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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省百城辦: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質的指導意見》(豫政辦〔2019〕58號)和《河南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考核評價辦法》(豫百城提質辦〔2021〕11號)文件要求,現將我市2021年度城鎮老舊小區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年度任務完成情況
根據省重點民生實事(老舊小區)市指標任務分解情況,我市2021年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民生實事目標任務為19600戶。截止到12月8日,通過各縣(區)上報,我市已完成21317戶(含2020年續建項目),超額完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民生實事年度任務。
二、組織機制保障情況
我市高度重視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將老舊小區改造納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百城建設提質工程重點任務來抓,成立了老舊小區改造辦公室并納入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全市老舊小區工作。明確了各單位職責,建立部門聯動、定期督導、周通報等工作機制。為加快老舊小區實施進度,建立工作臺賬,實施銷號制度。出臺了《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指導意見》(濮政辦〔2020〕31號)、《濮陽市委辦公室、濮陽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濮陽市重點民生實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濮辦發電〔2021〕5號)等文件,編制了年度實施計劃和老舊小區改造標準。
三、項目實施與管理情況
項目改造方案充分征求居民意見,在小區內設立有項目信息公示公告牌,將項目內容、資金安排、規劃設計、施工組織等事項向群眾公開。嚴格規范建設程序,嚴格落實改造標準和改造設計方案,無隨意減少改造內容和降低改造標準情況。工程質量和安全可控,未發現質量安全事故。老舊小區信息系統每月定時完善相關信息。完善老舊小區長效管理機制,制定老舊小區后續管理方案,確保“改后管”落實到實處。
四、資金管理情況
2021年,中央和省級下達我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專項指標共3個,累計下達資金10275萬元,文號分別是豫財綜〔2020〕54號、豫財綜〔2021〕13號、豫財綜〔2021〕14號。按照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已全部分配,文號分別是濮財預〔2020〕528號、濮財預〔2021〕143號、濮財預〔2021〕144號,并已全部撥付至項目所在縣區,由財政、住房保障部門按規定使用。
我市嚴格按照中央和省級老舊小區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積極督促加快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建設進度及上級資金支出進度。按照省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存在截留、擠占、挪用等違規違紀行為,按照績效目標,加強績效監控。加大資金籌集力度,完善政府、居民、社會力量合理共擔機制,積極籌措改造資金。
五、群眾滿意度調查
做到“五個堅持”,即:堅持以教育為主,堅持依紀依法辦事,堅持自查自糾與檢查監督并重,堅持經營者自查與行業管理者自查相結合,堅持自查自糾與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聯動。
通過對不正當交易行為集中開展自查自糾,達到“五個目標”,即:使全系統從業人員普遍受到教育,經營者的錯誤觀念和不正當交易行為得到糾正,行政管理部門的權力得到規范;使行業管理者找準監管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發現商業賄賂案件線索,推動查辦案件工作深入開展;針對體制機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推進改革創新,完善建設系統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為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奠定基礎;推進建設系統反腐倡廉工作,確保建設事業健康發展、建設隊伍健康成長。
二、建設系統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重點部位、環節和范圍
(一)重點部位和環節:中治賄發[]3號文件和《建設部治理建設系統商業賄賂實施方案》中均已明確,建設系統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主要是在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單位產權交易等重點部位,規劃審批和資質資格審定、工程招標投標、項目分包、材料設備采購、項目預決算、資產評估、特許經營權取得等環節。
(二)范圍:一是企事業單位及其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即勘察設計、建筑施工、房地產開發、市政公用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招標、質量檢測、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以及與建設系統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有關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二是具體經辦或從事與規劃審批、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和其他一些項目審批有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屬單位、行業協(學)會及其工作人員;不具體經辦或從事與上述項目審批有關的建設部門其他內設機構、直屬單位、行業協(學)會及其工作人員,也要結合自身實際,針對是否存在違規參與或干預等問題,開展自查自糾。三是建設單位及其管理人員或工程項目的監管者。
三、建設系統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時間安排、方法步驟和重點工作
建設系統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的總體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仍按《建設部治理建設系統商業賄賂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各地、各單位要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動員部署階段的重點工作:
(一)開展調查摸底,全面掌握情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掌握不正當交易行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點,以及所涉及的單位、崗位、環節、人員、資金等基本情況。
(二)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營造輿論氛圍。尚未制定自查自糾工作方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要按照中央精神,抓緊制定體現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內容具體、重點突出、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已經制定自查自糾工作方案的部門和單位,要按照中央精神,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繼續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深化對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意義的認識,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對照檢查階段的重點工作:
(一)查找突出問題,明確整改思路。要通過審查項目獲得方式、經營費用、合同,查看會議紀要、會議記錄、規章制度等方式,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
1、各企業事業單位及重點人員的自查自糾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對治理商業賄賂的重要性、緊迫性是否認識到位;二查行為,在各類經營活動中是否有給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勞務費、信息費、服務費、贊助費、外出考察等各種名義,違反職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三查制度,重點查找在經營決策、資產處置、資金調度、物資采購、市場營銷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本單位有沒有賬外賬、賬外物等。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屬單位、行業協(學)會及工作人員,要認真查找下列重點問題:一是利用職權參與或干預企業事業單位經營活動,從中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二是在行政審批、監督執法中的索賄受賄行為;三是違反規定擅自設置市場準入門檻,排斥公平競爭的行為;四是失職瀆職及其他不履行市場監管職責,放任、縱容甚至包庇搞不正當交易的行為;五是監管不力的原因,監管制度、手段等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
各地、各單位可結合實際,在認真查找上述重點問題的同時,選擇確定本地、本單位自查自糾的其他重點問題。
(二)針對不同情況,分類作出處理。對查找出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各地、各單位要按照工作和業務范圍、干部管理權限和《建設部治理建設系統商業賄賂實施方案》確定的原則,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地作出處理。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對情節嚴重,但在自查自糾期間能主動說清問題并認識和糾正錯誤的,依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拒不自查自糾、弄虛作假或掩蓋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對行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結合糾風工作進行治理;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移送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處理。
整改落實階段的重點工作:
制定整改措施,扎實進行整改。要針對自查中發現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重點,落實整改責任,切實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其重新進行整改。各企業事業單位要總結經驗教訓,端正經營思想,規范經營行為,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做到嚴格自律。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和部位,強化對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同時,針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鞏固成果階段的重點工作:
組織評估驗收,抓好建章立制。各企業事業單位自查自糾工作完成后,要向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情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本系統及自身的自查自糾情況報告本級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省(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系統自查自糾工作質量進行評估驗收,做好統計匯總分析,對自查自糾不認真、不得力、效果不明顯的,要責令“補課”。
各省(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部機關各司局、各直屬單位、各協(學)會要在月底前將自查情況、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書面報告建設部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建設部在對各地、各單位自查自糾工作質量進行評估驗收的基礎上,形成報告報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之后,各地、各單位還要繼續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不斷鞏固整改成果。
四、加強對建設系統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組織領導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自查自糾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嚴格工作責任制。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安排專門力量具體抓,確保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落到實處。要主動加強與同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執紀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與溝通聯系,提高工作的整體效能。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充分履行職責,加強組織協調,認真負責地做好各項工作。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國家《退耕還林條例》和湖北省《關于違反退耕還林政策黨紀政紀處罰暫行規定》等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和合法合理、還利于民的基本原則,對全市退耕還林工程進行全面檢查,進一步鞏固全市退耕還林成果,切實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二、檢查范圍和主要內容
檢查范圍為全市2002年來重點是2004年以來實施的退耕還林工程。主要內容為檢查清理:計劃分配、合同簽訂、造林管護、政策兌現、確權發證和檔案管理等情況。
三、檢查方法、時間和步驟
這次執法檢查主要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調查、走訪座談等方法,分為自查自糾和重點抽查兩個階段。
(一)自查自糾。2006年10月至2007年2月為自查自糾階段,各地要按照檢查的內容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和處理。要把自查自糾和加強管理、改進工作緊密結合起來。
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1、成立專班、制定方案。各縣市區成立退耕還林專項執法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若干聯合調查小組,同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2、全面清理、重點調查。聯合調查小組分赴各鄉鎮進行全面檢查清理,重點調查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
3、認真整改、依法查處。各地按要求整改偏差,進一步強化措施,完善制度。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的要立案查處。
4、深刻反思、全面總結。各地針對偏差和問題,深入剖析,認真反思,吸取教訓,總結經驗。2007年2月底將自查自糾報告一式兩份報送市林業局。
(二)重點抽查。2007年5月至6月為重點抽查階段,市林業局、市監察局將組織專班對各地各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重點抽查。
四、組織領導及有關要求
為加強退耕還林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的領導,市林業局、市監察局聯合成立督辦專班,具體負責專項執法檢查的日常工作。各縣市區要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落實力度,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1、各地要迅速成立由林業局、監察局聯合組成的專項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落實好聯合檢查小組和實施方案,明確分工,抓好協調,精心組織,穩步實施。
2、要進一步加強學習教育,通過對退耕還林政策法規的再學習和有關案例的警示教育,使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強化依法行政、廉潔從政的觀念,增強搞好退耕還林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抓好排查工作是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舉措,是落實專項治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確保整個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關鍵環節。根據中治工發〔〕12號、鄂治工發〔〕1號和十治工發〔〕1號文件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推動排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就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的范圍和重點
(一)排查范圍。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為重點,對年以來立項、在建和竣工的建設項目進行排查。各地、各單位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本地區、本單位負責建設的項目開展排查,對總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的項目進行重點排查。
(二)排點。重點對以下問題進行排查:
1、工程建設項目決策是否依法合規,是否存在違規審批、擅自調整投資計劃、未批先建、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等問題;
2、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管理是否規范,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以及違法違規審批和出讓探礦權、采礦權等問題;
3、規劃許可是否規范,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違規變更規劃和改變土地用途等問題;
4、招標投標活動是否規范,是否存在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評標不公、監管不力等問題;
5、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的管理是否嚴格,是否存在轉包和違法分包、擅自改變項目建設規模和內容、施工監理不到位、工程質量低劣、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不落實等問題;
6、物資采購和資金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存在物資采購監管薄弱、違規使用資金以及工程嚴重超概算等問題;
7、工程建設項目信息是否公開透明,招標投標違法行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實;
8、有關投訴和舉報是否得到及時受理,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案件是否及時得到嚴肅查處。
各地各單位在認真查找上述重點問題的同時,可以結合實際,確定排點。
二、排查的主要環節
(一)找準突出問題。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照排點,認真查找工程建設關鍵環節和重點部位存在的突出問題,摸清存在問題的底數。
(二)深刻分析原因。針對發現的問題,從制度建設、主觀思想、權力制約和監督、行政監管、市場環境等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有針對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長效機制奠定基礎。
(三)分類做出處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排查出的問題區分不同情況進行認真處理。對一般違規問題,要及時糾正,認真整改;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要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帶有共性的問題要從加強制度建設的層面,研究和采取治本之策。
三、排查的時間和方式
排查工作從現在開始,至年1月結束,分為自查自糾和重點抽查兩種方式。
(一)自查自糾。項目建設單位對本單位負責建設的項目進行自查自糾;政府有關部門對履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和監管職責的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各地各單位要按照中央、省、市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制定的重點環節治理工作指導意見所明確的自查標準,梳理自查項目,細化自查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查自糾工作在年1月15日前結束。
(二)重點抽查。縣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各項目建設單位及相關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重點抽查督導。縣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把各單位自查自糾、重點抽查情況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工作責任。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嚴格檢查不走過場。要結合實際,對本地區本單位排查工作的時間進度、工作步驟和工作方式等做出具體安排,細化工作內容。要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明確有關領導和經辦人員的責任,建立工作臺賬,嚴肅認真地填報排查工作統計表,并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對自查不認真、填報不實,在重點抽查中發現問題的,要對單位領導實施嚴格的問責。
(二)嚴肅工作紀律。各地各單位要真抓實干、求真務實,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徹底查清底數,找準問題,認真整改。要把監督檢查作為推動排查工作重要手段,加強對自查自糾情況的重點抽查和督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嚴肅工作紀律,對主動認識和糾正問題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從輕從寬處理;對排查工作中走過場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補課”;對拒不自查、掩蓋問題或弄虛作假、拒不糾正、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維護群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加大工程類專項資金清理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通過專項清查,進一步明晰部門職責,完備資金監管體系,使資金使用效益更加顯著,群眾的滿意度逐步提高。
(二)基本原則
1.分級負責,分口把關。專項清查實行縣政府、各業務口分級負責,縣政府主管領導、業務部門分口把關的工作機制。
2.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各鄉鎮、各有關單位、有關部門全面開展自查、整改,縣項目資金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對重點項目進行重點檢查。
3.標本兼治,糾建并舉。查找、糾正當前工程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建立監管長效機制,發揮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范圍和內容
(一)范圍:安排和使用工程類專項資金的各鄉鎮、各有關單位和有關部門。
(二)內容。檢查2008年5月至2012年末各級安排用于工程類50萬元以上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主要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虛報、套取、截留、挪用資金等問題,工程是否有可研、環評、規劃、土地、初設批復、審核、招標、投標、中標通知書、工程合同、監理、開工許可證及竣工驗收、決算等相關手續,政府采購程序和資料是否齊備,工程檔案是否完整,以及其他違反制度法規等問題。
三、時間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1月1日至2月28日)。各鄉鎮、各有關單位、有關部門按照專項清查的內容、要求,梳理2008年5月至2012年末工程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完善相關制度,及時上報自查自糾情況。
(二)重點抽查階段(3月1日至4月30日)。縣項目資金監督管理領導小組根據自查自糾情況,對重點項目進行重點檢查,抽查面不低于涉及單位總數的50%。
(三)整改總結階段(5月1日至5月31日)。對本次清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進行徹底整改。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此次工程類資金專項清查工作,各鄉鎮、各有關單位、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參與,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對于自查和重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縣政府主管領導匯報,制定整改辦法。
(二)認真清查。專項清查工作涉及資金額度高、時間跨度大,各鄉鎮、各有關單位、有關部門要以項目為單位逐項清查,無論是否經過檢查,都要進行一次“回頭看”,全面開展自查和重點檢查。要對項目立項、批復、施工、竣工、驗收、撥款和取得票據等環節進行“地毯式”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