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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是一個國家或民族對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價值觀為核心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我國的法治文化是一種以“正義”為價值取向,以西方法治文化為范式、以傳統中國法律文化為根基的基礎上生成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是黨領導下的以人民民主為內涵的法治文化,在價值觀念上,體現主體平等觀、誠實信用觀和法律至上觀;在意識觀念上,體現自由、平等和人權,概括地說,也就是法律的權威性和公眾的普遍信仰。
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是現代與傳統相互制約,相互交融、相互補充、與時俱進的法治文化,與它相適應的社會是法理社會。它在顯型結構層面上表現為:良好的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完備的法律制度和法律體系、完善的法律組織和法律設施、嚴格的執法和司法程序;在隱型結構層面上主要表現為與顯型法治文化相適應的社會成員的知法、守法、信法、護法、用法心理,較強的民主意識、正義觀念和權利義務觀念,法律的權威至上觀念,依法辦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種內容有機構成、結構和諧統一的法治文化,概括地說,就是法律的權威性和公眾的普遍信仰。
由于我國的法治文化是在傳統文化中生成的,在現階段,不可避免地帶有禮俗文化的印跡,在法律的實施過程中還大量存在著權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知法犯法的現象,法律的權威受到很大的挑戰;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國法律還不完善,以及人們的法律素養的不足等主觀因素的制約,導致法律的權威性受到挑戰,客觀法律還沒有被普遍信仰。表現在生活中,人們在遇到法律問題時,往往想不到通過法律途徑去予以解決,或者是訴訟過程中,更多關心的是律師與法官的關系,而不是證據。這些情況,不同程度地影響人們行為方式的選擇,與法理社會不相適應,法律的權威得不到體現,法治的價值得不到實現,與建設法治社會還有很長的距離。
盧梭說:“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們的內心里?!币虼?,要實現依法治理,關鍵要培養公民的法治理念,法治心理和法治習慣,要崇尚法律、信仰法律,樹立法律的權威,在全社會形成法治風尚,法律才能找到自己的根?,F結合玉環實際,就玉環的法治文化建設作一點粗淺思考:
其一,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的首要任務應是規范司法、執法人員的依法執行公務
我國目前已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法律體系,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公平、正義和對人類的關愛精神,必須通過有效的實施予以實現。司法、執法人員作為法律的執行者,不僅應當具有較高的法律素養,更重要的要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辦案、公正執法,嚴格按法律程序辦案,不辦人情案、關系案,才能真正實現“正義”。要通過嚴格執行辦案責任制、過錯辦案責任追究制、落實各項監督機制等途徑,規范司法、執法人員按法律、按程序合法合理執行公務。
第二,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的關鍵環節應是培養領導干部、公務員依法履行職責
國家權力的根源在于公民的權力,一切權力屬于人民。行政機關的領導干部、公務員受人民的委托,享有為人民服務的職權,在性質上是一種責任,其履行行政職權必須以職責為本位,規范與約束權力、保障和發展權利,力戒隱性的法外特權,在法治建設中率先垂范,嚴格按規章辦事,按制度辦事,依法履職、依法管理,只有如此,才能得到群眾的信服。領導干部和公務員不僅要帶頭學法、帶頭守法,還要依法決策、依法管理,通過重大決策法律咨詢制度、法律顧問制度、決策聽證制度等等,養成從法律角度思考問題,依靠法律解決問題,按照法律處理問題的習慣。
其三,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的必要環節應是引導公民積極參加法治實踐
人民群眾參與民主活動,是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的重要體現,也是老百姓直接感受民利、實現自身政治需求的有效途徑。必須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體現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制度,建立聽證、協商、溝通等保證公民平等參與行政行為的各項制度,從而保障制度建設更好地體現人民的意志,提高法律制度的有效性。當前,在全縣推出的“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活動,通過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務公開、財務公開等程序,使村(居)民通過基層民主實踐,實現管理的目的。今后,應多引導公民參與到以這種載體實現民主的實踐中來,感受民主政法和社會法治,真正體現當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其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的有效途徑應是開展公民的法制宣傳教育
法制宣傳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設的一項基礎工程,從“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我國二十年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先后經歷了普及常識、重點教育、觀念教育和素質教育的過程,一定程度上喚起了公民法律意識的覺醒。法治建設必須觀念先行,必須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應創新角度,以科學發展觀作指導,運用現代科技的作用,創新載體、創新方法,通過寓教于樂、潛移默化的教育方式,群眾喜聞樂見的方法,比如法制網絡、法制刊物、法制影視等,針對不同對象分類施教,通過法律進機關、法律進學校,在全縣營造崇尚法治的風氣,法律進企業、法律進村居(社區)等,大力倡導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思想認識。近年來,我縣提出“弘揚法治文化,打造法治玉環”的普法目標,就是一種法治文化的宣傳、法治文化氛圍的培育。
[關鍵詞]城市法治文化;城市;法治文化;文化建設
[中圖分類號]G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18X(2012)02-0192-04
李湘剛(1967―),男,湖南城市學院學院副院長,副教授,湘潭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為法學和理論。(湖南益陽 413000)
本文系湖南省高校教學改革課題(項目編號:2008180)、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課題(項目編號:11C23)和“湖南城市學院理論研究基地”課題的階段性成果。
實行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工業化和市場化的日益加快,我國城市化進程得以不斷推進。根據國家統計局的《從十六大到十七大經濟社會發展回顧系列報告之七:城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提供的數據,全國城市總數達661個,城鎮人口數為5.77億,占全國總人口的43.9%。[1]城市化與市場化的高度融合和發展,要求城市化以市場化為導向。城市化主要不是由政府安排的,而是在市場作用下農民自由流動并最終選擇定居于城市的結果。與此相適應,我國必須大力加強城市法治建設,而大力發展我國城市法治文化,是建設現代化先進城市的必然選擇。總的來說,城市法治文化是相對于城市人治文化而言的一種先進文化形態,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我國城市社會實踐的累積和全體市民對法律信仰水平的體現。當前,為了全面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我們應當把當代中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作為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
一、我國城市法治文化的內涵
眾所周知,文化是一個內涵十分豐富、外延非常寬廣的多維概念。在一般意義上,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會的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的文化,是指有關人類社會生活的思想理論、道德風尚、文學藝術、教育和科學等精神方面的內容。先進文化是符合人類社會發展方向、體現先進生產力發展要求、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反映時代進步潮流的文化。法治文化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依法治國、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依法司法以及所有社會成員依法行為的社會方式。法治文化在整個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戰略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是文化強國戰略的重要內容。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必然離不開法治文化。因此,當代中國城市必須高度重視城市法治文化培育,必須把城市法治文化作為城市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筆者認為,“法治文化”不同于“法律文化”。從總體上來說,法律文化是人類從事法律實踐活動所創造出來的智慧結晶和精神財富,是法律現象社會存在與發展的文化基礎。[2]從這個意義上來看,法律本身就是一種文化。而“法治文化”所要探討的是我國法律文化的整個走向問題。由此可見,“城市法治文化”涉及當代中國城市“法治”與“文化”作為一個整體的融合。一方面,“城市法治”對于“城市文化”具有重要的塑造作用;另一方面,“城市文化”對于“城市法治”又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法治最基本的精髓就是尊重法律,而法律其實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在當代中國城市社會,只有內化為全體市民的生活方式,不再僅僅作為外在的強制,而是成為一種普遍的文化自覺,法律才能得以嚴格遵守。西方學者伯爾曼有一句名言:“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這一句話主要強調了法律對于社會生活秩序與社會公平正義的關切。[2]因此,在當代中國城市社會生活中,只有把法治建設與文化建設內在地契合在一起,城市法治才能真正得以推行。可見,把“城市法治”與“城市文化”作為一個整體來思考,這就是我們當前力圖要建設的與城市法治相稱的當代中國城市法治文化。
二、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的意義
(一)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是當代中國城市法治的客觀需要
任何社會建設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環境中進行的,那么,城市法治也必然離不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就是當代中國城市法治的基石之一。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城市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與此同時,我國在城市化進程中也面臨城市社會發展方面的一系列矛盾和問題,如城鄉分割,結構雷同,城市體系不健全,強調行政作用,重外延拓展而輕內在功能完善,交通擁擠,食品安全堪憂,治安惡化,環保脆弱等“城市病”困擾城市后續發展。[1]因此,我國城市必須緊緊把握社會轉型時期的新形勢、新要求,從建設法治城市的根本要求出發,不斷轉變觀念,整合城市法治資源,宣揚城市法治文化,引導廣大市民依法表達利益訴求??梢?,離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戰略將會是殘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也是要大打折扣的。
(二)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是發展社會主義城市先進文化的重要內容
我國城市承擔著改革試驗田和排頭兵的歷史使命,必須在法治文化建設方面走在前列,必須具有當代中國的特色和亮點。由此可見,城市法治文化應該成為“文化立市”戰略中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在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只要以發展城市法治文化為重要抓手,我國城市就一定能夠承擔起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歷史重任。
三、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的具體實踐
近幾年來,我國城市已經把培育城市法治文化作為城市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高度重視城市法治文化的滲透力、引導力和感染力,努力在強化城市組織保障、營造城市社會氛圍、拓展城市發展空間、推進城市法治實踐上大做文章,成功地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新思路、新舉措。
(一)建立有利于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的機制
我國許多城市高度重視普法工作,突出憲法精神和法律信仰的培養,強調法律傳播與文化藝術緊密結合,將法制宣傳教育滲透到文學、戲劇、繪畫、音樂、雕塑等藝術作品中,以市民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宣傳城市法治文化,倡導城市法治文化,使廣大市民逐漸形成對法律的信仰。有的省級城市對市、區普法治理機構進行整合,形成城市法治合力,將普法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確保城市法治文化工作的深入開展;有的城市依托各專業文藝團體和社區文化站,加強城市法治文化隊伍建設;有的城市成立了多支法治文藝隊伍,深入城市各街道、社區巡回演出。
(二)打造全體市民共享的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傳播平臺
有的城市組織“12?4”法制宣傳活動、“公民法律大講堂”、“校園法律文化節”;有的城市把電視臺、廣播電臺、報刊等媒體作為城市法治文化傳播的主陣地;有的城市開辟《法官說法》、《法制新觀察》、《明白說法》、《法律服務》等專欄,向全體市民普及法律知識。
(三)促進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元素充分涌流
許多城市注重激發城市社會各界的城市法治文化創造力,鼓勵文化領域中語言、文學、藝術、科學、道德等各元素充分涌流,創作完成一批批鮮活的城市法治藝術形象和作品。例如,從2005年起,深圳市連續四年面向全國舉辦法治公益廣告作品大賽,將獲獎作品制作成臺歷、壁畫、海報等形式來傳播法治精神。
(四)加強我國城市法治文化示范點創建工作
例如,深圳市為了切實推進城市法治文化建設,及時制定了《法治文化示范點創建工作指導標準(試行)》,由此確定了南山法院法律文明博物館、蛇口街道法制公園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點。
四、進一步推進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的對策建議
我國在城市法治文化建設方面,雖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有些城市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對城市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性認識,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應有的公正、高效、權威,還沒有在我國城市社會生活中全面形成;城市法治文化與城市法治實踐的結合,在我國城市建設中還不夠緊密;城市法治文化在宣傳上,內容單一,未形成系統性。因此,為了進一步推進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筆者針對這些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特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加快實現“兩個轉變”,占領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高地
一是從法制宣傳轉變為城市法治文化系統建設。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離不開法制宣傳,但法制宣傳只是城市法治文化最基本的內容之一,城市法治文化除了法制宣傳以外,還應該包括立法文化、司法文化、保障人權、法學教育、法學研究、文化交流與合作等。二是從城市法治物質文化向城市法治精神文化轉變。城市文化的結構大致可以區分為物質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個層次。物質文化是低端的,也是比較容易做到的,我國城市要想在法治文化建設方面有所突破,必須著重抓好城市法治精神文化層面的建設。
(二)全面強化“三個著力”,高起點推進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
1.著力構建以公平正義為核心的城市法治文化價值觀。以公平正義為核心的城市法治文化價值觀,不僅要以法律制度的存在為前提,尤其要使法律通過公平正義的執法和司法過程,在我國城市社會生活中發揮重要作用,促使全體市民信任法律,最后達至信仰法律。 2.著力培養我國城市全體市民信仰法律的文化自覺。要引導我國城市社會全體成員,特別是所有城市領導干部和城市執法人員,必須深刻理解和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特征,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理國家最具權威價值的取向,將正義、公平、民主、自由、秩序、和諧、安全等諸多價值要素和蘊含的人文精神,輸入到所有市民的腦中。以法律規范作為個人社會行為的準則,以法治精神作為個人社會活動的底線,逐步把法治作為一種精神崇尚、思維意識、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
3.著力維護司法權威。概括地說,司法權威就是司法機關享有威信,即司法內在權威性和外在權威性。由于我國現行司法制度在領導體制、財政體制、機構設置和工作程序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司法機關與同級黨委、權力機關、行政機關之間的關系并沒有完全理順,司法行政化、地方化等問題突出,因而司法權威問題還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因此,高起點推進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必須著力維護司法權威。
(三)提高城市領導干部的城市法治意識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過程,就是一個以城市法治文化代替城市人治文化的過程。對于城市領導干部來說,城市法治文化素質已經成為越來越不可缺少的素質。提高城市領導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質,必須以培養其城市法治精神為重點,使所有城市領導干部能夠自覺地把憲法和法律,作為最基本和最權威的行為規范,著力培養其崇尚民主法治,追求公平正義、以人為本、以法為尊的價值觀;必須堅持學用結合,在當代中國城市法治建設實踐中,著力鍛煉所有城市領導干部,提高其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必須將所有城市領導干部城市社會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作為其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建立健全城市領導干部法治考核檔案,并作為其選拔、獎懲、晉升的重要依據。
(四)創新我國城市法治文化的宣傳教育機制
深入開展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宣傳教育,弘揚城市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城市法治氛圍。要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拓展思路,創新機制和手段,靈活運用多種形式和方法,讓我國城市法治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應當堅持以人為本,通過發揮社會主義城市先進文化的功能去引領人、凝聚人、激勵人和塑造人;必須認真總結我國城市多年來普法工作的基本經驗,全面推進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推進我國城市法治文化與企業文化的有機融合,構建誠信守法經營的企業法治文化[3];推進我國城市法治文化與校園文化的有機融合,構建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法治文化環境;推進我國城市法治文化與社會主義新農村文化建設的有機融合,推進城鄉經濟社會事業建設和全體社會成員的思想文化建設,最終協調推進城鄉統籌發展。
(五)營造崇尚城市法治的氛圍
依法行使國家公權力,必須充分體現法律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通過嚴格執法,確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行政和司法機關的公信力。法律只有在我國城市社會的實施過程中,滿足了全體市民的安全、秩序、公平和正義的需要,使公民權利得到了充分保障,所受到的損害得到了司法救濟,利益分配的扭曲得到了有效矯正,法律權威性、公正性和神圣性才能得以樹立和彰顯,我國城市法治才能順利進行。我們必須加強對國家公權力的監督,重視制度的建設和落實,用制度來管權、管事、管人,用制度來規范、約束和引導執法者的行為,用制度來提高行政和司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要充分發揮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使行政權、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要嚴格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六)繁榮我國城市法治文學、藝術、影視創作
建設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必須繁榮城市法治文學、藝術、影視創作。要根據時代要求,鼓勵、引導和支持廣大城市法治文學、藝術、影視創作者,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努力創造出更多的反映我國城市法治實踐活動和全體市民法治生活的優秀作品。要拓寬創作渠道,擴大創作隊伍,重視發揮城市執法機關和城市專業文化影視團體、業余文藝團體、各級文化館站的作用,積極開展我國城市法治題材的文學、藝術、影視作品的創作,以豐富生動的、市民喜聞樂見的方式,去吸引人、感染人和教育人,將那些鮮活的我國城市法治事例,生動地展現在廣大市民面前,并以此加強我國城市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原則的宣傳,大力提升我國廣大市民的城市法治文化素養。
[參考文獻]
[1]李湘剛.城市化進程中的中國農民工受社會歧視問題[J].海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1,(4).
法治文化是相對于人治文化而存在的一種進步文化形態,它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一個國家或地區實施的程度和人們對法律信仰水平的總和,其核心內容應包括人們的法治意識、法治觀念、法治思想、法律價值取向等。所謂法治文化,就是以法制教育為內容,以文化形式為載體,用群眾喜聞樂見、主動參與的多種文化藝術形式,弘揚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識。
二、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的意義
(一)法治文化建設是深入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現實需求
在我國的傳統文化中,法治文化相當薄弱,而與法治文化相對立的人治文化則根深蒂固。與法治精神相悖的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等不正?,F象之所以時有發生,固然有很多原因,但人治文化的影響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這是因為,法律的制定需要先進法治文化的熏陶和鋪墊;法律知識的普及需要先進的法治文化作載體;法律的有效實施需要先進的法治文化作保障。
(二)法治文化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和諧社會也是法治社會,構建和諧社會應當堅持依法治國的法治理念。只有加強法治,才能維護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會誠信、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積極培育法治文化,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對于構建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是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內容
法治文化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載體。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與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相結合的產物,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內容和有機組成部分。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實現法治建設和文化建設的良性互動、共同發展,有利于夯實法治國家建設的文化支撐,有利于為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有利于創造具有濃郁地方特色、體現當代法治建設方向的社會主義文化。
三、當前法治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工作合力需要加強
法治文化建設是一項長遠的工作,在尚未完全形成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的情況下,個別單位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片面認為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與自己無關,對法治文化建設的主動協調配合不夠,對組織實施法治文化活動的主動性、積極性不高,影響了法治文化建設的進展。
(二)內容形式不夠豐富,文化融合需要加深
法治文化內涵涉及到法治的體制形態、法制體系、法治思想、社會心理以及公民的日常行為規范等各個方面。現有的法治文化無論從內容還是形式來看,都較為陳舊,不能有效的吸引民眾。法律與文化的結合點也未能得到全面開發,與機關文化、校園文化、社區文化、企業文化、農村文化的融合程度需要進一步加深,與傳統文化、廉政文化、行業文化、旅游文化、環境文化等有待進一步拓展。
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的方法與途徑
(一)在樹立法治文化理念上取得新進展
一是要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核心內容。牢固確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法治文化建設的基礎。在深入開展普法工作及法治文化建設中,要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教育,牢固樹立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自覺用它來指導法治文化建設實踐。
二是要強化服務群眾的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是一種對人在社會歷史發展中的主體作用和地位的充分肯定。法治文化建設實質上就是以法治精神塑造人,以法治信仰引導人,以法治實踐提高人,以法治文化熏陶人,最終達到提高人的法律素質,確立法治精神意識。
(二)在法治文化培育陣地上要有新進展
一是要發揮電視專欄的普及作用。電視等大眾媒體是面向百姓進行宣傳最有效、最節約社會成本的方式,可快捷地傳播法律知識,提供法律服務。群眾接受信息最快的方式和渠道更多的不是在課堂里,而是在網絡上、電視里、報紙雜志上。
二是發揮法制書刊的引導作用。法治文化具有先導作用,唯有能夠滿足領導干部依法決策的需求、公務員依法行政的需求、青少年學生提高人文素質的需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防范法律風險的需求、農民群眾參與基層自治的需求及流動人口依法維權的需求,才能有效增強親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滲透力。
(三)在法治文化建設長效機制上取得新進展
關鍵詞:法治;文化建設;執法理念;轉變;思考
一、把脈問診,清醒認識當前法治文化建設存在的薄弱環節
(一)思想認識有待提升。當前部隊工作任務繁重,個別單位對法治文化軟實力的重要性存在模糊認識。有的認為法治文化建設就是走形式、走程序,目的是完成任務、迎接檢查,導致內容與實際脫節,虛、大、空、老,難以得到官兵關注,法治文化難以入心入腦。有的在開展法治文化建設過程中局限于習慣性思維和固有舊模式,工作上受經驗主義束縛較為嚴重,未能著眼新形勢變化和部隊新任務需要,結合實際加強部隊法治文化建設。
(二)方式方法有待轉變。隨著時代變化發展和官兵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部分單位對法治文化建設的發展變化認識不足,在開展法治文化活動的過程中仍然拘泥于傳統形式,滿足于開展法制授課、建設法治走廊、撰寫心得體會等,缺乏針對性、目的性和創新性,法治文化建設的方式方法比較單一。
(三)制度機制有待完善。制度是約束行為的規范和依據,機制是保證制度落實的具體措施和方法。法治文化建設還沒有形成一項系統工程,在長遠規劃和循序漸進方面還存在空白,在貫徹執行上針對性計劃性不強,法治文化的滲透力、影響力和制約力作用發揮不明顯,存在打折扣現象。個別單位熱衷于標新立異,為吸引上級注意力而開展法治文化建設,爭求廣播上有聲、電視上有形、報刊上有文,與長遠規劃目標背道而馳。
二、對癥施藥,切實推動以法治文化建設促執法理念轉變
法治文化建設的根本任務是為執法工作提供保障、促進官兵執法理念轉變。通過建設法治文化,使全體官兵養成學習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尊嚴、忠誠履行法定職責,增強官兵提升職業素養的緊迫感,強化規范意識,主動矯治不良行為習慣,促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持續深入開展,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執法服務。
(一)提高思想認識,濃厚法治文化氛圍。
一是要注重思想引導。邊防法治文化是一種軟實力,它具有引領執法規范化建設的作用,必須認真對待、嚴格落實,為實現“文化強國”的目標增光添彩。要注意從點滴入手,及時糾正官兵思想偏差,培養官兵良好的執法理念。要針對個別官兵在日常執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良現象,及時組織講評和分析,讓大家在辯論中進行思想碰撞和升華。
二是要注重理念灌輸。要按照“執法規范依據執法實戰、執法培訓跟著執法規范走”的工作思路,通過邀請法學專家來隊授課、執法交流座談會、警示教育、播放法治影片、讀書讀報等活動,多種形式強化執法理念教育,切實把法治文化的精髓滲透到全體官兵具體的執法行為和日常生活之中,引導官兵牢固樹立程序法治意識和證據觀念,全面加強官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切實解決好“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真正把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公平正義、嚴守法紀等理念根植到每一名官兵的頭腦中,從源頭上解決執法不規范的問題。
三是要注重氛圍營造。加強邊防法治文化建設要努力營造人人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要依托網絡陣地、社會陣地和實踐陣地等著力建強法治文化陣地,常態化開展宣傳、教育和執法實踐活動,營造濃厚的法治文化建設氛圍。要通過舉辦法制夜校、發放法律手冊和推進法律宣傳等方式創新法律知識、技能學習和傳播途徑,以官兵易于接受、喜聞樂見的形式,普及邊防法治文化,大力弘揚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規范辦案的執法理念,引導官兵在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依靠群眾,切實官兵文明執法、規范辦案的綜合素質,積極營造規范執法的濃厚氛圍。
(二)強化載體創新,提升法治文化水平。
一是要探索建立法治文化基地。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必須加大陣地和載體建設力度,這是推進法治文化建設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依托。在推進法治文化建設過程中,要切實發揮靈魂和引領作用,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要抓住執法辦案區改造、新營房建設、文化設施功能升級等契機,創新建立法治文化一條路、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公園、法治文化長廊等,設立法治雕塑作品、法治宣傳標牌、雕刻法治名言、法治名人故事、法治典故等,增強法治文化的滲透力和影響力。
二是要緊密依托其它文化平臺。作為先進文化的基礎和活力源泉,法治文化要以“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之勢,塑造部隊拼搏進取的精神特質和蓬勃發展的戰斗精神。要依托圖書閱覽室、隊史館、文化墻和宣傳欄等文化平臺,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文化活動,增強法治文化建設的覆蓋面。要注重發揮官兵法治文化創造的積極性,讓蘊藏于官兵中的文化創造活力得到充分發揮,積極開展法治文藝作品調演、會演活動,用文藝這種官兵喜聞樂見的形式,不斷提升官兵的法治文化修養。
三是要加大法治文化建設投入?!氨R未動,糧草先行”。推進基層法治文化建設,離不開財力、人力、物力等資源的支撐。因此,我們要根據實際需要,舍得下力氣、花本錢,加大財力物力投入,積極整合資源,善于借力借智、克服困難、發揮優勢、積極作為,盡快培育出一批在法治文化建設上有工作熱情、有影響力的人才,不斷提升法治文化建設隊伍的整體水平,使法治文化有更多的平臺可以依托,更多的空間可以渲染,更多的渠道可以詮釋。
(三)完善工作機制,打牢法治文化根基。
一是要深化執法制度體系。要對現有的制度進行整理、修訂、完善,使其相互銜接、協調,形成體系,切實抓好執法責任的細化落實,將執法責任落實到每一位官兵。要建立起“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環環相扣的執法質量責任體系,切實做到職、權、責的相互銜接和協調一致。不斷完善各項執法制度并強化執行力,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管己的制度文化,筑牢法治文化建設根基。
二是要深化法治理論研究。要積極開展法治文化與法治環境、法治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等課題的理論研究,探索有效開展法治文化建設的方法和途徑,把握規律,力求把社會主義法治的內涵要求具體化、形象化、生動化。要對執法示范單位和執法標兵的經驗成果進行總結、提煉、升華,分析研究已出現或潛在的問題,進一步豐富部隊法治文化內涵。
關鍵詞:傳統法治文化;作用分析;法治建設
本世紀初的中國正在進行著一場深刻的法治現代化革命,“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已成為新世紀我國的治國方略和目標。
一、傳統法律文化包含很多優秀成分
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的“禮法兼治”的社會綜合治理模式;成文法、判例法共存及制定法與民間法并列的“混合法”模式;“無訟”價值觀下節約成本的社會矛盾調解機制;“法不阿貴”、“刑無等級”的守法觀念;司法中“親親相容隱”的人倫主義;“慎刑恤獄”的司法人道主義;“實質正義”的司法價值取向;法律的“集體主義本位”;“為政在人”的人治觀;“親民”的政治道德觀;法律語言的簡潔;司法人員的人文素養;古代行政立法、監察制度及廉政建設及歷史上“變法”的經驗等等,這些都包含著符合現代法治的成分,經過改造,完全可以為當前的法治建設服務。
二、中國法治建設離不開傳統法律文化
2.1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包含著許多先進的成分,例如前述的“禮法兼治”的社會綜合治理模式,將法律建立在民族的倫理道德之上,通過禮法互動來保證國家機器的有效運轉。實現法律的妥當性價值,更好地穩定社會秩序。傳統法律文化中這樣的內容還有很多,它們都是我們當前法治現代化建設的現成的本土資源,西方學者龐德曾說過,中國在尋求“現代的”法律制度時不必放棄自己的遺產。西方學者能有如此真知灼見,對于這些優秀的遺產,我們更沒有理由不繼承。
2.2法治現代化進程中不能割裂歷史傳統。文化建設不是一項空中樓閣的事業,文化自身有歷史延續性的特點,任何一國文化的發展都是在既有的歷史文化的基礎上進行的,今天的一切與歷史傳統都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文化的發展決不能割裂歷史,不能完全擺脫傳統。
2.3移植的法律必須經過一個“本土化”的過程。任何外來文化進入一個國家之后都必須經過一個“本土化”的過程才能被消化、吸收,從歷史上看,中國對印度佛教的改造,日本、韓國對從中國傳入的儒家文化、佛教、道教的改造都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過程。這種改造是對外來文化進行過濾、吸收和選擇的過程,如果沒有這個過程,一種文化是不可能輕易地移植到另外一種文明里的。
對于所謂的“本土化”,按照學者的解釋,一方面是指“按照本民族的特質而發展”,還指“與本國(本民族、本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歷史傳統以及風俗習慣等密切相結合。”其主要原因是只有經過“本土化”的過程,才能使民眾對移植的法律產生親和力,便于民眾接納,減少推行的阻力。
三、法治建設中要利用好傳統法律文化
3.1仔細鑒別,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內容龐雜、良莠不齊,其中包含著許多優秀成分的同時還包含著更多的不符合現代法治精神的已被時代拋棄的糟粕,因此,在利用傳統法律文化時,必須仔細地鑒別。對于其中的專制主義、法律工具主義、泛刑事主義等明顯不符合現代法治精神的內容應毫不猶豫地予以拋棄,對于其中含有的優秀成分,亦必須仔細鑒別,巧妙合理地予以運用。在利用傳統法律文化方面,我們曾有過許多失誤,將精華當作糟粕予以拋棄及將糟粕當作精華而奉行的錯誤都曾犯過。前者如近代第一代法律家在對待傳統“混合法”的態度方面,“混合法”本來是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優秀遺產,但是近代第一批法律家在西方“三權分立”思想影響下,卻認為法官“援引比附”(即適用和創造判例)是司法干預立法事務,有悖原則,故對“判例法”采取否定的態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國法律制度向大陸成文法系一邊倒的形勢。后者如從建國至今,傳統法律文化中的“法律工具主義”仍被許多人所奉行,將法律視為無產階級“刀把子”的觀念仍大有市場,針對社會治安的狀況,隔一段時間就在全國或國內部分地區推行的“嚴打”竟成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種常規的手段。這種現象的存在,不利于人民群眾現代法治意識與觀念的培養。所有以上這些失誤,都反映了我們在利用傳統法律文化方面認識的浮淺與幼稚。在利用傳統法律文化方面,還應對傳統法律文化中一些契合現代西方法律發展趨勢,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西方法律的弊端而被一些西方學者推崇的內容保持冷靜的頭腦和審慎的態度。因為中國的情況不同于西方,中國與西方處在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面臨著不同的情況,在西方要避免的一些東西有時反而是我們必須學習的對象。
3.2在利用傳統法律文化方面,應注重對傳統法律文化的改造。如前所述,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畢竟是在古代農業社會中產生、發展的,它根植于古代農業社會,與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相一致,其內容與現代法治精神有著天壤之別。故傳統法律文化要實現現代化必須與時代的發展同步,不斷注入新的內容,變革圖新,否則就沒有生命力,最終將面臨枯竭的危險。因此,在利用傳統法律文化上,應主要利用其形式,用新的符合現代法治精神的內容去替換傳統法律文化中不符合時展的內容,利用傳統法律文化的固有載體來表達現代法治的內在要求。唯如此,才能從中找到現代法治精神的支撐點以便嫁接現代法治的內容,也唯有如此,才能使民眾真正地接納、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