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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2002年實施扶貧貼息貸款政策以來,特別是2008年管理體制改革之后,扶貧貼息貸款規模逐年增加,扶貧覆蓋范圍不斷擴大,扶貧效果明顯,作用積極。據統計,2008—2011年,全區扶貧貼息貸款額累計達576726萬元,其中,到戶貸款額275775萬元,占比47.8 %;項目貸款額300951萬元,占比52.2%。2008—2011年,貼息金額累計達22316萬元,其中,到戶貸款貼息額12200萬元,占比54.67%;項目貸款貼息額10116萬元,占比45.33%。這項政策的實施,有力地推動了貧困地區經濟發展,促進了貧困人口脫貧步伐和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
(一)扶貧貸款規模逐年增加
2008—2011年,新疆扶貧貼息貸款規模由98788萬元增加到185700萬元,增長1.88倍,年均增速23.4%。其中2011年,全區扶貧貼息貸款實際發放185700萬元,較上年增加24615萬元,增長15.3%。實際發放到戶貸款87772萬元,較上年增長6.8%;扶貧龍頭企業實際收到貸款97928萬億元,較上年增長24.2%。
(二)扶貧貸款覆蓋面不斷擴大
2008—2011年,新疆扶貧到戶貸款得到扶持的貧困戶數由75000戶增加到188031戶,戶均貸款由2263元增加到4668元;其中2011年,到戶貸款共覆蓋貧困村數3325個,188031個貧困戶,扶貧到戶貸款以貧困村為主要對象,政策落實到村,貼息資金到戶,有效地擴大了扶持面和受益面。
2008—2011年,新疆扶貧項目貸款得到扶持的企業由32個增加到71個,貸款金額由48995萬元增加到97928萬元,其中國家扶貧龍頭企業貸款金額由27360萬元增加到40750萬元,覆蓋貧困人口數量由10.5萬人增加到70萬人。其中2011年,項目貸款得到扶持企業71個,其中國家扶貧龍頭企業6個,貸款金額40,750萬元,占比41.6%,覆蓋貧困村2230個,覆蓋貧困人口70萬人,龍頭企業拉動作用顯著。
(三)扶貧貸款重點支持種養業和產業化項目
2008—2011年,新疆扶貧貼息到戶貸款主要投向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的貧困農戶,重點支持能夠較快增加貧困農戶收入的設施農業、林果業、畜牧養殖業等項目。在新疆到戶貸款中,種植業項目貸款比例由43.0%下降到37.8%,養殖業項目貸款比例由51%下降到41.6%,但種養殖業貸款占80%以上,始終處于主導地位。其中2011年,新疆扶貧貼息到戶貸款中,扶持種植業33,210萬元,占比37.8%,比上年25.8%增加了12個百分點;養殖業36,521萬元,占比41.6%,比上年44.4%減少2.8個百分點;首次對工業項目貸款1,325萬元;商業、運輸業貸款比例有所減少,由2010年15%減少到2011年的1.3%;其他項目貸款15,561萬元,比2010年的12,350萬元增加26%。到戶貸款投向符合貧困家庭生產實際狀況,對增加貧困家庭收入,夯實貧困地區農業基礎,加快貧困地區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優勢、特色產業形成與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如于田縣阿熱勒鄉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阿熱勒村,全村309戶、1263人,2008年在信用社貸款農戶198戶,占全村總戶數的64%。村民利用貸款共發展玫瑰花種植1100畝、紅柳大蕓2200畝,2009年僅玫瑰花一項戶均收入達2000元,人均增收550元,扶貧貼息貸款投向較好地帶動了農民增收,也促進了地方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
近年來,新疆項目貸款更加重視產業化項目和重點大項目投入。2008—2011年,在新疆項目貸款中,種養業貸款比例由85.5%下降到26.9%,產業化項目貸款比例由10.4%上升到59.9%。2011年,新疆扶貧貼息項目貸款中,扶持種養業26300萬元,占比26.9%,比上年34.4%減少了7.5個百分點;產業化項目58628萬元,占比59.9%,同去年相同;其他項目13000萬元,占比13.3%,比上年5.7%增加了7.6個百分點。有助于貧困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當地經濟增長。
(四)扶貧貼息貸款管理規范、回收率高
新疆自實施扶貧貼息貸款政策以來,相關部門認真組織、協調和部署,各地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理。扶貧貼息貸款相關管理規定,也有效地確保了貸款項目的可行性和安全性。目前,新疆各地承辦金融機構主要為農信社和農行,抵押擔保主要采用土地和五戶聯保方式。2009—2011年,新疆各項貸款回收率均為100%,其中到戶貸款均為整貸整還。
二、新疆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實施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扶貧貸款發放額度小,遠不能滿足需要
隨著農村發展進程加快,農村金融需求狀況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各地農村在傳統種養業基礎上日漸向特色農業、高附加值農業發展,農業科技投入不斷增加。隨著土地向集約化生產方式轉變,農村專業戶貸款需求旺盛,特別是一些專業大戶開始購置新型農機具,申請貸款的額度增大。然而,由于農村信用社信用貸款額度較小,2011年新疆到戶貸款戶均4668元,最高15336元,最低1120元。據克州反映,近年來農牧民對貼息貸款熱情較高,但最終落實貸款的戶數少、金額少,扶貧到戶貼息貸款與農牧民實際貸款需求存在較大的缺口。
(二)扶貧貸款的成本高、效益低
農業作為基礎產業,面臨較多風險,農業風險一般具有風險單位大、發生頻率較高、損失規模較大、區域效應明顯,而且還具有廣泛的伴生性等特點。因此,真正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有效需求不足;農業貸款又具有金額小、業務量大、分散、季節性強的特點,金融機構放貸成本高、風險大,普遍缺乏激勵。隨著農村金融機構服務網點收縮撒并,保留下來的商業銀行機構由于貸款權限上收,信貸功能難以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服務的需求。
同時,由于基層組織缺少人力、物力、財力,在指導貧困戶考察市場、選擇致富項目方面存在不足。再加上由于貧困村缺乏行之有效的農業專業化、合作化的組織形式,貧困戶分散經營、盲目經營,導致扶貧貸款項目效益低。另外,由于各方面瓶頸制約,部分扶貧貸款支持的企業,生產產品市場份額小、科技含量低,經濟效益低下,存在無法按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的風險。
(三)貸款期限較短,不利于發展生產周期較長的項目2008—2011年,新疆到戶貸款和項目貸款期限多為1年,按政策要求,扶貧貼息時間為1年,由于農業生產的周期較長,大部分項目見效周期在1年以上,有的甚至在3年以上。如核桃樹雖然第2年可結果,但在進入盛果期前3至6年內,核桃樹效益很少。根據基層調研反應情況,很多農民更愿意在發展畜牧業方面申請貸款,而發展畜牧業的貸款周轉期最快也要2年。由于目前貼息期限短,中長項目得不到扶持,不能很好地滿足貧困人口的實際需要,也不利于貧困地區主導產業的培育和發展。
(四)貸款貼息率低,貼息資金總量少,資金杠桿效果不凸顯
1、貸款貼息率低,農牧民利息負擔較重
2011年,新疆到戶貸款平均年利率為8.66%,最高貸款利率達到11.6%,平均貼息率為6.88%。然而,2011年我國銀行貸款基準年利率為6.3%,因此,對于部分貸款貧困農戶而言,即使在貼息期內,承擔利息壓力仍然較大。
2、貼息資金總量少,資金杠桿效果不凸顯
扶貧貼息貸款是通過安排貼息資金引導金融部門向貧困村、貧困戶發放貸款,以解決貧困村、貧困戶發展生產投入不足的難題,這是新階段扶貧開發的好措施。但在2008—2011年新疆扶貧貼息貸款中,中央預算內安排貼息資金保持1800萬元,項目貸款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800萬元,始終未變;2011年自治區配套到戶貼息資金不升反降。根據基層調研情況,貼息資金偏少,金融資金杠桿作用未凸顯。
(五)金融服務機構單一,農村信用社不堪重負
目前,新疆扶貧貼息貸款業務金融機構單一,主要由農村信用社和農行承擔,尤其是到戶貸款,各地均選擇農信社作為承貸機構,然而,當前新疆農信社負擔較重,經營穩健性比較薄弱。
1、農村信用社存款規模小,制約支農力度
在縣域金融服務中,農村信用社在信貸業務上幾乎處于壟斷地位。農村信用社資金來源不足和農民貸款難的矛盾非常突出。農信社一般只能提供小額短期農戶貸款,對生產周期長的特色種植業、農機具更新、農業基礎設施改造、富民安居工程建房貸款、農產品加工等中長期資金需求無力滿足。如此長期超負荷經營會加劇農村信用社流動性風險,也給民間高息借貸提供了市場,同時也制約農村發展方式的轉變。
2、農村信用社運營成本過高,影響貸款效益
目前,新疆農村信用社承擔了90%國家惠農政策的金融服務,在鄉村網點設置、人員配備、機具設備配置、支付手段更新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別是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要克服語言、文字障礙,加大了農村信用社的運營成本。為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均等化,農村信用社承擔了90%空白鄉鎮網點的金融服務,對廣大農牧民實行普惠金融服務。但是,部分偏遠網點的服務由于業務量小,付出成本高。如:喀什塔什庫爾干縣和葉城縣13個高原鄉鎮,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由于地理位置和交通狀況的特殊性,在人力資源、車輛等方面都加大了金融服務站持續經營的困難。同時,還存在財政貼息資金到位與銀行計息時間不同步,形成部分墊付利息資金。
三、對改進和完善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的幾點建議
(一)適當增加貸款額度,提高貼息率
新疆貧困問題依然突出,從基層調研的實際情況來看,無論是項目貸款或是到戶貸款供需存在很大缺口;加之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成本不斷攀升,建議國家在安排年度扶貧貼息貸款計劃時,應隨物價變化和實際需要進一步加大額度,協調并激勵金融機構適度擴大貸款規模,加快促進貧困人口脫貧,提高自我發展能力。同時增加年度貼息資金量,保持與貸款額度同步增長,提高貼息率,以降低承貸農戶利息壓力。
(二)根據項目性質延長貼息和貸款期限
貼息貸款要適應農業生產周期規律,適應農村生活特點和農民生產方式,才能更有效地全面支持農村綜合發展。目前,貸款貼息時間過短,只有1年,應當根據貧困戶的貸款用途意向和項目周期,適時、適當地調整貸款期限,比如一般種植業、設施農業1年期的貸款基本可以滿足,而畜牧業等則最短也要在2年內才能見到成效。因此,建議適當延長貼息和貸款期限,以便更有效地支持貧困戶脫貧致富。
(三)降低承貸利率
針對部分貸款貧困農戶承擔利息壓力較大的情況,建議國家或自治區對扶貧貼息貸款規定最高貸款利率,降低農戶承貸成本。由于目前各縣信用社執行的利率不統一,每年都有變動,建議制定扶貧貼息貸款利率幅度,真正落實扶貧貼息貸款的利率優惠。
(四)建立扶貧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降低可能風險
建議建立小額信貸風險基金,由縣財政出資對貸款擔保,用于貧困地區金融機構稅收返還和貸款擔保,通過對損失的比例分攤,減輕經辦行的風險壓力,增強金融機構放貸意愿,拓寬扶持范圍。改進貼息政策,可嘗試按扶貧項目生產周期實行減貼息辦法,通過貼息補償,提高經辦機構抗風險能力。
同時,要加強各級扶貧辦項目庫建設,及時充實、更新項目庫,做到優中選優,加強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項目后期管理,降低可能風險,充分發 揮扶貧貼息貸款的引導、放大作用。
關鍵詞:信貸扶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我國政府長期關注貧困問題并著力削減貧困,尤其在改革開放以后,我國政府開始有組織、有計劃、大規模地開展扶貧開發,先后制訂并實施了《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1994~2000年)》和《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目前正在實施《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為配合以上扶貧規劃的實施,我國政府在投入大量財政無償資金的同時,還采取了貼息貸款這種有償扶貧方式,以放大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效益,使扶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我國扶貧工作近年來也面臨著扶貧資金不斷增加、貧困人口減少速度卻不斷下降的問題,以及扶貧效果不夠理想等問題,如何進行扶貧績效評價日益引起社會的普遍關注。從目前扶貧資金構成情況來看,以貼息貸款為主的信貸扶貧資金所占比例達一半以上,其占比仍然呈現增加的趨勢,而且這種扶貧資金主要運用于農村,因此本文主要針對農村信貸扶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設計進行探討。
一、開展信貸扶貧績效評價的必要性
扶貧貼息貸款是一項重要的扶貧開發資金投入,是國家幫助貧困地區發展經濟、幫助貧困戶脫貧致富的一項重要政策。該政策是以低利息向貧困人群提供貸款,重點投向種養殖業、林果業、家庭手工業、勞務輸出業、涉農工業、市場流通業等行業,以及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它主要包括到戶貸款和項目貸款兩種類型。
近年來,隨著農村扶貧工作的不斷開展和扶貧資金的大量投入,在信貸扶貧資金和其他扶貧配套措施的支持下,我國農村經濟得到了一定的發展,貧困戶的收入也有所增長,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得到了改善。與此同時,信貸扶貧資金在運行過程中也暴露出了許多問題,如資金發放過程中存在的目標偏離問題,即農村扶貧貼息貸款不能到達貧困人口手中;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的效率缺失問題,即信貸扶貧不能達到預期的減貧效果;存在弄虛作假的問題,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 容易造成貼息貸款統計數與實際發放額的差距;在資金回收過程中存在著可持續性發展問題,即扶貧貼息貸款到期還款率不高,不能實現循環流轉等。
因此,要確保信貸扶貧資金的使用達到預期目標,必須充分發揮第三方的監督評價作用,對扶貧信貸資金在分配、投入、使用和管理方面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等進行獨立評價,揭示存在的問題,分析其中的原因,依法處理違法、違紀、違規行為,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建議,促進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扶貧信貸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落實國家扶貧政策,促進扶貧攻堅計劃的實現。當然,對農村信貸扶貧實施績效評價,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
二、信貸扶貧績效評價應體現的原則
對于績效評價標準,理論界主要關注的是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3E原則。考慮到信貸扶貧資金的特征,本文將3E擴充,增加了公平性,即對信貸扶貧進行4E績效評價。
(一)經濟性
經濟性是指信貸扶貧資金在發放、使用和回收過程中是否以最小的成本支出,包括操作成本和資金成本,實現其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最大化,是否存在扶貧資金效益低下和損失浪費等問題。
(二)效率性
效率性是指金融扶貧機構為農村貧困地區提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與其投入的各種資源之間的關系是否合理。
(三)效果性
效果性是指通過對信貸扶貧資金的計劃、投放、使用和管理,是否最終達到其戰略規劃的商業運營目標和政策要求的扶貧社會效益目標。
(四)公平性
公平性是指在扶貧過程中,扶貧資金的使用是否體現了公平原則,保證所有貧困人群是否受到公平的待遇,貧困人群和被傳統信貸排斥在外的人群是否都能享受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
信貸扶貧資金的使用兼具有償性與無償性的雙重特性,不僅要強調資金使用的成本和回報,更要強調資金使用的社會效應,因此在進一步加強對資金的合法性、合規性監督評價的同時,更應定位到信貸扶貧資金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評價上來,堅持真實合法性評價與效益評價相結合,以此來確定信貸扶貧績效評價指標。
三、評價信貸扶貧績效的主要指標
信貸扶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應符合其績效評價的原則。本文在評價指標體系設計思路上采取了多維度和多層次的綜合評價方法,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從三個維度、四個層面來評價信貸扶貧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及公平性。
(一)評價指標體系的維度定位及指標選取
根據信貸扶貧績效評價的原則,本文構建了信貸扶貧資金分配計劃的編制及批復、計劃執行和執行結果三個方面的維度指標,包括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
1.信貸扶貧資金分配計劃的編制及批復的相關評價指標,包括:①信貸扶貧資金分配計劃編制依據合理性=本年實際收回資金/本年預計收回資金;②預算年度差異率=(本年預計收回資金-上年預計收回資金)/上年預計收回資金,其中收回資金包括收回的本年到期貼息貸款和本年利息收入;③扶貧信貸資金分配計劃編制、申報及批復的合規性。
2.計劃執行相關指標,包括:①資金到位率=實際發放的扶貧貼息貸款額/計劃撥付的貼息貸款額×100%;②實際發放貼息貸款增長率=(本年實際發放的貼息貸款額-上年實際發放的貼息貸款額)/上年實際發放的貼息貸款額;③人均辦公費用率=本年信貸扶貧經辦費用/扶貧辦總人數。
3.執行結果相關指標,包括:①預決算差異率=(本年實際發放的貼息貸款額-本年預計發放的貼息貸款額)/本年預計發放的貼息貸款額;②獲得貼息貸款人數年增長率=本年獲得貼息貸款人數增加量/上一年獲得貼息貸款人數×100%;③涉農貼息貸款占比=年末涉農貼息貸款余額/年末貼息貸款余額×100%。
以上三個維度指標概括如表1所示。
(二)評價指標體系的層面結構及指標選取
從三個維度、四個層面評價信貸扶貧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及公平性,其中財務、國民經濟、扶貧效果和可持續發展四個層面是以信貸扶貧的社會目標和使命為出發點,財務層面是基礎,其他三個層面是補充。
1.財務評價層面指標。信貸扶貧財務評價主要是基于財務報表等相關資料,借助一系列專門的財務分析方法和技術,對信貸扶貧資金在分配、發放、管理和回收過程中的財務活動進行評價,以此來考核其財務狀況的運行和發展。
財務評價指標主要包括:①管理費率=管理費/實際發放扶貧貼息貸款總額×100%;②貧困地區人均純收入增長率=(本年人均的純收入-上年人均純收入)/上年人均純收入×100%。
2.國民經濟評價層面指標。國民經濟評價采用通用參數,在合理配置資源前提下,從經濟整體利益出發,評價信貸扶貧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對社會的影響及其在宏觀經濟上的合理性,主要表現為信貸扶貧對國民經濟、地區經濟及財政預算的影響。
國民經濟評價指標主要包括:①信貸扶貧資金占財政支出的比重=本年實際發放信貸扶貧資金/本年實際財政支出;②信貸扶貧資金對GDP的彈性系數=本年度實際發放信貸扶貧資金的增長率/本年度GDP的增長率。
3.扶貧效果評價層面指標。國家實施信貸扶貧政策,向廣大貧困地區和貧困人群提供扶貧貼息貸款,其最終目的就是希望通過金融手段來滿足農民為了尋求自身發展而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以此來提高農民的收入,打破貧困的現狀,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改善其生產生活質量。因此,對信貸扶貧效果的評價是信貸扶貧績效評價中非常關鍵的部分。
扶貧效果評價指標主要包括:①貧困農戶貼息貸款覆蓋率=實際獲得貼息貸款的農戶數/貧困戶總數×100%;②貧困地區戶均貸款額=實際發放貼息貸款總額/實際獲得貼息貸款的農戶數;③絕對貧困人口減少率=本年絕對貧困人口實際減少數量/上年度絕對貧困人口數量×100%;④受教育水平改善程度=(該貧困地區本年入學人數-上年入學人數)/上年入學人數×100%;⑤年就業增長率=(考核年度就業人數-上年就業人數)/上年就業人數×100%;⑥生活保障系數=貧困地區當年人均純收入/社會人均生活費用。
4.可持續發展層面指標。可持續信貸扶貧機制是一種能夠在信貸扶貧的效率與公平之間實現平衡,將信貸扶貧的外在推力轉為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最終形成“金融扶貧投入扶貧地區經濟增長金融資產保值增值金融資源再投入”的良性循環機制。信貸扶貧的可持續性發展是保證金融機構長期為窮人提供金融服務和信貸產品的必要前提。因此,構建可持續發展層面的評價指標是信貸扶貧績效評價不可缺少的部分。
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主要包括:①到期貸款回收率=當年實際收回到期貸款總額/當年到期貸款總額×100%;②扶貧對象滿意度=1-年度投訴次數/發放貼息貸款筆數。
信貸扶貧績效四個層面評價指標均為定量指標,歸納起來如表2所示。
參考文獻:
[1]張偉,胡霞.我國扶貧貼息貸款20 年運行效率述評[J].金融研究,2011(01).
我縣今年的扶貧開發工作有如下特點:一是扶貧工作力度最大的一年。今年我縣有10個貧困村享受全省面上插花貧困村的扶持政策,每個村享受省市財政扶貧資金50萬元的扶持標準,此項扶貧資金達500萬元;扶貧龍頭企業貼息資金20萬元;市里確定我縣西部六個重點貧困鄉鎮今年有24個富民經濟小區的計劃指標,如果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除享受市政府正常的獎勵性補貼政策外,每個小區還可以多享受到3萬元的補貼,此項扶貧資金達72萬元;今年我縣有1500萬元的小額貼息貸款指標,此項市財政將拿出100余萬元的貼息資金;市里派駐我縣的27支黨政機關幫扶工作隊、76家企業幫扶工作隊幫扶我縣的75個貧困村。由此可以看出,今年我縣的扶貧工作力度之大是歷年所沒有的,僅財政扶貧資金的投入將達到600余萬元。二是扶貧項目最多。今年我縣通過面上插花貧困村整村推進扶持、扶貧龍頭企業貸款貼息、貧困戶小額貼息貸款、*市黨政機關定點幫扶、貧困鄉鎮扶貧富民小區加大補貼標準等措施扶持的增收項目達到200余項。三是扶貧開發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最多。由于我們缺乏扶貧開發管理工作經驗,在落實政策中遇到了鎮村領導重視不夠,項目規劃未經科學論證,執行計劃的隨意性,也有未按規劃操作的現象,扶貧項目實施中未按要求進行民主討論,公告公示等。四是扶貧效益最好。雖然今年遭受比較嚴重的旱災,但是在扶貧政策的推動下,我縣扶貧開發重點鄉鎮開展的加大種植業結構調整力度、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發展畜牧養殖項目等增收措施,發揮了效益,實現了大災之年我縣六個扶貧開發重點鄉鎮人均收入增長的好勢頭。
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1、面上貧困村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工作
按照20*年*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抓好20*年扶貧開發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遼扶貧辦發[20*]14號文件精神,今年我縣享受省市扶持的面上貧困村的數目為10個,這10個村農戶總戶數為4279戶,人口數為16019人。結合貧困村的實際,我們計劃實施項目總數為33個,參與項目戶數3469戶,受益人口11917人,項目的參與率為81%。項目總計投入資金1415.5萬元,其中省財政補助資金總計250萬元,市
財政配套資金總計250萬元,信貸資金總計310萬元,農民自籌資金總計580.5萬元,社會幫扶資金25萬元,預計效益達1665萬元,預計參與項目的農戶人均增加收入可以達到1300元以上。計劃實施的項目分別為:*村棚菜項目等。
截止目前,此項目穩步推進,各村正在開展計劃及項目的落實工作。其中,7個特色產業項目的萬壽菊栽植、辣椒生產、菜籽生產項目均已經完成;8個養殖業項目已經啟動并運行良好;3個棚菜生產項目均正在施工;5個貧困勞力培訓項目進展順利;10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也是正在進行或已經完成。總之,據目前統計情況,計劃實施的33個項目中,均處于完成或正在運行中。近期我們將進行驗收,并下撥扶貧資金。
2、認真落實好市里確定的24個扶貧富民經濟小區,40個增收項目工作
按照市里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我縣西部六個重點貧困鄉鎮今年有24個富民經濟小區的計劃指標,如果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除享受市政府正常的獎勵性補貼政策外,每個小區還可以多享受到3萬元的補貼,據不完全統計,截止目前,我縣扶貧開發重點鄉鎮的富民小區今年達到43個,其中種植業22個,畜牧業21個,目前已經竣工23個,其中種植業完成5個,畜牧業完成18個,其他的都是正在建設中。計劃開發的40個增收項目,截止目前,通過面上插花貧困村整村推進扶持、扶貧龍頭企業貸款貼息、貧困戶小額貼息貸款、*市黨政機關定點幫扶、貧困鄉鎮扶貧富民小區加大補貼標準等措施扶持的增收萬壽菊種植、辣椒種植、地膜花生、菜籽等項目達到17大項,196小項,其中種植業項目9個,總規模達113042畝;養殖業項目8項,牛、羊、生豬等養殖規模達1355*頭,禽類鵝、蛋雞等養殖規模達19*42只。經過一年的扶貧開發工作,預計到20*年底,各貧困鄉鎮人均收入達到3000元以上,75個貧困村村人均收入增加400元以上。
3、定點幫扶工作隊情況
20*年駐我縣的市黨政機關定點幫扶工作隊由原來的26個調整到27個,幫扶我縣31個貧困村,有利的推動了我縣扶貧開發工作的順利開展,截止目前20*年救濟性投入資金總計21.53萬元,公益性投入28.26萬元,開發性投入135萬元,協調資金93萬元。今年市里又增派*商業局系統的76家企業定點幫扶我縣的75個貧困村現已有47家企業同村對接,為貧困村脫貧致
富注入了新的活力。
4、做好產業化扶貧和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增加農民收入。
根據遼扶貧辦發[20*]9號文件精神,20*年我縣申報擬認定第二批省級扶貧龍頭企業一個——*紅樹莓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申報擬享受扶貧貸款貼息企業七家分別為:*有限公司。我縣深入貫徹實施新階段扶貧開發戰略部署,用信貸扶貧資金扶持龍頭企業,進而帶動貧困戶的發展,促進農民增收。
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截止目前,六個扶貧開發重點鄉鎮勞動力轉移達2.9萬人次,勞務輸出實現人均增收占農民增收的三分之一。
扶貧開發工作是2006年市政府承諾為群眾辦24件實事之一,具體到我縣就是加大扶貧開發工作力度,在我縣西部六個重點貧困鄉鎮75個重點貧困村范圍內開展10個村進行面上貧困村整村推進扶貧、開發40個增收項目,新建24個富民小區,使75個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一年來,我們采取了加強調度、細化工作程序、明確操作規程、建章立制等措施,克服了今年我縣貧困地區遭受了旱災的困難,年初制定的扶貧開發重點鄉鎮人均增收300元以上的目標能夠實現,預計今年我縣貧困鄉鎮的農民平均收入將達到3000元以上。,
我縣今年的扶貧開發工作有如下特點:一是扶貧工作力度最大的一年。今年我縣有10個貧困村享受全省面上插花貧困村的扶持政策,每個村享受省市財政扶貧資金50萬元的扶持標準,此項扶貧資金達500萬元;扶貧龍頭企業貼息資金20萬元;市里確定我縣西部六個重點貧困鄉鎮今年有24個富民經濟小區的計劃指標,如果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除享受市政府正常的獎勵性補貼政策外,每個小區還可以多享受到3萬元的補貼,此項扶貧資金達72萬元;今年我縣有1500萬元的小額貼息貸款指標,此項市財政將拿出100余萬元的貼息資金;市里派駐我縣的27支黨政機關幫扶工作隊、76家企業幫扶工作隊幫扶我縣的75個貧困村。由此可以看出,今年我縣的扶貧工作力度之大是歷年所沒有的,僅財政扶貧資金的投入將達到600余萬元。二是扶貧項目最多。今年我縣通過面上插花貧困村整村推進扶持、扶貧龍頭企業貸款貼息、貧困戶小額貼息貸款、沈陽市黨政機關定點幫扶、貧困鄉鎮扶貧富民小區加大補貼標準等措施扶持的增收項目達到200余項。三是扶貧開發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最多。由于我們缺乏扶貧開發管理工作經驗,在落實政策中遇到了鎮村領導重視不夠,項目規劃未經科學論證,執行計劃的隨意性,也有未按規劃操作的現象,扶貧項目實施中未按要求進行民主討論,公告公示等。四是扶貧效益最好。雖然今年遭受比較嚴重的旱災,但是在扶貧政策的推動下,我縣扶貧開發重點鄉鎮開展的加大種植業結構調整力度、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發展畜牧養殖項目等增收措施,發揮了效益,實現了大災之年我縣六個扶貧開發重點鄉鎮人均收入增長的好勢頭。
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1、面上貧困村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工作
按照2006年遼寧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抓好2006年扶貧開發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遼扶貧辦發[2006]14號文件精神,今年我縣享受省市扶持的面上貧困村的數目為10個,這10個村農戶總戶數為4279戶,人口數為16019人。結合貧困村的實際,我們計劃實施項目總數為33個,參與項目戶數3469戶,受益人口11917人,項目的參與率為81%。項目總計投入資金1415.5萬元,其中省財政補助資金總計250萬元,市財政配套資金總計250萬元,信貸資金總計310萬元,農民自籌資金總計580.5萬元,社會幫扶資金25萬元,預計效益達1665萬元,預計參與項目的農戶人均增加收入可以達到1300元以上。計劃實施的項目分別為:雙臺子鄉轉山子村養牛及萬壽菊種植項目、雙臺子鄉胡家燒鍋村養牛、家禽飼養及萬壽菊種植項目、秀水河子鎮長崗子村的辣椒生產項目、秀水河子鎮三家子村的辣椒及萬壽菊生產項目、葉茂臺鎮四官堡村的棚菜項目、葉茂臺鎮榛子街村養鵝項目、包家屯鄉大三家子村養豬及萬壽菊種植項目、臥牛石鄉李家卜村棚菜及萬壽菊種植項目、臥牛石鄉邢家屯村養牛項目及萬壽菊種植項目、四家子蒙古族鄉四家子村棚菜項目等。
截止目前,此項目穩步推進,各村正在開展計劃及項目的落實工作。其中,7個特色產業項目的萬壽菊栽植、辣椒生產、菜籽生產項目均已經完成;8個養殖業項目已經啟動并運行良好;3個棚菜生產項目均正在施工;5個貧困勞力培訓項目進展順利;10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也是正在進行或已經完成。總之,據目前統計情況,計劃實施的33個項目中,均處于完成或正在運行中。近期我們將進行驗收,并下撥扶貧資金。
2、認真落實好市里確定的24個扶貧富民經濟小區,40個增收項目工作
按照市里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我縣西部六個重點貧困鄉鎮今年有24個富民經濟小區的計劃指標,如果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除享受市政府正常的獎勵性補貼政策外,每個小區還可以多享受到3萬元的補貼,據不完全統計,截止目前,我縣扶貧開發重點鄉鎮的富民小區今年達到43個,其中種植業22個,畜牧業21個,目前已經竣工23個,其中種植業完成5個,畜牧業完成18個,其他的都是正在建設中。計劃開發的40個增收項目,截止目前,通過面上插花貧困村整村推進扶持、扶貧龍頭企業貸款貼息、貧困戶小額貼息貸款、沈陽市黨政機關定點幫扶、貧困鄉鎮扶貧富民小區加大補貼標準等措施扶持的增收萬壽菊種植、辣椒種植、地膜花生、菜籽等項目達到17大項,196小項,其中種植業項目9個,總規模達113042畝;養殖業項目8項,牛、羊、生豬等養殖規模達135507頭,禽類鵝、蛋雞等養殖規模達190742只。經過一年的扶貧開發工作,預計到2006年底,各貧困鄉鎮人均收入達到3000元以上,75個貧困村村人均收入增加400元以上。
3、定點幫扶工作隊情況
2006年駐我縣的市黨政機關定點幫扶工作隊由原來的26個調整到27個,幫扶我縣31個貧困村,有利的推動了我縣扶貧開發工作的順利開展,截止目前2006年救濟性投入資金總計21.53萬元,公益性投入28.26萬元,開發性投入135萬元,協調資金93萬元。今年市里又增派沈陽商業局系統的76家企業定點幫扶我縣的75個貧困村現已有47家企業同村對接,為貧困村脫貧致富注入了新的活力。
4、做好產業化扶貧和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增加農民收入。
根據遼扶貧辦發[2006]9號文件精神,2006年我縣申報擬認定第二批省級扶貧龍頭企業一個——遼寧紅樹莓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申報擬享受扶貧貸款貼息企業七家分別為:沈陽清宇鵝業屠宰廠、沈陽中迪色素科技有限公司、沈陽華奧牧業有限公司、法庫縣八虎山酒廠、沈陽巴爾虎山酒業釀造有限公司、法庫縣宏潤肉禽加工廠、遼寧紅樹莓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我縣深入貫徹實施新階段扶貧開發戰略部署,用信貸扶貧資金扶持龍頭企業,進而帶動貧困戶的發展,促進農民增收。
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截止目前,六個扶貧開發重點鄉鎮勞動力轉移達2.9萬人次,勞務輸出實現人均增收占農民增收的三分之一。
5、扶貧小額貼息貸款發放情況
我縣的扶貧小額貸款貼息工作以前由信用社獨家操作,縣級扶貧部門基本沒有發揮作用,運行中出現了錢貸出去了,真正需要貸款的貧困戶發展項目卻很難得到,也就沒能發揮扶貧的效益,貧困鄉村發展扶貧項目時,由于缺乏溝通,也會出現貸款困難的情況,由于缺乏一定的制度保障,信用社對扶貧貼息貸款的運作由于貸款補貼標準很難把握等因素也不十分滿意。我縣今年有1500萬元的扶貧貼息貸款指標,市里出臺了“貸貼兩條線,暗補變明補”的扶貧貸款貼息政策,并制定了管理辦法及審核辦法,使可操作性更強,極大地調動了各方的積極性,我縣的扶貧貸款真正發放到貧困戶發展項目,截止目前我們圍繞富民小區、富民增收項目、面上貧困村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等項目的參與農戶發放貸款,達801.58萬元,,據不完全統計,計劃需要發放金額達2400余萬元,現在正在穩步推進,計劃將在十二月末完成全年的任務。雖然在運作中存在貧困戶貸款難、貸款周期過短等問題,但是,采用這種運作方式,還是能夠真正發揮扶貧貼息貸款的作用,推動貧困戶脫貧的。
2007年扶貧開發工作計劃
1、認真學習、深入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扶貧開發的政策、法規及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指導,落實責任,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全力推進扶貧攻堅工作。
2、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根據貧困戶致貧原因,制定相應的措施,采取有針對性的幫扶政策和辦法,拿真招、見實效。
3、做好扶貧項目的申報工作。加強項目庫的建設,不斷提高扶貧項目管理水平。
1995年,經國務院批準,農業銀行自治區分行正式成立,并對外營業。同時,將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縣及縣以下分支機構整建制地全部改制為農業銀行分支機構,將全區426個農牧區信用合作社改制為農業銀行基層營業所,農業銀行分行承擔著“三農”金融服務的職能。郵政儲蓄銀行分行于2008年1月成立,通過委托農牧區郵政網點開展郵政儲蓄業務。2010年4月首家小額貸款公司成立,面向農牧區開展的業務量小。工商銀行分行、中國銀行分行、建設銀行分行沒有在農牧區設立機構,無“三農”金融服務。無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目前,對“三農”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主要是農業銀行分行,其機構遍及城鄉。長期以來,農業銀行分行不斷改進和完善農牧金融服務,創新金融產品,加大農牧信貸投入,積極支持農牧區經濟發展和促進農牧民增收。截至2010年12月末,全區涉農貸款余額達56.15億元,比2005年末增加22.10億元,增長了64.90%。
(一)推進完善小額信用貸款工作
為了滿足農牧民群眾的金融服務需求,2000年農業銀行分行出臺了《中國農業銀行自治區分行農牧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辦法》,對部分農牧區試行了“金、銀、銅”三卡小額信用貸款業務,對持金卡、銀卡和銅卡的農牧戶分別授信10000元、6000元和3000元。通過多年來的不斷實踐、總結、完善和推廣,2005年末全區農牧戶小額信用貸款余額達13.93億元。為滿足農牧民對種植業和養殖業開展多種經營等資金需求,配合產業結構調整,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農業銀行分行分別于2005年和2010年對“三卡”的信用額度做出適度調整,對金、銀、銅卡授信額度分別由最初的10000元、6000元和3000元調整為目前的30000元、20000元和10000元。同時,對評定為信用鄉(鎮)、村的農牧戶所取得的貸款證,按金、銀、銅卡授信額度分別由最初的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調整為目前的40000元、30000元和20000元。為滿足農牧戶大額資金需求,2005年4月農業銀行分行推出了《農牧戶貸款證“鉆石卡”》制度,根據農牧戶的信用狀況、致富能力,向符合條件的農牧戶授予三星鉆石卡、二星鉆石卡和一星鉆石卡,分別授信20萬元、15萬元和10萬元。農牧戶小額信用貸款以“金、銀、銅、鉆石”四卡為載體,采用“評級授信、動態調整、隨用隨貸、逐筆立據、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操作方法,無需提供第三方擔保,自推出以來,深受廣大群眾的歡迎。小額信用貸款貸款政策的不斷完善解決了農牧戶“貸款難”、群眾增收渠道單一等制約農牧區發展的主要瓶頸問題,有力地支持了農牧戶生產發展、改善生活,成為農行分行服務“三農”的品牌金融產品。截至2010年12月末,小額信用貸款余額達40.30億元,較2005年末增長1.89倍,共發放鉆石、金、銀、銅卡39.31萬張,較2005年末增長20.41%。值得一提的是,農業銀行分行推廣和使用的農牧戶小額信用貸款產品于2010年11月被中國銀行業協會評為“2010年服務中小企業及三農雙十佳金融產品”。
(二)扎實做好信用鄉(鎮)、村的評定工作
為配合貸款卡的管理、實施,不斷地滿足農牧民的信貸需求,2003年5月,農業銀行分行出臺了《中國農業銀行自治區分行信用鄉(鎮)、村管理辦法》,對評定為信用鄉(鎮)、村的農牧民持卡貸款,適當擴大授信額度。農業銀行分行于2010年再次修訂完善了《信貸信用鄉(鎮)、村評定管理辦法》,積極營造農牧區誠實守信的信用環境,以推動農牧區道德建設為基礎、以農牧戶為道德評定對象,提升其信用水平。信用鄉(鎮)、村的評定按照“成熟一個,評定一個,一年一定,定期公布”的原則,各地都成立了由營業所、鄉(村)干部和有威望的農牧民群眾組成的資信評定組,資信評定組對參評鄉(鎮)、村的申請審核后向縣支行評定組申報,信用村由縣支行審查批準,信用鄉(鎮)由中心支行評定組批準。對信用鄉(鎮)、村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審查一次,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信用鄉(鎮)、村資格。截至2010年12月末,全區共評定出信用鄉(鎮)181個、信用村1592個,建立農牧戶個人信用檔案39.31萬戶。
(三)進一步做好信貸扶貧工作
長期以來中央賦予了更為寬松、更為優惠的扶貧貼息貸款政策,扶持范圍面向全區農牧區。執行比全國其他省市更加優惠的扶貧貼息貸款政策。首先,貸款利率更優惠。根據中央賦予“十一·五”期間的特殊優惠貨幣政策,扶貧貼息貸款統一執行1.08%的年利率,比全國執行3%的年利率低約2個百分點。其次,貸款主體擴大至農牧民個體。自2002年以來將全國實行的以實施扶貧項目的經濟實體為主要發放對象的貸款發放方式,擴至農牧民個體,并以到戶貸款為主。第三,貸款發放范圍進一步擴大。“十一五”期間,扶貧貼息貸款發放范圍在“十五”期間的基礎上,又將安居工程中的游牧民定居和地方病病區群眾搬遷貸款、能夠通過合同或協議帶動一戶以上貧困戶脫貧致富的富裕戶生產經營過程中合理資金需求、通過訂單或合同收購農牧民的原材料或民族手工業產品并能直接增加農牧民收入的自產出口創匯的農產品加工企業,納入扶貧貼息貸款范圍,2010年又將農房改造貸款新納入扶貧貼息貸款范圍,進一步擴大了發放范圍。第四,理順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貸款行由農行一家放寬至所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調整扶貧貼息貸款標準,2008年將扶貧貼息貸款標準由過去的人均純收入1300元提高到1700元,政策受益面進一步擴大。在優惠政策支撐下,扶貧貼息貸款發放覆蓋面持續擴大。截至2010年12月末,全區扶貧貼息貸款余額19.64億元,比2005年末增加9.78億元,增長99.22%。
(四)重點做好農牧民安居工程工作
2006年,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關于基本解決農牧民安居工程問題,決定在“十一·五”時期整合財政資金、民間資金、資金和信貸資金,加快實施以農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和扶貧建設為重點的農牧民安居工程,力爭用5年的時間使全區80%的農牧民住上安全適用住房。“十一·五”期間的特殊優惠貨幣政策已明確,將安居工程中的游牧民定居和地方病病區群眾搬遷兩項貸款納入扶貧貼息貸款范圍,切實減輕了參與安居工程建設農戶的利息負擔。農業銀行分行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將安居工程建設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成立了信貸支持農牧民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負責安居工程貸款的管理;出臺了《農牧民安居工程貸款管理辦法》,對貸款發放程序、額度、期限和貸后管理等事項進行了明確。截至2010年6月末,農業銀行分行發放的安居工程貸款余額9.46億元,比2006年末增加3.31億元,增長53.82%。
(五)支持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發展
自2003年推行農牧業產業化以來,農業銀行分行不斷改進和完善對農牧業產業化發展的金融服務,積極支持農牧業產業化的發展。通過“公司+農戶+基地+科技+信貸”的方式,促進農牧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的發展,并以此帶動農牧民增收。截至2010年6月末,農牧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貸款余額2.62億元,農牧業信貸工作示范點建設推動了農牧區產業結構調整。近年來,農業銀行分行重點扶持了示范縣區域內的農牧業特色產業項目,如米林縣的藏豬、藏雞養殖;林周、達孜的種草養畜;貢嘎、乃東的優質油菜籽和藏雞養殖;江孜的種草、養牛;當雄、那曲的城郊畜牧業等,促進了示范點區域內優勢產業發展,推動了農牧業結構調整。幾年來,通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促進了農牧區經濟發展和農牧民增收。據統計,2006~2010年末,因執行優惠貸款利率政策,向農牧區、農牧民讓利約6.70億元,平均向每戶農牧民讓利約1455元,也就是說增加了每戶農牧民收入1300元。第一產業增加值由2000年的36.39億元提高到2009年的63.88億元,增長75.54%;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由2000年的1331元提高到2009年的3532元,增長1.65倍;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由2000年的79.3%下降到2009年的47.9%,下降了31.4個百分點。
二、農牧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面臨的問題
近年來,農牧區金融體系建設取得了新進展,金融支持農牧區經濟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制約農牧區金融體系建設的因素,對金融支持農牧區經濟發展帶來了不利的影響。
(一)農牧區經濟社會環境特殊
發展水平較低長期以來,農牧區金融業務發展滯后,農牧民的現代金融知識十分缺乏。農牧區網點覆蓋率偏低。目前,農業銀行分行共有378個農牧區基層營業所,平均每個基層營業所承擔的金融服務面積達3174平方公里。與全國相比,商業化程度較低,農牧區商業化程度更低,還存在“自然經濟”甚至“物物交換”的現象。農牧區金融業務成本較高。農牧區地域廣闊,人口密度低,農牧民通常居住分散、生產季節性強、單筆存貸款規模小、額度低、次數頻繁,金融業務開展成本相對較高。
(二)農牧區金融組織體系建設仍存在較大缺陷
由于農牧區經濟發展的相對滯后以及特殊的小農經濟模式,農牧區金融體制改革的步伐滯后于城市金融改革進程,導致了以市場為主導的城市金融和以政府為主導的農牧區金融并存的二元金融結構。由于小農經濟對資金需求的細小化以及小農經濟本身所蘊含的風險性與金融機構經營目標所追求的資金運營規模化和安全性之間存在著巨大落差,不可避免造成了農牧區金融網點的收縮和農牧區金融業務的萎縮。目前,在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的主要是農業銀行,該行根據其總行的統一部署,成立了“三農”金融事業部,專門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但受到人員素質低、結構老化、電子化水平低等因素的制約,還存在農牧區金融服務盲點。其他銀行機構很少涉及農牧區金融服務,小額貸款公司僅有1家,涉及農牧區的業務量小,無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功能有限。農牧業保險也僅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公司在試點縣開展,其他在藏保險機構未涉足。競爭性的農牧區金融市場體系尚未形成,影響了農牧區金融服務質量的進一步提升。
(三)農牧區金融供給相對不足
屬于我國欠發達省區,目前提供“三農”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主要是農業銀行分行一家,由于缺乏必要的競爭,其內在改革創新動力不足。農業銀行分行“三農”金融服務的作用仍然有限,其縣支行及基層營業所雖然具有點多、面廣的優勢,但也存在管理半徑長、管理難度大、經營成本高的劣勢。此外,基層營業所普遍存在人員少,素質低,加之人員老化,學歷層次低,難以滿足現代金融業要求。目前,農牧區金融業務仍以傳統存、貸、匯為主,服務水平較低,信貸產品多以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抵押貸款為主,對較大型的農業再生產項目支持有限。農牧區金融供給不能滿足金融需求多樣化的要求。
(四)農牧區金融體系建設制度配套不到位
農牧區金融體系建設滯后于農牧區金融服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農牧業保險發展滯后,風險分擔作用有限。保險業是農牧區金融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雖然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公司于2007年開始開展農業保險業務,但農業保險的承保程度、保險強度都還處于低層次。農牧業保險業務由于受到手續煩瑣、保費收入低、難以管理、農牧民參保積極性不高等因素的制約,影響了農牧業保險的規模化發展,保險的風險分擔功能發揮不充分。第二,農牧區擔保機制不完善,中介服務薄弱。長期以來,涉農金融機構僅能通過小額信貸、惠農卡綜合授信等方式發放貸款,對于其他大額農牧業資金需求,由于農牧戶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加之農牧區擔保、資產評估、法律咨詢等中介服務發展滯后,農牧民的金融需求特別是有效信貸需求仍然得不到滿足。第三,信貸風險補償機制不完善。在農牧業生產受自然條件、市場價格雙重約束的情況下,尚未建立起對農牧區信貸的風險補償機制,這必然抑制農貸資金的持續增長。第四,農牧區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薄弱。當前,由于農牧區金融科技投入不足,金融電子網絡建設不完善,尤其是鄉鎮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薄弱,難以與現代化支付系統相連接,單一的手工傳遞,導致結算在途時間較長,資金周轉緩慢。
三、新形勢下完善農牧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
為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牧區金融體系,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深化農牧區金融改革,提升服務功能,完善改革配套制度、加強政策扶持,形成以政策性金融為基礎、商業性金融為主、新型農農村金融機構及民間金融為補充的分工協作、功能互補、競爭有序的多元化農牧區金融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金融支持農牧區經濟發展的作用,促進農牧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加快推進農牧區金融改革,完善多層次農牧區金融組織體系建設
培育競爭適度、開放有序、多元化、多層次的農牧區金融市場體系,形成金融對農牧區服務供給的穩定增長機制,建立以農業銀行縣域基層分支機構為主體,其他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機構、保險機構為輔助,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相配合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牧區金融組織體系。第一,強化農業銀行金融支農的主力軍作用。農業銀行作為農牧區金融服務的主力軍,其地位和作用無可替代,應繼續深化金融改革,鞏固和穩定縣域分支機構建設,給予縣級機構更大的經營自,擴大基層機構授信權限,增強服務功能。第二,探索郵儲銀行支持“三農”的生力軍作用。作為一支新生力量,郵儲銀行要充分利用其資金、網絡、信息和匯兌優勢,探索支農新途徑,有效實現資金回流。在資金運用過程中,應重視對“三農”的投入,加快符合“三農”需求特點的貸款零售業務體系建設,逐步成為服務“三農”的重要金融力量。第三,保險機構和其他銀行機構要逐步開拓農牧區金融業務。保險機構應大力開展農牧業保險業務,增強農牧業抗風險能力。工、中、建等銀行機構在做好城市業務的同時,要根據農牧區經濟發展的實際,逐步拓展業務范圍,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第四,鼓勵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經濟相對發達的縣,開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
(二)繼續貫徹落實好中央賦予的特殊優惠金融政策,積極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中央第五次工作座談會明確提出“鼓勵增加信貸投放,在藏銀行業金融機構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此,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不斷改進和完善“三農”金融服務,調整優化信貸結構,加大對農牧區的有效信貸投入,積極支持農牧區經濟更好、更快、更大發展。拓寬“三農”信貸資金來源,縣域金融機構存款主要用于農牧區,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從系統內調劑資金加大農牧區的信貸投入。要繼續做好以鉆石、金、銀、銅等“四卡”為載體的農牧民貸款發放和管理工作,幫助農牧民發展生產、脫貧致富。積極推行和完善農戶聯保貸款、公司+基地+農戶貸款等貸款品種,穩步擴大小額貸款覆蓋面,適當提高貸款額度。執行好中央賦予的特殊優惠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加大扶貧貼息貸款投放力度,對人均純收入在1700元(含)以下的農牧戶、游牧民定居、病區搬遷、農房改造、通過合同或協議帶動貧困戶脫貧致富的富裕戶、通過訂單或合同收購農牧民的原材料或民族手工業產品,并能直接增加農牧民收入的自產出口創匯農產品加工企業或市場流通企業的流動資金,以及農牧區小型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項目,積極發放扶貧貼息貸款,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切實做好農牧民安居工程貸款發放,幫助農牧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開發適合農牧民消費水平的消費信貸產品,逐步發展農牧區汽車、教育、大宗耐用消費品等消費信貸。加大對農牧民經濟合作組織、農牧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現代農牧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放。
(三)提升農牧區金融服務功能,滿足“三農”多樣化的金融需求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結合新形勢下“三農”金融工作實際,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三農”金融服務。建立縣域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正向激勵機制,加強對縣域金融機構“三農”信貸考評辦法,促進“三農”信貸投放的穩定增長,最大限度地滿足“三農”信貸資金需求。進一步健全農牧區金融服務機構和網點,培育建立競爭適度、開放有序、多元化、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進一步加強信用鄉(鎮)、村評定和信用縣建設工作,增加貸款證(卡)量,擴大覆蓋范圍。繼續發揚“背包下鄉、走村串戶”的優良傳統,深入農牧區、了解掌握農牧信貸需求,積極創新涉農信貸管理模式,進一步推廣和完善農牧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牧戶聯保貸款,擴大貸款覆蓋范圍;加快金融產品創新,研究開發農牧區城鎮化改造、農牧業產業化、農牧民專業化培養、科技支持“三農”等適合農牧區發展的信貸新品種,創新“信貸+保險”的金融服務產品,實行農牧業貸款與農牧業保險配套發放;完善農牧區支付結算體系建設,擴大現代化支付結算體系在農牧區的覆蓋面;加強對農田水利為重點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推進銀行卡在農牧區的應用,加快推進“農民工”銀行卡、金穗惠農卡業務,切實做好金融支農支牧工作,促進農牧民增產增收,大力支持農牧區經濟發展。進一步充實“三農”力量。對農牧區金融機構實行非常規的人員進退機制,加大對年齡大、素質低的人員退出力度,招聘合同工充實到基層,逐步建立起一支素質較高、結構合理的“三農”金融服務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