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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示范城市利好頗多
我國目前可再生能源資源的主要形式為: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根據國家信息中心的數據顯示,太陽能年日照時數在2200小時以上的地區約占中國國土面積的2/3以上,太陽能在中國具有良好的開發條件和應用價值。中國可開發的風能資源儲量為2.53億千瓦。地熱資源遠景儲量相當于2000億噸標準煤,已勘探的40多個地熱田可供中低溫直接利用的熱儲量相當于31.6億噸標準煤。可見,中國擁有豐富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
對于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六大類能源得到大力推廣,蔣莉萍認為這主要是因為這六大類新能源環境友好、儲量豐富且可持續利用。當前,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為世界各國保障能源安全、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共同選擇。
我國最新的《規劃》顯示,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將被顯著提高。截至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將達到4.78億噸標準煤,其中可以變成商品交易的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將會達到4億噸,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達到9.5%以上。到2015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應用要形成較大規模。即:建設30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工程;建設100個新能源示范城幣和200個綠色能源示范縣;沼氣、太陽能、生物質能氣化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村的入戶率達到50%以上。
對于能源局大力推進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建設,蔣莉萍認為這將有利于各城市充分利用當地的新能源資源條件,把新能源開發與城市規劃建設、城市能源供應相結合,推動新能源技術的規模化應用,并以本地消納應用為重點,這對于新能源在城市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會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建設不能只是滿足于做了幾個項目,它應該要探索一種經濟、高效、投入產出比最好的新能源使用模式,或者通過自身的示范,告訴別人新能源的發展模式更適合哪種類型的城市,新能源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哪些技術、管理或政策問題,應該如何去解決,如果這100座城市能夠總結出來這些經驗是非常有意義的。”蔣莉萍說。她還告訴記者,通過示范項目總結新能源發展模式是一個很必要、很有價值的事,可能不是某一個城市所能完全回答的,所以很需要國家主管部門在這一百個城市的實踐的基礎上,去探討這些問題。
此外,蔣莉萍認為,新能源項目的開發建設以及建成之后長達二十年運行期內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是一個比較專業的問題,但是并不是每一個項目業主者都會懂得、而且也不必要必須懂得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因此,有必要培育專業的服務產業、或者說建立一個相應的社會服務體系去解決這些專業問題,也就是說,項目業主者只需關心項目的經營管理,碰到專業的這些技術問題,只需要去咨詢或者委托專業的服務機構,這樣一來,很自然地就會帶動起一個新興的產業,是非常有實踐意義的,應該作為新能源示范城市的主要示范內容之一。
新能源開發利用應有更廣闊的思維
在過去的幾年中,國內新能源技術得到了快速發展。蔣莉萍告訴記者,我國風力發電技術已經基本實現規模化發展;更加高端的太陽能熱利用也具備了市場競爭力,從洗浴熱水到供暖、工業熱水供應,應用領域不斷拓展。
當記者問到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這些新能源應該如何開發利用時,蔣莉萍表示新能源的開發利用需要一種更廣闊的思維。
蔣莉萍告訴記者,自然界賜給的能源資源和我們對能源的最終利用是不一樣的。無論傳統的化石能源、還是新興的可再生能源,我們需要的并不是它們本身,而是它們為我們的現實生活所提供的熱(冷)量、照明、動力和控制功能等等。其實很多新能源都有其最原始也是最直接有效的利用方式。例如水能,最原始的做法是利用水能機來提水灌溉;風能,則是用傳統的風車提供動力;對于太陽能,最直接的是熱利用,例如熱墻的設計、居民樓安裝的熱水器等等。但是無論是太陽能、水能還是風能,要想達到大規模開發利用都需要采用轉換為電能的方式。海洋能也是有類似的地方,現在海洋能的開發利用一般都是轉化為電能。而且,唯有電這種能源形式,能夠滿足現代生產和生活對能源利用的所有訴求。
“轉換為電力,是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資源得以大規模開發和高效、便捷利用的最主要形式,但并不是唯一的形式,所以我們不能忽略新能源的其他利用方式,而是應該用一種更廣闊的思路去綜合開發利用新能源。例如將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的利用方式多元化,鼓勵就地消納,直接轉換熱能等產品,直接與終端消費需求對接。”蔣莉萍表示,借助國家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新能源示范城市等活動,“十二五”期間不妨進一步拓展新能源發展思路,鼓勵各地區結合各自的可再生能源資源特點和終端用能需求,探索更加經濟、高效的新能源開發綜合利用模式。
蔣莉萍告訴記者,盡管中國發展新能源前景廣闊,且時機逐步成熟,但近年來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也需要盡快糾正和避免,比如,“一窩蜂”地大干快上,不分析資源狀況,不比較技術經濟性,不考慮市場風險,盲目上項目、上規模但不重視技術研發,等等。發展新能源產業,必須按照經濟規律辦事,統籌考慮各種因素,處理好全面推動與因地制宜的關系,需要政府部門、企業和全社會密切配合,共同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
因地制宜構建新能源城市
一年一度的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在福建如期舉行,今年的主題是低碳與科技,與之相呼應的中國國際綠色能源展覽會自然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
由于經濟快速發展、能源日益緊張、生態環境惡化,許多國家都在積極開拓綠色能源發展道路,并把項目和理念帶到此次綠色能源論壇上,冀望尋求合作空間。那么,綠色能源發展前景如何?福建的新能源又有哪些投資機會?本刊記者帶著問題在論壇現場對部分與會代表進行了采訪。
國際市場巨大
伴隨低碳經濟深入人心,新能源面臨新一輪的發展機遇,以太陽能、風能、水電、核電等為代表的新能源產業由此呈現出突飛猛進的勢頭。據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統計,2009年,全球風電裝機容量達到1.58億千瓦,同比增長31%;全球核電在建裝機容量超過6000萬千瓦。
福建省副省長葉雙瑜在論壇開幕致辭中就指出,地球是全世界共同的,因此發展綠色能源也是全球一體化的,這為各國間新能源的開發合作奠定了門的市場空間。
“在去年的國際綠色能源展覽會上,綠色能源項目成果交易金額達到13億美元。而且一些項目已經落地開花,比如LNG公交車如今已經跑遍了福州城區的各個角落。”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福建分會會長趙林如用數據和實例表達對葉雙瑜副省長的贊同。今年的論壇吸引了來自瑞典、烏克蘭、約旦等國家的價值高達45億美元的19個合作項目。
3月,歐盟委員會制訂了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20%和太陽能發電12%的目標,并將在2013年之前投資1050億歐元支持歐盟地區的綠色能源開發。因此,德國和法國分別帶來了生態農業投資開發、生物質能技術合作等項目。還有烏克蘭和約旦代表團也積極尋求合作機會,與中國企業共同開發風能、太陽能技術和設備。此外,中國中能華展集團、天津市明熙科技有限公司與烏克蘭可再生能源研究所就太陽能綜合應用經濟技術的4個不同方面簽署了投資意向書。
趙林如還說,新能源技術是經濟發展中重要的新生力量,市場潛力巨大,從現在起到2030年,全球每年至少投資5150億美元用于發展綠色能源。
長期成為投資熱點
根據國際能源署對2000~2030年國際電力需求的研究表明,來自可再生能源的發電總量年平均增長速度最快。“許多行業在金融危機中遭受重創,有些至今還未完全恢復,但作為國民經濟巨大的供給產業鏈能源產業卻保持穩定發展勢頭,這是新能源發展的大好機遇。”趙林如表示,傳統產業的過剩格局難以改變,在全球經濟尚未完全穩定的背景之下,綠色能源領域的產業投資將是中國未來新的經濟增長點的突破口。
新能源投資屬于新興的投資領域,加速成長的市場為投資者創造了一個充滿豐厚利潤的的投資機會。在新興產業風向標的納斯達克市場,新能源指數近兩年一直位居第一。2009年,全球新能源領域投資超過1000億美元,增長幅度接近30%,超過所有行業的投資增長幅度。
除了大家熟知的風能、太陽能外,一些新型綠色能源,垃圾能、生物質能等也成為投資者關注的熱點。法國興業公司駐華首席代表薛興民在會上表示,2010年,中國能夠從禽畜糞便、生活垃圾等原料中獲取的生物質能相當于10億噸原煤的能量,而法國擁有先進的厭氧發酵技術,如果能把中國的資源和法國的技術結合,生物質能的發展將向前邁出一大步。
在面對國內外對綠色能源投資持續走高的市場環境下,有專家建議,國內成立時間比較早的新能源企業要考慮自身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以提升發展速度和市場適應能力。從世界資源儲備來看,未來30年里,綠色能源都將是一個熱門的投資行業。
福建的投資優勢明顯
福建具有豐富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具備發展新能源產業的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目前,福建省新能源產業年產值已超300億元。
為加快做大做強新能源產業,福建省把新能源列入14個重點調整和振興的產業,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政府投資、企業融資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趙林如告訴記者,根據3年振興方案,福建省新能源產業將以年均增長38%的高速度發展,在光伏、光熱、先進核能及應用、風電、生物能源、新型環保電池等重點領域建成新能源產業聚集區和特色產業基地。
新能源是相對常規能源而言的,一般具有以下特征:尚未大規模作為能源開發利用,有的甚至還處于初期研發階段;資源賦存條件和物化特征與常規能源有明顯區別;開發利用技術復雜,成本較高;清潔環保,可實現二氧化碳等污染物零排放或低排放;資源量大、分布廣泛,但大多具有能量密度低的缺點。根據技術發展水平和開發利用程度,不同歷史時期以及不同國家和地區對新能源的界定也會有所區別。發達國家一般把煤、石油、天然氣、核能以及大中型水電都作為常規能源,而把小水電歸為新能源范圍。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經濟、科技水平跟發達國家差距較大,能源開發利用水平和消費結構跟發達國家有著明顯不同,對新能源的界定跟發達國家也存在著較大差異。小水電在我國的開發利用歷史悠久,裝機容量占全球小水電裝機總容量的一半以上,歸為新能源顯然是不合適的。核能在我國的發展歷史不長,在能源消費結構中所占比重很低,僅相當于全球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比發達國家的水平更是低得多,核能在我國應該屬于新能源的范圍。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把新能源范圍確定為: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氫能、天然氣水合物、核能、核聚變能等共9個品種。生物質能在廣義上分為傳統生物質能和現代生物質能,傳統生物質能屬于非商品能源,是經濟不發達國家尤其是非洲國家的主要能源,利用方式為柴草、秸稈等免費生物質的直接燃燒,用于烹飪和供熱;現代生物質能包括生物質發電、沼氣、生物燃料等,是生物質原料加工轉換產品,新能源中的生物質能僅指現代生物質能。傳統生物質能和大中小水電可稱之為傳統可再生能源,太陽能、風能、現代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則統稱為新型可再生能源,是新能源的主要組成部分。
資源評價
跟常規能源相比,新能源最顯著的優勢就是資源量巨大(見表1)。太陽能是資源量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即使按最保守的可開發資源量占理論資源量1%計算,每年可供人類開發的太陽能也有1.3萬億toe,約相當于目前全球能源年需求量的100倍。風能的可開發資源量較低,但開發技術難度和成本也較低,全球陸上風電年可發電量約53億kWh,相當于46億toe。生物質能可開發資源量為48~119億toe,不過由于存在糧食安全和環境問題,可開發資源量難以全部轉化為能源。地熱能的熱源主要來自于長壽命放射性同位素的衰變,每年的再生量可達200億toe以上。按照目前的技術進展情況,全球40~50a內可開發地熱資源為1200億toe,10~20a內可開發地熱資源為120億toe。海洋能資源量并不算豐富,按照全球技術可裝機容量64億kW、年利用2000小時計算,只有11億toe。天然氣水合物屬于新型的化石能源,資源量相當于傳統化石能源資源量的2倍,達20萬億toe。全球鈾礦資源量為992.7萬t,如果用于熱中子反應堆,所釋放的能量約相當于1400億toe,而如果用于快中子反應堆,所釋放的能量可提高60~70倍。核聚變所消耗的燃料是氘,海水中的氘有40萬億t,理論上可釋放出的能量為3萬億億toe,按目前能源消費量計算,可供人類使用200億年以上。氫能的制備以水為原料,燃燒后又產生水,可無限循環利用,既是二次能源也可在廣義上稱之為可再生能源。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能源資源完全不存在短缺或枯竭問題,人類需要克服的最大障礙是開發利用的技術和成本問題。隨著技術的進步和能源價格的上漲,目前不可開發的新能源資源有可能變為可開發資源,因此,對新能源來說,理論資源量是相對不變的,而可開發資源量卻可能會大幅度增加。
開發利用現狀
不同種類的新能源在資源分布、技術難度、使用成本等多方面存在相當大的差異,因而新能源的開發利用程度各不相同。在新型可再生能源中,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發展勢頭良好,已經進入或接近產業化階段,尤其是太陽能熱水器、風電以及生物燃料,已經形成較大的商業規模,成本也降至可接受水平。核能技術已經成熟,核電在國外已過發展高峰期,在我國則剛剛興起。核聚變、氫能、天然氣水合物、海洋能仍處于研究和發展之中,距離商業化還有較大距離。
截止到2009年2月,全球核電裝機已達3.72億kW,年發電量2.6萬億kWh,在全球一次能源結構中的比重約為6%左右。相比而言,新型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程度還很低,以2006年為例,其在全球一次能源供應量中的比重僅為1%左右,占全部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也僅為8%左右。2007年,全球新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量為1.65億kW,相當于全球電力裝機總容量的3.7%(見表2)。德國、美國、西班牙、日本等發達國家的可再生能源產業化水平已達到較高程度,其市場規模和裝備制造水平跟其他國家相比具有明顯優勢。我國也是世界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大國,太陽能熱水器產量和保有量、光伏電池產量、地熱直接利用量以及沼氣產量都位居世界第一。不過,我國對新型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多集中在技術含量較低的供暖和制熱領域,在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水平和利用規模方面跟國外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我國新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僅為905萬kW,占全球5.5%,遠低于我國電力裝機總容量占全球16%的比重。
我國發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議
我國是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國、第二大能源消費國、第三大石油進口國,發展新能源具有優化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增加能源供應、減輕環境污染等多重意義,同時也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我國政府把發展新能源上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而加以重視,陸續出臺了多部法律法規和配套措施。
從近幾年的總體發展情況來看,我國新能源發展勢頭良好,增速遠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不過由于種種原因,新能源發展過程中的許多障礙和瓶頸仍未消除,主要表現在:資源評價工作不充分,技術總體水平較低,成本跟常規能源相比不具備競爭力,產業投資不足,融資渠道不暢,市場規模偏小,公眾消費意愿不強,政策法規體系不夠完善。結合國內外新能源發展的歷史和現狀,借鑒全球各國新能源發展經驗,針對目前我國新能源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特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正確選擇新能源發展方向
根據資源狀況和技術發展水平,確立以太陽能為核心、核能和風能為重點的發展方向。太陽能是資源潛力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風能、生物質能及某些海洋能都間接或直接來自于太陽能,地球每年接收的太陽輻射能量相當于當前世界一次能源供應量的1萬倍。我國的太陽能熱利用已經走在世界最前列,太陽能光伏電池的產量也已經躍居世界第一,不過在太陽能光伏發電方面卻與光伏電池生產大國的地位極不相符。我國應進一步擴大在太陽能熱利用方面的優勢,同時把發展并網光伏和屋頂光伏作為長期發展重點。風能是利用成本最低的新型可再生能源,風電成本可以在幾年內降低到常規發電的水平,目前已經初步具備市場化運作的條件。我國風力資源較豐富的區域為西部地區及東部沿海,屬于電網難以到達或電力供應緊張的地區,發展風電應是近期和中期的努力方向。核燃料的能量密度遠高于常規能源,核電站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大量建造,迅速彌補電力裝機缺口,最近國家發改委已經把核電規劃容量提高了一倍多。
(二)加大新能源技術研發力度
我國從事新能源技術研究的機構分布在上百個高校和科研機構,數量雖多,但由于力量分散,具有世界水平的研究成果并不多。建議整合具有一定實力的新能源研究機構,成立中央級新能源科學研究院。抓住當前因金融危機而引發全球裁員潮的有利時機,積極創造條件吸引國外高端研究人才。以新能源重大基礎科學和技術的研究為重點,加強科研攻關,盡快改變我國新能源科學技術落后的面貌。密切與國外的技術合作與交流,充分利用CDM機制,注重先進技術的引進并進行消化吸收與再創新,努力實現技術水平的跨躍式發展。
可再生能源大多具有能量密度低、資源分布不均衡等缺點,對其進行低成本、高效率利用是新能源開發的首要問題。顯然,可再生能源開發技術的復雜程度要比常規能源高得多,涉及資源評價、材料和設備制造、工程設計、配發和管理等多個領域,必須進行跨學科聯合攻關,這對我國目前相對封閉的科研體制提出了挑戰。國家需要在搞活科研創新機制、打造科研合作平臺、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等方面做更多的努力,營造良好的科研環境。
(三)有序推進新能源產業化和市場化進程
只有實現新能源的大規模產業化和市場化,才有可能使新能源的利用成本降至具有競爭力的水平,為新能源普及打下基礎。在新能源開發成本較高、使用不便的情況下,推進新能源產業化和市場化必須由政府作為推手。促進產業化和市場化的措施涉及電價、配額、示范工程、技術轉化、稅費減免、財政補貼、投資融資等,要對各種新能源的不同特點進行充分分析,分門別類地制定合適的激勵政策。為保證政策的長期有效要建立完善的督促檢查機制,對違規行為進行懲處,以維護國家政策措施的嚴肅性。
國家應及時更新新能源產業的投資指導目錄,引導、鼓勵企業和個人對新能源的投資。同時,也要對新能源投資行為進行規范,避免一哄而上,造成局部重復投資或投資過熱。防止企業借投資新能源套取財政補貼、減免稅費或增加火電投資配額等不良行為。約束高污染新能源行業的投資行為,尤其是多晶硅副產品四氯化硅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值得關注。
(四)及早實施“走出去”戰略
我國是鈾礦資源貧乏的國家,資源量遠不能滿足未來核電發展的需要,鈾礦供應必須依賴國際市場。有關資料統計世界上鈾礦資源豐富的國家有澳大利亞、美國、哈薩克斯坦、加拿大、俄羅斯等,這5個國家的資源量合計占全球的比重為三分之二。其中,澳大利亞和哈薩克斯坦都是無核電國家,所生產的鈾礦主要用于出口。我國與哈薩克斯坦等國家關系良好,可作為實施鈾礦“走出去”戰略的重要目的國。合作重點應該放在最上游的勘探、開采領域,爭取獲得盡可能多的探礦權和采礦權,為我國核電站提供穩定、長期的核燃料來源。
目前全球對天然氣水合物的地質工作程度還非常低,這為我國獲取海外天然氣水合物資源提供了絕好的機會。在油氣資源領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已經把全球的優質資源瓜分完畢,而在天然氣水合物領域,我國還存在較多獲取海外資源的機會。太平洋邊緣海域陸坡、陸隆區及陸地凍土帶的天然氣水合物資源豐富,這一地帶所涉及的國家主要是俄羅斯、美國、加拿大,應努力爭取獲得跟上述三國合作開發的機會。拉丁美洲國家沿海的天然氣水合物資源也比較豐富,要充分利用這些國家技術力量薄弱、研究程度低的現狀,加強與這些國家合作,以期能夠在未來取得這些國家的天然氣水合物份額。
東南亞處于熱帶地區,自然植被以熱帶雨林和熱帶季雨林為主,特別適合油料作物的生長,是發展生物柴油產業的理想區域。東南亞國家是我國的近鄰,可為我國的生物柴油產業提供豐富而廉價的原料。我國可采取以技術、市場換資源的合作方式,在當地設立林油一體化生產基地,產品以供應我國國內為主。
(五)調整、完善新能源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我國已經出臺的新能源發展規劃有《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05-2020年)》等,部分行業部門和地方地府也針對實際情況制定了各自的發展規劃。國家級的規劃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發展目標定得偏低,如風能到2010年的發展目標為1000萬kW,到2020年的發展目標為3000萬kW,而事實上,1000萬kW的目標已經于2008年實現,3000萬kW的目標也可能提前于2012年左右實現;二是缺乏設備制造產業和資源評價方面的目標。
國家有關部門應密切跟蹤國外新能源現狀,充分考慮新能源資源量、技術發展水平、環境減排目標、常規能源現狀等因素,對我國新能源發展規劃作出適當調整和完善,為新能源產業發展提供指導。我國有關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規定和政策措施并不比國外少,但這其中有許多已經不再符合我國的實際,應立即對不合時宜或相互矛盾的規定和措施進行清理,制定出切實可行、可操作性高的配套法規和實施細則。
(六)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新能源統計體系
[關鍵詞]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創新;新能源
[中圖分類號]F4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2)28-0086-02
1 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國際經驗
11 政府高度重視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投資具有風險性,產業發展面臨各種各樣的不確定性,各國政府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中發揮了主導作用。金融危機之后,美國將發展重點轉移到實體經濟上,希望通過新興產業發展,實施“再工業化”戰略,帶動下一輪經濟增長。美國政府確定航天、海洋與大氣、信息產業、生物及納米技術等產業為發展重點,在所有的新興產業中,新能源產業成為重中之重,以便為長期的經濟增長和繁榮打下堅實基礎。日本政府則把信息通信、節能和新能源開發、環保、生物工程、宇宙航空及海洋產業作為重點領域進行扶持,并在新能源產業領域,制定了《能源合理利用法》、《石油替代能源促進法》等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法律。英國政府啟動了一項批量生產電動車、混合燃料車的“綠色振興計劃”。韓國制定《新增長動力規劃及發展戰略》,將綠色技術、尖端產業融合、高附加值服務等三大領域共17項新興產業確定為新增長動力。可見,政府是推動新興產業快速、健康、持續發展的關鍵。
12 制定綜合的政策體系支持發展
各國都綜合運用立法、財政、金融及產業政策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給予強有力的發展引導,營造有利于新興產業發展的環境。新興產業在發展的初期,多為缺少競爭優勢的弱勢產業,對這些產業進行必要的培育和扶持,是促使它們快速發展的重要條件。為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日本政府采取一系列財稅政策和監管政策及形式多樣的補貼,包括對研發的補貼、對家庭購置新能源設備的補貼及對新能源投資項目的補貼,對開發新能源的行業實行一定程度的稅收優惠。巴西政府把生物能源開發確定為國家發展戰略,綜合運用金融、法律、經濟、科技等多種手段,在每個環節上扎實推進,形成了國家發展戰略——科技研發——市場應用的完整鏈條,促進本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2009 年,美國先后通過了《復興與再投資法》、《美國電力法案》和《美國清潔能源法案》,通過法律法規明確減排目標、保障能源的獨立和安全、確立產業和技術標準,在研發、基建和新興產業項目上投入大量資金,全方位支持新興產業發展。
13 加大科研投入,以科技引領新興產業發展
很多國家都把支持科技創新作為應對危機的核心內容,重視掌握關鍵核心技術,以科技引領新興產業發展,加大基礎研究和科技創新研究投入。美國奧巴馬政府執政后,宣布將科學技術領域的投入提高到GDP的3%這一歷史最高值,并計劃投入1200億美元支持新興產業的發展。同時,還提出要對研發稅收抵免永久化立法,對新能源汽車研發等采取稅收激勵政策,大力支持企業自主創新。俄羅斯政府則在2009年6月宣布將投資2000億盧布發展納米技術,使其成為國家“科技戰略的火車頭”。日本政府制訂了指導本國長期發展戰略和科技政策指南的“技術創新25條”并加以實施。歐盟的目標是把綠色技術和其他高技術提升至全球領先水平,并決定在2013年之前投資1050億歐元用于“綠色經濟”的發展,提出實施“綠色汽車伙伴行動”、“能效建筑伙伴行動”和“未來工廠伙伴行動”,強調“綠化”的創新和投資,加速向低碳經濟轉型。
14 發展新能源產業成為國際共識
金融危機后,世界各國都在努力尋找經濟復蘇以后的新經濟增長點,在這個過程中,各國政府都對新能源產業給予高度關注和肯定,并將新能源利用和新能源產業的發展納入國家戰略。美國將發展新能源產業作為擺脫金融危機的重要戰略手段,不惜投入1500億美元發展新能源,計劃用3年時間使美國新能源產量增加1倍,到2012年將新能源發電占總能源發電的比例提高到10%,2025年這一比例將增至25%。日本經濟產業省制訂最新計劃,到2030年,風力、太陽能、水力、生物質能和地熱等的發電量將占日本總用電量的20%。德國政府利用調整產業的戰略之機,將可再生能源及其相關的環保技術確定為未來經濟增長最為重要的支柱產業之一。通過實施《可再生能源法》,進一步擴大再生能源項目的開展。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50多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激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澳大利亞公布的新能源立法草案顯示,到2020年該國新能源占總能源的比例將升至20%。韓國將在2030年之前投資1030億美元用于開發新能源,將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從目前的24%提高到11%。印度政府也通過了新的能源安全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倡導使用清潔、可再生能源。可見,新能源產業已成為世界各國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重大戰略選擇。
2 發展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建議
作為能源大省,在粗放式增長的歷程中,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曾一度成為困擾山西能源產業科學發展的“瓶頸”,從“煤博會”到“能博會”,短短4年的時間證明,成長中提速的過程就是超越的過程,山西將實現從傳統產業到新興產業的轉變。
如何把自身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
在山西,豐富的煤炭、煤層氣、風能等資源遍布全省各地。決策者們審時度勢科學規劃,對煤炭、煉焦、冶金和電力四大傳統支柱產業進行改造升級。
與前兩屆不同的是,今年的博覽會集中展示了當今全球能源產業領域的最新產品和技術成果,呈現出科技含量極高的態勢。在兩屆“煤博會”成功舉辦的基礎上,“能博會”新添了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展區、新能源汽車展區以及循環經濟、節能環保和轉型發展等展區,把眼光投向全球新興的能源領域。
專家指出,發展清潔、高效的新能源已成為全球能源發展的潮流和趨勢。新一輪的科技革命需要更多的能源企業快速實現大飛躍,以解決能源危機,加強能源安全。
站在前瞻性戰略發展的角度,山西正在運籌帷幄之中。
為了加快能源戰略的步伐,今年,山西提出以煤為基,多元發展,實現由單一煤電基地向立體能源中心轉變。
此次展示的項目涉及到交通基礎設施、機械電子、裝備制造、材料工業等;農業開發、食品加工、醫藥、旅游等行業領域的展示。讓廣大參觀者感受到了新能源開發應用的前景,尤其是部分展區的互動環節,更是拉近了參與者與新產品的距離。
山西借助“能博會”這個平臺,無論是傳統的煤、電、氣、化,還是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其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都已借此相互對接,獲得完滿展示并找到合作方向和目標。
從簽約的項目看,新技術已融入到山西傳統的煤、焦、冶、電、化等產業當中。這對于處在轉型時期的山西來說無疑是新的機遇。
可以預見,不久后,山西將全面實現共贏甚至多贏的發展局面。
前來參展的包括美國GE能源集團、通用電氣、日本日立、德國西門子、泰國萬浦以及富士康等國際頂級企業,處于行業、產業的領軍地位,代表著行業的風向標,引領著世界煤炭與能源新產業的發展方向。
這一成果可以說在山西經濟發展中是史無前例的:439家企業參展,國內23個省市區組團參會,國內9大央企與山西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項目涉及能源、房地產、建材、醫藥、微電子等多項領域,隨著這些項目的落實,在“十二五”期間,9大央企在山西的投資金額6600億元將逐步到位。
三屆博覽盛會的成功舉辦,讓世界認識了山西,也感受到了山西人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