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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省紀委五屆二次全會和市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精神,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提高黨員干部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建立制度執行長效機制,扎實推進我市反腐倡廉建設。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的《省紀委、省監察廳關于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的實施方案》(瓊辦發〔*〕9號)精神,現就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以黨內監督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大精神,以黨政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為重點對象,以加強對權力行使的監督制約為主要目標,以檢查黨內監督條例和其他反腐倡廉制度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為基本內容。通過全面檢查,促進領導干部認真學習制度、自覺遵守制度、嚴格執行制度,增強領導干部維護制度的意識,堅決糾正和查處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等違反制度的行為,保證制度的貫徹落實,推動我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二、監督機構
為保證此次"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取得實效,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市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工作監督檢查小組,負責全市"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的監督檢查和工作指導。其成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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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紀委,辦公室主任由劉海波同志兼任,負責"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的日常組織、指導和檢查監督工作。
三、活動內容
這次"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主要重點圍繞以下八個方面的內容開展檢查:
(一)執行重大決策部署方面。重點檢查各鄉鎮、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領導班子在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推進改革開放、改善經濟結構、優化發展環境、提高經濟增長、推進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等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是否得到貫徹落實;特別是檢查市委十一屆三次全會通過的《中共*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發展環境建設的意見》等重大決策是否得到貫徹落實;檢查《*市*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意見》的工作分工是否做到層層分解,并抓好落實。
(二)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重點檢查各鄉鎮、各單位領導班子是否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完善并嚴格執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及領導班子重大問題議事規則;重大決策、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等重要問題是否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班子主要負責人是否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支持班子成員在職責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對班子成員不遵守、不執行集體決定,或未能按照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職責,給工作造成損失的,是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是否堅持和健全民主生活會制度并按照規定開好民主生活會。
(三)執行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制度方面。重點檢查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作出的決議、決定是否按照規定及時向本單位或下屬黨組織和黨員通報;黨組織對于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事關全局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情況以及重大問題,是否按照規定時限和程序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或請示;各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是否向黨組織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和自覺接受監督;各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各單位"一把手"是否按照省委辦、省府辦《關于實行黨政"一把手"黨風廉政情況年終報告制度的通知》(瓊辦發〔*〕43號)的要求,向上級黨委和政府報告有關情況。
(四)執行述職述廉制度方面。重點檢查各鄉鎮,各單位領導班子是否按照中辦印發的《關于黨員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中辦發〔2005〕30號)和省委印發的《關于黨員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實施辦法》(瓊發〔*〕17號)有關要求,在年度考核是否進行述職述廉;對屆中和換屆前的述職述廉是否按照規定組織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對存在的問題是否及時整改。
(五)執行信訪處理制度方面。重點檢查各鄉鎮、各單位是否及時研究來信來訪中反映的重要問題,對于黨員的控告和反映黨員或下級黨組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檢舉,是否依照規定及時調查處理;是否建立健全信訪督辦機制,對重要信訪事項是否做到件件有著落;是否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是否嚴格依照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執行談話和誡勉制度方面。重點檢查鄉鎮黨委、紀委監察機關和黨委組織部門是否不定期與有關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談話,了解有關情況,提出建議和要求;是否按照省委印發《關于實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的辦法》(瓊發〔*〕8號)對有關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或任職談話;是否認真執行中辦印發的《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辦法》(瓊辦發〔*〕31號),對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問題的黨員干部進行誡勉談話,指出存在的問題,并督促其及時糾正和整改。
(七)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方面。重點檢查組織、人事部門是否堅持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原則、基本條件,是否嚴格遵守任職資格規定;是否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特別是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等程序;是否認真執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規定和干部交流、回避、免職、辭職、降職等制度;是否嚴格遵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是否切實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群眾反映的有關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八)執行財經紀律有關制度方面。重點檢查各鄉鎮、各單位是否認真遵守和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非稅收入管理、專項資金管理及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制度規定;是否加強對社?;稹⒆》抗e金和扶貧救災專項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安全和正確使用。
四、工作步驟
"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的時間從今年5月15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具體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學習自查階段(5月15日至7月31日)。各鄉鎮、各單位要組織學習黨的*大、省紀委第五屆二次全會和市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精神,認真學習黨內監督條例和其他反腐倡廉制度,充分認識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的意義,正確把握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的指導思想和主要內容,結合實際制定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的具體方案,對本部門、本單位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進行研究和部署。要在深入學習有關文件精神和制定規定的基礎上,圍繞本方案確定的八個方面的內容,逐項對照檢查,認真查找在學習制度、遵守制度、執行制度、維護制度和推進制度建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總結經驗和教訓,邊查邊改。對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制度規定職責的行為進行及時糾正,對違反制度或破壞制度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對制度執行不力和執行效果不好等問題要及時整改。
各鄉鎮,各有關單位,務必于5月25日前將本單位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具體方案,8月5日前將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自查階段總結報告,報送市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
(二)組織檢查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由市"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監督機構組織檢查組對各鄉鎮和市直有關單位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的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主要采取聽取工作匯報、進行個別談話、查閱文件資料等形式,廣泛聽取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見,對被檢查對象在學習制度、遵守制度、執行制度、維護制度和推進制度建設方面的情況以及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的情況作出全面評價,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及時整改。
(三)整改提高階段(8月1日至12月31日)。各鄉鎮、各單位要針對自查階段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對本單位如何加強黨內監督和發展黨內民主,如何健全完善反腐倡廉相關制度,如何建立健全保證制度落實的長效機制,如何扎實推進本單位反腐倡廉建設等問題要作出工作部署。同時要對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總結材料于12月1日前報市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的重要性。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是貫徹落實黨的*大精神和中央紀委關于開展黨內監督條例實施情況專項檢查的部署所采取的一個重要舉措。開展這項活動,對于促進黨內監督條例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各項制度的落實,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制約,使黨員領導干部少犯錯誤或不犯錯誤;對于推進我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對于改進黨員干部作風,提高遵章守制的自覺性,建立制度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制度執行不力的問題,加強執行文化建設,推動我市又好又快發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各級黨組織,要把思想統一到市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這項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擺到重要議事日程,按要求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有序開展。這次"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內容多、標準高、要求嚴,時間跨度長,涉及范圍廣,各單位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主要領導要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安排專人負責活動的具體工作。在活動的各個階段中,市紀委、市監察局將組織人員對部分單位的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確保全市"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扎扎實實,不走過場。
(三)堅持邊查邊改,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在開展"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的過程中,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學習和掌握反腐倡廉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強化黨員干部的制度觀念,增強主動開展監督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要針對本單位查擺出來的執行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大整改力度,能改正的立即改正,一時解決不了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決。各單位要以這次活動為契機,加強完善本單位的各項制度。對制度執行不力的堅決糾正,對各種違反制度、破壞制度的行為堅決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