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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自國有水面開發利用管理工作開展以來,在有關鄉鎮及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國有水面養殖管理中存在的無序狀態逐步得到規范。但同時由于部分鄉鎮、部門職責落實不到位,導致養殖糾紛日益增多,制約了漁業生產的健康發展,影響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為進一步加強國有水面開發管理,保障漁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國有水面開發利用是事關全縣農業經濟發展、農(漁)民增收的一件大事,是做大做強養殖業的重要抓手。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加強國有水面的開發利用管理,是適應漁業生產新形勢的需要,是保障漁業生產者合法權益的需要,同時也是規范國有水面養殖開發行為,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促進漁業可持續開展的需要。要站在踐行*的高度,充分認識到抓好國有水面開發利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層層落實任務和責任,切實把國有水面開發利用管理工作開展起來,努力實現漁業生產與增效相結合,發展生產與環境保護相結合,依法管理與履行職責相結合。
二、認真總結,搞好自查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國有水面開發的實際情況,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水面開發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見》(*政辦〔20*〕42號)的具體要求,仔細疏理,逐項認真統計(統計內容見附表),并將統計表與本鄉鎮國有水面開發利用狀況、管理經驗、存在問題及工作計劃于6月10日前上報縣國有水面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畜牧水產局)。
三、明確職責,理順程序
(一)鄉鎮職責
1、做好水面調查、踏勘、丈量和發包工作。鄉鎮接養殖申請10個工作日內,完成國有水面的踏勘、定界、丈量和發包工作,填寫從畜牧水產局領取的統一制式的水面丈量、發包、管理文書,經鄉鎮長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向畜牧水產局移送管理檔案。
2、安排鄉鎮財務人員到縣畜牧水產局領取非稅收入票據,并足額收繳和上解國有水面承包費和規費(每月25日為上繳結算日)。
3、及時掌握和化解本轄區內水面糾紛和矛盾,杜絕越級上訪。
4、在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依照《**縣國有水域灘涂養殖規劃》,科學利用水面,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5、關心專業漁民的生產、生活,在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落實休漁、禁漁內容,劃定安全水域,落實國家和政府對專業漁民的優惠政策,確保專業漁民安全生產和優先養殖。
(二)畜牧水產局職責
1、積極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國有水面開發管理有關文件精神。
2、依法制定國有水面開發管理的操作程序,分發統一制式管理文書。
3、依照法定收費權限,領購非稅收入票據,并加蓋公章,積極協助財政部門做好鄉鎮的票據領繳使用工作。
4、對鄉鎮上報的水面管理檔案進行審查和審核,同時填寫養殖證審批表。在法定的工作日內完成上報審批工作,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域灘涂養殖證》,并做好存檔、登記管理。
5、依法對國有水面開發利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協助鄉鎮依法調處水面糾紛和矛盾,依法處理違反《漁業法》行為。
6、加強漁業生產技術指導,科學規劃開發利用水面,搞好養殖的監管和資源的保護,加大生態的維護和投入,努力提高水產品的產量和質量,擴大養殖規模,培養龍頭企業,做大做強養殖產業,引導養殖生產者走集約、高效生態發展之路。
(三)財政部門職責
1、票據管理。國有水面使用費(水面承包費和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是政府非稅收入范疇。財政部門及時提供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并按票據管理辦法按月核銷票據。
2、做好國有水面使用費的征收及分成工作。按照《*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將征收的國有水面使用費全額匯繳到縣政府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工作未啟動前,仍按原渠道匯繳財政帳戶)。國有水面使用費征收分成比例75:25,即鄉鎮政府留成75%、縣畜牧水產局分成25%。收入全額上繳財政,縣財政局按分成比例劃撥。
3、監督檢查。定期不定期對鄉鎮國有水面管理費用收取情況進行中監督檢查,并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依法處理。
(四)監察局、審計局職責
1、認真落實縣政府關于國有水面開發利用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
2、及時查處在國有水面開發利用工作中違反程序的行為,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超越職權、行政不作為等瀆職和違規違紀行為。
3、嚴肅查處在國水面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吃、拿、卡、要以及執法違法、以權謀私、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人員。
四、維護穩定,努力構建和諧漁業發展環境
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把國有水面管理工作當作“三農”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建立健全國有水面公開競爭機制,完善公平、公示制度,積極開展文明執法,嚴格落實黨和國家對養殖業的各類補貼和優撫政策,促進漁業資源的增殖,加強漁業生態環境的保護,促進無公害產品生產和養殖產品的監管,保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和養殖生產者生命安全。要妥善解決國有水面開發利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類矛盾糾紛和歷史遺留下來的矛盾隱患,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努力構建和諧的漁業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