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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燃氣、應急演練、問題、建議
中圖分類號: TH138.23文獻標識碼: A
1 引言
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及環保意識的增強,大部分城市對天然氣的需求明顯增加,我國城市燃氣事業得到迅速發展,城市用氣呈現大型化、專業化的特點,加之城市燃氣輸配具有易擴散、易燃燒、易爆炸等特點。燃氣用戶,特別是居民用戶具有分散性,遍布城鎮各個居民區;用戶種類繁多,包含正常用戶及租房用戶等特點,進行有效的安全管理難度很大。居民用戶因使用膠管不當或燃氣灶具、燃氣熱水器存在故障等原因引起的燃氣事故時有發生。
針對上述行業特點,燃氣行業要實現安全生產、平穩供氣,就必須重點抓好應急管理工作,要切實樹立“預防第一、主動面對、快速反應、持續改進”的理念。各個城市燃氣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將應急管理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重點,通過積極開展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提升應急管理水平,確保城市燃氣事業的健康發展。
2預案演練存在的問題
目前,各個城市的燃氣企業每年都組織不同頻次、不同科目的應急預案演練。雖然各燃氣企業高度重視,精心策劃,周密組織,充分準備,但是依據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通過對演練過程的回顧,綜合分析,發現存在一些問題,具體歸納有以下幾點:
2.1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
(1)預案內容不夠完善,缺乏可操作性。按要求應急預案應包括基本預案、應急功能設置、特殊風險管理、標準操作程序等要素。但多數預案僅包含基本預案和應急處置程序,而特殊風險管理、標準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內容較為匱乏。比如:針對CNG、LNG槽車道路運輸過程中的險情處置等燃氣行業新興業務的應急管理,缺少可操作性強的預案和應急處置程序。
(2)預案之間缺少必要的銜接。燃氣企業內部職能部室與基層單位之間、基層單位之間、不同崗位人員之間的銜接力度不夠,甚至匱乏,從組織機構、職責劃分到現場處置方案等,存在一些盲點、重疊、矛盾等現象,同時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應急預案也缺少必要的銜接。
(3)預案的培訓、宣傳力度不足。預案要發揮作用,必須讓預案涉及到的相關人員對預案十分熟悉、準備充分。這就需要通過培訓、宣傳來增強員工對預案內容的掌握程度,充分認識、熟悉應急處置過程中自己所擔任的角色、職責,補充完善應急所需的知識、技能和經驗。
2.2演練存在的問題
(1)有些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很大程度上是以宣傳性、演示性為主,而不是按照實際需要組織不同科目、專業性強的演練,只“演”不“練”,不能真正達到檢驗預案、鍛煉隊伍、磨合機制等應急演練的最終目的。
(2)演練方案與實際情況不符。演練情景設置過于簡單,演練達不到技術要求,造成演練人員不清楚具體的行動做法,銜接不好,慌亂盲從。例如,在燃氣泄漏事故演習中,設定事件為某條道路燃氣管道發生燃氣泄漏,但未對泄漏燃氣管道的壓力級別、泄漏情況、受影響范圍、可能造成的損失、后續發展預測、環境條件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說明,因此容易出現參演人員目標不清、準備不足等問題,無法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導致演練質量不高。
(3)演練過程與預案不符。演練過程中演練人員應急意識不強,處理事故方法欠妥,匯報信息不及時,沒有現場指揮權交接過程,現場指揮也沒有具體指令,只是聽匯報。有些指揮者比較盲目,條理不清楚,演練人員對處理事故的步驟不熟悉,程序較亂。
(4)演練過程有偏差。有的人員對風向發生變化或者出現其它意外情況,不能及時判斷,對存在的風險估計不足。應急裝備投入不足,不能滿足事故狀態下的應急需要。還有個別人員對應急過程不熟悉,對空氣呼吸器、防毒面具等防護器材的使用不夠熟練。
(5)評估機制不完善。大多演練未建立演練評估機制,對演練的效果多采取定性化點評,而不是有依據、有數據、有分析的量化評判,難以準確、客觀地反映演練的實際效果和水平,評估演練方案和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
3預案演練的重要意義
作為應急準備的一項重要工作,應急預案演練是檢驗、評價和保持應急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結合應急預案開展不同層次、不同科目的應急演練,可以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改善燃氣企業內部各個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協調關系,增強全員應對突發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應急意識,提高應急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提高各級預案之間的協調性和整體應急反應能力。應急預案演練人員的主要工作是通過本身的演練提高預案的執行能力,更好地預防、處置突發事件。
4預案演練的改進建議
4.1編寫、修訂符合實際的應急預案
燃氣企業不僅擁有居民用戶、工商業用戶等不同用戶種類,而且內部也存在儲配站、CNG加氣站、客戶管理、管網管理等不同部門,為避免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之間出現應急職責不分,協調、溝通不暢的現象,因此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預案的編制工作:
一是制定科學的應急救援預案。要廣泛發動職工群眾出點子、獻計策,把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過程變為教育職工群眾的行動,經過專家論證、修改完善,形成科學的應急救援預案。
二是搞好單位內部的協調配合。例如,長輸管線預案重點是對上游門站、下游調壓站、市區中壓管網等各個環節的協調配合,應急調度的科學、合理,所有參與救援人員到達事故地點、應急物資設備儲備、有效情況等的綜合規定,要求內部不同單位之間有高度的協同性。
三是搞好與外部的協調配合。與當地政府、消防部門、應急救援組織要加強溝通和聯系,定期上報備案或通報應急預案制訂、修訂的有關情況,相互了解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物資等儲備情況。努力做到一旦發生事故互通有無,相互支撐,共同應對。
四是針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要及時檢討、修改應急預案,對難點、重點問題積極破解,不斷完善應急預案,達到應急演練的最終目的。
4.2建立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的長效機制
燃氣企業要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和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深入細致的工作,真正把各項預防和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一是燃氣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規劃,按照“先單項后綜合、先桌面后實戰、循序漸進”等原則,合理規劃應急演練的頻次、規模、形式、時間、地點等。
二是根據燃氣企業的特點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各個基層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應急演練活動,儲配站應開展以儲氣柜燃氣泄漏為主要內容的應急演練,管網管理部門應開展以燃氣管網出現燃氣泄漏為主要內容的應急演練,客戶管理部門應開展以客戶用氣出現險情為主要內容的應急演練,而CNG加氣站應開展以加氣車輛出現險情為主要內容的應急演練。
三是要根據季節的不同開展應急救援演練。燃氣企業,春季要搞好以防火為主要內容的演練,夏、秋季,管網部門要做好施工高峰期防止管網外力破壞應急演練;CNG加氣站要做好防止車輛自燃應急演練及防汛、防雷電災害等自然災害的應急救援演練,冬季,客戶管理部門要做好用戶用氣事故應急演練及防火、防凍演練等不同類型的演練。
四是依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做好應急演練全過程的管理工作。燃氣企業應依據年度應急演練規劃,做好從應急演練組織機構的成立、演練計劃的制定、演練方案的設計、演練動員與培訓、應急演練保障,到應急演練實施全過程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是對應急救援演練活動進行及時總結。應急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編制演練評估、總結報告。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對每一個環節進行認真分析,找出問題和不足,對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從實戰中取得的成果進行梳理,從理論和實戰兩方面得到提高,進而全面提高應急能力。
5結束語
城市燃氣安全關系到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公共安全,燃氣企業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城市燃氣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應急演練不是一朝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個持續改進的過程,而且需要通過多次演練來發現演練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演練質量。因此,燃氣企業應結合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依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不斷健全完善應急演練機制,逐漸使應急演練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的軌道,切實把應急演練與日常應急管理和處置突發事件有機結合起來,充分運用應急演練的成果,推動燃氣企業應急管理各項工作的提高。
6參考文獻
1.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北京,2009年
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北京,2009年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燃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突出“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意識,保障國家、公民的財產、生命及社會的公共安全。
二、編制的目的
在發生燃氣突發事件時,以便快速、積極、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態,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
三、編制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勞動部、公安部第10號令《城鎮燃氣安全規定》。
3.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62號令《城鎮燃氣管理規定》。
3.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
3.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4號令《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
四、工程基本概況
常德市常德大道改擴建工程西北起金丹路,東南止沅水二橋,道路全長14091.165m(龍港路~武陵大道的1852.022m除外),金丹路至龍港路段起止樁號為:K0+000~K2+640,武陵大道至沅水二橋段起
止樁號為:K4+492.022~K15+943.187,道路控制寬度70m,它既是常德市江北區的一條重要主干道,又是江北環城路的一段。
在常德大道K5+000~K14+910原有道路右側均存在燃氣管道,且燃氣管道較多,位置錯綜復雜,目前仍然沒有遷移。為創造施工條件,加快施工進度,根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意見,擬在燃氣管道安全距離允許范圍外開挖右側雨污水管道,為預防施工破壞燃氣管道的事故發生,特編制本預案。
二工區燃氣管線位于道路右側,走向及埋設深度具有不規則性,且間隔一定距離設置了一處支管,長度約1.5~2m,設置了閥門。
在雨污水管道溝槽開挖及道路交叉口施工時,應先調查清楚原有燃氣等管線的位置、數量等,開挖前燃氣公司來人交底,開挖過程中燃氣公司要有專人到場監護避免施工對原有管線造成破壞,而引發事故發生。
五、危險源的識別
(一)各類燃氣的基本特性
5.1.1.天然氣
(1)主要成分為甲烷;
(2)熱值約為35.53~37.62MJ/m;
(3)天然氣的比重為0.56;(4)爆炸極限為5~15%。
5.1.2.空混氣(液化石油氣和空氣的混合物)
(1)主要成分為C3、C4;
(2)熱值約為50.16MJ/m;
(3)空混氣的比重為1.40;
(4)爆炸極限3.5~16.81%(體積比)。
以上參數是標準狀態下的計算數據。
(二)事故成因分類
5.2.1.塌方;
5.2.2.泄漏:管道接口泄漏、管道本體泄漏、儲氣設備泄漏、管道其它設備泄漏、用氣設備泄漏;
5.2.3.人員中毒或死亡;
5.2.4.火災;
5.2.5.爆燃。
(三)事故成因分析
造成燃氣管道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野蠻施工和超負荷載重車輛致使燃氣管道松動、甚至斷裂;
(2)野蠻拆除舊房屋或違章搭建損壞燃氣管道。
(3)地下管線埋設與所提供的資料相差較大,引起破壞事故。
六、預防和應急措施
6.1.邊坡塌方的應急措施:
發生塌方后,急救的原則是首先救出遇險者。其次在塌方的救援過程中,常常會“再次塌方”傷及救援人員,這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1)對全身被埋者的急救方法
塌方時造成人整體被淹埋,應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救援。如不及時正確救治,可造成死亡。當了解清楚被埋人的位置后,在接近傷者時,
要防止搶救工具挖掘時的誤傷,盡量用手刨挖。在救險時,要注意傷員附近的房架、斷墻、磚瓦等情況,防止挖時倒塌。
(2)塌方后對受傷者的急救
對塌方受傷的急救方法如下:
①迅速救出傷員;
②救出現場時,搬動要細心,嚴禁拖拉傷員而加重傷情;
③清除口腔、鼻腔泥沙、痰液等雜物,對呼吸困難者或呼吸停止者,做人工呼吸;大出血傷員須止血;骨折者就地固定后運送。頸椎骨折者搬運時需一人扶住傷員頭部并稍加牽引,頭部兩側放沙袋固定; ④傷員清醒后喂少量鹽開水;⑤送醫院急救。
6.2.燃氣泄漏的應急措施:
(1)燃氣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 務向供氣企業及有關部門應急機構電話報告,燃氣公司負責人電話:0736-7763117;安監部門電話:0736—7703280。
(2)接到事故報告后,在組織先期處置的同時,應迅速摸清情況,立即電話向市燃氣重大事故應急領導工作組及事發應急管理機構報告及同時報告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市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 燃氣泄露的自救方法:
(1)發生燃氣氣體泄漏后,應馬上用手帕、餐巾紙、衣物等隨手可及的物品捂住口鼻。手頭如有水或飲料,最好把手帕、衣物等浸濕。
(2)當發生燃氣泄漏時,不可恐慌,選擇沿高處或低洼處逃生,但切忌在低洼處滯留。
(3)當發生燃氣泄漏時,要判斷燃氣源頭與風向,沿上風或側上風路線,朝著遠離燃氣源的方向迅速撤離現場,防止燃氣隨風飄散,更不要在低洼處滯留。
(4)當發生燃氣泄漏時,假如事故現場有專人引導,應服從他們的引導和安排。
6.3.燃氣泄漏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1)應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和撲滅火焰,以防事態擴大;
(2)應當立即通知消防部門;
(3)火勢得到控制后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滅火。
發生火災時的自救方法:
(1)在火場中浸濕的毛巾或者衣物,捂住自己的眼鼻,會讓自己堅持的久一些,從而給消防員們更多的時間來救自己。
(2)先要冷靜下來,確定自己所處的位置,根據周圍的煙、火光、溫度等分析判斷火勢,選擇最好的逃生方法。
6.4應急物品
項目部物資管理部門應備好應急響應的所有物資,如:毛巾、清水、急救藥品、滅火器等。
七、應急基本原則
7.1.如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的,現場指揮應組織力量搶救傷員,協助就近送入醫院搶救。
7.2.若現場事態仍有惡化的可能,現場指揮要積極組織人員,設備或物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或擴大,疏散或勸阻無
關人員離開或進入警戒區域。
7.3.指揮部如在搶修現場的,應設置在上風口,與作業點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
八、報警和處置程序
8.1.應立即向119、110報告事發基本情況和初步判斷搶修等級。
8.2.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組,采取可行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和升級。
8.3.現場負責人員接警后,做好記錄,立即通知部門領導。同時,向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報告事況。
8.4.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相關單位報告:事況、泄漏燃氣濃度(含設備故障部位)、已采取的措施、需要協調配合的單位。根據等級確定搶修方案,分配工作任務。
九、后期處置
9.1.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9.2.調查總結
(1)恢復正常之后,由搶修總指揮或項目經理牽頭,召開搶修情況分
析會,寫出相應的處理報告,如果因某個單位或個人因素造成搶修搶險的,應追究其賠償。
(2)若上級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處理工作機構開展工作時,應如實提供證據并配合調查。
十、應急工作領導機構組成及職責
常德大道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工作組
組 長:董德強
副組長:鐘岳山、彭繼前
成 員:王鵬升、呂斌、白金祿、吳金星、李永剛、郭中元、余大鵬
應急領導辦公室電話:0736-7818570
燃氣公司負責人聯系電話:0736-7763117
應急領導工作組主要職責:
(1)指揮和協調燃氣事故的處置。
(2)對相關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做出決策,下達指令,視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或單位報告。
(3)組織燃氣重大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4)負責燃氣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十一、在燃氣管道旁施工的注意事項
(1) 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嚴格按照設計規定要求進行
施工。
(2) 施工過程中禁止攜帶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 當夜間施工時照明要充足。
(4) 在燃氣管道旁邊施工時安排專職安全員進行旁站監督,發現異
常,及時上報。
(5) 在燃氣管道旁邊施工時,溝槽開挖采用人工進行,同時應通知
燃氣公司人員到場監督指導。
(6) 在燃氣管道旁邊施工時,應得到現場監理、業主代表、燃氣公
司代表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7) 當雨污水管道與燃氣管道相交叉時,應設置截面不小于
600mm*600mm的磚墩支撐,防止燃氣管道斷裂。
十二、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常德大道改擴建工程項目部制定并解釋。
十三、預案的生效
對燃氣經營企業的相關行為進行規范,要求燃氣經營企業應依法向經營所在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燃氣經營許可證》,經批準后方可從事燃氣經營活動。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城鎮燃氣安全管理方案資料,提供參考,歡迎參閱。
方案
《xx市城鎮燃氣安全管理辦法》將于xx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從規劃和建設、燃氣經營安全、燃氣設施保護和使用安全、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規定,進一步加強我市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工作,規范燃氣經營和使用行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
在燃氣規劃和建設方面,《辦法》明確提出,縣級以上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能源規劃以及上一級燃氣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燃氣發展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燃氣設施建設應當符合燃氣發展規劃,并在項目建設各階段依照相關規定辦理規劃及相關許可手續。新區建設、舊區改造應當按照城鄉規劃和燃氣發展規劃,配套建設燃氣設施或者預留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預留的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未經法定程序批準,不得改變用途。在燃氣管網覆蓋范圍內,不得新建小區氣化站、瓶組站等臨時供氣裝置。原已建設仍在使用的小區氣化站、瓶組站等臨時供氣裝置應當逐步接入市政燃氣管網供氣。
《辦法》對燃氣經營企業的相關行為進行規范,要求燃氣經營企業應依法向經營所在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燃氣經營許可證》,經批準后方可從事燃氣經營活動。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經營企業新建、改建、擴建燃氣接收站、儲存站、儲配站、燃氣汽車加氣站、瓶裝燃氣供應站等燃氣設施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建設程序報建。燃氣經營企業改動(包括改建、擴建)燃氣設施的,應當向所在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燃氣設施改動許可,經批準后方可實施。燃氣經營企業撤銷燃氣設施的,應當向所在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撤銷。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向燃氣用戶持續、穩定、安全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燃氣,同時每年至少為用戶免費提供一次入戶安全檢查,并建立完整的檢查檔案。
在安全管理方面,《辦法》進一步強化了燃氣企業主體責任和行業管理部門監管責任,要求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每半年組織一次專項應急演練,每年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各縣(區)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對燃氣經營企業不預先告知的安全檢查,同時可會同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交通運輸等行政主管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開展行政區域內燃氣聯合執法行動,依法查處燃氣經營違法行為。
管理辦法
第一條 【制訂目的和依據】為加強我市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確保燃氣安全生產、安全供應、安全使用,防止和減少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廣東省氣瓶安全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燃氣界定】 本辦法所稱燃氣,是指作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氣體燃料,包括天然氣(含煤層氣)、液化石油氣和人工煤氣等。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燃氣的規劃、建設、經營、使用、設施保護和燃氣器具的安裝、維修及燃氣事故預防和處置等安全管理活動。
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生產和進口,城市門站以外的天然氣管道輸送,燃氣作為發電、工業生產原料的使用,沼氣、秸稈氣的生產和使用,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主要原則】城鎮燃氣安全管理應當從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出發,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強化應急”的原則,體現到燃氣經營、使用、運輸、儲存以及設施保護的各個環節,全面落實燃氣經營者和用戶主體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各級政府屬地責任,增強全民燃氣安全意識。
經營、儲存、運輸、使用燃氣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從事燃氣的相關活動。單位負責人應當組織制定本單位燃氣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執行,并對本單位燃氣的安全負責。
第五條 【部門職責分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本市城鎮燃氣行業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燃氣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本市燃氣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對各縣、區燃氣依法管理和燃氣執法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對燃氣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燃氣管理的相關信息,宣傳普及燃氣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負責組織制定市級燃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燃氣經營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進行指導和監督;指導、監督燃氣行業開展安全培訓工作。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將遵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不違背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的城鎮燃氣發展規劃和燃氣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在核發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的規劃選址意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調整燃氣相關規劃土地使用性質之前,應當征求城鎮燃氣主管部門的意見;優先保障燃氣設施建設用地,未經法定程序批準,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燃氣管線建設審批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程序執行。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燃氣安全綜合監管職責;遇有城鎮燃氣企業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在市政府的授權下牽頭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依規對燃氣壓力管道、壓力容器的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依法查處違法充裝燃氣氣瓶的行為;負責查處使用不合格、未按規定檢定的計量器具的行為;負責燃氣充裝單位的充裝許可工作,對燃氣氣瓶充裝作業人員進行考核和資格認定;依法對符合條件的燃氣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主體核發營業執照;依法查處燃氣市場無照經營違法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對工商業用戶的燃氣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對未加入已取得許可的燃氣經營企業而經營瓶裝燃氣的個體工商戶依法予以取締;協助配合對餐飲企業燃氣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市公安局負責對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確定燃氣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道路和時間;會同有關部門燃氣在災害性天氣條件下的道路臨時禁運公告。
市消防支隊負責依法對氣化站、儲配站、汽車加氣站等燃氣經營場所及燃氣使用單位進行消防監督管理;協助燃氣管理部門對危害公共安全的燃氣事故進行搶險救援應急處置。
市交通運輸局按照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實施燃氣運輸的行為及時進行安全處置,對道路燃氣運輸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交通工程施工范圍內燃氣設施的安全監管,防止工程施工隊燃氣設施的破壞;負責牽頭做好燃氣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燃氣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報批的環境影響評價進行依法審批;負責對燃氣生產、儲存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監督管理。
市氣象局負責燃氣經營、儲存建設項目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負責依法對燃氣經營、儲存場所進行防雷安全監督管理。
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負責依法查處城市道路未經道路開挖許可埋設管道的行為;查處城市街道兩側臨時占壓燃氣管道行為。
市水務局負責水務工程施工范圍內燃氣設施的安全監管,防止工程施工對燃氣設施的破壞。
xx海事局負責負責船舶載運燃氣的安全監督。
各縣、區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燃氣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助縣、區燃氣管理部門開展轄區內燃氣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第六條 【縣區政府職責】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燃氣安全管理的監督機制,完善燃氣安全管理機構和執法隊伍,協調解決燃氣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負責燃氣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組織工作。
第七條 【行業自律機制】燃氣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行業自律機制,依法制定行業行為準則和服務規范,為行業提供安全培訓、技術咨詢和指導服務,推廣應用安全生產的先進技術。
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
第八條 【燃氣發展規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會同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的燃氣發展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
各縣、區人民政府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燃氣發展規劃,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與氣候條件密切相關,屬重大基礎設施、公共工程的燃氣規劃和建設項目,應當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第九條 【燃氣設施改動】燃氣設施改動(包括改建、擴建、撤銷)應當符合燃氣發展規劃,向工程所在縣、區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燃氣設施改動許可,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建設程序辦理報建手續。
第十條 【管道供氣】在燃氣管道覆蓋范圍內,不得新建瓶組氣化供氣裝置,已建成的應當停止使用。
高層民用建筑使用燃氣做燃料時,必須采用管道供氣。配套建設的管道燃氣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
第十一條 【加氣站建設】新建加氣站、加油站改建為加油加氣站應當符合燃氣發展規劃,經所在縣、區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才能實施。
第十二條 【竣工驗收備案】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驗收情況除了向工程所在地縣、區燃氣主管部門備案外,還需要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第十三條 【工程檔案】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完整的燃氣工程技術檔案。
第三章 燃氣經營安全
第十四條 【燃氣經營】燃氣經營企業必須領取《燃氣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燃氣經營場所應明示《燃氣經營許可證》。
第十五條 【管道供氣原則】管道燃氣實行區域性統一經營,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為燃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符合用氣條件的用戶提供氣源。
第十六條 【安全生產】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責任制,健全燃氣安全保障體系;明確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并與下屬分支機構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應設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構,有1名負責人主管燃氣安全工作,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各儲配站、供應站、氣化站、汽車加氣站等應設立安全組織和安全員;從業人員應按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十七條 【管道燃氣安全管理】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負責燃氣管網及設施的安全管理。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因管理不善導致燃氣設施、設備等發生事故應追究相關企業主體責任。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加強管道燃氣的巡查,對發現因巡查不到位,發現隱患不及時排除而發生的燃氣事故應追究經營企業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安全評估】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單位燃氣設施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安全評估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應當報所在縣、區燃氣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燃氣運輸】道路燃氣運輸企業必須按規定取得交通運輸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其燃氣運輸車輛必須取得《道路運輸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按要求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
燃氣經營企業不得允許未經許可的燃氣運輸車輛進出儲配站、供應站、加氣站等經營場所。
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未經許可、非法從事燃氣運輸車輛的,應及時通知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處理。
第二十條 【燃氣質量】燃氣經營企業應保證所供燃氣的氣質和壓力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無臭燃氣應按規定進行加臭處理。
第二十一條 【燃氣氣瓶】燃氣經營企業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涂敷。液化石油氣鋼瓶應在氣瓶瓶體的顯著位置涂敷符合《液化石油氣鋼瓶標識涂敷技術規范》(DB44/T 2108-2018)要求的充裝單位名稱(字號或者商號)或者注冊商標、應急救援電話和下次檢驗日期,粘貼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及國家標準規定的警示標簽和充裝標簽,并實行氣閥塑封。
燃氣經營企業嚴禁給非法制造、報廢、檢驗不合格、超期未檢、非自有和非托管氣瓶充裝燃氣。
第二十二條 【瓶裝燃氣經營管理】瓶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氣瓶管理制度,對氣瓶充裝、配送全過程進行管理,記錄充裝、儲存氣瓶的儲配站和供應站名稱、負責配送的送氣工、送氣時間及用戶等相關信息。
送氣工執行送氣任務時,應當統一穿著企業識別服,隨身佩戴崗位從業證(牌)、送氣配送單。從業證(牌)應包含瓶裝燃氣企業名稱、本人工號、照片、崗位名稱。送氣配送單應注明送氣對象、送氣地址、送氣數量、送氣人員、收費價格、氣瓶編號、塑封套流水號、用戶簽收等事項。
第二十三條 【管道用氣合同】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與用戶(含個人與單位)簽訂供用氣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燃氣服務】對符合條件的單位或居民,燃氣經營企業應辦理燃氣開戶手續并建立用戶檔案。
燃氣經營企業應向用戶發放安全使用手冊,提供安全咨詢服務。
燃氣經營企業對不符合安全使用燃氣條件的場所不得提供氣源,一經發現將追究提供氣源的燃氣經營企業的責任。燃氣經營企業應協助有關單位進行燃氣安全使用情況檢查工作。
第二十五條 【用戶安全】燃氣經營企業每年至少為用戶免費提供1次入戶安全檢查,并建立完整的檢查檔案。檢查情況應向用戶通報并由用戶簽字。
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約定關于入戶檢查的條款。燃氣用戶拒不配合入戶檢查的,燃氣經營企業可以暫時停止供氣,但應當在中止供氣7日前書面通知用戶。在用戶配合入戶檢查并消除隱患后,燃氣經營企業24小時內恢復供氣。
第四章 燃氣設施保護和器具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條 【保護范圍】設置燃氣設施保護范圍。
(一)各類城鎮燃氣管道的安全保護范圍分別為: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2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5米范圍內的區域。
(二)汽車加氣站的安全保護范圍按《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和施工規范》設置。
(三)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天然氣氣化站、燃氣調壓站等各類燃氣場站、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按《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等設置。
(四)沿河、跨河、穿河、穿堤的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范圍,由管道燃氣企業與河道、航道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確定。
第二十七條 【禁止行為】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二)進行爆破、鉆探、取土等作業以及使用明火;
(三)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四)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種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 【監管職責】住建、交通運輸、水務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工程施工范圍內燃氣設施的安全監管,防止工程施工對燃氣設施的破壞。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對施工現場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實施具體的監督。
自然資源、應急管理、消防等部門及燃氣經營企業、有關物業管理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燃氣設施的保護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 【燃氣企業安全管理】燃氣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和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設置燃氣設施防腐、絕緣、防雷、降壓、隔離等保護裝置和安全警示標志,定期進行巡查、檢測、維修和維護,確保燃氣設施的安全運行。
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制定燃氣設施事故處理預案,設置并公布24小時燃氣應急處置電話。
第三十條 【燃氣設施和安全標志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占、毀損、擅自拆除或者移動燃氣設施,不得毀損、覆蓋、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動燃氣設施安全警示標志。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可能危及燃氣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的行為,有權予以勸阻、制止。經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告知燃氣經營企業或者向燃氣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公安機關報告。
第三十一條 【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的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會同施工單位,與燃氣經營企業共同制訂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簽訂保護協議,明確安全保護責任:
(一)鋪設管道;
(二)進行鉆探、打樁、頂進、挖掘等作業;
(三)其他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建設單位或個人在開工前應當到燃氣經營企業查明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地下燃氣管線的相關情況。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查詢結果顯示施工活動在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的,建設單位或個人、施工單位、燃氣經營企業應共同簽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協議》。工程項目由不同施工單位分期、分段施工的,由建設單位或個人負責聯系燃氣經營企業簽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協議》。
工程開工前,住建、交通運輸、水務等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有關單位或個人簽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協議》。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協議》的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統一制定。
第三十二條 【安全保護措施】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按規定向施工單位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燃氣管線資料,并在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情況下,組織施工單位進行現場探測或者開挖,確定燃氣管道的準確位置。燃氣管道的具置以現場探測為準。
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范圍、工期等事項提前通知燃氣經營企業。燃氣經營企業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并加強現場巡查,制止可能危害燃氣管道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 【工程監理】監理單位應當委派監理工程師對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的工程開挖活動進行旁站監理,對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施工活動必須立即制止或報告。
第三十四條 【物業管理職責】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對庭院燃氣管道、樓棟共用燃氣管道進行監護,發現損壞燃氣管道設施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查處。
第三十五條 【燃氣燃燒器具】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必須領取《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證書》,方可從事安裝、維修業務。
第五章 燃氣使用安全
第三十六條 【安全用氣規定】燃氣用戶及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用氣規定,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
(二)使用年限已屆滿的燃氣器具、連接管等;
(三)擅自更換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標記;
(四)在設有燃氣管道設施的房間住人、設置爐火;
(五)進行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
(六)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
(七)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八)擅自拆卸或者修理燃氣鋼瓶角閥、燃氣調壓器、燃氣燃燒器具和燃氣計量表前閥門,擅自開啟或者關閉燃氣管道上的公共閥門;
(九)禁止瓶裝燃氣進入電梯;
(十)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七條 【日常維護職責】居民用戶負責分戶計量器具出口后的燃氣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和安全管理。
單位用戶負責其入戶總閥以后的燃氣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和安全管理。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負責管理權限分界點之前的管道和設施的維護。
第三十八條 【燃氣企業安全檢查】燃氣用戶應當配合燃氣經營企業安全檢查工作,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用戶對燃氣經營企業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意見,要及時進行整改。
對確實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和不符合燃氣使用安全場所的用戶,燃氣經營企業可以暫停供應燃氣,并向所在縣、區燃氣主管理部門報告。
第六章 燃氣安全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 【監督檢查】住建、自然資源、應急管理、公安、消防、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環境保護、氣象、水務、海事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燃氣安全管理的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實施情況的相關信息。
第四十條 【不予先告知安全檢查】各縣、區燃氣主管部門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對燃氣經營企業不預先告知的安全檢查,并于每季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行政區域季度檢查情況書面報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不定期組織燃氣安全督查。
第四十一條 【執法監督】各縣、區燃氣主管部門應強化燃氣執法力量,開展經常性執法活動。會同消防、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成立燃氣聯合執法工作小組,開展行政區域燃氣聯合執法工作。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燃氣聯合執法行動,各部門依職責重點查處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而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各縣、區燃氣主管部門于行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執法情況報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燃氣經營者無證、超越行政許可范圍經營或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有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的,由燃氣執法管理部門依法沒收燃氣、氣瓶以及其他用于上述違法活動的器具,以及時制止違法行為,消除安全隱患。
第四十二條 【行業協會安全巡查通報】燃氣行業協會應建立對燃氣經營市場的安全巡查通報機制,并將收集到的信息及時反饋各縣、區燃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燃氣管理信息化建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推進建立全市燃氣管理信息平臺。
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應當安裝使用視頻監控系統,并提供與燃氣行政主管部門信息平臺連接的接口。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建立燃氣管網信息系統,并提供與燃氣行政主管部門信息平臺連接的接口。
第四十四條 【舉報】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違反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均有權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第四十五條 【安全事故預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全市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不定期組織市級應急演練。各縣、區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每兩年組織1次轄區應急演練。燃氣經營企業負責制定企業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所在所在縣、區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備案,每半年組織1次專項應急演練,每年至少進行1次綜合應急演練。
第四十六條 【維護燃氣設施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燃氣設施安全的義務,對破壞燃氣設施以及可能造成燃氣事故的行為有權制止和舉報。
第四十七條 【安全事故處置】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燃氣事故或者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向負責供氣的燃氣經營企業或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屬燃氣事故的,應直接撥打“119”電話向消防部門報警。
燃氣經營企業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燃氣設施損壞、事故隱患或接到燃氣事故報告時,應當立即組織搶修搶險。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法律責任】違反本辦法的,按《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關鍵詞]燃氣 安全事故 分析 趨勢 對策
[中圖分類號] TE64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3)-9-189-2
1前言
近年來,烏魯木齊燃氣發展迅速,但是燃氣事故也在快速增長,據統計,2010年烏魯木齊市發生各類燃氣事故162起,受傷14人,死亡4人。2011年以來形勢更加嚴峻:烏魯木齊市王家溝鋼材國際物流中心西郊停車場18號樓商鋪1到3月連續發生4次閃爆,7人燒傷; 11月5日,烏市堿泉三街專用汽車廠家屬院發生天然氣閃爆,1人死亡, 3人受傷。這些惡性事故進一步引起了市民燃氣安全的高度關注。
2本地區燃氣事故統計及分析
通過圖2-1、圖2-2的綜合分析,燃氣著火、爆炸以及施工損壞燃氣設施這3類事故,是近年來烏魯木齊市發生城鎮燃氣事故的主要形式,處于逐年穩定增長態勢,而中毒事故以及因其他原因損壞燃氣設施事故則呈逐年下降趨勢。
燃氣事故發生場所分析。烏魯木齊市近3年來發生的戶內、戶外燃氣事故總數346起,其中戶內333起,占事故總數的四分之三。
2.1戶內燃氣事故統計分析
通過圖2-3、圖2-4的對比發現,用戶使用不當是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數量及嚴重程度總體呈上升趨勢。發生頻率最高的是著火事故,戶內著火事故三年來沒有明顯上升或下降趨勢;爆炸、爆燃事故所占比例逐年上升,燃氣中毒事故呈逐年下降趨勢。每年的6月份是戶內燃氣事故高發期,12月至次年3月是戶內著火、閃爆、中毒等事故的多發期。
2.2戶外燃氣設施損壞事故統計分析
原因分析。引發戶外燃氣設施損壞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有空中墜物損壞、車輛撞壞、施工損壞、火災引起、維護保養、漏電擊穿等6種。如表2-2:
施工損壞燃氣設施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各類改造施工頻繁。如2010年10月9日,水務工程有限公司在自來水管線施工過程中,使用挖掘機誤將溫泉東路142號門前PE200中壓天然氣管線挖傷。
對比分析,烏市燃氣設施損壞事故多發生于小區庭院及巷道內。主要原因是,一些地下管網年久失修,改造工程頻繁,不能按要求嚴格辦理手續,致使巷道、庭院內燃氣設施損壞事故頻頻發生。
3城鎮燃氣事故發展趨勢分析
3.1事故多發,安全形勢嚴峻
綜合以上統計分析我們看到:近年來,燃氣事故數量總體逐年上升,后果嚴重的重大事故時有發生,行業安全形勢嚴峻。
因為用戶安全意識缺乏,違規操作、粗心大意而導致的燃氣事故數量高居首位,一般都要占到統計事故總數的90%以上甚至更多。另外,政府機構的監管較薄弱。
3.2 天然氣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和特點
(1)設備、設施老化破損導致天然氣泄漏。
(2)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設施失效可能導致天然氣泄漏、引爆。
(3)經營企業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應急救援人員、技術和裝備匱乏,出現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處理。
(4)用戶對燃氣設施缺乏監護。
(5)燃氣設施、供氣管線建筑物占壓而損壞泄漏等。
4 預防和消減的對策
(1)理順和健全政府部門的燃氣安全監管體制。
(2)加強政府監管機構對燃氣經營企業、燃氣事故的監管執法力度。
(3)加大對城鄉結合部、出租房等特殊地域燃氣用戶隱患的排查整治。
(4)規范城鎮燃氣事故上報、統計、工作。
(5)抓好燃氣經營企業安全體系建設、安全管理和技術服務
(6)嚴格、科學規劃和建設城鎮燃氣工程
(7)城市燃氣設施和場所的重點監管措施
①加強燃氣管線、設施的巡查和維護檢修②建立健全入戶檢查燃氣設施制度③嚴格監管燃氣管道的檢驗、維護④堅決清理和處罰違章占壓⑤加強對加氣站、液化氣站的監督檢查⑥對退役液化氣罐集中回收、做好超期、缺陷氣罐的檢驗報廢。
(8)深入開展全社會燃氣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9)積極推進燃氣事故社會保險事業
(10)燃氣安全技術、安全設施改進措施
(11)積極開拓“物聯網”技術在燃氣安全領域的應用
(12)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
(13)采用自控報警切斷、阻火防爆等安全防護設施
①推廣具有自動報警、自動關斷功能的燃氣閥。②推廣使用民用燃氣泄漏自動切斷裝置。③公福單位應安裝固定式液化氣可燃氣體報警器。
一、持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違”行動
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為抓手,以改善安全管理漏洞、生產設備缺陷、人的不安全行為、安全生產環境為重點,全力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強化“打非治違”力度,加強與安委會成員單位的溝通與協調,指導、督促團場、鎮、管委會制定完善專項行動方案,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違”行動。強化打非治違責任,落實打非治違“四個一律”要求。
煤礦: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及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保護礦工生命,礦長守規盡責”為主題,以“鐵規定、剛執行、全覆蓋、真落實、見實效”為總要求,向所有煤礦持續深入宣傳《七條規定》,督促煤礦對照《七條規定》扎實開展重大隱患排查和整治。以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為重點,要求各煤礦制定方案,并對其自查自改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各煤礦企業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開展煤礦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應急救援演練活動。組織開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互檢工作。對各煤礦季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情況、頂板專項治理、礦井通風、瓦斯治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對礦井防滅火、在建煤礦項目進行專項檢查。
道路交通:繼續深入開展“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加強客運車輛安全帶安裝使用的監督檢查,提高安全帶的佩戴使用率,進一步規范客運車輛安全例檢和出站檢查工作。要深入開展客車、貨車、面包車等“三車治理”,整頓路面行車秩序;要嚴格落實客貨運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嚴把市場準入關和交通工具安全技術準入關,嚴禁運輸(客運)車輛帶“病”行駛、嚴處酒駕、“三超一疲勞”、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格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要求,特別是要加強凌晨2點到5點的管控,嚴格落實駕駛員強制休息制度,重點車輛100%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確保長途運輸和群眾出行安全。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監督,使其嚴格執行《道路運輸危險物品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進一步加強危險品、客運車輛的動態監管,要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行嚴格檢驗,對達不到標準的車輛要果斷采取措施注銷其從事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證件;對非法改裝車輛的、平板貨車加裝罐體的,一經發現要責令其回復原狀或拆除罐體;對罐體容積和核定載質量不相對應的,要重新核定載質量或責令企業更換匹配的罐體;要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人員進一步加強危化品道路運輸法律法規的教育和培訓,嚴格對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查。要及時排查治理道路危險路段、隧道、危舊橋梁等重點部位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
農機:要開展春耕春播“農機安全生產”專項督查行動;重點檢查農業機械檢驗、駕駛操作人員持證情況;拖拉機、農機具反光膜的加裝情況;整治拖拉機“黑車非駕”、違法載人、超長、超寬、超載、隱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加強安全源頭管理,實行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七種危及人身安全的農業機械實地安全檢驗。
非煤礦山:要進一步加大復產驗收逐級檢查力度,非煤礦山企業在準備恢復生產之前,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程逐項檢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報安監局驗收,做到合格一個,開工一個。對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將依法責令其進行整改,對逾期仍不能完成隱患整改的企業,要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其停產停業。要嚴格按照《非煤礦山企業整頓關閉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積極和有關部門溝通協商,進一步加大整頓關閉工作的力度,結合整頓關閉工作,強化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無相關資質違法生產,推動“打非治違”工作深入開展。
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督促化工和危化品企業全面落實《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障安全生產十條規定》,夯實企業基礎工作;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反三違”,突出抓好重點監管品種、重要危險工藝、重大危險源的自動化控制系統完善改造和安全監管;要加強對企業開展標準化建設的督查檢查,對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或未達標的企業,加大監管力度,實施重點監管,積極推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督促相關企業在危險化學品槽車充裝環節推廣使用金屬萬向管道充裝系統,嚴禁采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要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現狀普查評估,完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嚴格執行法律規定,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遵守保證員工安全的承諾,形成“治違”的長效機制,嚴防惡性事故發生。
消防:要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團場要把消防規劃納入城鎮規劃。要重點抓好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以及火災多發季節的隱患整治。落實建設項目消防安全設計審查、驗收和備案抽查制度,嚴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裝修裝飾材料、建筑外保溫材料與消防產品。繼續抓好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對重大火災隱患要以政府名義進行掛牌督辦并抓好整改落實。凡不合格或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場所,一律不得營業。
建筑施工:要有效遏制生產安全事故,認真開展以建筑起重機械為重點的專項治理工作,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深入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管理,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崗位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開展建筑安全監管經驗交流,進一步提升安全監管水平;繼續加大事故通報和查處力度,嚴肅查處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實現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加強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加大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嚴格檢查塔吊、施工升降機等設施,取締無證上崗,嚴厲打擊借用資質和掛靠、違法分包轉包、以包代管等不法行為。
旅游、特種設備:要加大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力度,集中力量“排大隱患,防大事故”;特別是加強對大型旅游節慶活動等游客密集場所的安全防范和行業監管,加強對各類旅游經營場所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的檢查和隱患排查,加強對重點景區、游樂設施等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開展加強對電梯、壓力容器、可燃氣體報警儀等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突出整治車用氣瓶、壓力管網和土鍋爐。加大對大型起重機械和游樂設施無證無牌使用運行隱患排查,處罰力度。
經委、水利、教育、商務、文化等部門:要強化行業安全監管,落實建設項目“三同時”備案制度,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打非治違”等專項行動,明確階段專項整治責任、內容、措施和目標。
受限空間作業: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企業對本單位內存在有毒有害、通風不良的受限空間,認真識別,逐一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帳,切實落實在受限空間作業票制度和現場設置明顯安全告知牌的要求,安全告知牌內容包括警示標志、作業現場危險性、安全操作注意事項、危險有害因素濃度要求、應急電話等;對長期廢棄的受限空間(檢查井)等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封堵或填埋,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城鎮燃氣:城鎮燃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城鎮燃氣設施、建筑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的監督管理,并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在燃氣中按標準計量投放臭味劑、針對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開展專項檢查、日常巡查;在檢查中發現有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為,要嚴格按照《條例》規定進行處罰。
二、突出重點,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努力實現六月份為“安全生產無事故月”
各單位、各部門要針對近期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全面徹底排查事故隱患——要突出煤礦、交通領域隱患排查力度,重點對煤礦的安全管理及瓦斯、通風、水害、機電等方面的隱患,道路交通重點排查治理危險路段,嚴格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實監控措施;對存在重大隱患、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要責令企業停產整改;要加強對高危行業復工復產驗收的安全檢查,嚴防事故發生。
三、開展“安全生產演練周”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應急演練是應對各類事故及災害準備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對于評估應急準備狀態,檢驗應急人員實際操作水平,發現并及時修改應急預案缺陷和不足;認真全面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對應急預案演練周各單位開展演練活動做了詳細的部署,要求各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月”演練活動安排,加強領導,提高認識,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以及“走過場”思想,務求實效。抓好煤礦井下緊急安全避險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道路安全監控系統,做好安全預測預警和防范工作;推進氣象災害防御安全體系建設,落實大型建設項目氣候條件可行論證、防雷電檢測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制度。
四、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推動安全生產文化建設
六月份開展以“強化安全基礎、推動安全發展”為主題,堅持“三貼近”、“三面向”,注重實效,開展安全科普、“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文明示范崗”、《自治區消防條例》宣傳月、道路交通文明計劃等宣傳活動,加大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常識的宣傳力度;黨委宣傳部、安監局、公安局、廣電局、總工會、團委將廣泛開展宣傳活動,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大眾傳媒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戰線上的先進經驗和典型事例,積極引導媒體,形成輿論強勢;建立和利用文化廣場、公交車輛、影劇院等陣地,多形式、多角度進行安全生產公益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宣教咨詢服務,促進安全知識“五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