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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經濟合同作為連接市場交易主體間的重要紐帶,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作為人們傳統觀念中以教書育人為使命的高等院校,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的三大功能逐漸被社會普遍認可后,高校與社會的聯系更加日益密切,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高校更多的參與到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社會經濟活動中表現的越來越活躍。經濟合同作為高校參與社會經濟活動的重要紐帶和形式,有的高等院校因缺乏對經濟合同的足夠重視,沒有統一的合同管理機制,導致出現經濟問題時責任不明確,法律糾紛頻頻發生,經濟損失嚴重。因此,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成為高校參與市場經濟運行健康、安全與否的重要內容。
一、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法律觀念淡薄,風險意識不強。在法治社會中,法律應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法律,嚴格辦事,有效地規避風險。然而很多高校由于對經濟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關系缺乏足夠的認識,把經濟合同簡單的理解為經濟交往活動中的一種書面記錄而不注意保管,有時甚至礙于面子、人情等不簽訂任何書面交易憑據,或者只是抱著一種“走過場”的心態草率的簽訂經濟合同[1]。這顯然沒有認識到合同與市場、合同法律、合同管理這三者之間關系的重要性,導致合同簽訂生效后,在履行過程中給學校帶來了極大的潛在財務風險。
2.經濟合同管理機構、人員、制度不落實。首先,很多高校沒有明確的經濟合同管理部門,對經濟合同的確定缺乏統一的管理,有的高校也主要是流于形式,應付檢查,并沒有把經濟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實處[2]。其次,經濟合同管理的專業人才匱乏,由于經濟合同的涉及面較廣,專業性較強,因此要求經濟管理人員具備寬廣的知識面和熟練的專業技能,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但是,當前大部分高校很少配備專業的技術管理人員,把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看成一項簡單的事務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辦公人員管理合同,管理人員的水平參差不齊,無法保證高校在經濟活動中規避風險的要求。最后,缺乏具體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我國很多高校都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網絡,高校現有的相關規定存在很多的問題和缺陷,沒有把經濟合同管理看成一項重要的高校管理工作來抓。因此,一旦發生經濟合同糾紛,由于責任不明確,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損失只能由學校自身來承擔。
3.經濟合同內容不嚴謹、條款不完備。當前,部分高校參與社會經濟活動中與外單位簽訂的經濟合同不夠嚴謹,不嚴謹就是指簽訂的經濟合同不準確和不全面,容易引起誤解和產生歧義,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訂立合法有效的經濟合同,應體現雙方的真實意見。不能只講正面,不講反面,如果經濟合同本身內容不嚴謹,條款不完備,那么一旦發生違約情況則很難處理,最危險的還是其給學校帶來不必要的財務風險和經濟損失。
4.經濟合同履行,缺乏監督。經濟合同是高校行政管理,特別是高校參與社會經濟生活的重要內容,涉及面廣,內容復雜。如果對經濟合同管理、履行缺乏監督,常常導致各種各樣的問題。有些單位視經濟合同為兒戲,不依法簽訂經濟合同,或簽訂后經濟合同后,高興就履約,不高興就不履約[3]。需要變更或解除的經濟合同,不按法定程序辦理,口頭打個招呼或找個電話,草率了事。作為簽訂經濟合同的主體單位高校,也沒有任何部門對其進行監督,致使高校在經濟方面受到很大損失。
二、加強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主要對策
1.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市場競爭的日益加劇,我國的司法體系也越來越健全,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都有相應的法律進行約束和指引。這就要求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人員需要了解和精通我國的各種法律法規,但是我國的法律體系多于復雜,涉及的條款眾多,在實際工作中,高校的經濟合同管理人員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研究我國的種類繁多的法律條款,這個時候聘任專業的法律顧問,在學校的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就顯得尤為重要。法律顧問不僅可以為高校在經濟合同簽訂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詢和處理意見,也可以為高校經濟合同管理體系的建立、健全提供相關建議。所以,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對高校經濟活動的順利開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2.建立、健全經濟合同管理體系。高校從傳統的教書育人到參與社會經濟活動是一個極其復雜的過程,經濟合同管理必須結合自身的實際和特點,統一制定具體的、明確的和切實可行的管理體系,要以規范合同管理、防范風險、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為目的,這是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中的一項基礎工作,是做好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保證和前提。最終,促使高校經濟合同管理體系成為學校社會經濟活動的指南和方針,并且為防范經濟風險起到指導性作用。
3.重視經濟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對于國家來說,人才是強國的保障,能有效提升國家的核心競爭力和綜合國力。而對于高校來說,專業的技術人才,能為學校的長遠發展提供根本保證。經濟合同管理作為高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內容,而非一般的事務性工作,它具有較強的技術性和專業性。因此,對經濟合同管理人員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首先,高校應重視經濟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邀請經濟合同管理方面的專家學者來校指導工作;定期舉辦專業培訓及提供對外交流的機會。其次,做好人才引進工作,特別需要引進一批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專業性高級人才,為學校參與社會經濟活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4]。
4.嚴格把關經濟合同簽訂和審查。經濟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問題就是能否把好經濟合同的簽訂關和審查關,這是高校提高經濟合同履約率的前提和保證。第一,需要加強組織領導,高校各級領導的重視是把關經濟合同簽訂和審查的關鍵,特別是組織審計、財務、招標以及合同起草單位等多部門領導進行交流和探討并完成會簽手續[5]。第二,需要負責經濟合同起草和校對的工作人員必須做到細致審查,有效推進工作效率。
【關鍵詞】企業效益;對策;人力資源管理
一、企業經濟效益與人力資源管理簡介
人力資源的基本內容就是指企業人力資源政策和相對應的管理工作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員工招聘、員工培訓、人力資源戰略制訂、績效及薪資管理、人員流動、員工關系、員工健康及安全管理等等。也可以說是企業采用現代化管理的手段,對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等方面進行計劃、指導、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動,以此來達到企業發展的目的。
企業效益就是企業的經濟效益,指的是企業生產總值與生產成本之間的比例,分為潛在、資源配置、技術進步、規模、管理經濟效益等方面。
二、企業效益提升和人力資源優化之間的關系
生產資源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力資源,企業的經濟效益的高或低都是直接受人力資源
的影響。企業管理中一項最重要的內容就是人力資源管理,企業的效益是企業管理結果的展現,同時也是人力資源管理的部分結果。人力資源的管理目標給企業的總體目標提高了有力的依據,而人力資源的管理部門則根據高層來確定企業人力資源和管理的活動,通過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實現企業效益。員工工作效率的提高,服務或生產質量提高以及改善員工的流失率等都依托于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
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當前所存在的問題
1.人才的管理機制陳舊
因為一些企業的收入不高、用人的機制過于死板而且沒有有效的激勵手段,導致企業的人才或能力強的員工流失,而這部分流失的人員大都都是干部或精英。同時,企業所需要的外部的人才不愿意進入企業,這對于一些不景氣的企業尤其明顯。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工資收入不高、管理機制死板。
2.人力資源未有足夠的投資
對一些效益還可以且有能力進行人力資源投資企業而言,因為顧及到可能留不住人才的原因考慮,不愿意進行大規模的投資;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雖對人才的重要深有體會卻無法在有限的條件下進行人力資源的投入。
3.人力資源的結構不具有科學性
伴隨著科技的發展,和企業一起成長起來的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因為年齡的關系和沒有更多的機會進行再深造培訓,知識結構過于陳舊。而且加上最近幾年國有企業的人才進少出多現象嚴重,整體企業的年齡結構以及知識結構出現不合理、不科學的情況。
4.未能重視人力資源管理
首先,人力資源的管理不單單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責任,對于任何一個管理崗位都包含有人力資源的管理職能,就算是最基層普通的員工,也是要加入至某些人力資源管理的工作當中。所以,在單體的層面或是組織層面的有效的人力資源的管理,都需要各個部門以及員工的一起努力。直接加入至人力資源管理并擔當主要職責的是直接部門的管理者以及人力資源部門管理者,管理人員在人力資源管理以及開發的過程有著重大的責任。在現代企業的管理當中,人力資源的重要性不斷突顯,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復雜,尤其是在以知識為主要力量的經濟時代中,企業的外部環境發生著巨大的變化,知識型的員工比例增加,對于知識型的員工管理更加復雜,且這些員工又是企業競爭與利潤的最根本保證。人力資源部門在企業的各個部門中的地位有所提高,肩負著幫助、指導、協調直接經理的任務,并且要不停的研究新的有效的人力資源的管理方法,對整個企業的發展有著很大的作用。
四、加強企業人力資源建設的方法
現代的人力資源管理是以人為本,其根本就是人與事的系統優化,讓企業可以取得最良好的經濟效益。人力資源管理要將“人”當成一種資源去開發和引導。所以可以說當前的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內容就是尊重人、了解人。對于企業而言,人力資源管理就是建立一個吸收人力、激發員工積極性、創新能力的管理部門。
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關鍵方法之一就是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企業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指的是企業現在所擁有的所有員工可以全部并合理的發揮其能力、膽識、作用的崗位。合理配置的標準:使現有的人力資源的能力得以充分的利用。
1.運用人力資降低企業成本
伴隨著人工成本和一些原料的不斷上漲,企業經營出現了一定的困難。這時的企業面臨著一條是消極或是積極的道路。而運用人力資源管理,將各種成本降低,是普遍有效的辦法。具體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解決:
(1)調整人力資源戰略
企業的戰略分為多種形態,人力資源戰略是其中之一。人力資源部門應協助企業定好人力資源發展戰略,制定人力資源配置計劃、人才引進計劃,為企業未來的發展做好規劃。舉例說明:人力資源部門不單單可以看到員工眼下的成長及創利水平,還要可以能預見出其發展遠景。要能夠制定人力資源產能報表,對每個人的投入與產出都要精細化、量化的管理。
(2)讓品牌創造出附加的價值
企業是一定要做自己的品牌。一種是增加品牌的附加價值;一種是內涵式的擴大再生產;第三則是提升品牌的價值。這樣就要求調整組織架構,人力資源部門在制訂人才引進戰略時,要將品牌企劃總監的引進計劃進去。假設企業可意識到品牌的重要性,創品牌,利潤空間就會無限擴大,才是真正的可持續發展。
(3)力資源部門要從“成本中心”變為“利潤中心”
《勞動合同法》出臺,對企業的力資源部門提出了高要求。力資源部門不能按部就班,要做到調動積極性和創造性,通過學習,不斷提高創新能力。同時還要具備前瞻性,既要有遠見,還有有卓識。適應、學習、改變是力資源部門必須掌握的。
2.人力資源優化配置可形成企業內部的競爭機制和對外部的競爭力
科學合理的人力資源配置可增加人力資源配置的有效性,且還可帶動一系列有利于人力資源發展的機制。比如人力資源配置是有能力者居上的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對于人力資源來說存在著對人的選擇。任何組織內部的人員情況會隨時發生變化,這樣企業就一定要對自己的員工進行選擇、調整。
3.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可產生雙向的激勵作用
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就是激勵與約束機制。有研究表明,人的潛力非常大,只要可將其挖掘,可產生無盡的力量。所以,作為一個管理者,就需要從企業的戰略出了,更新管理的理念,認真的研究企業員工的精神以及物質變化的需要,制訂出相應的管理激勵辦法,并從企業上加以保證,增加管理層的力度以及靈活性,充分的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人力管理的本質是一個企業人創造效益的根本,建立合理的、科學的系統化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設計以人力資源規劃為核心的個業發展目標,運用積極有效的方法,最大限度的調動企業中員工的創新能力、積極性是決定一個企業有效創造效益以及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參考文獻:
[1]李國定,淺析人力資源管理與企業經濟效益的關系[J],經濟師,2012(9)
關鍵詞:高校 經濟合同 糾紛成因
中圖分類號:F272.5;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5)06-037-02
高校作為承擔公共服務的組織,屬事業法人,擁有合格的民事主體地位,依法享有對外簽訂各類合同的權利,并獨立承擔因此而至的民事義務和責任。高校經濟合同是高校為實現發展目標,以自身為一方主體與其他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則基礎上簽訂體現經濟內容的合同。高校經濟合同是高校作為普通的市場主體與其他平等主體意愿表示一致的結果,從合同主體、訂立等方面看符合民事合同的特征。高校經濟合同一般有設備采購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設備設施搬遷合同、學生保險合同、場地(設備)托管合同、校企合作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供用電合同、食堂托管經營合同等。
高校經濟合同在合同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過程中,往往會由于一些主觀和客觀上的原因,不可避免會出現糾紛,而且糾紛的范圍廣泛,涵蓋了合同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具體來說,高校經濟合同糾紛有的是因合同是否有效而引起的爭議,有的是因合同文本理解不一致而引起的爭議,有的是因合同是否已按約履行而引起的爭議,有的是因合同違約責任應當由何方承擔及承擔多少而引起的爭議等等。我們可以從人為因素、管理因素、外部不確定因素等三個方面對合同糾紛的成因進行分析。
一、高校經濟合同糾紛的人為因素分析
高校經濟合同的主體是高校和與之簽訂經濟合同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人作為載體參與經濟合同從生效到終止的整個過程,離開了人,經濟合同糾紛就無法存在。
合同管理工作專業性、綜合性很強,合同管理人員是應當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在文化素質、專業素質、職業道德和情商方面有很高的要求,既要求有較深的文字功底和較強的書面表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還要求有本行業本專業知識、法律知識以及良好的職業道德。
高校是人才聚集的地方,然而高校在經濟合同管理人員配備上沒有按高規格進行,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人員文化素質與其他部門人員相比要低。我們調查了解到廣西高職院校經濟合同管理人員缺乏,管理人員的學歷普遍只有本科學歷,有的只有大專學歷,甚至只有高中學歷,沒有經過相關法律知識培訓。合同管理人員在簽訂合同過程中行為不規范、使用合同文本不規范,沒有使用格式合同文本,造成雙方對合同標的約定不明確,合同條款不完善,權利表述不明確,意思表達模糊。簽訂的一些合同條款過于簡單,約定的意思不明確、不具體,無法操作或者操作過程中容易引起歧義產生糾紛。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低,直接影響合同管理的質量,經濟合同糾紛是在所難免的。
合同管理人員法律意識淡薄,風險防范意識較差,也會導致經濟合同糾紛。部分高校領導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只關注高校教書育人,經濟合同相關管理人員合同法律意識淡薄,對市場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的關系缺乏正確的認識;有的認為是老關系,礙于情面搞口頭的“君子協議”,不簽訂書面合同;有的缺少對合同向對方資信的調查了解,沒有審查對方的法人營業執照或自然人身份證明、法人授權委托書就草率簽訂合同;有的怕麻煩,圖省事或只簽內容條款不全的合同;有的則為偷逃國家稅款,故意不簽訂書面合同或者簽訂“陰陽合同”。這些都極容易引起合同糾紛。
合同管理人員工作態度差以及職業道德低下也是造成經濟合同糾紛的原因。有的管理人員只是應付性地完成任務,需要簽訂合同卻不簽訂合同,或者草率簽訂合同,一旦簽訂合同就將合同束之高閣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進行監控;有的不重視自身按照合同約定應履行的義務,認為關系好,沒有按時交付標的物或支付款項等;有的對于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事實證據收集意識差,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對方違約事實后,往往存在這樣一種認識,認為沒有必要計較該問題,或者處于雙方關系考慮不愿意計較該問題,也就沒有重視和收集對方違約的事實證據。一些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在交付貨款或標的物時,不注意索取憑證,有的得到了接收憑證也不注意保管,導致丟失或毀損,在雙方對質時無法提供憑證因而產生糾紛。合同雙方在交往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意見不一的情況,由于合同管理人員工作態度差,方法簡單處理不當,很小的事情被放大或是激化,也會造成糾紛。
二、高校經濟合同糾紛的管理因素分析
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備案制度,法人授權委托辦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履行與糾紛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掛鉤考核等等。
合同管理部門應包括合同業務部門、合同審核部門、合同批準部門以及合同歸檔部門。就高校而言,各職能部門和教學單位都有可能對外簽訂經濟合同,因而都是經濟合同的業務部門,這樣一來高校經濟合同業務部門就有十幾個甚至幾十個之多,各業務部門業務范疇不同,統一管理也將增加難度,管理不善容易產生經濟合同糾紛。各高校對合同審核的歸口管理各有不同,財務處、審計處、監察室、學校辦公室都有可能是合同審核部門,也有的高校成立聯合審核部門,當然也有的高校無審核部門,缺少審核環節,業務部門起草直接與對方簽訂經濟合同。合同的審批應歸口校長辦公室,小型經濟合同由分管副校長審批,大型綜合性的經濟合同由校長審批,然而從各高校經濟合同管理實踐來看,合同審批有不嚴格之處,有的職能部門不經審批直接以學校名義簽訂經濟合同,有的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二級教學單位以自身的名義與對方簽訂經濟合同,這樣的經濟合同不可避免引發糾紛。各高校對于經濟合同歸檔管理部門也不盡相同,有的由學校辦公室統一管理,有的則由各業務部門自主管理,各部門的合同管理人員往往為兼職人員,素質參差不一、更換頻繁,造成合同遺失或合同管理跟進不到位,因而引起合同糾紛。高校各經濟合同管理部門應按照經濟合同管理辦法分工負責各司其職,有的高校出現職能部門或各自為政、或越權干預,或把關不嚴、或溝通不暢等現象,致使整個學校的經濟合同管理混亂。
合同鑒證是指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向合同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合同管理機關在依法證明其合同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后給予蓋章鑒證的一項制度。高校在簽訂經濟合同時,由于對對方的主體資格、履行能力等情況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了解程度有限,或者對合同的內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沒有把握,在這種情況下,通過管理機關對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出證明就尤其必要了。合同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合同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合同文本和合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作出證明,公證機關對合同進行公證,是公證機關對合同的一種監督形式。合同鑒證和合同公證對預防合同糾紛起重要作用。由于合同鑒證和合同公證需要花費時間、精力和金錢,絕大部分高校沒有對經濟合同進行鑒證和公證。鑒證和公證的缺失,也是造成高校經濟合同糾紛的原因。
高校經濟合同缺乏持續有效的管理,注重靜態管理而忽略動態管理是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普遍現象。高校業務部門簽訂合同之后,將合同交由檔案管理部門存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很少關注進展情況,任其發展,不對照合同、不落實賬款、不及時核對合同貨物。有時高校與對方簽訂多個經濟合同,雙方交接合同標的物品批次或品種多,而款項往來又頻繁的時候,雙方不及時核對確認合同物品款項,時間久了,加上人員有變動,物品款項無法分清,理不出頭緒,結果就出現糾紛。有的高校合同業務部門與財務部門缺乏有效溝通,收款付款不及時,有時業務部門認為財務部門應該已經支付合同款項給對方,等對方拿合同來追究責任時才知道款項沒有支付;缺乏有效管理,表現在支付款項(收取款項)與合同中的應付款(應收款)無法一一對應,學校一方或者雙方均沒有及時確認和登記,無法確定合同中的應付款項是否按時支付,久而久之就造成爭議引起糾紛。
部分高校經濟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手段滯后,有些高校管理層沒有正確認識合同管理對學校管理甚至學校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不重視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不配足配好工作人員,不注重合同管理基礎設施建設,不配備合同管理的現代化辦公設備,合同管理工作停留在手工操作階段,信息化程度低,合同歸檔、合同調閱以及合同跟進受到影響,有時紙質合同遺失、損毀時,因為沒有經濟合同的電子文檔作為參考而造成被動履行合同的情況。全球一體化和網絡經濟時代,高校在設備采購、物資管理等方面將越來越依賴網絡,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影響到高校與對方的溝通協調,影響到高校在合同履行中的進程控制,影響到合同有關問題解決,問題處理不當,也將造成經濟合同糾紛。
三、高校經濟合同糾紛的外部不確定因素分析
高校經濟合同糾紛除了人為因素和管理因素之外,還有許多外部不確定因素,這些不確定因素不是由高校經濟合同雙方當事人主觀意志所導致的。這些外部不確定因素可分為自然環境因素和社會環境因素兩個方面。
自然環境因素主要是在經濟合同簽訂時無法預料的一些自然災害,如地震、雷雨、臺風、洪水等,這些自然災害對高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設備設施搬遷合同、供用電合同等影響較大。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于上述自然災害的發生,使得建設工程質量或進程受到影響,或者是需要變更設計,或者是工程延期,或者追加成本,進而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引起糾紛。
經濟環境因素主要是在高校經濟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經濟方面的原因導致合同糾紛,這些因素包括國家產業布局政策、對外開放政策和財稅體制改革等,這些因素對高校設備采購合同、財產租賃合同、校企合作合同等影響較大。由于國家貨幣政策變動,利率、匯率以及人工成本、材料價格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標的物價格發生變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商不一致隨之便產生了糾紛。
[基金項目:廣西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2014年度反腐倡廉理論研究專項課題《高職院校經濟合同審核管理及風險防控對策研究》(2014ZJ112)]
參考文獻:
[1] 程秋梅.論法治視域下高校經濟合同管理[J].教育財會研究,2009(4)
[2] 徐霄梟,朱建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成因分析[J].山西建筑,2013(7)
[3] 王寶發.合同糾紛的預防與解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3
[4] 王嘉杰等主編.合同管理操作實務[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13,3
(作者單位:柳州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柳州 545616)
【關鍵詞】 合同管理;組織制度;管理措施 ;監督體系;檔案管理
長期以來,高等院校的主要任務是傳授知識、培養人才、科學研究,較少地參與社會經濟活動,涉及的經濟行為也相對單一。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深入,高等教育事業也發生了根本的變化。辦學的模式由單一的公辦高校變為公辦、公辦民助、民辦、中外合作辦等多種方式,資金的籌措方式也由單一的國家撥款變為政府撥款、市場籌措、校辦產業、科技研究等多種來源形式。因此,高等學校與社會各行各業的聯系也日益緊密,從而與市場經濟的融合度也日益加深,高校的發展已無法脫離市場,獨善其身。由于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契約經濟、合同經濟,而高校對這套市場經濟的游戲規則,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因此在參與市場經濟活動中,往往會引發一些合同糾紛,給學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和一定的經濟損失。因此,高校必須將合同管理擺在學校管理的重要位置。
一、高校合同管理內涵及其特點
高校合同是指以高校法人主體的名義,與其他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之間,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簽訂、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協議。合同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當事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若一方違約必須負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高校的合同管理就是指高校依據法律和法規,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控制、協調與監督,以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合同順利實施等一系列管理活動的總稱。因此,高校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關系到高校各項事業能否在合情、合理、合法、健康、有序地軌道中運行,切不可等閑視之。目前,高校所簽訂的合同大致可分為商品買賣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修繕工程合同、聯合辦學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科技服務合同、資產租賃合同、債權債務合同、物業管理合同、捐贈合同、投資合同等各類涉及經濟事項的合同,除經濟合同外,還有少數非經濟合同,如人事管理合同、知識產權合同等,充分體現了高校的三大職能,即教學、科研、服務于經濟社會。與一般公司、企業相比,它具有合同種類繁多、金額相對較小、經辦部門較多等特點,因此,高校在合同管理上也具有特殊性和復雜性。
二、高校合同管理的現狀分析
(一)合同觀念淡薄、知識欠缺
由于受傳統思維觀念的影響,管理者對學校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法律意識淡薄、風險意識不強。認為訂立合同僅僅是“走形式”和“跑過場”,或是認為雙方是長期合作伙伴,礙于情面搞口頭的“君子協議”,不簽訂書面合同;或是不仔細推敲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認真審核對方預先擬定好的合同文本,隨意草率地簽訂合同,致使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糾紛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給學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和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并且部分高校管理人員缺乏合同法律的相關知識,許多合同的訂立是未經學校法人授權,未使用學校合同專用章,是由高校下屬非法人單位、部門、學院等擅自使用部門公章對外簽訂的,根本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合同簽訂的主體必須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由于高校許多合同的主體不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因此合同的權利義務最終還是要由學校這一合同主體來承擔。 這些問題的存在,表明高校管理者對市場經濟中合同的管理重視不夠、認識不清,更對簽訂合同存在的風險缺乏足夠的認識。
(二)合同多頭簽訂,管理缺位
高校是由教學、科研、管理、后勤保障等許多部門組成,有人把它比喻成一個“小社會”,各部門平時都是相對獨立地開展對內對外的各項社會活動。由于許多學校沒有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因此各部門在對外交往簽訂合同中便各自為政,如:基本建設項目合同由基建部門負責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由產業部門(或后勤部門)負責簽訂,維修維護合同由后勤部門簽訂、設備材料采購合同由資產部門負責簽訂、國內合作辦學由教務部門負責簽訂,國外合作辦學由學校外事部門負責簽訂,各類辦班、培訓由相關學院負責簽訂,實行目標管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也獨立對外簽訂合同,凡此種種,不勝枚舉。造成合同誰都能以部門名義對外簽訂,一旦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誰都不負責任,誰也負不起責任的局面,最終是學校作為法人收拾殘局。同時合同的多部門簽訂還會造成合同資料散落在學校不同的管理部門,如管理不當,往往造成合同資料遺失,不能及時歸檔和保存,以至于學校在上級部門進行財務審計、資產清查及其它相關檢查中到處查找合同資料,同時也不便于學校領導和財務、審計等相關部門全面了解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狀況,學校的權益是否得到實現,會不會給學校帶來潛在的經濟風險、稅務風險以及法律糾紛等。
三、高校合同管理的路徑探尋
(一)思想意識上要高度重視
高校合同管理對規范學校的各項經濟行為,保障和維護高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有效防范潛在的財務風險,預防合同糾紛,控制和降低成本費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推進依法治校,實現陽光財務,避免“暗箱操作”,預防和減少腐敗,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學校的各項事業平穩、健康、有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高校要充分認識加強合同管理的必要性,要主動適應新時期市場經濟的要求,樹立法律意識、風險意識,認真學習合同法、公司法、物權、稅法、價格法、商標法、專利法、招投標法、建筑法等相關法律知識,掌握合同訂立和管理的技巧和方法,不斷提高合同管理的質量水平,同時將對合同管理的要求,列入對高校領導干部的年終考核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制,這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思想保證。
(二)組織制度上要集中統一
為實現合同的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管理,高校要從組織制度上采取措施,加強合同管理建設,規范學校的合同管理行為。為此,高校應制定一套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高校要對合同管理的組織以及合同的起草、談判、審查、簽訂、履行、檢查、管理等每一個工作環節均作出明確規定。因此,學校應成立合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一名校領導親自掛帥,校辦、財務、審計、招投標辦、承辦單位等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同時要明確各部門的職責權限。學校財務部門是合同的管理部門,負責對承辦單位送審的合同進行初審,并報請校辦、審計、招投標辦、校領導進行終審,對終審通過的合同進行歸檔管理,同時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合同承辦單位是合同的履行單位,在訂立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主體資格、經營范圍、履約能力、資信情況、委托權限等。同時起草、擬定、送審、報批相關合同草案。對重大合同,還要聘請專門的法律顧問對合同的內容、條款進行全面審查,并簽署意見,以確保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保護。審計部門負責對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同內容、合同條款是否維護學校利益,是否符合學校有關財經政策和財務管理規定,款項支付是否有經費來源保障,資金結算方式是否合理等進行監督。招投標辦負責審查合同標的物的買賣是否符合招投標的管理規定,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是否納入,是否存在規避招投標的行為等。校長辦公室負責合同的授權委托等手續的辦理及合同專用章的管理。合同的文本形式,原則上凡國家規定采用標準合同文本的必須采用標準文本。沒有統一文本的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自行擬定或與對方單位協商共同擬定。這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強有力的體制保障。
(三)管理措施上要切實可行
有鑒于高校合同品種繁多,且合同金額從幾千元到幾百萬元幾千萬元,財務的工作任務特別繁重,因此高校合同宜區分不同情況分類進行管理,在合同的訂立和簽署上采取靈活多樣的管理辦法,既不能一放就亂,又不能一統就死。
1.合同訂立方式的設定
筆者認為應根據合同的金額、性質,分別采取會簽批準、會審批準、校務會批準三種合同訂立方式。
(1)會簽:金額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合同,采取會簽辦法,會簽部門主要包括:業務主管部門、審計處、招投標辦、計財處、校辦。會簽結果報分管業務校領導審批。辦理會簽程序由計財處專人負責,原則上一周內辦結,將會簽意見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2)會審: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合同,由合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集中會審。對會審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事項或有爭議的合同應發回合同經辦部門重新與對方單位進行洽商。將商談結果再次提交合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進行重新會審,然后將會審結果報分管業務校領導審批。將會審的意見作為簽訂正式合同的依據,會審一般每兩周一次,如有緊急事項可隨時召集。
(3)校務會審批:事項特別重要、金額特別巨大的合同(具體金額可根據學校的不同情況自行制定),由合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會審后,并征詢學校法律顧問的意見,報校務會進行審批,將校務會議的審批意見作為簽訂正式合同的依據。
2.合同簽署權限的設定
筆者認為對通過會鑒、會審、校務會審批通過的合同,由承辦單位憑《合同審批表》送交校辦轉呈法人校長簽署,或由法人校長授權委托相關負責人簽署,并由校辦加蓋合同專用章。為了減少合同簽署的時間,簡化合同簽署的過程,提高合同工作效率,筆者認為簽署權限應作相應的授權和下放,不必事無大小都有法人校長親力親為。
(1)金額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合同,可由學校法人授權由承辦部門、單位負責人簽署。
(2)金額在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合同,可由法人授權分管業務的校領導簽署。
(3)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合同,必須由法人校長親自簽署。
3.合同變更權限的設定
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往往會因為當時考慮不周,或因客觀形勢發生了變化,雙方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對原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但必須慎重處理。特別是對方提出的變更請求,必須要慎之又慎,以防止個別單位別有用心,在采取低價中標后,通過不斷變更合同要求從中套取利潤,因此對合同的變更的簽字權限需加以限定,一般來講變更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金額的15%左右,且必須經過校合同領導小組會簽或會審,變更金額較大時要經過校務會議研究通過,以防個別人說了算。若變更金額超過原合同金額20%以上時原則上必須重新進行招投標,重新簽訂新的合同。
總之,合同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即要滿足合同管理的需要,又要方便易行,便于經辦人員操作,這樣一方面可以簡化一些工作程序,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合同的簽訂效率,這是做好合同管理的根本措施。
(四)監督體系上要完善到位
合同監督體系是一種系統的、全過程的、動態的跟蹤監督管理體系。因此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合同的財務監督和審計監督體系,財務部門不僅要加強對合同的事前監督,既重視對合同簽訂過程的監督,同時還要加強對合同的事中、事后監督,即合同是否按約定的條款執行,執行的結果如何。審計部門要重點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嚴密性、可行性,審查其條款和內容是否完備、意思表達是否嚴謹清楚、措詞有無模棱兩可、前后有無沖突矛盾。如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收款或付款的具體時間方式、質保金收取與退付、尾款的支付、免費維保的期限,質保期后維保、升級收費標準、解決爭議的方法等都是否在合同中具體載明清楚,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變更、調整、補充等程序和依據是否合理充分,合同變更、調整、補充金額是否超出規定的標準等。同時建立合同的責任追究制度,對經濟業務往來不簽訂合同,或先斬后奏,事先簽訂合同,再進行會簽、會審的行為,要根據學校領導干部責任制的管理要求追究其責任,這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內控機制。
(五)資料保管上要及時完整
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合同檔案管理制度。學校財務要安排專人對合同的檔案進行整理、加工,將合同會簽、會審過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見、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與之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相關單證等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按照學校經濟合同的類別,全部登記造冊,建立合同登記臺賬,分類進行整理編號,并注明學校收款或付款會計憑證號。同時按合同檔案的內容、時間、檔案價值等方面,確定各類合同檔案的保管期限,編制成表,對確因工作需要調閱合同檔案,須填寫“合同檔案查閱單”,經相關負責人簽批后方能查閱,建立合同資料年度歸檔制度,對當年形成的合同文本及附件、合同臺賬、合同糾紛處理等資料等及時整理歸檔,為以后各方查閱使用提供方便。
總之,高校的合同管理涉及學校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決不能單純依靠一個部門或幾個部門就能把該項工作做好,必須全校上下統一認識,領導高度重視,部門共同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的工作局面。只有這樣,高校才可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提高自身參與經濟社會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參考文獻】
[1] 冉福松.淺析新時期高校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經濟師,2008(8).
【關鍵詞】高校;建設項目;合同管理
隨著國家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我國高校近幾年來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校園規劃與建設成為社會建筑行業關注的熱點區域,高校基本建設工作者遇到了很多問題,其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顯得尤為突出,高校也出現了因合同制訂不明而產生的法律糾紛,因此對高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并尋找相應的解決對策是十分有意義。
1、高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
從目前高校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現狀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未受到重視,管理的技術含量相對較低,雖然學校也出臺了一些管理文件來規范合同的管理,但實際執行并不盡人意。合同的簽訂階段和實施階段均無規范的管理模式,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缺乏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
1.1 合同條款不規范,合同變更隨意性大
許多高校建設項目對招標條件和目的不夠重視,只是為了滿足招標投標的過程要求而走形式,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選擇施工企業而忽視了經濟合同的簽訂。
合同價中暫定價過多,合同造價閉合不嚴,人為地留下價格調整空間。而且無相應的施工變更簽證管理規定,簽證管理松散隨意性大。
1.2 合同簽訂不嚴謹
在高校工程建設中,承發包雙方普遍對合同不夠重視,在簽訂合同時根本就沒有考慮到把合同作為解決糾紛的依據,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就缺乏可操作性與完備性。例如:對于工期較長的工程,在施工期間一些材料價格發生較大波動時,調整方法沒有約定:在施工期間,一些材料特別是大宗主要材料市場價格超過(降低)了雙方約定的價格,雖然寫明了可以調整,但沒有寫明調整的幅度范圍。對于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確了的需要發包方認質認價的材料,由于某種原因,承包方沒有及時找發包方聯系,對材料進行認質認價,使得承包方單獨采購的材料價格發包方不予以確認,造成了雙方在結算時的爭議糾紛。
1.3 缺少規范的合同文本
合同的核心是標的價款,而施工合同的價款不同其他合同價款,因為在施工過程中修改、調整、補充隨時可能發生,許多款項是不可預見的。雖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合同示范文本在經濟合同的核心部分工程造價的約定和調整,存在許多不足。特別是目前尚無統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總承包商與專業分包商之間及各分包商之間經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責、權、利不明確而相互推諉,影響建設的順利進行。
1.4 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
高校工程建設項目具有間斷性,學校對工程建設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不高,很少培養和配備專業的技術管理人員。一旦進行工程建設,職能部門只能調配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大部分學校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物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辦公人員管理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就會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
2、高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2.1 要樹立基建管理中的一切行為均以合同作為唯一依據的意識,合同運用于項目管理的各個方面,以合同、經濟手段管理和實施管理。合同當事人雙方必須共同按計劃履行合同,實現合同所要達到的各類預定目標。對于合同的變更,合同的執行矛盾等其他內容,應認真按《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履行。
2.2 要根據具體工程的情況和現實的社會經濟環境條件,強化合同準備工作,堅持以施工圖進行工程招標,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和隨意性;強化工程招標中的合同意識,努力完備和詳細一切技術資料和現場環境條件,使承包單位能夠以最小的風險在完全公平的環境中進行投標競爭;嚴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確定工程合同范圍,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確定事件和風險,有針對性的采取保護措施;工程合同價以中標價格為基礎再增加3%作為工程不可預見費用,充分考慮和保證承包單位的利益,引導承包單位注重技術方案的競爭,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實施,從而保證工程的質量和進度。
2.3 要認真對待工程合同索賠的管理。索賠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確履行其義務,而使另一方受到損失,受損失的一方通過一定的合法程序向違約方提出經濟或時間的補償要求。針對基本建設工程的特點,目前的工程索賠主要是承包方向發包方提出的工期或費用索賠。處理合同索賠要遵循以下原則:索賠必須以法律或合同為依據;索賠必須建立在損害后果已客觀存在的基礎上;索賠應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有任何口頭上的承諾;嚴格按索賠程序操作,說明理由,分析原因,有依有據,合情合理,同時在時間上應有明確的法律概念。
2.4 培養合格的專業人才,監理合同履約監督機制和評價體系加強合同管理的業務指導,培養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提高合同管理的技術含量,同時加強工程合同相關法律法規、工程索賠及各類工程糾紛仲裁和訴訟知識培訓,推廣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合同管理整體水平。
3、高校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建議
3.1 從組織上采取措施,實施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度和規定,對合同管理的組織、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談判、審查、簽訂、履行、檢查、清理等每一個工作環節均作出明確規定。不管涉及到何種合同,都應認真閱讀理解,搞清楚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盡量采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3.2 建立起項目合同管理程序,實現全過程、動態的合同跟蹤管理要重視合同的簽訂管理,強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變更、調整、補充等的管理,保證合同履行的統一性和連續性。必須重視合同變更處理的程序和依據,發生重大變更時,應同時進行合同變更;發生與約定不符的情況時,要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明確相應作廢的條款、協議,以便對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進行動態控制,真正實現全過程管理。
3.3 加強合同信息化管理。為滿足建設項目動態管理的需要,建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可隨時將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合同方式體現出來,便于迅速解決合同管理過程中的一些爭議及索賠事項。對各種建設工程項目所簽訂的各種類型的施工合同進行全面科學的管理,不僅能迅速處理合同中各種信息,而且能夠對新簽訂的合同進行信息錄入,對已簽訂的合同進行修改、銷毀、查詢等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