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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戶口整頓要以穩定大局、服務于經濟建設為指導思想。通過戶口整頓,查清本轄區常住人口、暫住人口的底數和流動人口的情況和數據資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有關戶口政策解決一些應報未報、應銷未銷的戶口問題,糾正戶口登記中重戶重口、漏戶漏口和登記項目差錯,為人口普查提供翔實的戶籍資料,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戶籍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點
戶口整頓工作的重點是清理和掌握各戶籍管理區域內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情況和數據資料。對出生、死亡、遷出、遷入等未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申報戶口、注銷戶口等登記手續;對沒有申報戶口的超計劃生育的出生人口,要準予登記。
在農村地區,要按照農村戶口城市化管理的進程,健全戶籍管理制度。對無戶口人員,要積極采取措施給予落戶或恢復戶口。
在城鎮地區,要盡快落實新建房屋和新開發居民小區戶口管理的歸屬。對常住地與常住戶口登記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戶核對清楚,區別不同情況加以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必須登記造冊,掌握情況。
三、方法和步驟
(一)戶口整頓工作方法
戶口整頓工作采取入戶核對常住戶口和清理登記暫住人口的辦法進行。常住戶口核對要按照戶口登記項目,逐人逐戶逐項核對,要清理、登記和掌握本調查小區內暫住人口的住宿地點、人數等情況,配合人口普查辦公室進行普查登記。已建立人口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的派出所,還要與計算機存儲內容對照,努力做到調查小區內不遺漏一人一戶,登記項目無差錯。戶口整頓的工作,大體分為三個階段,即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復查驗收階段。
1、準備階段。主要是制定整頓工作方案,編寫宣傳提綱,組織好專門工作力量和劃分調查小區等工作。
2、實施階段。一是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學習戶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統一認識,使參加戶口整頓的工作人員明確戶口整頓的目的、方法和步驟。二是宣傳發動。召開各種會議,利用影視、報紙、書信等形式,廣泛宣傳人口普查和戶口整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除群眾的思想疑慮,使廣大群眾理解、重視、支持和配合戶口整頓工作。三是調查摸底。按照普查區圖,落實工作責任制,摸清人戶分離人口和暫住人口的基本情況,同時通過訪查當地醫院、接生員、計生員、查看婦女懷孕、生育登記簿,個別走訪老住房、老居民以及村(居)民委員會干部等,切實掌握各戶出生和死亡人數。四是入戶核對。充分發揮現有戶籍資料和訪查資料的作用,逐人逐項核對無誤,填好《戶口整頓調查登記表》。
3、復查驗收。通過召開老鄰居、老住戶、老居民等“三老”座談會,切實弄清入戶核對尚未弄清的疑難問題。戶口整頓的驗收,采取抽樣檢查,逐級驗收的辦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切實把好質量關。凡是走過場的要重新返工,本著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進行補課。
(二)戶口整頓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2010年5月至7月底,在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中設立戶口整頓工作組,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戶口整頓工作方案,選調和培訓戶口整頓工作人員。縣人口普查辦公室定于5月初進行戶口整頓試點工作。通過試點,摸索和總結我縣戶口整頓的工作經驗,培訓我縣戶口整頓骨干。各鄉鎮人口普查辦公室,在自治區試點工作結束后,要結合實際開展戶口整頓試點工作,培訓基層戶口整頓骨干,為全面開展戶口整頓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第二階段,8月至10月中旬,全面開展戶口整頓工作。
第三階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地在全面檢查驗收后,將調查小區的現有人口資料報送當地人口普查辦公室,填寫《戶口整頓情況統計表》逐級上報縣人口普查辦公室,完成戶口整頓工作任務。
四、政策和原則
為嚴密戶口管理制度,確保戶口整頓質量,防止漏報瞞報,在戶口整頓中應嚴格遵循以下政策和原則:
(一)對未申報戶口的新生嬰兒和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未落戶的子女,要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準許他們進行人口普查登記和常住戶口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立政策,限制落戶。對曾經瞞報、漏報人口出生情況的單位,只要在這次普查中如實登記,均不再追究;對繼續瞞報的,一經查實,要依法加以處理。
(二)對無戶口人員,要按照有關規定,積極采取措施給予落戶或恢復戶口。對暫時無法解決落戶或恢復戶口的無戶口人員,不論其居住何處,現住地戶口登記機關均應造冊登記,作為暫住人口管理,待人口普查登記結束后,再研究其落戶問題。
(三)對常住地與常住戶口登記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戶核對清楚,區別不同情況加以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必須造冊登記,掌握情況。對新建房屋和新開發居民小區,要盡快落實戶口管理歸屬,切實加強戶口管理工作。
(四)對于重戶重口、漏戶漏口和各種登記項目差錯,要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切實解決。屬于死亡、遷出、參軍、出國、逮捕等未注銷戶口的以及出生、遷入、復員、回國、勞改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未登記戶口的,均要核對清楚,該注銷的注銷,該登記的登記。
(五)關于戶口整頓工作涉及的門(樓)牌清理裝訂工作,由公安機關認真組織實施。
五、組織和經費保證
戶口整頓是人口普查的重要基礎工作,是保證普查質量的必要措施。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將戶口整頓納入當地人口普查辦公室的重要工作日程。
一、任務目標
通過開展戶口整頓工作,全面調查掌握本轄區內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境外人員的情況和數據資料,清理解決戶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戶口登記項目更加齊全、準確,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確保人口資料準確翔實,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方法步驟
戶口整頓工作自2012年5月15日開始至9月30日結束,分為前期準備、入戶核對、問題整改和總結驗收四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2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根據本方案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制定本地區戶口整頓工作方案,逐級動員部署。選調和培訓戶口整頓工作人員,落實專項經費,配備必要的裝備。以居(村)委為基本單位,做好戶口整頓區域的劃分,核對清理門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況,繪制轄區平面圖。做好戶籍資料的清理核對,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公安派出所綜合信息系統等應用系統打印轄區全部實有人口基本資料供上門核對。印制有關表格和宣傳資料,做好宣傳發動。
(二)入戶核對階段(2012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工作人員攜帶實有人口資料和相關登記表格逐戶、逐人、逐項核對,重點查清登記常住人口中重戶重口、人戶分離和戶口待定人員,因參軍、死亡等原因應銷未銷戶口人員以及未登記的暫住人口和境外人員,注意發現和登記項目差錯。通過入戶核對,全面掌握轄區常住人口、戶口待定人員、暫住人口、境外人員的底數和基本情況。
(三)問題整改階段(20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對入戶核對階段發現的問題,要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及時解決、糾正。對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遷入、遷出等未及時辦理登記手續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戶口登記。對工作中發現公民有兩個以上常住戶口的,應當在認真調查核實后,依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保留其中一個常住戶口,注銷其他重復戶口;對采取非法手段***辦理虛假戶口的,要依法注銷其戶口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對戶口待定人員,要依據相關規定經調查核實后給予落戶或恢復戶口,對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時登記落戶;對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與居民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存在差錯的,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變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計算機存儲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實際情況相一致。在8月31日前,要力爭全面完成問題的整改,確需進一步調查的,也應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戶口整頓是保證人口普查登記質量的重要環節,是我國人口普查工作的特色,對加強和促進戶籍登記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公安機關要切實提高對戶口整頓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為加強組織領導,公安部成立了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各***級公安機關也都要把戶口整頓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明確工作責任,確保每項工作要求都能落到實處。要主動向黨委、政府請示,爭取重視和支持,落實經費保障。
(二)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戶口整頓工作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強。各級公安機關戶口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要在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與參與人口普查辦公室工作的人口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民政、衛生、教育、司法、財政、發展改革、宣傳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遇到困難和問題,要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商,并及時向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匯報,妥善加以解決。
(三)深入開展宣傳發動工作。戶口整頓工作與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宣
一、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目的
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環節,是保證人口普查數據質量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各類人口普查對象底數,糾正戶口登記項目差錯,著力解決戶口登記中存在的問題,為普查登記和落實實有人口管理提供基礎信息。
二、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任務
(一)核準戶籍人口底數和戶口登記項目。重點核準戶籍人口戶數、人數以及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籍貫、戶主關系等主要戶口登記項目。
(二)根據本普查小區建筑物情況和居住人口、戶口情況編制《戶主姓名底冊》。
(三)重點摸清以下六種人情況
1.具有本市戶籍人員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戶口情況,包括收養、抱養小孩未落戶口情況;
2.手持各類證件未落戶口人口的情況,主要包括持遷移證、準遷證、復員轉業證、刑滿釋放證、護照等應落未落戶口人員情況;
3.應銷未銷戶口人員情況,主要包括參軍、出國(境)定居或加入外國籍、死亡等應銷未銷戶口情況;
4.人戶分離人員情況,包括有人無戶和有戶無人情況;
5.戶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員(暫住人口)情況;
6.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臺及無國籍人員情況。
(四)摸清戶口登記中重登重統、漏登漏統情況。
(五)摸清因道路改擴建、危舊房改造等整片拆遷地區形成的廢棄地址數及空掛戶口的戶數、人數情況。
(六)對沒有門牌號的村、街巷、住宅、樓房及時設置門樓牌號。
(七)對工作中發現的出生、死亡、遷入、遷出、人戶分離等未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的,要依據有關規定督促其及時辦理登記和注銷等手續;對發現的重登重統、漏登漏統和戶口登記項目差錯,要及時予以更正;對未登記暫住戶口的,要督促其依法辦理暫住登記,符合辦理暫住證條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八)維護各類人口數據庫。公安派出所對新發現的人戶分離人員、暫住人員、境外人員、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銷戶口人員,要逐一錄入相應人口信息數據庫,并根據變化情況補充、修改、完善相應人口信息。
三、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標準時間
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標準時間為2010年8月1日零時
四、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方法步驟
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2010年7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縣人口普查辦公室和縣公安局制定《延慶縣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方案》,并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各鄉鎮、辦事處要會同轄區派出所結合轄區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的工作方案。
2.選調入戶人員。各鄉鎮(街道)人口普查辦按照普查員選調標準選調普查員,7月中旬前到崗到位。
3.開展業務培訓。7月底前縣普查辦和縣公安局完成對鄉鎮、街道等普查工作人員即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業務培訓。通過培訓,明確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的目的,掌握工作方法及人口數據資料表、登記表、統計表、匯總表及《戶主姓名底冊》的使用和填報等。
4.搞好宣傳動員。各鄉鎮、街道、派出所要通過黑板報、懸掛條幅、張貼宣傳畫、致被調查戶一封信、制作展板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人口普查戶口整頓的目的、意義和任務,最大限度地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配合。同時,要加大戶口政策的宣傳力度,積極動員人戶分離人員、應落未落戶口人員、應銷未銷戶口人員及流動人口主動到派出所辦理相關戶口事項及暫住登記等。
5.人口數據資料收集和整理。7月底前,各鄉鎮、街道人普辦會同派出所統計、整理、打印以居(村)委會為單位的《戶籍人口核對數據資料表》、《暫住人口核對數據資料表》和《境外人員核對數據資料表》,并根據普查小區劃分情況對數據資料進行切分。同時,要與當地衛生、民政、計生、流管等部門溝通,收集2009年11月1日零時至2010年7月31日24時的相關人口資料,并按普查小區進行整理。
6.物資準備。備齊普查員開展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必須的各種物資,印發宣傳材料,分發所需各種登記表、統計表和《戶主姓名底冊》。
第二階段:入戶核對與《戶主姓名底冊》編制階段(8月1日—8月31日)
1.普查員要沿各普查小區的邊界實地走一遍,明確自己負責的地域范圍,掌握本普查小區內各種建筑物的用途、數量和分布情況,核實《普查小區圖》,按規定進行修改。
2.普查員要對《普查小區圖》上標明的各種建筑物以及住房單元,采取逐一入戶進行摸查。要摸清普查小區內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單元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戶、多少人等,同時要對居住在這里的人口情況進行了解;要摸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單元上,是否有戶口寄掛和集體戶口;要注意掌握本普查小區內特殊戶和特殊人員的情況:
1)對居住在本普查小區,行政隸屬關系隸屬其他社區居(村)委會或企事業單位的人員、港澳臺和外籍人員等,要摸清情況,根據地域原則一律在本普查小區進行登記,不要漏掉。
2)對戶口在本普查小區,但由于拆遷、外出打工等原因全戶外出的人、戶以及空掛戶等,要根據戶籍資料進行核對,掌握其去向、原因和離開本普查小區的時間等。
3)對于戶口不在本普查區,但在本普查小區滯留且沒有固定住所的流動人口,尤其是對住在本普查小區內的橋洞、廣場、車站等居無定所的人,要認真訪查,不要遺漏。
4)對本普查小區內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情況要認真訪查。普查員可通過以下途徑切實掌握本普查小區內的出生、死亡人口情況:查看婦女懷孕登記簿、兒童計劃免疫接種等有關記錄;走訪醫生、計劃生育員、社區居(村)委會干部、樓門長等;參考戶籍及當地醫院和火葬場的相關資料等。
5)對以下人群要進行重點訪查,不要漏掉:住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小區物業部門等單位內的保安人員;住在飯館、商店、加工作坊以及建筑工地的工人;醫院里的護工;住在洗浴中心、發廊和地下室等場所中的各類人員。
6)對于全戶在戶口整頓和摸底期間臨時外出的戶,普查員要在戶口整頓表和《戶口姓名底冊》上做備注,及時報告社區居(村)委會人口普查小組,在戶口整頓和摸底期間通過多種途徑、多種方式聯系這部分人員。
3.普查員在入戶時,要攜帶本普查小區的戶口整頓表,摸清六種人口情況,核對并更新《戶籍人口核對數據資料表》,核對《暫住人口核對數據資料表》和《境外人員核對數據資料表》,填寫《人戶分離(有人無戶)與應落未落戶口人員登記表》、《暫住人口登記表》和《境外人員登記表》。對居民戶口簿登記項目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要告知群眾持相關證件證明到派出所辦理變更更正手續。對拆遷地區形成的廢棄地址數量以及空掛戶口的戶數、人數等情況,填寫《廢棄地址及空掛戶口情況登記表》。對沒有門樓牌號的村、街巷和居民住宅,派出所要根據《北京市門樓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符合規定的及時填寫《門樓牌制作表》上報分縣局制作安裝。
4.編制《戶主姓名底冊》
普查員在入戶填寫戶口整頓表時,要同時編制《戶主姓名底冊》。《戶主姓名底冊》的編制過程就是普查員將本普查小區內所有普查對象的情況,真實、全面地記錄在冊的過程。《戶主姓名底冊》既是普查登記工作的主要依據和工具,同時也是抽取普查表長表調查戶的抽樣框和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指導工作、核查質量、驗收數據的重要依據。《戶主姓名底冊》具體編制方法詳見《細則》。
普查員在入戶時,還要告知住戶11月1日—11月10日為普查登記時間。對登記期間住戶有外出計劃的,要做好記錄,并留下聯系方式。
第三階段:《戶主姓名底冊》核實與整改階段(9月1日—12月31日)
1.《戶主姓名底冊》的核實階段
1)9月1日—9月10日,各鄉鎮、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要組織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結合戶口整頓表和部門資料,對各普查小區《戶主姓名底冊》的匯總結果進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查明原因,要把問題解決在正式普查登記之前,保證普查數據質量。
2)9月11日—9月15日,各鄉鎮、街道普查辦對各類統計表和《戶主姓名底冊》進行分類匯總,于9月16日將各類統計表和《戶主姓名底冊匯總表》報到縣普查辦。其中,將開列到普查區的戶口整頓統計表(電子版)于9月17日前報縣普查辦(戶籍人口數據要與派出所9月15日下班時的派出所計算機系統數據一致)。
3)10月10日—10月15日,縣普查辦和鄉鎮、街道普查辦要組織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采取多種方式,核實戶口整頓結束時點8月31日以后的《普查小區圖》和《戶主姓名底冊》的變化情況,并據實更新。
《普查小區圖》的核實內容包括:本普查小區房屋的新建或拆遷情況;住戶搬遷情況等。《戶主姓名底冊》的核實內容包括:本戶人口遷入、遷出、出生、死亡等變動情況;本戶戶籍人口的戶籍變動情況;本戶港澳臺和外籍人員變動情況;本戶歸僑僑眷人員變動情況等。10月16日將核實后的《戶主姓名底冊》報縣普查辦。
2.整改階段(9月20日—12月31日)
1)9月20日前,各鄉鎮、街道人口普查辦將戶口整頓表和登記表移交當地派出所。在移交當地派出所之前,復印一套完整的資料,以備普查登記時參考。派出所利用戶口整頓表和登記表對新登記的人戶分離人員、暫住人員和境外人員及出生未落、死亡未銷人員信息進行核實并錄入相應人口數據庫;對原有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要補充、修改相應人口數據。對戶口核對工作中發現的主要戶口登記項目差錯及自然項目變更問題,派出所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行變更和更正;對應落未落、應銷未銷等戶口問題,符合政策規定的,要簡化手續盡快辦結,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要注明原因暫不解決。12月31日前派出所完成數據維護工作,并將各種資料留存好以備檢查。
第四階段:檢查驗收和總結階段(2010年9月1日—2011年1月31日)
三級聯動造勢,倒計時牌顯特色
順義區人普辦利用北京市人普辦舉辦的“華夏杯”全國人口普查有獎知識競答活動,要求各級宣傳部門、人口普查機構通過多種宣傳方式在轄區內進行人口普查宣傳,并在網上展開宣傳。此外,順義區委宣傳部、區人普辦聯合部署戶外廣告工作,包括高桿立柱廣告牌燈箱廣告、大屏幕廣告等具體事宜,還在區中心位置專門設立了倒計時牌,提醒行人時刻關注人口普查工作,做到處處見“人普”,人人曉“人普”,將人口普查宣傳工作逐步推向。同時,各級普查辦結合爭先創優活動,發揮黨員的能動性,鼓勵廣大黨員人人爭當人口普查宣傳員,向人民群眾宣講人口普查的目的、意義等內容,使人口普查工作深入人心。
媒體齊聯動,普查漸升溫
順義區屬各媒體對各個階段的人口普查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建立了順義區人口普查網站,及時跟蹤報道各鎮、街道、開發區人口普查工作的進展等情況,做到電視上有影,電臺上有聲,報紙上有字,網絡上有形。此外,還廣泛利用社會各界力量,以報刊、電臺、電視臺為主要宣傳載體,結合戶外廣場廣告宣傳活動,大密度、全方位進行人口普查宣傳。截止2010年12月底,已編輯印發簡報190期,把全區工作動態及時地反映給領導和基層。
一、基本情況
根據鎮現有人口,按照普查方案規定,全鎮共需要選調配備“兩員”近700多名,“兩員”年齡50歲以下的占60.45%,高中以上學歷占53.31%。
二、主要做法
(一)制定方案,廣泛發動,積極做好“兩員”選調各項準備工作。一是精心謀劃制定方案。為確保“兩員”選調工作扎實、有效開展,鎮人普辦召開專題會議認真討論,仔細研究,按照《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及《嘉興市關于認真做好普查員、普查指導員選調的意見》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了《鎮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選調工作方案》,對“兩員”的選調時間、配備標準、選聘條件及選調對象等相關內容作了明確規定,普查指導員從各村民委會及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中選調,普查員則采用社會招聘。二是多管齊下廣宣傳。在方案確定后,鎮人普辦通過電視、電子顯示屏、張貼公告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發動,動員廣大市民積極加入到人口普查的隊伍中來,并組織召開了村、社區“兩員”選調工作動員會議,要求各村、社區高度重視,明確任務,迅速行動,及時高效完成“兩員”選調工作。三是落實經費強保障。為調動選任人員的工作熱情,消除選任人員的后顧之憂,創造條件穩定“兩員”隊伍,鎮人普辦按照高于全鎮最低工資標準,結合社會平均報酬狀況制定平均報酬參考標準,按工作數量與質量支付“兩員”的工作報酬。
(二)嚴格把關,加強培訓,扎實開展“兩員”選調與培訓工作。前期,鎮從各村、社區選調了政治覺悟高、責任心強、業務能力好、熟悉當地情況的村和社區工作人員作為普查指導員,并安排他們參加了縣級戶口整頓試點和全過程綜合試點,進一步鍛煉了工作能力,積累普查經驗。此外,積極拓寬選聘渠道,面向全社會招聘普查員,并對普查員的文化水平、思想素質和身體條件等作了嚴格規定,重點從各類退休人員、村民(樓道)小組長、居民骨干、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愿意從事社會公益事業活動并符合條件的人員中選調。根據全鎮“兩員”隊伍數量龐大的狀況,為進一步提高“兩員”的業務水平和操作能力,確保培訓質量,鎮分四期和二期開展了“兩員”戶口整頓培訓和指導員清查摸底培訓,邀請派出所及縣人普辦的專業人員進行業務知識講解。目前,普查員清查摸底培訓也在籌備中。
(三)狠抓管理,強化監督,確保“兩員”隊伍數量和質量。鎮在“兩員”選聘過程中,對“兩員”的條件和標準作了明確規定,但在戶口整頓中還是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兩員”缺口問題,特別是普查員的“缺口”較大。一方面,一部分普查員因為各種主客觀原因無法繼續從事普查工作而申請退出,另一方面,鎮人普辦為了確保普查質量,辭退了一些不服從統一安排、責任心不強、業務素質不高的普查員。在戶口整頓過程中遇到人員短缺時,由后備普查員或村、社區干部接替。戶口整頓結束后,針對出現的問題,鎮人普辦對“兩員”進行調整,對普查員缺口實行再招聘,并在原有招聘對象的基礎上拓寬招聘渠道,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選調:一是從鎮機關站辦中選調,為確保人口普查順利進行,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允許機關站辦工作人員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參加人普工作;二是從保安隊伍中招聘,在戶口整頓中發現小區保安不僅年紀輕、對小區情況熟悉,而且參與人口普查的熱情較高;三是從在職黨員隊伍中招聘,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營造黨員群眾齊參與的良好普查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