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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社會的發展,公民對私有財產權的保護意識逐漸增強,越來越多的人學會了運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財產權。在私有財產權的保護中,民商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民商法私有財產保護的發展并不健全,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和不足之處。因此,如何更好地改善當前民商法在保護私有財產方面存在的問題是當前民商法領域探討的重點內容。本文將針對其中的一些問題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措施。
關鍵詞:私有財產;民商法;保護
一、引言
社會的進步和時代的發展使得公民的法律意識逐漸增強,私有財產權開始成為公民關注的重點,作為公民個人的重要權利,私有財產權受到民商法的保護,但是民商法在保護私有財產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如何不斷提升法律水平使其更加完善是關鍵。本文將針對此問題進行深入研究與探討,旨在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改善當前存在的問題。
二、私有財產的民商法保護的主要特征
首先,補償性特征。所謂補償性即當公民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施害人要對受害者進行補償,補償的基礎以實際受損利益為依據。補償性賠償責任是基于民商法理論確定的平衡侵權者、受害者利益關系的一種有效手段。其次,不主動干預特征。民商法保護私有財產是在受害者私有財產受到不法侵害并且主動提出司法保護的前提下,如果受害者沒有主動提出,那么民商法不對其進行干預。最后,平等性特征。平等性主要針對公民的身份來說,每個公民的社會地位、社會身份、經濟實力、年齡、權利等等都是不同的,但是每個人的私有財產都受到民商法的保護,民商法在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益時是平等對待的,不因公民的不同而區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私有財產保護存在的不足之處
(一)私有財產法律意識較為淡薄
國外發達國家法律發展歷史久遠,公民法律意識較強,但是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淡薄,對于私有財產的概念模糊,缺乏運用民商法保護個人合法權益的意識,甚至沒有私有財產權的意識,當私有財產權受到侵害時,往往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而且對于民商法公民的了解程度較低,沒有專業的能力保護自己的私有財產。
(二)對于私有財產權的法律監督不到位
有效的監督機制和監管是法律運行的必備條件之一,但是當前我國私有財產權的法律監督體制建設不完善,缺乏相關的法律監督機構,這就導致私有財產受害者被動成為了監督的主體力量,但是公民缺乏專業的能力和法律知識,沒有能力實施監督權利,導致監督不到位等問題的出現,這些問題都影響著民商法對于私有財產權的保護。
(三)私有財產立法體系不健全
我國私有財產立法體系不健全,民商法中缺乏實際的原則性條款,操作性較差,沒有針對公民私有財產權受到侵害時的實際情況提出解決措施。而且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私有財產的形式逐漸呈現出多樣化的趨勢,虛擬私有財產產生了,但是民商法卻沒有與時俱進,缺乏針對虛擬私有財產的保護內容。
四、私有財產的民商法保護策略研究
(一)加強法律宣傳,提高公民私有財產保護意識
缺乏私有財產保護意識是我國大部分公民存在的問題,改善這一問題可以通過加強法律宣傳的方式,具體做法可以運用電視、網絡、短信、廣告牌、社區廣告、廣播等多元化的媒體積極展開普法宣傳,讓法律深入公民的生活中,在生活中潛移默化地不斷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識。與相關機構和專業人員開展私有財產的民商法保護主題講座,積極普及法律知識,增強公民法律意識,積極解答公民關于法律的困惑和問題等。開展法律知識競賽,積極號召公民參與到競賽中來,將民商法保護公民私有財產問題制作成題目,通過有獎競賽的方式吸引公民參與,在競賽的過程中公民能夠學到很多法律知識,不知不覺中就提升了法律意識和能力,而且還贏得了獎品,可謂一舉多得,這種方式非常受公民的歡迎。
(二)建立完善的法律監督體系,加強監督
強有力的監督體系是法律執行和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強力保障,更是社會進步的有效手段。但是當前民商法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方面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監督體系,導致諸多問題的出現。建立專門的民商法監督機構是行之有效的措施。由于公民對于民商法的認識不夠全面和專業,法律意識較為淡薄,難以發揮有效的監督作用,因此建立專門的監督機構,聘請專業人員加強對于民商法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的行為進行監督,能夠避免很多違法違規行為的出現,切實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與時俱進,完善民商法立法體系
當前我國民商法法律體系不健全,缺乏詳細條款對相關私有財產侵害行為的規定,細則不夠完善,當私有財產受到侵害尋求法律幫助的時候,卻因為缺乏相關的法律依據而難以得到保護,造成了公民私有財產的損失。因此,針對這一問題應該不斷完善民商法立法體系,尤其是針對沒有涉及的私有財產問題,要盡快加入到法律規定中來,例如,針對虛擬財產、知識產權等特殊形式的私有財產,建立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條款。實現有法可依,不得出現缺乏相關法律條款現象。全面覆蓋私有財產可能產生的問題,健全民商法法律體系,促進我國民商法的進步和發展,積極保護公民合法權益。
(四)落實司法實踐,切實保護公民私有財產
司法實踐是指按照法律相關規定對違法行為進行制裁,法律不應該僅僅停留在理論的層面,法律的意義是切實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民商法的意義是保護公民私有財產不受侵害,維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只有當法律落實到實際中才能夠體現出其價值,才能真正為公民提供切實的服務。落實司法實踐要加強執法機構的執行,為公民提供便捷的方式,提升司法機構的辦案效率,相關工作人員嚴格執法等等,從根本上對公民司法權加強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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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景鳳 單位:蘭州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