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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規劃的內涵
文化規劃是一個含義寬泛的概念。在我國,它常常與政府的文化政策、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糾纏不清。本文所指的文化規劃,有特定的涵義,它作為城市規劃的子系統,雖然與城市的文化政策、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有密切聯系,但兩者并非相互涵蓋的關系。國內研究文化規劃問題的學者一般認為,“文化規劃”(cultureplanning)的正式提法最早出現于20世紀70年代的西方城市規劃界。1971年,美國規劃學者哈維•佩爾洛夫(HarveyS.Perloff)從社區層面將文化規劃描述為“社區了解并運用其文化資源進行發展的途徑”[1]1979年他在《用藝術提升城市生活》(UsingtheArtstoImproveLifeintheCity)一文中又將其作為一種方法推薦給社區建設,以達到社會文化認同和社區文化資源運用的雙重目標。
從20世紀70年代末之后,隨著與大批量生產與工業都市擴張相聯系的福特主義(Fordism),向以滿足個性化需求為目的、與彈性生產方式相對應的后福特主義(post-Fordism)的轉型,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與消費社會的興起,西方社會從工業社會向后工業社會的轉變。澳大利亞學者德波拉•史蒂文森(DeborahStevenson)認為,這種社會轉變,其結果是導致了城市中物與符號之間的關系發生了變化,符號的吸引力日益成為消費焦點,而城市文化的本質與潛力更多體現在其多樣性與創造力方面。同時,伴隨生活方式的體驗與旅游觀光業逐漸成為服務經濟新的軸心,城市的特色與城市的文化體驗日益重要。20世紀80年代以來,人們一直在嘗試創造獨特的城市元素,增強城市特色,而這些嘗試是構成一個城市在世界眾多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策略基礎。[3]正是在這種背景之下,創意城市(creativecity)與文化經濟在歐美興起,許多城市開始將文化規劃作為一種包括城市、街區、社區和中心商業區復興在內的城市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策略,重視城市和社區軟環境的建設,重視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價值,將文化作為城市復興的催化劑和引擎。文化規劃的基本途徑主要有:基于城市形象的提升而發展文化旗艦項目,興建音樂廳、美術館、博物館等地標性建筑;規劃專門的“文化區”;發展文化旅游活動;舉辦慶典活動或大型文化活動;將都市空間改造成為具有可參觀性的文化展示空間等等。蘇格蘭的格拉斯哥市、西班牙的畢爾巴鄂市便是運用文化規劃重塑城市形象較為成功的范例。尤其要強調的是,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以一些歐美國家的城市為代表,特別注重社區層面的文化規劃,探索將文化元素有效導入城市社區的發展機制,即運用文化資源來解決社區層面的文化發展問題,鼓勵從社區參與的角度保護地方特色,促進社區空間布局優化與文化品質提升。
與此同時,相關專業人士針對城市美學品質,以及城市文化資源和文化需求的規劃方法與理論的探索也開始涌現,例如,倫敦城市大學城市研究院院長格雷姆•埃文(CraemeEvan)所著的《文化規劃:一種城市復興?》(CulturalPlanning:AnUrbanRenaissance?2001)便是其中的代表。總體上看,雖然世界范圍內文化規劃的概念并沒有被普遍使用,但文化規劃已逐漸成為現代城市規劃、城市設計領域一個受到關注的專業分支。如果不限定使用過濫、幾乎無所不包的“文化”的范圍,便試圖從“文化”與“規劃”兩個概念整合的角度,或者以城市規劃的文化導向、文化途徑的角度來界定文化規劃的含義,將會因為“文化”內涵的復雜性與模糊性而導致文化規劃概念的混亂。黃鶴在總結了國外一些機構和學者對文化規劃的定義之后,提出文化規劃中的“文化”,針對的目標是城市的文化資源,即指那些能夠用以促進城市發展的可共享的物質和非物質資源。[4]在此基礎上,黃鶴認為:“文化規劃一方面是作為針對文化資源和文化需求的規劃方法,是在城市和地區發展中對文化資源整體性及策略性的運用,用以提升城市和地區的競爭力,以及城市和地區的適宜性,它是城市規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文化規劃作為一種規劃思想和理念,是城市規劃設計的藝術,代表了以文化的觀念來解決城市問題的發展理念。”[5]黃鶴從城市文化資源運用的角度詮釋文化規劃,有助于為文化規劃提供一種既具有分析性又具有操作性的定義。
本文將從較為狹義的角度界定文化規劃,即將文化規劃視為城市規劃中對城市文化資源的整體性運用,或者說基于城市規劃的文化途徑,綜合性、整體性地發揮文化資源的價值和作用,使城市文化資源有機融入城市公共文化空間和城市形態之中。對于歷史文化名城而言,能夠充分展示其城市魅力和文化軟實力的文化資源,主要是歷史文化資源,具體表現為物質形態的建筑遺產、歷史文化街區以及非物質形態的傳統民俗、表演、民間技藝等地方特色文化。本文重點探討的是如何在文化規劃中整體性地利用城市歷史文化資源中的建筑遺產資源,有效地將建筑遺產保護與維護歷史文化名城的整體風貌、營造城市文化空間有機聯系起來,激活歷史文化名城豐富的建筑遺產資源,塑造富有魅力、有鮮明地方特色的城市公共空間和城市形態。需要強調的是,我國很多歷史文化名城出臺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是針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問題的專項規劃設計,作為一種相對單一的文化規劃,它屬于歷史文化名城文化規劃的一個層次,但并不能以此替代歷史文化名城文化規劃。因為,歷史文化名城文化規劃是城市規劃中一種整體性運用文化資源的方法和途徑,旨在建構有明確文化導向的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體系,并協調處理城市文化發展的所有要素。
2有機更新基礎上的整體保護原則
在我國,長期以來城市規劃過程偏重物質空間規劃而缺乏對文化層面問題的關注。進入21世紀,城市規劃作為一項公共政策的觀點,在我國規劃界和政府層面得到廣泛認同。作為公共政策的城市規劃,顯然也包含著作為公共文化政策的城市規劃。換句話說,當城市規劃從偏重于物質空間規劃向偏重于公共政策設計轉變時,就意味著將文化規劃也納入到城市規劃的體系之中,文化規劃實際上是公共政策與文化資源之間的聯接。總體上看,我國的城市規劃編制體系之中,雖然早就將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之中,但主要任務是劃定保護和控制范圍,鮮有將城市主題文化、城市總體文化風格、城市形象的文化表達明確納入城市規劃體系之中,并將文化規劃視為各個層次規劃中一個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其他領域的規劃密切合作以更為有效地發揮文化資源的作用,同時制定將文化和土地利用以及文化和城市經濟發展關聯的整體規劃政策。正如單霽翔所說,在我國“從城市規劃的任務到城市規劃管理的方法,從城市規劃的編制到城市規劃的實施,內容可謂詳盡,但是卻缺少城市文化的基本內容,無論是城市文化規劃還是城市文化建設均少有涉及。”因此,針對中國城市,尤其是對“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并且具有重大歷史價值或者具有革命紀念意義的城市”——歷史文化名城而言,應借鑒歐美一些城市文化規劃的成功經驗,通過涵蓋區域、城市、社區等不同層面的文化規劃途徑,使城市的傳統特色文化有機融入城市規劃、城市設計的所有物質空間對象,并能夠得以強化和表達出來。具體針對建筑遺產保護而言,核心原則就是堅持有機更新基礎上的整體保護原則。有機更新基礎上的整體保護原則主要用于調整建筑遺產與城市風貌、城市更新的關系。作為具有一定價值要素的有形的、不可移動的文化遺產,建筑遺產是一個城市歷史文化最直觀和具象的表現,是展現城市風貌獨特性的核心元素。現代城市在走向現代化、全球化的進程中,隨著城市更新速度加快,建筑遺產與城市風貌的關系日益呈現兩種形態:第一種形態是建筑遺產日益呈現出“孤島化”或“盆景化”現象,大量的普通老建筑和傳統街區被拆除,僅靠少數文物建筑或標志性老建筑作為孤立的“島”或“盆景”支撐,它們雖使城市體現出歷史的痕跡,但所謂歷史文化名城的傳統建筑元素卻萎縮為形象單薄的幾個“點”,城市的傳統格局幾乎不存在,傳統風貌整體性喪失。第二種形態是通過城市規劃途徑較好地處理老城與新城、保護與更新的關系,營造建筑群的圖底關系,保留老城、歷史地段、傳統街區原有的空間場所特征,城市在保持基本文脈的基礎上有機更新,歷史文化名城整體風貌得以有效保護和延續(圖1)。
無論是從文化規劃的視角,還是從城市建筑遺產保護理論的基本原則來看,上述第二種形態是歷史文化名城建筑遺產保護應該努力的方向。有機更新基礎上的整體保護原則的第一層含義便是通過城市規劃途徑實現城市建筑遺產資源的整體性保護。早在20世紀初葉的意大利,既是一位建筑師,又是一位城市規劃師的古斯塔夫•喬萬諾尼(GustavoGiovannoni),在其所創立的城市遺產保護和修復學說中,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則就是“古代城市‘片斷’應被整合到一個地方的區域的和國土的規劃中,這一規劃象征了古代肌理與現在的生活關系。”[8]可見,喬萬諾尼主張,應通過城市規劃整合建筑遺產與當代城市形態的關系,使古代的肌理能融入現代城市生活。實際上,從相關國際組織和機構通過的一系列保護文化遺產的來看,20世紀60年代以來,西方建筑保護理論對建筑遺產本身內涵的擴展性認識,即建筑遺產的范圍既包括歷史建筑及其建筑群,也包括歷史建筑賴以存在的歷史街區、歷史文化風貌區等能夠集中體現特定文化或歷史事件的城市或鄉村環境,已足以說明對建筑遺產資源整體性保護的重視。1964年第二屆歷史古跡建筑師和技師協會通過的《國際古跡保護與修復》(威尼斯)第六條指出:“古跡的保護意味著對一定范圍環境的保護。”1975年歐洲委員會通過的《關于建筑遺產的歐洲》中指出:“多年來,只有一些主要的紀念性建筑得以保護和修繕,而紀念物的周邊環境則被忽視了”,因此,“歐洲建筑遺產不僅包含最重要的紀念性建筑,還包括那些位于古鎮和特色村落中的次要建筑群及其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9]197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關于歷史地區的保護及其當代作用的建議》(內羅比建議),提出了一個影響至今的重要理念,即“保護歷史地區并使其與現代社會生活相結合是城市規劃和土地開發的基本因素”,同時,該建議還強調:“除非極個別情況下并出于不可避免的原因,一般不應批準破壞古跡周圍環境而使其處于孤立狀態,也不應將其遷移它處。”
上述總體上強調的是通過保護建筑遺產的周圍環境,或者說通過對建筑遺產環境的控制來實現對遺產的整體保護,這是實現建筑遺產資源整體性保護的底線要求。從城市發展和文化規劃的視角看,對于有著豐富建筑遺產資源的歷史文化名城而言,建筑遺產資源的整體性保護原則還要求充分發揮建筑遺產的綜合價值與整體文化效能,避免城市空間中傳統建筑元素的“面”被打散,“線”被切斷,通過“整體保護”與“重點保護”相結合的規劃策略,將建筑遺產有機整合到城市的空間形態和結構形態之中。以北京為例,近些年來已初步構建了片狀保護與線狀、帶狀保護與開發相結合的整體保護模式。若不算舊城外的10片歷史文化保護區,在北京舊城區域內共有33片歷史文化保護區,面積共1967公頃,占舊城面積的31%,此外還有風貌協調區183公頃,占舊城面積的3%,正是它們所承載的豐富的歷史肌理、建筑景觀資源與濃郁的歷史文化氛圍,構成北京城市魅力的重要部分。除了片狀保護,2011年12月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時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規劃》提出“一軸”、“一線”和“一帶”的保護概念,堅持舊城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文化北京建設中的核心地位。這其中,“一軸”(傳統的中軸線)和“一線”(從朝陽門到阜成門的朝阜路沿線)和“一帶”(長安街-前三門大街帶狀區域)是舊城的核心景觀帶(圖2),必須進行更為完整和系統的保護。歷史文化區空間要素的整體保護與線狀、帶狀開發,有利于突顯北京傳統城市格局和歷史文化建筑的獨特魅力,使之成為北京文化記憶和文化旅游的高度聚集地。有機更新基礎上的整體保護原則不僅強調文化規劃必須從空間維度上將建筑遺產單體和周邊環境、空間格局的整體保護作為首要考慮的因素,還應處理好建筑遺產保護與城市更新之間的關系,從時間維度上動態保護城市發展各個時期形成的建筑遺產,處理好新老建筑之間的關系。物的衰敗與消亡,一如其更新與發展。在歷史文化名城發展過程中,即便在舊城風貌區,也不可能完全不允許新的開發,不建造新建筑。老建筑固然是舊城風貌的基本載體,但不同時期、不同時代的新舊建筑并列而形成一種和諧的層疊關系,恰是一些歷史文化名城的魅力與活力之源。簡•雅各布斯(JaneJacobs)認為,好的城市形態是充滿活力的,而城市活力主要源于城市的多樣性。維系城市多樣性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處理好老建筑與新建筑的關系,使不同年代和狀況的建筑能夠并存。雅各布斯特別強調,她所謂的老建筑主要不是指博物館之類的標志性建筑,而是很多普通的老房子。假若不同年代的普通建筑能聚在一起,復雜多元的用途和功能才有可能真的混合。[11]因此,在歷史文化風貌區,可以在符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要求的基礎上,循序漸進更新或建造一些體現時代精神的新建筑,只要這些新建筑能夠尊重周圍的環境氛圍和空間尺度,不以自我為中心,破壞空間環境的整體審美品質和文化特征,如《內羅比建議》所說:“應特別注意對新建筑制訂規章并加以控制,以確保該建筑能與歷史建筑群的空間結構和環境協調一致。”
目前在我國,不少歷史文化名城所制訂的保護條例和保護規劃中,對保護規劃范圍內的新建筑風格和體量有一些強制性要求,如現行《北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第20條規定不能突破建筑高度、容積率等控制指標,違反建筑體量、色彩等要求;不能破壞歷史文化街區內保護規劃確定的院落布局和胡同肌理等。這些規定僅適用于保護規劃范圍內的新建筑,從城市整體風貌保護的視角看是不夠的,應在城市總體規劃層面對新建筑的整體風貌提出基本要求,制訂具體的新建筑設計導則,從城市規劃層面對歷史風貌區及建控地帶的城市開發形成有力的控制。
3強化傳統建筑文化認同基礎上的適宜性開發原則
雖然在建筑遺產保護問題上“開發”這個詞如同“文化產業”一詞一樣,由于與市場化、商業化緊密相關,而常常遭致批評。但實際上,在現代城市的建筑遺產保護工作中,不可能僅僅只對建筑遺產實施保存、修繕和環境整治工作,如同建筑遺產的內涵在不斷擴展一樣,對于何謂“保護”,也有新的拓展性認識。1979年,澳大利亞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在巴拉會議上通過的《保護具有文化意義地方的》(《巴拉》),不僅突出強調遺產的文化價值,還提出“保護”的概念包含保護性利用(conservativeuse)、展示或闡釋(interpretation)等更為廣義的內涵。西班牙學者薩爾瓦多•穆尼奧斯•比尼亞斯(SalvadorMunozVinas)認為,今天的保護是一項綜合性的活動,狹義的保護是相對于修復而言的保持性活動,而廣義的保護還包括再生、復興、更新、改造、利用、活化等其他相關活動在內的行為的總稱。同時,現代建筑遺產保護運動的發展,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價值拓展,便是對建筑遺產的價值認識從內在價值走向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相結合的綜合價值觀,即將建筑遺產不僅僅視為一種珍貴的文物,同時還視為一種文化資源和文化資本(culturalcapital)。在此意義上,可以說通過對建筑遺產的適宜性再開發(包括重建、改造、擴建、再利用等活動),更好地保護其綜合價值,尤其是挖掘和發揮其蘊含的獨特公共文化價值功能,也是一種保護。那么,何謂建筑遺產的適宜性開發原則?文化規劃視角下的適宜性開發原則秉承文化價值的保存與提升不僅是建筑遺產保護的首要目的,也是保護的重要手段的理念,強調任何對建筑遺產的開發性保護,若有助于提升而非損害遺產的文化價值的話,則是適宜的。其中,建筑遺產的文化價值具有豐富的涵義,它至少包括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文化教育價值。法國文化部建筑和遺產司總監阿蘭•馬里諾斯(AlainMarrinos)認為,“在全球化加速發展的21世紀,保護歷史遺產不再是孤立地保護古建筑,更多的是保護一種文化認同,是一個與人息息相關的議題。人們需要文化根基來平衡現代化與全球化的沖擊繼續前行,這就是如今我們保護歷史遺產最重要的意義。”[14]馬里諾斯的觀點實際強調,不能僅僅為了保護而保護一些孤立的古建筑,建筑遺產保護的實質是保護一種文化認同,考慮如何讓這種建筑文化傳統在現代社會存續下去。馬里諾斯的觀點也折射出當今遺產保護理論中的一種價值轉向,即真實并不是保護所追求的終極目標,應從保護“真實”走向保護“意義”。建筑遺產與其他文化遺產相比,具有很強的社會性和公共性文化意義,因此如何通過保護性再開發途徑提升其公共文化效能,提升公眾對建筑遺產的興趣以及對其價值的認知和鑒賞水平,使之成為一個城市地方認同和文化認同的象征和源泉,一定程度上說是對建筑遺產最好的保護。1975年歐洲建筑遺產大會通過的《阿姆斯特丹宣言》指出:“建筑遺產只有得到公眾賞識尤其是年輕一代的賞識才能得以存續。”
在此意義上可以說,只要有利于增強公眾對建筑遺產的了解、賞識和文化認同感的開發性保護,同樣也是適宜的,更準確地說,這是一種作為文化發展和教育策略的遺產保護途徑。英國社會學者貝拉•迪克斯(BellaDicks)曾經從“可參觀性”(visitability)的生產這一視角,探討了當代城市公共空間被展示出的文化價值。她認為,“1980年代以來,可參觀性已經成為規劃公共空間的一項關鍵原則”,而可參觀性取決于對文化的展示程度,即如何將場所變成展覽,使場所具有“可讀性”(legibility),讓文化被銘刻在物質層面上,使某些文化價值被視為某一場所的身份,以此方式吸引市民的注意力,這是促進城市文化消費的重要路徑。“可讀性”、“可參觀性”同樣也可作為建筑遺產資源規劃與開發的一項原則。基于文化規劃的城市有機更新與建筑遺產保護,可以通過對一些建筑遺產和傳統都市空間進行改造、再開發,并介入一些闡釋性的公共藝術,使之成為具有可體驗性、可參觀性的文化設施或文化展示空間,讓建筑遺產更好地傳遞意義,令使用者(居民、游客)不僅能“觀看”建筑遺產,而且還可以通過各種方式“閱讀”建筑遺產、體驗建筑遺產,以此激活建筑遺產的公共文化價值,培育公眾的傳統文化認同感,發揮建筑遺產有助于展示與體驗城市獨特性的重要功能。例如,在當代,側重于與社會文化與藝術需求相結合的普通歷史街區、產業建筑遺產再開發模式,業已成為保護并活化建筑遺產的重要途徑,中外許多城市都有不少成功的范例。一些再開發較為成功的歷史文化街區,往往在保護真實的歷史信息基礎上,以地域文化脈絡為主線,根據建筑遺產的不同特點,將其修復或改建成不同功能的文化空間,探索傳統建筑遺產與城市文化生活融合的有效途徑,有效發揮其公共文化功能。還有一些產業遺產豐富的歷史文化名城則結合自身情況對產業遺產進行改造再利用,將其改造或擴建成主題博物館或展覽館、社區文化中心、藝術區、景觀公園、工業遺產展示游覽區等各個層次的文化空間(圖3)。基于城市文化規劃的歷史街區和產業建筑遺產再開發利用模式,不僅可以通過其營造的文化空間展示和傳承城市文化,而且還可以給予衰敗的街區和廢棄的建筑以新的生命。需要說明的是,通過建筑遺產的再開發途徑提升其“可參觀性”,多數情形下只適用于具有一般保護價值的非重要文物建筑。建筑遺產中具有突出的文化價值的重要紀念建筑和文物建筑,例如北京的故宮、天壇,其建筑遺產本身便具有獨一無二的“可讀性”與“可參觀性”,這類建筑不適合開發性保護。對這類建筑遺產的保護,除了堅持原真性和歷史完整性原則之外,面對人潮洶涌的參觀者,還有必要采取法國學者弗朗索瓦絲•蕭伊(FrancoiseChoay)所提出的調節游客人流、設置步行通道等限制方式的策略性保護原則。由此可見,適宜性開發原則并非適合所有建筑遺產的保護,它主要針對的是歷史文化名城建筑遺產中具有一般保護價值的普通建筑遺產。
[關鍵詞] 歷史建筑;保護;加固;平移
1 引言
歷史建筑作為一座城市不同時期最可靠的見證,承載著它建造年代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科技等諸多珍貴歷史信息,記錄著一座城市的滄桑歲月,具有重要的歷史、人文和研究價值,是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我們有責任將其完整真實地傳給子孫后代,只有這樣才能使一座城市的歷史綿延不絕,一座城市的文化才會得以繼承和發展.
世界范圍歷史建筑的保護是從19世紀后半葉由英、法、意等國開始的[1]。在我國,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需要進行持續性再建設和舊城改造,在此過程中,如何處理好城市發展與歷史建筑保護的關系,實現發展與保護的和諧統一,成為在城市大規模建設和舊城改造時期迫在眉睫的問題.
由于歷史建筑年代久遠,整體性差,抗震性差,因此歷史建筑的保護工作,不僅僅局限于建筑學和城市規劃等方面的研究,更需要結構工程師提出安全可靠、堅固耐久和抗震性能好的修復加固方案.
本文結合五個工程實踐,從結構角度討論了歷史建筑保護與加固的技術措施.
2 工程實踐
2.1 濟南客站原候車室鑒定加固與增層改造
2.1.1 工程概況
濟南客站原候車室建于1958年,1992對其進行鑒定加固和增層改造.
該建筑物為兩層鋼筋混凝土內框架結構,外縱墻承重,平面為L形,在平面轉角處有一20mm寬的伸縮縫。伸縮縫處框架柱為六邊形,其余框架柱均為矩形截面,外砌120mm厚粘土磚成八邊形。外承重墻為帶壁柱T形斷面,主梁斷面尺寸為300mm×600mm,跨度為7.8m,次梁斷面尺寸為220mm×450mm,跨度為7.2m。樓、屋蓋為鋼筋混凝土單向板肋梁樓蓋,樓面板厚80mm,屋面板厚70mm,板跨2.4m。柱下為素混凝土基礎,磚墻下為毛石條形基礎.
2.1.2 鑒定加固
對原結構構件的變形和裂縫、材料強度、抗震性能、場地地質等均進行了現場檢測與勘探.
對各材料采用不同檢測方法進行取樣和試驗.
檢測結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15,受力鋼筋為HPB235級,磚強度等級為MU10,砂漿強度等級為M0.4。屋面梁撓度滿足規范要求,但大部分存在裂縫,最大裂縫寬度達0.6mm,樓面梁撓度最大為37mm,約為1200l,房屋傾斜滿足規范要求.
該建筑物原設計未考慮抗震設防,經脈動試驗法測定,伸縮縫以東部分橫向基本周期為0.226s,以西部分為0.305s.
該場地地層自上而下依次為:雜填土、粉質粘土和閃長巖。既有建筑物地基持力層為粉質粘土,承載力標準值為170KPa.
加固改造時,將原內框架結構形式改為框架結構形式,即在柱列縱軸位置處縱墻內側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且沿縱向設置鋼筋混凝土聯系梁。同時將原伸縮縫兩側的柱加固成一個整體柱,取消伸縮縫,滿足現行規范要求。對改造后樓面活荷載增大的板,采用后澆鋼筋混凝土面層加固法。原結構中的框架柱采用在四周植筋后外包混凝土的加大截面加固法。對于原結構中的梁依不同情況分別采用加大截面法、短筋焊接連縱筋加固法、外包角鋼加固法。由于上部荷載增加較大,對原基礎采用微型樁進行了托換.
2.1.3 增層改造
根據建設單位要求,改建后需成為集售票、辦公、會議、餐廳于一體的多功能建筑,建筑面積由原來的4501m2增加到6000m2左右,為節約資金及充分利用原候車室層高優勢(原層高6.9m),決定通過室內增層達到新的使用要求,將原二層結構增到四層。改建前后剖面見圖1.
2.2 濟南“老洋行”平移與抗震加固工程
2.2.1 工程概況
位于濟南市緯六路27號的“老洋行”建于1919年,是濟南商埠區保存較完整具有南歐巴洛克建筑風格的早期代表性歷史建筑,見圖2.
圖1 剖面圖Fig.1 Crosssection 圖2 老洋行平移現場Fig.2 Movingofthe“Lao-Yang-Hang”onsite 該建筑為二層帶閣樓磚木結構,建筑面積約600m2。2005年將其向西平移15m.
2.2.2 平移設計及施工
該工程通過墻下雙上軌道梁及鋼滾軸將上部結構托換到下軌道梁上,平移后位置的新基礎做好后,用多臺同步液壓千斤頂將歷史建筑牽引平移到新的位置。上軌道梁之間有斜梁連接,共同形成一個平放的、水平剛度很大的桁架,可以保證平移過程中上部結構的安全。此工程的特別之處在于,平移到位后,滾軸保留在上、下軌道梁之間不再取出,與在縱橫墻交接處后加的鉛芯橡膠隔震支座共同形成隔震層.
此次平移工程在國內首次將隔震技術應用于歷史建筑保護。通過現場動測,證明由滾軸與鉛芯橡膠隔震支座共同組成的隔震層隔震效果明顯.
2.3 濟南宏濟堂平移與抗震加固工程
2.3.1 工程概況
濟南市宏濟堂經二路藥店建于1920年,為兩層磚木結構,由南樓和北樓組成,見圖3。南樓建筑面積約320m2,北樓建筑面積約160m2。該建筑向北平移約11.6m,向東平移約16m,旋轉3.8度,建筑物平移到位后,再整體頂升0.4m.
圖3 宏濟堂平移現場Fig.3 Movingofthe“HongJi-tang”onsite 2.3.2 平移設計及施工
考慮到該建筑物整體性較差,決定采用對上部結構影響較小的雙梁式托換,同時墻兩側的托換梁每隔1.5m左右就增加了一根連接短梁,并且在各軌道梁之間增加了水平斜撐.
綜合對比該工程重量小、整體性差和抗震性差的特點,決定采用具有移動平穩、振動小、對軌道不平整度適應能力好等特點的滑動式整體平移技術.
使用聚四氟乙稀板作為行走機構,牽引系統采用PLC控制的同步液壓千斤頂,確保平移過程中的平穩性和同步性。平移到位后,在上托換梁與地下室墻、柱之間安裝鉛芯橡膠隔震墊,與滑動橡膠支座共同組成隔震層.
2.4 濟南郵政局北二樓鑒定加固工程
2.4.1 工程概況
濟南市郵政局北二樓位于濟南經二路162號,為兩層磚混結構,建成于1919年.
2.4.2 鑒定結果及加固方案
按甲方要求,僅對結構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進行復核,并對相關構件進行承載力復核和加固設計,屬保護性修繕設計范圍.
鑒定發現部分墻體外裝飾層脫落,磚風化酥碎.
現場抽樣檢測了部分墻體的粘土磚和砌筑砂漿的抗壓強度,結果表明,墻體所用青磚強度≥MU7.5,石灰砂漿強度可評定為M0.4。因此,采用兩側外掛鋼筋網外抹水泥漿,其中墻長小于1m的窗間墻采用沿窗高范圍四角包角鋼的加固處理方法來解決墻體承載力不足的問題,并對墻體斜裂縫進行灌漿處理.
在原加層擴建時女兒墻壓頂全部開裂,混凝土酥碎脫落,鋼筋外露生銹,因此對于女兒墻決定拆除重建,重建時增設構造柱,構造柱縱筋采用化學植筋錨入樓板內.
部分混凝土柱曾經進行過擴大截面的加固,后加截面與原柱截面脫離,鋼筋生銹外露,混凝土層脫落。處理方法為剔除露筋部位混凝土,鋼筋除銹后,水泥砂漿抹平,然后外包角鋼加固.
鋼筋銹蝕引起混凝土梁底產生順筋裂縫,剔除裂縫周圍混凝土,鋼筋除銹后,用灌漿料修補至原尺寸,待灌漿料強度>C20時,梁底粘貼300g碳纖維布二層.
2.5 濟南經八緯一路老別墅整體遷移工程
2.5.1 工程概況
原位于濟南市經八緯一路的一幢建于民國初期的老別墅是中國近代建筑晚期重要居住建筑之一,距今已有80余年歷史.
該建筑為局部二層磚木結構,墻下灰土條基,東西長15m,南北寬9m,總高6.5m,占地面積約108m2,總重320t。2009年3月1日,山東建筑大學工程鑒定加固研究所在國內首次采用大距離原樣整體遷移技術成功將其遷移25公里,見圖4.
圖4 “老別墅”遷移中Fig.4 Movingofthe“LaoBie-shu”ontheway 2.5.2 行走機構及牽引設備
此次遷移使用法國NICOLAS大型液壓平板拖車,共使用2列20組車板,車輪共計128個。該大型液壓平板拖車,由載重部分和牽引部分組成,自身具有動力裝置.
2.5.3 遷移施工過程
在原建筑物室外地面以下施工鋼筋混凝土墻體托梁用22個千斤頂將建筑物整體頂升約0.8m平板拖車移動到建筑物下部指定位置平板拖車底盤升起,建筑物全部荷載轉移到平板拖車平板拖車啟動,將建筑物遷移到新場地平板拖車底盤下降,建筑物全部荷載轉移至支撐墻及新基礎并與之連接按原樣恢復建筑物.
使用自帶動力大型平板拖車進行大距離原樣整體遷移建筑物在國內首次成功應用于工程實踐,是我國建筑物整體遷移技術發展的一個重大突破,為保護歷史建筑開辟了一條新途徑.
一、嵩山“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是寶貴的世界遺產
嵩山“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主要包括觀星臺、嵩岳寺塔、太室闕和中岳廟、少室闕、啟母闕、嵩陽書院、會善寺、少林寺建筑群(包括常住院、塔林和初祖庵)等8處11項優秀歷史建筑。自漢朝開始,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經過兩千余年來的發展,是中國時代跨度最長、建筑種類最多、文化內涵最豐富的古代建筑群,是中國先民獨特宇宙觀和審美觀的真實體現。它凝聚著具有深遠、廣泛影響的文化傳統的核心理念、信仰、科技和建筑藝術,綜合體現了東方文化的悠久歷史和優秀文明,在禮制、宗教、科學、教育及文化藝術上均表現出突出的成就,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其突出的歷史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應當受到全人類的珍惜和保護。
二、世界遺產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就在嵩山成功進入世界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前,一個壞消息也從本屆世界文化遺產大會傳出。因為一場大火,位于烏干達首都坎帕拉市郊的卡蘇比王陵被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錄》,這對剛剛“進門”的嵩山而言,是珍貴的一課。
其實像卡蘇比王陵一樣,許多在歷史長河中占據重要地位的文化遺產也是十分脆弱的,自然災害的侵襲、人類現代化進程所帶來的壓力等都可能給它們帶來不可逆轉的破壞。如發生在2004年年底的印度洋海嘯,使得印度南部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海岸寺院遺跡群遭到嚴重毀壞;2008年8月位于日本京都的醍醐寺因雷電發生火災,寺中的觀音堂――“準胝堂”以及與其相鄰的一個建筑被全部燒毀;還有正在被樹根和白蟻日日侵蝕的柬埔寨古建筑群――吳哥窟等。
以上自然災害對世界遺產的侵襲可能無法抗拒,而人為因素對世界遺產造成的破壞和影響更是讓人觸目驚心。如果排除戰爭這樣的人禍,現在對世界遺產最大的威脅可以說是旅游開發和商業行為的泛濫。近年來我國遺產地旅游的異常升溫,一方面提高了世界遺產的知名度和社會地位,使其在旅游開發和發展過程中充分發揮了價值;另一方面,旅游熱也危及了世界遺產,一些遺產地急功近利,無節制、超容量的開發,使遺產破壞嚴重。近年來,世界遺產地因旅游開發與遺產保護而引起的沖突事件時有發生,在全國范圍內產生了較大影響,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這些事件主要有:武陵源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警告、泰山索道擴建、武陵源修建“天下第一”的百龍觀光電梯、曲阜管理人員“水洗三孔”、武當山遇真宮失火、都江堰修建楊柳湖工程、黃山修建水庫等。目前我國已有長城等十幾處世界遺產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監測,有的已處于“病危”境地。
申遺是為了更好地保護世界遺產,為了賺錢而不計后果是短視行為。世界遺產是全人類的財產,實行嚴格保護,需要官方和民間的共同努力。下面筆者以嵩山“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為例談一下自己對如何保護世界遺產的看法和認識。
三、嵩山“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持續發展的對策
1.合理開發,適度利用。強調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性、社會公益性和傳世性,已成為越來越多國家的共識。在這方面,我們應盡快與世界接軌,堅決扭轉將世界遺產的性質界定成“旅游資源”的錯誤傾向,更不能將遺產保護地變成經濟開發區。應限定每天的參觀人數,更新“單純追求門票收入”等陳舊管理理念。政府有關部門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放寬眼界,大膽決策,逐步通過體制和機制改革,爭取保護經費由政府全額撥款,從根本上解決長期保護與眼前利用問的矛盾。
2.延續歷史,傳承文化,切實保護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世界文化遺產的意義和價值,主要體現為獨特的創造性和對特定歷史時期文化的典型表現性。保持真實性和整體性是兩個基本要素,因此應在遺產地風貌區保護、文物修繕等方面注意堅持這兩條原則。今后應加大對登封“天地之中”古建筑群中文物本體的保護,列出傾斜的、木結構變形等瀕于危險的部位的詳細名單,加強保護維修,堅決防止過度開發、“修舊如新”等傾向。
3.明確管理主體,加快遺產保護立法。目前我國大部分遺產地存在管理部門分散、各行其是的現象。我們應學習借鑒國際上的先進經驗,抓緊研究遺產地管理體制的改革,盡快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專門的世界遺產保護機構和科研機構。200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是目前做好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據,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好。河南省2010年5月新修訂的《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可大大促進嵩山“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在申遺成功后保護上的法制建設,使遺產保護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4.做好后備項目的申遺準備工作。在防止“重申輕保”偏向的同時,要做好新項目申遺的準備工作,“以申促保,以保備申”,使申遺的準備工作做得更加扎實、有序。嵩山“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并不包括嵩山古建筑所有重要項目,如法王寺塔、永泰寺的大唐塔,還有登封王成崗夏代城址也屬于古建筑的范疇。世界文化遺產有擴容和附加項目,我們應該盡早著手準備,為“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擴容。
【關鍵詞】保潔員 醫院感染 分析 對策
醫院感染是醫療質量的重要內容之一,控制醫院感染不僅成為醫護人員關注的問題,也成為保潔人員管理領域越來越關注的問題。物業管理現已引入到大多數醫院,保潔員和病人接觸的機會較多,工作中存在各種隱患,易成為交叉感染的媒介。對他們進行規范有效地管理,才能更好地控制醫院感染。現將我科2008年3月~2011年6月對25名保潔員的管理研究報告如下:
1.臨床資料和方法
通過提問、開放式談話及操作抽查等方式對 25名2008年3月~2011年6月期間在我科工作的保潔員存在的常見醫院感染問題進行總結,排序得出主要的問題。針對存在問題經過實踐總結出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控制醫院感染。
2.主要存在問題
2.1制度不健全,重點不突出。物業公司的管理人員均來自非醫學相關專業,對醫學知識、醫院感染及管理等方面的知識不了解,對保潔工作在預防醫院感染中的重要性等知之甚少,不能按照醫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實施管理,造成保潔員的工作職責、工作程序及要求監督、檢查、考評等制度缺乏或不健全;保潔員的防護措施不到位,勞保用品不齊全。例如初到我科保潔員對標本運送途中的保護、院感的預防及及時性等均不知曉。
2.2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 保潔人員為臨時招聘人員,他們的年齡結構差距較大,文化程度偏低,我科保潔員中平均年齡為42±1歲,文化水平18名為小學,7名初中,無高中學歷人員。從事保潔工作時間最長為4年,最短1月。所有人員在工作之前從未接觸過醫學知識,只是生活中的經驗而已。因此很多關于院感的知識很難接受,甚至帶有抵觸情緒。且衛生習慣較差,不了解消毒、隔離的概念,盡管在上崗前已接受培訓,但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問題,而成為醫院感染潛在的危險因素之一。
2.3崗前培訓不到位,醫院感染意識淡漠。
2.3.1清潔、消毒、隔離觀念極其淡漠,不了解各項工作的目的、要求、方法及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為盡快完成工作任務,工作內容交叉進行。如掃地、擦拭床、門把手、走廊扶手等同時進行。為減少工作量而不按要求進行清潔,如抹布未做到一巾一用一清洗、消毒,而是一巾多用等現象。
2.3.2不了解清潔區、半清潔區、污染區的劃分及意義,保潔工具混用、混放。保潔員對醫院感染知識掌握甚少,防患意識不強,對環境衛生缺乏重視[1]。如在護士無菌操作時,進入治療室掃地或清運垃圾;擦桌毛巾、拖布在同一桶內浸泡、清洗;潔凈、污染毛巾放置同一盆內;收集、運送醫用和感染性廢物時,逆行通過清潔區、造成清潔區的污染等。
2.3.3不了解消毒的目的、意義及要求,不知道消毒液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等,而是隨意配制,濃度過高或太低,增加了皮膚的刺激性,造成消毒液的浪費,且達不到消毒的目的。
2.3.4醫用、生活、感染性垃圾未做到分類放置、密閉運送處理,而是混放在同一污物桶內、垃圾袋重復使用、垃圾桶不及時保潔等。
2.3.5隔離意識不強 臨床考核中發現許多保潔員毫無隔離意識,經常串科室、串病房。特別對有特殊感染和采取隔離措施的病人隔離要求了解不夠;甚至對特殊感染的防護意識也很片面,成為一個流動的載體,穿梭于不同的病人之間,造成極大的交叉感染隱患。
2.4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不能按標準預防要求自己。保潔員工作時不戴帽子、口罩,不穿工作服。如擦地、床單位終末消毒時,不戴口罩;接觸污染時不戴手套,觸摸后不洗手或僅用清水請洗后即接觸潔凈物品、環境或個人用物等;特別是在收集感染性廢物時不戴手套,或不脫手套即接觸潔凈物品,直接造成環境污染。而在院感中洗手是阻斷通過工作人員操作而傳播疾病的關鍵環節,對降低醫院感染率起著重要作用[2]。
2.5保潔員流動性大,工作積極性不高。由于保潔工作又臟又累,而承包的保潔公司需有一定的經濟利潤,因此保潔人員配備不足,工作量大,工薪低,難以發揮保潔員積極性[3]。造成人員的不穩定性,工作時間短,經常換人。在研究過程中我科人員變化18名。新進人員沒能及時得到崗前培訓,相關院感知識缺乏。
3 管理對策
3.1提高管理者的認識,完善管理模式首先,要使管理者意識到,保潔員的醫院感染管理是控制醫院感染的重要環節,是醫院質量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者應引起高度重視,配備必須得防護用品,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的必要投入,對于經常接觸感染垃圾的保潔員,應加強疫苗接種。對保潔員的管理,應建立雙管模式,有效地防止交叉感染的發生[4]。
3.2 加強院感知識培訓
3.2.1崗前培訓 對新招的保潔人員進行規章制度、基本操作流程及基本消毒隔離知識培訓,講解污染、清潔、消毒、滅菌、無菌、標準預防等基本概念;常用消毒劑使用范圍、濃度,及如何正確配制;抹布、拖把的處理、生活垃圾與醫療垃圾的分類及包裝;說明洗手的意義及如何正確洗手,如何做好自身防護等。使他們對“醫院感染”有一定的感性認識和初步理解,在理解的基礎上主動做好本職工作,自覺執行各項操作規范。
3.2.2在崗培訓 采用邊工作邊指導的方式,對于固定崗位的可以進行個別指導、重復強化。由各科護士長或院感監控小組人員,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他們講解工作的重要性,指導具體的做法。如對不識字的人員,將不同區域的拖把用不同的顏色標記。配制消毒液時,在容器上做上刻度來作標記,固定放入消毒劑的量,再用測試紙來測消毒劑的濃度,讓他們記住所需濃度的顏色。注重實際操作的培訓,如毛巾的幾個擦拭面,拖地面的方法等。
3.3制定規范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規程 根據我科特點制定預防醫院感染的制度及工作流程。對病區環境、物體表面、地面及墻等的擦拭消毒,均制定嚴格的工作程序及消毒制度,完成工作后要有執行者簽名。保持室內外的清潔,對各類標本和污物的收取和處理要求嚴格按規范操作。
3.4成立組織,監督檢查 科內成立安全衛生管理小組,院感科每月與總務科一起不定期下科室檢查清潔衛生情況,抽查保潔人員一些操作步驟和消毒登記情況,確保保潔人員的工作質量。
3.5加強保潔員自身防護,防止交叉感染 感染性疾病傳播大部分是外源性感染所致,要求物業管理為保潔員配發口罩、帽子、橡膠手套等,對收集、運送、焚燒感染性醫用垃圾的保潔員注射乙型肝炎疫苗,配發塑料膠鞋,增發手套、消毒劑等,以確保保潔員的自身健康。保潔員在日常工作中,其手部常接觸病區環境及諸多物體表面,增加了醫院感染的幾率,而手的清洗與消毒是一種最基本、最簡單易行、有效的預防和控制病原體傳播前措施之一,對降低醫院感染率起著非常重要作用。衛生洗手是預防醫院感染最簡單、最有效、最重要的措施,所以我們要求保潔工在接觸每一位病人或污物前后均應正規洗手,并將洗手六步法打印成文,粘貼于各個洗手池旁,有效控制交叉感染,對降低醫院感染起著重要作用。
3.6人性化管理,增強自我認同。通過關心保潔人員個人情況、家庭情況等加強其對科室的認同感,歸屬感。從而降低人員的流動性,提高工作質量。
4.效果
針對重癥監護室保潔員存在的問題,通過院感相關知識講解及操作培訓等管理措施后。25名保潔員中,23名能明確各區的劃分;21名對生活、醫療垃圾分類放置、密閉運送處理;抽查中操作的合格率為91%;手衛生合格率92%。
5 討論
醫院感染控制是一項綜合性的管理,它不僅需要醫護人員的參與,也同樣需要保潔人員的參與。實踐證明,有效的保潔員管理,使其掌握醫院感染的有關知識是基礎,全面提高素質是關鍵,有明確的工作制度、正確指導,工作中嚴格的管理是其保證。
參 考 文 獻
[1] 譚金燕,梁瓊. 保潔員與醫院感染的相關因素及對策[J].中華醫院感染學雜志,2010,20(14):2100-2101.
[2] 姚齊龍,陳玲,彭葉,凌冬. 醫院保潔工手衛生現狀調查[J].現代預防醫學,2007,34(11):2168-2169.
關鍵詞:出口貿易知識產權保護機制
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對外貿易量的不斷增長,貿易糾紛也成正比例上升,主要反映在知識產權方面,如技術壁壘、專利費索取、商標侵權、仿冒名牌等。不僅使一些守法經營的外貿企業深受其害,也極大地損害了我國的對外貿易形象。由于單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比較薄弱,應對貿易糾紛的能力極為有限,迫切需要由政府有關部門出面,綜合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區域性的對外貿易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為廣大出口企業提供一個了解國內外知識產權信息,掌握知識產權貿易糾紛應對方法,尋求知識產權法律援助的渠道和解決方案,以提高企業的維權能力,增強出口后勁,促進地區經濟發展。為此,本文擬結合廣州市對外貿易發展現狀和知識產權建設情況,提出了通過構建保護、維權、應對三個機制,搭建一個公共服務平臺,實現政府各部門相關資源的整合,為企業提供務實、便捷、可操作的出口商品知識產權保護的新構想。
一、出口商品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功能定位和架構
構想中的“廣州市出口商品知識產權保護和應對體系”的功能定位是:在市知識產權局現有網站的基礎上,針對企業出口中經常遇到的各類知識產權糾紛,搭建起知識產權保護公共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保護、維權、應對等服務,幫助企業不斷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掌握國內外知識產權信息的獲取渠道,并在處理國際貿易糾紛時得到有效的幫助,以營造更好的出口貿易環境,促進廣州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出口商品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基本架構分為四個組成部分:保護機制、維權機制、應對機制和公共服務平臺。通過“廣州市出口商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把保護、維權、應對三個機制有機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相互影響、共同作用的強有力的服務體系。其中,三大機制中的部分內容是對已有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的歸納和總結,也有一些是借鑒國內外開展知識產權建設成功做法,結合廣州出口貿易的實際情況,新近整理和提煉出來的。而服務平臺則是對廣州市現有知識產權網站功能的補充和擴展。四個組成部分原來是獨立運作的,實現連接后,三大機制在服務平臺上可發揮出更大功效,服務平臺依靠三大機制的支撐,其服務職能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
二、關于保護機制
建立保護機制的目的是綜合企業、行業協會、政府三方力量,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對出口貿易的多方位保護。其中,最重要的是企業作用的發揮。因為行業協會與政府都是為企業服務的,只有調動起企業參與知識產權保護的自覺性、積極性,行業協會的保護和政府的行政保護才能取得較好效果。
(二)企業的自我保護
建立對外貿易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最重要的是引導出口企業充分認識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緊迫性,進而增強意識,注重投入,利用信息,反映情況,從各個層面形成企業的自我保護。
增強意識,是指企業要樹立明確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如同進行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一樣,領導重視,全員參與,建章立制,狠抓落實。只有人人樹立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事事按有關保護規則辦理,才能構筑起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銅墻鐵壁,從容應對國內外的知識產權貿易糾紛。
注重投入,是指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要舍得投入。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產生、管理、運作、維護、擴展等方面都需要人力、物力、資金的投入。因此企業要有長遠眼光,在人員配置、辦公設施、經費保障、市場拓展、企業規劃等方面舍得投入,確保知識產權工作的順利開展和推進。
信息利用,是指要充分利用國內外知識產權信息為對外貿易服務。要想爭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主動,就需經常了解相關的知識產權信息,查閱檢索、追蹤分析與本行業、本企業產品相關的國內外專利、商標、技術使用及市場發展情況,依靠挖掘信息,摸索企業技術創新的捷徑,建立預防“知識產權陷阱”的方法,提高企業保護知識產權的能力。
反映情況,是指企業要及時向政府和行業協會反映在進出口中遇到的各種知識產權糾紛和困惑,以便及時得到指導和幫助。隨著國際貿易摩擦的不斷增多,知識產權糾紛形式的多樣化,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政府和行業協會也迫切需要了解進出口貿易一線的最新動態,以謀求對策。
(二)行業協會的保護
行業協會是企業利益的代表者和發言人,在構筑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方面理應發揮重要作用。面對各種貿易糾紛,迫切需要行業協會像橋梁和紐帶一樣,把分散的企業、分散的資源整合起來,維護商業信譽,提供訴訟援助,開展指標體系評價,組織對外交流合作,以切實發揮行業協會在保護企業利益方面的作用。
維護信譽,是指行業協會應教育企業堅決抵制假冒、仿冒、制假等違法侵權行為,增強企業的打假防范意識,不要因貪圖一時利益毀掉企業的社會信譽,損害整個行業形象。同時,對行業內出現的制假、侵權行為,要主動協助工商、知識產權等政府部門進行查處和打擊,以維護全行業的社會形象和企業信譽。
訴訟援助,是指行業協會要為有需求的企業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國外訴訟、專利、法律援助、案件分析等。當企業遭遇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時,利用協會的影響力,組織協會會員,對企業遭遇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給予聲援和幫助,為企業出謀劃策,提供法律咨詢和業務指導,幫助企業妥善應對涉外知識產權糾紛。
指標評價,是指借鑒國外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做法,定期對企業的知識產權專利項目和自主創新項目進行知識產權指標評價。從項目的科技含量、市場潛力、經濟效益、產業收益、環保考評等多個角度進行綜合評估,將評估結果定期向社會公布,并作為企業申請政府專項資助的條件之一,以調動企業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培訓交流,是指針對行業特點,組織知識產權專業培訓和對外交流。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事業正處于發展階段,急需大量專門人才,企業家也急需掌握這方面的知識。行業協會可通過與大專院校、中介機構、國外專利組織的合作,通過開展學術交流,開辦知識產權法律知識講座,組織外出考察等方式為企業提供這方面的服務。
(三)政府的行政保護
在國家知識產權制度建設的初級階段,各級政府責無旁貸地應成為知識產權保護和建設的主要推動者和倡導者,努力營造保護知識產權的大環境。為此,可從提供行政保護方面開展以下工作:
制定保護政策和措施。結合對外貿易中知識產權建設的實際情況,盡快制定包括鼓勵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技術改造,加快專利成果轉化,構建產學研合作渠道,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人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營造重視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政策環境。
設立專項資金扶持。利用廣州科技經費、科技興貿、技術改造、專利獎勵等政府專項資金,著重對企業在海外開展的專利申請、商標注冊、實施國際標準、擴大自主品牌出口、參加國外專業展銷、建立海外營銷網絡等,給予扶持和鼓勵,增強企業開展境外知識產權保護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根據廣州市知識產權辦公會議的整體部署,工商、版權、知識產權局將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行動相結合,一年開展1-2次重點打擊盜版、制假、仿冒、侵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專項聯合行動,切實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當前應通過抓大型會展的知識產權保護,集中打擊進出口貿易領域的違法侵權行為,樹立政府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形象。
構建區域執法協作機制。繼續擴大“廣州、深圳、佛山、香港(3+1)工作聯動機制”,完善與上海及周邊城市、中南地區7省3市等多城市知識產權執法協議,加大地區間專利案件移送、專利執法協作的工作力度。借助區域合作,為出口企業營造不斷延伸的知識產權保護大環境。
三、關于維權機制
積極應對各種知識產權糾紛,需要政府利用自身優勢搭建行政維權、司法維權、預警維權的工作機制,把政府大力宣傳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口號轉變為可操作的方法和可實現的路徑。建立這一機制的關鍵要靠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市知識產權局主動作好與各部門的協調溝通,促進部門之間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提高機制的運行效率。
(一)行政維權
主要是指知識產權、海關、工商、版權、外經貿等行政機關依據法律規定的職權,維護知識產權法律秩序,鼓勵公平競爭,及時調解糾紛,查處知識產權的侵權違法案件,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當企業遇到知識產權糾紛時,可根據不同情況,尋求行政維權。
1.當外地產品被本地出口企業侵權時,可采取:企業投訴—外經貿受理—會同知識產權部門實地調查—召集法律專家研究—確定侵權事實,提出維權措施—依法處理;
2.當本地產品被外地出口企業侵權時,可采取:企業投訴—本地外經貿受理—知會外地外經貿、知識產權部門督促處理—本地海關知會外地海關,并在全國口岸通知截堵—本地企業外地企業;
3.國外進口商品、技術被本地企業侵權時,可采取:國外企業投訴—外經貿受理—與知識產權部門共同到本地企業調查—知會國外企業知識產權調查情況—外經貿與知識產權部門提出處理措施—依法處理;
4.當本地商品在國外市場被侵權時,可采取:到當地執法部門投訴—請當地律師協助辦理—向當地中國使館經商處報告,尋求幫助—向本地外經貿和知識產權部門反映,爭取更高層面協調解決。
(二)司法維權
指利用司法手段維護各項知識產權權利。主要通過人民法院對各類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司法審判進行。分為行政糾紛案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三類。由于司法維權的專業性較強,特別是在進出口貿易中,各國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不盡相同,為避免走彎路、吃啞巴虧,企業應聘請專業律師應對涉外知識產權糾紛,積極配合律師準備各種訴訟材料。當一審判決對企業不利時,應及時調整策略,提出上訴或和解,將損失降到最低。
(三)預警維權
是對行政、司法維權的補充。如果說行政、司法維權是事件發生后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那么,預警維權就是在事件發生前,通過預警信息和預測分析提醒企業,避免可能遭受的損害。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是信息預警。通過出口商品知識產權保護公共服務平臺定期對外國內外專利、商標、版權信息,國際技術標準更新變動信息等;
二是貿易動態評估預警。知識產權與外經貿部門隨時掌握進出口貿易的發展重要動態,包括國際市場供需行情變化、大宗進出口產品價格變動、重要事件的發展等,加以分析,評估其影響,提醒企業預防可能出現的危機;
三是在線服務預警。知識產權部門可定期邀請專家、律師、政府主管部門的負責人,在線解答企業對貿易政策、貿易糾紛、重大貿易事件、相關法律等方面的提問,或以網上座談的方式對某一事件、貿易動態進行分析、預測、評估,提出應對措施。
四是事件跟蹤預警。外經貿和知識產權部門可結合本地區出口特點,采取對重大涉外知識產權糾紛事件(如廣州虎頭牌電池在非洲多個國家遭遇商標侵權的案件)進行連續跟蹤報導的方式,提醒廣大品牌出口企業注意商標保護和商標侵權的及時處理,謹防因侵權造成客戶流失和企業信譽受損。
四、關于應對機制
應對機制主要是指企業為應對知識產權糾紛,需要掌握一些方法和技巧,以便通過政府的應對通道尋求幫助。發揮這一機制作用的關鍵是保持應對通道的暢通,確保企業的咨詢、投訴能回復及時、有效,切實為企業排憂解難。
(一)主動應對
是指企業要努力掌握核心技術,重視品牌、專利、商標在海外的注冊,練好了內功,才有實力與競爭對手周旋,有底氣應付知識產權糾紛。
實施品牌戰略。扎實開展創品牌活動,促進出口商品向國際品牌邁進,苦練內功,真正形成出口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有效減少出口商品的知識產權糾紛。
開展海外注冊。自覺做好出口商品執行國際標準,在海外市場的商標注冊、專利登記等,依法尋求進口國對品牌產品的保護。對已在國內或區域內享有盛名的馳名商標更要做好海外市場保護,盡管有些產品目前還沒有進軍海外市場的計劃,也應防患于未然,警惕被他人在國外搶注,扼殺企業在國外的發展之路。
重視內外溝通。對內是指與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的溝通,及時獲取信息,爭取幫助;對外是指通過國際合作,尤其是與貿易伙伴、貿易國行業機構的溝通,增強互信互認,及時了解進口國的貿易情況和政策變化,及早做好應對調整,減少不必要的誤解和麻煩。
(二)案件應對
當企業遇到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糾紛時,一般會處于兩種狀況,成為被告或作為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企業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
作為原告,事前,要廣泛收集各種資料、物證,請好律師,不打無準備之戰;事中,要沉著應對,多設想可能出現的不測,并將案件審理情況及時向行業協會、政府主管部門通報,爭取得到指導和幫助;事后,要認真總結經驗,防患于未然。
成為被告,事前,要坦然面對,積極應訴,迅速與行業協會取得聯系,爭取支持和幫助;事中,要沉著應對調查,據理力爭,爭取把損失降到最小。如一審判決不利于企業時,應及時提請上訴或庭外和解;事后,要認真總結教訓,亡羊補牢。
(三)應對通道
是指建立起政府與企業之間的全天候通道,使企業在對外貿易活動中碰到疑難或遇到知識產權糾紛時,能快捷、簡便地得到政府援助。應對通道主要有以下幾種:
網上通道。企業通過登陸《出口商品知識產權保護公共服務平臺》,即可查詢有關知識產權信息,也可對所遇到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投訴。網絡管理部門可根據查詢和投訴內容,迅速將需求轉達給有關部門;有關部門1-2天內給予回復;若涉及問題較復雜,應先給予受理回復;
電話通道。知識產權部門設立的24小時投訴電話,隨時接聽企業咨詢或投訴,即時給予解答,或轉給相關部門,并做好登記和事后跟蹤;
信件投訴。企業可將查詢或投訴的內容以信函方式郵寄給市知識產部門或外經貿部門,兩部門應在收到信函的當日進行處理,并給予回復;如有需要,應在1-2個工作日內轉送給相關部門,并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回復。
以上保護、維權、應對三大機制,既可獨立運作,也可協同運作。關鍵在作為知識產權的主管部門—市知識產權局如何駕馭和操作它們。
五、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
為維系上述三大機制的有效運作,需要搭建一個平臺,把各機制連接起來,為企業提供一個完整的保護、維權、應對解決方案。從節省成本和提高效益考慮,可設想在現有的市知識產權局網站基礎上,搭建起—廣州市出口商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一方面實現已有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另一方面充分發揮市知識產權局作為廣州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召集人的作用,統一協調、整合全市相關部門的力量,搞好平臺的運營和維護。
(一)平臺的主要功能和管理方式
廣州市出口商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的功能定位是:在市知識產權局原有網站基礎上,以充分發揮三大機制的作用為重點,開發出預警信息、投訴受理、法律知識介紹、商務和投資指南、知識產權在線服務、專利檢索、案例分析、專業培訓等多項便民服務欄目。同時連接國家專利網、科技部TBT網、商務部國外技術標準指南網、廣州市科技指南網、市外經貿局科技興貿網,廣州海關網,為企業提供多方面資訊和查詢便利。
服務平臺的管理以市知識產權局為主。為保證平臺有效運轉,市知識產權局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包括從事知識產權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檢索各類數據、標準的渠道;在線回復企業咨詢;受理企業投訴;負責知識產權預警機制的各項工作;與各部門知識產權聯絡員保持經常性聯系;熟悉相關部門業務受理途徑等,為企業提供多方位、多層面的服務。
(二)需要解決的難點問題
服務平臺的最大特色是整合各部門信息、數據資源,建立起快速進入相關部門業務受理渠道的程序和途徑,為企業提供一個解決問題的快捷方法。所以,如何使各部門自覺配合,把本部門的數據資源拿出來共享,以提高信息的利用價值,是一項最為重要且難度較大的問題。受條塊分割管理的影響,目前政府各部門都習慣把工作中收集、整理出的信息作為本部門的自有資產,不愿與其他單位分享,更別說無償提供給企業。致使許多區域、行業內的信息動態、經濟數據、運行分析等有價值的資料只為少數部門所有,其社會價值難以體現。“信息孤島”的狀況不僅各委辦局之間存在,各單位內處室之間也存在。因此,如何破解這個難題,是能否發揮出口商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功能的關鍵所在。
為實現資源整合,市知識產權局應借助廣州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的影響力,在主管市領導的協調下,通過與有關單位簽署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議或有償使用議定書等方式,將市屬各部門中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數據資料、動態分析、行業信息、檢索途徑和服務項目等,通過知識產權部門集中起來,放到公共服務平臺上,以方便企業的查詢檢索和尋求幫助。
市外經貿、工商、海關、版權等部門應打破門戶之見,從方便企業、服務社會的大局出發,主動向知識產權部門提供有關數據資料,與知識產權部門共同探索為出口企業服務的方式和途徑,同時在信息資源共享中,不斷完善和提高本部門的工作質量和水平。
市知識產權局作為服務平臺的牽頭單位,應與外經貿、工商、公安、商檢、質監、版權等部門加強合作與協調,形成資源共享、定期通報、經常交流、相互配合的格局;通過加強與海關、司法等部門的密切合作,共同構筑法律援助的綠色通道。
(三)明確平臺建設的資金來源和持續改進方向
由于我國正處于知識產權制度建設的起步階段,尚未形成能推動這項工作的社會力量,因此,目前還必須依靠政府部門的強力推動,直接提供為企業服務的公共產品,讓眾多企業從中受益。所以,廣州市出口商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應堅持政府管理、政府維護的方針。建議以市政府知識產權辦公會議的名義,報請市政府批準,由市財政每年撥專款,保證平臺維護、設備更新和人員管理費用開支。
隨著服務平臺被越來越多的企業認同和接受,牽頭單位應根據國內外貿易環境的變化和企業的需求,不斷完善平臺功能,引導企業加強自主創新,爭創國際名牌,逐漸變被動保護為主動保護,使平臺在服務出口企業,促進廣州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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