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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險蛋糕 有待做大
來自保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2003年全國團險業務保險收入達到580.35億元。今年1-10月,團險業務實現保費約為500億元左右。全球知名的波士頓咨詢公司預測:2006年中國團體壽險將達到1000億元的規模。在眾多外資及合資保險公司看來,中國團險市場無疑是一塊香噴噴的蛋糕。
我國保險業起步于團體保險。隨著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和保險市場的培育完善,國內保險業由于多年使用行政手段,團體保險業務發展相對滯后。有關統計表明,團險保費在人身險保費收入中的比重已從1996年的87%下降到2003年的不足20%,成為制約人身保險業快速發展的“瓶頸”。
按照我國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目前只有中資保險公司可以經營團體保險。從團險市場的現狀看,中資公司仍主要靠傳統的學生平安保險、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等短期業務來維持保費規模和市場份額,產品結構單一,管理、技術、銷售、服務較為滯后。相對國內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而言,團體保險有效供給嚴重不足。保險業界及監管人士認為,一旦外資進入團險市場,必然會以其經驗和技術的優勢搶占這一潛在的巨大市場。
外資逐利 緊忙熱身
3年過渡期內,外資保險公司只能銷售個人壽險保單,但外資保險已經在為進入團險市場提前熱身,并開始制定他們進入團險市場的戰略計劃、評估業務模型等。
據權威媒體報道,作為國內首家合資保險公司,中宏人壽的市場調研等準備工作從2002年初便開始著手。目前該公司已設有專門的員工福利保險部門,負責團體保險和企業年金業務等各項工作。此外,美國友邦保險也已組建了專業團險事務部門,并派員赴美國總部參加培訓。
誠如保監會人士所言,洋保險商們的意圖不僅僅在于傳統的短期團體意外保險,而是更看重市場空間更大的中長期團體員工福利計劃。在發達國家,企業為員工提供諸如退休金計劃、團體人壽保險、醫療費用保險已經非常普及。團體保險幾乎等同于員工福利計劃,商業保險公司則是員工福利計劃的主要提供者。
保監會副主席魏迎寧表示,隨著我國現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對團體員工福利的需求日趨成熟,社會保障制度在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方面政策的支持日益明朗,以員工福利計劃為主要經營方向的團體保險,將成為保險業新的業務增長點。目前我國企業年金規模接近500億元,加上以年金名義銷售的保險產品有430億元,企業年金成為我國養老保障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魏迎寧說,我國企業年金市場規模預計將達到每年1000億元左右。世界銀行更為樂觀地認為,到2030年中國企業年金總規模將高達1.8萬億美元。
外資保險 看重資源
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陳文輝說,這兩年進入我國保險市場的合資壽險公司,大都十分重視資源互補,合作雙方在遠期戰略定位方面已逐漸成熟。
此間觀察家認為,盡管中資保險公司在團險市場上已經有著多年的開拓,在營銷網點的營建和客戶資源上都有著先行者的天然優勢。但是,今年年初發生在中美大都會人壽身上的首都機場“航意險壟斷事件”卻傳遞出一個信號:合資保險公司利用股東資源優勢強攻市場的力量不可小覷。合資保險公司在借助外方股東的國際經驗、成功的產品及技術系統之外,還會充分利用中方股東的資源打開新的銷售渠道。
一份有關企業年金市場的調查報告表明,目前對年金險有需求或潛在需求的企業團體主要有四大類:以電力、電信、石化、銀行等行業部門為代表的國有大型、特大型企業;股份制企業特別是上市企業;受國外母公司影響的跨國企業和三資企業;成熟的大中型民營企業。而目前各家合資保險公司的中方股東,幾乎都有上述四類企業的背景,外資進入中國也可謂“攀龍附鳳”。這樣,今后光做股東業務就將有一塊規模不菲的保費來源。
中宏人壽是由加拿大最大壽險商——宏利金融集團與中國石化集團組建的合資保險公司。公司負責員工福利保險項目的助理總經理張劍鋒表示,中宏會充分利用中方股東的資源,尋找一些潛在的業務,但不會單純為了保費規模而盲目展業。而由意大利忠利集團與中國石油集團合資組建的中意人壽北京分公司一位高管向記者表示,中石油系統120多萬職工,加上家屬共有200多萬人,他們都將是中意的忠實客戶群。
中資保險 積極備戰
隨著12月11日的臨近,中國團險市場即將開門迎賓。據悉,保監會正緊急召集中資保險公司商討國內團險業務出路、擬定對策,一個有關團體保險管理辦法或指導意見已數易其稿出臺在即。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陳文輝寄望保險公司“以員工福利計劃為突破口,轉變經營觀念,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繁榮團體保險市場!”
“中資保險公司在團險業務方面最大的優勢和弊端均在于,他們是通過很強的商務關系進行銷售的。許多保險公司與企業機構客戶建立了一種既牢不可破又無需銷售技能的關系。這種關系對外資保險而言是個挑戰,但相形之下,中資公司面臨的挑戰更為嚴峻,因為他們需要提高產品創新能力、市場營銷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敝醒胴斀洿髮W保險系主任郝演蘇如此表示。
關鍵詞: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健康保險;理賠服務
文章編號:1003-4625(2011)07-0093-03
中圖分類號:F840.62
文獻標識碼:A
一、概述
團體健康保險是在企事業單位建立的基本醫療保險之外,由企事業單位及其員工自愿參加的提高健康保障水平的一種補充性保險。此險種有別于基本醫療保險,供需雙方為自愿而非強制原則,投保人主體為企事業單位,被保險人主體為投保人員工。
團體健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是相互補充不可替代的兩種保障形式,基本醫療保險重點保障被保險人的基礎醫療需求,因此只對部分基礎藥品和基本醫療服務的供給提供保障。而被保險人的健康保障需求是多樣性層次化的,團體健康保險主要覆蓋基本醫療保險不能覆蓋的健康服務領域。團體健康保險作為國家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更獲得了政策的有力支持。根據財政部[2009]27號文規定,在工資總額5%的范圍內,補充醫療保險費可稅前列支,與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政策相同。
目前國內團體健康保險的發展水平還處于初級階段。與健康保險有關的保險費收入在2010年接近700億元,僅占人身保險業務收入的8%左右。我國健康保險市場(包括個人健康保險)處于低潮期。但團體健康保險的發展具有巨大潛力,以在養老金領域類似的企業年金的發展規模為例,據人社部數據,截至2010年底,企業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機構管理的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為33210個,參加職工為563.45萬人,托管機構管理的企業年金基金規模為2809.24億元,投資管理機構實際運作的企業年金基金為2452.98億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社科院課題組共同組織編寫的《中國健康保險發展報告》大膽預測:按照不同口徑估計,2015年健康保險潛在的市場需求在2520億元到1.036萬億元之間,分別是2010年健康保險保費收入的4.4倍和18倍。
縱觀國外團體保險市場,在美國由于歷史的原因和聯邦稅法的鼓勵作用,美國的健康險大多由雇主為雇員購買,因而美國的健康險市場是以團體保險為主的。美國的一項調查結果表明,1999年參加雇主提供的健康保險的人數是1.658億人。由Kai-ser基金會做的另一項調查結果得出,2002年單一雇員健康保障的人均年保費為3060美元,家庭健康保障的年均保費是7954美元。假設2002年參保人數與1999年相同,則2002年美國團體健康險的保費收入則已經達到3000億-4000億美元。在美國,65歲以下的人群主要依靠雇主提供的團體健康險來保障雇員本人及其家屬的藥品診療等健康服務。
從上述事實不難看出,團體健康險市場擁有巨大的發展空間,但什么因素導致我國團體健康險的發展緩慢,在和企業年金相同國家優惠政策的鼓勵下,發展的規模還不足企業年金規模的1/4?我們在團體健康險的具體推廣過程中,發現理賠服務模式的不便利是客戶投保時的主要顧慮之一。傳統理賠服務模式理賠周期長、理賠手續繁瑣、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無法得到便利的服務,因此很多企業對團體健康險望而卻步。本文針對傳統的理賠服務模式,提出了新型的直付理賠模式,實現快捷便利的理賠服務,解決團體健康險發展過程中的理賠服務瓶頸。
二、傳統理賠服務模式
傳統理賠服務模式是被保險人先墊資消費,然后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申請立案后,根據被保險人提供的材料,核賠后支付。
在理賠流程中,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均可作為各事務的主體,因此在下面描述中不再區分,統稱為客戶。傳統理賠服務具體流程如下:
(1)客戶在衛生機構消費,衛生機構出具單據發票等材料給客戶。
(2)客戶負責保存管理單據發票等材料,按照單次、固定時間或者積累到一定數量后,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3)保險公司根據用戶提供的材料立案,理賠審核通過后轉賬支付賠款。若審核不通過,需要用戶補充缺失材料,重新進行審核。
(4)對于審核通過的理賠,保險公司進行轉賬支付賠款。
在測算客戶對產品的滿意度時,客戶主要對醫療消費后到理賠前的墊資時間和理賠過程的煩瑣程度兩個指標最為敏感。在傳統理賠服務模式中,客戶墊資時間大約需1個月左右;理賠過程中需要和客戶多次接洽,客戶需指定專人和保險公司對接,理賠過程較為繁瑣。
在測算保險公司服務成本時,由于客戶提供的健康消費發票和材料未經過專業化地整理,較為零亂,核賠時需保險公司派專員和客戶共同完成理賠材料的整理工作,整個過程耗時較長,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成本較高。
在傳統理賠服務模式下,上述兩個方面很大地制約了國內團體健康險的發展。
三、直付理賠服務模式
針對傳統理賠服務模式的缺陷,本文提出了一種新型的直付理賠服務模式。其對傳統理賠服務模式變動很小,但從業務流程設計上,解決了傳統理賠服務模式中的客戶墊資和理賠繁瑣的問題。
直付理賠服務具體流程如下:
(1)客戶投保后領取記賬卡。
(2)客戶在衛生機構刷記賬卡消費時,簽字確認消費,不需要支付現金。用戶簽字確認后,衛生機構獲得代客戶針對該筆交易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的授權。
(3)衛生機構負責保存管理客戶單據發票等材料,按照單次、固定時間或者積累到一定數量后,提交給專業的直付理賠服務機構,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3)直付理賠服務機構對材料進行審核和整理后提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根據提交的材料立案,理賠審核通過后轉賬支付賠款。若審核不通過,通過直付理賠服務機構或直接向衛生機構索要缺失材料,重新進行審核。
(4)對于審核通過的理賠,保險公司直接向衛生機構轉賬支付賠款。
在直付理賠服務流程中,用戶墊資轉化成衛生機構墊資,而衛生機構作為商業實體,本身存在大量貸記墊資業務,相對于被保險人,對墊資的接受度較高。同時,對衛生機構的溝通管理、理賠票據整理等相關事項交給專業的第三方直付理賠機構完成,大幅度降低了保險公司服務成本,提升了服務質量。經過服務模式改造,該產品重新測算如下:
在測算客戶對產品的滿意度時,在直付理賠服務模式中,客戶進行健康消費不需要墊資,便利快捷;理賠過程中客戶不需要參與理賠工作,直接由第三方直付理賠機構根據客戶的簽字授權,代客戶完成理賠,理賠過程對客戶來說,幾乎無任何工作量。
在測算保險公司服務成本時,由于由專業的第三方直付理賠服務機構統一整理健康消費發票等材料,核賠時保險公司根據整理好的材料,一次性完成所有客戶的理賠工作,成本大為降低。
四、風險評估
由于理賠服務流程的改變,特別是理賠流程發起方由被保險人轉移到被保險人委托人衛生機構,所以必須對整個流程中新增加的風險進行評估。
(一)貸記卡刷卡風險評估
由于健康消費現場,刷貸記卡后即可獲得產品,無需支付現金,所以必須確保此消費確實是由被保險人發起或者由被保險人授權。并且需確保在卡片被竊、遺失后,非被保險人或未經其授權的情況下,其他人員無法通過此貸記卡完成消費。在系統設計時,仿照銀行信用卡系統,通過兩道安全措施保證貸記卡刷卡安全。刷卡消費時,類似于銀行系統,增加消費密碼保護。刷卡消費完成后,打印小票,小票上寫明被保險人授權衛生機構針對這筆交易代為理賠,用戶需在小票上簽名。
(二)授權風險評估
由于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所以理賠發起人應該為被保險人,而直付理賠流程中,理賠發起人為衛生機構。所以衛生機構必須獲得被保險人的賠授權。同時,在保險公司打款時,打款到衛生機構賬戶而不是被保險人賬戶,同樣需要該賠授權??蛻粼谛l生機構消費時,通過在附授權條款的小票上簽名,針對當前消費,向衛生機構提供該授權。
(三)衛生機構信用風險評估
考慮到該消費為貸記消費,同時為了防范潛在的套現風險,需對衛生機構的行為有合同約束。為了防范此風險,需限制客戶僅可在經過保險公司認證并簽約的正規衛生機構消費,該直付理賠服務才被認可。
(四)時效性風險
由于衛生機構和保險公司在結賬日時才進行統一核算,而按一般的月結賬計算話,賬期往往覆蓋長達30天的消費周期。在這個周期內必須能夠對所有的交易進行實時監控和匯集,才可避免潛在的系統風險。所以必須要一套實時消費登記、監控系統,才可實施直付理賠服務模式。
五、客戶需求分析
由于傳統的理賠服務模式不能滿足客戶個性化的需求,難以激發企業購買團體健康險的意愿,保險公司業務拓展難度較大。那么,實現團體健康險直付理賠服務對于企業來說,除了簡化理賠流程,提高理賠服務滿意度等方面之外,還有四個方面可以吸引企業購買團體健康險的意愿。
(一)調動員工自我管理醫療費用的積極性
由于團體健康險直付理賠服務是通過記賬卡進行刷卡消費,一般都是個人包干使用醫療費用,在企業給予的一定額度內,員工可以對個人的醫療費用進行自我管理,企業可以擺脫復雜的員工醫療費用管理,大大降低企業管理成本。
(二)避免企業各種附加成本的增加
企業為員工提高健康保障的方式可以多樣化,最普遍的是通過發現金的方式來補充員工的醫療費用,按一定額度包干使用。但是這種方式有個問題,會增加企業員工的工資額度,從而增加了因工資總額提高而產生的多項附加費用。其中最主要的是增加了基本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以杭州市社保繳費標準為例,單位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有養老14%、失業2%、醫療11.5%、生育0.6%、工傷1%、住房公積金13%合計42.1%;個人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有養老8%、醫療2%,合計10%。按個人增加工資基數2000元計算,企業所增加的附加費用為842元,個人增加200元,合計增加1042元。當然還沒有考慮個人收入調節稅因素。
(三)享受國家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
財政部[2009]27號文件明確規定,企業在為職工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用于職工醫療性支出的,在工資總額5%的范圍內,可以稅前列支。但采用現金包干方式建立的補充醫療保險顯然不能享受上述稅優政策。
六、結論
1. 保險公司與新農合合作現狀
根據我國保險監督委員會的統計發現,截止到2013年,我國已經有十多家保險公司在全國二十多個省的二百多個縣城內參與到了新農合當中。其中,用于醫療保險理賠的基金有四十多億,并且,已經有近千萬人次先后受益,合作醫療費用總共為農民拿出補償款二十多億元。同上一年相比,參與新農合的縣的數量增加了近三十個,其增長率約為百分之七十二點七、基金的規模約增長了百分之二十三、已經補償的農民的人數增加了百分之十八點九、用于補償的資金增加了百分之九十點七。從當前保險公司與新農合的合作情況來看,其合作的模式主要可以分為三種:保險合同型、基金管理型與混合型。之所以要鼓勵保險公司與新農合進行合作,主要因為其有四大好處:第一,有效的降低了其運行花費的成本;第二,全面的提升了農民對于醫療保險事業的滿意程度;第三,全面的提升了醫療保險事業的運行效率;第四,全面提升了保障水平,由于資金的增加,使得該事業更加具有穩定性,能夠為更多的人提供醫療保險。
2. 保險公司與新農合的合作風險
2.1基金運作時的風險
新農合在進行基金運作時面臨的風險主要就是來自于支付方面的危機。所謂的支付危機,指的主要是:當保險公司收取了參保人的保費后,卻沒有在參保人需要時為參保人提供應該的醫療費用[1]。一旦在新農合運作的過程中出現了支付危機,不但會使農民對保險公司產生不滿的情緒,還會讓保險公司的誠信度隨之降低。如果農民對保險公司的誠信問題出現了懷疑的態度,那么無論該保險公司提出怎樣的挽救措施,都無法在換回農民的信任,最終的結果就是該投資項目面臨投資失敗,投入的資金無法全部收回,為公司本身帶去嚴重的影響。
2.2在支付管理費用方面的風險
所謂的管理費用,指的是那些參與到了新農合事業中的保險公司最主要的收入來源,這部分的費用是由我國的政府部門來支付的。如果我國的政府部門不能夠及時、足額的將這筆費用支付出來,那么就勢必要參與新農合項目的保險公司自行支付,其結果就是導致使保險公司自身原本的主營項目受到影響,其資金流動性被限制。這就會導致部分保險公司對政府喪失信任,從而不會參與到政府其他的此類項目之中,進而使得一些需要企業參與的社會保障事業無法順利開展和進行。
2.3道德方面的風險
當保險公司參與到了新農合項目中時,就會使我國的醫療社保機構成為該項目的付款人,當被保人需要醫療保險時,作為付款人的醫療社保機構便代替被保險者來支付其因為接受醫療服務產生的一系列的費用,并補償醫療機構為了給被保人提供醫療服務而消耗的各類資源[2]。從這一關系我們可以發現,新農合這項醫療制度,將我國各項同醫療事業相關的企業的單位聯系到了一起,使其成為了一個十分龐大的醫療市場,在這個市場中,各方面的力量都在進行博弈,一旦一方出現問題,那么就會產生風險。
3. 新農合與商業保險的發展對策
3.1建立專業化的管理銷售團隊
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看,新農合屬于一項全新的、十分陌生的投資領域,所以,保險公司要想能夠在這一領域取得良好的成績,就必要建立一個專業化管理隊伍對相關的工作進行有效的管理、建立一個專業化的銷售隊伍對該事業給予高度的支持,這也是促進醫療保險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3]。與此同時,由于醫療保險行業涉及的專業性醫療知識比較多,對于銷售人員的專業性要求比較高。因此,在成立專業性的銷售隊伍之前,應該要對銷售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使其能夠掌握更多有關醫療保險的專業知識,從而有效的提高業務水平。
3.2建立專業的信息處理系統
伴隨著保險公司同新農合之間試點工作的開展,以及參與新農業醫療保險人數的增加,使得該醫療保險事業的信息存儲量越來越大。面對此種情況,要想保證信息的有效性,首先就需要建立一個專業的信息處理系統來處理新型醫療保險工作中的各項業務,這也是當前保險公司必須要完成的一項任務。因此,保險公司的管理人員可以借助信息技術,采用人工智能的管理方式,建立一套專業的信息處理系統,并將該系統作為經營醫療保險事業的平臺,幫助保險公司處理相關的業務內容。因為該系統是以人工智能為核心,所以系統的科學性使得其能夠大批量的處理一些有關承保和理賠的業務信息[4]。并且,由于該系統在處理信息時,利用的是當前最先進的信息技術,所以,它可以分析在醫療保險經營過程中可能會面臨的各種風險,并及時的作出預防的對策。該系統的這一特點,使得其能夠很好的適應醫療保險業務的發展,滿足保險公司控制經營風險的需要。
3.3不斷擴展其參與的深度和廣度
首先,需要創新籌資方式,通過利用保險公司在各個農村地區設立的網店機構進行資金的籌集,減少在資金籌集過程中產生的行政支出。因此,保險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報銷審核管理體系,在報銷費用的過程中實施預繳費的管理制度,使資金的籌集可以帶有一定的流動性,從而減少籌資過程中產生的風險。其次,明確權利與責任,保險公司應該要深入參與到新農合制定工作方案的過程中去,充分的利用企業自身的優勢和成熟的管理經驗,對各項影響補償資金的因素進行統一的測算和管理[5]。從而有效的強化其對醫療行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補償方案和管理標準,促進新農合工作的完善,減少醫療風險。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經濟以年均9.5%的高速度持續增長,近年來仍然保持在7.0%以上。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生活條件不斷改善,外出旅游越來越成為人們生活的基本組成項目。據國家旅游局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我國旅游收入一直保持兩位數的增長速度。2001年,入境旅游人數達8901萬人次,旅游外匯收入達178億美元;國內旅游人數達7.84億人次,國內旅游收入達3522億元人民幣;旅游業總收入達到4995億元,比上年提高了15.0%。伴隨著旅游市場的繁榮,與其相關的風險事故的發生率明顯上升。這客觀上要求旅游險能夠快速發展,為有關各方提供風險保障,為旅游市場的發展保駕護航。再者,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使花錢購買旅游險成為可能。因此,有關人士普遍預測旅游熱將為我國旅游險市場營造巨大的發展空間,每年的保費收入至少應該有70億元的進項,是我國保險業務發展的新增長點。但是,事實并非如此,旅游熱已經持續好幾年,而旅游險市場仍然比較冷清。
一、旅游保險還未引起足夠的注視
從需求的角度看,自2002年9月1日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開始實施,改強制旅行社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險為強制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這一規定的改變使以前倍受冷落的旅行社責任險獲得較大發展,財產險公司在旅游險市場中的份額大幅度提高,如按每個旅行社年交保費2萬元計,旅行社責任保險的市場規模約為1.8億元,占整個旅游險市場的15%以上;與之相反,游客自愿購買保險者寥寥,壽險公司旅游險業務增長緩慢,部分地區和公司甚至出現業務滑坡現象。旅游險市場總的需求狀況并沒有大的改觀。
從供給的角度看,旅游險市場上保險卡的種類有所增加,銷售方式有所改善,但是存在的問題并沒有減少,反而有所增加。這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1.險種少。當前,只有幾家較大的壽險公司經營旅游保險,且可供游客購買的險種只有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交通人身意外保險、旅游景點人身意外傷害險、旅游救援保險、住宿游客人身意外保險5種。而且他們大多數都不經營旅游景點人身意外傷害險、旅游救援保險和住宿游客人身意外保險,甚至有的也只經營旅游人身意外保險一種。產險公司除了經營旅行社責任保險外,對游客在旅游過程中發生的行李、證件丟失和盜搶風險至今尚無“貨”上市,使這一風險處于無保障狀態。整個市場不能為游客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而且,游客要想以中意的價格為自己獲得較為全面的保障,就必須和幾家保險公司接洽,很不方便。
2.保險對象范圍過窄。以前,我國的游客是以團體游客為主。而且,國家旅游局在1997年9月出臺的《旅行社辦理旅游意外保險的暫行規定》強制旅行社為游客辦理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各保險公司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從節約經營成本出發,推出了只以團體游客為保險對象的旅游保險,將自助游游客排除在保險范圍以外。1999年政府為了拉動內需將“五一”、“十一”假期調整為7天。這一舉措帶動了旅游熱,形成了所謂的“黃金周”。但是這股旅游熱主要是受自助游的推動。據有關資料顯示:目前自助游已經占到了整個旅游市場份額的80%以上。可是,在很多地區自助游至今仍游離于旅游險市場之外,無法買到合適的旅游保險。
3.保險對象細分不夠。首先,旅游市場狀況的變化和強制旅游意外險的取消,使得自助游在部分地區走進了壽險公司視野。有些公司已經修改了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條款,將自助游游客納入保險對象范圍,但是和團體游客適用相同的費率。少數公司甚至直接將團體旅游險保單向自助游游客銷售。其次,部分公司為了爭搶業務,拓展了保險對象的范圍,推出旅行保險,將公務旅行者和普通游客一同納入保險對象范圍。這兩種變化在提升保險公司業務量的同時也增加了逆選擇的可能性,使保險公司面臨更大的道德風險。因為:第一,團體游客出游時,旅行社派有專業的導游為其提供全程組織和服務工作,這無疑有利于減少風險事故的發生。但是對于自助游游客來說,由于缺乏旅游常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出險的概率要比團體游客大。而且,對于自助游保險來說,由于業務分散,展業費用和其它經營成本明顯高于團體游保險。因此,兩者不應該適用同一費率。第二,對于公務旅行人員和普通游客來說,由于出行目的不同,心理狀態和行為方式往往不一樣,結果在旅行過程中發生風險事故的概率也必然不同,兩者同樣不能適用同一費率。
4.保險責任確定不合理。當前我國旅游險在保險責任的確定上存在著兩種傾向:一種傾向是保險責任過寬。很多保險公司在旅游意外傷害保險中將死亡給付、傷殘給付、意外醫療和急性病醫療列為主險責任。對于每個游客來說,只有選擇是否投保的權利,沒有選擇不同保險責任的余地,不能以合適的價格獲得需要的保障。殊不知其結果同樣是低風險客戶退出保險,而高風險客戶都留了下來,產生逆選擇。另一種傾向是保險責任過窄。目前,幾乎所有保險公司都將游客的潛水、滑雪、探險等活動列為旅游險的除外責任,而又不提供此類專項旅游保險。而且,有些保險公司在經營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的過程中發現醫療責任,尤其是急性病醫療責任的道德風險過大,部分地區發生經營虧損現象。于是修改條款,將急性病醫療甚至意外醫療排除在保險責任范圍以外。這樣的確能夠較好地控制風險,但是與此同時也必然將大量有著較大風險保障需求的優良客戶拒之門外。這顯然有悖保險經營“保障客戶,分散風險,獲得利潤”的初衷。
5.費率厘訂缺乏科學性。目前,我國旅游險費率的厘訂不是依靠精算技術,而是由條款制訂人員憑經驗來確定的。有的公司甚至模仿其他公司的條款,然后臆斷地調整費率變動期間和費率大小。這樣,在缺乏精算技術的支持下,為了保證經營的穩定性,保險公司的唯一辦法就是將費率偏高確定。這種不科學的定價在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同時也抑制了保險需求,影響保險公司業務的增長。
6.投保渠道不暢。目前,旅游險的銷售渠道沒有大的改觀。旅行社依然是其最重要的銷售渠道,主要銷售團體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和旅游救援保險;旅游景點主要銷售旅游景點意外傷害保險;機票銷售點主要銷售航空意外險;適宜網上銷售的險種相對較多,但是目前開通網上投保服務的只有泰康人壽、平安和友邦等少數幾家公司;銀行柜臺銷售尚處于嘗試階段。對于大多數自助游游客來說,投保仍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
7.售后服務質量不高。旅游者的流動性較大,在短時間內,游客可能在一個地方投保而在另一個地方出險,甚至可能跨國出險,這對保險公司的核保、定損及理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跟不上,不僅對旅游者造成損失,也影響保險公司的聲譽。
二、游客保險意識淡薄,保險險種單一,制約了旅游保險的發展
我國的旅游險市場所存在的上述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
1.游客保險意識淡薄。雖然說風險的存在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是保險需求產生的必備條件,但是這兩個條件所形成的只是保險的潛在需求。要想把這種潛在的需求轉化為現實的需求,必須依賴于人們防范風險意識的增強,保險意識的提高。當前,我國民眾的保險意識普遍較差,很多游客存在僥幸心理,不愿意花錢買旅游險。因此,旅游險的市場需求一直不旺。
2.保險經驗缺乏,保險技術落后。在現有的經驗水平和技術條件下,我國很多壽險公司的旅游險的核保在很多地方還存在不足,尤其是急性病責任部分存在較為嚴重的逆選擇現象。承保之后對醫療責任和自助游的風險控制更是束手無策。一方面,為了防范逆選擇,他們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將急性病醫療排除在保險責任范圍之外。另一方面,他們只能通過對團體的選擇來代替對個人的選擇,通過簡單的承保程序達到為大量具有相同風險因素的人群提供保障的目的。旅行社在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之間充當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是保險公司控制風險的一個“關卡”。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被迫只經營團體旅游險,而將自助游保戶拒之門外。
3.相關數據資料短缺。由于旅游險的經營時間短,我國的保險公司手中還缺乏與旅游險相關的各類資料。與其它壽險業務不同的是旅游險的發生概率與一個國家的社會、自然、地理狀況、游客的風險防范意識等關系密切,國外資料缺少參考價值。另外,據業內有關人士透露,目前很多公司的旅游險在展業、核保、定損、理賠過程中缺乏規范性,單證管理混亂。這樣,即使收集了一定量的資料,這些資料也缺乏可靠性。這使得旅游險費率的厘訂缺乏有效的數據支持。
4.對風險和保險的相互關系認識不夠。保險公司對保險對象劃分不清和保險責任確定不合理,實際上是其對風險和保險的相互關系認識不夠的反映。對自助游游客和團體游客、公務旅行者和普通旅游者在相同的費率水平下提供同等保障和將醫療責任列入主險條款,是保險人過分追求保險業務量而忽視風險防范的表現;而將游客的潛水、滑雪、探險等活動列為除外責任,將醫療責任從保險責任中剔除,是保險人過分強調風險防范而忽視業務增長需要的表現。
5.保險市場發育不充分和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體制落后。2001年我國的保險深度僅為2.2%,保險密度僅為168.8元,遠低于很多發展中國家,保險市場的發育還很不充分。同時也意味著發展的空間非常巨大?,F階段,為了搶占先機各家保險公司忙于市場拓荒,比拼保費收入規模。而相對于其它險種來說,旅游險屬于小險種,年保費收入占保險公司總保費收入的比重較低。另外,目前在我國保險市場中占有較大份額的幾家保險公司要么是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要么是國有企業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這種所有制所決定的經營管理體制是公司高層領導由政府選派,采用任期制,以公司業務發展規模和速度作為業績考核的重要指針。高層管理者權責不對等,廣人員工的付出和收入不對稱。這必然會引起企業追求保費規模最大化的短期行為,因為有保費規模就有費用規模,而費用規模與包括老總在內的員工利益攸關。結果,雖然旅游險在很多保險公司的內部管理中被列為A類險種,賠付率一般低于35%,但是仍然不能引起公司高層管理者的重視和激發普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舊產品的改造和新產品的開發進展緩慢,難以適應市場需要。
三、培育市場主體,開發新險種,大力發展旅游保險
解決我國旅游險市場的現有問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為一方面,民眾保險意識的培育是一個過程。這既需要保險經營者和政府做大量的基礎性工作,又需要通過大量的風險事故來教育國民,強化其保險意識。這絕不是短期內所能達到的。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需求能夠創造供給,而潛在的保險需求向現實的保險需求的轉化是以民眾保險意識的提高為條件的。因此,在短期內我國的旅游保險需求狀況不會有大的改觀。另一方面,國有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的轉換是我國現階段金融體制改革的難點,而這一點恰恰是導致我國旅游險市場供給方面存在諸多問題的關鍵性因素。因為分業經營體制可以通過修改法律來改變;保險經驗不足,保險技術落后可以通過學習來快速提高;而經營管理體制的轉換涉及各方利益的分配格局、保險經營的性質和國家的經濟安全,不可能在短期內徹底完成。這樣,對于風險與保險的關系的認識也就難有突破;重視保費規模,忽視經營利潤的狀況也就難以改變,旅游險就很難得到保險公司的青睞,供給狀況也就不可能有大的改觀。結果,整個旅游險市場也就不可能出現高速增長的態勢。但是從長遠著眼,我們應該大力推進民眾保險意識的培育和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的轉換。
此外,還應該注意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
1.加速市場主體的培育,提高旅游保險市場的競爭程度,促使保險公司由拓荒式的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變。
2.加大新險種的開發力度,把旅游保險服務延伸到吃、住、行、游各個環節,并為特定旅游項目提供專項保險,如峽谷探險保險、水流漂流保險、驚險游保險等,使游客在旅游全程都能夠獲得需要的保障。
3.對旅游險市場和旅游險條款進行細分,針對團體游、自助游及公務旅行的不同特點制訂出不同的保險條款,確定不同的費率,加強風險防范。
4.將風險較大的醫療責任部分制定為特約條款或者附加險,厘訂專項費率。這樣既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需求,又可以有效防范逆選擇風險,全面提升旅游險的業務質量。
5.加強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尤其是與醫療責任部分相關的資料的收集,為科學厘訂費率,控制風險,尤其是醫療責任風險積累經驗,提供可靠的數據資料。對于那些通過網絡平臺銷售旅游險的公司來說,在這方面具有很大的優勢,應該充分發揮這一優勢。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經濟以年均9.5%的高速度持續增長,近年來仍然保持在7.0%以上。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生活條件不斷改善,外出旅游越來越成為人們生活的基本組成項目。據國家旅游局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我國旅游收入一直保持兩位數的增長速度。2001年,入境旅游人數達8901萬人次,旅游外匯收入達178億美元;國內旅游人數達7.84億人次,國內旅游收入達3522億元人民幣;旅游業總收入達到4995億元,比上年提高了15.0%。伴隨著旅游市場的繁榮,與其相關的風險事故的發生率明顯上升。這客觀上要求旅游險能夠快速發展,為有關各方提供風險保障,為旅游市場的發展保駕護航。再者,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使花錢購買旅游險成為可能。因此,有關人士普遍預測旅游熱將為我國旅游險市場營造巨大的發展空間,每年的保費收入至少應該有70億元的進項,是我國保險業務發展的新增長點。但是,事實并非如此,旅游熱已經持續好幾年,而旅游險市場仍然比較冷清。
一、旅游保險還未引起足夠的注視
從需求的角度看,自2002年9月1日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開始實施,改強制旅行社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險為強制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這一規定的改變使以前倍受冷落的旅行社責任險獲得較大發展,財產險公司在旅游險市場中的份額大幅度提高,如按每個旅行社年交保費2萬元計,旅行社責任保險的市場規模約為1.8億元,占整個旅游險市場的15%以上;與之相反,游客自愿購買保險者寥寥,壽險公司旅游險業務增長緩慢,部分地區和公司甚至出現業務滑坡現象。旅游險市場總的需求狀況并沒有大的改觀。
從供給的角度看,旅游險市場上保險卡的種類有所增加,銷售方式有所改善,但是存在的問題并沒有減少,反而有所增加。這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1.險種少。當前,只有幾家較大的壽險公司經營旅游保險,且可供游客購買的險種只有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交通人身意外保險、旅游景點人身意外傷害險、旅游救援保險、住宿游客人身意外保險5種。而且他們大多數都不經營旅游景點人身意外傷害險、旅游救援保險和住宿游客人身意外保險,甚至有的也只經營旅游人身意外保險一種。產險公司除了經營旅行社責任保險外,對游客在旅游過程中發生的行李、證件丟失和盜搶風險至今尚無“貨”上市,使這一風險處于無保障狀態。整個市場不能為游客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而且,游客要想以中意的價格為自己獲得較為全面的保障,就必須和幾家保險公司接洽,很不方便。
2.保險對象范圍過窄。以前,我國的游客是以團體游客為主。而且,國家旅游局在1997年9月出臺的《旅行社辦理旅游意外保險的暫行規定》強制旅行社為游客辦理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各保險公司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從節約經營成本出發,推出了只以團體游客為保險對象的旅游保險,將自助游游客排除在保險范圍以外。1999年政府為了拉動內需將“五一”、“十一”假期調整為7天。這一舉措帶動了旅游熱,形成了所謂的“黃金周”。但是這股旅游熱主要是受自助游的推動。據有關資料顯示:目前自助游已經占到了整個旅游市場份額的80%以上??墒牵诤芏嗟貐^自助游至今仍游離于旅游險市場之外,無法買到合適的旅游保險。
3.保險對象細分不夠。首先,旅游市場狀況的變化和強制旅游意外險的取消,使得自助游在部分地區走進了壽險公司視野。有些公司已經修改了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條款,將自助游游客納入保險對象范圍,但是和團體游客適用相同的費率。少數公司甚至直接將團體旅游險保單向自助游游客銷售。其次,部分公司為了爭搶業務,拓展了保險對象的范圍,推出旅行保險,將公務旅行者和普通游客一同納入保險對象范圍。這兩種變化在提升保險公司業務量的同時也增加了逆選擇的可能性,使保險公司面臨更大的道德風險。因為:第一,團體游客出游時,旅行社派有專業的導游為其提供全程組織和服務工作,這無疑有利于減少風險事故的發生。但是對于自助游游客來說,由于缺乏旅游常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出險的概率要比團體游客大。而且,對于自助游保險來說,由于業務分散,展業費用和其它經營成本明顯高于團體游保險。因此,兩者不應該適用同一費率。第二,對于公務旅行人員和普通游客來說,由于出行目的不同,心理狀態和行為方式往往不一樣,結果在旅行過程中發生風險事故的概率也必然不同,兩者同樣不能適用同一費率。
4.保險責任確定不合理。當前我國旅游險在保險責任的確定上存在著兩種傾向:一種傾向是保險責任過寬。很多保險公司在旅游意外傷害保險中將死亡給付、傷殘給付、意外醫療和急性病醫療列為主險責任。對于每個游客來說,只有選擇是否投保的權利,沒有選擇不同保險責任的余地,不能以合適的價格獲得需要的保障。殊不知其結果同樣是低風險客戶退出保險,而高風險客戶都留了下來,產生逆選擇。另一種傾向是保險責任過窄。目前,幾乎所有保險公司都將游客的潛水、滑雪、探險等活動列為旅游險的除外責任,而又不提供此類專項旅游保險。而且,有些保險公司在經營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的過程中發現醫療責任,尤其是急性病醫療責任的道德風險過大,部分地區發生經營虧損現象。于是修改條款,將急性病醫療甚至意外醫療排除在保險責任范圍以外。這樣的確能夠較好地控制風險,但是與此同時也必然將大量有著較大風險保障需求的優良客戶拒之門外。這顯然有悖保險經營“保障客戶,分散風險,獲得利潤”的初衷。
5.費率厘訂缺乏科學性。目前,我國旅游險費率的厘訂不是依靠精算技術,而是由條款制訂人員憑經驗來確定的。有的公司甚至模仿其他公司的條款,然后臆斷地調整費率變動期間和費率大小。這樣,在缺乏精算技術的支持下,為了保證經營的穩定性,保險公司的唯一辦法就是將費率偏高確定。這種不科學的定價在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同時也抑制了保險需求,影響保險公司業務的增長。
6.投保渠道不暢。目前,旅游險的銷售渠道沒有大的改觀。旅行社依然是其最重要的銷售渠道,主要銷售團體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和旅游救援保險;旅游景點主要銷售旅游景點意外傷害保險;機票銷售點主要銷售航空意外險;適宜網上銷售的險種相對較多,但是目前開通網上投保服務的只有泰康人壽、平安和友邦等少數幾家公司;銀行柜臺銷售尚處于嘗試階段。對于大多數自助游游客來說,投保仍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
7.售后服務質量不高。旅游者的流動性較大,在短時間內,游客可能在一個地方投保而在另一個地方出險,甚至可能跨國出險,這對保險公司的核保、定損及理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跟不上,不僅對旅游者造成損失,也影響保險公司的聲譽。
二、游客保險意識淡薄,保險險種單一,制約了旅游保險的發展
我國的旅游險市場所存在的上述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
1.游客保險意識淡薄。雖然說風險的存在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是保險需求產生的必備條件,但是這兩個條件所形成的只是保險的潛在需求。要想把這種潛在的需求轉化為現實的需求,必須依賴于人們防范風險意識的增強,保險意識的提高。當前,我國民眾的保險意識普遍較差,很多游客存在僥幸心理,不愿意花錢買旅游險。因此,旅游險的市場需求一直不旺。
2.保險經驗缺乏,保險技術落后。在現有的經驗水平和技術條件下,我國很多壽險公司的旅游險的核保在很多地方還存在不足,尤其是急性病責任部分存在較為嚴重的逆選擇現象。承保之后對醫療責任和自助游的風險控制更是束手無策。一方面,為了防范逆選擇,他們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將急性病醫療排除在保險責任范圍之外。另一方面,他們只能通過對團體的選擇來代替對個人的選擇,通過簡單的承保程序達到為大量具有相同風險因素的人群提供保障的目的。旅行社在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之間充當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是保險公司控制風險的一個“關卡”。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被迫只經營團體旅游險,而將自助游保戶拒之門外。
3.相關數據資料短缺。由于旅游險的經營時間短,我國的保險公司手中還缺乏與旅游險相關的各類資料。與其它壽險業務不同的是旅游險的發生概率與一個國家的社會、自然、地理狀況、游客的風險防范意識等關系密切,國外資料缺少參考價值。另外,據業內有關人士透露,目前很多公司的旅游險在展業、核保、定損、理賠過程中缺乏規范性,單證管理混亂。這樣,即使收集了一定量的資料,這些資料也缺乏可靠性。這使得旅游險費率的厘訂缺乏有效的數據支持。
4.對風險和保險的相互關系認識不夠。保險公司對保險對象劃分不清和保險責任確定不合理,實際上是其對風險和保險的相互關系認識不夠的反映。對自助游游客和團體游客、公務旅行者和普通旅游者在相同的費率水平下提供同等保障和將醫療責任列入主險條款,是保險人過分追求保險業務量而忽視風險防范的表現;而將游客的潛水、滑雪、探險等活動列為除外責任,將醫療責任從保險責任中剔除,是保險人過分強調風險防范而忽視業務增長需要的表現。
5.保險市場發育不充分和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體制落后。2001年我國的保險深度僅為2.2%,保險密度僅為168.8元,遠低于很多發展中國家,保險市場的發育還很不充分。同時也意味著發展的空間非常巨大?,F階段,為了搶占先機各家保險公司忙于市場拓荒,比拼保費收入規模。而相對于其它險種來說,旅游險屬于小險種,年保費收入占保險公司總保費收入的比重較低。另外,目前在我國保險市場中占有較大份額的幾家保險公司要么是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要么是國有企業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這種所有制所決定的經營管理體制是公司高層領導由政府選派,采用任期制,以公司業務發展規模和速度作為業績考核的重要指針。高層管理者權責不對等,廣人員工的付出和收入不對稱。這必然會引起企業追求保費規模最大化的短期行為,因為有保費規模就有費用規模,而費用規模與包括老總在內的員工利益攸關。結果,雖然旅游險在很多保險公司的內部管理中被列為A類險種,賠付率一般低于35%,但是仍然不能引起公司高層管理者的重視和激發普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舊產品的改造和新產品的開發進展緩慢,難以適應市場需要。
三、培育市場主體,開發新險種,大力發展旅游保險
解決我國旅游險市場的現有問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為一方面,民眾保險意識的培育是一個過程。這既需要保險經營者和政府做大量的基礎性工作,又需要通過大量的風險事故來教育國民,強化其保險意識。這絕不是短期內所能達到的。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需求能夠創造供給,而潛在的保險需求向現實的保險需求的轉化是以民眾保險意識的提高為條件的。因此,在短期內我國的旅游保險需求狀況不會有大的改觀。另一方面,國有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的轉換是我國現階段金融體制改革的難點,而這一點恰恰是導致我國旅游險市場供給方面存在諸多問題的關鍵性因素。因為分業經營體制可以通過修改法律來改變;保險經驗不足,保險技術落后可以通過學習來快速提高;而經營管理體制的轉換涉及各方利益的分配格局、保險經營的性質和國家的經濟安全,不可能在短期內徹底完成。這樣,對于風險與保險的關系的認識也就難有突破;重視保費規模,忽視經營利潤的狀況也就難以改變,旅游險就很難得到保險公司的青睞,供給狀況也就不可能有大的改觀。結果,整個旅游險市場也就不可能出現高速增長的態勢。但是從長遠著眼,我們應該大力推進民眾保險意識的培育和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的轉換。
此外,還應該注意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
1.加速市場主體的培育,提高旅游保險市場的競爭程度,促使保險公司由拓荒式的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變。
2.加大新險種的開發力度,把旅游保險服務延伸到吃、住、行、游各個環節,并為特定旅游項目提供專項保險,如峽谷探險保險、水流漂流保險、驚險游保險等,使游客在旅游全程都能夠獲得需要的保障。
3.對旅游險市場和旅游險條款進行細分,針對團體游、自助游及公務旅行的不同特點制訂出不同的保險條款,確定不同的費率,加強風險防范。
4.將風險較大的醫療責任部分制定為特約條款或者附加險,厘訂專項費率。這樣既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需求,又可以有效防范逆選擇風險,全面提升旅游險的業務質量。
5.加強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尤其是與醫療責任部分相關的資料的收集,為科學厘訂費率,控制風險,尤其是醫療責任風險積累經驗,提供可靠的數據資料。對于那些通過網絡平臺銷售旅游險的公司來說,在這方面具有很大的優勢,應該充分發揮這一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