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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府環境責任的不明晰是造成一次又一次污染事件的根源所在,所以在環境法律中應當明確政府的環境責任,本文就從環境責任的概念、政府環境責任強化的動因等方面分析我國目前在環境法律中政府責任的現狀,為政府責任的完善提供思考的基礎。
關鍵詞:環境;環境責任;政府環境責任
一、政府環境責任概述
關于政府環境責任的概念從目前的觀點來看主要有兩種:一種認為是,政府環境責任與環境行政責任相同,是環境資源行政主體違反環境行政法律規范所應當承擔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另一種認為政府環境責任不僅是一種政治責任、行政責任,還是一種道德責任、法律責任。①從法學的角度看,“責任“有三層含義:一是分內應做的事,這種責任也可以被看做一種角色上的義務;二是某人對某事的發生、發展、變化以及由此所產生的結果所負的責任;三是因為沒有做好應該做好的事或沒有履行一定的義務而承擔的責任。②從上面的論述可以知道,責任主要有兩方面的含義:第一、一個主體由于其承擔的社會角色而應該履行的義務;第二,一個主體因違反第一性義務而應該承擔的責任。因此對“環境責任”的定義應當是社會主體在一定范圍內對環境保護應當履行的責任。因此,政府環境責任,是指在環境保護領域,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執行公務的人員,根據法律規范的需要和政府的職能定位所確定的自己分內應做的事,以及沒有做或者沒有做好自己應做的事時所要承擔的不利法律后果,包括積極后果和消極后果兩個層面。③
二、強化政府環境責任的動因
政府作為對環境管理的主體,有義務為公眾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并引導企業和個人履行環保義務,依法懲治破壞環境的行為,我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環境責任意識是在近些年來不斷發生重大環境事故中逐漸意識到的,因此政府環境責任強化的動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近年來環境問題日益突出。近三十多年來,我國在經濟方面取得的成就舉世矚目,經濟總量已躍居全球第二,但是經濟快速增長的代價是我國環境的嚴重破壞,土地沙漠化,大氣污染,水污染,這些無不時刻影響著我們的健康。大家耳熟能詳的其它污染事件有:松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沱江水污染事件、紫金礦業重大污染事件和哈藥總廠污染事件等,近年來之所以不斷發生環境事件是因為政府及其環保職能部門忽視環境保護而引發的一系列環境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也是政府逐步開始反思我國環境領域存在的問題。
第二、社會大眾要求政府對環境治理的要求越來越高。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大一部分人對精神的追求大于對物質的追求,同時人類作為自然界的一部分,人類的生存狀態與環境有密切的聯系,環境的好壞直接由人類感知和體會,當環境影響到人類生存狀態時,其必然要求環境的改善,然而在當代社會,環境的管理是政府的職責之一,這里的“職責”就是指政府的“環境責任”。在環境日益受到嚴重破壞和公共環境利益不斷受到非法侵害的現實狀態下,政府作為國家權力的執行機關,需要付出切實的行動來維護適合人類生活的環境。
第三、環境保護法律體系的完善要求強化政府責任
。我國根據環境保護的需要不斷頒布實施了新的環境保護類的法律法規,但是在現有環保法體系中對政府部門在環境保護行為方面規制的法律法規相當有限,要從根本上結合政府在環境包括領域內不作為、亂作為、遲作為的現象,必須加大在法律法規中對政府這些行為的規制,加大政府的環境責任。在修改《環境保護法》時,應強化政府在環境保護和治理中的責任,把政府納入到環境保護法中法律所調整的主體,最大限度地吸納和借鑒現有立法成果,并創建和強化一批行之有效的環境行政管理制度。④
三、政府環境責任問題所在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資源的大量開發,環境問題越來越嚴重,我國現有的環境責任履行方式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公眾對環境保護強烈呼聲的要求,經分析,我國目前政府的環境責任問題表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政府環境責任法律法規的缺失。《環境保護法》的第一章第7條第1-2款明確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這一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了國務院以及各級政府在決策權力和環境保護行政機關的職權做了規定,但是對于各級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在沒有履行環境管理職責后所承擔的責任在規定中有漏洞,因此,加強政府的環境責任則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政府及主要官員扭曲的一味追求經濟增長的思維。
第二、環境法律缺乏有效性。目前我國在環境保護方面已經形成了環境法體系,但現實是我國的環境質量并沒有因為環境法律數量的增長而在環境質量方面有相應的改善,恰巧是越治越污。這就是“環境法律的失靈”,環境法律失靈的表現是“法律對政府、企事業組織和公民進行規范以及調整的制度、方法和責任等方面的失靈”。⑤環境法制的建設一直在進行,但環境法律的執行效果卻不盡人意,并且一些地方的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法律所要求的目的根本沒有達到。從我國的《環境保護法》的規定來看,法律很明確規定了單位和個人保護環境的義務,把一切重點放在對企業的環境管理上,對政府行政職能的履行和行政責任方面則沒有過多的規定,法律沒有對政府由于決策失當而引起的環境危害沒有足夠的注意,⑥這是環境立法不足的表現。
第三、政府在環境法律的執行中缺乏執行力。政府環境執行力,往往被稱為政府環境第二性義務,是指政府由于違反第一性環境義務而招致的法律責任,即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環境職責、違法或不當行使職權而應承擔的不力法律后果。⑦政府在環境法律的執行過程中執行力不強或不執行的原因有很多方面:第一,環境法律規定的違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這是由于環境法律懲罰性責任小而導致的;第二,經濟增長指標導致政府環境保護消極作為。地方領導政績的體現方式最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經濟的增長,在這一執政理念的指導下,必定會以犧牲地方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的高速增長。
四、小結
對環境的保護不僅是政府的職責,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正所謂“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在政府切實履行職權,承擔環境責任的前提下,并正確引導公民和企事業單位共同為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科學發展觀而努力。
(作者單位:蘭州大學)
參考文獻:
[1] 張建偉.《政府環境責任論》[M].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8.
[2] 蔡守秋.《論政府環境責任的缺陷與健全》[J].河北法學,2008.
[3] 張雷.《政府環境責任問題研究》[M].知識產權出版社,2012.
[4] 李雯.《政府環境責任問題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5] 徐祥民.《政府環境責任簡論》[J].學習論壇,2007.
[6] 高原.《政府環境責任問題若干認識》[J].河南科技學院學報,2009(6).
[7] 張志偉.《政府環境責任問題研究》[D].東北林業大學學位論文,2010.
注解
① 張雷著:《政府環境責任問題研究》,知識產權出版社2012年版,第22頁。
② 張雷著:《政府環境責任問題研究》,知識產權出版社2012年版,第31頁。
③ 李雯:《政府環境責任問題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年。
④ 張志偉:《政府環境責任問題研究》[D],東北林業大學學位論文,2010年。
⑤ 蔡守秋:《論政府環境責任的缺陷與健全》,《河北法學》2008年第3期。
關鍵詞農村環境 規劃指標體系 規劃方法 公眾參與
中圖分類號:R821.7+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 前言
農村目前仍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1]。國內學者多是從農村某一方面或某一環境要素開展研究,針對特定問題,研究特定問題,解決特定問題[2],在綜合性和區域性農村指導規劃方面研究甚少。鄭州市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是在《全國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規劃綱要》(環發〔2007〕192號)的指導下,同時依照國家、河南省和鄭州市相關規劃及計劃要求,首次嘗試對鄭州市整個農村范圍的生態和環境問題進行系統、長規劃期限的研究,構建了區域性、綜合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規劃指標體系,并將公眾參與貫穿和指導規劃編制全過程。規劃對預防和治理鄭州市農村生態環境污染、強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統籌城鄉環境保護、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推進農村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解決農田面源污染和建設環境優美社會主義新農村,均有較強指導意義。
1 鄭州市農村環境概況
規劃界定農村為除城市建成區以外,人類集居并以農業(包括農、林、牧、副、 漁業)或鄉鎮工業生產為主體的地域。鄭州市規劃重點區域為除其建成區和縣(市)建制鎮以外的農村區域。
2規劃編制思路
針對鄭州市農村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特點,同時結合其社會經濟實際情況,規劃本著協調發展、互惠共贏,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城鄉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政府主導、公眾參與,科技先行、多方籌資的原則開展編制工作。規劃范圍涉及整個鄭州市農村區域,規劃以2007年為基準年,分為近(2010年)、中(2015年)、遠(2020年)三期。
規劃在綜合考慮鄭州市空間和時間因素前提下,將規劃分為前期準備、基礎研究和規劃編制三個階段,其中公眾參與貫穿規劃全過程。
3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
根據國家、河南省和鄭州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環境保護、農村小康環保行動等相關規劃和計劃要求,綜合鄭州市相關公眾意愿,同時在咨詢和訪談環保局、水利局、林業局及農業局等相關局委專家基礎上,借助層次分析法,構建了規劃指標體系,明確了各階段的規劃重點、難點和目標。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及指標體系見表1。
表1鄭州市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規劃主要編制內容及指標體系一覽表
注:(1)表示農村水質和土壤質量監測體系不完善,無法獲取準確數據,其階段目標值根據相關規劃和政策要求等確定;
(2)上表中部分指標具體解釋及計算見《生態縣、生態市、生態省建設指標(試行)》(環發〔2003〕91號)、《全國環境優美鄉鎮考核標準(試行)》、《全國生態示范區驗收標準》 和《鄭州市生態文明村考核指標解釋》相應內容。
4規劃編制中的公眾參與
公眾參與是公眾個人或組織依法通過一定的方式和程序,直接或間接地對公共政策的制定、執行及效果表達個人或集體的利益、意愿和主張,從而影響政策制定、執行與完善的行為[3]。基于農村環境問題成因復雜、污染類型和特征多樣,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較弱,以及農村綜合性的環境規劃研究缺乏[4],對鄭州市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規劃開展較大范圍的公眾參與嘗試具有現實意義。
5結論
鄭州市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規劃開展了農村區域較大范圍、模式多樣的公眾參與活動嘗試,并將公眾參與結果及時反哺于規劃編制、修改及完善過程,構建了綜合性、區域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規劃指標體系,應用了針對性的規劃方法,制定了因地制宜、易于實施的重點工程任務,是對農村生態和環境綜合性規劃編制的有益實踐。同時,由于農村生態和環境統計數據有限、管理職能交叉或管理空白等客觀因素影響,下一步在完善規劃定量預測、綜合分析生態和環境系統內外部影響、規劃實施保障等方面有待加強。
參考文獻:
[1]朱躍龍。京郊平原區生態農村發展模式研究[D]。中國農業大學碩士論文,2005年。
[2] 張雪花.在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中體現資源價值與環境的成本探討[C].中國環境保護優秀論文集,2005.
張偉,男,漢族,1964年11月生,原籍河南省上蔡縣,環境經濟方向博士,現為濟南大學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山東省城市發展研究基地首席專家、教授,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博士生導師,美國內布拉斯加大學高級訪問學者,第2屆山東省理論人才“百人工程”成員,第7批濟南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研究方向為綠色經濟理論與政策,研究特色為綠色投融資。張偉迄今已發表學術論文50多篇,其中在國際期刊Energy Policy(SCI與SSCI雙檢索刊物)、Mathematical and Computer Modelling(SCI檢索刊物)等10多篇;在國內權威刊物《管理世界》、《經濟學動態》、《統計研究》、《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中國軟科學》等40多篇,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經濟研究參考》、《復印報刊資料》等轉載10多篇;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3項、主持國家軟科學項目1項,主持省部級項目10多項;先后出版著作3部,主編教材4部;獲得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等省部級優秀研究成果獎10多項。
二、研究領域
張偉教授的主要研究領域是綠色經濟理論與政策。該領域著重從經濟學角度研究環境污染產生的原因以及治理污染或預防污染的措施。他的研究專長是綠色投融資,主要研究環境保護的投融資設計、路徑優化及相關政策支持。先后被聘為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特邀理事、山東生態經濟研究會副會長、山東省生態文明研究會常務理事、山東省經濟學會常務理事、濟南綠色經濟研究會常務副理事長等。曾被授予山東省理論人才“百人工程”成員、濟南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濟南市理論人才工程成員、濟南大學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
三、研究成果
張偉教授近5年內在高水平期刊發表了13篇論文。目前已在Energy Policy(SCI與SSCI雙檢索刊物)等國際權威期刊發表相關SCI(SSCI)論文5篇,在《管理世界》、《中國軟科學》等國內權威刊物發表相關CSSCI論文8篇。有3篇論文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經濟研究參考》等轉載。并主持國家級及省部級研究項目7項,分別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低碳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研究”;國家軟科學計劃項目“金融促進節能減排技術創新的理論、實務與案例研究”;國家環保“十二五”規劃項目“非環保系統資金投入、項目運作的經驗與借鑒”;山東省科技發展計劃項目“基于科學發展觀的山東省產業集群升級優化戰略與融資對策研究”;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創新發展半島城市群循環經濟園區,建設生態強省與有效利用跨國公司投資研究”;山東省軟科學計劃項目“利用外資增強山東省城市綠色創新能力的路徑與對策研究”;全國統計科研規劃項目“城市環境設施產業投資績效的經濟統計評價與改進對策研究”。以上項目除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外均已按時完成,并得到專家好評,所提對策建議有些被國家環境保護部采納,進入“十二五”規劃;有些被山東省領導批示,并被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環保廳等采納應用,取得了可觀的社會(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近5年內獲得8項科研成果獎勵。主持完成的成果或撰寫的論文,先后獲得全國高等學校科學研究(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1項;獲得山東省社科優秀成果獎二等獎、三等獎共計3項;獲得國家統計局全國統計優秀科研成果獎三等獎共計2項,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三等獎共計2項。
四、主要論著
1、經濟體制轉軌績效與城市環境設施投資體制個案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
2、區域競爭力研究叢書,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2011年。
3、橋隧交通建設與城市發展探討,山東人民出版社,2011年。
4、外商投資與綠色經濟發展研究,經濟科學出版社,2013年。
5、金融業綠色轉型研究,經濟科學出版社,2014年。
6、發展藍色經濟應當繼續加強節能降耗,統計研究,2010年第7期。
7、利用FDI增強我國綠色創新能力的理論模型與思路探討,管理世界,2011年第12期。
8、外商投資環境規制與東道國綠色創新,經濟學動態,2012年第11期。
9、外商投資、創新能力與環境效率的結構方程分析:以山東為例,中國軟科學,2012年第3期。
為增強學生環保意識,建設和諧節約型校園,使每個學生都能成為保護環境的積極宣傳者和實踐者;同時,也為提高學生的實踐及科技創新能力,__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舉辦__第五屆大學生環保作品大賽。請各院部積極做好宣傳、組織報名和參賽等相關工作。現將活動方案通知如下:
保護人類環境,倡導低碳生活,構建和諧節約型校園。
__具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
作品分三類,即文章、攝影作品和環保科技制作。
1、文章,具體形式和要求如下:
本次文章內容主要包括:學生在各種社會活動中的環保實踐和生態體驗,參與綠色家園創建活動的經歷、故事和感受,以及在保護環境、治理污染、節能減排、構建節約型校園等方面的創意、設想、調查報告和科研論文等。
(1)文章必須是以環保和構建節約型校園為主題,如學習環保知識的體會,社會調查、實踐活動報告、建議等;
(2)題目自擬。題材為:議論文、說明文、記敘文、應用文、散文、雜文、言論或調查報告;
(3)文章內容健康,有現實意義;
(4)科研論文以學生本人的實踐創新課題為主;
(5)文章必須用a4紙打印且題目為3號,文章內容為5號宋體字。
2、攝影作品,具體形式和要求如下:
(1)以環境保護為主題。
(2)需要具有一定的創意,具體形式不限。
(3)作品需以照片的形式上交參賽,并附有1000字以內的創意說明。
3、環保科技制作:具體形式和要求如下:
(1)可以制作各類形的模型,要求必須是實物;
(2)模型的材料不限,但必須本著節約、環保、實用、美觀的思想;
(3)模型要結構合理,比例適當,具有代表性、創新性、環保性,安全性。
1、宣傳與發動:
10月29日—10月31日,通過校園廣播、宣傳版面等形式向廣大同學積極宣傳此次活動。
11月1日—11月20日,利用課余做好環保調研,準備提交作品。
2、作品提交:
11月21日—11月30日,學生以系團總支為單位向大賽組委會報名提交作品,報名地點設在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團總支(a-01樓209房間)
3、評比表彰:
12月1日—12月8日,大賽組委會組織專家和相關教師對參賽作品進行評比,最終評出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和最佳創意獎若干名;在12月9日,進行總結表彰。
以個人或小組形式參賽,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按照上報方案完成作品。比賽期間,參賽者(組)可以使用相關的輔助工具,可以找相關教師進行輔導,但決不可搬用抄襲他人作品。
七、大賽組委會聯系方式
辦公地點:__
咨詢電話:__
【關鍵詞】人生觀 可持續發展觀 生命觀 科學精神
引言
生物學是一門重要的自然科學,教師在生物學的教學中除了培養學生掌握科學文化知識、科學技能外,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生養成科學的習慣,懂得用科學的人生觀來看待問題,只有這樣,教學才能發揮出最大的作用。
什么是科學的人生觀呢?科學的人生觀內涵很豐富,可以從不同的層面來理解。“懷疑一切既定權威的求實態度;對理性的真誠信仰,對知識的渴求,對可操作程序的執著;對真理的熱愛和對一切弄虛作假行為的憎惡;對公正、普遍、創新等準則的遵循。”“探索求知的理性精神,實事求是的嚴謹精神,批判創新的進取精神,互助共進的協作精神。”“實事求是、開拓創新”是科學精神的核心與實質,培養學生科學的人生觀的核心問題就是培養學生要具有實事求是、開拓創新的精神,樹立自尊、自信、自強、自律的積極的人生態度,追求高尚、珍惜人生,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對社會負責的責任感。
下面就教學中涉及的部分內容談一談對學生進行科學人生觀培養的必要性。
一、加強可持續發展觀的教育,有助于進一步提高學生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我們人類的家園
(一)可持續發展是當今世界的共同課題
上本世紀以來,人類創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質財富,極大地推動了物質文明和進步。但是,伴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口增長過快、環境污染、自然資源開發不合理以及由此引起的生態環境惡化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嚴重地威脅著經濟的發展和人類的生存。在這種形勢下,人們不得不重新審視自己走過的歷程,努力尋求一條人口、環境、資源和經濟、社會能夠協調發展的道路,這就是上世紀70年代末提出的可持續發展的觀點。
1978年,聯合國國際環境和發展委員會主席、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在該委員會撰寫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中,第一次使用了“可持續發展”這個概念,并且將它定義為“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這個觀點得到各界廣泛的重視,并且寫入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的《21世紀議程》等文件中。現在,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世界環境保護工作的主題。
一般地說,可持續發展包括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三個方面。其中,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是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可持續發展強調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社會五個方面的綜合協調。這就是說,加快經濟發展決不能以浪費資源和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
(二)可持續發展是我國的一項長期戰略
我國一貫高度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問題。1983年,我國政府宣布把環境保護列為一項基本國策,提出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戰略方針。1994年,我國政府制訂了今后中國環境保護工作的行動指南——《中國21世紀議程》,指出“通過高消耗追求經濟數量增長和‘先污染后治理’的傳統發展模式已不再適應當今和未來發展的要求,而必須努力尋求一條人口、經濟、社會、環境和資源相互協調的,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而又不對滿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是中國在未來和下一世紀發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選擇”。
在1996年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規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可持續發展列為實現我國跨世紀建設藍圖的兩大戰略之一。可見,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實現國富民強、民族振興的一項重大決策,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一件大事。1996年同志在第四屆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座談會上指出,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在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中,保護環境工作需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概括地說:1. 堅持節約各種資源;2. 繼續控制人口發展,全面提高人口素質;3. 消費結構和消費方式要有利于環境與資源的保護;4. 加強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干部和群眾自覺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5. 堅決遏制和扭轉一些地方資源受到破壞和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從這五點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五點中哪一點都離不開生物科學,可見中學生物教學在加強可持續發展教育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二、加強生命觀的教育,尊重生命,愛惜生命
生生死死,是生物界普遍存在的規律。新生命的誕生,給人們帶來新的希望、新的夢想,在人們的關懷下、在人們的祝福聲中茁壯成長。然而,生命的結束,給人們帶來的卻是無限的憂傷、無限的惆悵和無限的思念。對于個體來說,生命僅此一次,不會死而復生,因此我們應該珍惜來之不易的生命,讓生命放出耀眼的光彩。
雷鋒同志用一生去為人民做好事,他的一生活的是多么的充實,可以說他讓生命充滿了光輝。華羅庚用畢生的精力去研究數學,為人類科學奮斗了一生,為數學事業留下了一筆寶貴的財富。他的一生是為科學、為數學而研究的一生,他在打造人生。孔繁森用生命譜寫了一曲曲悅耳動聽的民族大團結的旋律。
人生是光陰的日積月累,光陰的逝去表現出人生的短暫,然而許多人依然在浪費生命,在虛度光陰,在自毀生命。
有的青少年在學校不思學習,經常聚集在校外集眾斗毆、攔路搶劫他人錢財,隨意傷害他人生命;有的青少年整天沉醉在布滿X射線的電子游戲之中,昏昏沉沉,任生命在時間的悄然流逝中揮霍,任大好的青春年華無情的從身邊流走,而留給他們的,只有那些一身臭汗或是無盡的煙味,還有疲勞的眼神。有的年輕人整日迷醉于花天酒地之中,不是爛醉如泥,便是酒氣逼人,誰還會知道這世界是什么樣子,更不用問生命是什么東西,而留給他們的只有那些不算太純的酒精和爛醉如泥的身影。有的年青人意志力薄弱,經受不起挫折,一點點小事無法解決就起輕生的念頭,動不動就不想活了,輕生是這些人解脫煩惱唯一選擇,一了百了。
對于每一個人來說,生命只有一次,在短暫的一生中,怎樣使自己的生命更有意義呢?首先要喚醒生命意識,即體驗、感悟到自我生命的存在與珍貴,感受生命的美好而珍愛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其次是開發生命潛能,認識并體驗個體生命的力量,這種力量產生于人的智慧。這些潛能只有通過不斷的刻苦學習、訓練能力、強化心理、陶冶情感,才能使其潛能逐步得到充分的開發。再次是提高生命質量,包括智能的品質、人格的品質、道德品質、心理品質及旺盛的生命力。
三、實事求是、開拓創新的科學精神的教育
對真理的熱愛使我們對自然的認識不斷深入,自然的奧秘不斷被揭開。然而“科學界的弄虛作假”卻不斷挑戰真理,誤導人們以假為真,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弄虛作假行為一定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成為過街老鼠。美國總統林肯曾有名言“你可以永遠欺騙某些人,你可以偶爾欺騙所有人,但是你不可能永遠欺騙所有人”。下面就新華網對被譽為韓國“克隆之父”美譽的韓國首爾大學科學家黃禹錫科學造假事件進行的報道。
新華網華盛頓2006年1月12日電 (記者 曲俊雅) 美國《科學》雜志12日正式宣布,撤銷韓國首爾大學科學家黃禹錫等人兩篇被認定造假的論文。
《科學》雜志發表聲明說:“鑒于首爾大學的最終調查報告確認兩篇論文均系假造,《科學》雜志的編輯們認為有必要立即且無條件地撤銷這兩篇論文。同時,我們通告科學界,兩篇論文所報告的研究成果被視為無效。”
2004年2月黃禹錫在《科學》雜志上,宣布在世界上率先用卵子成功培育出人類胚胎干細胞;2005年5月,他又在《科學》雜志上,宣布攻克了利用患者體細胞克隆胚胎干細胞的科學難題,其研究成果一時轟動全球。
首爾大學調查委員會10日發表最終調查報告宣布,黃禹錫這兩項突破性研究的實驗數據是偽造的。
《科學》雜志還表示,將建立更為完善、更加嚴格的程序,避免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新華網首爾2006年3月16日電 (記者 張利) 韓國保健福祉部16日宣布取消韓國科學家黃禹錫的干細胞研究資格,同時禁止他為了研究目的而獲取人類卵子。
新華網首爾2006年3月20日電 (記者 張錦芳) 韓國首爾大學20日決定撤銷黃禹錫的教授職務,以處分他的論文造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