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探討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20世紀90年代伴隨冷戰的終結和世貿組織(WTO)的誕生,經濟全球化進入了一個全新階段,不僅形成了真正意義上的世界市場,而且出現了統一的、有約束力的國際經濟規則。與此同時,全球性的區域經濟合作也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發展。按照WTO的統計,區域性貿易協定(RTAs)的實施數量在1950-1959年有3個,1960-1969年有19個,1970-1979年上升到39個,1980-1989年為14個,1990-1998年則為82個①。目前,55-60%的世界貿易是在貿易集團內發生的(世界銀行,2000,中譯本)。
經濟全球化通常以多邊合作機制為基礎(如世界貿易組織及其前身關貿總協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以統一的世界市場和國際經濟規則為標志,促進全球生產要素和商品服務的自由流動;區域經濟合作則以雙邊或諸邊(pluri-lateral)合作機制為基礎,以區域內的市場統一和規則統一為標志,促進區域內生產要素和商品服務的自由流動。很顯然,兩者之間的沖突是客觀存在的。當1958年歐洲經濟共同體產生時,這種區域性經濟合作與關貿總協定所倡導的全球自由貿易觀念就發生了沖突。歐共體作為一個關稅同盟對內實行自由貿易,對外執行統一的關稅和貿易政策。這直接違反了關貿總協定的非歧視原則。為此,關貿總協定內部曾經就歐共體是否違背關貿總協定規則展開過激烈的爭論。但當時的歐共體六國以退出關貿總協定進行威脅,致使關貿總協定最終不得不做出讓步:在堅持非歧視原則的同時,允許區域貿易協定的存在。關貿總協定第24款允許區域貿易協定作為一個特例存在,條件是它在促進區域內貿易流動的同時不得提高對外部世界的壁壘。換句話說,區域貿易協定應該補充而不是威脅多邊貿易體系。
進入世貿組織時代以后,除了原先的第24款被繼承下來以外,世貿組織的服務貿易總協定也允許區域貿易協定的存在。為了監督和評估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對多邊經濟合作產生的影響以及區域貿易協定與多邊貿易協定的關系,1996年2月6日世貿組織總理事會專門設置了區域貿易協定委員會。世貿組織對區域貿易協定的認同為區域貿易協定的擴展提供了極大的制度空間。以80年代后期美國與加拿大簽署《美加自由貿易區協定》(以及后來的《北美自由貿易區協定》)為標志,區域貿易協定已成為全球性的發展趨勢。與80年代以前的區域貿易協定相比,90年代形成的區域貿易協定是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發展起來的。因此,“新一代”區域貿易協定的開放程度更高,大多數協定除了涉及關稅自由化之外,還涉及世貿組織所包含的其他領域,例如標準、服務、知識產權等;某些協定比世貿組織所涵蓋的規則領域更廣,如政府采購、投資或競爭政策等(WTO,2001)。在以發展中國家為主體組建的區域貿易協定中,“開放的區域主義(openregionalism)”正在成為一種流行趨勢。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國家放棄了“進口替代”的戰略思想,不再尋求建立區域內互補產業結構、免受外部競爭的產業政策,更大的區域市場成為提高生產率和競爭力的前提條件。與此相對應,各國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動機以及區域經濟合作的方式都發生了一系列變化。本文將從區域經濟合作的動因、形式、組織結構、影響等方面對90年代以來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趨勢做一簡要分析。
二、區域經濟合作發展的動因
傳統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強調對成員國的靜態收益影響,它包括:改善成員國的貿易條件,實現規模收益遞增,強化競爭,吸引外國投資等。但經驗研究顯示這些靜態效應不大(SchiffandWinter,1998)。近年來,區域經濟合作更多地是尋求動態收益及非經濟收益,并因此取得迅速的發展。第一,關貿總協定或世貿組織無法滿足一部分國家在開放貿易方面的需求,由此導致一些相似的國家撇開國際組織組建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在多邊貿易談判中無法達成的協議卻經常能夠在雙邊或諸邊貿易談判中達成。從這種意義上說,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是多邊貿易體制的實驗場,許多貿易自由化措施都是首先在區域一體化內部實施的。
在亞洲,由于西雅圖會議的失敗,一直奉行貿易多邊主義的日本也開始尋求雙邊貿易協定。第二,一些國家把區域貿易協定作為增強其影響市場的能力或者作為規避關貿總協定或世貿組織關于非歧視性要求的一種手段。它們將區域一體化組織當作一種工具,通過它實行一些尚未在多邊貿易體制中提到的措施,并向貿易伙伴施加壓力。80年代中期美國決定同其貿易伙伴(如以色列)進行自由貿易區談判,部分原因就是對關貿總協定成員國拒絕在1982年啟動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感到不滿。第三,一些國家把區域貿易協定作為一種鎖定貿易自由化或制度改革進程的機制。保護主義政策的一個主要來源是國內利益集團的壓力,區域貿易協定采取了不同的方式限制國內利益集團的壓力。一種方式是“優惠淡化效應(preference-dilutioneffect)”:區域經濟一體化意味著一個更大的政治團體,國內利益集團在設計共同政策時的影響力將因此被削弱。另一種方式是“優惠不對稱效應(preference-asymmetryeffect)”:成員國在具體問題上所得到的優惠可能不同,由此產生妥協的需要會提高效率(霍克曼、考斯泰基,1999,中譯本)。
在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環境下,形成尋租利益集團的難度增加,尋租者要想形成利益集團不得不在整個區域范圍內重組。此外,一國加入區域一體化組織有助于向外部世界發出一個清晰而可靠的信號:本國的貿易自由化體制和改革具有長期的穩定性,它們將受到一體化組織的約束(FernandezandPortes,1998)。對于外部投資者而言,這是極為重要的。像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區、東歐國家申請加入歐盟(以及加入前與歐盟簽訂自由貿易協定)都有這方面的動機。第四,保障市場準入。無論何種形式的區域貿易協定都會給非成員國構成某種程度的歧視。對非成員國而言,為克服這種負面影響有三種選擇:一是加強多邊貿易談判,二是組建新的一體化組織,三是加入到業已存在的一體化組織中去。歐洲的區域化進程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面對歐洲經濟共同體的發展,英國和其他六國先是組建歐洲自由貿易區(EFTA)予以對抗,80年代以后其成員不得不放棄歐洲自由貿易區,全部加入到歐盟中去。
區域經濟合作的進一步發展,尤其是大國的參與,在全球范圍內產生了一種“多米諾效應”(Baldwin,1995)。歐盟統一大市場和北美自由貿易區的形成使其他國家對區域貿易協定保護主義效應的擔憂加劇。大西洋兩岸的格局變化提高了其他國家被排斥在(區域貿易協定)外的成本,增強了國內出口利益集團游說的動力。為保障市場準入,被排斥在外的國家要么加入已有的區域一體化組織,要么組建新的區域一體化組織。第五,影響國際經濟規則的制定。進入世貿組織時代后,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在國際經濟規則制定過程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同時,規則對民族國家的約束力越來越強。這迫使任何國家都不能再忽視規則的制定過程。加入一體化組織有利于維護自身的利益,因為在一個范圍較小的組織內,一國的呼聲更容易得到尊重,這種呼聲進而可以通過一體化組織在全球談判中得到放大。法國農業生產者的利益多年來得到保護,是和歐盟在國際經濟規則制定中的地位聯系在一起的。
這種考慮即使對美國這樣的大國也不例外。長期以來,美國主導著全球規則的走勢,然而到了1986年,當時的歐洲共同市場與歐洲自由貿易區簽署合并協定,并宣布于1992年建立歐洲統一大市場。這一決定首次動搖了戰后美國的霸主地位,由此刺激美國迅速與加拿大簽署《美加自由貿易區協議》及以后的《北美自由貿易區協議》。第六,非經濟考慮成為許多區域一體化組織產生和發展的原因。區域一體化的一個重要收益是有助于改善成員國的安全(SchiffandWinter,1998)。首先,它有助于改善國內安全。例如,埃及政府一直擔心原教旨主義的蔓延,摩洛哥和突尼斯也擔心鄰國阿爾及利亞的原教旨主義運動。消除這種擔心是地中海國家與歐盟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一個重要動機。其次,通過組建區域一體化組織對抗來自第三國的威脅。南非發展共同體(SADC)最初就是為了對抗來自南非的威脅。中東歐國家要求加入歐盟則是為了抵御俄國的威脅。最后,安全威脅促使相鄰的國家組成一體化組織。早期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東盟的產生有這方面的考慮。近年來,最為典型的要屬南方共同市場中巴西和阿根廷的關系。歷史上,巴西與阿根廷的關系一直不融洽,長期處于軍備競賽狀態,甚至一度有軍事沖突的危險。1986年兩國簽署的“一體化和經濟合作計劃(PICAB)”大大緩解了相互間的不信任或敵視關系。正是這項合作計劃為1991年的南方共同市場奠定了政治基礎(Preusse,2001)。
三、南南型與南北型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對成員國收益的不同影響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指出,區域經濟合作的收益在成員國之間的分配和這種組織的形式有很大的相關性。在“南南型”(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合作)合作組織內,成員國的經濟績效差距會逐漸拉大;而在“南北型”(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合作)合作組織內,成員國的經濟績效差距會逐漸縮小。換句話說,“南南型”合作方式促使成員國的收入水平趨于發散;而“南北型”合作方式促使成員國收入水平趨于收斂(Venables,1999)。歐盟的發展歷程表明,成員國之間人均收入的收斂趨勢是非常明顯的。從1947年比荷盧關稅同盟建立到80年代早期,成員國之間的人均收入差距一直在穩定地縮小,整個時期內差距縮小了大約2/3。
隨后加入的新成員也有類似的趨勢。以愛爾蘭、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發展速度為例,80年代中期,它們的人均收入水平分別相當于歐盟最富裕國家(德國、英國、法國、意大利)的61%、49%和27%,到90年代末期分別上升到了91%、67%和38%。處在另一個極端的是純粹由發展中國家組建的一體化組織。烏干達、坦桑尼亞和肯尼亞在60年代曾經組建了東非共同市場(EACM)。但結果是,在整個60年代,一體化促使區域內的制造業逐漸集中到肯尼亞,其制造業的產值和出口占三國總量的70%以上。東非共同市場最終因無法滿足兩個落后國家的要求于1977年被迫解散。最近的例子是中美洲共同市場(CACM)和西非經濟共同體(CCWA)。在中美洲共同市場(成員國包括危地馬拉、薩爾瓦多、哥斯達黎加、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兩個相對發達的國家危地馬拉和薩爾瓦多因一體化進程成為區域內的工業、商業和服務業中心,制造業增加值占區域內總值的比例從1980年的68%上升到目前的80%以上。同樣,在西非經濟共同體(成員國包括科特迪瓦、塞內加爾、馬里、尼日爾、尼日利亞、毛里塔尼亞、加納、多哥、貝寧、利比里亞、塞拉利昂、岡比亞、幾內亞比紹等),達喀爾和阿比讓逐漸演變為區域內的經濟中心,科特迪瓦和塞內加爾的制造業增加值占整個區域的比重從1972年的55%穩步增加到1997年的71%(Venables,1999)。針對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所做的研究中,人們也發現了類似的趨勢:南北型區域經濟合作有助于成員國的經濟增長,南南型區域經濟合作則無助于成員國的經濟增長(Vam-vakidis,1998)。大量的經驗研究顯示,20世紀70-80年代,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與市場開放存在高度的正相關,但南南型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并沒有給成員國帶來預期的收益。就東盟、安第斯共同市場(ANCON)、中美洲共同市場和中非經濟關稅聯盟(UDEAC)所做的計量分析表明,它們對其成員國的經濟增長沒有產生明顯的作用。
不同類型的區域合作組織之所以產生不同影響,主要受制于兩類因素。一是成員國的比較優勢(或劣勢)。一國的比較優勢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差異越大,就越有可能遭受貿易轉移(效應)的風險。因此,在南南型合作組織中,收入水平最低的成員國最有可能因貿易轉移而遭受損失。以肯尼亞和烏干達為例,盡管兩國制造業相對于世界平均水平都具有劣勢,但肯尼亞比烏干達的劣勢程度要低一些,其結果是,烏干達易遭受貿易轉移的損失:本來可以從世界其他地區進口的產品現在轉而從肯尼亞進口。對肯尼亞來說,一體化組織保護了本國制造業免受世界市場競爭的威脅,并能夠向烏干達出口制成品。相反,在南北型合作組織中,高收入國家的比較優勢與世界平均水平差異大而易遭受到貿易轉移的損失;低收入國家則從中獲得了貿易創造(效應)的收益。二是“群集”機制和“反群集”機制。在產業層次上,前者主要受制于知識溢出效應、勞動力市場儲備效應、供需聯系的向心力效應;后者則主要受制于擁擠效應(如生產要素價格上漲)、污染效應及其他外部性效應。一般說來,在南南型合作組織中,“群集”機制占主導地位;在南北型合作組織中,“反群集”機制占主導地位。除此之外,20世紀80年代之前建立的南南型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大多以服從成員國的進口替代戰略為目標。這就限制了區域經濟合作的開放收益。而在90年代創建的南北型區域經濟合作組織中,許多發展中國家利用區域經濟合作來鎖定國內經濟改革、吸引外國直接投資、實現技術轉移等。這些目標的實現客觀上促進了成員國收入水平的收斂。不同類型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對成員國的不同影響,在一定程度上也解釋了90年代以來區域經濟合作發展的地域分布。到2000年底已正式向世貿組織通告的正在實施的協定中,將近60%是在歐洲國家之間締結的;發展中國家之間締結的區域貿易協定大約只占總數的15%(WTO,2001)。
四、大國之間的競爭日益演變為區域經濟合作組織之間的競爭
如上所述,由于國際經濟格局的變化,美國在國際經濟中的支配地位受到了削弱。作為世界經濟的霸主,美國曾經長期單獨決定全球經濟規則的走勢。70年代以后,美國的霸主地位開始受到挑戰。在國際金融領域,以美元為核心的布雷頓森林體系宣告終結;在國際貿易領域,關貿總協定第七輪多邊貿易談判(即東京回合)結束后,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遲遲無法啟動,雖然歷經10年后終于啟動,但烏拉圭回合談判時間比預想的延長了近一倍。對美國霸主地位直接構成挑戰的不是日本經濟、德國經濟的高速增長,而是歐洲經濟共同體的迅速擴張。當1986年歐洲共同體決定于1992年與歐洲自由貿易區合并建立歐洲統一大市場時,美國第一次感覺到了霸主地位喪失的威脅,因為新的歐洲統一大市場的規模將首次超過美國的市場規模?;诳购鈿W洲統一大市場的考慮,美國放棄了“孤立主義”傳統,于1986年開始和加拿大就建立自由貿易區進行談判,1987年簽署了《美加自由貿易協定》(該協議在1989年正式生效)。在歐盟1992年簽署《歐洲統一法》的同時,美國也于同年把美加自由貿易區擴大為北美自由貿易區。北美自由貿易區的產生和歐洲統一大市場的形成標志著美歐之間的競爭正式拉開了序幕。不
久前,美國總統布什和貿易代表佐里克公開宣稱:歐盟已經和27個國家簽署了自由貿易或關稅同盟協定,并且還將和15個國家簽署類似的協定,而美國目前只參加了三個自由貿易協定(北美自由貿易區,以及分別與約旦、以色列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因此美國完全有理由繼續擴大雙邊或諸邊區域經濟合作(Lim,2001)。歐盟在2000年的尼斯會議上正式決定實施歐盟的“東擴”計劃(2001年選擇了第一批加入歐盟的國家)。一旦完成歐盟的“東擴”,歐盟將增加到27個國家,幾乎涵蓋了歐洲所有國家。美國在1994年完成北美自由貿易區之后,也開始推進另一個雄心勃勃的計劃——2005年之前簽署美洲自由貿易區協定,以涵蓋除古巴之外的所有34個美洲國家,把“美國后院”完全納入美國的勢力范圍之內。布什執政后,在對外關系方面做出的第一件事情便是試圖獲得國會授予的“快車道”貿易談判權,爭取把美洲自由貿易區談判完成的時間提前到2003年。
針對美洲自由貿易區的建設進程,歐盟也沒有坐視等待。歐洲與南美洲國家有著悠久的歷史、文化和種族關系,歐盟與南美的貿易占這一地區外貿總額的30%左右,歐盟國家的跨國公司在南美的投資占該地區所有外國直接投資的近40%。因此,歐盟自然要保護它在南美洲的經濟利益。歐盟首先與墨西哥達成了自由貿易協定,隨后開始與南美共同市場及智利就建立自由貿易區進行談判(DelaBalzeandFelipe,2001)。在世界其他地區,美歐以區域經濟合作為手段也在進行類似的競爭。對美國而言,歐洲國家的聯合已經成為一個歷史的教訓,它決不能容忍在東亞地區再出現一個排他性的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因而美國對待東亞地區的區域經濟合作一直采取反對的態度。90年代以前包括日本、馬來西亞、澳大利亞等國提出的區域經濟合作方案均因美國的反對而流產。1993年的西雅圖會議使APEC成為涵蓋環太平洋地區的一個非正式區域貿易組織。
這是美國防止東亞地區形成區域經濟合作組織的一項重要舉措。一方面它把美國在內的環太平洋國家和地區都吸納進來;另一方面它的開放性和非約束性特征決定了它在區域經濟合作領域不會真正有所作為。即便如此,這仍然引起了歐盟的警覺。隨后歐盟也開始尋求與該地區的合作。1995年歐盟與東亞地區的13個國家(東盟+中日韓,即后來的“10+3”)首次舉行亞歐首腦會議,并形成了定期化的機制。目前,美國與新加坡正在進行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其目的也是為了約束東亞自由貿易區的發展進程。和大西洋兩岸區域經濟合作的蓬勃發展相比,東亞地區(尤其是東北亞地區)的區域經濟合作是非常滯后的。日本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強國對此并非毫無知覺,它在國際經濟規則制定過程中的較低地位,很明顯地是和它游離在區域經濟合作之外相關的。90年代以前,日本曾經對發展東亞地區的區域經濟合作提出過許多建議,但都沒有取得實質性成果。
一則是該地區國家(包括日本)對美國市場有很高的依存度,美國的態度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二則是歷史的糾葛造成該地區國家對日本充當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的領導者懷有戒心。進入90年代以后,全球性區域經濟合作浪潮和亞洲金融危機刺激了該地區開展區域經濟合作的欲望。北美自由貿易區的建立客觀上構成了對區外國家的貿易歧視。美國與北美自由貿易區的貿易比例從1993年的28.3%上升到2000年的32.8%,同期與歐盟的貿易比例從18.9%微升為19.3%,與世界其他地區(不包括南美洲)的貿易比例從38.7%下降到37.3%。以日本為例,同期美國與日本貿易的比例從14.7%降為10.6%(熊,2001年)。亞洲金融危機也使該地區國家意識到,沒有本地區的區域經濟合作,將難以保證經濟穩定的發展。以亞歐首腦會議的框架為基礎,東亞地區正在“10+3機制”下推進東亞自由貿易區的建設。迄今為止,業已取得的成果是《貨幣互換協定》。在區域貿易自由化領域,理論上的合作方案可分為三類:一是“10+3方案”,即13國組成東亞自由貿易區;二是“10+1方案”,即東盟分別與中國、日本、韓國建立自由貿易區;三是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方案。
日本作為該地區的經濟大國一直謀求成為未來東亞自由貿易區的領導者。一方面,日本試圖與東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把中國排除在東亞自由貿易區之外;另一方面,通過與韓國、新加坡簽訂雙邊自由貿易協定以求打開突破口,取得區域經濟合作的實質性進展。在尋求東亞自由貿易區建設的同時,日本還與墨西哥、智利就簽訂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進行談判。這兩個拉美國家對日本有著特殊的意義,它們既是未來美洲自由貿易區的成員國,也分別和歐盟簽有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如果說日本與東盟、韓國、新加坡的談判屬于一種防守反應的話,那么與墨西哥、智利的談判表明日本已經開始參與大國在全球范圍內的競爭。在大國之間利用區域貿易協定的競爭過程中,歐盟是領先者;近年來美國的發展勢頭迅猛足以和歐盟平分秋色;相比之下,日本是一個真正的后來者。在當今經濟全球化的時代,大國之間對國際經濟規則制定權的爭奪已經演變為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之間的爭奪。美國貿易代表佐里克2001年1月在參議院的聽證會上強調:“日本和歐盟想要左右國際貿易體系的發展方向。不應該是它們,而應該是我們起主導作用”。要做到這一點,美國就必須推進美洲自由貿易區的建設。
五、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內部主導權的爭奪
不同類型的國家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動機有很大的差異。對大國來說,通過擴大市場規模提高其對國際經濟規則的影響力可能是最重要的;而對小國來說,獲得市場準入機會(進入大國的市場)通常被考慮為優先因素。前者的目標是區域經濟合作的一種自然演化結果,后者的目標則需要雙邊(或諸邊)談判來完成。這種不對稱性需要小國在區域貿易協定談判過程中做出“單方面”的讓步,例如調整國內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能源定價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競爭政策等,以適應大國(通常也是最發達國家)的要求。這種現象被人們稱之為“新區域主義(newregionalism)”(PerroniandWhalley,2000)。在美加自由貿易協定、北美自由貿易區協定、歐盟與東歐國家的自由貿易協定中,我們都可以看到“小國”(加拿大、墨西哥及東歐國家)對“大國”(美國、歐盟)做出的“單方面”讓步。在歐盟的早期發展過程中,成員國的數量較少,法德聯盟在區域內的主導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同時其他小國的利益也能夠得到兼顧。隨著成員國數量的增加,像英國、西班牙的加入,歐盟內部主導權的爭奪逐漸顯現出來。在2000年底的尼斯會議上,歐盟內部出現了歷史上少有的大國與小國相沖突的現象。正如丹麥首相所說:5個大國(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和西班牙)與其他10個國家之間的界限十分明顯。在此前的比亞里茨會議上,“五大國”曾經威脅其他小國說,如果它們不同意重新分配權力,這些大國就可能在歐盟體制之外結成更緊密的聯系,如在防務領域。法國總理若斯潘在會上尖銳地提醒10個小國說,正是因為歐盟,它們在世界舞臺上的影響才變得大得多。
言外之意,小國與大國爭奪歐盟的主導權是沒有道理的。尼斯會議上不僅大國與小國在權力分配上出現了沖突,而且大國之間也出現了沖突。德、法兩國圍繞部長理事會的表決票分配問題發生了嚴重的分歧。德國擁有8200萬人口,是歐洲人口最多的國家,它要求按照人口比率分配表決票,而以大國自居的法國主張維持現行框架,即英、德、法、意均擁有10票。比、荷、盧等中小國家的利益關系也牽扯到德、法兩國在國家利益方面毫不掩飾的對立中,多次磋商后的結果是,英、德、法、意各分得29票,并設立了新標準——表決時,“如果表示贊成的國家人口總和不到整個歐盟人口的62%,決議不能通過”。如果說歐盟內部主導權的爭奪源于幾個大國經濟規模相近的話,那么美洲地區國家對未來美洲自由貿易區主導權的爭奪則更具有普遍意義。
和其他國家相比,美國的經濟規模優勢是獨一無二的。但以南美盟主自居的巴西卻把美洲自由貿易區看成是“為了美國企業而提出的設想”,因而對美國主導的經濟一體化抱有很大的戒心并對此持強烈反對態度。圍繞美洲自由貿易區的談判,巴西的擔心主要集中于以下三點:(1)美國國內農產品市場的封閉性和對農業進行的補貼;(2)濫用反傾銷措施;(3)以工人的權益及環境問題為由實施保護主義政策。此外,美國主張把談判結束期限提前,這將剝奪巴西國內產業增強自身競爭力的時間。巴西希望分階段實現區域經濟一體化,并勸說安第斯共同體等一起建立南美洲自由貿易區,在提高競爭力之后加入美洲自由貿易區。2000年6月9日在秘魯召開的安第斯集團首腦會議決定,到2005年建成一個地區性的共同市場和一個“安第斯民族主義集團”。同年8月在巴西召開的南美洲國家首腦會議上,各國達成共識,要在美洲自由貿易區談判問題上團結一致,并提出將南方共同市場及安第斯共同體在2002年之前并為一體,成立只有南美洲國家參加的自由貿易區。
為了抗衡美國的主導權地位,巴西還利用南方共同市場與歐盟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為砝碼,力爭在美洲自由貿易區談判之前正式啟動與歐盟自由貿易區的談判。當然,巴西(及其他南美洲國家)的最終目的并不是反對美洲自由貿易區,而是避免美國一家說了算的局面。同樣,在東亞區域經濟合作的進程中也存在對未來區域主導權的爭奪。日本希望能夠擁有像美國在美洲自由貿易區的領導地位;中國作為一個潛在的經濟大國也不甘心淪為區域內的二流國家;東盟希望通過已有的東盟自由貿易區與中日平分秋色,甚至計劃通過不同的“10+1”機制,圍繞東盟組建未來的東亞自由貿易區;韓國則更希望以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為基礎發展東亞自由貿易區,從而能在中日兩個大國之間充當政治經濟聯系的中介角色。上述格局決定了東亞自由貿易區的建設將是一個艱難而復雜的過程。過去10年間,與經濟全球化相伴生的區域經濟合作不僅改變了國際經濟的格局,而且也改變了國際經濟運行的方式。所有國家都將不可避免地卷入并受到它的影響。如何應對全球性區域主義浪潮是發展中國家面臨的一個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