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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2011年內蒙古財經學院校級教育教學項目
一、財經類高校開設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背景
1999年,教育部在學科目錄中增設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至今已有13 年。各高校在設置此專業時各具特點,有的設在則經類院系;有的設在管理類院系;有的設在社會學系。我國大部分財經類高校長期存在著“重理論、輕實踐”的問題,如何培養能將專業知識和技能應用于所從事的專業社會實踐、熟練掌握社會生產或社會活動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應用型人才,是高校人才培養模式和就業市場需求向現行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提出的迫切要求。
二、財經類高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一)實踐教學制度建設不夠完善
1.實踐教學環節缺少可持續發展規劃。目前,財經類高校一般將各種實踐教學列入教學計劃中,但是對于實踐教學大綱的制定、教學過程的監督、實踐效果的評估等往往沒有相應的實踐教學制度作支撐,較主觀、隨意。
2.實踐教學課程內容落后。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實踐教學目標定位不準,混淆人才培養目標和課程目標概念,教學內容的選取過多依附于某門理論課或現有教材,缺乏實際崗位所需要的實用性、先進性內容;實踐教學的內容與形式上多次重復采用,各門課程的實踐教學無法銜接起來,無法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教學手段保守落后等。目前,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核心課程中一般涵蓋了社會保障概論、社會保險、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等課程,這些課程教材數量多,更新快,但是偏重于理論的介紹。有些教材雖然名為××理論與實務,但是實務部分一般都是具體某省市的社會保障管理條例、細則,或者根本不講授,只是講授理論部分。
3.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落后。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課程設置往往重視理論教學或課堂教學的環節,輕視實踐教學過程,尚沒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實踐教學過程控制和質量評價體系,或雖有相應的實施方案。
(二)實踐教學隊伍建設落后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開設較晚,而且迄今博士點較少,專業人才的培養滯后,不能完全滿足人才培養的需要;財經類高校教師往往強調學科的系統性而忽視自身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知識傳授空洞化;一些教師雖然理論知識較為豐富,實踐操作能力薄弱;一些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急需的課程,師資更是嚴重缺乏,如社會保險精算等。
(三)實踐教學實驗室和踐教學基地的缺乏
1.社會保障方面的實訓軟件建設處于起步階段,現有的實訓軟件往往偏重于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缺乏專業特色。很多高校誤以為社會保障不需要實驗室,在實訓室的建設和實訓軟件的開發引進上吝于花錢。
2.高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實踐基地數量少,接收能力有限;關系不穩定,缺少可控性;方向單一,選擇范圍狹窄,內容重復。培養出來的學生無法較快地適應市場發展和需求。
三、財經類高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教學的改進
(一)財經類高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準確定位
財經類院校應根據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同勞動經濟專業的歷史淵源,進行學科體系建設,重點應強化社會保障與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的知識結合。借助于財經類院校經濟、管理專業的優勢,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的具體目標是:培養具有扎實的管理學、經濟學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熟悉國家有關勞動與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人力資源管理、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理論與方法,能夠在企事業單位及政府部門從事相關工作,專業優勢明顯的“應用型、創新型、復合型”高級管理人才。
(二)完善實踐教學制度的建設
1.《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教學教學實施方案》,從各實踐教學環節的內容、時間安排、實踐教學經費支出、實踐教學對教師和學生的要求、實踐教學的考核與評估、實踐教學成果和實踐教學管理辦法等方面的問題做出各個具體的實踐大綱或實踐要求,由社會保障專業人士、人力資源管理專家、教師、教務人員組成專業指導委員會進行論證;加強過程管理,實施中期檢查制度,充分發揮專業指導委員會、教學督導組及學生的作用,加強質量監控;制定出較為完整的、標準化的,并明確寫入人才培養方案中。
2.完善學生實踐教學成績考核辦法,根據學生的出勤情況、日常表現、實習單位評價、實習報告質量綜合評定,計入學生學分成績。
3.建立和實施實踐評估和反饋制度。實踐教學結束后,根據接收單位的反饋情況,結合學生的意見,由指導教師就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方法、改進措施等進行總結,以進一步提高實踐教學質量。
(三)改善實踐教學手段與方式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屬于應用性學科,社會對學生的動手能力更是有著具體的要求。要適應這樣的形勢,必須加強實務課程教學和實驗室建設。
1.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應進一步充實社會保障職位模擬課程,使其成為學生進行實務操作的“實驗場”,主要包括:(1)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模擬實習,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與生育保險等各種業務模擬實習、社會保障會計模擬實習、社會保障軟件操作模擬實習等;(2)企事業員工福利管理模擬實習,包括:勞動力計劃與招聘職位模擬實習、工資福利管理職位模擬實習、勞動力培訓職位模擬實習、績效考評職位模擬實習等。例如,中國人民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吉林大學都開設了社會保障基金信息管理系統模擬實驗室。在仿真的環境中, 使學生體驗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操作的全過程, 增強了學生動手操作能力。西南財經大學還設有保險精算實驗室, 對于理論教學起到很大的輔助作用, 適應了我國不斷增長的對社會保障領域高級人才的需求。
2.加強實踐教學基地的建設。積極創造條件,與企業、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將其建設為長期實踐基地,定期組織學生去參觀、學習和交流,使學生擁有相對穩定的實習場所,增強學生對所學專業的認知度,同時也讓學生為社會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學有所用。例如,組織學生到社會保險相關機構實習或鼓勵學生利用課余或假期時間展開社會調查,了解社會保險相關機構的管理流程及其不同險種的政策實施情況。另外,還應當聯系相關企事業單位,了解相關單位在未來發展的知識需求和人才需求,根據市場需要培育滿足企業發展目標與學生發展目標的人才。
(四)加強師實踐師資隊伍建設
1.增加實踐教學工作的工作量計算,鼓勵教師從事實踐教學工作,例如:安排教師在社會保障管理部門、經辦機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實習鍛煉,提高其業務能力;鼓勵老師參加勞動保障部門的政策討論相關的會議等。
2.在現有師資力量的基礎上,聘請具有較高理論素養和豐富實踐經驗的社會保障管理部門、經辦機構從業人員,人力資源管理專家擔任本專業學生的各種實踐教學的指導教師或兼職授課教師,建設專兼職相結合、優勢互補的實踐教學師資隊伍。
參考文獻:
[1]陳淑君.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教學“分類化”管理模式探討[J].黑龍江教育學院學報,2009(6)
[2]陳建梅.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教學課程科學分類研究[J ].學理論,2009(24)
[3]郭榮麗,陳淑君.分類制定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課程實踐教學大綱的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09(23)
[4]鄧永輝.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分類化”實踐教學評價體系研究[J].林區教學,2009(10)
[5]李燕榮,唐昭.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構建[J ].職業時空,2009(8)
[6]周慧文.高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教學內容體系研究[J ].商場現代化,2009(30)
【關鍵詞】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地方高校;實踐教學
1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教學現狀
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具有知識性、政策性、應用性相結合的特點,要求學生在學習基本知識的同時,能從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具體工作,如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招聘、培訓、績效、薪酬等管理工作,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及為在職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都要由受過系統教育的勞動保障專業人才完成,同時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也是一個實踐性、應用性較強的專業。目前,我國專業化的勞動保障人才缺口較大。隨著社會保障體系的日益完善,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對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該專業畢業生的去向大體分為三類:一是,進入高校和科研機構從事教學和科研活動,這類學生往往需要進一步深造,攻讀碩士和博士學位。二是,進入勞動和社會保障政府部門及其他公共管理部門,成為各級政府公務員。三是,進入企事業單位人事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從事具體業務工作。從1998年我國開設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以來,培養了大批該專業畢業生,為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由于各種原因,當前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畢業生在實際操作方面還存在很大缺陷,在走上工作崗位后往往不能很快勝任工作,究其原因在于學校培養中實踐教學環節不完善。
2原因分析
2.1重理論、輕實踐的人才培養方案設計
當前地方高校在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設計上普遍存在重理論、輕實踐的情況。實踐課程開設過少,實踐學時過少。此外,地方高校一般將各種實踐教學列入教學計劃中,但是對于實踐教學大綱的制定、教學過程的監督、實踐效果的評估等往往沒有相應的實踐教學制度作支撐,較主觀、隨意,并且實踐教學課程內容較陳舊。在課程開設方面,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核心課程中一般涵蓋了社會保障概論、社會保險、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等課程,這些課程教材數量多,更新快,但是偏重于理論的介紹。有些教材雖然名為××理論與實務,但是實務部分一般都是具體某省市的社會保障管理條例、細則,缺乏實際操作方面的闡述,教師在授課時或者如蜻蜓點水,一帶而過,或者根本不講授,只是講授理論部分。
2.2師資力量薄弱
由于近年來學校對教師的招聘普遍重視學歷,近年來招聘的教師多是年輕沒有經驗的教師。這些教師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但缺乏實踐經驗,大多數教師從學校到學校,沒有工作經歷,也沒有實踐經驗;一些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急需的課程,師資更是嚴重缺乏,如社會保險精算等。經歷了幾年的擴招,高校普遍存在教師短缺的現象。當前人們只看到大學教師工資高,待遇好,工作清閑,卻不了解上好一門課要付出多少精力。在社會上普遍存在這樣的觀點,認為高校的老師是太多了而不是太少了。人們對擴招后師生比例認識不足,大家都知道擴招后學生增加了多少,卻沒有多少人關注同時老師增加了多少。我國的高校生師比例比國外高出很多。在2012中國大學排行榜中,我國705所高校平均生師比為16.60︰1,地方高校形式更為嚴峻。相比較而言,歐美發達國家的生師比要低得多,例如美國11所著名大學生師比平均為6.7:1。一名成熟的教師約需要六年的講課經驗,一些落后地區的地方性大學一些有經驗的教師流向大城市,導致學校在短時間內較難找到優秀的或者合適的教師人選,大量的課程壓在其他教師身上,一名教師承擔多門課程,負擔過重,導致教師無暇在實踐上花心思,下功夫。
2.3缺乏實踐教學平臺
勞動與社會保障方面的實訓軟件建設處于起步階段,現有的實訓軟件往往偏重于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缺乏專業特色。很多高校誤以想當然的認為該專業不需要實驗室,在實訓室的建設和實訓軟件的開發引進上不愿投資。另外,目前地方高校普遍存在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實踐基地數量少、接收能力有限;關系不穩定,缺少可控性;方向單一,選擇范圍狹窄,內容重復等問題。導致培養出來的學生無法較快地適應市場發展和需求。
2.4重科研,輕教學的高校管理制度
當前高校普遍存在重科研,輕教學的現象,學校和教師關注拿多少項目,發表多少篇論文,導致教師無心戀戰教學,理論課教學相對較簡單,上完課就離開,自身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更是被忽視。這主要和當前的高校制度導向有關,教師只要有了科研項目、發表了高層次學術論文就有了就會順利的通過評職稱,受到學校的重視,導致教師把大部分精力投放在科研上,對于教學本身敷衍塞責,更談不上搞好實踐教學了。
3對策與建議
3.1完善人才培養方案設計
人才培養方案設計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的工作,許多高校在制定培養方案時過于草率,沒有征求各方面的意見,而是簡單的將任務交給某位教師去完成,結果導致培養方案目標不科學具體,課程體系不合理。地方高校培養的人才應為地方服務,但是由于事前沒有經過深入的市場調研,無法把握地方市場對人才的需求,這樣制定出來的人才培養方案勢必存在很多問題,諸如人才培養定位不準確,實踐教學環節薄弱,毋庸置疑,按照此種方案培養出來的人才也不能適應市場的需求。
3.2改革高校教師管理制度
針對當前一些高校存在的教師教學任務過重的情況,學校應通過大力引進人才、留住人才,降低生師比,減輕在校教師的工作壓力,確保教師有足夠精力投放在實踐教學上。對于高校教師而言,除了具備專業理論知識與一定的研究能力,還應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以及對行業的了解,當前許多高校在招聘教師時對學歷有明確的要求,而對實踐經驗方面大都沒有要求。面對這種局面,高校應完善教師聘任制度,加大實踐人才的引進力度,同時為了激發教師在教學方面的積極性,學校在教學工作量計算上,應增加實踐教學工作量的計算標準。除此之外,在教師職稱評定方面也應加大實踐教學經歷在此中所占的比重。
3.3建設“雙師型”師資隊伍
高校應加強現有教師實踐能力的培養,建設“雙師型”教師隊伍。通過鼓勵骨干教師從事實踐教學工作,如安排教師在社會保障管理部門、經辦機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實習鍛煉,提高其業務能力;鼓勵老師參加勞動保障部門的政策討論相關的會議,鼓勵教師參加國家的有關職業資格的培訓考試等。此外,在現有師資力量的基礎上,地方高校還可聘請具有較高理論素養和豐富實踐經驗的社會保障管理部門、經辦機構從業人員、人力資源管理專家擔任本專業學生的各種實踐教學的指導教師或兼職授課教師,建設專兼職相結合、優勢互補的“雙師型”師資隊伍。
3.4改進實踐教學方法
為培養具有一定操作能力的應用型專業人才,在課程設置中需要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改進實踐教學方法,可引導教師在授課中采取多種教學方法,例如案例分析法、情景模擬法、小組討論法、現場觀摩法等,讓學生掌握勞動與社會保障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從執行層面了解實務知識,從而更好服務于勞動就業及社會保障領域。同時,應充分發揮實踐教學基地在教學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擴大校外實訓基地的數量,建立相對穩定的實踐教學基地。
3.5建設實踐教學平臺
勞動與社會保障領域的實際業務工作都是操作性很強的工作,因此打造實踐教學平臺非常重要。為此,高校應建立勞動保障業務模擬實驗室,引進諸如“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等相關教學軟件,讓學生模擬和實驗我國勞動保障體系結構和運作模式,在實驗室中開展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方面的實訓操作,以提高學生應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社會保障工作的能力,更加真實、形象地消化所學知識。
【參考文獻】
【關鍵詞】勞動合同法,高職學生,頂崗實習,法律保護
近些年來,我國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不斷培養各種專業性的技術型人才,推動國內高職高專院校的建設和成長。目前,國內的職業教育幾乎都采用“2+1”模式,即學生在校學習兩年,最后一年到企業進行頂崗實習。其中,頂崗實習是高職教育最為關鍵的環節,它對高職畢業生的培養以及技術性人才的發展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為此,國家出臺以勞動合同法為代表的勞動法規來規范、管理和維護高職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各項權利與義務。
一、勞動合同保護
按照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層次上認可的勞動關系必須要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然而,頂崗實習的學生想要與企業形成勞動法律關系,雙方必須具備成為法律關系主體的能力,后者顯然有成為勞動法律主體的資格,但前者卻無法滿足相應的資格。《勞動合同法》規定:公民要成為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需要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而頂崗實習的學生本身不具備行使勞動權利和勞動行為的資格,所以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法律很難給予相應的保護。
各高職院校學生頂崗實習的企業大部分已經由學校進行統一安排,但是還有少數是學生自主聯系的,由于學生與企業之間的勞動關系基本處于模糊和不確定的狀態中,所以在實習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不能及時處理各種問題的現象。一旦在頂崗實習期間出現各種問題,必然受到《勞動合同法》的限制,學生的維權通常都會陷入被動之中。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雖然在企業工作,為企業提供勞動服務,但其檔案及其他人事資料依舊在學校,他們與企業之間的勞動關系也很難成立。1995年勞動部頒發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而現行的《勞動合同法》指出,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可以通過各種出勤資料、薪酬信息等證明自身與企業形成的勞動關系,這種在法律上被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從而可以借此進行維權或理賠。
二、報酬薪金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規定: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接納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學生和教師實習;對上崗實習的,應當給予適當的勞動報酬。頂崗實習學生履行實習單位的工作義務,完成企業定額工作任務,為企業創造了一定的社會效益,企業通常都需要給予實習學生一定量的實習報酬。然而,很多實習單位為了追求自身利益,往往都會無視學生的付出,將頂崗實習的學生當做廉價勞動力使用,甚至直接進行無償使用,給予他們很少或不發報酬。即使發放工資薪酬,但也難以與學生的實際工作量對等,這就是學生在頂崗實習中會遇到的薪酬風險。
現行的《勞動法》、《職業教育法》等相關法律都規定了企業為頂崗實習學生發放報酬的義務,但對于具體的薪金則往往是根據情況而定,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通常都會被無良企業利用,作為剝削學生廉價勞動力的依據。而《勞動合同法》則對此進行了比較細致的規定,學校在與企業訂立實習合同,或者頂崗實習的學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實習勞務合同時,完全可以就工資、薪酬、福利等方面內容進行詳細規定。如果雙方只是形成事實勞務關系,并沒有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也要就此事詢問清楚,并留下工資單等相應的物件坐實雙方的勞務關系。
就目前而言,高職學生頂崗實習依舊處于法律上的真空地帶,沒有專門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規范,而《勞動合同法》雖然有一些比較有利于實習學生的規定,但并沒有專門就此進行立法說明,所以學生在薪酬福利這一塊需要依靠學校的力量,利用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維護學生的權利。
三、侵權事故保護
就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現狀而言,大多數的職業教育都傾向于機械、電子、化工等高風險的職業,這一類工作崗位大多都對操作者有著很高的要求。雖然學生在學校學習的理論知識足以讓他們勝任這些工作,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因為理論和實踐的脫節,操作不規范、操作失當等問題時有發生,它們都會使得頂崗實習學生容易受到很大的傷害。
除此之外,頂崗實習學生剛剛走上工作崗位,對自身的各項權利義務都不是十分清晰,容易被實習單位利用,使得自身的各項權益受到損害而不自知。面對實習學生在實習單位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侵權事件,因為學生與工作單位不能構成勞動法律關系,所以維權就顯得非常麻煩。通常情況下,維權往往通過合同法維權以及權益法維權這兩個途徑進行,前者在企業與實習生簽訂合同時,往往會故意忽視這方面的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所以一旦發生侵權事故選擇后者往往是最為行之有效的。
四、如何保護學生權益
1.制定人才培養方案時,適當安排一些相關的法律基礎課程,比如《勞動法律維權》《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等,使學生有一定的法律意識,從而懂得采取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各種權益。
2.頂崗實習之前組織學生進行實習相關事項的培訓,明確學生的權利和義務,學習頂崗實習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崗前培訓。
3.學校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習計劃,成立頂崗實習管理小組,在頂崗實習期間進行全程監管,出現問題及時處理。學生初入企業作為員工身份參加工作,這種身份上的轉變可能會導致學生心理上產生一定落差,所以做好學生的心理調適工作也是很重要的。
高職學生頂崗實習期間遇到的問題是非常多的,從自主聯系實習單位、與實習單位簽訂合同到侵權事故的維權,在這多個環節中他們自身的權益都極易受到損害。因此,高職畢業學生有必要了解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借助于相關規定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以免自己在頂崗實習期間遇到侵權事故無法維護自身的權益。
參考文獻:
關鍵詞:法學實踐教學;社會調查;農民工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7)07-0145-02
實踐教學是法學專業愈來愈強調的教學模式。實踐教學模式改革的主要目標是改變過于強調純理論知識的灌輸和探討的教學模式,強調法學專業本科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主要是法學專業本科學生實際分析及處理法律實務案件和實際解決糾紛能力的培養。《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指出:“強化法學實踐教學環節。加大實踐教學比重,確保法學實踐環節累計學分(學時)不少于總數的15%。”“加強校內實踐環節,開發法律方法課程,搞好案例教學,辦好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
社會調查方法是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地搜集有關研究對象社會現實狀況或歷史狀況材料的方法。社會調查方法是研究性學習專題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綜合運用歷史研究法、觀察研究法等方法以及談話、問卷、個案研究、測驗或實驗等科學方式,τ泄厴緇嵯窒蠼行有計劃的、周密的、系統的了解,并對調查搜集到的大量資料進行分析、綜合、比較、歸納,借以發現存在的社會問題,探索有關規律的研究方法。
一、法學專業實踐教學與社會調查問題研究現狀
目前而言,法學專業特色實踐教學與社會調查的理論研究都比較多,且形成一定的理論成果和系列論斷。學者黃本蓮、劉慧頻在《試論社會調查在法學教育中的應用》指出:“社會學法學的研究成果拓展了法學思維范式及研究方法,也為法學教育方式的更新提供指導意義。社會調查在提高學生法律實踐能力方面具有獨特的功能,可在法學教育中廣泛應用。”學者胡輝、周世中在《社會調查與法科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理論與實踐――“應用法學專業‘需求導向型’實踐性教學的改革與探索”成果之二》指出:“社會調查是為了讓學生了解社會生活中的具體事實、獲得對社會的正確認識,通過組織學生進行實地調查研究的一項實踐活動。它對提升法科學生的實踐能力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學者程皓、楊熠在《社會調查與高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改革》指出:“將社會調查方法納入高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是法學專業學科發展的必然要求和教學改革的發展方向,也是培養高素質法律專業人才的現實需要。在法學教學中實施社會調查,應當積極發揮院校組織作用,重視師資隊伍培養和配套課程建設,完善調查過程監控,及時總結調查成果。”學者郭慶珠、黃國富在《社會調查在法學實踐教學中的應用研究》指出:“社會調查與現代法學教育人才培養目標有很好的契合性,是法學實踐教學的重要方法之一。在法學實踐教學中運用社會調查,可以提升學生的實踐和思辨能力,有助于現代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社會調查的反思性可以促使法律價值的規范性表達更為科學化,并且能夠打破法學理論自我封閉的趨勢,擴大法律體系的開放性,為實定法的完善提供動力。社會調查在法學實踐教學中真正起到作用,需要學生在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社會調查方法的基礎上與教學活動實現良好的互動。”學者付胥宇在《論法學專業學生在社會調查中的“五個結合”》指出:“社會調查是法學專業學生進行社會實踐的重要環節。提升社會調查能力要考慮法學專業的特點,強調“提出問題”與“大膽假設”的結合,調查方法和調查目的的結合,客觀事實和主觀無涉的結合,調查信度與調查效度的結合,注重積累和善用工具的結合,這樣才可能形成科學的調查結論。”以上研究對于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中社會調查方法的運用,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二、農民工權益保護簡述
農民工對國家的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作為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休息權、獲取報酬權、勞動保護權、子女受教育權、享受醫療、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權卻缺乏應有的保障和關懷。如何在法律層面保障農民工權益是一項亟待解決而又相當艱巨的任務。恰恰這個選題,十分適合法學本科學生,作為社會調查技能訓練的樣板。
學者曾書琴、陳紹華在《珠三角地區產業轉型升級與農民工權益保障調查――以東莞8個特色工業園區為例》中指出:“在產業轉型升級背景下,從農民工社會權益的角度對東莞8個各具特色工業園區進行了實地調查,深入分析了各種社會權益的缺失對農民工就業流動的影響,提出了‘積極踐行社會保障制度,實現教育平等權,創新保障住房模式,搭建社會參與平臺’等對策,以期在提高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同時兼顧企業的健康發展,實現勞資雙方共贏。”學者嚴靜在《我國農民工權益法律保護現狀的調查分析――以岳陽地區為例》中總結:“我國農民工權益法律保護現狀問題主要包括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薪酬保護、工傷賠償及保險、社會保障制度、遭受不法侵害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該文以岳陽地區為例,從三個視角進行調查分析:一是基于需求層面的農民工權益法律保護現狀調查;二是基于供給層面的農民工權益法律保護現狀調查;三是基于現實層面的農民工權益法律保護現狀調查,主要從立法層面分析農民工權益的法律保護。”從各位學者的研究結論可以看出,我國農民工權益保護工作,例如工資發放、生產安全、社會保險等,已經逐漸取得較大的進步和成績。這些成就也能給參與社會調查的法學本科學生提供正能量的主流價值觀教育。
在此次暑假期間,我對江王村進行了一番實地調查。通過這次深入的調查,我對該村的實際情況有了進一步的、理性的認識與了解,同時也發現了其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該村的經濟主導產業是農業,除此之外并沒有形成其他產業更不用說發展其他產業,因此村民的收入大部分來源于農業收入,并且是“靠天收”的現象。如果年成較好的話那么村民的收入自然就多一點,一旦遇到年成不行的時候,村民的收入就沒有了保障,生活水平就也沒保障。為了增加家庭收入,提高生活水平,越來越多的村民選擇了“走出去”。隨著外出務工人員增加,留在當地的勞動力也就隨之減少,勞動力的減少繼而引起許多農田旱地的荒蕪。近幾年來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的土地被設施建設所壓占。土地被壓占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商機”,村民對當地土地升值的期望越來越高,為了得到更多的土地賠償費用,村民大多選擇在土地上建房,在一時之間形成了一股“種房熱”,可以毫不夸張的說在一夜之間在原來的基礎上又建起了一個村。大量的拋荒導致了大量的土地資源的浪費,大量的城市建設壓占和私房建設就又引起土地資源的大量減少,這一浪費加之這一減少該村的土地就所剩無幾了。
除了上述存在的土地問題外,村民外出務工還誘發了另外一個問題——留守兒童的生活、教育問題,當然這也是社會上普遍關注的一個問題。
在教育上,該村目前有不少孩子輟學在家,適齡孩子的入學率低,受教育程度低,文化水平低。形成這三低現象的根本原因是村民的思想上出現錯誤。大多數的村民只看到了眼前卻忽視了長遠,他們認為讀書沒有多大用處還要花錢,因而讓自己的孩子放下書包課本去打工掙錢,他們并不知道這樣會誤導孩子的一生,這樣做是完全錯誤的。在生活上,他們得不到很好得照顧,缺乏親情關愛和教育。他們過早的踏入社會,并且形成不好的習慣造成不良影響。
對于存在的上述這些問題我們并不能過于悲觀或者對其視而不見,而是應該樂觀面對并且積極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堅持一切從實際情況出發,各個擊破的統籌指導方針。
目前應著力解決的問題就是村民的收入低的問題,這個問題一旦解決好了,村民的收入提高了,那么一系列相應的問題也就解決了。切實做好農民增收工作是我國目前正在進行的一項重要工作。由此可見,增加收入對農民、農村、農業這“三農”的重要。
那么應如何增加村民們的收入呢?在這里我們必須明白一個道理:只有經濟發展了才能真正的增加農民的收入,才能切實解決收入低的問題。因此發展經濟是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應該大力發展鄉村的經濟。那怎樣才能讓鄉村經濟發展起來呢?
首先,必須調整產業結構,改變以前那種產業結構單一的現狀。在發展農業的基礎上發展其他相關產業,例如漁業、林業等。這樣一來可以充分的發揮和利用交通便捷、臨近湖泊、有大片適宜種植林木的山地、有適足的勞動力等資源優勢,形成多產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局面。相關產業發展起來了必將改變當地農民的收入結構,讓收入來源多元化,增加他們的收入。與此同時這還將促進本地的農民就業,將大量的農民留在本地,外出務工的農民數量也會因此下降。
其次,就是要轉變村民的思想,這一條也是相當重要的。只有從思想上有了根本的轉變才能做到標本兼治,否則一切只是治標不治本。轉變思想就是要改變以前那種輕視教育的思想,就要讓他們認識到接受教育的重要性,讓他們的孩子重返課堂接受教育;轉變思想就要讓他們明白真正的財富是靠雙手勞動得來的,而并不是投機取巧。轉變思想就是要改變以前那種陋習歪風,從而形成一股良好的社會風氣。
最后,就是要增強村民的自信心和自尊心。讓他們明白只要團結一致、齊心協力經濟建設就一定會搞上去。讓他們對將來充滿信心,他們的收入一定會增加,將來的日子一定會好起來。讓他們相信,只要肯誠實勞動,努力付出,他們并不比別人差。
做到了以上的三點,上述這些問題定會得到很好的解決,該村的經濟肯定會有長遠的發展,會上一個新的臺階;該村的生活水平會大幅提高,人民必將生活得幸福美滿;該村的村容村貌也會大有改觀。
總而言之,我相信,江王村的發展前途必然會是一片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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