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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預防與控制疾病為中心,加強領導與組織,建立傳染性疾病防控機制,保證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
1、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疾病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
3、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用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疾病在我校發生和蔓延。
三、組織領導與職責
成立學校傳染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檢查、督促全校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及時準確地把握學校疾情動態,提出預防控制對策和措施,在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學校傳染病防治與救護工作,積極配合衛生部門,保證防治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四、防控實施方案
1、認真做好日檢工作
每天進行晨檢,仔細檢查每位學生的體溫,檢查手、口腔等部位。
2、認真做好消毒工作
學校定期對教室、、廁所、辦公室等公共場所進行消毒。
3、對學生進行個人衛生教育,在學生家長的協助下,督促學生按時洗刷、勤洗手、勤
剪指甲,并做到飯前便后洗手,保證足夠的睡眠,讓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4、建議家長不要帶孩子去人多擁擠的公共場所,還可以口服一些抗病毒的中草藥如板蘭根、大清葉、雙黃蓮等。
5、教室要做到通風換氣,廁所要定期消毒沖刷。
五、應急預案
1、若發現學生出現類似病癥或可疑現象,應在第一時間上報領導小組,由家長帶學生到醫院檢查確診。
2、同時上報校長、區防疫站。
3、若確診學生不屬于手足口病,必須持醫院診斷證明方可入校。
4、若確診學生發病為手足口病,學校要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對病人應及時隔離治療,愈后持醫院出院證明方可返校。其所在的班級或寢室應立即進行處理。對病人接觸的桌椅等及時予以消毒,并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嚴格觀察檢查其有無發熱、皮疹等情況,直至安全度過10天觀察期。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德育主任為副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級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處室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區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
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購買特種行業保險。
2、事故發生后,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后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后,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七)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并由門衛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九)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癥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后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并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十)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化工廠、印染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系。并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十一)住校生停電應急預案
1、住校生管理員必須每天晚上在晚自學前5分鐘做好點名工作(按作息時間表執行),并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學的管理工作。
2、如果突遇停電事故,管理員首先要做好學生的穩定工作,不可慌張,然后用學校準備的應急燈進行照明,讓學生疏散。
3、如果在停電時學生的作業已完成,要組織學生就寢,等學生全部睡下后才能離開休息;如果學生的作業沒有完成,應向學生提供蠟燭等照明工具,監督學生完成作業,一直到就寢后方可離開。
4、學生寢室在沒有管理人員監督的情況下,絕對不能私自點蠟燭,點蚊香。
第一條 為保護職工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更好地開展職工傷、病、殘、職業病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和國家勞動人事制度改革規定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企業、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成立海口市勞動鑒定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市勞動、衛生、人事、民政、總工會等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社會保障局。
各區、主管局、集團公司、總公司相應建立勞動鑒定小組,由單位領導、勞動人事、醫務、工會、安全等有關人員組成,并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工作。鑒定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職工傷、病、殘、職業病的勞動能力鑒定提出意見,并對其職工進行妥善安排。
第四條 委員會委托市衛生局指定有關醫務人員組成內、外科和職業病科二個醫療技術鑒定小組,負責對職工傷、病、殘、職業病的勞動能力狀況作出醫學、科學技術方面的鑒定。
第三章 職責任務
第五條 委員會的職責:
(一)宣傳、貫徹醫務勞動鑒定工作的意義;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我市勞動能力鑒定的工作方法、鑒定標準、評殘等級;
(二)督促檢查單位和醫院對傷、病、殘、職業病職工的搶救、治療;對各單位呈報的職工因工負傷、職業病和非因工傷病程度予以審查、鑒定;確定醫療終結,評定因工殘廢等級,認定殘廢程度并簽發《因工殘廢證明書》;復查殘廢變化狀況并變更殘廢等級;指導單位做好傷病職工的康復工作;
(三)總結和推廣勞動鑒定工作經驗,收集、整理并保存職工病退、傷殘、職業病鑒定和處理意見,建立檔案;
(四)根據我市建設發展的實際需要,修改補充本《暫行辦法》。
第六條 勞動鑒定小組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及市的有關規定;
(二)對職工因工或者非因工傷病休息定期組織復查,提出安排復工或者其他處理意見報委員會審定;
(三)收集整理和保存職業病、傷亡事故等有關材料(如事故調查報告、病歷、診斷書、檢驗化驗資料等),對需要研究審定的事故材料提出意見,提交有關行政部門處理;
(四)根據醫療防治機構的有效證件,對審查確認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報委員會按照規定程序批準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七條 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刻制專用印鑒,做好會議記錄、報表、資料、檔案的整理建檔和保管工作。有關鑒定標準的重大修改和勞動能力鑒定中出現帶政策性的重大問題要經委員會半數以上成員討論決定。委員會辦公室和勞動鑒定小組專兼職人員,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外,每年要定期向委員會和單位行政領導匯報工作。
第八條 經委員會委托并由市衛生局指定負責對傷、病、殘、職業病診斷的市人民醫院、市職業病防治所在診斷、鑒定時,必須在診斷鑒定書上寫明傷病性質和鑒定結論,由主任醫師或者主治醫師簽名并加蓋市人民醫院、市職業病防治所公章。
第九條 委員會對有爭議的各種病殘鑒定要求被鑒定人復查時,復查鑒定必須有三名以上醫務人員簽名方能認可。如被鑒定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復查,應視為病愈或醫療終結,不再安排復查鑒定。
第十條 鑒定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秉公辦事。如有弄虛作假,由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追究經濟責任。
第五章 鑒定程序、標準
第十一條 疾病、傷殘、職業病需要鑒定的當事人,應當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傷病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到市人民醫院或者市職業病防治所檢查鑒定,并索取診斷證明書及有關鑒定結論材料。
第十二條 當事人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對指定醫院或者職業病防治防所診斷結論發生爭議經調解無效時,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委員會重新診斷鑒定。委員會所作的鑒定為最終鑒定。
第十三條 凡提出需要重新鑒定的單位或者當事人,必須出示指定醫院或者職業病防治所的歷次原始病歷診斷書及各種檢查化驗資料、報告等。各種原始資料不得涂改、偽造、隱匿、銷毀,如果發現上述行為,委員會將不對其做重新鑒定結論,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單位或者當事人負責。
第十四條 委員會對傷病殘案的復查鑒定收取鑒定費,主要用于醫院檢查診斷、聘請專家等,收費標準由市勞動局、衛生局會同物價局制訂。鑒定費由申請鑒定方先行支付,對屬醫院誤診而改變原鑒定結論的,鑒定費由誤診單位負擔;經復查維持原鑒定結論的,鑒定費由申請鑒定方負擔。
第十五條 凡屬因工傷、殘或者職業病的職工,必須經委員會審定,作出是否醫療終結,或者仍需療養,或者已恢復勞動能力,或者評定殘廢等級的有關結論,并通知單位由單位通知當事人。單位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委員會的鑒定意見對其職工給予安排復工或者調換適當工作或者安排療養。對于非因工傷殘屬永久性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必須經委員會審定。
第十六條 凡經鑒定符合提前病休或因工致殘、職業病提前退休條件者,由其所在單位憑鑒定結果到市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職工傷病殘勞動能力鑒定標準按照國家現行規定的有關評定標準執行。國家或者省制定新標準時,按照新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 職工因工傷致殘的標準等級,按照《海南省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規定》中的評殘標準等級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委員會所需辦公費用,由市人民政府根據該會每年預算開支,從市財政撥給。
從都市到鄉村、從藏區到災區,各地創新機制,建立了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這種體系從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尊重群眾、理解群眾,進而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有矛盾并不可怕,關鍵是用什么辦法及時予以化解?四川給出了答案。
調解征地糾紛之三臺模式
李 建
[背景]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征地規模、征地速度、征地幅度都在急劇增長,因征地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不斷加劇,因征地糾紛引發的上訪和經常發生,成為影響農村穩定與社會安定和諧的一個重要因素。全力運用大調解方式,對于公平公正地保護每一個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案例]四個孩子的維權之路
他們,是四個至今不滿5歲的孩子,糾紛、權利、打官司……在他們的腦海里連模糊的概念都沒形成。但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毛澤、付可、敬孟緣、龍智宇四人卻不得不由父母“陪同”走到鎮上,走到相關部門甚至法院……而這一“走”就是3年。
如今,他們不再“走”了,因為,他們不再被視為“外人”,不再被“區別對待”,享受到了作為社區居民應有的權利。
3年了,這是一段怎樣的歷程?請跟隨記者的筆觸,探尋背后的故事。
事情還得從2005年說起。
2005年6月2日,三臺縣人民政府因修建防洪堤需要征用三臺縣潼川鎮蔬菜農場東城隊所有的土地,在征地補償款全額撥付到位的情況下,毛澤、付可、敬孟緣、龍智宇四人卻分不到征地補償款。從2006年7月至2009年7月期間,其父母多次到省、市上訪,當地人民調解組織雖及時介入,但因涉及人員范圍廣、專業知識多、政策“打架”,多次調解效果均不理想。事情一拖就是3年。
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2009年8月,毛澤等四人的監護人分別以四人為原告,向三臺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將四人所在居委會告上法庭,要求依法確認其土地征用補償費的分配權,并分別給付四原告土地征用安置補償費。
由于此案所涉政策性較強,且具有一定的示范效應,四人的,在當地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多方都持觀望態度,法院更是處在了糾紛漩渦的中心。但事情的處理在三臺縣建立大調解工作體系后出現了“轉機”。
毛澤等四人向三臺縣人民法院時,三臺縣的“大調解”體系剛建立不久。但就是這個尚處探索、推進階段的工作體系,卻發揮了巨大的能量,僅用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就將這起影響較大的案件及時予以化解。
三臺縣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訴狀后,立即向該縣“大調解”協調中心作了匯報。該縣“大調解”協調中心通過審查,結合該案的特點和影響,決定利用推進構建“大調解”體系這一契機,將該案列為重點案件進行化解調處。
工作組人員認真查閱了相關文件資料和案卷材料,分析和研究本案的矛盾、焦點和當事人的心態,找出了解決和化解矛盾的關鍵,通過對癥下藥宣講國家政策和法律,不厭其煩地做四原告監護人的說服勸解工作,對其提出的疑問熱情細致地解答,最終四人同意通過調解途徑解決問題。
2009年9月31日,由法院指導,潼川鎮政府牽頭,在潼川鎮政府等相關部門人員的參與下,組織原被告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協商,雙方自愿達成了以下協議:被告分別付給四原告土地征用補償費28600元,限于2009年10月7日前一次性付清,期間不計算資金利息。
2009年10月4 日,四原告向三臺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確認上述協議有效。同日,三臺縣法院經開庭審理,依法確認上述協議有效。鑒于四原告均系未成年人,無勞動能力且失地后無生活來源,家庭經濟困難,三臺縣人民法院對四原告訴訟費予以免收。10月17日,四原告分別領到了遲延近3年的土地征用補償費28600元。
[觀察]
“3年難調一件事”的尷尬和“3個月案結事了”的效率,其間的對比讓人深思:在社會轉型、矛盾增多的新形勢下,傳統的接處和人民調解工作模式已經難以滿足及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需要。如何才能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做到案結事了,促進社會和諧?一要合力,將所有化解矛盾糾紛的積極力量“擰成一根繩,擺進一盤棋”;二要民生至上,在調解執行的過程中要服務于社會民生的持續改善。
調解交通事故糾紛之洪雅模式
姚永亮廖文凱鄒強
[背景]交通事故引發的糾紛,因為量大面廣,涉及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解決起來非常困難,已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一個熱點。以前,交通事故糾紛的處理主要有三種辦法,第一是自行和解,第二是交警充當調解人,第三是事故雙方當事人爭執不下最后不得不上法院解決。三種方式都有弊端。因此,引入大調解,高效、快速、簡便地解決因交通事故引發的爭議,成為交警部門和人民群眾一個共同的愿望。
[案例]壓在交警心上的石頭落了地
2009年1月20日11時45分,家住洪雅縣洪川鎮封河壩街59歲的封世忠,駕駛無號助力車在自(貢)雅(安)路217KM處,與同向行駛的本鎮人周磊駕駛的小車相撞,造成封世忠受傷、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隨后,洪雅交警查明周磊在事發路段未注意觀察前方車輛行駛致事故發生,該過錯行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認定周磊在此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封世忠無責任。
該起交通事故發生后,洪雅交警立即啟動“大調解”聯動機制。與成員單位之一的醫院開展聯動,開辟“綠色救治通道”,及時把封世忠送往洪雅縣人民醫院救治,及時出具認定書。前期救治,周磊墊付醫療費1.8萬元。
回家休養一段時間后,封世忠傷情復發,受傷的腳疼痛得無法站立,醫院檢查為股骨頭壞死,急需施行第二次手術,但是需要4萬元手術費。2009年10月,封世忠及其家屬提出讓肇事車主給付4萬元做第二次手術,車主及保險公司卻對封世忠的傷情提出異議。
車主周磊認為,封世忠在腿傷尚未痊愈的情況下,自己提出回家療養造成傷情惡化,應該自己擔責;保險公司認為,封世忠的股骨頭壞死屬于醫療事故,保險公司不應為這“額外”責任“買單”。
在此情況下,封世忠咬定只能找洪雅縣交警大隊解決,否則將采取過激行為。事故處理民警再次做車主和保險公司工作,兩方依然不同意支付4萬元手術費。
2010年1月7日上午,事故處理民警把這棘手的問題匯報給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長曾友權。鑒于交通事故一般要待治療終結后才處理,而且此次事故中的車主買了交強險和第三方責任險,保險公司又是“大調解”聯動成員單位,曾友權決定立即與保險公司開展聯動,組織事故中隊民警斡旋調處。
當日下午,當事人雙方以及保險公司負責人來到交警大隊調解室,曾友權親自主持三方調解。講明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原則,講明“道法”相關法律規定,講明三方所承擔的利害關系。
最終,車主方和保險公司同意先期各支付2萬元,待封世忠手術康復之后再行調解。急需的二次手術費終于有了著落,壓在交警心上的石頭也落了地。
[觀察]
1月13日,中央工作組蒞臨眉山調研“大調解”工作,在視察洪雅縣交警大隊并聽取匯報后,對該縣近兩年來開展交通事故糾紛調處取得的成功經驗大加贊賞。洪雅縣2009年發生交通事故1457起,結案1421起,調處成功1418起,調解成功率達到99.8%,實現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無投訴、無、無訴訟判決的工作目標。“交通事故‘大調解’,已成為洪雅交警構建和諧警民關系的樞紐,成為洪雅交警息訴止爭的特殊‘熔爐’。”中央工作組成員如是說。
調解醫療糾紛之雁江模式
本刊記者陳 穎
[背景]近年來,醫療糾紛的處理成為社會關注、醫院頭疼的問題。傳統的化解途徑通常有三種。醫院與患者家屬自行協商,但雙方往往難以達成協議;請衛生部門進行醫療鑒定,但患者通常認為醫院是衛生部門的下屬,懷疑醫療鑒定的公正性;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但時間和經濟成本很高。為了探索一條患者信任、醫院平安、政府滿意的醫療糾紛處理途徑,資陽市雁江區探索用大調解機制解決醫患糾紛,有效破解了醫患緊張這一老大難問題。
[案例]來之不易的和解
2009年5月26日,資陽市雁江區臨江鎮商貿街居民、高齡產婦王某在資陽市人民醫院做足月剖腹產手術,術前一切正常,術后當天新生兒死亡。面對不可能再生育的喪子之痛,死者家屬情緒激動,最先提出“要求賠人,不要賠錢”,然后改為要求賠償10萬,并聚集多人圍堵醫院,導致醫院不能開展正常工作。
糾紛發生后,具有豐富調解經驗的調委會主任蔣自學和調解員黃在金主動介入,迅即趕赴現場了解情況,控制混亂局面,運用調解藝術和法律知識,反復做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引導死者家屬通過調解途徑解決糾紛。同時,協調醫院一定要正確對待這起嬰兒死亡糾紛,拿出誠意,提出實際方案,杜絕推、拖。另外,調解人員還就賠償標準、賠償范圍與死者家屬、院方進行反復蹉商與協調。
經過調解員的不懈努力,通過大量的擺事實、講道理、宣傳法律,歷經數次反復調解,最后醫院與死者家屬之間和解,由醫院一次性賠償患者42530.56元。雙方都認可此次調解結果,醫方迅速履行了賠付義務,使這起醫患糾紛塵埃落定。
[觀察]此案的成功調解充分體現出大調解體系傳統優勢與政治優勢的融合。2009年3月20日,雁江區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2009年8月,通過主動融入“大調解”機制,調解委員會的力量得到了加強,超前、主動、及時、有效化解醫患糾紛的優勢得到了充分發揮,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得到進一步保護,有效地緩和了醫患關系,維護了社會穩定,實現了患者、醫院、社會共贏的和諧局面。
調解涉災糾紛之平武模式
廖玉平唐紅
[背景]“5?12”地震后,災區、維穩壓力空前增大,群眾之間,群眾與政府之間各種矛盾凸顯,稍有疏忽,極易引發和嚴重的涉訴上訪事件,極有可能嚴重影響災區災后重建的順利進行和對外形象。為此,災區黨委、政府構建起了嶄新的具有災區特色的“大調解”工作體系,有效防范和處理了災區各類矛盾、為廣大群眾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務、鞏固了基層政權、維護了社會穩定。
[案例]從劍拔弩張到攜手言和
2009年12月9日,當河北援建方與平武縣民工代表的手緊緊相握時,原本的怒目相視達成了言和,昔日的劍拔弩張化作了攜手,這起因災后重建可能引發的重大群體性涉穩事件,成功得以平息。
河北金秋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承建河北援建平武災后恢復重建項目縣醫院時,與廖德軍、張平富等60名平武當地農民工因強行換人等原因發生勞動爭議糾紛。平武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認定:廖德軍、張平富等60人與金秋公司的事實勞動關系成立,金秋公司為張平富等60人支付工資263164元。金秋公司不服該仲裁,于2009年11月9日至法院,以“不存在勞動關系”為由,請求駁回張平富等60名農民工要求支付工資和賠償金的訴訟請求。
該案在平武法院立案審查過程中,大調解協調中心展開了訴前調解。由于案件情況復雜,牽涉面廣,矛盾尖銳,民工對立情緒大,雖經多次調解仍然陷于僵局。
2009年11月18日,由于年關將至,農民工討薪愿望極為迫切,情緒異常激動,聚眾圍堵金秋公司施工場地,并與施工負責人發生肢體沖突,造成施工中斷,矛盾升級。
司法調解中心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進行勸解,在曉明利害、宣講法律政策后,給予承諾及時解決,暫時穩定了民工,事態得到控制。
12月9日上午,平武法院院長唐光榮向縣委書記劉少敏作了匯報,劉少敏立即組織石家莊項目中心主任李斌,共同研究具體調解方案。最后,在大調解各方的參與下,通過與當事人面對面的溝通交流,明確相關法律和各自承擔的責任,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協議:由金秋公司支付廖德軍、張平富等60名農民工工資及補償款16萬元。此協議經平武法院出具調解書予以確認,雙方已簽收。
[觀察]
善良女孩與神秘的上司浪漫戀愛
2009年8月,胡靜大學畢業后從老家來到北京,面對這個繁華的城市,她有些茫然。胡靜讀小學時,父親就因病去世了。繼父脾氣火爆,家里無休止的爭吵使胡靜非常痛苦,她在大學期間也一直未談過男友。畢業后,胡靜在北京的一家裝飾公司找到一份文員的工作。
2010年夏天,公司來了一個四川男人叫何志偉,任公司副總經理。
2010年8月22日,胡靜上班途中被一輛迎面飛奔而來的摩托車撞倒,自行車被撞飛,她倒在大街上無法站立。好心人替胡靜往公司打了電話,當時還沒到上班時間,公司里只有何志偉在。接到電話后,他馬不停蹄地趕到出事地點。
經醫院檢查,胡靜是腿骨骨折,需要做手術。整個過程中,何志偉始終小心翼翼地呵護著受傷的胡靜,由于沒有交足入院費用,他抱著胡靜在醫院求情,急得滿頭大汗,直到胡靜被送進手術室,何志偉才稍稍松了一口氣。隨后,他立即給公司打電話匯報,要求財務部先為胡靜支付醫療費用。當被告知公司沒有這樣的先例時,他又提出先由公司墊付胡靜的醫療費,然后在他的工資中扣除。
那個早晨,胡靜第一次感受到一個男人的關心,心里有幾分沉醉。
在隨后的幾個月里,何志偉一有空就往醫院跑,還時不時地為胡靜煲一鍋鮮美的排骨湯。胡靜問何志偉:“為什么對我這么好?”何志偉回答:“你是我唯一抱過的女孩,這是緣分。”
“緣分”這個詞深深打動了胡靜,她在病床上為何志偉折疊幸運星,何志偉低下頭為她掖被子時,胡靜主動吻了他的臉頰,何志偉古板的臉居然紅了……
出院以后,胡靜同年長她10歲的何志偉談起了戀愛。何志偉告訴胡靜,他是因為忙于事業,所以耽誤了婚姻大事。胡靜希望他能多講講自己的家鄉和親人。何志偉說他出生在一個單親家庭,童年很不愉快,母親去世后,家里沒有什么好留戀的。胡靜與何志偉惺惺相惜,更加體貼他了。
2011年春節,胡靜帶著何志偉回到了天津老家。在胡靜母親眼里,這個未來的女婿除了年齡大一點,其他方面都挺好的,能說會道,人又勤快。得到母親的認同,回到北京以后,他們在西單附近租了一間民房,過起了同居生活。4月,胡靜發現懷孕了,催促何志偉結婚。何志偉告訴胡靜,目前事情太多,等忙完這陣兒再說。
胡靜沒有堅持,在她看來,何志偉是一個事業心很強的男人,她不希望為了自己妨礙他的事業,于是去醫院做掉了孩子。
哪怕做他一天的新娘,我也要把他找到
2011年5月19日,吃過晚飯后,胡靜與何志偉觀看電視上播放的一個家庭倫理劇,何志偉問:“如果我有一天離開,你怎么辦?”胡靜不假思索地說:“我就去死。”何志偉顯得心不在焉,連胡靜親熱的要求都無心應付。
“你不是病了吧?”胡靜看著男友臉色蒼白,執意讓他去醫院做檢查。
幾天后,何志偉遞給胡靜一張化驗單:“是血液上的病,大夫說現在還不能確診,要到大醫院做一次徹底檢查。”看著焦慮的胡靜,何志偉又說:“也許是絕癥。好在我們還沒有結婚,我不會拖累你一輩子。”胡靜哭得更厲害了。
何志偉聯系上了成都的醫院做全面的檢查,胡靜死活要跟他一起去,但何志偉告訴胡靜,兩個人一起離開公司,會讓人說閑話。胡靜被說服了,含著眼淚送他出了門。這個善良的女孩不曾想到,這一等就是漫長的兩年多。
剛開始發現何志偉沒來電話,胡靜并沒有緊張,心想何志偉一定是忙于檢查身體顧不上。可是幾天后,何志偉的手機停機了。
胡靜立即向公司請了假,趕到了成都。站在西客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胡靜才突然想起何志偉從未告訴他所就診的醫院。胡靜越來越相信,何志偉是害怕他的病拖累她才不辭而別的。胡靜發誓:無論付出什么樣的代價,一定要找到他。
整整一個月,胡靜找遍了四川所有的大醫院,但一無所獲,仿佛何志偉真的從這個世界銷聲匿跡了,連何志偉的朋友也不知道他的行蹤。
7月11日,胡靜辭職,再次來到四川。她手里捏著那張身份證復印件,帶著希望去尋找何志偉,可身份證上的地址所在地早已變成了一個花草密布的廣場。胡靜問遍了當地派出所,也沒有找到名叫"何志偉"的男人。
這個時候,北京一家大型的藥業公司駐川辦事處招聘銷售人員,胡靜被錄用了。胡靜之所以選擇這個行業,是覺得這個行業同醫院打交道的機會較多,對尋找何志偉更方便些。
胡靜堅信,何志偉肯定是回到四川了——對于一個病人來說,家才是最好的療養地。每到一家醫院,胡靜總會在推銷藥品時,不失時機地打聽消息。遺憾的是,沒有一家醫院有何志偉的入院記錄。
一些好心的同事知道她的事情以后,都勸她:假如何志偉真的患上絕癥,也許已經不在世間了。胡靜說她不會放棄的,相信他還活著。
自己苦心尋找的愛情竟然是一次欺騙
轉眼到了2013年6月,胡靜已從一個業務員做到了四川片區主管。在成都人民醫院,一位醫生告訴胡靜:“試試去找電視臺吧,把你們的照片一播,影響直觀得很。”胡靜如夢初醒,突然想起曾經在電視上看到過一個專門幫人尋找失散親人的節目,她往何志偉身份證所在地的電視臺打電話,對方答應讓她去面談。
聽完胡靜的故事,負責接待她的李大姐一個勁兒安慰她:“把他的身份證放在這里吧,我們有非常專業的技術手段來搜索人物,哪怕對方藏得再隱秘也會被我們挖出來的。這個節目開播以來,我們已經為許多觀眾找到了失去聯絡的親人。我們唯一的條件是整個尋找過程要公開播出。”胡靜毫不猶豫地點了點頭,對于她來說,只要能找到何志偉,什么樣的條件都可以答應。
2013年7月12日,胡靜接到了電視臺的通知,何志偉的確切住所已經找到,讓她一起去做最后的確認。這是胡靜兩年來最開心的一天,她刻意將自己打扮了一番,然后隨著電視臺的采訪車,在一幢高級住宅區前停了下來。電視臺的主持人告訴她,出于節目的需要,希望胡靜能在第一時間見到自己思念的人。
房門打開,何志偉愣住了。看到自己日思夜想的愛人突然出現在眼前,胡靜的眼淚忍不住奪眶而出。她不顧一切地沖了上去,緊緊地抱住一臉茫然的何志偉:“你怎么要扔下我?你要是不在人世我都不想活了……”主持人向何志偉解釋了他們此行的目的,并詢問他作為當事人的感想。
此時此刻,何志偉卻堅持另外找地方談話。一行人被何志偉帶到了一家茶樓,何志偉口齒不清地說:“我離開,是不希望自己連累到你,雖然我知道這樣一來你會很恨我,可我當時的確沒有更好的辦法。”
胡靜不停地搖著他的胳膊說:“你沒有病就好,這兩年我跑了多少醫院,為了找你吃了多少苦啊!現在好了,我們結婚吧。”
何志偉搖搖頭說:“我還有許多的麻煩沒有解決,你再給我一點時間好嗎?”胡靜忽然意識到什么:“你結婚了,是嗎?”何志偉沒有說話,拋下一句“對不起”便起身離開了。
電視臺的人們早已習慣了親人相逢時的悲喜交加,但像這樣扔下一方獨自離開的情況是他們始料不及的。他們迅速沖進房間,只見胡靜依舊在哭,嘴里不停地說著:“怎么會這樣,怎么會這樣?”
電視臺采訪了何志偉的鄰居,這才知道他不僅結了婚,而且結婚近10年了。就是說,何志偉說得了絕癥去看病,完全是擺脫胡靜的借口。
這樣的結局是所有人都沒有想到的,是否繼續制作這期節目成了電視臺頭痛的問題。胡靜對導演說:“請把錄像帶給我留個紀念吧,我希望自己以后的情感生活能夠引以為戒。”
就這樣,胡靜離開了四川。她時常拿出錄像帶,看著熒屏上自己的故事,心情依舊難以平靜下來。在這兩年間她也曾設想過許許多多的可能,但唯一沒有想到的是,自己苦心尋找的愛情竟然是一場欺騙。
露餡的男人“找歪”收獲敗訴
何志偉同樣無法平靜。2002年,何志偉在一所市屬中學教書,僅僅做了兩年的老師,就因為與自己的學生談戀愛而被調離了教師的崗位。一氣之下,何志偉辭職下海,兩年后,負債累累的他被迫同一個比自己年長的女人結了婚。
何志偉的妻子李霜青是一個有著千萬資產的女人。何志偉并不喜歡這個離過婚的女人,但這個女人讓他在一夜之間擺脫了債主的追討。
婚后,何志偉在妻子的公司做了辦公室主任。何志偉心中有痛,便從財務上隨意支錢。為此,李霜青特意召開了全員大會,她在會上宣布了一系列制約措施,表面上是為了加強管理,但誰都知道,這一切是針對何志偉的。何志偉覺得顏面盡失。同妻子大吵了一架后,離開了四川老家,開始了北漂。到北京時,他身上的錢已經所剩不多,在朋友的推薦下,何志偉進入了胡靜工作的辦公材料公司。
對于何志偉來說,胡靜是他真正感到心動的女孩,在胡靜面前,他找到了一種久違了的男人的自尊。他甚至想,在這個無人了解他過往的都市,他會好好奮斗一番,然后帶著自己心愛的女孩回家。
可是與胡靜在一起后,胡靜對婚姻的渴望,讓他感覺身上的壓力越來越大。后來,何志偉借出差的名義回過一趟家,這一次回家讓何志偉徹底打消了離婚的念頭。因為李霜青告訴他,家里所有財產都經過了婚前公證,假如離婚他將一無所獲。何志偉害怕了,無法想象與胡靜吃快餐面的清貧日子。于是何志偉想出了一個患病的凄美借口離開胡靜。他覺得這樣還可以在胡靜心里保有美好的形象。
何志偉回到了四川,要求妻子原諒自己以前的“年少無知”,然后心安理得地又與李霜青過起豐衣足食的生活來。何志偉沒有料到,那個他早已經從記憶中抹去了的女孩胡靜會突然出現,更讓何志偉沒有想到的是,李霜青向他提出離婚。
李霜青扔給他一盒錄像帶,那是一盒尋親節目的錄像帶,上面錄下了胡靜尋親的全過程,當然包括與何志偉的見面。原來,胡靜把錄像帶寄給了何志偉,恰好他不在家,李霜青簽收了郵包,打開一看,才發現了何志偉的婚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