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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農戶借貸;金融制度
中圖分類號:F3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6-0198-02
1 國外研究綜述
國外對農村金融的研究可以以世界銀行的綜合研究報告為代表(2002,雅榮、本杰明、皮普雷克),報告中將農村金融的目標定位在兩個方面,即增加收入促進經濟增長和減少貧困。報告還對農村金融市場低效運行的原因進行了分析,認為其主要原因是:政策環境不當(如明顯的城市傾斜政策)、法律和監管體系不夠健全以及市場失敗(Beasley,1994)。該報告總結了1992年提出的農村金融業績評估的分析框架,其標準包括覆蓋面和持續性兩個方面,其中持續性以補貼依賴指數來表示。并且以此衡量標準對三個成功的農村金融機構即泰國的農業與農業合作社銀行(BAAC)、印度尼西亞人民銀行的小額信貸部(BRI―UD)和孟加拉鄉村銀行(GB)的成功經驗進行了總結。從制度方面看,國外對農村金融的相關政策值得我們研究和借鑒。
表1 國外農村金融制度比較
國家農村金融制度特點美國復合信用
型模式專業的農村金融機構與其他類型的金融機構并存;織體系上:合作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及商業性金融機構并存。法國國家控制式
金融模式農村金融形成了由法國農業信貸銀行、互助信貸聯合銀行、大眾銀行、法國土地信貸銀行和農業保險組成的農村金融體系。金融機構都是在政府的主導下建立并運行的,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日本政策性金融與
合作金融并存日本支持農業發展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是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支持農業發展的合作金融主要是農協系統。印度多層次金融機
構合作并存具有鮮明的多層次性,各金融機構之間既分工明確,又相互合作。金融體系主要包括印度儲備銀行(主要負責監管和協調)、印度商業銀行(國有以及私人)、地區農村銀行、合作銀行(或合作社)、國家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存款保險和信貸保險公司等。2 國內研究綜述
近年來國內學者對農村金融的研究日漸增多,特別是在1996年農村信用社從農業銀行分離出來以后,農村信用社改革成為理論界和實務界的熱門話題。綜合對農村金融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農村信用社改革研究
近幾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改革主要集中在對信用社的產權模式改革、體制改革方式、組織體制和行業管理體制、經營目標、治理結構等幾個方面。關于信用社的產權模式的改革,何廣文(2003)提出農村信用社制度創新不存在“最優模式”,認為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問題不是一個合作制與商業化、合作制與股份制的簡單選擇,重要的不是哪種金融機構,而是金融機構具有什么功能。杜曉山認為只要對服務“三農”尤其是服務農戶有利,同時又不會帶來不可控的金融風險和社會不穩定,各種形式的金融和產權制度改革嘗試都會利大于弊,都可以進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陳劍波(2003)提出暫時解決信用社的經營困難和累計虧損、不良資產只應是階段性目標,而非最終目標,如何逐步滿足農民金融服務需求才是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標。
2.2 農戶借貸行為研究
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不斷推進,國內學者對農戶借貸行為有較多的研究,研究者主要從借貸規模、資金來源、資金用途以及借貸利率、期限等方面對農戶的借貸行為進行了考察和分析。何廣文(1999)、曹力群(2000)、朱守銀(2003)的研究認為農戶資金借貸非常普遍,但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得的借款越來越少,主要依賴于非正規渠道(主要是私人借貸),借貸資金更多地用于家庭消費(主要是蓋房和婚喪嫁娶)以及非農業生產活動。
魯靖,鄧晶(2005)的研究指出,雖然農村借貸規模有相應擴大,但以民間信用為主。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借貸規模呈持續上升的態勢,其中銀行貸款在農戶家庭借貸中所占份額迅速下降,民間借貸中的付息比例上升。有償借貸已取代了無息貸款的主體地位。
王漢章(2008)指出,農村中小企業的借款主要以短期周轉性用途為主,主要用于購買原材料或半成品。而企業的長期投資更主要依賴于企業的內源性融資。因此農村金融在面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時不能滿足其長期投資的需求,不利于農村企業的發展壯大。
謝海(2005)闡述了小額信貸的基本理論,介紹和分析了小額信貸在國際國內的實踐經驗。提出了商業上可行的小額信貸新模式,并把新舊兩種模式進行對比分析,并結合中國國情總結、提煉了幾種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小額信貸模式。
2.3 農村金融市場的供給與需求研究
目前我國農村金融供不應求的矛盾已經成為制約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速度和鞏固農村社會穩定和諧的瓶頸。何廣文(2001)的研究認為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供給嚴重滯后于農村金融需求,其需求表現出多層次性的特征,不同的需求應該需要不同的金融組織和不同形式的金融供給來滿足,提出要構建需求導向型農村金融組織結構體系,以均衡農村金融商品的供求;高帆(2002)區別于多數研究者從供給角度說明農村金融抑制的思路,從金融需求的角度分析我國農村金融的供需均衡問題。汪三貴、樸之水(2001)對貧困農戶的信貸進行調查,分析其信貸需求、信貸供給以及影響因素,他們的結論是大部分農戶能夠獲得正規信貸,但貸款的額度有限,許多農戶不愿以任何利率借款,說明缺乏信貸需求,增加貧困地區農戶獲得信貸資源的能力并不能促進非農活動的發展,這也是小額信貸項目面臨的最大挑戰。
2.4 農村金融抑制與金融深化研究
將金融深化理論應用于我國農村金融領域的實證研究不多。最早計算我國農村金融相關率(FIR)指標的是徐笑波、鄧英淘等(1994),計算方法是用“行社存款”與“農村國民收入”之比來衡量我國農村金融深化的程度。并通過圖示分析了兩者的變化規律。張元紅(1999)計算農村金融相關率的方法與前者類似,采用的是“行社存款”與“農村GDP”之比。張兵等(2002)對農村FIR與農村經濟增長進行了研究,他對上述指標進行了修正,用“農戶存款”、“農業存款”和“農戶手持現金”之和作為“農村金融資產數據”以“農業GDP”代替“農村國民收入”指標來計算農村FIR,研究結論是我國農村金融深化的進程大約比全國落后10年左右,同全球金融發展水平相比,大約落后30年左右。
2.5 農村金融制度研究
不少學者從制度角度分析了我國農村金融制度問題。張杰(1998,2003)對中國改革20年來金融制度的改革和變遷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論述,并認為中國農戶的信貸需求將長期遵循的邏輯是:首先用非農收入增添家庭流動資金,其次是友情借貸和國家信貸支持,最后迫不得已訴求于高息借貸,而標準的商業性農貸對于中國的大部分農戶而言則仍然是一種可望而不可及的制度安排。徐滇慶(2004)認為農村金融改革的主要問題在于政企不分、產權歸屬不明確、缺乏競爭環境等,提出應建立產權明晰、符合現代管理制度的金融機構,通過競爭機制改善農村金融服務質量。
張曉明,陳靜(2007)提出可以考慮通過組建具有社會資本的農村信用合作組織,為農戶提供有力擔保,有效解決農戶貸款抵押品缺乏和信息不對稱等瓶頸問題,同時為破解農村信貸困境提供一種新思路。
我國農村金融問題的研究,是一項實踐性很強的系統工程,需要通過廣泛、深入地調研,掌握大量第一手資料,才能準確把握農村金融需求的多樣性、組織形式的多元化、區域的差異性等特征,我們要在已有的理論研究基礎上,根據中國實踐中的經驗和教訓,建立適合于指導我國新農村建設的農村金融體系和制度,以促進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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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廣文.合作金融組織的制度性績效探析[J].中國農村經濟.
[3]謝平.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體制改革的爭論[J].金融研究.
[4]陳劍波.對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有關問題的探討[J].中國農村信用合作.
論文關鍵詞:農村金融;民間金融;問題;對策
論文摘要:農村民間金融的規模日益擴大,它的存在,不僅對農村經濟也對整個社會經濟生活都有一定的影響。本文通過對農村民間金融存在的原因分析得出民間金融繁榮是金融壓抑的必然結果,正規金融服務供給的嚴重不足和農村經濟對金融服務的日益擴大的需求矛盾成為農村民間金融存在的根本原因。進而分析了農村民間金融的存在對于經濟影響的正效應和負效應,要從根本上治理農村民間金融問題要采取疏導結合的方式,打破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局面,建立開放、有序、競爭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民間金融,泛指個體、家庭、企業之間繞開官方正式的金融體系,直接進行金融交易的行為。由于以往這些借貸行為是非法存在的,也被稱為“地下金融”。其具體表現有民間借貸、民間互助會(有的地方也稱“邀會”)、地下錢莊等。民間金融已經成為農村非正規金融體系的重要部分。在我國農村,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和農業生產的分散性,“正規”的農村金融機構很難適應和滿足“三農”多樣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民間金融對農村經濟發展起了特殊而又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時由于民間金融的發展還未規范化、法制化以及其自身的特點,從而對農村和社會經濟帶來一些負面影響。
1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發展概況
我國農村民間金融規模龐大,對農村經濟發展起著不可替換的作用。民間借貸活動自改革開放以來,發展十分迅速。IFAD(2006)的研究報告也指出,中國農民來自非正規金融市場的貸款大約為來自正規金融市場的4倍。據不完全統計,我國農村的民間借貸金額高達1.2萬億元左右。從2001到2006年,我國農村民間借貸規模大約以19%的速度增長。到2006年,全國農村民間金融借貸高達8000-14000億元,僅浙江東南溫州地區就有3000多億。
2農村民間金融存在和發展的原因
民間金融繁是金融壓抑的!必然結果。正規金融服務供給的嚴重不足和農村經濟對于金融服務的日益擴人大的需求矛盾成為農村民間金融存在的根本原因。
2.1農村金融體系不完善,正規金融服務供給嚴重不足。涉農機構銳減,農村金融機構功能的萎縮。近年來處于自身經營效益的考慮,縣域內的國有銀行機構大量撤并,尤其是農業銀行的減少最為嚴重。同時國有商業銀行出于防范金融風險和追求經營利潤的考慮,對縣級機構的中小貸款客戶實行規模控制和授權授信管理,并設置了較高的貸款門檻,客觀限制了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發放,加劇了資金供應的緊張程度。此外,隨著農村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一些鄉鎮實施撒并,這些鄉鎮的信用社及農業銀行營業所也發生了變動。據資料顯示,2005年,湖南郴州市各金融機構共撤并縣域及農村地區營業網點35個,其中國有商業銀行撤并26個,信用社撤并9個。隨著縣域國有商業銀行網點的收縮,其信貸業務開始向中心城市集中,原有的信貸、結算、代收、代付性業務的急劇減少,縣域網點逐漸演變成了“多功能儲蓄所”。久而久之,這些金融機構市場占有率下降,而且,已有的功能日益不復存在,其最終必將退出縣域這塊土地。
2.2現有的農村金融部門實力不強,經營效率低下,很難滿足農村經濟對金融服務的需要。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中,以支持“三農”為己任的農村信用社由于產權不清、管理監督機制不暢,市場地位不斷下降。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金融宏觀調控的力度。民間金融紕織的存在必定會使一部分資金從正規金融體系流出,形成一個體制外的金融市場。從而會削弱貨幣政策的實行和宏觀調控的實施。如當政府對經濟過熱實施以緊縮貨幣政策時,往往政府作用之外的民間金融反倒會利用正規金融力量減弱之機,對緊縮的經濟領域給予信貸支持,經濟難以“軟著陸”,從而抵消掉貨幣政策的緊縮效果。
2.3金融自身的缺陷導致其有一定的危害。一是某些民間借貸活動在很大程度形成了孕育“地下經濟”的溫床。在一些地方,民間金融機構成為非法外匯交易、洗黑錢和集資詐騙的主要載體。二是高利貸現象的存在,加大了資金使用者的生產經營成本。三是民間金融安全性較低,存在著較大的金融風險。除了面對一般金融機構共同面對的市場風險外,民間金融機構還要承擔得不到法律保護而產生的非市場風險。于是由民間金融引發的糾紛,往往會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為了確保資金的回收,不少地下金融組織都雇有專門的追債隊伍,其追債人員一般都是橫行當地的霸道者,有的甚至是當地黑惡勢力的成員。一但發生債務拖欠和糾紛,追債人員就會實行暴力追債,往往釀成社會的不穩定。
一、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經濟的“二元化”導致金融的“二元化”,削弱了針對農村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力度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升,然而一個不容回避的事實是,盡管農村弱勢群體可以分享經濟增長的好處,但是由于積累很少,其收入普遍落后于平均增長水平,結果是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農業屬于典型的弱質產業,“三農”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包括金融在內的資金支撐。但從現實情況看,經濟的“二元化”導致金融的“二元化”,目前農村金融服務存在諸多不適應之處,尤其是對農村弱勢社會群體的金融服務不足,使農村居民享受的金融服務機構萎縮、金融產品單一,且支農資金非農化現象嚴重。據人民銀行統計資料顯示,全國有60多萬個行政村,300多萬個自然村,目前每個鄉鎮僅有2.13個金融服務網點,每50多個行政村僅有1個網點,金融服務的覆蓋面相當低下;從服務品種看,目前農村金融服務基本上局限于傳統的存款、貸款和人壽保險業務,以及農民工信用卡、代收電費等少量中間業務;信貸資金支農方面,近年來我國農業貸款額趨于下降,有關資料顯示,1994年全國農業貸款還占全部金融機構貸款比重的20.13%,到2005年只占5.92%。
(二)農村金融改革的“完全市場化陷阱”給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帶來“短缺”效應
我國從1994年開始的金融改革,對原國家專業銀行以市場化為原則,以利潤最大化作為改革取向,向商業銀行轉軌。但改革沒有充分考慮到“三農”經濟金融服務問題,縣域各金融機構在風險防范和利益驅使下,一方面將撤并農村機構網點作為防范和化解風險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又大幅度上收信貸權限。目前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在鄉鎮一級的網點幾乎全部撤并,農業銀行也大規模收縮在鄉鎮的營業網點。金融機構的趨利性使其改革陷入所謂的“完全市場化陷阱”,使廣大農村金融服務趨于弱化,特別是對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帶來“短缺”效應。事實上,美國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在農村弱勢金融方面也不是實行完全市場化,政府通過采取的有稅收優惠、利差補貼、提供低息和無息貸款資金、債務擔保和差別準備金等方式對農村金融提供支持。1980-1999年,美國聯邦政府給農作物保險的財政補貼總額合計約150億美元。法國對農業的補貼主要通過向農業信貸互助銀行提供貼息貸款,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直接向農業經營者發放貼息貸款的方式實現。德國由國家財政每年拿出一定數量的資金用于農業貸款的貼息,農民可以獲得低息貸款或直接的利息補貼,其中布蘭登堡州1997年支農支出中利息補貼為1.94億馬克,約占總支出的15%。
(三)現行單一化的農村融資渠道限制了農村金融服務功能的拓展
如前所述,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呈現“單一化”和“短缺化”趨勢。特別是農村弱勢群體的貸款機構基本上只有農村信用社一家;貸款幾乎成為獲取融資服務(從正規金融機構)的唯一方式。而發達國家在完備的農村金融法律規范下,實現農村融資渠道多元化。如美國除《農業信貸法》、《農產品信貸公司特許法》等政策性金融法律外,還于1977年10月頒布了《社區再投資法案》,明確規定參加保險的聯邦銀行和存款機構有義務幫助支持其吸存業務所在社區的信貸和服務便利。2000年,受《社區再投資法》管轄的銀行將其全部貸款的36%投放所屬社區中低收入水平的家庭和借款人,而同期不受《社區再投資法》管轄的銀行這一比例僅為29%。除商業金融和合作金融外,美國農村政策性金融包括農民家計局、商品信貸公司、小企業管理局和農村電氣化管理局等,服務對象明確,各自有明確的融資渠道,在資金運用方面趨向專業化。為防止運營上的道德風險,發達國家農業政策性金融在采取商業化運作的方式的同時,實行完備的監督制約,而且一些國家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具有相當大的獨立自,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由政府承擔不良債券或獨立風險,如德國的復興銀行不同意貸款的項目,若政府堅持發放,則貸款風險由德國政府承擔。
(四)現有農村金融審慎監管一定程度上形成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的“瓶頸”
在現有農村金融審慎監管框架下,一方面形成農村金融市場上各銀行機構紛紛撤離,另一方面,一些機構欲拓展農村金融市場(如民營銀行等)的沖動被嚴重約束。當前雖然在小額農貸、下崗失業人員貸款、助學貸款、扶貧貸款等方面進行了嘗試,但覆蓋面仍然狹窄。政策準入上,雖然銀監會在2007年初已經頒布了《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等六項針對農村金融的制度規定,并且在村鎮銀行的設立上已經“破冰”,但離農村金融市場的真正開放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仍然較為嚴格的農村金融市場準入機制使一些農民只有通過民間借貸來緩解資金短缺問題。據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的研究報告,中國農民來自非正規市場的貸款大約為來自正規信貸機構的4倍。
二、解決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問題的策略
(一)培育和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為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提供市場主體
要在加強和完善農村弱勢群體法律規范的前提下,積極構建以合作金融為主體,政策性金融、商業金融和非正規金融有機結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產權明晰、適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形成有效支持農村弱勢群體的金融合力。一是農村信用社改革要走出目前市場定位始終不清晰的狀態,解決其“商業性”和“政策性”多元目標沖突的問題,堅持為“三農”服務的發展方向,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逐步把農村信用社改造成為農村社區服務的金融企業。可考慮將經濟較發達縣市的農村信用社進行股份制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成立農村合作銀行,其性質也采取股份合作制,從體制上為農村金融機構更廣泛地吸收社會資本金、增強服務功能創造條件,更好地發揮其支持農村弱勢群體的主力軍作用。二是農業銀行改革要明確恢復“以支持三農經濟發展為己任”的市場定位,按照“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原則進行股份制改造,縣支行及以下機構網點,要突出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的發展,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推動以“公司+基地+農戶”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產業化進程,提高農業生產的水利化、社會化、機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三是農業發展銀行要調整其縣支行的業務范圍,從目前的單純的糧棉油收購貸款業務擴大到全方位地支持農業和農村基本建設、生態環境和生態農業、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經濟結構調整以及小城鎮建設等方面,并注重發揮在對農業和農村經濟進行金融支持的領頭作用和示范效應。四是新成立的郵政儲蓄銀行縣級機構吸收的存款也要全額用于支持農業經濟發展。五是擴大小額貸款組織和村鎮銀行的試點范圍,激活廣大的農村金融市場,同時吸引民間資金,使其從“地下”轉向陽光運作。
(二)建立完善農村金融投入風險分擔與補償機制,實現農村金融與弱勢群體持續共同成長
一是在堅持金融機構貸款資金商業化運作的前提下,明確政府公共財政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的定位,承擔起金融支農的支撐者和推動者的責任,通過財稅政策建立合理的金融機構支持弱勢群體的利益補償機制,使投向農業項目的資金回報率能夠基本達到全社會平均利潤率水平,通過財政杠桿撬動金融機構的持續投入。二是有政府財政主導、帶動社會各界出資興辦“農村弱勢群體擔保基金”,對投向農村弱勢群體的信貸資金給予風險擔保,合理分擔信貸資金風險。三是建立和完善農業保險制度。一方面,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農民自愿的原則,建立和完善農業商業性保險體系。另一方面,建立農業政策性保險制度,對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對“三農”經濟的損害進行政策性保險理賠,各級財政對其給予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另外,對農村保險機構和農業保險業務進行再保險,其中對于涉農政策性保險、商業性保險及合作互助保險實行有區別的再保險政策,完善農業巨大災害損失分擔機制。通過公共財政對弱勢金融的風險分擔與損失補償,實現農村金融與弱勢群體持續共同成長。
(三)鼓勵和引導農村金融服務創新,不斷拓展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功能
一是實施農村金融創新鼓勵政策。要從創新監管理念上形成鼓勵創新的政策環境,鼓勵金融機構在不違反現有法律的前提下大膽創新,給整個農村金融市場持續創新以持之以恒的推動力。二是實施農村金融市場結構創新。在加強和完善農村銀行類機構服務的同時,大力培育農村資本市場、保險市場和農產品期貨市場,改變目前農業融資結構的過度單一性,以多樣化的農村金融市場,促進農業生產和農產品提高投資價值和收益期望,支持農業生產從傳統農業向以“高積累高投入高產出”為特征的現代農業轉變,實現農村弱勢群體向非弱勢轉化。三是實施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結合“農村弱勢群體擔保基金”的運作,積極探索和完善適合農業生產發展特點的如動產抵押、倉單質押、權益質押等擔保形式。四是實施金融工具創新。充分利用現代網絡信息技術,大力推廣信用卡的使用,并不斷推出網上交易、“一柜通”等新的金融服務。五是實施金融支持手段創新。中央銀行可以通過差別的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和靈活的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對農村弱勢金融進行扶持,增強其服務農村弱勢群體的實力和后勁。還要幫助農村信用社系統盡快接入大額支付系統和小額支付系統,使廣大農村居民得到多層次、低成本的現代化支付清算服務。
(四)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立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長效機制
[關鍵詞]農村金融;問題;建議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3207
1概述
合作金融就是聚集眾多力量薄弱的勞動人民尤其是農民的力量,提供互助融資的金融創新組織模式。合作金融在各國農村經濟的發展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國家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但是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合作金融的發展存在著很多的問題:一方面金融供給不足、貸款難;另一方面又有金融資源外流的問題,金融發展的滯后和金融支持的缺乏將阻礙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2合作金融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21經營戰略定位落后
目前,大多數農村金融合作機構仍然保留之前的傳統的經營模式,經營范圍還是原始的存、貸款業務,存款上以定期儲蓄存款為主,活期儲蓄存款和單位存款相對較少。大部分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地處縣域經濟和農村金融市場,這些農村金融合作機構缺乏創新的金融工具,例如新的負債類產品以及理財投資性的工具。而反觀國有五大行基本上都積極開發創新業務去吸收更多的資金。長此發展,農村合作機構缺乏創新性,使一些比較優質的客戶更加容易把資金撤離到其他金融機構,這對農村合作金融C構來說是十分不利的。
22組織體系不完善及功能缺失嚴重
近年來,伴隨著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革的推行,國有商業銀行大規模收縮縣城機構營業規模,許多銀行網點都從縣域農村撤出。這使得基層金融機構的貸款規模不斷萎縮,支農功能弱化。一方面,農業政策性金融支農功能缺失導致難以承擔農村政策性金融重任。農業發展銀行是我國唯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其業務主要是收購、儲備、流通糧棉油等農產品。長此以來,農業銀行的經營功能就變成“糧食銀行”,導致了其政策性金融支農功能弱化。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為追求盈利最大化的目標,也加快自身商業化的進程,將大部分資金投向收益率較高的城市地區和非農產業。種種壓力之下,農民以及農村其他經濟主體便難以得到貸款。
23資金外流趨向明顯
在經濟浪潮的席卷之下,許多農村合作機構都將城市化和商業化作為其戰略定位,普遍都缺乏商業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量。加上農業保險相對滯后,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完善,造成農村經濟社會無法全面健康地發展。金融服務方式傳統且落后,造成的后果就是農村資金大量外流,農民貸款不足。
24金融工具不夠豐富
金融工具在大型的金融機構特別是一些證券公司以及大型商業銀行之中十分流行,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然而農村大部分金融機構不具備發展多種金融工具的條件,分布十分不平衡。現在農村最多的金融機構就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即農村信用社。單一的金融工具是農村信用社的一大弊病,這使得可供農戶選擇的貸款方式十分有限,也造成農村金融機構在扶持農業發展過程中的作用被大大削弱。
25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欠佳
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也存在許多問題。第一,法制體系不完善。農村地區法制體系不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無法較好地規范農村金融行為,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缺乏震懾性的懲罰機制。第二,信用體系不完善,阻礙金融機構對該農村地區和鄉鎮企業的信貸投入,進而影響經濟發展和降低農民收入,造成惡性循環。第三,農村擔保體系不完善。由于農村擔保機構的數量和規模偏小,擔保范圍和對象相對狹窄以及農戶和農村企業可供擔保物有限,導致農村貸款難問題極具復雜性。
3對農村合作金融發展的幾點建議
31完善法制建設
首先,應從人大立法的角度給予合作金融組織合法地位,承認其法律主體地位和法人地位,這有利于合作金融組織完善及規范發展。其次,國家也應加強對合作金融監管組織的構建、運作及發展的監管力度,在充分發揮農民自愿、自主性的基礎之上,積極引導農民合作金融組織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風險綜合評價體系,加強風險防范能力,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風險綜合評價體系,協助農民合作金融組織制定規范的民主管理體制,維護社員的合法權益。
32創新和完善組織體系
隨著農信社商業化改革的不斷推行,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組織體系十分重要,并且要注重彌補一直以來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主體缺失的缺陷。再者,廣泛征求群眾意見,集合群眾的智慧,根據各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建立和發展互助金融組織,將有效解決弱勢群體金融供給不足的問題。
33建立資金回流機制
建立農村資金回流機制能有效增加農村金融的資金供給,為農村建設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政府可以通過相應的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引導農村信貸資金回流。首先,建立商業銀行、郵政儲蓄資金回流機制。其次,制定農村合作機構內部資金管理制度。通過制定農村合作機構內部資金管理制度,規定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內部資金的存放比例及投放比例,限制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將大部分資金投放于農村以外地區或非農產業,將有效保障農村資金的供給。
3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政府介入合作金融是農村合作金融走向規范發展的關鍵因素。首先,建立和完善農村金融法律體系:一方面,政府可以制定減免財政稅收或降低利率等優惠政策、利用稅收和信貸等杠桿工具等手段促進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另一方面,政府應積極推進農村信用社的商業化改革,完善相關服務業和業務指導,推進農村金融市場體系的規范、健康運行。其次,政府要積極改善農村信用環境。政府應在農村范圍內加大力度開展誠信教育和普及金融知識活動,教導農民群眾和鄉鎮企業知法、懂法、守法,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35深化內部組織管理
第一,全力推進營業網點轉型,提高綜合服務能力。通過細分市場需求,加強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電子產品的營銷力度,提升電子銀行金融易占比。通過擴大自助設備使用,加強自助設備的日常維護,提升客戶的用戶體驗。第二,優化績效考核機制,切實提升業務經營活力。研究同業競爭措施,建立與完善以績效為核心的考核體系,通過考核引導網點與員工的經營行為,激發網點和員工的營銷積極性。第三,扎實推進企業文化建設,構建良性互動機制。深化職工民主管理,建立與基層員工定期溝通制度,正面引導員工安心本職崗位工作。
36發展農業保險及完善風險保障機制
l展農業保險,完善農業風險保障機制能為農村建設提供保障。發展農業保險有利于分散和降低農業風險,調動農村金融合作機構支持“三農”發展的積極性。農業保險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支持:一方面,政府要加快步伐,建立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分散和降低農業風險,增強農業抵抗各種災害的能力;另一方面,政府應對開展涉農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給予一些政策扶持。另外,積極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有效擔保品的種類,有利于活躍涉農貸款。
總之,現階段農村合作金融的市場戰略選擇應是以“農事至上”的市場戰略原則,在管理上應該要真正做到放權減少政府干預。以農村個體私營經濟、農業種養戶、農民儲戶為主要市場定位對象,不斷地向外拓展服務對象,提高服務對象的質量,擴大市場占有率。通過大力推進金融服務創新,以合作金融為基礎,實現互利雙贏,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可持續發展的合作金融組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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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種種報告中,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相對更為中立,分析也更為全面,因而盡管其中可能有這樣或者那樣不全面和準確的地方,但是同樣值得我們予以關注。在這份2002年10月的研究報告中,穆迪公司宣布在綜合考慮了在政府主導下的銀行業改革措施、市場開放帶來的壓力、整個銀行業正在面臨的挑戰等因素之后,將中國銀行業的評級確定為穩定。
一穆迪公司對于中國銀行業的總體評價
在研究報告中,穆迪公司注意到中國的銀行業在改革中扮演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并且是中國政府在制定其改革日程表時優先考慮的行業。這是由中國獨特的改革路徑所決定的:中國銀行體系積存的高額的不良貸款,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經濟轉軌的成本;中國政府如果要試圖建設一個健康的銀行體系,必須要尋求適當的方式和渠道為這些巨額的成本買單,同時控制新的不良貸款在銀行體系中產生。
因為中國銀行業目前問題的形成有歷史的原因,其解決也需要一定的步驟和階段,同時也考慮到銀行改革過程中可能來自金融、政治和社會層面的壓力,穆迪公司認為在穩定壓倒一切的前提下,目前如果斷然全面在銀行市場引入市場機制必然是弊大于利。這種漸進的改革思路顯然與前述高盛公司激烈的銀行改革思路有明顯的區別。
由于國有銀行在中國的金融體系中一直占據主導性的地位,因此國有銀行改革的進展狀況直接影響到對于中國銀行業改革的進展的評價。在穆迪公司看來,中國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繼續壟斷中國的金融系統,它們也是整個系統風險的來源;穆迪公司在研究報告中指出,由于業務范圍狹窄、國有企業表現不佳、沉重的稅負和僵硬的利率政策,四大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很高,而資本水平則很低。四大銀行由于貸款損失準備金不足,沒有足夠的能力核銷自己的不良貸款。特別值得指出的是,穆迪公司在研究報告中強調,如果單純依靠銀行自身的經營,四大銀行很難保證整個金融系統的償付能力;從長遠角度來看,中國的銀行有可能需要注入更多的公共資金才能與國際標準接軌。這實際上就是我們經常提及的“誰應當為國有銀行的巨額不良資產買單”的問題,巨額的不良貸款已經形成,損失也已經形成,要回避這個尖銳的問題顯然是難以持續下去的,在穆迪公司看來甚至可能會威脅到國有銀行對于金融體系償付能力的支持水平。顯然,這是一個非常嚴峻的評價。如果按照穆迪公司的看法,研解決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就必須要注入更多的公共資金,但是如果在注入公共資金的同時又不能給國有銀行形成預算軟約束的預期和可能產生的道德風險,目前看來還是一個難以解決的難題。
從總體的發展趨勢看,盡管中國的不少銀行的負責人反復強調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問題,在穆迪公司看來,中國銀行業的透明度和公司治理機制仍然不佳,由此穆迪公司預期政府在未來五年內將國有銀行轉變為按照市場機制運營的商業實體的目標顯得有些過于樂觀。這也是值得我們關注的一個判斷:我們的監管機構陸續宣布的一系列銀行改革和發展的目標,究竟是否可以按期完成?
在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中,提及的中國銀行業在2002年可圈可點的改革進展并不多,無非是一些國有銀行開始意識到來自中國政府的直接支持在將來會逐漸消失,有的國有銀行采取了新的風險管理措施,有的還退出了無利可圖的產業,撤并了位于不太富裕的農村地區的經營網點。另外,一些新上市的銀行經營狀況相對較好,機制也相對較為靈活,穆迪公司甚至樂觀地認為這些上市銀行可能也為整個行業樹立了新的標準,這些銀行的成功在穆迪看來甚至也有可能引領國有商業銀行走出困境。如果考察目前為數不多的上市銀行并不十分出色的經營業績、以及新橋集團入主深發展之后發出的“隨處可見可以改進、創造價值的空間”的感嘆,我們認為穆迪公司確實是高估了這些上市銀行可能的影響力,也低估了這些上市銀行在股權結構、市場競爭能力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從具體的銀行業務領域看,穆迪的研究報告特地提及了中國的銀行業在2002年的消費信貸業務和信用卡業務是增長的亮點,但是穆迪認為因為中國缺乏良好的信用文化以及個人信用數據的積累而制約了這些業務的發展。實際上,信用數據的積累和個人信用風險的管理并不一定有一個統一的、適用于全球的模式,在中國當前的市場環境下,同樣可能尋求到消費信貸業務和信用卡業務的增長空間和立足點,只是銀行業是否有足夠的創新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來把握這些業務的增長能力而已。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特地強調說2002年中國的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不能令人滿意,并且認為相關政策和定價措施都不是十分明確是重要原因,實際上2002年中國的銀行業對于中間業務的重視可以說是前所未有的,中央銀行在對于中間業務的管理方面也顯著地放松了管制,這是十分值得關注的一個趨勢,我們可以樂觀地看到,如果價格的管制能夠進一步放松,銀行業的中間業務在2003年會有一個顯著的發展。
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對于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市場的判斷與許多媒體的刻意炒作形成了明顯的對比。實際上,盡管穆迪公司認為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加速了整個銀行業的自由化,而且這些影響對于中國內地的銀行的影響會在不遠的將來逐步體現,但是,穆迪公司也堅持認為,外國銀行的競爭則要在更長的時間以后才會對本地的銀行形成真正的威脅,而且這些國際銀行會帶來資本和專業技術。穆迪公司沒有看到的現實是,由于中國銀行業在激勵機制、市場開發機制、公司治理等方面與外資銀行相比處于劣勢,中國的銀行業在客戶和市場創新等方面正在逐步被邊緣化;規模十分有限的外資銀行重點爭奪的就是中國銀行業中最為優秀的客戶、最為優秀的人才、推出的也是最富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這一趨勢在媒體刻意炒作的南京愛立信事件之后已經成為當前國內銀行界廣泛關注的一個趨勢。
二2002年中國銀行業市場結構的變遷:銀行業洗牌還沒有展開
在比較中國的銀行改革與工業企業改革時,中國的銀行界人士經常強調銀行業改革是落后于工業改革步伐的,現在這一判斷也出現在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中。在此基礎上,盡管穆迪公司認為中國政府五年內將國有銀行改造成真正的商業銀行的目標有些過于樂觀,但是穆迪公司還是認為會有一些銀行在改革的過程中的表現將會優于其它銀行,而且這種優勢會隨著改革的深入而不斷加強。顯然,這是一個重新洗牌的過程,只是在2002年這個洗牌過程并沒有充分的展開。
首先看國有銀行。因為國有銀行的地位是如此的重要,穆迪公司強調認為國有銀行在可預見的將來將會一如既往的得到政府的支持,但是穆迪公司堅持認為國有銀行要想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還必須得到政府的幫助,其別建議要政府在恰當的時候注入資本金。這顯然是呼吁政府注意在銀行體系積累的巨額不良資產及其可能對于銀行的穩健性和金融體系的安全性造成的負面影響和壓力。一直到目前為止,中國的四大銀行依然壟斷了整個系統的資產、存款和貸款,根據穆迪公司的統計,目前四大銀行占整個系統存貸款的份額分別為67%和61%,貸款市場份額的下降(1998年為68%)主要是因為國有企業表現不佳,而這些國有企業是四大國有銀行的主要客戶。
與國有銀行在保持壟斷地位下的市場份額下滑相對照,中國的股份制銀行和城市銀行的增長空間有所拓展。穆迪公司注意到,20世紀八十年代建立的10家股份制銀行已有4家上市,這些銀行目前看來盈利能力更強,不良貸款率更低,其關注的客戶重點是沿海發達地區的外國公司和合資公司;而且這些銀行也易于吸引外資銀行的合作。穆迪公司還強調,中國的城市銀行增長很快,一些銀行,如上海銀行、南京城市銀行,已經獲得了外資銀行的投資,但城市銀行的管理和內部控制水平也不高。我們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外資銀行進入之后,其在目標客戶的定位、目標市場的界定、已經相應的經營方式上,外資銀行實際上與國有銀行基本上沒有太多直接的競爭和沖突,倒是這些股份制的銀行和城市銀行將更多地承受外資銀行進入的壓力,這一點值得穆迪公司在分析中國銀行體系時重點關注。
至于政策性銀行,基本上是主導政策性貸款的格局,在穆迪公司看來,國家發展銀行的增長速度最快,它也是三家當中改革最深入的一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到目前為止,中國的銀行市場上,盡管政策性銀行的業務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是究竟如何界定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之間的區別、政策性業務究竟應當控制在多大的規模之內、多大的范圍之內?都是缺乏明確的問題,換言之,中國目前還沒有一個專門的針對政策性銀行的“政策銀行法”,這是制約中國政策性銀行業務發展的關鍵,可惜這一點在穆迪的報告中沒有提及。
隨著國有銀行退出農村市場,農村信用合作社成為農村金融市場的主導力量。目前,中國8億農民的金融服務主要來自于38,000個農村信用合作社,這些信用合作社大約占整個金融系統資產的10%。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注意到,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管理水平不高,其經營活動蘊藏了很大的風險。穆迪公司預期,雖然從嚴格意義上來講農村信用合作社不是國有金融機構,但從穩定角度出發,穆迪認為政府會在需要時提供必要的幫助。我們認為,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活動中蘊藏的風險,很大程度上是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缺陷、地方政府干預嚴重、關聯貸款的監管不到位等因素導致的,如果由于考慮穩定的原因就過多地給予這些機構以政策性的支持或者是隱含的擔保,實際上并不利于農村金融機構在未來的健康發展。
按照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中國政府會在2006年年底前完全取消對銀行業的業務和地域限制。在當前階段,外資銀行一般會選擇與本地的銀行合作,這樣運作的成本更為低廉。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指出,在短期內外資銀行的市場份額不會有很大幅度上升,但是,同樣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外資銀行爭奪的優質客戶對于中國的銀行業的沖擊實際上在直接推動國有銀行為主導的中國銀行業走向邊緣化。
三中國銀行業的增長空間何在?
為什么中國的銀行體系不良貸款比率較高而外資銀行還是紛紛涌入?其中一個最為關鍵性的因素,是中國的金融市場的快速增長的前景吸引了他們的進入。具體來說,中國金融市場為銀行業的增長創造了多方面的業務空間。
首先,在穆迪公司看來,零售銀行業務會有一個快速的增長,實際上這已經成為當前中國銀行業的現實,不少的銀行已經宣稱就業務增長的重點轉向零售業務。實際上中國的零售銀行的兩大增長點為住房信貸和汽車信貸,因為網點眾多、客戶的基礎廣泛,國有銀行將在這一市場上占有優勢。從國際比較角度考察,中國的消費信貸近兩年來雖有增長,但水平較其他亞洲國家低,仍有增長潛力。從不同銀行的市場表現來看,2001年中國的住房信貸占消費信貸增長的70%以上,工行于2001年年底超越建行,成為這一市場上的最大放貸者。汽車信貸也在價格、利息及國家政策等方面的刺激下成為另一增長點。目前看來,所謂“小康不小康,關鍵看住房”;所謂“小康社會應當也是小車社會”,因此未來這兩個領域的增長不僅會帶動中國未來經濟的增長,同樣也會帶動銀行零售市場的增長。
其次,銀行卡業務增長顯著也已經成為中國銀行業的一個顯著的增長點。根據穆迪公司的觀察,中國銀行業在銀行卡市場上的競爭已經使得市場進一步細化,不過市場的滲透率總體上依然偏低。基于當前中國信用環境的現實,中國的銀行業發出的銀行卡主要為給零售及公司存款客戶的借記卡,真正的信用卡反而發展有限,商業銀行從這些銀行卡業務中刻意獲得的收入除了通常的利差收入之外,還有電子支付、資金轉移及購買與出售投資產品(如銀證通等業務)等方面獲利。
第三,穆迪公司關注到中小企業與私人借貸者的貸款滿足程度問題。穆迪公司注意到中國政府正致力于改進對于中小企業和私人借貸者的貸款服務,如鼓勵銀行向部分企業放貸,修訂法規,對中小企業重新界定,建立信用機制等,人民銀行放寬了對中小企業貸款利息幅度的限制等等,不過穆迪公司考慮到這些客戶的信息透明度與資信質量問題后,認為這些中小企業很難獲得大筆的貸款。實際上,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沒有注意到一點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首先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其次融資難并不僅僅是貸款難,僅僅依靠銀行貸款也不能解決中小企業的問題,而需要政府的扶持、創業資本的介入和股票市場的建立等多個方面的支持,而且不同行業、不同地區、不同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其對于貸款的需求也是不同的。
四中國銀行業當前值得關注的主要問題
穆迪公司在研究報告中重點指出了中國的銀行業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首先,從銀行內部經營管理的角度看,主要有以下的問題:(1)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這一問題在國有銀行中尤為嚴重。穆迪公司注意到,最難進行改革的地方是管理責任制,國有銀行的官本位導向,使得國有銀行內部的運作有如政府內部的官僚體系,被委派的高級管理者任期短,多強調短期目標而非持續性的改革。同時,缺乏管理激勵機制也會阻礙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歸結穆迪公司的分析,國有銀行的治理問題,無非是官本位和激勵不足的問題,這已經成為幾乎所有銀行界人士的共識,但是目前的關鍵是如何采取行動。(2)會計與披露標準的改善:穆迪公司注意到中國政府正致力改善銀行的透明度與信息披露,如2001年財政部頒布了針對金融機構的新的會計準則。2002年起,中國的銀行必須公布5級分類的結果,根據不良資產水平做出計提準備并向人行做出季報。但國有銀行被豁免根據新的會計準則做出計提準備。同時,穆迪公司注意到財政部對計提準備的限制放寬,但財政部對壞帳沖銷仍嚴格控制。顯然,這個領域是有一定進展的,但是進展十分有限。(3)如果說前述公司治理問題和信息披露問題是兩個老問題的話,穆迪在研究報告中還專門提出了中國的銀行體系中存在的操作風險的問題。穆迪公司強調,由于經營規模與歷史遺留問題,國有銀行的操作風險要比股份制銀行高。這主要是因為四大銀行有廣泛的網絡與官僚體系。內部信息不流暢,決策機制官僚化,要建立全國性的數據庫還需要好幾年,目前為止,部分客戶信息還通過手工獲取與傳輸,易發生錯誤。同時,穆迪公司認為中國的銀行業存在的不恰當的管理責任制賦予高層管理者極大的決策權,導致和舞弊現象的發生。另外,穆迪公司認為過去國有銀行的管理是基于一致同意的基礎,責任不明確,導致低效率和操作風險,目前國有銀行正在機構扁平化、責任與權力分工明確等方面做出努力,穆迪公司認為長遠來講這可能有助于降低操作風險與提高效率。實際上,中國的銀行業的龐大的分支機構網絡,使得總行對于偏布各地的分支機構實際上處于失控的狀況。有不少學者認為當前中國的銀行業的問題主要是層級過多、授權不當等問題,實際上這個問題的根本還是內部信息的傳遞和信息網絡的支持問題,這一點是穆迪公司的研究報告中值得重視的一個新的關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