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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目前,我市農村對畜禽養殖場的建設缺乏規范的指導性文件,不少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存在未批先建、建而不管的現象,由于選址不當造成畜禽養殖場和農村居民區混雜,影響生活環境,引發生產、生活矛盾,甚至污染集中飲用水源等環境問題。因此,規范我市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管理刻不容緩。各鎮(街)、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規范管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嚴格按照省農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局《關于印發<*省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指南>的通知》(*農〔20*〕137號)的要求,結合實際,真抓實干,切實做好我市規范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管理工作。
二、明確規模化畜禽養殖范疇。根據*農〔20*〕137號文指南,規模化畜禽養殖是指在同一地點、達到以下規模之一的畜禽養殖行為稱為規模化畜禽養殖:生豬存欄100頭以上,肉禽存欄1000只以上,蛋禽存欄500只以上,奶牛存欄20頭以上,肉牛存欄10頭以上,肉羊存欄50只以上,肉兔存欄100只以上,其他畜禽的飼養規模標準參照執行。
三、加強規范畜禽養殖場管理。一是嚴格新建規模養殖場的進入申報和建場標準。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企業或個人,無論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還是其他企業或個人,需經鎮政府(街道辦)同意。各鎮(街)和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省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指南》的宣傳,嚴格按規定辦理新建規模養殖場用地申請;新建場必須具備養殖場建設條件,不得選在生活飲用水源、水庫集水范圍和居民區內,生產經營必須符合動物防疫檢疫和環保要求。二是加強對現有規模養殖場的管理。市有關部門要專門成立畜禽養殖場規范管理執法行動領導小組,抽調人員組成執法隊伍,大力開展檢查執法工作。各鎮政府、沙坪街道辦是各鎮(街)開展規范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管理主體,要通過經常性規范化管理和不定期聯合市有關部門進行整治相結合的形式,切實做好轄區內畜禽養殖場的防疫、管理等各項工作。對違反《*省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指南》規定的畜禽養殖場,責令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近年來,隨著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我市畜牧業迅速發展,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繁榮。同時,畜禽養殖的迅速發展和污染治理的滯后現象,對農村生態帶來了嚴重威脅。為遏制畜禽養殖污染不斷加重的趨勢,促進我市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改善環境質量,現就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要結合生態農業建設,著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積極探索符合我市實際的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措施,不斷提高畜禽養殖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鼓勵規模化、集約化養殖,努力實現種植養殖平衡、發展與治理同步。結合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基地建設,進一步加大畜禽糞便綜合利用力度。到“十一五”末,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率達到9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全部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
二、按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第9號令)的有關要求,在*8年12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劃定工作,報縣(市、區)政府批準實施,并報市環保局和市畜牧局備案。
禁養區應包含以下幾個區域:
(一)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旅游觀光區、森林公園、文物和歷史遺跡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
(二)城市和城鎮居民區、文教科研區、醫療區等人口集中地區;
(三)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三、禁養區內現有各類畜禽養殖場2010年底前要落實關停轉遷計劃。在實施關停轉遷前,各縣(市、區)政府要積極組織做好關停轉遷等善后工作。
四、禁養區內嚴禁新建、改建、擴建各類畜禽養殖場。不得在城鎮規劃區及城鎮常年主導風向上風向2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場界周圍的衛生防護距離應控制在2公里以外。
五、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我市畜禽養殖污染管理規模確定為:存欄豬300頭以上、牛100頭以上、禽類5000羽以上的畜禽養殖場,以及按《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1)折算后達到規定規模標準的其它類型的畜禽養殖場,達到上述規模的企業,必須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或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六、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應遵循“綜合利用優先、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的原則,落實畜禽養殖場廢水、廢渣、惡臭、畜禽尸體安全處置措施,工藝措施執行《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1)。要通過合理規劃建立畜禽養殖小區或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把農戶散養的畜禽養殖逐步集中,使畜禽養殖規模與周圍農作物種植面積相配套,保證消納畜禽養殖糞便。加強畜禽養殖場環境綠化,保持畜禽養殖場所環境整潔,實現清潔養殖。
七、大力推廣生態養殖模式,積極組織實施干濕分離、沼氣化處理、有機無機復合肥加工、“養殖—沼氣—種植”等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實用技術。積極開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設,樹立樣板,穩步推廣,促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八、規模以上和規模以下養殖場(區),其排放標準均按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1)執行,污染物排放COD達到400mg/L、氨氮達到80mg/L以內。如省規定排放標準嚴于國家標準,應按省規定標準執行。
九、現有各類畜禽養殖場要落實污染防治措施,對達不到排放標準要求的畜禽養殖場,要依照管理權限,落實限期治理計劃。所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在2010年底前必須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各縣(市、區)要根據企業狀況、分類制訂污染防治計劃,限期完成。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達標排放期限由各縣(市、區)確定,但不得遲于2010年底。
十、加強對畜禽養殖的指導和管理。各級環境保護、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對治污成效突出、示范作用明顯的畜禽養殖場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對違反國家和省有關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
隨著我國的畜禽養殖業發展迅猛,在全國各地出現了一大批大型集約化畜禽養殖在推動農村經濟發展、滿足人民生活需要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在規劃、管理和技術落后等各方面的原因,當前農村地區畜禽養殖業的污染問題日益突出,為了控制畜禽養殖造成的污染,我們必須對其進行調查和評價,全面認識畜禽養殖污染的性質才能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并將其納入環境保護規劃中。因此,科學防治畜禽規模化養殖污染,對于改善農村生活環境衛生,促進畜禽養殖可持續發展,實現畜牧業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安陽市畜禽養殖業的現狀
(一)我市畜禽養殖規模和污染現況
隨著我國畜牧業的迅猛發展,安陽市畜牧業的生產方式也向規模化、集約化方向發展,畜禽養殖小區、規模養殖場的規模不斷擴大,規模化飼養所產生的大量畜禽糞尿等未能得到及時處理和合理利用,從而導致了畜禽糞尿及廢水的污染負荷超過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總和,成為城市郊區的污染大戶。據不完全統計,截止2009年年底,全市已建成各類標準化養殖小區527個,其中:豬234個,牛59個,羊20個,家禽212個。其中大部分養殖場的畜禽糞污未經處理或處理不達標。目前,安陽市養殖污染的現狀是畜禽糞便集中、量大,同時污染治理沒有跟上,造成農村環境污染,畜禽養殖業對水資源、土壤和大氣環境造成的污染已達到相當嚴重的地步。
(二)我市畜禽養殖業污染的治理現狀
由于多種原因,我市許多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分布于居民區內,8%一10%的規模化養殖場距當地居民水源地的距離不超過50m,30%一40%的規模化養殖場距離居民或水源地最近距離不超過150m。養殖場選址不當不僅構成了對周邊地區的環境壓力,還在許多地方造成了畜禽養殖場主與周圍居民的環境糾紛。過去一些地方將規模化畜禽養殖作為產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人的重要途徑加以鼓勵,環境意識相對薄弱,污染治理嚴重滯后。我們長期以來又把環境工作重點放在工業污染防治上,對畜禽養殖場的污染治理缺乏相應的管理經驗。因此畜禽場的宏觀環境管理水平普遍較低,全國90%的規模化養殖場未經過環境影響評價,60%的養殖場缺乏干濕分離這一最為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另外,養殖場環境污染投資力度明顯不足,80%左右的規模化養殖場缺少必要的污染治理投資。
二、養殖場污染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國家環保總局于2001年先后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明確了綜合利用優先,資源化、無害化和減量化的防治原則。而國家環保總局同年的《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則提出了畜禽養殖場的選址要求、廠區布局與清糞工藝、畜禽糞便儲存、污水處理、固體糞肥的處理利用、飼料和飼養管理、病死畜禽尸體處理與處置、污染物監測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術要求。安陽市政府對畜禽養殖污染工作非常的重視,經過近些年的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不少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用于污染防治的資金不足,投資不盡合理。第二、治理工藝及技術系統化考慮不足。第三、農業產業結構布局不盡合理。第四、沒有形成市場化運行機制。
三、治污減排主要技術方法以及控制畜禽養殖業污染的對策
(一)廣泛宣傳,努力營造防污治污共識
一方面,向規模化養殖業主大力宣傳畜禽生態養殖的必要性,使其把生態養殖作為自身生存與發展的迫切要求,增強治理養殖污染的緊迫感和自覺性[3]。另一方面,通過新聞媒體和科普宣傳,讓公眾了解畜禽規模化生產的污染危害與人體健康息息相關,讓規模化畜禽養殖接受全社會監督。
(二)加強監管促進養殖業規范發展
依據國家對促進畜牧業發展、規范畜禽養殖行為頒布的相應的法律、法規,根據當地城鎮發展總體規劃以及畜禽種類、養殖規模,制定禁養區、限養區,建立產、排污監測機制,強化對畜禽養殖場、養殖園區監督管理,把具有與畜禽養殖規模相配套糞污處理設施列為建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園區審批的必備條件加以審核,環保不過關不允許投入運行;對原有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園區要進行改造,限期治理,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對污染物排放超標,給周邊環境造成污染的養殖業戶,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三)因地制宜,積極采取治污措施
根據安陽市畜禽規模養殖現狀以及污染治理技術的可行性,建議采取以下幾種措施:
第一、統籌規劃,合理布局 。在畜禽規模養殖場的選址、場區布局等方面應從保護環境出發,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科學規劃和布局本轄區內規模養殖場戶,對新建、改建和擴建畜禽養殖場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把好養殖企業的“入口關”。
第二、糞便處理工藝。需要有指定的專用糞便堆放場所堆放場所應符合蒸發強烈、日照充足等自然條件,改變用水沖糞的方法實行干清糞工藝。
第三、養殖場污水處理。要求養殖場建造分級沉淀井凈化污水,在畜舍外建造分級污水井,用于接納畜舍內排出來的污水。
第四、糞便的發酵與還田技術。要求畜禽排泄的糞便集中堆積到貯糞場堆肥發酵,以殺滅病原微生物。
第五、糞便生產沼氣。利用畜禽糞便厭氧發酵生產沼氣,不僅能提供清潔能源,而且沼渣、沼液可以直接肥田,形成養殖、能源與種植緊密結合的糞便處理、利用模式。
為進一步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保護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推進生態畜牧業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保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20*〕63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現代畜牧業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70號)精神,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認識
畜牧業是事關我省食物安全和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有利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節能減排,有利于促進農業結構優化升級、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有利于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有利于推動畜牧業可持續發展,也是生態省建設和“811”環境保護新三年行動的重要任務。自20*年以來,各級農業、環保等部門按照“811”新老三年行動的部署,密切配合,扎實工作,按時完成了全省1960個年存欄生豬500頭以上(杭嘉湖地區300頭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排泄物治理任務,全省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但是,全省尚未實施治理的年存欄生豬*0頭以上養殖場還有1萬多個,部分已經完成治理的規模化養殖場因運行管理不善,仍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任務依然十分繁重。各級農業、環保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從建設生態文明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深刻認識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重要意義,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項保障措施,著力解決實際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標和任務
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標是:到20*年,全面完成年存欄豬*0頭以上、存欄牛*頭以上畜禽養殖場(戶)排泄物治理,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排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全省新建150個畜牧生態養殖小區,帶動各地建設*00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畜牧養殖小區;在畜禽散養密集區新建畜禽糞便收集處理中心75個。圍繞上述目標,重點完成以下任務:一是加快修編和實施生態畜牧業養殖規劃,根據環境容量和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合理確定畜禽養殖規模,科學劃定和調整禁養區、限養區,深入實施畜牧業“西進東擴”發展戰略,不斷優化畜牧業區域布局與產業結構。二是努力轉變傳統的畜禽養殖和畜牧業生產方式,推進畜牧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推廣集中飼養、集中治污、統一管理的標準化生態化養殖方式,提升規模化畜禽規模場和畜牧養殖小區建設水平。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建設生態養殖小區,推行集中治污和廢棄物綜合利用,減少農村散養規模。三是大力采用過程控制與末端治理相結合的方式,大力推廣雨污、糞尿、凈污“三分離”技術和工藝,干糞作為有機肥原料,養殖污水經沼氣池處理用于農作物和林木的肥料,實現資源化利用或經處理達標后排放。積極研究和探索各種現代生態工程和農牧結合等技術,努力降低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成本,提高畜禽養殖場排泄物治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
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
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區)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2號)要求,豬常年存欄量3000頭以上、肉牛常年存欄量600頭以上、奶牛常年存欄量500頭以上、家禽常年存欄量*萬只以上或涉及環境敏感區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區)須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其余的須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區)必須實行“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須向當地環保主管部門書面提交試生產申請,經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試生產;試生產期間,須按規定程序向負責審批的環保主管部門申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或運行。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項目的環評文件審批權限,將根據國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分級審批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按照下放權限、優化服務、提高效率、加強監管的原則,在我省修定后的建設項目分級審批規定中予以明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按照《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593-20*)執行。
四、加強畜禽養殖業環境保護長效監管
加快推行規模化養殖場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格督促畜禽養殖場落實排泄物、惡臭、畜禽尸體的安全處置措施,依法查處畜禽養殖業的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對存在問題的養殖場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確保整改到位。各級環保、農業部門要采取聯合監督、專項監督和日常性監督等多種檢查方式,切實加大畜禽養殖業環保執法力度。及時組織開展“回頭看”抽查活動,重點加強對“811”環境污染整治任務中已完成治理的規模場,以及畜禽糞便收集處理中心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和維護情況的現場監督,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確保治理設施正常有效運行。根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環辦〔20*〕41號)和省環保局、農業廳等十廳局《20*年浙江省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浙環發〔20*〕48號)等文件要求,從20*年9月至20*年底,在全省組織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環保專項檢查。具體要求按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環保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執行。
五、進一步強化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機制。各級環保、農業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重視和支持,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協調配合,合力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加強目標責任制考核,把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泄物治理任務納入生態省建設年度目標任務書,建立健全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的督辦機制,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責任人,逐級嚴格進行考核。各級環保、農業部門要及時掌握并互通整治工作信息,完善月報制度,每年至少聯合組織開展兩次以上的督促檢查,確保整治工作如期推進。
(二)優化畜禽養殖項目的環評審批管理。所有畜牧養殖建設項目,取消環評大綱的編制和報批。畜牧養殖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專家審查會由環保部門會同農業部門共同組織召開。各級環保部門要積極做好畜禽養殖建設項目環評的各項前期服務工作,實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務”、“一條龍審批”的窗口式標準化管理,并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進一步縮短畜禽養殖建設環評審批時限。
農業非點源污染對土壤環境、水質和農產品安全具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是導致區域環境質量下降的重要因素[1]。畜禽養殖業的快速發展和生產集約化程度的提高,大量糞尿與污染物的排放和流失到水體中,導致硝酸鹽含量超標、COD和BOD增加以及水體富營養化[2,3],土壤污染物大量積累,嚴重影響著農業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國內外針對畜禽養殖業污染物估算以及其生態環境效應已有較多的研究和報道[4]。珠江三角洲是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典型區域,城市化和工業化的快速發展促使城市和城鄉結合部都市型農業的興起,同時也帶來一系列農業生態環境問題。廣州市經濟發展迅速,城市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畜禽產品消費量也持續增加。擁有發展畜禽養殖業的良好區位和自然條件,近年來規模化畜禽養殖業發展迅速,不可避免給環境帶來較大影響[5]。由于養殖業的布局不合理以及缺乏納污土地等因素[6],畜禽糞便沒有得到合理處置和利用,養殖廢水排放和流失影響湖庫和河流等水體環境質量,成為城市和鄉村主要污染源之一。長期以來畜禽養殖業污染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畜禽養殖污染環境管理尚未深入開展。目前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的定量估算沒有形成統一標準[7],畜禽養殖空間布局規劃和環境管理等相關研究缺乏。本文以廣州市為研究區域,采用排放系數法和分區統計方法,研究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產生流失量和空間分布特征,以及其對環境水體的影響,探討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對策。以期為行業的污染防治和管理提供科學依據,為區域畜禽養殖業可持續發展研究提供參考。
2研究區域與方法(Studysiteandmethod)
2.1研究區域概況
廣州市地處廣東省的中南部,珠江三角洲的北緣,瀕臨南海,位于東經112°57′至11°43′,北緯22°26′至23°56′,總面積7434.4km2。中心城區包括越秀區、荔灣區、海珠區、天河區、黃埔區、蘿崗區和白云區,面積1475.3km2,城郊區縣有花都區、番禺區和南沙區,面積2277.8km2,遠郊區縣有增城市和從化市,面積3610.8km2。整體地勢呈現北高南低、自北向南逐步傾斜的趨勢。地貌類型大致可以劃分為中低山地、丘陵地、崗臺地、沖積平原、陸地水域和灘涂六類。全市水域面積744km2,占全市面積的10%。北部有流溪河、白坭河、增江,南部為珠江三角洲河網區,為西、北、東江下游水道和珠江前、后航道匯流交織成的河網。屬亞熱帶典型季風海洋氣候,年降水量為1689.3~1876.5mm,年平均日照時數為1896.5h,年太陽輻射量在4367~4597MJ?m-2,全年平均氣溫在21~23℃之間。地帶性植被主要為亞熱帶常綠闊葉林,山地丘陵的森林主要是次生林和人工林。
2.2研究方法
2.2.1畜禽養殖密度計算查閱廣州市統計年鑒獲得2005~2009年養殖規模。根據廣州市畜禽養殖場調查數據計算畜禽養殖密度分布。為便于不同畜種進行統一比較,采用標準畜禽單位(AU)對畜禽養殖數據進行標準化換算,1個畜禽單元等于454kg畜禽活體重量[8]。將各畜禽養殖場養殖量統一換算為標準畜禽單位,以區縣和鎮街為基本單元進行分區統計,得到廣州市畜禽養殖密度分布圖。
2.2.2畜禽養殖污染物計算畜禽的糞便排泄系數是指單個動物每天排出糞便的數量,它與動物的種類、品種、生長期、飼料很氣候等諸多因素有關[9]。畜禽糞便中含有大量的氮、磷等營養物質[10],選擇合理的排泄系數有利于畜禽污染物產生量和氮磷物質流失量估算的準確性。排泄系數具有較明顯的區域差異性,華南地區和廣州的畜禽養殖排泄系數具有地方特點,本研究采用朱冬亞[11]估算的廣州市畜禽糞便和污染物年排泄系數(表1),能夠總體反映廣州市畜禽養殖污染物產生情況。分別計算各養殖場畜禽糞便、尿液和污染物產生量,導入ArcInfo9.2進行空間分析,繪制廣州市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空間分布圖。
2.2.3畜禽養殖污染物流失量畜禽養殖污染物對區域水環境有較大影響。大多離水系距離較近,部分養殖場將畜禽糞便直接排入到河流中。畜禽糞便在堆放及清糞沖洗過程中極易流失到水體中,尿液的流失率則更高[10]。據研究市郊畜禽糞便進入水體的流失率為25%~30%[9]。結合廣州市養殖場排放特點,本研究取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流失率25%。按照各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去向,計算各主要水體受納畜禽養殖場污染物負荷,結合水質現狀分析畜禽養殖業污染對廣州市水環境影響。
3結果與討論(Resultanddiscussion)
3.1廣州市畜禽養殖規模及空間分布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廣州市畜禽養殖規模呈增加趨勢(表2)。2009年廣州市生豬出欄量達225萬頭,肉雞出欄量為6446萬羽,奶牛存欄量為1.9萬頭。從2005到2009年生豬養殖規模呈小幅上升趨勢,肉雞養殖規模穩定在6000萬羽以上,奶牛也保持在1.9萬頭[12]。珠三角經濟社會發展處于全國前列,按2009年廣州市常住人口1033.4萬人推算,人均生豬占有量0.22頭,人均肉雞占有量達到6.24只。與國內其他大城市相比,廣州市畜禽養殖規模較高,人均畜禽產品占有量也超過上海、北京。龐大的畜禽養殖規模加重了廣州市環境污染負荷,對水體和土壤環境產生較大影響。表22005-2009年廣州市畜禽養殖業規模Table2LivestockandpoultrybreedingquantityofGuangzhoucityfrom2005to2009年份Year生豬(萬頭)Pig(104capita)奶牛(萬頭)Cow(104capita)肉牛(萬頭)Beefcattle(104capita)蛋雞(萬只)Layer(104pullet)肉雞(萬只)Chicken(104pullet)20052151.851.221960788420062332.021.522260873520071981.130.951748660720082151.910.881742633320092251.900.9517406446廣州市畜禽養殖業中養殖場所占比例較高,其中養殖場的生豬出欄量占全市的55.7%,肉雞出欄量占全市14.3%。廣州市畜禽養殖場主要分布在環繞中心城區的城郊地區,而中心城區基本無畜禽養殖場(表3)。廣州市畜禽養殖數量達到17.9萬AU,其中增城市養殖數量最高,其次是蘿崗區、從化市、白云區和花都區。廣州市郊區經濟發展水平較中心城區低,農業生產仍占有一定比重。而作為廣州市“南拓”發展重心的番禺區,近年來經濟發展速度較快,畜禽養殖規模有所減少,但與中心城區相比仍不容忽視。越秀區、荔灣區和海珠區無養殖場分布,天河區、黃埔區和南沙區則有少量養殖場分布。畜禽養殖密度是指示農業氮、磷流失風險的指標之一,養殖業污染物負荷與畜禽密度的分布具有一致性[13]。隨著養殖量的增長,區域畜禽密度也較稠密,全市畜禽養殖密度達到24.3AU/km2。養殖密度較高的區域主要分布在近郊地區(圖1),其中蘿崗區養殖密度最高,達到67.9AU/km2,其次是增城市養殖密度33.8AU/km2。其中蘿崗區九龍鎮和增城市石灘鎮養殖密度分別達到142.9和119.1AU/km2。白云區、番禺區、花都區和從化市的養殖密度也較高。主要是由于距離中心城區近,具有發展養殖業的區位優勢。
3.2廣州市畜禽養殖污染物空間分布根據表3估算結果,初步估算畜禽養殖場化學需氧量產生量約為工業COD的2.8倍,是生活源COD產生量的1/5。畜禽養殖場氨氮產生量約為工業氨氮的3.7倍,是生活源的1/10。廣州畜禽養殖場污染物的產生量巨大,畜禽糞便和水污染物的流失是廣州市水污染物重要來源之一。從對水環境影響較大的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產生量空間分布來看,與養殖密度空間分布相似,呈明顯的層次分布(圖2)。中心城區污染物產生量較小,近郊區縣是畜禽養殖污染物產生的重點區域。除天河區的珠吉街道、五山街道和鳳凰街道污染物產生量較高,中心城區基本無污染物產生。增城市和蘿崗區畜禽養殖場COD和氨氮產生量較高,分別達到1.8萬噸和1.4萬噸,其中蘿崗區九龍鎮和增城市石灘鎮污染物密度最高,分別達到76.6和35.9噸/km2。白云區、蘿崗區、花都區和番禺區等近郊區縣是污染物產生量的分布重心,從產生量密度圖中呈現環繞中心城區明顯的圓環。城市和城鄉結合地區是畜禽養殖業分布的重點地區。這些地區具有交通優勢和一定的環境容量,為畜禽養殖業發展帶來便利條件,但同時也加重了城市和城鄉結合地區水體污染負荷。除養殖場外,農戶散養畜禽仍然占有一定比重,主要分布在增城市和從化市等遠郊地區。散養畜禽分布較分散,大部分糞尿直接外排,未經處理的畜禽糞便被隨意堆放,導致大量的污染物流失到環境水體中,給農村地區生態環境帶來較大影響。畜禽養殖業的水體污染已不是一個局部的環境污染問題,而是影響大流域環境的問題,增加了河口、近海海域的富營養化程度。城鄉結合部和遠郊的畜禽養殖業大部分分布在水系上游,給位于珠江三角洲河網下游的城市地區帶來較大壓力。
3.3廣州市畜禽養殖業污染物對水環境影響廣州市畜禽養殖場糞便和尿液流失量較大,根據估算結果,畜禽養殖場流失到環境水體中的化學需氧量和氨氮達到1.6萬噸和739噸。受納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流失量較高的是流溪河、東江和增江,其次是珠江西航道和潖江,珠江三角洲河網地區受納污染物相對較少(表4)。其中流溪河受納的污染物量最高,化學需氧量和氨氮負荷達到5791噸和227噸,占總流失量的35.5%和30.7%。流溪河是廣州市母親河,是廣州市北部重要水源地。流溪河流經的白云區、花都區和從化市等區縣流域上下游農業仍占較大比重,分布著較多畜禽養殖場。流溪河流域內的畜禽養殖污染物流失以及其它面源污染對其水質影響較大。東江和增江分別受納化學需氧量3296噸和2032噸,總計占總流失量的32.7%。潖江受納化學需氧量達1001噸。增城市和花都區農業經濟比重也較高,畜禽養殖污染物的流失對其水體環境有一定影響。相對而言,除珠江西航道外珠江廣州航道和南部三角洲河網地區受納污染物流失量較少。流溪河、東江、增江等水系上游和沿岸除分布有較多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外,還存在散養畜禽情況,由此產生的污染物養分流失風險較高[14]。流域中的農業區非點源氮素是水體富營養化的重要原因[15,16],散養畜禽產生的過境水的氮素污染程度嚴重程度更甚于規模化養殖場污染。因此,急切需要采取環境管理措施,切實保障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
4對策和建議(Policiesandproposals)
4.1合理規劃畜禽養殖業空間布廣州市于2010年頒布了《廣州市生豬養殖管理辦法》,將飲用水源保護區、居民區等環境敏感區劃定為生豬禁養區域,為保障畜禽養殖區環境安全提供依據。但目前廣州市畜禽養殖業布局仍不合理,畜禽養殖場和散養畜禽分布仍較分散,規模化養殖場大多數集中在城郊地區,這里耕地資源有限,存在畜禽糞便還田無法就地有效消納的問題[6]。流溪河、東江、西航道等重點流域畜禽養殖業缺乏合理布局規劃。需要對廣州市畜禽養殖場布局進行總體規劃,加強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量估算研究和污染控制區劃[17]。重點加強東西部飲用水源地養殖業管理,引導畜禽養殖業向消納土地相對充足的增城、花都和從化等地區轉移。在人口稠密和環境敏感區、主要江河干流兩岸1公里范圍內、大中型水庫和水源保護區嚴格限制發展畜禽場,對已有的養殖場應加強污染治理,并按計劃逐步搬遷或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