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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治理規劃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沙漠治理規劃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沙漠治理規劃

沙漠治理規劃范文第1篇

關鍵詞:沙漠治理;成本分攤

一、引言

在沙漠治理中,沙漠治理工程成本如何在受益的各省市之間分攤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在定量方面,工程成本如何分攤才是合理的?這便是本文所要研究的問題。工程成本分攤問題是合作解決重大工程問題的基礎,國內外在成本分攤問題上涉及多種領域的研究,如供應鏈、工程、電力系統等,但是沒有涉及對沙漠治理工程成本分攤問題的研究。本文提出了一種工程成本分攤的計算方法――沙漠治理工程成本各省市分攤計算方法,為沙漠治理工程成本分攤提供了理論依據。

二、沙漠治理工程成本各省市分攤計算方法的基本思想

沙漠治理工程成本在各省市之間的分攤與這些省市在治沙中的受益程度有關,而受益程度與受沙漠危害程度有關。基本思想是某一省市分攤的治沙成本與該省市在治沙中的受益程度成正比。

三、沙漠危害的衡量

(一)衡量沙漠危害的標準

沙漠對環境造成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造成沙塵污染;改變天氣和氣候。沙漠危害與沙粒密度有關,因此本文把沙粒的密度作為衡量沙漠危害的標準。

(二)沙粒密度函數

沙粒密度函數是衡量沙漠危害的標準,是衡量各省市在治沙中受益程度的關鍵,是本文原創。

圖1是沙漠示意圖,O點為沙漠S的幾何中心,A點為沙漠中任意一點,O點與A點之間的距離為r,在A點的沙粒密度用ρr表示。在A點沙粒密度的函數可表示為ρr=(k,m為常數),證明過程如下。

1. 沙粒的運動過程

假設在沙漠中心沙粒的產生速度是勻速的,沙粒的擴散速度是勻速的,沙粒的沉降速度與密度成正比。圖2是沙粒運動過程的示意圖,沙粒的擴散速度是勻速的,假如初始時在時間t內沙粒x0擴散在區域1內,經過時間后,沙粒擴散到區域2,再經過時間后,沙粒擴散到區域3,以此類推,沙粒勻速擴散下去,直到沉降完為止。

2. 沙粒密度函數推導過程

考查沙粒從沙漠中心擴散到距沙漠中心r處的過程。假設沙漠中心沙粒產生速度為x,沙粒向四周擴散速度為v,沙粒單位面積的初始沉降速度為y,微小的時間間隔為Δt,在不同時刻沙粒的密度和沉降量如表1所示。

將n?Δt=,代入表1中密度的表達式,有

ρr==(2)

由函數極限(1+)n=e,得

(1-?)n-1=

1-?

=(3)

所以有

ρr====?e(4)

得出沙粒密度ρr與距沙漠中心的距離r之間的關系為

ρr=?e(5)

從式(5)可以看出,當r增大時,ρr減小,即距離沙漠中心越遠,沙粒的密度越小。由于x,y,v,π為常數,所以可將式(5)表示為ρr=,其中k=,m=。

(三)沙漠危害函數

沙粒的密度是衡量沙漠危害Q的標準,我們令沙漠危害函數為

Q(r)=,(k=,m=,k,m為常數)(6)

圖3為沙漠危害函數的示意圖(我們取k=100000,m=0.001)。距離沙漠中心越近,受沙漠危害越嚴重,治沙中受益越多。

四、沙漠治理工程成本各省市分攤計算方法

假如有n個省市受沙漠影響,沙漠治理工程總成本為D,各省市分攤的成本為Di(i=1,2,...j),則

Di=?D(7)

其中Qds表示沙漠危害函數在省市的區域面積上的積分,表示省市i的受沙漠危害程度,也表示在治沙中的受益程度。

五、結語

為解決沙漠治理工程成本在各省市之間進行分攤的問題,本文提出了沙漠治理工程成本各省市分攤計算方法。這種計算方法為沙漠治理工程成本分攤提供了依據,不僅適用于中國的沙漠治理,同樣也適用于其他國家的沙漠治理,可以為世界各國沙漠治理工程成本分攤提供參考。

參考文獻:

[1]慕銀平,唐小我,牛揚.不同折扣券發放模式下的供應鏈定價與協調策略[J].中國管理科學,2011(06).

[2]陳瑤,霍佳震.制造企業精益供應物流的整合優化與成本分攤問題――以汽車業為例[J].管理工程學報,2012(03).

[3]高淑會,王寶全,曹升樂,等.大型調水工程上、下游水量與供水成本分攤方法[J].南水北調與水利科技,2011(04).

[4]Naren B V,Abhyankar A R,Bijwe P R.Flexible mix and match approach for network fixed cost allocation[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lectrical Power & Energy Systems,2012(01).

[5]Mala D,Goswami S K.Reactive power cost allocation by power tracing based method[J].Energy Conversion and Management,2012(64).

沙漠治理規劃范文第2篇

目前,全球荒漠化面積已達到3600萬平方公里,占到整個地球陸地面積的1/4,相當于俄羅斯:加拿大、中國和美國國土面積的總和。全球有110多個國家、10億多人受到沙漠化威脅,其中1.35億人面臨流離失所的危險。養活著21億人口的干旱地區中有10%到20%的土地已無法耕種,喪失了經濟價值。盡管各國人民都在進行著同荒漠化的抗爭,但荒漠化卻以每年5―7萬平方公里的速度擴大,相當于愛爾蘭的面積。荒漠化已經不再是一個單純的生態問題。而且演變成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

中國是世界上沙漠面積較大、分布較廣、荒漠化危害嚴重的國家之一。我國現有沙化土地有173.97萬平方公里,影響著近4億人的生產和生活,每年因土地沙化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500多億元。假定沙化不再擴展,如果按1990年以前每年8萬公頃(800平方公里)的治理速度,約需要2174.63年才能全部治理完:如果按“八五”期間每年107萬公頃的速度,約需162年。如此嚴峻的沙漠化形勢,足以讓國人明白一個道理:過去不講條件的“人定勝天”、“征服自然”狂熱而幼稚的思想應該予以擯棄,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中發展人類自己才能實現人類之可持續發展:自然已經受到人類太多的傷害而大傷元氣,同時人類本身也受到了大自然的嚴厲懲罰,人類自己的生產生活已經難以為繼,并引發各種矛盾和問題:正因為如此,人類現在不得不對大自然欠下的賬進行“還賬”:那么,如何還賬呢?只能走一種既治理沙漠又能從中獲得經濟利益的道理,即發展沙產業的路子。這是一種更高層次上的人與自然的和諧之路。

二、沙產業發展中的問題與建議

(一)不能離開了保護和建設草原而談沙產業的發展,沙產業的發展不僅要與保護和建設草原相結合,而且須以保護和建設草原為前提,否則它就會失去發展的意義

防沙治沙有《防沙治沙法》,草原保護和建設有《草原法》。相應地,建設資金也歸不同的部門支配即草原建設資金歸農業部門支配、治沙資金歸林業部門支配,具體的建設也由這兩個部門來組織實施。這樣難免出現一些不協調的現象,例如。把能夠自然恢復的退化草原當作沙區進行治理,結果。既浪費了國家治沙資金又造成了該治理的沙區得不到治理的局面。

因此。保護和建設草原與治沙工作必須統籌規劃、協調進行。能夠自然恢復的退化草地不應成為治沙的對象,不能治理的沙區也不能成為治沙的對象。治沙是需要條件的,其條件就是地下水位高或有水源。目前,來自各方的發展沙產業的呼聲很高,在國家高投入的誘引下企業治沙的“積極性”也隨之高漲,以至于在理論界出現一種重視沙產業的發展而淡化對草原的重視和投入建設的傾向,這是一種不正常現象。在有些人的講話和文章中沙漠變成了“寶”,沙漠成了財富。其誤導性很明顯,很容易使人們誤以為先把草原搞成沙漠后再發展沙產業是趨勢。發展沙產業的前提是保護和建設好現有草原。然后在適合發展沙產業的沙區發展沙產業,而不是在能夠自然恢復的退化草原上發展沙產業。我們內蒙古人首要責任應該是先把現有草原保護住,在這個前提下,才應該談發展沙產業的問題,這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通過沙產業的發展,一方面改善生態環境、治理沙漠:另一方面使其建設者獲利。過去的生態建設,一般都不講因地制宜,不分條件地一味強調“植樹造林”為綠化而綠化,結果造成了“一年綠、二年黃、三年枯”的局面:只顧植樹造林的生態效益而不談其經濟效益,群眾無任何建設和保護的積極性不說,還盼樹早死,好賺挖坑錢或計工分,而現在我們所倡導的沙產業是經過產業化治理,沙漠得到治理,治沙的成績得以穩定,同時當地農牧民也增加了收入,提高了他們護草防沙、種草治沙的積極性。

(二)目前,我國治沙過程中采用的是政府主導型治沙模式,就是政府出錢治理沙漠

在這一模式中政府是初始委托人,依次按照行政層級形成委托鏈條,土地承包戶或土地使用權人是最終受托人。具體是這樣組織運行:政府財政出資,林業部門受托組織實施,土地承包戶或土地使用權人承擔具體建設任務:這種委托鏈條的結構是中央政府、國家林業總局省區政府、省區林業局地市政府、地市林業局縣(旗)政府、縣(旗)林業局鄉政府村委會土地承包戶或土地使用權人。在這長長的委托鏈條中,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產權關系,不是通過正式的契約或合同加以確認的,而是在國家政權結構的框架內,上級機構行使公共管理職能,逐級向下級下達行政指令,要求下級機關貫徹執行:在治理業績信息方面,土地承包戶或土地使用權人擁有治理業績最準確、最完全的信息,越是接近這種最終環節越有可能獲得準確的治理業績信息;在治沙資金投入信息方面。越是接近初始環節,越有可能掌握資金投入方面的準確信息:很顯然,這種委托關系實際上就是各個環節之間的博弈關系,博弈中,因委托鏈條長、治沙成果存在于野外,上級政府無法一個個查看驗收而存在謊報虛報業績的可能,還有可能各委托人因偷懶或貪心而相互之間形成合謀損害資金所有者(出資者)的利益。

由政府方面來講,政府角色具體由政府官員來實現,這樣就把政府官員的“利益”也牽扯了進來,他們也會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層層截留、剝皮治沙資金,于是,真正到治沙環節的資金就所剩無幾了。為了確保治理目標的實現,政府只能以再追加資金投入的方式來加以應對。所以,政府主導型治沙模式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高投入、低產出,毛烏素沙漠和庫布齊沙漠的治沙經驗證明治沙能人的治沙成本,不足政府治沙成本的五分之一。土地承包戶或土地使用者、治沙能人等個人才是最理想的受托人。

(三)治沙投入機制上“先植樹后給錢”還是“先給錢后植樹”

目前通行的一個方法就是治理區域提出并做出治理項目計劃并逐級上報,獲得上級政府部門批準之后,資金也就逐級往下撥付直到治理項目區域,治理區域的組織者將資金最終分配到具體承擔治理任務的企業或個人,然后由企業或個人具體用治沙資金購買所需物資進行生態建設。這是一種“先給錢后植樹”的機制。但這種機制實際中的運行效果都不理想,所以,有人主張中央政府放棄既是資金的供應者。又是資金的“剝皮”者,既是監督者又是造假者的做法,采用投資者與治沙人直接掛鉤尤其與治沙能人直接掛鉤的“先植樹后給錢”的機制。

其一,中央政府如何與為數眾多的治沙人直接掛鉤呢?其二,廣大農牧民普遍沒有什么資金積累,他們也不可能都像治沙能人一樣具備治沙精神和意志,所以沒錢的情況下難以治沙。其三,如果堅持“先植樹后給錢”的機制,那么,能治沙的就是那幾位治沙能人了,僅靠幾個治沙能人何時治理完浩瀚沙漠?所以。本文認為,應將中央政府的治沙資金直接撥到項目區的指定銀行賬上,然后由項目區的指定銀行根據治沙人的計劃把資金貸給治沙人,然后組織相關專家和當地誠信度高的群眾一起

驗收,驗收合格,貸款可以轉化為撥款。在此過程中,政府只有提出治理計劃、申報計劃、監督、檢查、驗收的義務,沒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干預權利。這樣才既能做到中央政府與眾多治沙人的直接掛鉤,又能有效使用治沙資金,既能動員和激活廣大人民群眾的治沙積極性,又能提高治沙效果。

(四)沙產業發展的自然條件有限,治理沙漠發展沙產業首先要選擇易于治理的區域

目前,內蒙古沙產業的開發主要集中在鄂爾多斯、阿拉善、巴彥淖爾等西部地區,也就是集中在內蒙古西部的五大沙漠區域。因此。今后內蒙古的沙產業發展在空間上應該由西向中向東轉移。原因有二:1.西部沙漠區域的降雨量少、地下水位也低、所能投入的人力資源也少,而中東部的沙區降雨量相對多、地下水位也高、所能投入的人力資源也多。西部沙漠區域的治沙難度要比中東部的沙區大,中東部地區的有些沙區只要封閉禁止利用就能很快自然恢復。2.內蒙古中部的烏珠穆沁沙地和渾善達克沙地,東部的呼倫貝爾、科爾沁(科爾沁沙地位于內蒙古東部,介于大興安嶺、努魯兒虎山系和松嫩平原間,呈三角形分布,包括內蒙古通遼市、興安盟還有赤峰市東北部、遼寧、吉林西部的一些地區)沙區,是多數的蒙古族集中的區域。所以,在這兩大沙區發展沙產業對于內蒙古少數民族經濟,尤其對于蒙古族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五)治沙要綜合治理

在減輕人口壓力方面,繼續不折不扣地執行計劃生育政策,采取轉移人口和轉移剩余勞動力等措施:在經濟方面,轉變農牧民的生產經營方式,項目建設與當地人的就業和當地的生態保護結合起來,利用各種經濟杠桿推動防沙治沙,發展沙產業;在制度方面,法律法規、行政、政策、規章制度、管理體制各方面協調一致形成合力,有力地推動沙產業的發展;在與草原建設的關系上,進行統一規劃、統籌協調、整合資源,在保護現有草原的基礎上進行草原建設并發展沙產業:在沙地與沙漠的治理關系上,把治理沙地發展沙區沙產業放在優先地位,治理沙漠發展沙漠區域沙產業放在次要地位,把有限的資源有序有效地用在防沙治沙發展沙產業上,以實現治沙與沙產業發展的雙贏目標。

沙漠治理規劃范文第3篇

關鍵詞:榆林沙漠;治沙造林;現狀

中圖分類號:S727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50501095

1 榆林區沙漠概況及防治沙漠化的問題分析

1.1 榆林區沙漠概況

榆林沙區的面積西起定邊縣的鹽場堡的孟沙窩,東到府谷大昌漢的黃太溝掌,南北分別和內蒙古沙漠及陜北黃土高原相連接。這一沙漠地區的氣候方面,春季干燥多風,流沙四起,而到了夏季就會有突發性的風暴或者強雨,秋冬季分別濕潤和干燥。這樣就形成了當地比較惡劣的氣候狀態。而在沙區的境內有多條河流,地質構造主要是在鄂爾多斯臺地東南帶,沙區的土壤基本呈現出長城分界。這一地區的沙漠形成主要是由于氣候的劇烈變化所致,再加上當地的地質結構因素,從而荒漠化的發展速度就相對較快。

1.2 沙漠化防治的問題分析

從實際情況來看,這一地區的沙漠化治理過程中還有著諸多問題有待解決,主要體現在群眾的毀林開荒問題比較突出,自從實施生產責任制以來,使得大量集體林地的管理沒有合理化處理,并在人口的不斷增加基礎上以及經濟條件因素的影響下,這一地區的濫砍濫伐現象比較嚴重。

此外,政府和國家對其實施了大規模開發,這就使得本就脆弱的生態環境逐漸遭到了破壞。在當前的電力和公路等基礎設施的興起下,所造成的植被破壞問題也日趨惡化,這就導致了榆林地區的沙漠化加劇問題。再者就是由于政府方面的軟化傾向,由于農村的經濟體制發生了改變,原有形式對新的需求已經得不到滿足,財政的匱乏使得治理也難上加難。

2 榆林沙漠化的治理困境因素及治沙造林策略的實施

2.1 榆林沙漠化的治理困境因素分析

榆林沙漠化治理出現的問題困境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比較重要的就是政府、科學家和農牧民這幾個方面實際有效的溝通沒有見到成效,缺乏合作交流。還有就是在治沙造林的技術層面比較缺乏,科技成果水平不高。另外制約因素就是資金的投入方面,這一地區的經濟發展比較滯后,雖然在近些年有了很大的提升,但在對沙漠化的防治上來說還有很大的差距,對于政府而言也有著很大的困難,在科學技術的應用以及推廣上瀕臨崩潰。這些制約因素都是造成沙漠化防治的瓶頸。

2.2 榆林沙漠的治沙造林策略的實施探究

結合榆林地區的實際情況和相關資料,為能夠有效治理沙漠化首先需要營造大型的基干林帶,主要就是針對西北風以及定、靖西南風進行防御。然后再結合營造防護林,進行選擇立地條件相對比較好的地段進行造用材林。主要可采取人工種草、修建果園、封沙育草育林等。

針對流沙的造林技術方法主要遵從先沙窩造林以及前擋后拉造林和一次全面固定沙丘造林、攆沙丘造林等方法進行實施。同時也要能加強相關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將這一地區的開發和保護得到兼顧,將企業和社會得到和諧的發展。

組建榆林沙漠化的專門防治機構,并使之和其它的環境部門相結合,在防沙造林以及生態的保護上形成統一戰線。并要能夠將農戶和企業等相結合,從而組成新的投資機制,要加強榆林地區的政府經濟增長方式的發展理念及時機轉變,將所涉及到的沙漠公路基礎建設以及引種改良和種植造林生物工程等都要作為重要的開發保護工程。

對流沙的防治也可采取種草法,這一方法也能夠起到防沙的作用,抗旱造林法也較為適用。主要的程序就是選苗浸苗,以此來提升苗木自身的抗旱能力,然后深埋實踏復干沙,接墑保墑等。

通過總結和推廣植被的恢復經驗,進行全面的規劃和綜合性治理,利用和改造相互結合,從而因地制宜以及植物措施、生物工程等綜合下進行防沙治沙[4]。也要在植被的恢復科技含量層面進行加強,通過現有的技術重點突破,將科技含量以及生態建設的效益得以有效提高,做到資源合理利用以及環境有效保護的相互協調。

3 結 語

總而言之,對榆林沙漠的防治要能夠從多個角度進行實施和考慮,針對其中的突出問題要結合實際進行分析,并對國內外的治理經驗和方法加以對比,從中選取較為適當的進行創新應用。相信在今后的發展過程中將會得到進一步突破。由于本文的篇幅限制,不能進一步深化研究,希望此次努力能起到拋磚引玉作用,以待后來者居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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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任珩,趙成章,安麗涓.基于突變級數法的民勤綠洲水資源管理政策績效評價[J].資源科學,2014,(05).

沙漠治理規劃范文第4篇

[摘 要] 在沙漠化治理過程中,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個人采用了以新技術為支撐的工業化治沙模式,且將這些新技術申請了專利。但經追蹤發現,企業和個人對專利的重視程度不同,相對于企業而言,個人在專利權的獲得階段和獲得專利權后的保護和運用階段對專利的重視程度都有待加強,文章給出了相關此兩階段如何重視的建議。

[關鍵詞] 沙漠化;工業化治沙;個人;專利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7. 086

[中圖分類號] P941.73;G255.5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7)07- 0194- 02

0 引 言

在沙漠化治理過程中,工業化治沙是一條有效的途徑。在毛烏素沙漠的烏審旗的沙漠治理過程中,肖亦農[1 ]在《尋找毛烏素》一書中介紹了一些采用新技術進行沙漠化治理的比較成功的企業和個人,其中的部分企業有毛烏素生物質熱電S、華原風積沙開發有限公司、內蒙古烏審召生態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等,而個人有李京陸、姚智純、劉根喜、巴圖等。筆者追蹤了這部分企業和個人的與沙漠化治理相關的專利情況,發現這些企業或個人均申請了可以運用于工業化治沙過程的專利,但企業(或擁有企業的個人)與個人對其專利的重視程度是不同的。

1 專利追蹤及現狀

以企業名稱為申請人/權利人入口,在中文專利庫中查詢結果如下:毛烏素生物質熱電廠的專利數量為0、華原風積沙開發有限公司的專利數量為3、內蒙古烏審召生態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專利數量為4。

以個人姓名為發明人或申請人/權利人入口,在中文專利庫中查詢結果如下:

李京陸申請了8項專利,但僅6項與沙漠化治理相關;姚智純申請了3項專利;劉根喜申請了4項專利,巴圖申請了3項專利。

李京陸2004年決定在毛烏素沙漠建設生物質熱電廠,其于2010年申請的發明名稱為“一種生物質高溫煙氣的處理系統”的實用新型專利及發明名稱為“一種生物質高溫煙氣的處理方法及處理系統”的發明專利已得到授權且現處于專利權維持狀態,該2項發明所涉及的技術方案已用于毛烏素生物質熱電廠;而其作為發明人、申請人為“內蒙古烏審召生態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的于2016年提交的涉及螺旋藻的4項發明申請已處于公開狀態。

姚智純、劉根喜作為共同發明人之一且華原風積沙開發有限公司作為申請人或申請人之一的發明專利有3項,其中發明名稱為“利用沙漠風積沙選礦制備長石粉精礦的方法”及“用沙漠風積沙選礦制備石英砂精礦的方法” 的兩項專利已得到授權且處于專利權維持狀態,該2項發明所涉及的技術方案已用于華原風積沙開發有限公司;而另1項發明名稱為“一種微晶玻璃板及其生產工藝”處于逾期視撤失效狀態。劉根喜與樊曉東共同作為發明人和申請人申請的另1項發明“用沙漠風積沙生產微晶玻璃板”處于也視撤失效狀態。

巴圖作為發明人和專利權人的專利有3項,其中2項發明名稱均為“自動沙柳種植機”的已授權發明均因為未繳專利年費而處于終止失效狀態,另1項發明名稱為“一種太陽能全自動治沙造林滴灌系統”的已授權專利也已處于等年費滯納金狀態。

2 專利現狀的初步分析

從上面的部分企業和個人在毛烏素沙漠的工業化治沙過程中可以看出,企業和個人都比較重視新技術在治沙中的運用,并對運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和產品進行了專利申請。申請的專利會產生兩種結果,一部分因為符合了授權的條件得到了授權,一部分沒有得到授權。一般來說,能得到授權的專利具有較高的質量,能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但上述授權后的專利一部分處于專利權維持狀態,另一部分卻處于失效或即將失效的狀態。

從上面的描述可以直觀看出,運用于能產生效益的企業的已授權專利得到了專利權的維持,權利人本身也具有較強的專利保護意識。

但上述部分專利申請沒有得到授權或授權后沒有得到維持的原因是什么呢?常規的對策是什么呢?筆者研究了上述專利申請的審查過程及其法律狀態的產生過程。

對于上述的名稱為“一種微晶玻璃板及其生產工藝”的申請,審查員在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中引用多篇對比文件質疑了權利要求的創造性,從而申請人沒有答復通知書而導致了該申請的逾期視為撤回了申請,現處于逾期失效的狀態。

常規的做法應該是,申請人應該仔細核實這種質疑是否正確或是否可以通過修改權利要求書的方式而使權利要求具備創造性從而獲得授權,而不是簡單的撤回申請。

對于上述的名稱為“用沙漠風積沙生產微晶玻璃板”的申請,審查員在最后一次通知書中僅指出了權利要求書中存在不符合專利法第26條第4款的不清楚和得不到說明書的支持的缺陷,而申請人沒有再次答復通知書并提交修改的專利文件而導致了該申請的逾期而視為撤回了申請,現處于失效的狀態。

常規的做法應該是,由于這種不清楚和不支持一般是可以通過修改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而予以克服的,故申請人應該通過修改權利要求書而使專利申請達到可以授權的條件,從而獲得授權。

對于權利人為巴圖的上述已得到授權但并未維持而處于失效或即將失效的專利而言,導致這一法律狀態的表面的直接的原因是未繳納專利年費,但筆者認為,相比較于已產業化的治沙企業而言,更深層次的原因在于,個人所獲得的專利權并未給權利人帶來效益從而導致對獲得后的權利的保護意識不夠導致的。

3 對策及建議

對于個人申請的專利,申請人應該更加重視專利權的獲得,必要的情況下應該委托專業的專利機構來進行整個專利申請過程。

對于個人已獲得的專利,申請人首先應該按期繳納專利年費從而使專利權維持有效(對于有困難的個人,可以根據于201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專利收費減繳辦法》提出申請以減繳部分費用);其次,權利人應該更加重視專利的保護和運用,通過積極的專利運用手段[2 ]如專利轉移轉化、托管、交易流轉、質押融資等來促進專利的保護,只有將專利運用起來產生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才能有更大的動力來進行創新發明并保護。

當然,若專利權人不進行專利保護而使已獲得的專利失效,則該專利技術就自動成為公知技術,任何企業或個人均可自由使用而不用擔心涉及侵權的問題(如網上已出現的非巴圖本人發起的對自動沙柳種植機項目的融資),這也可能會促進該技術的普及而帶來更大的社會效益,如更廣泛地運用于沙漠治理中。

主要參考文獻

[1]肖亦農.尋找毛烏素[M].北京:五洲傳播出版社,2014.

[2]國務院. “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Z].2016.

沙漠治理規劃范文第5篇

關鍵詞北方地區;土地利用;沙漠化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3037(1999)04-0355-04

1引言

荒漠化是當今全球最嚴重的環境與社會經濟問題之一。我國是世界上荒漠化危害嚴重的國家之一,尤其是我國北方的沙漠化(沙質荒漠化)以其面積廣大和發展迅速而引人關注。根據北方自然環境背景、人類活動與社會經濟特點及其相互作用,通過近20年沙漠化研究的理論與實踐,我們將沙漠化的概念總結為:沙漠化是在干旱、半干旱及部分半濕潤地區由于人類不合理經濟活動與自然資源環境不相協調所產生的以風沙活動為主要標志的土地退化[1]。我國北方沙漠化的發生發展伴隨著人類的文明歷史,而且尤以近一個世紀以來的發展速度為最快。沙漠化過程使土壤的風蝕—風積作用加劇,破壞了土壤的理化性質,降低乃至喪失了土地生產潛力,并使自然環境趨于惡化,給國民經濟造成巨大損失,也嚴重影響廣大農牧區人民生活水平和生存環境。為此,深入開展人為作用,特別是土地利用在沙漠化過程中作用的研究,對于闡明沙漠化形成機制,豐富沙漠化研究的理論和制定防治沙漠化的政策及措施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中國北方地區沙漠化的發展與時空分布

我國北方的土地沙漠化過程按其發生性質可以分為沙質草原沙漠化、固定沙丘(沙地)活化和沙丘前移入侵三種類型。歷史時期的土地沙漠化主要發生在干草原及荒漠草原地帶和干旱地帶的沙漠邊緣河流沿岸或深入到沙漠內部的河流下游地區。現代的沙漠化土地從本世紀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中期平均每年以1560km2的速度在蔓延。通過大范圍野外調查和遙感技術的應用,結合我們的研究和分析結果表明,從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后期,沙漠化土地更以年均2100km2的速度在加速擴展,這樣,整個北方沙漠化土地面積已達近350000km2,其分布和蔓延主要在以下3個地區[2]:1半干旱地帶的農牧交錯地區,占北方沙漠化土地總面積的40.5%,特別是草原農墾區,如河北省壩上及內蒙古后山的草原農墾區,沙漠化土地面積從50年代末期占農田面積的3%增加到70年代中期的13%,80年代后期的25%;2半干旱地帶波狀沙質草原區,占36.5%,如科爾沁草原沙漠化土地的發展,從50年代末期占草原面積的20%,增加到70年代中期的 53%,80年代后期的77.6%;3干旱地帶綠洲邊緣及內陸河下游地區,占23.0%,主要表現在固定沙丘的活化,如弱水下游沙漠化土地的發展從50年代末占該地區面積的5%增加到70年代中期的22%,80年代后期的36%。

相同時期內凡是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地區,沙漠化土地空間范圍有所減少,據遙感數據分析測算,約有10%的沙漠化土地得到逆轉。

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我們選擇另一個時段的遙感資料(1987年和1993年TM數據)對毛烏素沙區進行了連續動態監測,結果表明,沙漠化土地面積在1987~1993年的7年間,由32586km2(占監測區域總面積的67.5%)下降到30496.7km2(占面積的63.5%),減少了1936.3km2,總體上處于逆轉過程中,平均每年約有276.6km2土地得到了治理。

但就整個北方而言,進入90年代,沙漠化土地的蔓延又有加速的趨勢,以每年2460km2的速度擴展[3],形勢更為嚴峻。

3土地利用與沙漠化的發展

人類活動與自然環境相互作用所構成的一個人地系統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在人類對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程度上。在大部分的人類文明歷史時期,自然資源與環境決定著人類的土地利用。但在現代的過程中,由于人口增加和科技進步,使得人類對自然資源利用之需求的增加成為必須和可能,因而逐漸在人地關系中提升了人類活動的主觀能動性和調控力。在許多情況下,這是人類在有效利用資源方面的進步。但也時常因不合理的方式,不同程度地作用于資源環境的變化過程,引起乃至控制著資源環境的不良漸變或突變,如溫室效應氣體增加,大河斷流、火災、庫區地震、水土流失等,而土地沙漠化則是更為明顯的一例。

在我國北方,歷史上游牧民族由于政治經濟利益的驅使或氣候暖溫和冷干的變化,時有南進和北退的過程;而廣大地區隨著統治民族的更迭,農業或牧業為主的土地利用方式也多次交替,其利用強度也有差異,使歷史時期的沙漠化土地也處于一個發展與逆轉相互交替的過程中。但在這一過程中,人類活動總是在自然條件的基礎上起誘發作用,表現在歷史上沙漠化的發生期往往與一些重大事件相關聯,如民族之間的征戰頻繁和政治上動蕩不定的東漢末年、唐代末期及五代、宋遼對峙以及明中葉以后和清中葉以后的時期都是沙漠化的發展期。而這些時期也正與氣候較為冷干相吻合,這也加劇了沙漠化的過程,減弱了退化土地自我恢復的能力,導致了自然環境的進一步退化。這種人為因素與自然因素的相互作用使北方干旱草原地帶的沙漠化數度發生和蔓延,隨著人口的增加和經濟活動的加劇,沙漠化土地的面積和程度總體上也就處于一個擴大和加重的過程中。

中國北方地區歷史上由于氣候干旱、自然資源貧乏,利用困難等原因而成為古代經濟落后的地區,是許多游牧部族先后活動的場所。他們利用傳統的土地利用方式來適應由于氣候波動、降水變化的自然過程。如牧民利用天然牧場,逐水草而居;農民則實行農田輪作制等。在人類歷史的絕大部分時段內,牧民通過游牧,充分利用天然草場的多樣性和季節性的臨時積水,使牲畜及時獲得食物,這樣也避免了草場的過度放牧。而農田輪作制或曰游耕制,則充分利用了天然草場的再生能力和土壤物理化學特性的恢復能力,協調了土地利用和生態環境自然恢復之間的關系,達到了一種原始的可持續發展。其實質就是人類活動尚未超越自然資源的負荷限度,在天然植被自我恢復能力的調節下,生態系統保持著動態的平衡,環境相對穩定。但自18世紀中葉以后,特別是進入20世紀以來,北方地區的人口隨著幾次大規模的移民拓荒而迅速增長。50年代以來,又經歷了合作化、和“”期間的幾次拓荒,使人口的年增長率達2.5%~3.0%。例如,農牧交錯的沙漠化地區人口平均年增長率從50年代至80年代曾達到3.08%,平均人口密度從10~15人/km2;增加到40~60人/km2,高者可達80人/km2。內蒙古烏蒙后山7個受沙漠化危害的縣(旗)的農業人口也從1949年的51.5萬增加到1985年的125.8萬。盡管進入80年代以后,北方沙漠化地區很少再有移民涌入,但由于人口基數已大,人口增加的速度并不見減緩,特別是在農牧交錯區漢族和少數民族混居的地區,由于國家對少數民族在計劃生育上實行照顧政策等一些原因,情況更是如此。

人口的增長和社會需求的擴大,加大了土地資源利用的壓力,也破壞了傳統土地利用的合理性。草原被進一步開墾,也使草場面積銳減,許多地區的土地利用方式從以放牧為主轉變成以農耕為主。土地利用的強度也逐漸加大,輪作制由往常的十幾年間隔減為幾年或隔年,甚至連年耕作;倍增的牧畜又集中在逐漸減少的草場,加大了放牧的負載;日常生活所需燃料的增加也使樵采活動加強,這些都構成了導致沙漠化發生發展的主導人為因素——過度開墾、放牧和樵采。

根據對我國北方沙漠化的研究,朱震達等于1989年提出了以土地利用為主的人類活動與沙漠化土地的成因分類和發展面積表[4],以草原過度農墾為主造成的沙漠化土地面積為44700km2,占沙漠化土地總面積的25.4%;以草原過度放牧為主的49900km2,占總面積的28.3%;以過度樵采為主的56000km2,占總面積的31.8%;以工礦交通城市建設破壞植被為主的1300km2,占總面積的0.7%;以水資源利用不當為主的14700km2,占總面積的8.3%。沙漠化的過程就是在上述土地利用過程中破壞了生態系統平衡,導致地表植被的衰退或消失之后,風作用于地表而產生的風蝕、搬運、堆積的風沙運動過程,主要包括:①風力作用下沙質地表形態的發育過程;②固定沙丘的活化過程;③沙漠邊緣風力作用下的沙丘前移過程。我國北方沙漠化土地就是在人類活動的干擾和上述風沙運動的過程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4土地利用與沙漠化防治

不合理的土地利用使沙漠化處于發展過程中,欲求受沙漠化影響地區可持續發展和沙漠化的防治,根本出路在于合理高效的土地利用。根據我國北方沙漠化地區自然資源環境、社會經濟特點,土地開發利用中存在的問題和沙漠化治理的典型經驗,沙漠化土地的防治必須本著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統一的目標,建立既可防止土地沙漠化,又可促進生產發展的資源節約型、適度開發型和環境保護型的經濟體系。

在沙漠化土地治理的具體措施上,在農牧交錯地區可針對沙區中居民點、耕地、草場相對分散分布的特點,可以生態戶為基礎,采取天然封育,調整以旱作農業為主的土地利用結構,擴大林草用地比重,集約經營水土條件較好的土地,并和營造防風沙林帶、林網及沙丘表面栽植固沙植物、丘間地營造片林或封育相結合的措施;在草原牧區,除了合理確定草場載畜量,輪牧和建立人工草地及飼料基地外,還應與合理配置水井,確定放牧點密度,修建牧道等結合起來;在干旱地帶,要以內陸河流域為生態單元進行全面規劃,合理確定用水計劃,以綠洲為中心,建立綠洲內部護田林網、綠洲邊緣喬灌結合的防沙林帶和綠洲沙丘固定等措施相結合,形成一個完整的防治體系。

許多實踐證明了合理的土地利用是可以達到土地沙漠化的防治及可持續利用的目的的。以陜西省榆林地區為例[5],據史書記載,在1500年前,榆林地區還是個林草茂密,宜農宜牧之地。后因歷代征戰摧殘,亂砍濫伐,植被覆蓋率僅有1.8%,流沙已越過長城,逼近榆林城。據調查,在解放前的100多年時間里,有近13.4萬hm2農田和草場院由于沙漠化而被放棄,11.3萬hm2農田和26.7萬hm2草場受到沙漠化的威脅,產量和載畜量低而不穩。自50年代以來,通過統一規劃、調整和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堅持以治沙造林、保護和發展農牧業為主導,取得了很好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從1950年到1990年底,榆林治沙造林保存面積達74.0萬hm2,恢復和改良草場66.7萬hm2多。糧食總產量1990年較1950年增產6倍,大家畜由7.6萬頭增加到36.3萬頭,羊由36萬只增加到150萬只,活立木蓄積340萬m3,價值7億多元,有5萬多農戶脫貧致富。

另一個成功的范例是內蒙古奈曼旗興隆沼地區。通過遙感監測(1974年和1994年)對比和實地調研[6],將沙漠化整治前后的土地利用結構比重和其它方面的變化列于表1。從表1可以看出,整治實踐所帶來的環境和經濟效益十分明顯。

表1內蒙古奈曼旗興隆沼地區防治沙漠化的效益(1974~1994年)

Table1Effectivenessincombatingdesertification

inXinglongzhao,NaimanBanner,InnerMongolia

(1974~1994)

1974占總面積(%)1994占總面積(%)效益增減

沙漠化土地(hm2)1570029.6221003.96-13600-86.62%

林地(hm2)7771.471584030.10+15063+19倍

農耕地(hm2)49609.36690013.02+1940+39.11%

糧食總產(t)279013110+10320+3.7倍

糧食單產(kg·hm2)562.51900+1377.5+2.4倍

草場承載能力(單位:羊)124200152200+2800+22.5%

人均收入(元)801120+1040+13倍

5結論

土地沙漠化的發生發展與土地利用有著直接的關系。人類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和程度是導致我國北方沙漠化土地蔓延的主導因素,這不僅使環境惡化并造成大面積的土地退化,也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合理的土地利用在沙漠化防治中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通過進一步的研究和總結,可以為全國不同地帶的沙漠化防治提供理論基礎和實踐樣板。

參考文獻

1朱震達,王濤.我國沙漠化土地的潛力、現狀、發展趨勢與對策[A].中國科學院地學部.中國資源潛力、趨勢與對策——中國科學院地學部研討會文集[C].北京:北京出版社,1993,198~202.

2朱震達,王濤.從若干典型地區的研究對近十年來中國土地沙漠化演變趨勢的分析[J].地理學報,1990,45(4):430~440

3CCICCD.ChinaCountryPapertoCombat

Desertification[M].Beijing:ChinaForestry

PublishingHouse,1996,18~31.

4朱震達,劉恕.中國的沙漠化及其治理[M].北京:科學出版社,1989,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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