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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規章制度定義
企業規章制度,是指企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并根據企業自身特點制定的,明確勞動條件,調整勞動關系,規范勞動關系當事人行為的各種規章、制度的總稱,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其一般表現為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等,其主要內容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等。
二、企業規章制度管理常見誤區
一是制度不合法,很多企業在制定規章制度時只考慮到企業自身的利益,而未考慮合法性,制定出來制度與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相抵觸。如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不執行年休假制度、工資中含加班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
二是未通過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有的企業高管自己“閉門造車”,不征求職工民主意見,與職工切身利益相關規章制度也不公示。
三是制度缺乏實用性、操作性。有些企業移花接木,生搬硬套其它公司的規章制度,造成制度實用性差,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困難重重;有些企業的規章制度缺乏全面性,預見性,規章制度常出現空檔和錯位,發生問題后找不到執行程序和依據,應急式建立規章制度色彩嚴重;有些企業規章制度條款表述模糊、籠統,不具有可操作性等等。
四是執行力欠佳。實踐中有些企業雖具備較為完善合法的勞動規章制度,但不按章執行,或以企業領導意旨行事,或在執行過程中偷工減料,減少必要的處理環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致使企業規章制度流于形式、形同虛設。
五是規章制度執行中不注意證據收集和保全,發生勞動爭議時,臨時補全證據資料,造成證據缺失而敗訴;
三、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誤區的危害
企業勞動規章制度管理中的誤區,常常會給企業管理帶來極大危害。一是易誘發勞動爭議發生,企業或將面臨行政處罰、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二是造成員工流失,勞動者可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金。三是影響企業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工作成效,阻礙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三是影響企業的勞動關系的和諧,造成勞資關系緊張,損害企業的社會形象。四是影響企業精神和企業文化建設和發展。
四、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誤區的應對技巧
1.目的明確。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規范勞資雙方的行為,保證企業正常運營,進而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懲罰僅僅是管理、激勵員工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在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時要注意規章制度的激勵功能,而不應過分突出其懲罰功能,避免事與愿違。
2.依法制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有經營自,但并不意味著企業可以任意制定內部勞動規則。企業規章制度要依法制定,要保障職工各項勞動權利得以實現,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不得借口強化管理,損害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特別注意:
一是主體合法。規章制度制定的主體應該是企業,即便是企業的某個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為防止效力風險,最終應以企業名義。
二是內容合法。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有助于企業實現科學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但企業規章制度有效性首要條件是合法性。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內容如果不合法,則會導致受到行政罰;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律不認可;勞動者可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金等等風險。
三是程序民主。企業在規章制度制度過程廣泛聽取勞動者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用人單位應當尊重工會和勞動者提出的意見,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對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可采取勞動規章制度集冊、企業內部網、宣傳欄等適當方式,及時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同時注意保存規章制度公示的證據,以備日后發生糾紛之所需。
只有符合上述三個要素的企業規章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才能作為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
3.注意制度科學性、合理性。制度的生命在于運行,不具有科學性、合理性的制度也不具有操作性,就如同廢紙一堆,沒有任何價值和意義。制度科學性、合理性應把握如下幾方面:
一是制度的實用性。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在對企業的規模、發展階段、經營目標等充分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制定企業規章制度,而不應照抄照搬其他公司的規章制度,與實際情況脫節。
二是制度的系統性和全面性。合理預測制度實施可能遇到的阻力,盡可能考慮到各方面可能情況,做到有章可循。
三是制度的條款表述簡潔、清晰,通俗易懂,不產生歧義;條款前后內容一致、不矛盾,符合邏輯規律。
四要注重責、權、利明晰,特別是對《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未明確的項目進行量化,對違反制度或未達到制度規定的要求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后果,以避免只有禁止而無責任(罰則)的條款。
五是注意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條款的銜接,防止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之間發生沖突。
六是對難以窮盡事項適當運用兜底條款,用技術性術語概括規定,以增加規章制度的覆蓋性和靈活性;
4.注重制度執行力建設。再好的制度也不會自行運行,必須有執行的部門及監督部門,否則規章制度會成為鎖在抽屜、掛在墻上的裝飾和擺設。企業在實施規章制度管理中,明確制度執行部門和監督部門,并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一是在執行對象上,對事不對人,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是執行時間上,前后一致,防止前緊后松或忽松忽緊現象;三是在執行空間上,要防止執行制度走樣,人為削弱制度的嚴肅性。
5.加強制度管理文本化建設,在制度的制定和管理中注重資料、證據的留存。在制度制定過程中可采用會議紀要、討論情況、公示錄像、員工簽名等方式保存證據,在執行規章制度過程中,對勞動者的違紀行為,如違紀員工的檢討書、違紀情況說明、政府部門的處理意見等進行證據保全,確保企業內部制度的合法性,提高企業規章制度風險防御性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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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制度執行力;地質勘探;企業制度
中圖分類號:D693.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7316-(2014)02-
一、目前地勘單位制度執行力弱的表現
在許多地勘單位,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一種現象:單位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裝訂或印制得很精美,但職工卻將制度丟在抽屜里或僅僅掛在墻壁上供人欣賞,職工依然按照各自的習慣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得不到很好的執行。
有群眾曾將制度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形象地歸結為“十大頑癥”:一曰對抗執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曰逃避執行,推諉扯皮,推卸責任;三曰歪曲執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四曰附加執行,加塞搭車,地方保護;五曰盲目執行,素質不強,能力平庸;六曰機械執行,照抄照搬,唯上唯書;七曰選擇執行,斷章取義,為我所用;八曰被動執行,不推不動,消極怠工;九曰越位執行,貪權爭利,胡亂插手;十曰虛假執行,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
二、制度缺乏執行力的原因分析
一是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一些地勘單位在制定規章制度時沒有走群眾路線,把問政于民視作可有可無,更沒有對實際工作有一個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把握,充分考慮生產、經營各個環節的實際需要,或閉門造車,或照本宣科,把別的企業的制度生搬硬套過來,結果水土不服,可操作性低。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過于突出制度的約束性,過于強調制度的物性,表現為過于細化、量化、標準太高太嚴等。這樣要么使制度執行起來十分困難,要么使制度執行的成本非常大;另一方面是制定的制度過于籠統,說明不清,標準不明。執行起來要么不知約束誰,誰違反了制度,要么缺乏參照,自由裁量權過大。從有利于執行的“度”看,制度要實現寬與嚴、質與量的辯證統一。
二是制度變化連續性不夠。制度是一定歷史時期、一定生產水平的產物,不得隨意更改和違背。但一些地勘單位在制定或出臺規章制度時,非常不嚴謹,沒有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科學論證;有時僅憑個別領導的主觀判斷和個人經驗來制定規章制度。致使所出臺的規章制度很難與實際情況相符,不得不在職工的質疑和怨言聲中“朝令夕改”,缺乏相對穩定性和連續性。
三、怎樣提高制度執行力
一是要構建好的制度,是制度有執行力的重要前提。公共選擇管理理論認為,在好的制度和制度環境下,壞人可以做好事,在壞的制度和制度環境下,好人可以做壞事。把制度制定好,是制度有執行力的重要前提。好的制度如何制定,筆者認為制定的制度要切合實際,操作性強。避免徒有虛名,流于形式。一方面要學習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避免制度內容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另一方面要處理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關系,上級部門在制定制度時,由于范圍廣,情況復雜,要照顧到面,考慮的是普遍適用性,相對來說會原則一些。下級單位制定制度就要在上級普遍性制度的指導下,多考慮自身的特殊性,緊密結合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從可操作性的角度,根據上級制度的精神實質進行細化、量化,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執行力;三是要充分發揮民主,必須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充分征求廣大職工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協商制定。規章制度公示既是保證職工群眾享有知情權的基礎,也是保障該規章制度有效落實、實施的必要條件;四是制度出臺后要相對穩定,避免朝令夕改。對確實不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制度不能墨守陳規,該及時修訂、完善或廢除的,要堅決取締舊制度,確保制度不脫離實際。
二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得規章制度人人知曉。遵守制度的前提是要學習制度。目前存在的問題是許多制度都是下發到基層單位領導手中的,由于種種原因,很難直接到達職工手中。這就給制度的執行帶來了一定的難度。一方面,各單位負責人收到規章制度后,要及時深入基層,組織職工進行學習,把文件精神吃透,入心入腦,內化為一種習慣;另一方面制度制定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的簡報、網站等載體,及時把一些重要的、不涉及單位機密的文件及時刊登,方便職工閱讀學習。同時,對于一些重要的文件,還可以成立宣講組,深入基層進行宣講。
三是領導干部和制度執行部門要以身作則,樹立制度的威信。領導干部作為制度的制定者,要以身作則,帶頭學習好、貫徹好、執行好各項規章制度。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要求別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不折不扣地執行好各項規章制度,自我提升執行力,做制度執行的表率,進一步引導和規范職工群眾言行。三國時期,曹操發兵宛城時規定:“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并皆斬首。”這樣,騎馬的士卒都下馬,仔細地扶麥而過。可是,曹操的馬卻因受驚而踐踏了麥田。他很嚴肅地讓執法的官員為自己定罪。執法官對照《春秋》上的道理,認為不能處罰擔任尊貴職務的人。曹操認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卻違反,怎么取信于軍?即使我是全軍統帥,也應受到一定處罰。他拿起劍割發,傳示三軍:“丞相踏麥,本當斬首號令,今割發以代。”領導干部當以此為鑒。
四是制度執行情況納入日常考核,做到有獎有罰。制度制定的再嚴密、再完美。如果僅僅停留在口頭上、放在柜子中、掛在墻壁上,只能是一個擺設。因此,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度,一是必須要把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納入審計和日常、年終考核,做到有獎有罰。要建立檢查監督機制,把對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列入相關部門的重要工作日程,通過檢查監督來促進制度的執行;二是要建立制度評價機制,要在檢查過程中分析、評價制度的適用情況,有些難以操作、缺乏針對性的制度要細化完善,有些過去合理現在不合理的制度要調整,以確保制度本身的可執行性;三要建立考核機制,定期進行考核,有獎有罰,獎要獎得心花怒放,罰要罰得膽戰心驚,讓干部職工真正明白,制度就是一條“高壓線”,誰觸犯誰就必須付出代價,從而增強執行制度的內動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
參考文獻
[1]許鴻貴.建筑施工企業文化建設的幾點思考[J].管理觀察,2009.
關鍵詞:規章制度;體系建設;經營管理
作者簡介:尹蓉(1983-),女,北京人,華能資本服務有限公司業務主管,經濟師。(北京 100031)
中圖分類號:F27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3)02-0215-02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財、管物是企業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最為重要的保障。秉承“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執章必嚴、違章必究”的工作理念,建設協同貫通的規章制度體系,探索科學高效的規章制度管理方式是現代電力企業提升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而規章制度建設并沒有特定的模式可以遵循,筆者結合近年來的理論學習和工作實際,對如何通過加強規章制度過程管控,夯實企業經營管理基礎,提高企業運營的效率與效益進行了分析與研討。
一、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中存在的普遍問題
現行的公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行業規范、上級單位及公司管理制度等,對公司各專業工作起著指導和約束作用。但從公司制度建設及運行情況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差距,需要逐步研究解決。
1.規章制度缺乏系統性
現行的管理制度基本上是以逐步增加和補充的方式建立起來的,導致部分制度之間的邏輯關系不明確,管理制度體系結構、內容分類不合理。部分管理制度內容存在交叉重復,甚至矛盾現象。
2.規章制度缺乏全面性
由于缺乏系統的規劃,各職能部門只是站在本部門的角度訂立制度,所以不可避免地導致規章制度表面上看面面俱到,實際上卻是各自為政,部分制度在制定過程中未能做到全覆蓋,對部分工作、部分管理環節的管控存在缺位。
3.規章制度缺乏穩定性
穩定的規章制度可以使人們養成近乎本能的遵循習慣。可以大大減少規章制度的執行成本。但伴隨著各部門經營管理人員的交替,規章制度會隨著個人的管理風格而不斷改變,從而對制度的穩定性提出挑戰。
4.規章制度缺乏適應性
規章制度必須隨著多變的環境及時變化,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目前公司多項基礎制度難以與公司目前的發展階段相適應,也無法與企業文化形成良性互動。
二、加強企業規章制度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建立規章制度體系與管理機制,是公司適應外部市場化經營環境和建立現代企業規范化內控體系的需要,也是適應企業內部制度化依法運營的需要,在企業制度層面和執行層面構建與之相適應的規章制度體系成為公司夯實管理基礎、提高依法治企水平的重要舉措之一。
1.加強制度體系建設是公司適應法律環境變化的客觀需求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電力系統日益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市場交易主體,面臨的法律環境日趨復雜,違法經營成本大幅度提高。而天然壟斷的企業屬性,也決定了來自政府監管和社會媒體的關注明顯高于其他行業。同時,勞動、安全、環保等糾紛也因外部法律環境的變化對企業管理的日趨規范而呈上升趨勢。要規避潛在風險,首先要加強企業生產經營細節管理,即通過完善有效的規章制度體系去扼制各種法律風險的發生,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法律法規環境,推動公司可持續健康發展。
2.加強制度體系建設是主動適應系統體制改革的先行要求
華能系統以電力為主,綜合發展,這預示著公司在變革組織架構、創新管理模式、優化業務流程等方面要做大量的工作。應結合公司實際,率先進行規章制度的排查與梳理工作,逐步探索嘗試對公司規章制度進行頂層設計,為下一步管理體制改革的平穩過渡奠定基礎。
3.加強制度體系建設是公司提高基礎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
規章制度是企業實現業務流程規范化、制度化,穩健經營,不斷提升基礎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證。特別是近年來公司發展迅猛,迫切需要完善分層次的管理機制,建立決策、執行和監督體系框架,通過不同管理層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才能使各級職能定位準確和管理模式規范、健全。正是由于沒有完善的經營機制和扎實的管理基礎作為支撐,公司難以保持行業領先地位,因此建立戰略協同、資源配置有效、整體利益驅動的制度體系將成為公司夯實管理基礎、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
4.加強制度體系建設是公司搭建一體化管理平臺的有效手段
企業實施一體化管理能夠實現市場反應實時、內部協作快速、信息交互及時準確,達到推進企業經營發展及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的目的。公司原有經營管理模式,存在各專業管理體系產生背景不同、控制對象不同、設立體系目標不同,暴露了多套體系各自為政致使職責權限交叉和混淆、應付審核等多種問題和矛盾。鑒于此,公司應建立統一規范制度體系,將各管理體系的管理活動納入整體考慮,符合系統管理的觀點,更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途徑,且能真正達到最佳管理效果。
5.加強制度體系建設是公司落實戰略規劃的主要抓手
規章制度體系是保障其將已有資源優勢、能力優勢轉化為現實競爭力,實現戰略“落地”的重要措施,是規范公司經營管理的行為準則,承載著公司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體現了公司經營理念、管理思想和價值取向。因此加強規章制度體系建設是伴隨企業長遠發展的戰略性和根本性問題,對于保障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提升市場競爭力、促進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有著基礎性和長遠性作用。
三、構建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建設管理模式
1.構建企業規章制度建設管理模式的原則
(1)科學合法原則。公司規章制度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且要與華能集團規章和相關規定相銜接。要結合公司功能定位和管理實際,切實反映先進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簡約易行,有利于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
(2)協調性原則。公司規章制度要以公司戰略目標為核心,綜合考慮內部各組織及職能之間的相互關系,形成各環節、各層次的規章制度相互協調、整體優化的局面。規章制度要對各個層級的管理者的職能、權力、利益和責任給予合理的界定,實現責權利對應,真正體現激勵制約作用。
(3)穩定與適應原則。公司規章制度既要把經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予以延續,以保持穩定,又要根據環境變化,不斷調整管理方式,以適應企業實際。
(4)精簡原則。公司規章制度要防止內容交叉、沖突,結構多而細,前后制度效力不一致等影響管理效率的現象,要堅持有用、管用、能用的原則,力求項目少,質量精,簡潔易行。
(5)與企業文化相結合原則。企業作為一種以人與人的組合為基礎的經營活動主體,其經營行為必然最終都要人格化。即企業是人格化的企業,企業的所有活動最終都要靠人來執行。正是因為如此,企業的制度建設管理模式,最終都必然會體現在人的價值理念中,即以企業文化的形式表現出來。因此,企業規章制度建設管理模式的構建須與企業文化相結合。
2.構建科學有效的規章制度管理模式
科學有效的規章制度管理模式是現代企業發展的基礎,它的建立必須以科學的管理理念為指導,并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實現從“調研起草”“審核會簽”“審議簽發”“宣貫培訓”“執行落實”“評估反饋”“修訂完善”的閉環管理。
(1)建立規章制度的效力等級體系。目前公司規章制度沒有依重要程度和效力等級劃分的體系,難以保證公司確立的生產經營管理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要求在公司規章制度中得以正確體現,無法通過效力等級的約束保證不同層次之間制度的一致性。沒有公司基本制度和一般制度的劃分,更使公司制度缺少了一個重要的評價標準,無法解決一旦在制度間出現矛盾和沖突給管理帶來的不良影響。同時,由于缺乏體系劃分,一些涉及公司重要制度沒有經過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總經理辦公會)的審核,而以部門(專業)制度形式下發,在與之相關的制度之間出現矛盾和沖突,造成難以貫徹執行。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規章制度按效力等級依次排列為公司章程、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公司一般管理制度。結合上述規定并通過對國家立法制度的研究,符合公司目前管理實際的制度體系應由公司章程、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各部門(專業)管理制度三級組成,重要程度和效力等級由高到低,下一等級的制度在原則和內容要求上均不得違背上一等級制度的規定。通過規章制度效力等級的建立,改變公司目前重要管理事項制度的如法人治理規則、計劃管理、財務管理、投資管理、風險控制等基本管理制度,與差旅費報銷、辦公用品管理等一些細小具體管理事項的規定混雜的問題。
(2)建立分專業的規章制度審核委員會制度。目前規章制度的管理不僅僅是起草部門的事情,也不單純是經理部的事情,實際上涉及到很多部門,單純依靠非專業部門很難從根本上提高規章制度的管理效能。公司各專業管理部門均不同程度承擔著公司管理職能,而每一項管理職能的行使均應通過相應的規章制度來實現,因此應以專業管理職能的劃分為主要依據,再按照某項專業管理內在規律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制度的邏輯結構,驗證制度建設的狀況并指導制度的動態管理,減少制度制發的隨意性。應建立分專業的規章制度審核委員會,并把委員會作為各專業規章制度審核的最高權力機構,研究制定各專業規章制度建設規劃,梳理本專業制度體系邏輯結構,查找規章制度管理漏洞與空白,并就一些重要的專業制度進行定期會審。
(3)建立規章制度計劃管理與清理匯編制度。公司目前制度建設的計劃性較差,職能部門不了解本專業管理規章制度的情況,不清楚現有的規章制度哪些有待完善,哪些制度需要及時擬定,往往只重視制度的新訂,忽略制度的修改和廢止。久而久之,只立不修,造成同一管理事項有多項制度規范,相互交叉重復甚至矛盾;只立不廢,造成制度效力混亂,這些都給制度的執行帶來困難,執行人往往無所適從。因此應建立規章制度年度計劃管理機制,規章制度建設列入部門年度計劃工作,在統籌規劃下一年重點工作的同時制定配套制度的立、改、廢計劃,使規章制度建設成為公司經營發展的重要抓手。同時應對規章制度進行定期清理,編制制度匯編,一方面解決“試行”制度轉正的問題,將一些經過一定時間試行的制度變成正式制度,另一方面對一些不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制度進行及時修訂或廢止,并在此基礎上定期編制公司制度匯編,使廣大干部職工及時知悉公司現存規章制度情況。
“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強調充分調動人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主張通過人的創造性工作來提高管理效能,使人獲得全面自由的發展。在教師評價上側重采取“宏觀、模糊、綜合的方法,強化管理的人文因素。從表面看來,人本管理與制度建設相互矛盾。人本管理重視的是“人”,而制度管理重視的是一些“條條款款”,尤其是當這些“條條款款”制訂的太多太細時,把規章制度的本質扭曲,管理變成了檢查,它會越來越束縛人的思想和行為,難以張揚人的個性。這與教育的根本宗旨發展人是相悖的。于是,我們會問:“既然如此,制度建設還有沒有存在的必要性呢?”在這里,我的回答異常肯定“制度建設是學校管理的必須,我們必須重視學校規章制度的訂立。
大教育家陶行知曾說過:學校規章制度是“學校所與立之大本”,是師生“共同的約言”。尤其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現代社會的不斷進步,學校的人數增多,課程門類增加,教學內容更為復雜,教育手段不斷改進,要保證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就必須加強規章制度建設。因為“無規矩不成方圓”。學校規章制度是全體師生必須共同遵守的規章、規定和規范。它是黨和國家的各種方針、政策、法律在學校日常工作、學習和生活等方面的具體體現,是實行科學管理,辦好學校的重要保證。科學、健全的規章制度,有助于學校建立正常的學習和工作秩序,有助于良好校風、教風、學風的形成。因此,一所好的學校必須要有一套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
那么,制度建設與人本管理思想矛盾嗎?該如何妥善處理“制度建設”與“人本管理”的關系呢?
我認為:制度建設與人本管理之間不矛盾,它們是辯證統一的關系,不是“兩張皮”,而是一枚硬幣的兩面。雖然“制度建設”與“人本管理”是從不同角度采取不同措施來管理學校的,一個強調人文關懷、文體化的管理。另一個強調紀律、秩序、程序、要求、標準,是約束和激勵化的管理。但兩者又是不可分割的,因為二者的目的相同,都是為了學校進一步的發展,都是為了人的健康發展。那么,如何處理好制度建設與人本管理的辯證關系?在制度建設中充分滲透人本思想,在人本管理中充分體現依法治教、依章治校的原則呢?結合工作實際,我談談自己的一點粗淺認識:
一、學校規章制度要有人文管理思想
每一項規章制度都涉及到每一位教師的利益所在,因此要建立為全體教師所接受的規章制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以說離開了人文精神,任何一項規章制度的貫徹都是極其困難的。因而,我們在建立管理制度時,要注意人本思想的滲透,通過發揮它們明示、暗示的教育作用,使制度、方案能持久有效地執行和不斷地完善,從而真正提高學校人文管理的水平,促進學生、教師和學校的持續發展。
二、學校的制度建設要體現以激勵為本的理念
在制度建設過程中,要堅持以人為本,重在激勵的理念。制度約束只是基本要求,激勵人才是最高要求。約束機制拉不開教師發展的檔次,而激勵機制更能發揮出人的全部潛力。學校的制度建設,要實現讓每個崗位都是必需的,每個崗位都有最適合的人,每個人都在最適合的崗位上,每個上崗的人都有責任和憂患意識。通過制度建設調動教師的積極性,營造出有利于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用人環境。
三、學校的制度建設要充滿人性味
制度建設雖是剛性化的、原則化的管理。但硬管理并非就是非人性化。“無情制度,有情操作”,有情并非徇情,靈活并非隨意,初看起來,似乎有矛盾。其實具體操作中,引導教師積極主動參與是關鍵。如教師行為規范類的制度,讓教師對照制度自查自省,有問題的主動認錯領罰;可先打后撫,批評處理在前,促膝談心隨后,既體現制度的嚴肅不可違,又充滿了人性關愛。
四、在制度建設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我認為:處理好制度建設與人本管理的辯證關系,在制度建設過程中還要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1.注意規章制度制定和執行過程的民主性。學校管理者應該將學校的規章制度的制定權交給全體員工,通過規章制度的制定來調動員工的管理積極性,以提高員工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學校在制定各種規章制度時,不能僅僅采取簡單的行政命令的方式,而應充分聽取、采納廣大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讓他們獻計獻策;并通過工會、教代會等多種途徑經過群眾的醞釀、討論,調動廣大教職工的主人翁意識。使大家認識到,規章制度雖然對員工是一種約束,但它是維護學校利益不可缺少的,也是代表員工利益的,大家要自覺遵守,從而在參與管理、參與決策的過程中達成其自我實現的需要。
2.規章制度具體明確并且要文本化。制度是行動的準則,也是教育的手段。制定每項制度時,都應有明確的目的和內容要求,以利于貫徹執行。另外,只有形成規范文本的規章制度,在執行的過程中才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同時也有利于規章制度的不斷完善。
關鍵詞:供電企業;供用電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0-00-01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不斷發展,電力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地要與外界進行大量的經濟往來,供用電合同的簽訂是企業正常經營活動開展的有力保障,如何加強供用電合同管理,避免經濟糾紛或損失,杜絕經濟違法違紀行為,是深化完善供用電合同管理的必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供用電合同管理。
一、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實行規范化管理的前提
實行規范管理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法律化,首先要從制度人手,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制定的統一的供用電合同格式化文本進行規范管理,內容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托辦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與糾分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掛鉤考核等。供電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可控狀態,對供用電合同實行微機化管理,從而通過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的簽訂率和使用率,以實現供用電關系法制化管理。
二、合同審核制度的制定執行是杜絕錯漏保障
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社會經濟活動日益活躍,各種擾亂經濟活動的不利因素如商業信用缺失等也隨之出現,同時,供電公司內部諸多不完善因素也同樣困撓著企業。因此,完善供用電合同的簽訂,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十分重要。要完善供用電合同的管理,審核制是一個重要環節,如何防范問題,發現問題,填塞漏洞,審核就是重點。嚴把審核關,使簽訂中存在的問題被提前發現并化解,保證企業和用戶合法利益不受損害。供用電合同履行審核制度是一項涉及面較廣的綜合性工作,需要充分發揮制度的保證作用,需要加大對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力度。
三、完善合同履行監督體制,加強綜合監督
借助監督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供電合同的履行情況,從而及時找出與合同履行有關的影響因素,以便于及時地反饋將障礙排除,杜絕違約現象的出現,那么我們應該如何監督合同的執行力度呢?筆者認為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這是由于規章制度不僅是對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延展,也是約束企業員工規范自身行為的準則,通過不斷的修訂和完善規章制度能確保規章制度貫穿于整個合同履行之中,在預防出現死角的同時還為合同的順利履行提供了強大的安全支持。尤其在建立監督體制時必須對監督的形式、程序以及手段等進行量化規定,確保操作性強,以更加具體形象的監督工作促進合同的履行;二是必須確保維護制度具備嚴肅性,在監督過程中不僅要注重實際效果,還應強化監督職能,確保監督氛圍的和諧性、監督網絡的有效性;三是對于監督主體不同這一情況,應加上它們的協調,確保監督協調一致才能形成監督的有效合理化的監督合力,提高監督效率,并在此基礎上著力改善因關系難以明確化而導致的監督主體的缺位,確保監督工作順利有效的進行,但需要指出的是,這需要確保監督主體能自覺接受監督,而自覺監督離不開制度的約束,但是制度的晚上必須建立在人性化、合理化和科學化的基礎之上,才能更好的加強監督,確保供電合同能夠得以順利的實施;四是監督網絡要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體員工廣泛參與企業管理,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監督,防止權力的濫用和權、利交易,引導全員監督工作步入良性軌道。
四、加強對責任人員的培訓、教育
加強對合同管理相關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和通過學習提高他們的業務技能是提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環。普及知識需要培訓,更新知識更需要培訓,持續不斷的培訓學習,是開發員工智能和技能的基本途徑,能進一步加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正確認識,穩定其對自身工作的情感,從而能鞏固原先良好的思維定式,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
制度的建立和相關人員嫻術的業務技能是合同履行的重要條件,隨時從不同層面,通過不同的形式做好合同責任人員的素質教育,使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只有將職業教育與生產經營管理有機結合,有目的的開展各種主題教育和時事教育,才能全面提高相關人員的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他們自我約束的能力,使企業經濟環境健康有序地運作。
五、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