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農藥銷售總結與計劃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根據《陜西省農業廳關于開展高毒農藥大排查的緊急通知》(陜農業發〔2013〕76)要求,全省各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集中開展了高毒農藥大排查工作,為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準確把握執法檢查尺度,推進大排查工作深入開展,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明確高毒農藥大排查的目標任務
通過集中開展20天的高毒農藥大排查和整頓,達到全部農藥經營單位都有明確的監管責任人,農藥經營單位證照齊全,高毒農藥定點單位“五項管理制度”落實到位,非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一律不得經營國家嚴格控制的限用和高毒農藥,田間地頭無丟棄的農藥廢棄包裝物,生產基地無違法使用高毒農藥現象。
二、強化農藥管理監管責任人落實
逐級落實農藥市場監管責任是本次大排查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全省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通過書面文件形式夯實農藥市場監管責任,實行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主要責任、執法單位領導具體責任制,明確轄區內每戶農藥經營單位有一名執法人員為監管責任人。同時,監管責任人要與本單位及包干負責的經營單位簽訂責任書,一旦經營單位發生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監管責任人將要負直接責任,監管單位領導負連帶責任。監管責任人主要責任是監督農藥經營單位規范經營。同時,培訓指導農藥經營人員向購買農藥的群眾正確說明農藥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項等。
三、準確把握高毒農藥大排查執法原則
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國家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農藥產品,要全部予以沒收,會同公安機關,控制經營人員,深挖產品來源,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取締農藥經營資格,依照有關法律,按重大案件進行查處。對發現非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銷售國家嚴格控制的限用和高毒農藥產品的,要全部進行另外地點封存,監督退回生產企業,對無法退回的,農藥監督管理機構出面協調由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代為銷售。同時,對該農藥經營單位處以為期一個月的停業整頓。對發現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存在購進備案、實名購買、銷售臺賬等五項制度落實不到位的,處以為期三個月的停業整頓,整頓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取消其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資格。
四、全面清除農藥廢棄包裝物
遺散在田間地頭的農藥廢棄包裝物量大面廣,各地要廣泛發動群眾,開展一場全民參與的大清除活動。采取市包縣區,縣區包鄉鎮,鄉鎮包村組,村干部包戶的方式,逐級落實責任,動員廣大農戶深入田間地頭和公共區域,對遺散農藥廢棄包裝物集中進行全面清除,做到種植戶、生產基地和村組公共區域無丟棄的農藥廢棄包裝物,確保清除工作不留死角。為防止農藥廢棄包裝物造成二次污染,各縣要統一設置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點,對收集的農藥廢棄包裝物進行集中處理,不得隨意掩埋和焚燒。要采取措施教育群眾,增強責任意識,自覺抵制隨意拋棄農藥廢棄包裝物行為,并相互進行監督,對舉報他人拋棄農藥廢棄包裝物有功的,要適當予以獎勵,徹底杜絕農藥廢棄包裝物亂遺棄現象的發生。
五、強化體系建設提升執法能力
建立市縣有機構、有人員保障的農藥監管體系是農藥市場監管工作的基礎。各地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確市、縣兩級農藥市場監管執法單位,并于7月20日前以市為單位,將全市農藥市場監管執法單位和負責人名單、聯系方式等信息匯總報省農業廳法規處和省農藥管理檢定所。同時,以市級為單位開展農藥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培訓。培訓內容以《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陜西省涉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農藥管理條例》、《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和執法文書制作為主,通過培訓著力提高執法人員能力水平。
六、深入開展農藥經營人員培訓
農藥經營人員的素質決定著農藥市場秩序的規范性,各地要全面開展轄區內所有經營人員的培訓,提高經營人員整體水平。農藥經營人員培訓由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農藥監督管理機構具體實施。要科學制定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對農藥經營人員進行摸底統計,對每個經營單位進行全員培訓。培訓內容以《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的各項規定和有關要求、國家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33種農藥名單、27種嚴格控制的限用和高毒農藥名單、農藥科學安全使用技術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主,通過培訓使農藥經營人員成為懂技術、明法規、知責任的文明經營人員。
七、切實加強科學用藥指導宣傳
各級農技、植保部門要積極開展農藥科學使用技術的宣傳培訓工作。以鄉鎮為單位,根據區域內作物的種植特點,制定宣傳培訓計劃,通過舉辦技術培訓班、農民田間學校和印發技術掛圖、技術資料等形式,培訓村組干部、農民科技示范戶和廣大農民群眾。同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等媒體,大范圍、廣角度、多頻次宣傳農藥安全使用的有關法規和規定以及綠色防控技術措施,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營造全民抵制高毒農藥、科學合理使用農藥的社會氛圍。對生產者違規使用農藥,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進行處理。
八、建立和完善舉報投訴制度
省上已設立農藥監督舉報投訴電話,各市、縣也要設立農藥監督管理舉報投訴電話,明確農藥監督管理機構和聯系方式,通過電視、網絡、廣播和宣傳單的形式向社會公布。農藥監督管理機構要制定舉報投訴受理辦法,明確受理程序和處理工作流程,認真受理并記錄舉報投訴內容和舉報人聯系方式,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舉報投訴事(案)件調查處理結束后,要及時將調查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人。對上級單位交辦及其他部門移交的舉報投訴事(案)件,由承辦單位撰寫調查處理情況報告經審核蓋章后報送有關單位。
九、加強高毒農藥大排查工作信息報送
開展高毒農藥大排查是當前我省農業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全省要建立完善信息收集、分析和報送制度。各市、縣(區)農業部門要明確一名信息報送人員,負責收集轄區內高毒農藥大排查工作的開展情況,對高毒農藥大排查的基本情況、主要做法、成功經驗、實際成效和典型案例以及應急管理日常重要工作動態等方面的內容進行客觀報送。對重大突發事件要當日上報,來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呈送文字報告。高毒農藥大排查期間,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7月10日和7月20各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材料要分別報送省農業廳種植業管理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局、政策與法規處、駐廳監察室和省農藥管理檢定所。
十、認真做好總結驗收工作
本次高毒農藥大排查大整頓工作是我省近年來高毒農藥監管開展的力度最大、最為深入的一次專項整治活動,對于規范我省農藥經營單位行為、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控制高毒農藥銷售使用和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有重要意義。各地要在高毒農藥大排查工作結束后進行全面總結,對整治期間積累的好經驗進行認真疏理,將典型作法形成制度和規范,作為長效機制在以后的農藥管理中予以實施。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各縣(區)在大排查中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鞏固成果,促進工作。省農業廳也將對各市和重點縣,就高毒農藥大排查期間各項工作的部署落實,進行量化打分和檢查驗收,并將驗收結果做為對各市工作的考核依據。各市(區)高毒農藥大排查工作總結務必于7月30日前報送省農業廳種植業管理處、政策與法規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和省農藥管理檢定所。
為了切實保護農民利益,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應進一步加強對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管理并對農業生產資料的主要品種實行最高限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管理,計劃內農業生產資料要嚴格執行國家定價。對已經下放或放開價格的農業生產資料,要結合當地情況,采取可行措施,抑制價格上漲過多。
二、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確保生產農業生產資料所需主要原材料、燃料和電力的供應。各地為支持農業生產資料的生產和經營,在價格、稅收、貸款等方面采取的優惠措施不要取消,有條件的地方可考慮增加。
三、為了防止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暴漲,對化肥、農藥、農膜、農用柴油實行計劃外最高限價。
各地實行最高限價的品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不得減少。限價水平,要本著保護農民利益、兼顧企業效益和考慮市場供求的精神,按照保本微利、因地制宜、適時調整的原則確定,第一步應按不高于目前市場價格掌握,第二步視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變動情況及時調整。最高限價要按價格管理權限,分級制定。
國家管理價格的大化肥企業生產的計劃外化肥最高出廠限價,由國家物價局制定(具體限價水平與執行限價的企業見附表),計劃外最高銷售限價由地方政府制定。國家管理價格以外的所有化肥的計劃外最高出廠、銷售限價,由地方政府制定。中央、地方以及邊貿計劃外進口的化肥,其國內撥交價格原則上要執行最高出廠限價,中央部門進口的執行中央限價;地方部門進口的執行地方限價。執行限價確有困難的,按照物價管理權限,報同級物價管理部門另行核批。
農藥、農膜的計劃外最高出廠、銷售限價以及農用柴油的計劃外最高銷售限價,由各地人民政府按照價格管理權限,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四、中央和地方主要農業生產資料最高限價一經,各部門、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現行價格水平高于最高限價的,要降至限價以內;低于限價的,應維護現行價格水平不作變動。確需調整的,中央限價的由國家物價局核批,地方限價的由地方物價部門核批。
五、由于原材料、燃料及動力等漲價因素的影響,使農業生產資料生產成本上升,而最高限價又不能及時調整,生產企業因執行最高限價發生的虧損,按照企業隸屬關系由財政部門通過減免稅利或財政補貼等辦法解決。
六、要加強對農業用電價格的管理,凡經過整頓,并已制定農業用電管理辦法的地區,要總結經驗,充實、完善管理辦法;沒有整頓也沒有制定農業用電管理辦法的地區,要結合整頓盡快制定管理辦法。要堅決制止偷電漏電行為。各級物價部門要把農業用電價格執行情況作為物價檢查的重點,糾正亂加價、亂攤派、亂收費的現象,提高電價透明度。
七、各地物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化肥、農藥、農膜經營管理的通知(國發[]60號)的規定,切實整頓農業生產資料流通秩序。對無照經營或越權經營者,堅決取締并沒收非法所得。對擅自提價、層層加價、不執行最高限價、倒買倒賣、牟取暴利、販賣假冒偽劣農業生產資料的坑農行為,要嚴加查處。
當前正值春播備耕的重要節點,農資銷售處于高峰,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農民用上放心農資,切實維護農資市場供應,供銷聯社強化品牌管理,提供高質量產品,助力春耕生產。
一是微信推送忙接單。
疫情期間,為了及時掌握春耕備耕農資需求,我們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公眾號、手機短信等方式積極與種植大戶、用肥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對接,大力推廣有機肥、綠色肥,及時匯總用肥計劃,籌措資金,組織調運適銷對路的農資商品。采取“配送中心+農資專業社+連鎖店”的經營模式,統一訂貨、統一配送、統一價格,減少流通環節,減少流通費用。全縣供銷系統已銷售農資1280余噸,其中:尿素350噸,復合肥342噸,碳銨345噸,磷肥220噸,農藥12噸,農地膜11噸。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總體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打防結合、屬地管理”原則,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執法監管相結合的形式,嚴格落實農資監管責任制,全力推進農資信用體系建設,著力構建農資監管長效機制,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推動農資市場秩序持續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努力,確保全縣不發生因假劣農資引發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假劣農資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農資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杜絕甲胺磷等禁用高毒有機磷農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合格率均達到95%以上,肥料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和肥料產品包裝標識合格率明顯提高;種子質量合格率提高2個百分點,種子質量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止;農民群眾質量意識和維權能力進一步增強,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示范店”試點取得成效,農資監管長效機制逐步形成,農資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農民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三、工作任務
(一)搞好宣傳培訓。召開全縣農資打假工作專項會議;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種子執法年活動”啟動儀式和現場培訓咨詢活動,利用宣傳車、過街簾、標語、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大規模的宣傳和現場咨詢培訓活動,提高人民群眾的質量安全意識,營造農資打假的濃厚氛圍。
(二)抓好重點產品和重點區域監管。一是加強種子監管。重點加強對去年企業核查、市場檢查、質量抽查中存在問題的經營單位,以及農業生產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經營單位的檢查,淘汰不合格種子經營單位;重點打擊銷售假劣種子、無證生產經營、未審先推、包裝標簽不規范、虛假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監督抽查力度,提高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的范圍和覆蓋面,解決品種多、亂、雜等問題。二是加強農藥監管。查處禁、限用農藥的使用,查處生產經營非法添加未登記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農藥和無證生產、一證多用、套用或冒用證件以及標簽不規范等違法行為。加大對蔬菜、水果等作物使用禁、限用農藥的檢查和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的行為,實現高毒農藥定點經營。三是加強肥料監管。嚴查復混肥料、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產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登記、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標簽標識混亂等違法行為。加強配方肥定點生產企業的監管,完善配方肥質量追溯制度。四是加強重點單位監管。加強對農資批發市場、集散地和經營門店等監督管理,對農資產品質量整體水平低,群眾投訴舉報多,社會反映強烈的農資生產企業以及從事農資掛靠、承包、、代銷、郵購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重點檢查。同時,加強對物流配送農資、專業化防治用藥和訂單農業專供農資的監管。五是加強重點區域監管。抓好農資生產、銷售和使用的重點區域農資產品監管,特別是小規模農資產品生產、批發主體聚集地區,農資產品問題突出、偽劣農資案件頻發的農資經營企業(戶),城鎮、集市以及縣域交界處,要重點監管整治。
(三)強化農資市場整頓。加強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資質管理,嚴把市場準入關。依法對各類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和農資產品進行全面檢查,凡不具備法定資質條件,或整改不到位的農資生產經營企業和工商個體戶,予以清理取締。要依據《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和“誰發證、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條件、程序和標準,加強頒證后的監管檢查,強化源頭治理,保障農資市場的良好秩序。
(四)強化農資質量監督抽查。全面加強農資產品的監管檢查,提高對農資質量的預警和防范能力。健全農資質量監測制度,制定抽檢方案,加大抽檢密度。把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區域、市場、產品和企業納入重點檢測范圍,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完善信息制度,對在質量抽檢中發現的重大問題,通過媒體及時,增加透明度,維護公眾知情權。
(五)強化大案要案查處。對市場檢查、投訴舉報、媒體披露等發現的案件線索,要集中力量,逐一進行排查,嚴格按照“五不放過”原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于涉及面廣、造成重大農業生產事故、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采取掛牌督辦、聯合辦案等形式,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決不姑息。要不斷完善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進一步加大農資案件的曝光力度,鼓勵舉報制售假劣農資的行為,切實做到“有報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
(六)完善長效機制建設。積極推行農藥經營登記備案、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制度,確保年底前所有鄉鎮(含街道、開發區,下同)實現全覆蓋。要認真總結成功經驗,制定完善優惠政策,支持農村新型農資經營網絡建設。要積極開展農業生產技術和農資產品使用相結合的培訓、示范和推廣工作,加強對農民購買和使用農資的服務和指導,大力普及農資識假辨假常識,提高質量安全意識和維權能力。要加快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加強高效低毒農藥獸藥新品種的研發,大力推進農業投入品綜合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采集、評價、監管體系,不斷提升科技支撐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的農資打假與監管工作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屬地管理、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農資打假工作任務,逐級落實工作責任,確保農資打假責任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制定農資打假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農資打假執法體系建設,不斷改善基層農資打假執法條件,加快農業綜合執法信息化建設步伐。
(二)加強部門協作。嚴格落實農資打假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分工。農業、公安、工商、質監、供銷、監察、法院等有關部門要強化監管職責,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農資打假和專項整治工作。要及時溝通信息,制定聯合行動計劃,部門間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農資打假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多部門整體聯動的優勢,形成農資打假工作合力。
【關鍵詞】德宏州;冬馬鈴薯;合作88;高產;栽培技術
合作88是德宏州冬馬鈴薯種植的當家品種,具有生長期短、產量高、產值高的特點。為規范冬馬鈴薯的高產栽培技術以提高產量和效益,德宏州農技推廣中心的馬鈴薯推廣研究室在吸取州內高產典型經驗、總結高產技術試驗研究和結合生產實際的基礎上,制定了本高產栽培技術。產量指標:每667產冬馬鈴薯鮮薯3000kg,每667產值為6000~9000元。
1 選擇優良品種和健康種薯
1.1 品種的主要特性
合作88是由云南師大薯類所和會澤縣農技中心于1990年用國際馬鈴薯中心的實生籽單株選育而成,主要特性是中晚熟,生育期冬種120d左右,休眠期長,耐儲藏,紅皮黃肉,蒸食品質優、適口性好,干物質含量到23.2%~24.8%,淀粉含量平均值為18.6%,還原糖含量為0.296%,適于加工淀粉、全粉、炸薯片或作為鮮食銷售。該品種高抗卷葉病毒病、癌腫病,但易感染青枯病,其晚疫病抗性中等,并有逐漸減退的趨勢。該品種是一個多用途且適應性好的兼用型品種,在德宏州冬季種植產量較高、商品性好、產值高,是德宏州當前的主要推廣品種,一般667產量為2000kg左右,最高單產(有驗收的高產紀錄)為2980kg,高產創建測產記錄達到3460kg。
1.2 種薯選擇與處理
馬鈴薯種薯應選用質量符合脫毒種薯要求、休眠期已過且生理年齡達到多芽生長期的薯塊,提倡使用30~50g的小整薯播種。大于50g的種薯要進行切塊處理,切塊在播種前1d進行,每個切塊重不小于25g,帶芽1~2個,切塊切到病爛薯時要及時清除,切刀用0.1%的高錳酸鉀液或75%酒精浸泡消毒。切塊后,用甲霜或多菌靈和農藥鏈霉素對水噴霧對切塊進行消毒殺菌處理,蓋膜悶種2h后,將切口朝上散放晾開,待切口稍干即可種植。
2 土地選擇與整地
冬馬鈴薯種植地應選擇疏松、肥沃、通透性好、排灌方便、交通便利且適應馬鈴薯生長的砂壤土水田,適當安排相對集中連片,做好種植計劃,爭取提高生產效益。
深耕細耙整地,做到精細整地,達到田平、土細的要求。
3 施肥
堅持底肥為主、農家肥為主的原則。
3.1 施肥量
根據德宏州水稻土普遍存在缺磷偏酸的情況以及近年來冬馬鈴薯的試驗結果,在冬馬鈴薯種植中要注重磷鉀肥的施用。氮、磷、鉀施用的比例應為1∶1.5∶2。
每667施肥量:尿素化肥40kg,普通過磷酸鈣100kg、硫酸鉀肥25kg、含量45%的復合肥50kg,農家樂馬鈴薯專用復混肥40kg,硼砂、鋅肥各4kg,結合農家肥施用1000kg、葉面肥施用2~3次。
3.2 施肥方法
3.2.1 底肥
重施底肥。每667施馬鈴薯專用復合肥(含量45%)50kg、尿素20kg、普鈣100kg、硫酸鉀15kg、農家樂專用復混肥40kg、硫酸鋅和硼砂各4kg以及防治地下害蟲農藥(克百威、克百?敵)4kg,充分混合后,于播種前施入播種溝內做底肥。注意化肥不能與種薯芽塊接觸,播種后,每667施用農家肥1000kg,均勻覆蓋在種薯上。
3.2.2 追肥
馬鈴薯在出苗后30d的現蕾初期,結合中耕培土,每667施用尿素20kg、鉀肥10kg,根據田間苗情長勢再進行補充追施,注意苗弱多施、苗旺少施,施后灌水并澆淋墑面。
3.2.3 葉面肥
在馬鈴薯現蕾期和花期,結合防治病蟲,噴施生命素、塊根寶、維他靈、磷酸二氫鉀、鎂肥等葉面肥2~3次。
4 播種與種植方式
4.1 播種時間
德宏州馬鈴薯的最適種植時間為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應根據薯塊休眠情況盡量提前種植。
4.2 種植方式
種植方式主要有單壟單行種植和寬窄行高壟雙行種植。單壟單行便于農事操作,高壟雙行利于密植,都能夠獲得高產。
單壟單行種植:在種植地面開淺溝,行距為70~80cm,溝深10cm、寬20cm,播種馬鈴薯后覆土起壟,中耕培土后成高壟。種薯植于播種溝一側,肥料施于另一側,株距為22~28cm,667基本苗保證在3500~4000株,667下種量在160~200kg,覆土后用莠去津或二甲戊靈封草。
寬窄行高壟雙行種植:采用寬窄行種植方式,寬行距為80cm,窄行距為30~35cm。窄行內淺開播種溝,每行溝底寬30cm、深10cm,采用小型拖拉機開溝,人工清溝,高壟雙行種植。在播種溝的兩側交錯播種馬鈴薯,沒667播種4000株,一次性復土起高壟,并每667用二甲戊靈100ml封草。
5 田間管理
5.1 中耕培土
馬鈴薯齊苗后,苗高10~15cm時及時中耕除草,清理行間壟溝并進行培土。
5.2 水分管理
由于起壟較高,冬種馬鈴薯很容易受旱。生產中要根據田間持水量情況適時灌水,速灌速排,避免淹墑和積水過多,保持適宜馬鈴薯生長的土壤濕度。
5.3 追肥
馬鈴薯出苗10~15cm時的現蕾期,每667用尿素20kg、鉀肥10kg,穴施在距植株5cm處,然后培土覆蓋。
6 病蟲害防治
當地冬季多數地區氣候溫暖濕潤,冬馬鈴薯病害主要有早疫病和晚疫病,蟲害主要有地下害蟲和蚜蟲等。
病蟲害防治要貫徹“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采取選用無病蟲種薯、種薯檢驗檢疫、輪作換茬、合理水肥管理和使用化肥、殺蟲燈、性引誘劑、黃板誘捕和銀灰膜驅避等物理手段,結合化學農藥防治等綜合防治方法,提倡治小、治早和保護性防治,將病蟲害控制在較小的為害水平上,使冬馬鈴薯生產獲得最大的效益。
6.1 選擇無病蟲合格種薯
選用經過檢測與認證的符合標準的健康、適宜休眠期的種薯,并在播種前對其進行清選、切塊和消毒殺菌等種薯處理。
6.2 土壤處理
每667用1kg毒死蜱拌種和克百威、克百?敵等防蟲農藥4kg,拌化肥或細土,在播種時和培土前施用,防治地下害蟲和土傳病害。
6.3 田間措施
(1)輪作換茬:實行水旱輪作,不與茄科作物連作。
(2)清潔田園:做好起壟、培土、中耕除草、清溝排漬、合理密植等田間農事操作改善田間環境和土壤通透性。
(3)滅除病株:及時發現并滅除、銷毀病蟲株。
6.4 田間誘殺
采用殺蟲燈、性引誘劑、黃板等誘殺害蟲。
6.5 化學農藥防治
(1)安全使用農藥:嚴格執行GB4285《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和GB/T8321《農藥合理使用準則》的規定,禁用高毒、高殘留農藥,交替使用不同農藥,確保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
(2)保護性防治:針對馬鈴薯晚疫病,應以預防為主,進行保護性防治。即在齊苗后苗高15~20cm晚疫病沒有發生前,用代森錳鋅、烯酰嗎啉、氟菌?霜霉威、甲霜?百菌特等內吸保護性藥劑進行2次預防噴霧防治,以后根據天氣和病害發生情況再進行防治,如連續陰雨和發現中心病株,就要用治療性藥劑甲霜靈?錳鋅、百菌清、甲霜?錳鋅、丙森鋅、烯酰?吡唑酯、代森錳鋅、嘧菌酯等進行防治,間隔3~5d連續交替使用5次。
7 收獲
7.1 適時收獲
當馬鈴薯植株大部分莖葉枯黃、植株全部倒伏、塊莖成熟時,即可收獲,可提前5~7d割蔓殺秧。
7.2 分級收獲
商品薯收獲應按市場銷售要求處理,按70g以下、70~150g、150g以上的大、中、小3個級別及時分檢并剔除病爛薯,分級收獲包裝,及時銷售,以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