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商標專利合同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標圖樣:___________________(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注冊號:_________;國別:_________。
四、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_________。
五、轉讓方的保證
1.轉讓方保證該權利無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許可他人使用或作為抵押。
2.轉讓方保證在國際分類第_________類以及在其他類別的與第_________類有關商品類似的商品上,轉讓方沒有任何與該權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標獲得注冊或提出申請注冊。
3.轉讓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后,將不以任何方式謀求對該權利或與其類似的商標的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在內的任何權益,且上述所有權利均將由受讓方行使。
4.轉讓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同時簽署該權利的商標專用權的注冊商標轉讓申請書,并同時將該商標商標注冊證正本交受讓方或受讓方的人。
六、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_________。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_________。
七、商標權轉讓的性質:_________(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八、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后,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九、商品質量的保證
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于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名單。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規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的,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十二、聲明及保證
轉讓方:
1.轉讓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轉讓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轉讓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轉讓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轉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受讓方:
1.受讓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讓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讓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受讓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受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五、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市_______商務咨詢有限公司 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注冊商標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乙方為甲方申請商標注冊,只要甲方提供資料真實齊全(商標名稱、圖形、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個人通信住址、聯絡電話)。乙方為甲方辦理一切申請事宜。申請進度將按政府知識產權署的時間表進行。
二、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查冊、分類、打印商標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2.向有關部門正式提出申請
3.確定商標廣告不遭反對后,向政府知識產權署申請商標注冊證書
三、對于乙方為甲方所提供的服務,甲方同意在提出申請的同時付給乙方商標注冊費用:
注冊項目(請把不適合者刪除):
a. 注冊中國商標,費用為港幣____元(人民幣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b. 注冊香港商標,費用為港幣____元(人民幣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c. 注冊臺灣商標,費用為港幣____元(人民幣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d. 注冊日本商標,費用為港幣____元(人民幣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e. 注冊新加坡商標,費用為港幣____元(人民幣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f. 注冊澳大利亞商標,費用為港幣____元(人民幣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g. 注冊加拿大商標,費用為港幣____元(人民幣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h. 注冊歐盟商標,費用為港幣____元(人民幣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i. 注冊美國商標,費用為港幣____元(人民幣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j. 注冊意大利、法國、德國商標,費用為港幣____元(人民幣____元)或__________
k. 注冊西班牙商標,費用為港幣____元(人民幣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此價格包括第二項服務內容所需費用和乙方的服務費用。
四、如果由于甲方所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不符合該項申請的要求,由此所引起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鍵詞:知識產權許可;知識產權合同
中圖分類號:D9文獻標識碼:A
一、知識產權使用許可一般理論分析
(一)知識產權許可的概念。知識產權被視為傳統民法物權、債權二元化財產權體系外出現的新型權利類型,其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無形性。“這一特點把它們同一切有形財產及人們就有形財產享有的權利區分開。”許可是知識產權權利人行使權力的主要方式,也是其獲取經濟利益的主要途徑。知識產權許可是一個在理論上存在的描述性的、總括的概念,是專利實施許可、商標使用許可、著作權使用許可等的總稱。通常根據情況知識產權許可由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的任意組合以及他們的子權利的任意組合而構成。
知識產權許可能促使知識產權應用、加快新技術傳播,有利于鼓勵創新、刺激知識產權人對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更多投入。獲得知識產權授權之后,對許可人而言,由于自身不具備最大限度地利用知識產權的能力,因而通過許可既可以使自身基于知識產權的利益最大化,也可以全面利用經濟資源,實現社會收益的最大化;對于被許可人而言,也許在資金、市場、人才等其他經濟資源都滿足的情況下,獨缺其發展所需的知識產權,因而獲取他人的知識產權也許是企業發展的捷徑。因此,知識產權許可屬于權利變動領域,知識產權許可既是知識產權人的權利又是義務。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利決定自己使用還是許可他人使用知識產權,這是所有權人的一種基本權利。但是,如果這種權利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在沒有法律規定的除外情形時,權利人對擁有的知識產權既不能自身使用,也不能對外許可,這種情況下知識產權就成為了知識產權人的一種義務,法律可以介入。
(二)知識產權許可的法律關系。“知識產權作為國家以法律形式賦予的一種專有權利,并不是一種絕對的抑制自由的特權,它體現的是一種利益平衡機制。這在知識產權的一系列制度上都有所表現,從某種意義上說,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史,就是一部構建知識產權所有人與公眾利益平衡的歷史。”知識產權許可制度適度而合理的保護,既保障了激勵知識創造的需要,又使得知識產權的授予不至于阻礙社會公眾接近知識和信息,使知識產權人的私權保護不能超越知識產權法需要保障的利益平衡目標。
第一,知識產權許可過程體現了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之間的關系。知識產權人從知識產權中獲取經濟利益的主要途徑之一就是將知識產權許可出去。只要許可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其他人如果想使用該權利就只能從許可人手中花錢購買,所以,在實施許可過程中就形成了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之間利益的博弈。許可人作為知識產權的所有者,有權利決定是自己保留知識產權還是將知識產權轉讓或許可出去,如果許可出去,是許可給一人還是多人,在這方面許可人掌握著主動權。但是,為了尋求利益的最大化,被許可人也不是完全被動的,他有權利決定是否接受許可人規定的條件、要求以及許可期滿之后是否與被許可人繼續合作。知識產權許可制度保障了許可人和被許可人雙方利益,任何一方利益受損均可尋求法律制度的保護,做到了有法可依。
第二,知識產權許可過程中體現了創造者、傳播者和使用者三者的關系。知識產權許可利用許可合同的外在形式實現創作者、傳播者、使用者三者之間的利益平衡,并以保障許可方個體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保持平衡為邏輯起點。創造者作為知識產權的主體,對知識產權擁有專有權,而知識產權應用于社會就離不開傳播者,知識產權經過傳播者這一中間媒介才能最終進入市場流通渠道,為使用者所利用,進而創造社會財富。知識產權對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有促進作用,但知識產權的產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耗費巨大的智力和物力,并伴隨著巨大的風險,如果別人能任意地、無償地利用他人的智力成果,知識產品的創造者的利益就得不到保護,其繼續創造的積極性就會受挫,結果就會適得其反。因此,法律確定了相關制度保護知識產品的創造者。知識產品被創造出來之后,只有應用于社會,被眾多使用者所掌握才能創造財富,在這個過程中傳播者的作用又是必不可少的。在知識產權許可過程中,創造者、傳播者與使用者三者關系密切,在整個過程中是環環相扣,缺一不可的。因此,與法律對知識產權創造者的保護原因相似,法律對傳播者和使用者的保護也是必需的。
二、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合同
依據不同的標準,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有不同的分類,我們重點介紹以下兩種分類:
(一)普通許可合同、獨占許可合同、排他許可合同。根據知識產權人享有對其知識專有使用的權限與被許可人簽訂的合同通常可分為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獨占實施許可合同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第一,普通許可合同。普通許可就是指許可方在約定的期間和地域內、以約定的方式,授予被許可方由其享有的知識產權中一項或者數項權利,同時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和同一時間內,以相同方式行使相同權利或者向第三方發出許可證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許可方與被許可方簽訂的合同即為普通許可合同。普通許可合同還可以再細分為一般的普通許可合同和從屬許可合同。從屬許可合同的特殊性在于被許可方經過許可方同意后,自己能夠以“許可人”的身份再向第三方發出的許可合同。當然,此時被許可方從分許可方得到的使用費也必須與許可方分享。
第二,獨占許可合同。獨占許可合同,是指許可方在約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以約定的方式,授予被許可方由其享有的知識產權中一項或者數項權利,同時在同一地域和同一時間內,不得以相同方式行使相同權利或者再向第三方轉讓的許可合同。在獨占許可中被許可方在約定的地域范圍和時間內,有權排斥包括許可方在內的一切人以相同方式使用相關知識產權。由于獨占實施許可授權的范圍廣,對被許可方有很大的優勢,獨占許可的使用費比其他類型的許可要高。
第三,排他許可合同。排他許可合同是指許可方在約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以約定的方式,授予被許可方由其享有的知識產權中一項或者數項權利,同時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范圍和同一時間內以相同方式行使相同權利,但不得再向第三方發出許可的許可使用合同。
(二)專利許可合同、商標許可合同、出版許可合同。按照知識產權的種類不同又可以將知識產權許可合同分為專利許可合同、商標許可合同和出版許可合同。
第一,專利許可合同。專利許可合同,是指專利權人或者專利權人授權的人將取得的專利作為轉讓方許可他人在約定的范圍內利用該專利技術制造、使用和銷售產品,受讓方支付約定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除非經過約定受讓方均不得自行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各國規定專利許可必須簽訂書面合同,訂立合同的目的是授權使用一項受到專利保護的發明,其中必須確定寫明授予專利的國家名稱和它的專利號。同所有的知識產權許可合同一樣,在專利許可中,許可給對方的是專利使用權,如制造權、使用權、銷售權和進口權,保留專利所有權。在實踐中,即使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整個專利授予國家的地域范圍內獨占實施專利,且許可期限與專利期限相一致,從實際效果看好像是將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了被許可方,但是在法律上仍是使用權的轉讓。
第二,商標許可合同。商標許可,多指注冊商標的使用許可,因為一般情況下沒有注冊的商標是不能獲得我國《商標法》保護的商標。這里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指商標權人可以將其注冊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被許可使用人應根據合同約定權限而簽訂合同,一般被許可使用人需要向商標權人支付使用費。商標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為許可方,另一方則為被許可方。商標權許可實施合同生效后許可方并不喪失商標所有權,仍為注冊商標的所有人。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標的是注冊商標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這是商標使用許可與商標權轉讓合同的區別。商標使用許可有獨占許可、一般使用許可兩種許可方式。由于商標許可涉及到消費者的利益,許多國家的商標法都規定商標許可必須向有關國家商標局登記備案。
商標許可也可能作為技術轉讓交易的一部分,與專利許可和專用技術許可結合在一起進行。在同一項目中,許可方可既提供生產制造產品的技術,又提供注冊商標的使用權。
第三,著作權許可合同。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即版權使用許可合同,是指作者或其他版權人通過約定將著作權中的部分財產權授予被許可人行使所簽訂的一種許可使用合同。根據著作權使用合同被許可人可以在一定范圍內按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和條件使用版權人的作品,必須向版權人支付使用費。著作權的使用許可,是把著作權人著作權的使用權讓與他人行使,保留所有權。應當注意的是,著作權許可僅僅是針對版權中的財產權許可而言的。各國法律都規定,版權中的人身權即精神權利是不能許可和轉讓的。有些國家還規定,即使通過合同約定版權人放棄精神權利,這種約定也是無效的。此外,作品的作者死后,其著作權將由其繼承人繼承,繼承人在著作權保護期限內享有版權財產權中的一切權利,其他人如要使用該作品,必須取得該版權繼承人的許可。著作權許可按同一使用權被許可人是一人還是多人,可分為專有使用和非專有使用。
(作者單位:河北經貿大學)
主要參考文獻:
[1]鄭成思.知識產權法.法律出版社,1997.7.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_______廠(公司)注冊的第_________號碼________商標(注冊證的影印件/復印件附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26條規定,許可_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并由注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14位,左起第1、2為公歷年代號,第3、4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5、6位為地、市編碼,第7、8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9至14位為合同登記詒,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區域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
二、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三、專利技術內容是指專利說明書和權項保護范圍中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四、技術秘密的范圍是指各方承擔技術保密的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范圍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泄漏技術秘密應承擔的責任。
五、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入門費、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復印件作為合同的附件。
六、委托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托書。
一、 ODM合同增加條款
1.合同中貨物涉及的XX商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并不得在本合同商品范圍外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2. 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注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3.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XX商標,將商標出現的其它材料發給甲方,絕不允許使用和甲方商標一樣或相似的文字,記號,商標等以及各種語言的翻譯 。
4.甲方不對合同范圍內XX商標之外的知識產權糾紛負責,如因乙方工藝技術、生產設備、生產產品結構、外觀引發爭議或者違法導致甲方受損的,乙方應賠償。
二、 OEM合同增加條款
1、定牌產品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以及法律許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標記、文字、符號;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能使用該注冊商標,也不能將該注冊商標及法律許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標記、文字、符號提供給第三方,包括與此相關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標記、商標、銘牌或公司名稱;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商品范圍外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4、甲方提供的設計意念、產品設計外形、結構等設計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有絕對保密的義務;乙方應采取有效的措施知會甲方,防止第三方接觸有關的設計;乙方也不得研發類似結構、外形產品。
5、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
三、 采購合同增加條款
知識產權條款:
1.供方應保證需方在使用本采購合同項下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識產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2.買方不對供方提供的貨物的商標、專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權利負責,如因供方提供貨物引發爭議或違法導致買方受損的,供方應賠償。
3.供方應保證提供貨物的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歸供方所有的,對于非供方所有知識產權的貨物,供方由義務提供給買方正規渠道證明。
4.供方商標、專利許可需方的使用范圍僅限于合同范圍內產品,合同終止后,供方應授權需方或第三方從事制造所必須的知識產權、技術協助,技術文件設備或工具。
保密條款
1、雙方應當對本協議的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期間獲得的或收到
的對方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的信息、用戶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內容(簡稱“保密資料”)保守秘密,未經信息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資料接受方可僅為本協議目的向其確有知悉必要的雇員披露對方提供的保密資料,但同時須指示其雇員遵守本條規定的保密及不披露義務。雙方應僅為本協議目的而復制和使用保密資料。
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本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期滿、解除或終止后仍然有效。
四、 勞動合同增加條款
知識產權聲明
1、乙方執行本企業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企業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企業為專利權人。乙方享有署名權,負有保密義務。
2、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依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一定物質和精神獎勵。
五、 施工合同增加條款(乙方供圖)
1. 合同中涉及施工圖、施工方案版權歸乙方所有。
2.本設計方案許可使用范圍僅限于本施工合同。
3.甲方不對合同中涉及施工圖、施工方案是否侵權第三方權利負責,因本施工方案、施工圖產生的版權糾紛,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
六、外協加工合同增加條款(涉及配方)
我公司提供配方:
1、產品涉及的配方,技術資料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由甲方授予乙方在本合同商品范圍內使用,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在在本合同商品范圍外使用該配方。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所有實際損失。
七、委托印刷合同
乙方對印刷品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加印甲方委托印制的印刷品,不得將甲方委托印制的印刷品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轉讓給他人。
合同履行完畢,乙方應將印制的成品、半成品、廢品和印版、紙型、底片、原稿等全部交付甲方或銷毀、不得擅自留存。
本合同物品涉及的商標、標識等知識產權權屬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標識等所有信息,否則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