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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國土資源局等部門關于整頓和規范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在全縣開展整頓和規范工作,有效遏制未依法取得測繪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擅自采集、加工、提供、使用地理信息數據的行為,依法查處各種地理信息泄密、竊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基本杜絕地理信息市場中各種涉外、涉軍非法測繪活動,進一步提高地理信息市場監管能力和水平,使地理信息市場秩序明顯好轉,推動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
二、工作重點
(一)組織市場檢查。對從事地理信息數據采集、加工、處理、提供和保管以及從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等活動的單位集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查找問題和漏洞,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從源頭上消除各種隱患。
(二)查處違法案件。查處未依法取得測繪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非法從事地理信息生產、加工、處理和使用的行為;查處各種地理信息在提供、使用、生產、出版和傳輸過程中的、竊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聯網地圖出版行為;查處涉外、涉軍非法測繪活動。
(三)開展警示教育。深入開展測繪、國家安全、保密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警示教育活動,選擇部分典型違法案例予以通報并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危害,通過“以案說法”的形式,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不斷把整頓和規范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引向深入。
(四)建立長效機制。針對整頓和規范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健全部門間信息通報和聯席會議制度,互通信息、明確責任、協同配合,形成統一監管、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監管機制。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8月)。
1、全面動員部署。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國土資源局等部門關于整頓和規范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對專項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和安排。
2、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各相關部門按照要求聯合制訂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
3、印發整頓和規范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法律法規文件。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9年8月至2009年10月)。
1、組織自查。2009年8月,組織地理信息產業各從業單位開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摸清地理信息市場基本情況。
2、組織抽查。2009年9月,縣整頓和規范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自查情況組織抽查工作,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處理。
3、開展督查。2009年10月,縣整頓和規范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自查、抽查情況,組成工作組進行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或重大隱患,依法嚴肅處理。
(三)落實整改階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
1、督促落實整改。針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明確整改重點,制訂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督促各企事業單位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制度,規范市場行為。
2、通報典型案例。根據案件查處情況,集中處理、通報一批地理信息市場違法案件,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開展宣傳,擴大社會影響力,發揮警示和教育作用。
3、擴大典型經驗。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樹立先進典型,加強宣傳推廣,進一步推動整頓和規范工作。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0年2月至2010年3月)。
1、總結工作。縣整頓和規范地理信息市場秩序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對本次整頓和規范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分析、總結并形成階段性成果書面總結,書面材料報市整頓和規范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領導小組。
2、表彰獎勵。總結整頓和規范工作取得的經驗,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人員予以表彰。
3、建立長效機制。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研究提出進一步深化地理信息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完善地理信息市場監管措施,建立部門間聯合工作機制,提高地理信息市場監管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成立整頓和規范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和本部門、行業特點,抓住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圍繞重點地區或重點企業,明確具體要求,堅持集中整頓、健全監管制度和加強日常監管相結合,務求取得實效。
一、工作目標
(一)建立婦幼衛生信息管理組織,加強我縣婦幼衛生信息體系建設。
(二)提高各級信息管理人員業務水平,規范工作,切實落實工作職責。
(三)建立考核標準和考核制度。
二、工作內容
(一)成立組織。縣衛生局成立婦幼衛生信息工作領導小組、信息工作技術指導小組,各項信息工作由專人負責,及時收集、匯總、上報各項工作報表,按時完成年度工作總結、年度數據分析報告。各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縣直各醫療機構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選拔熟悉婦幼保健工作,能夠較熟練地掌握電腦操作技術的人員,從事婦幼衛生信息收集上報工作。各單位要確定兩名信息員,確保信息準確、及時上報,要為信息人員提供可上網的電腦、打印機等必要工作條件。
(二)人員培訓。每季度縣婦幼保健所召開一次信息人員培訓會,定期對信息工作存在問題進行反饋、指導。鄉鎮衛生院每月召開一次例會,對村級人員進行培訓,及時收集、上報各類信息,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三)信息上報。各醫療機構發生或發現5歲以下兒童和育齡婦女死亡等信息要及時報縣婦幼保健保健所,保健所應及時調查,將相關信息表卡進行上報,同時反饋給相關單位。
建立封堵制售假證件、公文、票據等不良信息,以及收藥、招聘、搬家、開鎖等違法張貼、散發、噴涂小招貼,小廣告電話號碼的舉報系統,完善打擊不良信息、亂張貼、亂涂畫小廣告的工作機制,徹底封堵發送不良信息以及張貼、涂寫、派發聯系電話或利用手機小靈通發送各類小廣告的通訊方式和渠道,最大限度地實現根治城市“牛皮癬”的遠大目標。
二、工作部門及具體工作內容
成立整治不良信息、非法廣告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同志擔任,成員由法制科、辦公室、督查科及各管理中隊有關人員組成,舉報電話設在法制科,負責接聽群眾舉報電話、填寫《舉報信息登記表》、立卷和歸檔工作;督查科負責組織協調檢查及信息報送工作;辦公室負責清理廣告工具、材料等物資保障工作;各管理中隊負責各自管理區域內主動巡視發現案件及市舉報中心轉辦案件的核實工作、對確定為非法廣告的要進行拍照、錄音取證,并給予立案依據有關法規作出處罰決定,貫徹統一罰款標準的原則,對涂寫、刻畫、張貼小招貼、利用通訊手段散發宣傳品、小廣告等違法行為首次違法罰款500元,再次違法罰款1000元,同時填寫《申請停機號碼表》。對市局舉報中心轉辦案件要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及信息反饋工作。
三、實施步驟
1、宣傳發動培訓階段(5月20日至5月31日)。下發市政府《通告》,要求下發范圍至各社區,同時利用電視臺展開宣傳攻勢,營造輿論氛圍,對整治領導小組工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
2、集中整治階段(6月1日至7月10日)。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領導下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力爭在奧運前取得明顯效果。
3、長效管理階段(7月11日后)。建立日常巡查和管理制度,發現一處、處理一處,堅決避免反彈現象出現。
四、工作要求
一、調度時間和范圍
每月10日前對上月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包括報表監控管理)和省流動人口網絡化協作平臺交流的所有信息交流情況(包括:省內交流區、省際交流區、省內協作區、省際協作區、舉報區)進行調度。
二、調度內容和分值權重
流動人口信息交流工作月調度每月按25分計算:其中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工作開展情況占6分、報表監控管理5分、省流動人口網絡化協作平臺工作開展情況占14分。每季度考評得分三個月累計(總分75分)計算。
(一)流出人口
1、信息反饋情況
⑴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省際待辦事宜”反饋及時率達100%得滿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省際網絡化協作”有1例信息未處理扣0.5分;“跨省批量交換管理”有1例信息未處理扣0.5分;屬本縣管理對象直接反饋“查無此人”或“婚嫁”應遷移未遷移信息1例扣0.5分;每有1例信息反饋不規范扣0.5分。
⑵省流動人口網絡化協作平臺反饋及時率達100%得滿分,每有1人未反饋扣3分,每有1人未及時反饋扣2分,;每有1人反饋不規范扣1分。
2、信息核對情況
流出地:省全員人口信息系統、WIS和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及反饋信息與流入地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對,有1項信息不相符扣1分。
3、信息利用情況
⑴新婚、懷孕、出生、節育、孕檢等信息錄入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同時新婚、懷孕、出生、節育信息錄入省全員人口信息系統和WIS,出生、懷孕、節育有1人未利用扣2分;新婚、孕檢等信息有1人未利用扣1分。
⑵流入地址有1人未利用扣1分,流入地址不詳細扣0.5分;流動人口流動信息發生變動時,流出地直接修改流入地址和流動時間,而不是增加流動信息的扣0.5分。
⑶流出1例未建檔扣2分(流入地通報已婚,流入地反饋時未有備注,建未婚卡片的視為未建檔)。
(二)流入人口
1、信息通報情況
⑴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通報及時率達100%得滿分。
⑵省流動人口網絡化協作平臺通報及時率達100%,得滿分。
⑶跨縣以上流入人口每有1例信息(流入、新婚、懷孕、出生、節育、孕檢〈每季度一次〉、離開)未通報扣3分;未及時通報扣2分;通報不規范扣1.5分;在流入地出生,出生前未有通報懷孕信息扣1分。
⑷縣內流動有一例懷孕、出生信息未通報扣2分,出生前未有通報懷孕信息扣1分。
⑸流入人口離開又返回的,直接修改流入地址和流動時間,而不是增加流動信息的扣0.5分。
2、信息核對情況
流入地省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和通報信息與流出地省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對有一項信息不相符扣1分。
3、信息利用情況
出生信息有1人未利用扣2分,新婚、懷孕、節育、孕檢信息有1人未利用扣1分,漏檔1例扣2分。
(三)報表監控管理
1、流入已婚育齡婦女孕環情監測和網上交驗情況統計表、流入人口出生信息情況統計表和流入人口懷孕信息情況統計表,少1例未通報扣2.5分。
2、流動已婚育齡婦女建檔情況統計表:每有1例個案未整改落實到位扣0.5分。
3、流動人口身份證號碼登記情況統計表:已婚育齡婦女,每有1例身份證號碼未登記和不規范扣0.2分。
三、口徑判定
(一)流出人口
1、省全員人口信息系統、WIS與省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對:身份證號碼、夫婦姓名、子女數、性別、子女出生時間、子女政策屬性、節育措施、節育時間、妊娠月份、懷孕政策屬性不一致視為不相符。
2、流出地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和反饋信息與流入地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對:身份證號碼、夫婦姓名、子女數、性別、子女出生時間、子女政策屬性、節育措施、節育時間、妊娠月份、懷孕政策屬性、《婚育證明》號碼不一致視為不相符。
3、流出地省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建檔地址(跨省流動到鄉鎮一級,省內流動到村一級),必須與通報信息地址一致,戶籍地必須到省、市、縣、鄉鎮、村、村民組一級,否則視為不相符(通報信息到門牌號,建檔地址未到門牌號的視為不詳細)。
(二)流入人口
1、縣際以上的流入人口,流入人口登記簿與省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錄入一致,(省際流入人口持有《婚育證明》與錄入一致)否則視為不相符;縣內流入的已婚育齡婦女必須在省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中建檔,否則視為未建檔。
2、流入地省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和通報信息與流出地省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對:身份證號碼、夫婦姓名、子女數、性別、子女出生時間、子女政策屬性、節育措施、節育時間、妊娠月份、懷孕政策屬性不一致視為不相符。
3、流入地省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建檔地址(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地址),必須與通報信息地址一致,流入地地址必須到省、市、縣、鄉鎮、村、村民組一級,否則視為不相符。
四、結果使用
1、流動人口信息交流工作月調度結果直接納入縣對各鄉鎮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季度或階段性考評。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縣委、縣政府決定,成立全縣推行出生實名信息網絡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縣委常委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員:縣衛生局局長,縣人口計生委主任譚裔明,縣人民醫院、縣婦保院、縣計生服務站負責同志,各鄉鎮計生服務所所長,各鄉鎮醫院、衛生院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人口計生委工會主席刁海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聯系協調和日常工作。
二、工作安排
推行出生實名信息網絡化管理是省人口計生委確定的一項重要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計生、衛生部門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迅速抓好工作落實。
(一)硬件配套。3月中旬,縣衛生局要根據各醫院情況,要求各醫院為婦產科辦公室配置一臺電腦,并接入互聯網,為推行出生實名信息網絡化管理提供硬件支持。
(二)軟件支持。3月中旬,縣人口計生委要及時與省人口計生委聯系,購回出生實名信息網絡管理系統軟件(軟件費15000元),并建立好縣出生實名登記網絡平臺。
(三)培訓人員。3月中旬,由縣人口計生委牽頭,組織縣人民醫院、縣婦保院、縣計生服務站、各鄉鎮醫院(衛生院)分領領導和婦產科具體責任人(出生實名信息網絡管理員)、各鄉鎮計生服務所所長進行培訓,學習出生實名信息網絡化管理系統的具體操作和管理要求。
(四)信息錄入。3月20日—25日,各有關醫院和計生服務站所將2011年1月—3月的出生、終止妊娠信息,嚴格按要求進行平臺錄入上報。今年1—3月的出生信息錄入前,各有關醫院要將出生情況報鄉鎮計生服務所,計生服務所進行核實并填上生育證有關信息。
(五)全面運行。從2011年4月起,全縣出生實名信息網絡管理系統進入日常運行。
1、各有關醫院在開具出生醫學證明時,要查看嬰兒父母的身份證、生育證(一胎的為生育服務證、二胎的為再生一胎生育證),并認真做好信息登記。
2、各有關醫院、計生服務站(所)每日下午17:00前,將當日人口出生、終止妊娠信息進行平臺錄入上報。
3、各鄉鎮計生服務所每日上午9:00前,要進入出生實名信息網絡管理系統,查看前一日信息,并根據信息情況進行分類處理,屬轄區內的對象,及時在WIS系統中上報;屬“查無此人”的對象,及時核實當事人真實信息,屬縣內其他鄉鎮對象及時反饋對方計生服務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部門聯動。計生、衛生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部署,相互配合,按照工作安排認真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