產項目投資架構和交易模式。
2.1.1.5 乙方負責起草相關法律文件并參與房地產項目投資談判。
2.1.1.6 乙方負責設立房地產項目公司并辦理相關工商事務。
2.1.1.7 乙方負責協調甲方同房地產項目所在地政府及房地產相關主管部門的關系。
2.1.2 投資實施期的投資顧問服務
2.1.2.1 受甲方委托,乙方起草拆遷安置與補償相關的法律文件并參與同原業主的談判和法律文件的簽訂。
2.1.2.2 受甲方委托,乙方參與“招牌掛”活動,辦理土地使用權的預登記和登記手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1.2.3 乙方負責協助辦理施工建設、房地產銷售等過程中需要的審批手續和相關證照。
2.1.2.4 乙方協助甲方對房地產項目資金進行監督管理,保證資金運行安全。
2.2 融資顧問服務
2.2.1 融資前期的融資顧問服務
2.2.1.1 受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房地產項目進行市場調查和投資可行性分析。
2.2.1.2 乙方根據其收集的資料和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編制商業計劃書及其他相關文件。
2.2.1.3 乙方協助甲方制定融資策略和融資方案。
2.2.1.4 乙方協助甲方對其房地產項目進行包裝。
2.2.1.5 乙方協助甲方設立項目公司或對已有公司進行規范化整頓。
2.2.1.6 乙方負責篩選和推薦有實力和有意向的境內外投資者。
2.2.2 融資實施期的融資顧問服務
2.2.2.1 乙方協助甲方對房地產項目進行推介和路演。
2.2.2.2 乙方負責修改和優化融資方案。
2.2.2.3 乙方負責起草《投資協議書》、《融資協議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2.2.2.4 乙方負責引見投融資雙方或多方見面直接洽談。
2.2.2.5 受甲方委托,乙方負責聘請相關中介機構完成評估、審計、驗證、法律等相關事務。
2.2.2.6乙方參與融資談判并積極促成投融資雙方或多方簽訂《投資協議書》或《融資協議書》等其他法律文件。
2.2.2.7 乙方負責督促投資方積極履行《投資協議書》或《融資協議書》的相關內容,爭取資金盡早到位。
2.2.2.8 乙方提供資金到位后的其他融資顧問服務。
第三條 服務團隊
3.1 乙方至少指派投資專業人員、財務專業人員、法律專業人員、聯絡人員各一名為甲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
3.2 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可以更換其他人員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
3.3 甲方應當指定至少一名聯絡人員和乙方負責聯絡。
第四條 服務流程
4.1需要乙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的,甲方應當首先和乙方簽訂本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4.2 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企業基本信息材料、房地產項目詳細信息和相關材料以及聯絡人員的聯系方式,以方便乙方建立客戶檔案,及時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4.3 乙方聯絡人應當于每月5日前通過書面或郵件等方式向甲方負責人反饋上月工作進展情況。
4.4 甲方或乙方或甲乙雙方認為對方工作內容或工作進度需要調整的,應當積極與對方協商,并采取適當的措施。
4.5 涉及到委托授權業務的,甲方還應當向乙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或其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權文件。
第五條 服務費用
5.1 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的投融資顧問費分為兩種形式的費用:一種是固定的顧問年費;另一種是占募集資金一定比例的融資顧問費。
5.1.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顧問年費為人民幣拾萬元整。
5.1.1.1本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顧問年費人民幣伍萬元;
5.1.1.2本合同簽訂后第6個月,甲方再向乙方支付顧問年費人民幣伍萬元,如果當時本合同已解除或終止,則免除甲方支付該部分費用的義務。
5.1.2 募集資金到位后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按照募集資金總額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按比例分段累加計算):
5.1.2.1 募集資金在人民幣伍仟萬元以下部分的,按3 %支付融資顧問費;
5.1.2.2 募集資金在人民幣伍仟萬元以上(含本數)壹億元以下部分的,按2%支付融資顧問費;
5.1.2.3 募集資金在人民幣壹億元以上(含本數)部分的,按1%支付融資顧問費。
5.1.4 《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商業計劃書》的撰寫和編制費用不包含在投融資顧問費之內,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2 為甲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過程中,乙方發生的交通、住宿、餐飲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主動安排接待的除外。
5.3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和房地產評估、房地產等中介機構支付的費用,以及其他經過甲方事先同意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4 甲方應當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乙方銀行開戶相關信息如下:
戶 名: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
帳 號: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必須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一切相關資料都是真實的、合法的。
6.2 甲方應當及時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信息,便于乙方與投資者商洽有關事宜。
6.3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相關主體或其房地產項目發生重大變化影響投融資顧問合同的,甲方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適當措施。
6.4 甲方有權利向乙方了解投融資事項的進展情況。
6.5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固定年費和融資顧問費。
6.6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與乙方推薦的投資者接觸并私下達成損害乙方利益的協議或承諾。
6.7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甲方沒有續約的,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三年內,因乙方已經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而促使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者達成融資協議的,甲方仍必須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數額的融資顧問費。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固定年費和融資顧問費等報酬。
7.2 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
7.3 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相關義務。
7.4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報告相關事務的進展過程。
7.5 乙方應當采取積極有效的辦法促成甲方與投資者簽訂相關協議。
7.6 乙方應當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行事,除此之外,不得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證或承諾,或損害甲方利益其他任何行為。
第八條 變更和解除
8.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2.1 乙方重大過錯,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重大損失”是指損失的經濟價值在人民幣壹佰萬元以上);
8.2.2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沒有繼續履行必要的。
第九條 保密義務
9.1 “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9.2 甲乙雙方應對投融資事項涉及的所有商業秘密保守秘密,除用于本合同目的外不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不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披露。
9.3本合同終止或履行完畢后,本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繼續適用,并無時間限制;除非該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已經為公眾所知曉。
9.4 一方違反約定,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對方的商業秘密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協議簽署之時不能預見、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在本協議簽署之后出現的阻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所有事件。此種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國內或國際交通故障、政府或公共機構行為、傳染病、民眾騷亂、罷工和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其他情形。
10.2 一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誤期間應中止履行并自動延期,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0.3 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隨后15 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時間的充分證據。
10.4 一旦發生不可抗力,甲乙雙方應立即協商以尋求公平的解決方案,并盡一切合理努力,將此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甲方未能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本合同第二條、第六條約定的相關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1.1.1 甲方沒有按照約定及時支付固定年費和融資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后,10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應當向乙方承擔數額為未支付部分20%的違約金。
11.1.2 除前款約定的情形外,甲方違約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11.2 乙方未能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本合同第二條、第七條約定得相關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1.2.1 乙方違約但相關義務仍然可以履行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11.2.2 乙方違約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甲方同意不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減少或免除固定年費。
11.2.3 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2.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方是于港澳臺注冊的法人主體或自然人的,應當同意本合同使用中國大陸的法律)。
12.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通知、送達
13.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協議首頁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當事人變更地址、電話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后3日內,將新的地址、電話或開戶銀行、賬號書面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全部責任。
13.2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掛號寄出或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 一般條款
14.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修改或變更,甲乙雙方應依修改或變更后的國家法律、法規更改有關條款,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有效性,甲乙雙方皆有履行其余條款的義務。
14.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終止。
14.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章欄)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