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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開展了“三講、三創”活動。繼續開展以“講團結、講工作、講大局”和爭創“作風優良、服務優質、環境優美”為主要內容的“三講、三創”活動。通過開展“三講、三創”活動,廣大干部職工樹立了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衛生系統的凝聚力、戰斗力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二是舉辦先進事跡報告會。召開了全系統勞模座談會,勞模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分別講述了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感人事跡,廣大干部職工深受感動、鼓舞。舉辦了以“愛崗、敬業、奉獻”為主體的女職工先進事跡報告會,來自醫療、護理、婦幼保健、衛生防疫等崗位上的優秀女醫務工作者,以她們平凡而感人的事跡,激發了廣大干部職工奮發進取、干事創業的。
三是開展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職工精神文化生活。成功舉辦了衛生系統“慶元旦、迎新春”大型文藝晚會,節目精彩豐富,內容積極向上,在縣電視臺連續播出了3次。積極組織參加市衛生局舉辦的“慶國慶”55周年書畫攝影展,取得了書法、繪畫類兩個一等獎和兩個二等獎的好成績。結合省、市組織的“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舉辦了讀書演講比賽和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競賽,20**年10月份在郯城縣衛生局成功舉辦了全縣衛生系統“迎國慶職工運動會”。大大豐富了職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是開展職代會星級創建活動。積極發揮工會作用,以職代會民主決策為重點,按照“合格星、先進星和優秀星”的標準,開展了星級創建活動。
五是開展衛生“下鄉”活動。組織專家組成5支醫療隊,開展了3次“下鄉”活動。共診治農民2萬余人次,送藥品器械價值4萬余元,發放疾病防治小冊子5000多份。
六是加強行風建設。組織全縣醫療衛生單位開展藥品、器械進行集中聯合采購,杜絕了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20**年全年藥品集中采購總額1600余萬元,加大查處力度,重點對拿回扣、開單提成、收受“紅包”等違紀行為進行了查處,凈化了行業風氣。
為進一步鞏固創建“和諧××、平安××”活動的成果,我辦全面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形成了領導重視、群策群力、群防群控抓平安創建的新格局。按“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要求,建設了一支“政治強、思想好、業務精、作風硬、紀律嚴、廉潔高效”的隊伍,很好的完成了全鄉的計生工作,真正做到了為人民服務。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的重要性
自開展“創建平安單位”以來,我辦積極響應,精心部署了這項工作,我們深知要想把這項社會工程抓好、抓出實效,必須統一思想、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的認識,為創建平安單位提供扎實的思想保障,我們利用板報、櫥窗等形式,廣泛宣傳、創建平安單位的重要意義,使全辦職工認識到:穩定的社會環境、良好的治安環境、規范的法制環境是最重要的發展環境。在單位內形成了齊抓共管,職工積極參與創建平安單位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加強組織領導,扎實開展平安創建工作
我們建立了以計生辦主任為組長,各位職工為成員的平安創建小組,研究制定了平安創建工作意見和方案。把平安創建工作納入單位工作議事日程和方案。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終有總結,到目前為止,單位內沒出現黃、賭、毒現象,無違反事件及群眾上訪事件的發生。
三、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針對我鄉計劃生育發展不平衡的現狀,認真分析所面臨的形勢,不斷完善執法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點,有針對性、有計劃地開展,不斷加大對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大力宣傳《云南省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獎、優、免、補規定》,使群眾轉變生育觀。
四、建好服務機制,提高服務水平
我辦在工作實踐中,結合先進性教育活動的開展,逐步建立了一套高效率、有特色的服務機制,不斷提高服務水平,讓全鄉的育齡婦女得到最大限度的生殖健康優質服務。多方籌集資金,使鄉村兩級檔案、報表、證明達到規范化,育齡婦女達到信息化動態管理,利用現有的網絡設備,建立流動人口的信息平臺,使外出的育齡婦女得到及時管理。
根據蚌埠市愛衛會《關于開展年度衛生創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度省、市級衛生創建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創建范圍、標準及程序
本次衛生創建范圍包括:市級衛生縣城、衛生鎮、衛生村、衛生社區及衛生先進單位評選;已被命名的“市級衛生先進單位、衛生村、衛生社區”開展“省級衛生先進單位、衛生社區、衛生村”創建。
創建單位采取自愿申報的原則,依據省、市級衛生創建標準及考核命名管理辦法進行申報、評選。省、市級衛生創建標準及考核命名管理辦法詳見省愛衛會《關于印發省衛生鎮(縣城)、衛生村(社區)、衛生先進單位標準及其考核命名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市愛衛會《關于開展市級衛生縣城、衛生鎮、衛生村、衛生社區及衛生先進單位創建活動的通知》)文件要求,兩文件均可到蚌埠市衛生局網站愛衛辦衛生創建專欄下載。
二、時間安排
4月10日前,各創建單位對照相關標準進行創建,自評符合標準的積極向縣愛衛辦進行申報。
4月20日前,縣愛衛辦按照創建標準逐個對申報單位進行全面評估,以文件形式形成書面報告,擇優向市愛衛會進行推薦。
4月21日至5月20日,市愛衛辦根據縣愛衛辦推薦報告,依據創建標準,對申報單位逐一進行全面復查和不定期的暗訪。
三、幾點要求:
(一)本年度衛生創建工作已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高度重視衛生創建工作,成立衛生創建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全面部署創建工作,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積極鼓勵符合標準的單位申報。對暫未達到標準的要加快改善各項基礎衛生設施建設的步伐,狠抓關鍵,突出重點,適時爭創。
(二)市級衛生縣城、省級新農村建設示范鄉鎮、省級新農村示范村、市級文明單位和窗口服務單位是本次衛生創建重點。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要盡快落實工作措施,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抓差補缺,完善創建工作檔案資料,積極申報,確保市政府下達我縣的市級衛生縣城及省級新農村示范鎮、省級新農村示范村衛生創建目標任務和其他創建工作落到實處。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農業項目管理,提高辦事效率,促進勤政廉政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廣東省農業廳專項資金與項目管理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本暫行規定的項目是指國家級項目、省級項目和市級項目。國家級項目是指國家計委、財政部、農業部等有關單位安排的農業基本建設方面的基建撥款項目、中央財政專項事業費項目和國家政策性銀行開發性貸款項目;省級項目是指省直有關單位安排的省財政專項資金和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市級項目是指市直有關單位安排的市財政專項資金和農業基本建設項目。
第三條:*市農業局專項資金與項目管理實行統一調控,專款專用,權責分明和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條:*市農業局資金與項目管理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由局資金與項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專項資金與項目的統一平衡與協調。
專項資金與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按黨組成員職責分工,由各主管業務的局領導負責。局計劃與政策法規科歸口負責資金與項目的編制和申報,相關職能科室負責對資金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指導、檢查和監管。
第五條:農業建設項目實行法人責任制,承辦財政專項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企事業單位法人為農業建設項目法人,對項目申報、資金管理及竣工后的運行與管理等全過程負責。
第二章項目的申報
第六條:申報項目的內容和要求。
1、按農業專項資金性質分別申報。
2、要有請示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報告封面包括:項目名稱、主管部門、承擔單位,承擔單位負責人及聯系電話,建設地點,編寫單位,聯系人電話、編寫時間等;內容包括:項目背景、目標任務、實施計劃、完成時間、投資規模、經濟和社會效益、財務分析及資金來源;建設項目要求列表細化建設名稱、規格、數量、性能、用途、價格等;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建設期限和實施進度安排;項目組織管理與運行;項目資金的績效評價;環境保護與衛生安全;如需配套資金的要附上有關證明材料(地方配套資金承諾函件,有關配套條件或技術成果證明)等,如中央和省對申報的項目資金有特別要求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3、申報省級農業項目資金由項目所在縣(市、區)農業局和財政局聯合申報,并將申報的項目與市農業局對口科室銜接,項目申報材料要一式八份,并附送電子版。
4、重大農業建設項目要聘請有關專家進行論證評審,并經實地考察,科學論證,擇優和篩選立項。
5、各地對申報的項目要進行嚴格的審核,負責審核項目申報的立項范圍和條件,項目產生的效益和對農戶的帶動能力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各地農業項目主管部門還要簽訂項目責任書,對項目工程建設過程的物資采購,招投標,工程監理、財務審計監督、竣工驗收和管理運行全過程進行監管和負責。
第七條:項目申報的時間和要求
1、縣(市、區)和市直農業部門申報下一年度省級農業項目專項資金時間:每年12月。
2、計劃與政策法規科對上報的農業項目進行初審,向局專項資金與項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局黨組提出初審方案:次年1月。
3、市農業局資金與項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局黨組對初審方案討論審定后,會同市財政局,統一上報省農業廳、抄送省財政廳:次年2月。
4、申報項目由有關縣(市、區)農業和財政部門聯合逐級申報,市不受理單獨上報和越級上報的申請報告。市直農業部門申報省級農業項目由各職能科室與申報單位負責草擬請示和可行性報告,計劃與政策法規科負責協調、指導和綜合,由市農業局、財政局聯合上報。
第八條:國家級項目和省級、市級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經國家或省、市有關部門批準后,由計劃與政策法規科會同有關業務科(辦)擬文后報局領導核準簽發,下達(轉發)給有關項目建設單位。
財政農業專項資金項目投資計劃下達,由業務科(辦)擬文會計劃與政策法規科,報分管局領導審定發文下達。局下達的項目投資計劃文件須抄送市農業局監察室備案。
第三章監督與管理
第九條: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要建立和健全項目監管責任人制度。市農業局各業務科室要落實一名科級干部為項目建設的監管責任人,負責對項目建設全過程的監督管理。中央、省、市下達有關農業專項建設項目的文件,經局領導批閱后,應送計劃與政策法規科登記備案,并由有關職能科室跟蹤落實。
第十條:項目的組織實施等工作由有關的業務科(辦)負責。業務科(辦)要加強對項目的管理,協助項目承擔單位做好有關技術指標和效益指標的制訂,進行技術指導和項目績效評價和總結等工作。
第十一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由有關業務科(辦)會局辦公室草擬文件下達,抄送局計劃與政策法規科。局資金與項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對項目建設資金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支出預算、年度投資計劃及工程進度情況審核,加強基本建設財務檢查監督工作,確保配套資金落實和資金專款專用。
第十二條:國家級項目和省、市級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要按照項目管理的要求,先進行自檢自驗,然后向市農業局有關業務科(辦)提出驗收申請,由有關業務科(辦)牽頭,會同辦公室、計劃與政策法規科等科(辦)組成驗收小組進行驗收。驗收結果報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如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對項目進行抽查,項目承擔單位要密切配合。
市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由局有關業務科(辦)牽頭,會同辦公室、計劃與政策法規科、局監察室等組成驗收小組進行驗收,并對重大項目進行跟蹤評價。局監察室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項目資金安排使用的廉政監督。
第四章獎勵與懲戒
一、工作目標
按照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質量為主題”的醫院管理年活動要求,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健全醫療質量控制體系,保證醫療安全,提高醫療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
二、工作職責與職能設置
(一)省衛生廳全面負責省醫療質量控制工作,統籌協調全省醫療質量控制活動;*省醫院協會受省衛生廳委托,承擔日常管理工作。
省衛生廳負責質控中心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質控中心擬訂專業性醫療質量控制標準,建立評價體系和質量信息體系,統籌協調質控中心的質控活動。
省衛生廳加強對全省三級醫院的醫療質量控制,重點是省、部屬醫院;各市按照全省醫療質量要求,參照省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建設實施辦法,結合當地實際,組織實施本轄區的醫療質量控制工作。
*省醫院協會受省衛生廳委托,受理申報材料,收集、匯總質控信息,分析全省醫療質量控制工作狀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二)根據醫療質量管理的需要,按不同專業分科或專業技術設置專科質控中心,省衛生廳根據我省醫療質量控制工作進展情況,不定期公布計劃建設的專科或專業質控中心名稱。
(三)質控中心掛靠單位條件:
1.質控中心原則上掛靠在省屬、部屬三級醫療機構,受省衛生廳委托,負責本專業的醫療質量控制工作,并設立由全省若干名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對質控工作實施專業技術指導;
2.質控中心所掛靠的醫療機構,其相關專業水平應處于全國或全省領先地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3.掛靠的醫療機構應為質控中心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備及必要的專職或兼職人員等支持;
(四)專業質控中心在省衛生廳的組織領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1.根據全省本專業質量管理的現狀和質控要求擬訂本專業質控規劃,并根據規劃對各級醫療機構進行專業性業務指導;
2.根據衛生部和省衛生廳頒發的醫療管理規范和醫療質量標準,制訂本專業的醫療質量控制標準、技術規范;
3.負責制定全省本專業的質量評價體系和考核方案,組織對各級醫療機構的專業質量控制督查和質量評價;負責相關專業特殊醫療技術準入評估工作;
4.對全省本專業醫療質量現狀進行分析、研究,并定期向省衛生廳報告,提出改進質量的意見和建議;
5.組織對相關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組織學術交流,推廣本專業的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不斷提高專業隊伍素質;
6.建立相關專業的信息資料數據庫,加強有關專業的信息收集、整理與分析;
7.充分發揮本專業專家的技術指導作用;
8.承擔省衛生廳委托的其他醫療質量管理任務。
(五)質控中心設主任1人,副主任2-3人,秘書1-2人;質控中心設專家組,成員7-10人,專職、兼職均可,質控中心專家組成員包括醫院管理和臨床醫學專家,原則上由相關專業的國家、省級學會(分會/組)的委員組成。
(六)質控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組織架構由省衛生廳確認。
三、質控中心申請與確認
根據全省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建設規劃與年度公布專項建設計劃,符合條件單位可向省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申請單位必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省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建設申請表》(附件1);
(二)可行性報告,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專業優勢、工作設想;
(三)相關技術資料,科技項目、成果、專利及重要論文,學術/技術帶頭人、技術骨干在學術團體任職聘書等復印件;
申請單位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按要求報省衛生廳。
四、組織管理
(一)省衛生廳委托省醫院協會負責質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專業質控中心的設置,采取自主申報的形式,省衛生廳公布擬設置的專業質控中心,由符合條件的單位自主申報,經專家論證,擇優確認。特殊情況可由省衛生廳直接指定。
(三)質控中心制訂、修訂的有關質量控制標準、質量考核方案和培訓計劃等,經省衛生廳批準下發實施。
(四)質控中心的日常費用由掛靠單位或所在單位負責,省衛生廳給予適當啟動經費補助
(五)質控中心定期收集各三級醫院的質量信息,進行質量分析和評價,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并每年向省醫院協會上報上年度工作總結及當年度工作重點。省醫院協會將各質控中心的分析、評價等情況匯總后上報省衛生廳,省衛生廳將視情況對外。
(六)質控中心的設置實行動態管理,以3年為一周期,經評估確不能勝任的將撤消其資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質控中心要本著為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態度,認真履行質控中心的各項職責,為提高我省醫療質量,保障人民健康做貢獻。
(二)客觀公正,依法管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據實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組建質控中心。各質控中心要嚴格遵守國家及各醫療衛生有關法律法規,依法開展質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