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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對水利工程質量控制的有效措施進行分析,總結為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以及合同措施。重點介紹各項質量控制措施的實施方法,針對水利工程建設特點對質量控制需要注意的要點問題進行總結,幫助提升工程使用穩定性。
關鍵詞:水利工程;施工質量;質量控制
1質量控制的措施
1.1組織措施。
在水利工程施工前的準備工作中,要對施工人員進行組織,根據設計方案對所需工人做出統計。同時還要在不同項目中選擇負責人,來完成施工現場的日常管理任務。水利工程開展過程中,質量管理是重點內容,施工前要進行全面的組織規劃,這樣能夠幫助工作人員判斷是否存在制度中的漏洞,并在日后的建設規劃中體現出監管措施。技術工人要具備該行業的從業資格證,并且具有該項施工任務的操作經驗,這樣才能夠應用施工期間出現的突發問題,避免工程受到影響。針對常見的施工任務落實程度不足問題,加強組織規劃也能夠解決,同時還要進行前期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幫助工作人員掌握設備的正常操作方法,嚴格按照施工設計方案來開展任務。如果施工現場存在很多安全隱患因素,可以結合設計方案對場地進行考察。
1.2技術措施。
通過技術措施來加強水利工程的質量安全,是最有效的途徑之一。施工前雙方要進行技術交底工作,所用技術方法可以整理成文件的形式交由上級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得到認可后可以應用到施工環節中,這樣避免了因技術不合理造成的施工中斷問題。水利工程建設規模巨大,受環境因素以及技術因素影響嚴重,在施工開展前可以規劃出不同的風險防御措施,這樣在發生質量問題時,通過改變技術方案能夠解決這一問題。在方案中還應該體現出施工的重點部分,針對使用過程中容易發生質量問題的部分來進行,隨著施工進展所產生的數據資料要安全保管,作為驗收階段的參照依據。
1.3經濟措施和合同措施。
在合同條款中對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標注,如果發生了質量不達標的情況,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這樣避免了工程驗收階段的爭議問題,嚴格安全合同規定來進行。
2質量控制的方法
2.1質量的事前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建設前,對使用材料與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測,重點針對材料的出廠合格、強度標準、數量等方面來進行。保障了材料的使用安全,后續建設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同時也是質量安全的客觀證明。材料問題解決后,是針對設備使用安全的檢驗,如果在施工中設備磨損嚴重或者損壞,所完成的施工任務質量很難達到規定標準。在對設備進行檢驗時,可以在導通運行下進行,這樣能夠更直觀的觀察到風險隱患問題。檢修期間發現磨損超出安全范圍的零件,可以更換處理,并對設備的參數進行測量調試。這些安全檢測均為施工前的必要環節,檢驗人員也要有工作責任感,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為正式施工建設排除一些風險隱患因素。通過前期控制能夠提升工程建設質量,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也得到了保障。設備的使用頻率也要做出控制,每次使用前對時間與工作內容進行記錄,方便最終驗收階段的施工工藝審核。
2.2質量的事中控制。
施工過程控制是最重要的。在水利工程建設任務開展期間,技術人員應深入現場指揮,發現建設不合理的部分,可以重新修筑,以保障工程的使用安全為前提來進行。各項目在建設間斷是分來管理的,但要明確工程的整體性,所執行的質量標準相同,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后也要統一上報管理人員。設備違規操作也會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不利于施工順利進行,因此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技能培訓,幫助掌握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提升工程質量的同時還能夠減少維修產生的成本支出。質量監管要在技術人員的配合下完成,對建設過程控制,項目施工完成后還要進行總的驗收審核,按照合同中擬定的安全標準來進行。
3工程質量的幾個主要方面控制要點
3.1開工條件控制。
工程建設任務開展前,要有完善的審批資料,通過批準后將原始資料保存,開展施工建設。監理機構應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經發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發出進廠通知,要求承包人按約定及時調遣人員和施工設備、材料進行施工準備。進廠通知中應明確合同工期起算日期。監理機構應協助發包人按施工合同約定向承包人移交施工設施或施工條件,包括用地、道路、測量基準點以及供水供點、通信設施等。承包人完成開工準備后,應向監理機構提交開工申請。由于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開工的,監理機構應通知承包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交趕工措施報告并說明延誤開工原因。由于發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開工的,監理機構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順延工期的要求后,應立即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協商補救辦法。
3.2材料與設備質量的認可。
水泥、鋼筋、土工復合膜、止水帶、橡膠板、壩袋及其附帶材料等均應使用國家認可的廠家產品,應出具產品合格證。并按施工規范對其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各類安裝工程中的材料,進場必須附有合格證及技術標準資料,監理方可要求抽檢。本工程訂購的設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及規范;施工承包單位訂購的設備質量須經監理方認可。設備應與其配件附件組合后檢驗、封樣。業主方提供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訂購的設備,到場后由施工承包單位、業主方代表會同監理方現場簽認。所有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試(檢)驗單或記錄應內容齊全、準確、真實、可靠(需提供復印件)。各類材料進場后施工承包單位應在一周內通知監理方(對有時效性要求的材料應在使用前二周內),并提供使用范圍;對各種材料的抽樣及檢驗,監理有權監視,施工承包單位應為監視提供方便;上款未列材料均按相應原則執行。若監理機構對質量問題有異議可要求承包人進行重新檢驗,必要時進行平行檢測。
3.3測量監理控制要點。
測量驗線中的監理工作:第一,從審核測量方案開始,在各主要階段施工前,均能對測量放線工作提出預防性的要求,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二,驗線的依據要原始、正確、有效。主要是設計圖紙、變更洽商和起測點位及其已知數據應為原始資料,最后定案的應是正確、有效的資料。第三,驗線使用的儀器和鋼尺,要按計量法有關規定進行檢定。第四,驗線的精度應符合規范要求,主要應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儀器的精度要適合驗線要求的需要,并校正完好。要嚴格按規程作業,觀測誤差必須小于限差,觀測中的系統誤差要采取措施進行修正。二是驗線本身要先行閉合校核。三是要獨立驗線,即驗線人員所用的儀器和測法,要盡量與放線工作不同。四是驗線的主要部位包括:原始樁位與定位條件;主軸線與其控制樁;原始水準點、引測標高和±0.00標高線;放線中精度最薄弱的部位,以考查放線的精度。遵守國家法令、政策和規范。遵守先整體后局部和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工作程序。檢查驗收施工單位測設的控制網,再以控制網為依據進行建筑物的定位、放線和標高測設。
參考文獻
[1]李勇,黃長權.探究水利工程施工質量及控制措施[J].科技經濟市場,2015(8).
[2]楊志義.論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措施[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1(9).
作者:楊宏宇 單位:大慶市肇源縣河道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