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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四個最嚴”為統領,貫徹落實全國藥品監管工作會議、全省藥品監管工作會議重要部署及全市藥品流通監督檢查工作計劃,防風險、保安全,堅持問題導向,圍繞藥品購銷渠道的合法性和儲運條件的穩定性,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流通秩序,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二、檢查任務
(一)藥品經營企業GSP合規性檢查
各市監所對轄區內藥品零售經營企業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情況進行檢查,將上一年度新開辦藥品經營企業納入年度檢查計劃。重點檢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狀況和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督促企業持續按照GSP和相關規定開展藥品經營活動。
1、檢查數量
各市監所組織開展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合規性檢查,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2、檢點
藥品零售企業以中藥飲片、處方藥銷售為重點,檢查非法渠道購進藥品、超經營范圍銷售藥品、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和執業藥師“掛證”等行為。
3、工作要求
GSP合規性檢查應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指導原則(修訂稿)》要求進行。
(二)疫苗配送及使用單位全覆蓋檢查
針對疫苗輸入性和使用風險,對轄區內疫苗配送及接種單位全覆蓋檢查。各市監所負責對本轄區內疾控中心和接種單位的全覆蓋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疫苗冷鏈儲存運輸、監測溫度數據完整及票賬貨一致性、過期疫苗處置、可追溯體系建設等內容,確保疫苗儲存配送使用過程的質量安全。
(三)醫療機構購進儲存藥品檢查
各市監所對轄區內醫療機構藥品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覆蓋率達到100%。重點檢查非法渠道采購藥品、未按照要求儲存藥品、使用過期失效藥品等內容,保障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安全。
(四)專項檢查
1、藥品經營行為專項整治
以醫院周邊、農村及城鄉結合部等區域藥品零售企業為重點檢查對象,集中整治執業藥師“掛證”、是否在崗執業、是否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非法渠道購進藥品、設施設備是否符合要求并能正常運轉、藥品儲存特別是冷藏藥品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人員教育培訓及健康體檢等是否落實等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排查并妥善處置風險隱患。
2、互聯網銷售藥品專項整治
各市監所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網絡銷售藥品的行為進行監管。針對藥品網絡領域銷售非法產品、無證經營、違規銷售處方藥等問題,根據國家局安排開展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
3、中藥飲片專項整治
鞏固前期中藥飲片質量專項整治成果,各市監所組織開展藥品流通環節中藥飲片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為他人違法經營藥品提供場所、資質證明文件、票據條件等行為;對供貨方資質審查不嚴格,或從非法渠道購進中藥飲片并銷售(使用);非法分裝、加工或貼簽銷售外購中藥飲片;摻雜摻假、染色增重;超范圍經營毒性中藥飲片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工作方式及時間安排
(一)工作方式
各市監所要結合監管實際將日常檢查與合規性檢查、飛行檢查、延伸檢查、專項檢查有機整合,實現“一次檢查、全面體檢”,同時結合藥品抽檢、投訴舉報等加大有因檢查。
(二)時間安排
1、企業自查階段(2020年1月31日前)
各市監所督促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開展合規性自查工作,并提交自查報告。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認真查找藥品經營過程中存在的質量安全風險,對照GSP評估質量管理運行情況,對發現問題積極整改,及時消除風險隱患。
2、監督檢查階段(2020年2月1日-11月30日)
各市監所結合企業自查整改情況,依據檢點,對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及使用單位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依法依規進行查處,處理結果報送縣局藥保化股,縣局將結果進行公告。
3、上報及總結階段(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市監所對檢查工作情況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分析評判監督檢查效果,提出今后工作建議,半年及全年工作總結分別于6月1日和11月11日前報送縣局藥保化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
各市監所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和執法監督責任,全面落實藥品流通環節監督檢查任務,切實有效履行藥品監管職責。要統籌安排各項檢查任務,確保檢查覆蓋率,確保檢查工作質量。
(二)加強溝通協調,形成聯動工作機制
在藥品流通監管工作中應注重有效銜接、相互配合、上下聯動,加強信息溝通,及時反饋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況,確保監管工作取得成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加大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力度,杜絕較大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有效減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穩定的態勢。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對轄區內監管重點企業抽查率達到100%。
(二)確保對本行業權限內群眾舉報案件查處率達到100%。
(三)確保縣、縣級掛牌督辦事故隱患整改跟蹤率達到100%。
(四)確保本行業權限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期結案率達100%。
(五)切實規范執法行為,避免因違法行政執法產生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確保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零敗訴”。
(六)通過聯合執法、明查暗訪和邀請第三方專家聯合等方式開展安全生產暗訪督查活動。
三、工作原則
(一)屬地監管原則。強化屬地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責任,充分發揮基層站(所)的作用,落實分級分類監管的職責。
(二)依法行政原則。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職責分工,編制并實施監督檢查計劃,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廉潔執法、文明執法,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三)教育為先原則。健全“企業主動查隱患,部門抓督查”的工作機制,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
(四)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原則。注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執法檢查,兼顧其他行業領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五)實事求是原則。根據本部門實際,科學確定執法檢查的對象與頻次,努力做到監管執法計劃與監管執法能力相適應,使執法檢查計劃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六)嚴格考核原則。嚴格執法考核,促進執法責任落實。每次檢查都做到明確檢查內容和范圍,規范檢查程序,及時公布檢查結果。
四、監督檢查依據、范圍、內容
(一)監督檢查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法律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省安全生產條例》、《省道路運輸條例》、《省公路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和行政執法的地方法規、政府規章和交通運輸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制度等。
(二)監督檢查范圍
對全縣道路運輸(客運、公交、出租,貨運、維修、駕校)等企業;公路水運交通基礎設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設企業、施工現場;水上運輸、港口碼頭、船閘等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依規實施監督管理。
(三)縣局監督檢查內容
1、市、縣、縣局文件落實情況;
2、安全會議部署落實情況;
3、單位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執行情況;
4、重大節假日安全檢查和值班值守情況;
5、重大活動安全部署落實情況;
6、市、縣安全生產專項活動開展情況;
7、市、縣掛牌重大危險源落實整改情況;
8、市、縣、縣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務落實情況。
(四)行業監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內容
縣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術標準規定在公路上設置規范、醒目的警示標志、路面標線、護欄、防撞護墩、錯車道(包括在急彎、陡坡、視距不良、連續下坡、路側險要、水毀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學校、集鎮、村莊等路段)等相關安保設施的。
2、未制定惡劣天氣應急預案的,未儲備應急物資的。
3、橋梁未按照規定建立一橋一檔的,四、五類危橋未按規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關安保措施的。
4、未按規定要求制定相關制度和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的。
5、嚴格執行巡路制度,堅持上路巡查,檢查巡查記錄、臺賬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員,必須穿著帶有反光標識的桔紅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員必須穿著帶有反光標識的桔紅色背心。
7、堅持嚴格執行公路超限超載治理和違章建筑治理并舉。
8、路域環境治理不到位,影響交通安全的。
9、對陡坡、急彎、危險路段的安全警示標志和養護設施進行重點排查,發現影響道路安全的障礙物及時通知養護人員清理。對道路積冰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設置警示標志。
10、其他影響道路安全的行為。
縣運輸管理所
(1)客運場站
1、沒有任何證照,非法從事客運站場經營的。
2、客車發車前沒有按照要求對營運車輛進行安全例檢,沒有詳細記錄的。
3、沒有嚴格執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規定的。
4、沒有嚴格“三品”檢查,安檢儀沒有專人負責、沒有正常使用的。
5、車站調度室對手續不全車輛進行報班的。
6、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內消防設施不齊全或不在有效期內的。
7、站內違反消防安全行為的。
8、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各階段應急預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響道路運輸安全的行為。
(2)客運企業、營運(公交、出租)車輛:
1、沒有任何證照,非法從事道路運輸的。
2、線路許可與道路運輸證、實際運營線路不一致的。
3、客運(旅游)車輛技術等級評定、二級維護不齊全、不在有效期內的。
4、沒有齊全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營運證、線路牌(標志牌)。
5、GPS車輛終端平臺沒有正常使用,沒有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以及沒有記錄的。
6、車輛座位、實際座位與道路運輸證不一致的。
7、安全設施設備不齊全的。
8、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各階段應急預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業沒有按時每月召開安全例會,沒有定期組織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沒有記錄、沒有試卷的。
10、企業包車合同、派車單沒有隨車攜帶的。
11、承運人責任險不在有效期內的。
12、其他影響道路運輸安全的行為。
(3)普貨(危貨)企業、營運車輛:
1、道路運輸證與經營許可范圍不一致的。
2、普貨(危貨)車輛技術等級評定、二級維護不齊全、不在有效期內的。
3、沒有齊全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押運員證、從業資格證、營運證。
4、GPS車輛終端平臺沒有正常使用,沒有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以及沒有記錄的。
5、車輛噸位、實際噸位與道路運輸證不一致的。
6、安全設施設備不齊全的。
7、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各階段應急預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簽訂安全責任書。
8、企業沒有按時每月召開安全例會,沒有定期組織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沒有記錄。
9、承運人責任險不在有效期內的。
10、其他影響道路運輸安全的行為。
縣維修管理所
(1)維修企業:
1、企業證照及現場消防設備是否齊全有效。
2、企業安全機構、人員配備、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安全培訓記錄、安全例會記錄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裝車輛違法行為,遵守安全法律法規情況。
6、安全生產資金是否足額提取,是否配備通訊、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設備。
7、維修服務質量情況,是否有社會投訴和損害、欺詐車主利益的行為。
(2)駕培企業:
1、企業證照是否齊全有效。
2、企業安全機構、人員設備、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練車安全技術性能、教練車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審情況。
4、教練人員持證上崗、隨車教練等制度落實情況、安全培訓記錄、安全例會記錄是否完善。
5、企業的消防設施及設備配備情況。
6、安全生產資金是否足額提取,是否配備通訊、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設備。
7、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是否建立健全。
縣地方海事處
1、重點水域、重點船舶、重點渡口的監管部門和責任人未落實到位的。
2、船舶不具備運營條件,私自停靠,超范圍運營的。
3、船舶在夜間、雨、雪、冰、霧、大風、冰凌期等惡劣氣象條件下運營的。
4、船舶超速、超員、超載等不安全行為的。
5、船舶“帶病”運營,未配備足額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設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設置相應標志。
7、船員未持有效的適任證書、從事客貨運輸或違章操作的。
8、“三無”船舶、農用船、漁船非法從事運輸的。
9、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各階段應急預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經費、裝備落實不到位的。
11、渡口標識不明顯,沒有乘客須知、渡口守則、安全注意事項等要求的。
12、營運船舶的所有權證、檢驗證書、水路運輸許可證等有效證件不齊全的。
13、對船員未進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響水上通行安全的行為。
縣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違法行為。重點治理在航道內進行圍網養殖、圍網捕魚、種植水生植物的行為;占用航道邊坡進行堆放、裝卸貨物行為;經營船舶占用航道進行過駁作業行為。
2、航道基礎設施。重點對航標、航道護岸、臨跨河設施、標志標牌、防撞設施等維護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船閘設施。檢查船閘機電設備、基礎設施維護保養情況;機電設備運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員是否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船閘過閘秩序。船舶過閘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閘區、服務區是否按規定停靠;危險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區域待閘、是否單閘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運行安全有控。
5、做好辦公樓及水上服務區防盜、防火、防電等工作。
6、航道重點建設及養護工程。檢查施工、監理單位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施工現場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是否設立安全標志,特種設備是否定期檢驗、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備和使用安全防護器材、現場管理人員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等。
7、船艇等專用設備。檢查車、艇是否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是否處于適航狀態。
8、航政行政許可事項。按照許可程序和通航標準進行許可控制,檢查未經許可擅自新建臨跨過河設施行為。
9、其他影響通航航道安全的行為。
縣港務處
1、機構設置、人員資質情況;是否取得港口生產經營資質;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是否通過培訓;碼頭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有上崗資格資質;
2、規章制度管理體系情況;各種規章制度是否下發執行,操作規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產作業條件;安全生產條件是否符合勞動環保相關工作要求,職業防護工作是否得到落實
4、作業設備設施管理情況:碼頭系船柱、護輪坎、防撞護舷是否完好;作業設備是否在正常工作狀態
5、應急預案建立情況;各項應急預案是否制定下發,應急演練是否開展;
6、消防、環保設備以及防護用品管理情況,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環保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各項安全文件是否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是否開展,隱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節性安全生產開展情況,各項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業現場及港口水域有無違章、違禁現象;
10、其他影響港口作業安全的行為。
縣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
1、做好企業安全“三類”人員初培、繼續教育工作,對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員開展教育培訓。
2、做好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管理工作,督促相關單位積極創建省級“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強對重點工程的安全監管,開展好季度大檢查。根據項目特點和施工進度,不定期進行突擊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安全管理人員,保障安全專項費用,確保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有效運行。
4、督促工程科對施工企業的相關證照及施工方案等進行重點檢查,嚴厲打擊以下行為:施工單位和建設法人未按規定要求簽有安全施工合同的;無可操作性和針對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規范和相關操作規程進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安全措施的。
5、對監督范圍內工程施工的項目負責人和相關安全管理人員、特種操作人員的安全證照和從業資格證進行重點排查,對特種設備進行階段性檢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設備檢驗檢測,督促各施工企業規范使用特種設備,規范管理特種設備操作人員。
6、督促參建各方做好應急準備,針對各季節、各時間段的施工特點組織相應的培訓或演練,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7、其他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縣交通稽查大隊
1、未加大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的監管力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安全條件的危險品運輸車輛從事非法經營行為的。
2、未對轄區內客運、貨運車輛按運輸法規進行日常檢查的。
3、轄區內客車站外帶客、客車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各類違法違章經營行為的。
3、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未經許可從事道路客貨運道路運輸經營等違法行為;
4、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及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
5、其他影響道路運輸安全的行為。
縣交通質檢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項檢測工作。
2、是否對各類試驗的儀器和設備定期保養和檢查,避免因儀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對易燃、易爆品實行登記使用,妥善保管。
3、對水、電設施要經常檢查,確保無安全事故的發生。
4、要排查列舉與檢測工作有關的危險源,做出危險等級評價,以便對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導和預防的作用。
5、對易揮發,高腐蝕的化學試劑物品重新歸類,制定嚴格的危險品領用制度。
6、其他違反行業安全管理的行為。
縣路暢公司
1、是否做好對國省干線、縣鄉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檢查,對列為三、四級橋梁進行觀測,發現各類病害及時向管理部門匯報。
2、負責對路面的養護保潔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對施工路段現場管理方案進行審查并備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項目負責人和相關安全管理人員、特種操作人員,未按規定要求持有安全證照和從業資格證的。
5、是否嚴格檢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標志標牌設置、特種機械持證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機械傷害和人身安全事故發生。
6、在公路上進行養護生產作業的人員,必須穿著帶有反光標識的桔紅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員必須穿著帶有反光標識的桔紅色背心。
7、夜間施工是否設置符合生產操作要求的照明設備,養護現場設置必要的安全標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規定要求制定相關制度和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的。
9、是否定期對各類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10、是否制定惡劣氣候應急預案,確保道路橋梁在各種極端天氣下暢通。
11、其他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縣交通工程處:
1、檢查在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制度及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是否設置安全標志標牌。
2、特種設備是否定期檢驗、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備和使用安全防護器材、現場管理人員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等。
3、項目經理、安全員是否持證上崗。
4、是否做好辦公區防火、防盜、防觸電等工作。
5、其他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航運公司
1、是否對本單位船只進出港、裝卸貨,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檢查。
2、船體質量、機械是否正常,安全設備是否配齊。
3、船員配備是否到位,持證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裝貨有無超載現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門,對長期在外運輸船舶的加期、年檢,是否實行實船檢查。
6、到海事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絕不合格船舶投入生產。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應急預案,確保無安全事故發生。
8、其他違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為。
洪汽公司
1、要加強隱患排查力度,對所有車輛、加油站及各個安全設施進行檢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車站、農班車及城縣公交車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嚴格監管北站加氣站與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員下班時關閉電源,確保安全后方可離開。
4、嚴格落實凌晨2點至5點所有客車不得在路面行駛規定。
5、利用安全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加大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6、聘用專職保安人員,配備必要的保衛器材,對候車室、售票廳、停車場及站前廣場實行24小時巡邏保衛工作。
7、客運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險品查堵崗位責任制,加強源頭管理,對旅客攜帶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檢一件不漏,加強了對小件托運物品的安全檢查,所有進入候車室的人員必須經過安檢門,并有專職安檢人員進行隨身檢查。
8、GPS值守人員是否實行24小時值班制,發現有超速超員及不規范駕駛的立即通知相關單位進行處罰糾正。
9、強化車站“三不進站,六不出站”的制度執行落實工作。
10、是否調整責任心較強的人員對出站的車輛進行檢查、登記。
11、制定應急預案,是否定期聯合相關部門進行演練。
12、其他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城東建材
要加強辦公區域防盜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單位聯動安保應急預案。
五、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行政,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切實履行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管執法責任,嚴格程序執法、公正執法、廉潔執法、文明執法,樹立執法為民理念,做到監管與服務并重,不枉不縱。
(二)堅持實事求是,完善執法檢查內容。根據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充分發揮監管執法人員的積極性、有所作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脫離實際
(三)加強學習,提高素質。各單位要加強執法隊伍自身建設,堅持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培訓和安全業務知識培訓,全面提高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理念,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公正執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及對安全生產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全面提升街道安全生產發展水平,促進轄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強化安全生產檢查與事故預防,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落實檢查、提醒、整改等治理措施,切實維護安全生產法制秩序,為安全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任務
根據國家和省、市、區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進一步規范監督檢查行為,提高檢查效果和效能,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監督專項整治活動、“打非治違”和重點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健全落實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機制。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探索安全生產事故防控機制。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檢查頻次
1、主要黨政領導對轄區其他重點監督檢查單位做到每季度安全檢查一次。
2、專職干部隊伍,每年重大節日前(包括元旦、春節、端午節、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等)及國家、省、市、區的重要活動期間做到對重點監督檢查單位進行安全檢查。
首先是認識水平有待提升。一是領導干部編制意識不強。對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乏足夠認識,忽視了對機構編制政策貫徹落實和機構編制管理執行情況的有效監督檢查。二是部門單位重視程度不高。有些部門單位對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的思想認識不夠,平時只要求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給予增設機構、增加編制、提升機構規格,而對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組織開展的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則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三是部門單位自律意識不牢。部分單位不能很好地遵守機構編制管理的有關規定,存在著未經審批設立內設機構或科室、亂掛牌子、不按規定程序辦理機構編制事項等問題。
其次是長效機制不夠健全。一是鞏固整改實效的制度還不完善。在監督檢查工作中,對發現的機構編制違規問題,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提出了整改措施,但由于鞏固整改實效的制度措施不完善,有些部門整改不徹底或者根本就沒有整改,有的雖及時整改,但過段時間容易反彈,出現了不查不改、查查就改、再查再改的現象,降低了監督檢查的權威性。二是部門協作機制不夠完善。各地機構編制部門在與有關部門相互協調配合方面,管理方法方式不一,自上而下沒有統一的方法與手段,單純靠機構編制部門的力量,作用和效果十分有限,在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時也顯得力不從心。三是“條條干預”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由于縣級部門與上級部門的機構設置存在一定的差異性,有少數上級業務部門違反機構編制管理的有關規定,以領導講話、檢查考核、科室對應等形式干預下級的機構設置,影響了縣級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的開展。
第三是監督檢查工作的深度還不夠。一是工作開展不平衡,重審批、輕監管的問題仍然存在。比較重視機構的優化設置、編制的盤活利用和職能的調整理順等工作,而針對監督檢查工作部署不夠,怕得罪人的顧慮較多,真督實查力度不大。二是工作主動性還需進一步增強。督查調研不夠,主動開展工作的意識不強,停留在迎接上級的監督檢查、執行上級布置的任務工作上比較多。三是監督檢查的手段還不夠豐富。大多還停留在座談了解、聽取匯報、檢閱資料這一層面上,內在的、深層的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即使發現,也考慮到各種客觀原因得不到及時糾正。
第四是工作能力不足。從客觀原因上分析,由于大部分縣級機構編制部門監督檢查人力資源不足。但從主觀因素來講,工作理念比較保守,缺乏創新意識和主觀能動性,加之有些工作人員從事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時間較短,機構編制政策法規還不是很熟悉,監督檢查隊伍素質和能力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針對上述四個問題,建議采取以下四方面措施。
首先,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各層面的機構編制意識。一是注重加強對領導層面的宣傳。并積極推進機構編制政策法規進黨校活動,將機構編制政策法規列入黨校領導干部培訓教學計劃,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干部機構編制法制意識。二是提高部門單位的認知度。諸城市通過機構編制網、機構編制群、機構編制業務培訓班、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培訓班等多種形式,進行深入宣傳,提高了部門單位對機構編制管理政策、監督檢查辦法規定的深入了解。三是加強社會層面的宣傳。要充分利用報紙、雜志、網絡等媒體,多層面、多角度宣傳機構編制工作,為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其次,健全長效機制,鞏固監督檢查成果。一是健全以提高整改效能、鞏固整改成果為主要內容的制度保障。要探索建立督查整改跟進辦法,實行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制,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整改目標和整改實效。二是健全部門協作配合機制。機構編制部門要樹立立體監督、大監督的觀念,在增強內部各業務科室之間的協作配合、完善內部工作制度的同時,更應健全機構編制部門與紀檢監察、組織、財政、人社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使事后監督變成事前監督,降低監督成本,最大限度避免機構編制違紀行為的發生。特別是機構編制管理部門與紀檢監察機關,要整合雙方的監督資源,使監察機關的專門監督與機構編制部門的業務監督有效結合。三是加強自上而下監督機制。針對出現的個別上級業務部門干預下級機構編制的問題,上級機構編制部門要敢于負責,對干預下級機構編制的上級業務部門進行督查,減少縣級監督檢查的困難。
第三是創新督查方式,提高監督檢查實效。一是積極開展督查調研工作。緊緊圍繞黨委、政府關注的焦點、機構編制管理的難點,找準切入點,選好題目,及時開展有針對性的督查調研,對一些復雜問題,通過部門聯合督查調研的方式進行,提高督查調研質量。二是堅持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把對機構編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機構編制控制和人員配備等情況作為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內容,經常性地開展督查,及時發現、糾正存在的問題。同時,注重發揮專項檢查的優勢和功能,抓住各種專項檢查的有利時機,找準目標,有的放矢,集中精力解決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堅持單位自查與定期抽查相結合,組織各單位每年對其職責履行情況、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增減情況等進行自查,機構編制部門定期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其限期整改,以增強各單位的自律意識。三是發動社會監督。要對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機構編制信息,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諸城市充分發揮機構編制網的平臺作用,能公開的盡量公開,發動人民群眾通過“12310”監督舉報電話參與到機構編制管理監督中來,提高了監督檢查的效能。
關鍵詞 公路 通行費用 監督稽查 管理 職能
一、引言
近幾年,我國公路交通事業取得了快速的發展,路網規模隨之不斷壯大,同時也給公路通行費用的征收和管理任務帶來了新的挑戰。新時期新背景下,如何更好地杜絕逃費現象的發生,規范收費工作人員的行為,樹立全新的高速形象,積聚更多的交通建設資金,這些都是需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本文強調,只有加強對公路通行費用的監督稽查力度,規范管理,嚴格執行監督稽查管理辦法,并在原有方法基礎上不斷地創新,做到對各種違法亂紀行為的及時發現和及時處理,才能保證一個穩定有序的費用征收環境,促使費用征收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公路通行費用監督稽查工作的現狀分析
目前在公路運行過程中,通行費的監督稽查管理工作在某些方面還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如:
現執行的職能和管理辦法具有較差的可操作性,監督稽查工作也過于表面化;雖然存在著一個完備的監督稽查小組,同時也擁有著健全的管理制度,但是發揮的具體效用還遠遠不夠;對監督稽查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還遠遠不夠,工作人員學習的機會也比較少,從而導致一些好的方法得不到及時的交流,部分工作人員抱有“怕得罪人”的思想,使工作過程中的重點環節得不到有效的實施;對參與監督稽查的人員不靈活的調配方式,造成了比較狹窄的檢查范圍;不夠健全的監督稽查網絡,使稽查形式過于單一化。
三、公路通行費的監督稽查職能研究
(一)規范工作程序,強化監督措施
現行的監督措施包括:監控錄像監督、社會監督和內部組織監督等多種形式,多項監督措施要戶型配合得當,方能發揮出最佳的監督效果。
(1)加強監督稽查工作。加強對收費工作人員的監督工作,促進事前監督體系的不斷完善。在通行費征收工作中,錄像監控作為了一種最直接最有效的監督方式,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它具有最長的監督時間和最真實的監督效果,這些是任何外在的因素都無法干擾到的。當監控人員通過錄像監控發現收費工作人員存在任何不合理不規范的行為時,監督員能夠及時地通過電話系統對其進行糾正,保證通行費征收工作在任何時間都能正常規范化的進行。這些監督行為都直接地說明了錄像監控的真實性和直觀性特點。
(2)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內部監督形式屬于一種在通行費用征收工作中服務反饋最快的一種監督形式,它能夠及時地遏制不規范行為的發生。其具體的監督形式就是由監督稽查人員封亭對亭內票款進行一一核對,在方式上,內部監督具有較高的靈活性,較強的機動性等特點。另外,各個監督稽查管理部門采用多種形式的措施來進行監督稽查管理工作,以確保形成一套健全完善的監督稽查管理體系,只有建立和健全內部組織網絡,才能防止漏洞的發生,使收費人員對票款能夠有一個正確的認識,進而真正保證費用征收工作的有序穩定實施。而外部監督也屬于社會監督,它是通行費用征收工作的一種重要監督方式,該監督方法形式多樣,如監督電話和舉報箱的設立,政務公開欄和聘用社會監督員等。通過多種渠道真正保證了群眾信息的及時反饋,對費用征收工作的提高和改進具有重要的幫助,同時這也說明了社會監督的特殊性。
(二)堅強監督稽查工作,確保運管水平的不斷提高
對現場費用征收工作的管理和業務操作流程等工作的要進一步強化,同時不斷推進費用征收和監督稽查工作的一體化發展,加大對新時期逃費、漏費等行為手段的探索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減少和避免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打造一個良好的收費環境和秩序,促使公路通行費用征收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斷提高。
(1)積極做好監督稽查工作的相關文章,打造出“兩個重心、三個突出、四個結合”。所謂的兩個重心:1)以收費環境的不斷改善為中心,促使強有力的外部監督機制的形成。2)以服務水平的不斷提高為重心,促使內部監督網絡的構建。“三個突出”:1)稽查工作以點帶面的效果要突出。2)日常監督稽查工作中專項稽查工作的重要性要突出。3)在聯合稽查中,專項稽查工作的可比性和全面工作的系統性要突出。“四個結合”:1)做好嚴格監督和自我約束的相結合。2)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的相結合。3)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的相結合。4)同級監督和上級監督的相結合。
(2)加強對稽查人員的培訓工作,積極促進監督稽查工作的順利開展。1)積極組織開展對稽查人員的各種培訓會,不斷提高稽查工作人員的全局觀念和業務素質,實現工作人員由“記錄型”向“服務型”和“監督型”的轉變。2)學習其他單位打擊逃費、漏費行為的措施,并對其所取得的效果和經驗進行總結。對新出現的一些具有技術化和隱蔽化等特點的違法違紀行為,對其通行特點和車輛構成特點進行分析,綜合治理各種形式的逃費、偷費、漏費行為。
(三)堅持稽查思路的不斷創新,確保收費環境的不斷改善
具體包括了日常稽查、聯合稽查和專項稽查三方面內容:
(1)日常監督稽查工作。日常稽查工作要具備廣泛的覆蓋面,同時能夠保證被查單位的整體工作做好全面的準備,這樣對于收費站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義。1)現場稽查和錄像抽查相結合的形式,充分提高收費工作的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2)圖像和數據資料的相結合:對收費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檢查是否存在違規行為。3)加大對通行卡和票據管理的稽查力度。4)調取收費人員對于一些特殊性事件的處理措施,查看是否存在管理漏洞。5)開展不同收費站之間的互查工作,并作為日常稽查工作的組成部分。
(2)聯合稽查工作。1)聯合交警、公安等部門對各種違法違紀行為進行專項稽查,并對其進行嚴厲打擊。2)與路政人員聯合,對沖磅車、假綠通車、跳磅車等車輛的開展專項稽查政治。3)對收費、監控系統和通信系統等在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陷,要及時地聯合相關管理部分及時地進行聯合稽查,實現技術和設備的及時更新。4)在地段間和不同的收費站之間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聯合稽查機制,對在某一時期出現的共性問題,開展不定期的稽查工作。
(3)開展專項稽查工作。專項稽查工作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對于在某一時期經常出現的行為能夠有效地遏制,能夠有效地彌補通行費用征收稽查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1)采取暗訪的形式,對收費人員的服務情況進行專項稽查。2)對廉政、安全、后勤工作的順利實施情況進行定期的專項稽查。3)對收費人員的特殊業務處理能力以及后臺的稽核情況進行定期的專項稽查。
四、結語
為保證公路通行費征收工作的健康穩定發展,就需要對費用征收工作開展不斷的監督稽查,通過新技術和新思路以及新措施的不斷應用,來有效保證監督稽查工作的長效性和高壓性,促使形成一個規范、快速、穩定、暢通的收費環境。
(作者單位為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公路車輛通行費管理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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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進一步加大公路交通“三項治理”工作力度[N].商丘日報,2008-03-2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