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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我國實行比較嚴格的外匯管制制度和外匯收支核銷管理制度,因此外匯收支無小事,任何環節出了問題都可能直接損害企業經濟利益,或者影響企業進出口業務的正常進行。本文結合我國外匯管理制度以及企業國際收支實務,從外匯收支的幾個日常問題入手,探討企業日常外匯收支業務中必須注意的一些問題,以引起業者的重視,趨利避害,科學進行外匯收支。
關鍵詞:外匯收支帳戶選擇業務信息準確申報核銷
隨著我國進出口經營權政策的進一步放開,一般企業均可以從事進出口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也漸漸成為許多財務人員必須面對課題。我國實行比較嚴格的外匯管制制度和國際收支核銷管理制度,外匯收支中任何細小的問題都可能給企業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或者損害企業經濟利益,或者影響企業進出口業務的正常進行。下文結合我國外匯管理制度以及筆者的實際工作經驗,從日常外匯收支的幾個方面入手,分析探討日常外匯收支中必須注意的問題。
一、收支帳戶的選擇問題
匯買價及賣出價之間有一定的差價,為銀行進行國際收支業務而向企業收取的手續費,收支帳戶選擇美元或人民幣帳戶,就決定了企業收支的外幣款項是否需要兌換成人民幣或由人民幣兌換,收入和付匯帳戶選擇對進出口公司有相當的現實經濟意義,下面舉例來說明。
一家進出口公司05年出口商品收匯2000萬美元,進口商品付匯需10000萬美元以上,下文以2005年12月31日匯率(匯買價8.0574;賣出價8.0880),以2000萬美元年收入和付匯額為例計算分析選擇不同帳戶對企業經濟利益的影響。
選擇人民幣帳戶,款項進入該帳戶必須按當日匯買價匯率兌換成人民幣進帳,等進口商品付匯時再根據當日銀行賣出價購買美元。
收入=2000×8.0574=16114.8(萬元人民幣)
付匯=2000×8.0880=16176(萬元人民幣)
差額=收入-付匯=-61.2萬元(人民幣)
如果收入和付匯均選擇人民幣帳戶,收到2000萬美元后又付出2000萬美元,這種選擇要企業支付61.2萬元(人民幣)的匯兌差額。
收入和付匯均選擇美元帳戶,直接存入企業帳戶,不需要考慮匯率。僅以2000萬美元考慮,企業就可以節省61.2萬元(人民幣)的匯兌差額。
當然在考慮選擇帳戶的時候必須考慮匯率的變動對收入的影響,對上面的例子而言,外匯收入遠遠低于支出,因此可以將收到的外匯全部用來支付近期的進口所需,所以匯率變動對上例中企業的影響很小,基本可以忽略不計。如果一家進出口公司以出口為主,進口業務量較小,這時候就要考慮留用部分外匯用于支付進口所需,其余部分根據企業職能部門對外匯匯率的變動趨勢以及匯買價和賣出價的差額綜合考慮決定是否兌換,盡可能降低匯率變動對企業利益的損害。
不管匯率如何變動,匯買價和賣出價之間的差額基本大于0.03(人民幣/美元),2000萬美元的0.03(人民幣/美元)就是60萬人民幣,如果一家公司的業務量收支金額均超過2000萬美元,收支帳戶的選擇對企業的影響會更大些。
選擇使用美元帳戶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⑴、進出口公司,既有進口業務,也有出口業務
⑵、在銀行設有有美元帳戶(經外管局批準有一定額度和期限的美元持有權限)
二、申報外匯收入信息的問題
1、日常外匯收入
銀行收匯后,會通知企業收匯,企業財務部門根據銀行通知的收款信息向具體業務部門索要該筆外匯的詳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款項來源國,經濟業務性質,出口銷售對應外方單位,出口貨物類別,出口貨物國別,出口貨物銷售合同號等);如果該筆收匯為預收款項,報關部門應預留核銷單,并申報預留的核銷單號,預留的核銷單必須到外匯管理局加蓋預收款條碼章,核銷單一經申報預留不得變更用途;業務信息一經銀行申報就自動進入國家外匯管理系統,修改收支信息需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否則當具體經濟業務與申報內容不符時,外管局不予核銷。由于外匯管理局對“修改外匯收支信息”存在相當嚴格的內部考核機制,外匯收支信息的更改將直接影響到地方外匯管理的質量考核,所以地方外管局一般不同意企業提出的修改收支信息的申請。基于以上原因只有企業內部各部門密切配合,認真整理出口貨物資料,準確申報每一筆外匯收支信息。
2、及時辦理遠期收匯證明
遠期收匯指按合同規定不能在六個月內收匯的出口業務,外匯管理制度規定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六個月內到外管局辦理收匯核銷工作(已辦理遠期收匯證明的經濟業務除外),否則外管部門將對企業的出口收匯業務拒絕核銷,并對企業采取相應的行政處罰措施。屬于合同規定的遠期收匯業務,企業應該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兩個月內到外管局辦理遠期收匯證明,否則企業應承擔不能核銷的后果,下面舉例說明一下這個問題:
一家進出口企業依合同2005年向烏孜別克斯坦出口普通水泥13229.707噸、白水泥6957.897噸、木地板5400平方和地板磚1545.312平方,合計貨款6442936.25美元,已收貨款5607133.08美元,余額835803.17美元。合同規定貨款10%保證金部分應在貨物保質期結束后支付;出口建筑材料的量比較大,發貨周期較長,發貨過程中不能準確區分正常發貨和保證金部分發貨或補送部分,相關業務人員由于疏忽沒有認真研究對策,致使該公司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該批貨物的遠期收匯證明,合同執行到后期問題就出來了,剩了四五十份報關單和核銷單不能核銷。基于外匯管理制度對時限的嚴格要求,即使后期該企業收到貨款,外管部門也不會辦理核銷,企業就不能取得外管局已核銷的報關單和核銷單,下一步的出口退稅工作也不能進行。
不能辦理出口退稅給企業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就是少收退稅款,按照企業取得的采購發票和出口貨物退稅率測算,該批貨物可退稅款60萬元人民幣以上;由于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收到貨款并辦理外管核銷,也沒有取得外管局出具的該批貨物遠期收匯證明,國稅局要求該批出口業務應視同國內銷售處理,企業應補交外銷未收款部分貨物(按出口貨物報關單或貨物出口合同規定的外幣價格,折合成人民幣作為銷售該筆貨物的含稅銷售價計稅)的銷項稅(大約在90萬元人民幣以上),原采購發票已過抵扣期限,該企業因這筆經濟業務不能辦理核銷手續而要承擔的經濟損失在150萬元人民幣以上,外管局對企業不能按期核銷的行政處罰還沒有考慮在內。
面對如此巨大經濟損失,該企業組織精干力量研究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案,有人提出“損失轉嫁”方案,將損失部分或全部轉嫁給供貨單位,當然談判難度很大,還有可能傷害企業之間的長期合作關系;有人提出“轉匯”方案,既從國內將相同金額的款項先匯往國外,然后再匯回國內作為該批貨物的貨款,以解燃眉之急,該方案一度成為企業的主導思想,但最終因該方案要承擔巨大的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而終止;又有人提出“補辦遠期收匯證明”的方案,雖然已超過辦理遠期收匯證明的期限,但是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客觀的,企業的經濟業務也是真實存在的,企業應向外管部門承認自己管理的疏忽,說明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內未能及時辦理遠期收匯證明的客觀原因,并申請補辦遠期收匯證明。在上級外管部門的支持和幫助下,該企業取得了該批貨物的遠期收匯證明,避免了企業本不應該承擔的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挽回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采用最后的方案比前兩種方案要科學合理的多,風險也比很小。
三、及時準確付匯
日常付匯主要指進口貨物付匯,進口貨物結算主要有兩種方式:信用證結算和電匯結算,信用證結算涉及第三方銀行,操作較較規范,在此不再贅述;電匯結算主要運用于非大宗貿易或客戶群較分散的貿易行為,下面以一家進口廢鋼的企業為例,分析電匯業務應注意的問題:
創新國際的廢鋼采購點遍布中亞五國,每天都有幾車(火車箱/節)至幾十車廢鋼采購量,客戶人數眾多,且客戶的流動性很強,許多客戶為自然人,購銷合同有時候都難以準確簽訂,甚至有些自然人客戶無法提供自己的個人收匯帳戶,所以該公司采購廢鋼的款項一般采用電匯的形式結算。由于國外廢鋼采購業務的不規范運作,導致企業與國外廢鋼客戶結算風險和難度很大,我國外管制度限制對國外自然人帳戶付款,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間,銀行應外管部門的要求突然停止辦理向國外自然人客戶付匯,導致創新國際的廢鋼采購量驟然下降,其集團企業的廢鋼供應吃緊,甚至面臨缺貨的威脅,公司與已發貨的國外廢鋼供應商產生激烈的矛盾,國外廢鋼采購人員的生命安全受到嚴重的威脅。
面對無法支付采購款的局面,一些非正規小公司開始尋求其他非正規付匯途徑――調匯,即通過地下錢莊將資金轉到國外客戶手中,該途徑存在巨大的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企業還要承擔4%的高額調匯手續費。創新國際身為國有大中型股份制企業肯定不可能選擇非法途徑付匯,只有主動與外匯管理部門聯系,反映公司的真實、客觀的廢鋼采購業務情況,申請開放對國外廢鋼客戶的正常付匯業務。經省級外管部門協調,外管部門最終同意了銀行辦理創新國際對自然人客戶的付匯業務。
進口付匯業務同樣面臨外匯核銷的問題,這就要求企業應從源頭做起,從簽訂廢鋼采購合同到廢鋼報關進口各個環節都應該嚴格注意數據的準確性和一致性,尤其是采購合同的結算方式、合同號、貿易國別、貿易方式等重要信息必須與報關單數據絕對一致,否則核銷工作也無法進行。
國際外匯收支業務處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經濟利益,企業的每一項業務都要直接面對外管局、海關和稅務局等國家機關嚴格審查,不允許有任何的差錯和疏忽,否則就有可能直接損害企業的經濟利益或影響企業的進出口業務正常進行。這就要求企業所有從事外貿業務的人員都必須嚴格要求自己,認真處理好每一筆涉外經濟業務,把好每一關,遇到問題及時與相關政府部門聯系,爭取科學合理合法的解決問題途徑,切忌用大錯來掩飾小錯,用非法途徑來彌補企業的疏忽大意,否則,問題一經暴露,所有后果只有企業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