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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石油天然氣 會計準則 問題 完善
一、我國制定油氣行業會計準則的意義
石油天然氣行業是一個較特殊的領域,它的主要特點是高風險與高投資,油氣行業的會計處理也具有顯著的行業特征。然而我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沒有一套完整的適應油氣行業的會計準則規范,與國外的油氣行業相比較,我國油氣行業所使用的會計規范不適應油氣行業的生產特點,這對我國油氣行業的發展與壯大是沒有好處的。
財政部于2006年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7號——石油天然氣開采》,使油氣這一特殊行業有了基礎準則體系,該準則在很多地方都體現出了與國際油氣行業會計準則的一致性,這對我國油氣行業的發展、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我國油氣企業能夠實現“走出去”——融入國際競爭環境創造了堅實的會計基礎。
二、我國油氣會計準則存在的問題
1 對自然資源會計理論的研究不足
準則將油氣資源定義為油氣開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井及相關設施和礦區權益,認為遞耗資產是通過開采、采伐、利用而逐漸耗竭,以致無法恢復或難以恢復、更新或按原樣重置的自然資源,同時還指出油氣資產屬于遞耗資產。根據以上定義可以得到如下推論,即設施和礦區權益是一種自然資源,這明顯是不成立的。這主要是由于自然資源本身的價值并沒有被納入到現行的石油天然氣會計核算體系中,核算的只是人類勞動價值。所以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自然資源會計理論的研究,考慮如何將自然資源的價值納入會計核算體系,然后再重新明確油氣資源與遞耗資產各自的含義。
2 有關油氣資產減值的規定尚不明確
我國對于油氣資產減值的規定類似于美國的油氣準則,但是關于油氣資產減值跡象的判斷和資產組的認定都和其他行業不同,不能簡單地規定按資產減值準則處理。資產減值準則對特殊資產并未進行特殊考慮,企業無法直接按其規定的減值跡象判斷油氣資產減值與否。而且準則未詳細規定井及相關設備和設施的減值問題,僅規定了礦區權益的減值問題。
3 披露要求過于簡單
我國油氣準則對油氣資產減值的披露比較簡單,僅規定披露其減值金額,對于資產減值準備的累計金額、分部的減值損失、資產組的情況、可收回金額的計算方法等內容沒有考慮: 另外,對油氣儲量的披露也比較簡單,僅規定了企業應分別披露在國內和國外擁有的油氣儲量的年初年末數據,對于儲量在年內的變化原因和影響因素,以及儲量的價值則沒要求披露。而美國油氣準則對披露的規定詳細而且全面,幾乎涉及到了油氣生產的所有方面,尤其是要求對油氣儲量及其變動進行標準化計量并作為補充信息的重要內容之一,這對我國油氣準則披露方面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4 油氣準則內容尚不全面
我國雖然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美國的油氣會計準則,但是在未探明礦區的評估和重新分類、勘探井和勘探參數井完鉆時的會計處理、石油天然氣混合產量的成本攤銷、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成本風險的分擔安排等方面,我國的油氣準則罕有或沒有規定,而這些問題恰是油氣行業的重要問題。此外,準則也未涉及石油企業涉外活動的會計處理問題。
三、完善我國石油天然氣行業會計準則的建議
1 加強自然資源會計理論研究
準則的制定需要進行大量的理論研究和準備工作,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證準則的準確性、適用性和邏輯性。在研究油氣會計準則時應該發動理論界的力量,深入研究我國石油企業的特點、所處的會計環境和國外的成功經驗及失敗教訓,規范研究和實證研究相結合,從而制定出與國際慣例相協調又符合中國國情的油氣會計準則。
2 針對油氣資產減值進行規定
我國應借鑒FRS6和AASB6的做法,對石油天然氣資產減值跡象的判斷和資產組的確定做出專門規定,而對其減值測試、確認和計量則按資產減值準則進行。
3 完善披露處理
我國油氣準則與美國油氣準則在披露處理方面差距最大。美國油氣準則對披露的規定詳細且全面,幾乎涉及油氣生產的所有方面,尤其是要求對油氣儲量及其變動進行標準化計量并作為補充信息的重要內容之一;而我國的油氣準則在披露方面則顯得較為單薄,亟需盡快完善。
4 增加涉外活動的會計處理
隨著國內各大油田產量的下降,我國的許多石油企業紛紛開始實施“走出去”的戰略,積極開拓國際市場。但在油氣準則中,卻罕見石油企業涉外活動會計處理的相關規定,因此應當改進礦區權益取得、礦區轉讓和交易以及披露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增加涉外活動的會計處理規定,以使我國油氣會計準則更好地同國際會計準則相協調,指導和規范我國石油企業的海外活動。
參考文獻:
[1]張英:新會計準則下石油天然氣開采準則初探[J]。會計師,2008
當前,國有資產流失渠道呈現多樣化,流失的手段也越來越高明,包括了利用會計制度的缺陷,導致國有資產合法化流失。會計制度缺陷主要表現在:一是會計概念模糊不清,容易出現多種理解情況;二是會計制度滯后,對新出現的問題及新經濟業務不具約束性;三是會計處理方法上過多的“靈活性”,自由調節利潤成為可能。2006年我國已經出臺的新會計準則將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我國國有資產的合法化流失現象。國有資產作為一個經濟概念,其資產總量、分布、營運和保值增值情況,都是通過會計信息獲得的。人為因素與制度因素都可能導致會計信息失真,致使國有資產流失。隨著我國政府監管力度的加強,前者的避免將會逐見成效,而會計制度因素導致的國有資產合法化流失應成為關注的焦點。因此,當前研究新會計準則能否有效遏制國有資產合法化流失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國有資產合法化流失的會計表現1.賬存實亡。有些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在任期內不及時對“長期閑置的設備”或“積壓的存貨”等劣質資產進行處理,隨著一屆又一屆經營管理者的輪換,國有企業賬面價值看起來很大,實際價值已流失。另外,國有企業虛增“營業收入”現象也比較嚴重,在缺乏對客戶信用水平、履約能力、資質情況深入調查的情況下就盲目與對方企業簽訂合同。在實際操作中出現對方企業改制、解體、資不抵債或賴賬等現象,加之國有企業清欠力度不大,形成大量的呆賬、死賬,導致國有資產流失。2.會計制度滯后。我國的會計制度受制定者個人認識水平局限及認識對象復雜性的雙重約束,難以周全考慮現在或將來全部的客觀實際,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因“無形資產”及“關聯交易”方面的會計制度滯后導致的國有資產流失現象比較突出。國有企業無形資產被低估或折價投資現象時有發生,導致國有無形資產的流失。另外,“關聯交易”會計制度上存在空隙,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現象普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能以不違規的形式掩蓋其業務不合規的實質,伙同關系群體侵占國有資產。再者,我國目前的會計制度中,對于一些新的經濟事項缺乏制度約束,也導致了國有資產的流失。3.虛增虛減利潤。隨著經濟的發展,同類會計事項的個性日益豐富,我國會計制度給予企業會計處理(主要指會計估計、會計政策方面)更大的空間選擇范圍。也正是這些會計處理方法上過多的“靈活性”,如今成為導致國有資產流失被指控的核心。例如有些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在經營業績好的年份多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作為“蓄水池”,在經營業績差的年份轉回原先多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虛增利潤,掩蓋經營不善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實質。又如MBO前夕,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大量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或多提折舊,虛減利潤,待MBO資產評估時,達到以極低的價格完成MBO的目的,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可見,“虛增虛減利潤”都可能達到掩蓋國有資產流失的實質。
二、新會計準則為遏制國有資產“合法化”流失提供制度保障(一)嚴格界定會計概念1.“資產”的定義。原會計準則中“資產”的定義強調“企業擁有其所有權與控制權”,根據該定義,不管優質、劣質資產,只要企業擁有其“所有權與控制權”,理所應當地被認為是國有企業的資產。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對“資產”的定義進行重新界定,強調“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根據新會計準則定義,促使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積極處置企業的劣質資產,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遏制國有資產在閑置中的流失。2.“收入”的確認條件。原會計準則中“收入”確認條件強調“企業應當在發出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由于用了“或者”這個詞,那么“收入”的確認條件也可以理解為“企業應該在發出商品、提供勞務,同時取得價款的憑證,確認營業收入”。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改變了“收入”確認條件,強調“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根據新會計準則定義,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遏制國有企業盲目采用賒銷方式虛增“應收賬款”中導致的國有資產流失。3.“債務重組”的定義。原會計準則中的債務重組定義為“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根據該定義,債務重組既包括債務人處于財務困難條件下的債務重組,也包括債務人不處于財務困難條件下的債務重組。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在原會計準則定義基礎上增加了“債務人處于財務困難的前提條件”,排除了債務人不處于財務困難條件下就進行債務重組,對債權人豁免債務人的債務情況進行了一定的限制。根據新會計準則定義,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遏制國有企業與關聯企業債務重組中的國有資產流失。(二)增加新問題及新事項的會計處理1.增加新問題的會計處理。(1)無形資產問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對無形資產價值的計量進行了修改,保持原準則“研究費用費用化處理”不變,增加了“進入開發程序后,對開發過程中的費用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就可以資本化”的規定。新會計準則,使得無形資產的價值更加合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也兼顧了新會計準則中涉及“無形資產”的事項,作了相應的調整,防止國有無形資產流失。根據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中,關聯方交易類型中的股權投資“不僅包括現金或實物形式進行投資,也包括以無形資產進行投資”。考慮到我國國有企業內存在無賬面價值的無形資產,新會計準則取消原準則中“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的規定。新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進行了充分的考慮,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遏制國有企業涉及無形資產業務時對“無形資產”低估或不作價中導致的無形資產流失。(2)關聯交易問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在原會計準則的基礎上進行了補充,將關聯方的范圍擴展到“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密切的家庭成員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另外,新關聯方準則在“披露”一章有關應當在附注中披露的與母公司和子公司有關信息中增加了“母公司不是該企業最終控制方的,還應當披露最終控制方名稱。母公司和最終控制方均不對外提供財務報表的,還應當披露母公司之上與其相近的對外提供財務報表的母公司名稱”的要求,可以一定程度上制止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現象的發生,有效遏制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利用關聯交易導致的國有資產流失。(3)非貨幣易問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改變了原會計準則中對于換入非貨幣性資產的價值“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不涉及損益”的規定,新會計準則規定,具有商業實質的交易中換入的非貨幣性資產價值應“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根據新的會計準則,可以反映非貨幣易中換入資產的真實價值,避免了換入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相背離情況的出現,即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換入資產的價值,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遏制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用國有企業優質資產置換關聯企業劣質資產中導致的國有資產流失。2.增加新事項的會計處理。(1)增添“企業合并”會計準則。在我國的原企業會計準則中無單獨的有關“企業合并”的相關準則,而我國現行合并會計報表時的依據為1995年財政部的《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與1996年財政部的《企業兼并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暫行規定》及2000年的《企業會計制度》。此次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是全新的準則,對于企業合并類型將區別對待,分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與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該準則規定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采用賬面價值計量。考慮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不全是雙方討價還價的結果,不代表公允價值,以賬面價值作為會計處理的基礎,以避免操縱利潤。(2)增添“合并財務報表”會計準則。目前我國企業處理合并財務報表會計實務的理論依據是1995年2月頒布的《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根據規定,在合并財務報表時,對不重要的子公司,如相關比重小于10%的子公司可以不納入合并范圍。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明確規定除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以外,母公司應當將其全部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根據新的會計準則,母公司對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納入合并范圍,而不一定考慮股權比例。實行新的會計準則,對合并財務報表業務進行規范,避免表外資產存在的同時,也避免了調節利潤現象的發生。(3)增添“股份支付”會計準則。近年來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推出了期權激勵機制,我國現行的會計制度中未對股份支付進行明確的規范。考慮到我國目前現實經濟生活中存在各種股份支付業務,于是出臺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新會計準則對股份支付進行了分類,分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并且備有確認與計量原則,另外對股份支付情況要求披露,“企業至少應當在附注中披露包括股份支付的當期費用總額,以股份支付換取的職工服務總額及其他方服務總額”。新準則的出臺,滿足現在或將來存在股份支付業務國有企業會計處理需要的同時,一定程度上可以規范股份支付經濟業務,有效遏制股份支付業務中導致的國有資產流失。(三)縮小會計處理中的“靈活性”1.“會計估計”方面,縮小“資產減值”會計處理中的靈活性。我國現行會計制度下八項資產減值準備都要求以單項資產為基礎計提,但是在實務中,許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難以單獨產生現金流量,因此,要求以單項資產為基礎計提減值準備在操作上有困難,為此,新會計準則引入了“資產組”的概念,要求對于不能獨立產生現金流量的資產,應當按其所歸屬的資產組為基礎進行減值測試,計算確認減值損失。例如某工業企業自己擁有一條用于運輸原料進倉庫或產品出廠的道路,該道路只能以報廢價值出售,并且該道路不可能在很大程度上獨立于工業企業的其他資產而產生現金流入,于是就應該引入“資產組”,在此基礎上進行減值測試。“資產組”概念的引入,解決了某些單項資產收回金額難確定的問題,為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提供了比較合理的依據,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多計或少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操縱利潤現象的發生。另外,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17條明確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該規定避免了利用轉回前期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虛增國有企業利潤情況的出現。2.“會計政策”方面,減少發出“存貨”成本計價方法的選擇范圍。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第14條明確規定:“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取消了原會計核算體系中“后進先出法”作為發出存貨實際成本的計價方法。根據原會計準則,例如第一批存貨的價格為10元,第二批存貨的價格為20元,利用“后進先出法”作為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則單位成本以20元作價,那么總成本上升,利潤下降。反之,當進貨的物價下降時,總成本下降,利潤上升。取消“后進先出法”后,新會計準則防止實物流轉與成本流轉脫節的同時,也避免了物價變動時選擇“后進先出法”作為發出存貨計價方法調節利潤現象的發生。
三、結論當前,我國因會計制度不完善導致的國有資產合法化流失現象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只要會計制度適當,可以從源頭上予以遏制。2006年新出臺的會計準則在原會計制度基礎上進行了完善,隨著我國國有企業實施新會計準則步伐的加快,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我國國有資產合法化流失必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時間: 2001-04-23 一、會計準則的中國特色
“中國特色”是以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為背景所體現的特點。就會計法規體系和企業會計準則而言,“中國特色”主要表現為:以公有制為主體,決定了政府為實現社會主義目標更加注重對宏觀經濟進行干預和調控;國家作為一個“大投資者”,是會計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之一,政府必然會以積極姿態參與會計準則和制度的制定,用行政法規的形式予以,并且強制企業執行。
最近十幾年中,我國不少會計學前輩為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會計理論與方法體系作出了努力,也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也有人認為,正是由于“中國特色”,才阻礙了我國會計水平的提高。筆者認為不然。擁有“特色”,并非等同于保護落后。“中國特色”是指中國
會計體系中不同于別國但確實適合我國國情需要的部分。不僅中國有“特色”,世界其他國家也擁有各自的“特色”。例如,巴布亞新幾內亞種植業特別發達,所以特別制定了種植業會計準則。就是幾個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其各自的準則也不是完全相同的,基于此,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應保留以下兩大特色。
首先,我國與西方國家所有制的差別,決定了西方企業會計制度必須在不同所有制之間進行協調,從而更強調會計制度的公允性;而我國國有企業會計制度必須在不同國有企業之間逆行協調,以保證國家所有者的意志能得以實現,平衡不同國有企業之間的利益,同時兼顧其他所有制企業的利益,會計制度更側重協調性和統一性。
其次,會計信息一經披露,即成為公共物品,不可能靠市場決定出最優化的供給與需求,此時政府的介入成為必須。究竟應該介入多少,主要取決于國家財政能力、市場經濟發達程度、經濟發展水平及運行方式、法律體系和教育水平等因素。我國證致力于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有經濟占主導地位,在會計目標的定位上,主要是為國家服務。同時,我國屬于大陸法系,會計行為規范一般制定得比較詳細具體,會計當然較多地受到政府的直接干預,會計規范偽條文在結構上也應強調系統性和完整性。同多數西方國家相比,我國會計專業教育水平、會計人員的專業判斷能力、職業道德水平還較低,遠達不到可完全依賴企業會計準則進行規范的程度,因此,過多的政府干預和制定統一的會計制度也成為必然。
二、會計準則制定應注意的問題
今后我國會計核算制度改革的大體思路是取消行業會計制度,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逐漸并軌,全面實現會計準則模式。但并軌并非簡單疊加,而需要一定時期的磨合才能實現。正如楊時展教授認為的:“這些特色是中國目前一時還無法避免的。得有一些時日來慢慢加以淡化,因此,逐步地、有意識地讓它和國際接軌,讓它有利于國家生產力的發展。”筆者認為,制定會計準則應考慮以下問題:
首先,研究建立申國會計準則理論框架。制定會計準則離不開理論指導。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和西方國家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的原則公告,為我們提供了借鑒。我國會計準則理論框架應包括會計目標、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會計要素、會計確認和計量、會計報告與報表列示五個方面,并對其進行解釋,作為基本會計準則的附件,可以“會計準則應用理論結構”來命名。
其次,對現有的企業會計制度進行適當修改,試行后歸并為會計準則,形成在基本會計準則指導下的三套具體會計準則,即企業具體會計準則、政府具體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
一、財務、會計、稅收:處理企業、國家以及社會之間利益關系的切合點
要說明財務制度、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以及稅法之間的關系,首先應當對財務、會計和稅收之間的關系,首先應當對財務、會計和稅收之間的關系作出回答。
財務、會計和稅務之間的關系,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考察。從本文所研究的問題出發,他們可視為處理企業、國家和社會之間利益關系的三個切合點。改革開放之前是這樣,改革開放以來,乃至于將來建立起成熟的市場經濟制度以后,這個結論也同樣是成立的。區別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結構,不同的經濟運行機制,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結合方式。
改革開放以前,基本經濟成份是國有企業,經濟運行方式是通過指令性實現資源的配置和社會總產品的分配。以集體企業為主體的非國有企業也采取和類似于國有企業的經濟運行方式。就分配制來說,國家作為社會總產品分配主體,按照經典作者所闡述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實行對社會總產品的統一分配,形成補償基金、消費基金和發基金,從而實現社會再生。其中,財務制度通過規定資金投入、資產計價、成本補償、收益確定、利潤分配、基金形成等標準,成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據。財務制度也是國家稅收的基礎,財務制度所劃定的補償標準和收益確認標準,是確定稅基的依據。而會計制度則是按照復式記賬要求,根據財務制度和稅法所規定的分配標準規范企業的會計科目、報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內容。這時的會計制度本質上是薄記制度。
實踐證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與其相適應的財務制度、稅收制度和會計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現在:第一,分配權力高度集中。補償基金和消費基金以及發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國家手中。企業沒有自,大到基建項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職工福利設施,都是政府部門決定的。第二,分配過程缺乏制約。社會總產品有多少用于補償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費基金,又有多少用于發展基金,服務于國家計劃和預算,而沒有考慮經濟生活自身的規律。根據國家計劃和平衡預算的需要,可以調整成本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可以推遲確認損失。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計劃決定財政,財政決定財務,財務決定會計"的運行機制。在這種體制中,只有縱向決定與被決定關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權力集中,又缺乏內部制衡,導致分配比例失調,突出表現是補償和消費大量欠賬,如,固定資產更新改造欠賬職工福利欠賬,環境治理欠賬,等等。這些隱患現在已經充分暴露出來,成為當前改革和發展道路上的嚴重障礙。
一個國家一定時期的社會總產品補償基金、消費基金和發展基金之間進行分配。這一結論適應于各種社會和各種體制。問題在于如何進行分配,由哪個主體進行分配,在哪些層次進行分配,根據什么進行分配。計劃經濟體制的突出問題在于,社會總產品是在國家層次進行分配的,企業并不是分配主體。換句話說,社會資金實行的是宏觀循五,補償基金和消費基金是根據國家計劃進而通過財務制度進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據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承認企業是商品經濟的細胞,在企業層次上進行分配,按照資本運動規律組織企業的財務活動和會計核算。
企業資本運動,首先表現為資本的投入,形成資本存量,然后經過生產經營過程實現資本的增值,對資本僧值進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進而實現新的循環。從資本的運動過程中,我們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財務、會計和稅收的各自作用空間,并且能夠找到計劃經濟體制下分配問題的癥結。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不是投資本運行規律組織社會再生產,社會部產品價值和新增價值界定取決于財務制度,服務于國家計劃和年度預算,最終表現為存量與增量界限的混淆,導致分配關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這是我國國有企業當前普遍面臨生存危機的深刻背景。
一般認為,會計通過價值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信息。這個結論基本上是正確的。但會計的深刻意義還在于,通過資產、負債、權益和收入、費用、利潤的確認和計量,它劃定了資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資產、負債和權益三個要素劃定了資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費用和利潤三個要素劃定了資本增量的界限,這六個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貫串于會計循環的全過程,是會計職業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業的得以持續經營的基礎。包括國家在內的投資者所執行的財務活動,實際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進行的資源的配置,包括資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潤(即增量)的分配。稅收也是在合理劃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礎上對增值的分配,盡管參與分配的法量依據完全不同于財務活動。
二、會計準則與財務制度
前面已經說到,傳統分配制下,財務制度直接地執行統收統支的職能。是國家實現社會總產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權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導致分配結構失調,弊病甚多。為此,我們建議全合認訓并重新界定會計準則的性質和功能,將財務制度執行的資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職能轉交由會計準則來執行,建立起體現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原則、約束機制健全的社會總產品分配體制。
問題是,為什么會計準則能夠執行這些職能,并且能夠避免傳統財務制度的弊端呢。這是由會計準則的內在機理決定的。
第一,會計準則是市場經濟實踐和人類智慧的結晶。經過近百年市場經濟催化,會計準則已經成為有一套邏輯嚴密的概念體系支撐的規范系統。象真實與公允、權責發生制、可比性、謹慎等概念和原則,已經成為會計確認和計量的因有觀念,規范著會計實務,不僅支撐著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在市場經濟中發揮重要作用,同樣也使資本存量與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礎之上。
第二,在由投資者、債權人、管理者、政府部門、企業職工和會計職業等所級成的多角關系中,會計準則已經成為處理和協調經濟利益關系在內的穩定器。企業是各種經濟利益關系的聯絡點。這里所講的經濟利益,既可能表現為直接經濟利益,也可能表來為經經濟信息形式存在的間接利益,因為誰擁有更多的信息,誰就有更多的決策能力和影響能力,并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其中,對我們本文所要討論的問題有意義的,是其直接經濟利益方面。會計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個重要功能是資本存量與增量這間的分割功能。對于股權投資者來說,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保證,一般情況下,會傾向于多確認存量(當然,例外的情況也是有的。比如,對于短線投資者來說,只在意企業的短期價值,可能會傾向于多確認增量。而這本身就說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對于債權人來說,他們一般也傾向于多確認認存量,因為,存量充分意味著債權的安全系數更大一些;對于政府部門來說,其直接利益是稅收利益,多確認增量,意味著更大稅基;對于企業職工來說,其報酬往往是與企業的當期利潤相聯系的,他們也會傾向于多確認增量(當然,基于長期雇用、追求長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類似于這樣的利益主體及其利益傾向,還可以舉出一些。為了協調各種利益矛盾,會計職業最早以中間人的面貌出現,主持會計準則的制定。
后來的實踐證明,會計職業也是有自己獨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風險,獲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現為市場份額、審計取費,風險則表現為可能的審計失誤以及由此引起各種利益主體的訴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職能時,就會考慮特定利益關系中的力量對比,并以對自己有利的方式進行政策選擇和設計。這正是為什么美國、英國等國家的會計準則制定權限先后從會計職業轉移到獨立的會計準則制定團體手中的真實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們有理由將現行財務制度執行的制定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標準的職能分解出來,使其成為會計準則的職能,建立比較完善的會計準則體系和會計準則形成機制,有效地負擔起資本存量與增量的分割職能。將財務分配和稅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劃定資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礎上。
將財務制度執行的資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為會計準則的職能以后,相應的問題是,是否取消國家對企業財務的管理。筆者認為,將財務制度執行的資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職能改造為會計準則職能,并不意味著取消國家對企業財務的管理。相反,應當按照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原則,改善和加強國家作為所有者對企業財務的管理。
所謂財務活動、財務管理,都是圍繞資源的配置和分配進行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國家法律約束和計劃指導下實現的。資金投資到哪里,投資多少,從哪里籌資,怎樣安排資金結構,利潤應當怎樣進行分配,多少分配給投資者,多少用于后備和發展,基本上是所有者決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門在投資者的指導下進行。國家對企業財務的管理至多是從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證小股東或債權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規范。可能的領域有,利潤分配順序,社會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備基金的建立,等等。現行公司法律對這類問題已經作出規定。
而國有企業的情況就大大不同了。國家是國有企業所有者,或者通過法人行使所有者職能。國家必須對國有企業財務進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對其資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場經濟賴以正常運行的保證。而國有企業的所有者是國家,對于國有資本的投放和國有資產收益的分配以對經營者的考核,必須由國家來執行。
第二,國有企業是實現社會主義經濟社會目的的重要途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經濟是一個重要而特殊的經濟成份。國有企業固然要以盈利為目的,但其所擔負的經濟社會目標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產業結構的職能,平抑物價的職能、解決就業的職能等等。這都要通過國家對國有企業財務的管理來實現。
第三,相對于非國有企業來說,國有企業的自我約束機制要弱得多,隨的經營失敗風險比非國有企業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種經濟體制中,都表現為一系列的授權過程。于對非國有企業來說,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經營,自己授權自己,其責任心和風險意識都是很強的。有的則是由私人投資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極強的風險意識。當然,由于掌握企業命運的大股東,對小股東潛在的損害,保留必要的后備。公司法律有關條款起的就是這樣的作用。而在國有企業,授權層次大大增加,有時甚至不能直接確指是誰授權的。這就大大增加了授權風險。注重眼前利潤而忽視長期利潤,剝奪性經營而不注意資本維護和技術開發,冒險而不顧忌后果,等等。這就是產權經濟學一再提醒的道德風險現象。可以說,國有企業的道德風險比非國有企業要大得多。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強國家對國有企業財務的管理和監督,比如規定和監控負債比率、流動性比率指標等等。
三、會計準則與稅法
在傳統體制下,稅法和會計制度都是以財務制度為依據的。會計制度根據財務制度規定的計價和收益確定標準規范賬務處理方法和程序,而稅法則根據財務制度確定稅基。隨著會計制度改革和會計準則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職能將由會計準則來承擔。
需要進一步討論的問題是,如何處理會計準則與稅法的關系,是將稅基完全建立在會計準則的基礎上,還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稅辦法。或者將稅法與會計準則統一起來。最近幾年,不少同志倡導建立一門獨立的稅收會計學,并發表了一些研究成果。總的來說,有兩種意見,一種觀點是,稅收會計學是財務會計學的一個分支,它集中研究和處理企業與稅收有關的會計業務,比如,增值稅的會計處理,以及納稅申報。還有一種觀點是,鑒于財務會計與稅收的目標不同以及會計準則與現實分配,即所得稅會計。更有人建議,不但要確認所得稅的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并進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礎上建立稅收會計學。
關于第二種觀點,筆者認為,從會計的角度看,企業的納稅業務,與企業其他各類經營活動并沒有什么兩樣,交納各種稅收,所導致的企業納稅久務形成的負債以及多交稅收而應當退回稅款所形成的資產,與企業對存貨、固定資產、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經濟業務的核算原則是一樣的,都要遵循有關會計準則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標準。單獨建立一門納稅會計學,就象要建立應收賬款會計學、存貨會計學、固定資產會計學一樣說不過去。
關于第二種觀點,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財務會計與稅法在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慮,會計準則與稅法如果能夠協調好乃至統一起來,當然是一件好事。因為那樣既有助于簡化企業會計核算,又便于稅收征管。然而,會計準則與稅法在立法宗旨、服務對象和約束因素諸方面都是有區別的。就當前實務來說,稅法與會計準則在諸多項目的處理上已經出現了一些差異。絕對地講會計準則與稅法保持一致,已經行不通了。但是,贊成會計準則與稅法分離,并不意味著不顧成本與效益原則,盲目地追求兩者的差異,甚至人為地夸大兩者的差異,而不應當盡量保持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協調一致,不要夸大納稅扣除政策的作用。實際上,某些稅收政策的獎勵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別是在我國目前經營環境和企業機制下,更是這樣。對于會計準則與稅法在某些項目的確認標準上的差異的處理,筆者贊同我國現任會計制度有關所得稅核算的規定,即,企業可以選擇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
有同志建議,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稅,還要確認增值稅時間性差異,并進行跨期分配,進而建立起稅收會計學。筆者認為,借鑒所得稅跨期分配原理進行流轉稅的跨期分期,不失為一種嘗試,但需要注意以下兩點:第一,任何一種會計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國現實和特定環境,符合成本與效益原則,不能為會計而會計,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轉稅跨期分配與所得稅跨期分配一樣,都是會計原理和會計原則的具體運用,屬于某一類會計業務,指望因此形成一門稅收會計學,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
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關系,所要解決的實際上是會計規范本身的結構問題。廣義上講,會計準則是會計制度的一種形式,就象會計制度以外,還有會計規章、會計規則、會計規定、會計處理辦法等多種法規體例一樣。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搞會計改革,乃至于系統研究會計制度改革,開始用會計準則這個稱謂,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會計實務的影響。因為美國、英國、加拿大以及國際會計準則都稱accountingstandards或accountingprinciples,分別譯為會計準則(或會計標準)和會計原則,當時國內大量介紹和譯述西方國家會計文獻,使得會計準則這個詞成為市場經濟制度下會計規范的象征。記得當時還曾就會計準則、會計標準或會計原則的區別或聯系以及我們該選用哪一個名稱進行過多次討論和論證,后來在1988年義召開的中國會計學會會計基本理論和會計準則研究組的的研究會主達成一致意見,今天統一用"會計準則"一詞,不再在名詞上爭論了。
現在我們討論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關系。已經不再是名詞本身的討論。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現在都以其現實存在,直接影響著會計實務和會計理論。當然,由于已經的會計準則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國際會計經驗,會計準則幾乎成為新的會計規范的代名詞,因而影響更大一些。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會計準則,基本上是指已經或即將的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而會計制度所涵蓋的內容要廣泛得多,且復雜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兩則兩制"中的13個行業會計制度和后來陸續的其他行業會計制度,象公路經營企業制度,還有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外商投資企業制度兩個會計制度。從現行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看,表現形式、體例結構、詳略程度、政策選擇方面存在一定區別,但所涉及的內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間的關系確定需要理順,從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協調、結構嚴密的中國會計規范體系。
早在20世紀80年代末財政部著手研究和草擬會計改革發展規劃時,就提出了會計準則體系這一動議。1991年的《會計改革綱要(試行)》以及先后提出的《關于擬定我國會計準則的初步設想》等文件中,明確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準則與具體準則在內的會計準則體系的設想。當時,按行為和所有制制定的國營工業企業會計制度、國營商業企業會計制度等基本上是以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格式為框架的,這就是本文前面所說的,執行的是薄記職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會計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除了傳統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方面的內容處,也獨立地規定了一些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政策。實施"兩則兩制"時,由于當時《企業會計準則》只有一個基本準則,尚不能滿足具體指導企業會計實務的需要,所以根據基本準則按行業制定了13種會計制度。這些行業會計制度也相應地充實一些會計政策的內容,即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方面的內容。這就是為什么隨著具體準則制定工作取得進展,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重疊之處越來越多、我們越來越關注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關系問題的根本原因。
如果說,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會計準則時,還主要是直觀地借鑒西方國家會計準則這名稱和形式,那么經過10年來制定會計準則的長期實踐,我們切實感到,分要素、分經濟事項制定會計準則這個形式,有顯著的優越性。一是分會計要素、分經濟業務制定會計準則,有可能將某個要素或業務所涉及的定義、特征、確認、計量和披露要求闡述得比較全面且清楚,邏輯嚴密;而會計制度是按會計科目組織其邏輯結構的,其核心是賬戶設置、記錄內容和借貸規則,不可能象會計準則那樣根據特定要素或業務的需要靈活組織其結構和內容。二是會計準則這種形式已經成為國際公認的規范形式,已經為國際社會所認同,象法國、德國等國家也開始采用會計準則這種形式。
曾經普遍認為,會計制度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應當用會計準則取代會計制度。現在看來,評價會計制度,應當從內容和形式兩個方面辯證地看。就內容來說,通過會計制度規定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等會計政策,并不是絕對不可行。有人說會計制度規定過死,不利于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會計政策。這種觀點是值得商榷的。實際上,并不是會計制度規定過死,而是財務制度規定過死,不能把財務制度的問題算到會計的頭上;就現行會計制度來說,除了仍然過多受到財務制度制約之外,很難說會計制度所規定的會計政策過死。再說,就提高會計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業會計政策的選擇余地將越來越小。會計制度的問題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會計制度是按會計科目組織其邏輯結構的,因此,無法對特定會計要素和會計業務的確認、計量作充分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圍,這也是形式決定內容的一個例子。
會計活動包括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四個環節,因此,會計規范也就有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這四個可能的要素。無論是國際會計準則,還是其他國家的會計準則,都只包括確認、計量和報告三個環節,而基本上沒有涉及記錄這個環節,就我國的會計準則來說,必要時也有一些有關賬的規定,比如,單設賬戶還是合并反映,直接轉銷還是備抵方法,就屬于記錄的規定,因為不影響計量的最終結果。有關記錄環節,所解決的問題主要有賬戶的設置、賬務處理程序、賬戶對應關系,賬戶與報表項目的協調和配合等等。現行會計制度的形式特別適合于記錄制度。所以,要不要用會計準則代替會計制度,實際上就變成了還要不要對會計記錄環節作出規定?有關記賬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給企業自己來做?
筆者認為,會計制度有關記錄環節的規定,主要是幫助企業設置會計科目和建立會計核算體系,并不象會計準則那樣直接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所以,要不要對會計記錄環節作出規定,取決于企業會計實務有沒有這個需求。離開特定環境,絕對地說取消會計制度或保留會計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個時期以來,有不少發展中國家建議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對包括會計記錄在內的賬務處理作出規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新設的發展中國家和體制轉換國家會計指導委員會(即steeringcommittee;我國會計文獻大都將其譯為"籌劃委員會"。筆者認為,譯為"指導委員會"更為貼切),其研究課題之一是,就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要不要就會計程序提供指南提出決策建議。另外,法國的通過會計制度(即plangeneralcomptibles;國內大多將其譯為"會計總計劃"或"會計總方案",這實際上是對法文的直譯。法律注冊會計師協會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獻,將其譯為generalaccountingsystem。筆者以為,為正確表達這份制度所包含的內容,應當譯為"通用會計制度")作為法國會計特色的體現,在西非國家及世界一些地區有很大影響。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提出的命題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國通用會計制度那樣的會計指南。
[關鍵詞] 新會計準則 確立背景 特點影響
我國于2006年2月正式頒布了新會計準則,從2007年1月1日起適用于上市公司。這是中國會計史上新的里程碑,新準則體系的公布標志著中國的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實行了實質性趨同,它將推動中國向更現代的經濟模式過渡,并幫助投資者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一、新會計準則體系確立的背景分析
我國企業會計核算制度的改革起步于1988年,到了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相繼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分行業的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簡稱“兩則、兩制”)。我國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又進行了深刻而重大的改革,初步實現了我國企業會計核算模式從適應傳統的計劃經濟模式向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的轉換。
之后,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會計準則從1997年1月1日陸續了17個《企業會計準則》(16個具體準則和1個基本準則)。2001年我國正式簽署協議加入世貿組織后,各個行業的發展都要考慮國際通行做法,會計改革尤其如此。這一時期,財政部于2000年12月頒布了各行業統一的《企業會計制度2001》,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暫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圍內實施,同時鼓勵其他企業先行實施;《企業會計制度2001》的實施,在總體上打破了所有制、行業的界限,對于各行業企業專業性較強的會計核算,將陸續以專業會計核算辦法的形式,它標志著我國新一輪會計改革的到來。至此,也標志著我國企業會計核算法規規范進入到一個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并存的時期。
然而,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世界經濟的一體化趨勢,國際資本市場的全球化進程和知識經濟的飛速發展,以及會計理論的不斷發展和日臻完善,這些都要求我國企業會計核算法規規范要順應資本市場對會計信息的需求,能夠為全球投資者提供更加透明可比的財務信息,促進中國企業在境外融資,降低融資成本。特別是我國加入WTO以后,會計準則的國際化趨同需要也日益迫切,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呼聲也越來越高。2003年,財政部完成了會計準則委員會的重大換屆改組,正式啟動新會計準則的建設工作。2003年、2004年,會計準則委員會主持了20余項會計準則研究課題。2005年,新會計準則體系建設進入提速階段。2006年,經過各方多年努力,我國終于構建起了與中國國情相適應同時又充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的、涵蓋各類企業(小企業除外)各項經濟業務、獨立實施的會計準則體系。完善后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由一項基本會計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組成。至此也標志著此前我國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并存的局面即將得到改變,會計準則的作用和地位將得到全面加強,有關的會計制度將被逐步弱化,乃至最終取消。
二、新會計準則體系的特點
新準則體系雖然是用中文表述的,但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的精神,在框架結構上與國際會計準則基本上是一樣的,但考慮到中國經濟目前的特點,我國新會計準則保留了一些不同于國際會計準則的規定,因此可以把新會計準則體系歸納為“國際趨同”和“中國特色”兩大顯著特點。
(一)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國際趨同”
在市場和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世界各國的會計準則走向趨同是時展的客觀要求和發展方向。這次會計準則的改革,本質上是一次中國的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內容體系方面,新會計準則體系基本實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趨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由1項基本準則、38項具體準則、2個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以及相關應用指南構成。可理解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為基本準則,第二層次為具體會計準則,第三層次為具體會計準則的應用指南。基本準則在整個準則體系中起統馭作用,主要規范會計目標、會計基本假定、會計基本原則、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等。具體會計準則又分為一般業務準則、特殊行業的特定業務準則和報告準則三類。而具體會計準則的應用指南則類似于《企業會計制度》,主要對會計科目的設置、會計分錄的編制和報表的填報等操作層面的內容予以做出示范性指導。
2、在會計基本原則、會計要素計量和會計政策選擇等方面,新會計準則體系做了大膽的借鑒。
新基本準則中的會計基本原則,繼續保留了重要性原則、謹慎原則、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等,也強調了可比性、一致性和明晰性等原則。但權責發生制和歷史成本不再作為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
由于公允價值的應用,會計要素計量成為此次準則修改中的一大亮點。公允價值計量是英、美等西方國家普遍采用的計量模式,也是國際會計準則要求采用的計量模式。考慮到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此次新準則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債務重組及非貨幣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并沒有運用在所有方面。總體上說,新會計準則體系對公允價值的運用還是比較謹慎的。
改進后的《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取消了后進先出法,新存貨準則也取消了“后進先出”法,一律使用“先進先出”法記賬,主要是因為后進先出法不能真實反映存貨流轉。而“先進先出法”更有利于實物流轉與成本流轉的相互匹配,更側重于反映公司的長期經營狀況。
另外,按照國際通行規則說明了會計目標、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嚴格界定了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會計要素定義。
(二)新會計準則體系的“中國特色”
趨同不等同于相同。各國在經濟環境、法律制度、文化理念以及監管水平、會計信息使用者和會計人員素質等方面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差異。一些國際準則的基本原則和方法不適合中國的實際情況,新準則根據中國實際情況提出了“有中國特色”的解決方案,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個是關聯交易問題。新國際準則要求對國有企業之間的關聯方交易進行披露。而我國規定只有在存在投資關系而且一方對另一方有一定的影響并存在一定的經濟利益關系的情況下,國有企業之間才視為關聯方。否則,國有企業不視為關聯方。如果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的規定,把國有企業都作為關聯方,它們之間的交易都作為關聯交易披露,既不現實也沒有意義。這樣處理不僅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和工作量,重要的是,掩蓋了真正關聯交易的事實。
第二個是關于資產減值損失的轉回問題。國際準則允許對已經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予以轉回。而在我國很多企業將轉回減值損失作為操縱利潤的主要手段,
所以新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不得轉回。這是根據我國的現實國情,不得已而為之的重大變革。也是我國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實質差異之一,具有明顯的中國特色。
第三個是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問題。國際會計準則中,企業收到的所有政府補助均計入當期損益。新準則中規定,除了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做權益處理的,均做收入處理。
三、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影響分析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后,已成功實現了新舊準則的平穩過渡、順利銜接。其所帶來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有利于加強國際交流
新會計準則體系對會計業務處理的規定嚴密而規范,同時加強了與國際規定的趨同,增強了信息的可比性,這不僅有利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和法規體系,提高經濟運行質量。而且采用國際間統一的商業語言,有利于加強國際交流,吸引外商投資。同時,也有利于不同投資機構、企業和個人的價值評估國際化,降低投資者了解國內外企業基本信息的成本,從而有效推動投融資理念的國際化。
(二)有利于降低利潤操縱空間
新會計準則充分考慮了中國特殊的經濟環境和會計環境,修訂了若干業務核算準則,如資產減值不能轉回,金融工具相關準則等,都多地壓縮了會計估計和會計政策的選擇項目、限定了企業利潤調節的空間范圍,規范和控制企業對利潤的人為操縱,壘實經營業績,提高盈利質量。
(三)有利于促使企業立足戰略關注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加大研發力度
新企業會計準則由利潤表觀向資產負債表觀轉變,更強調對于企業資產負債表日的企業財務狀況的真實反映,而不簡單關注企業的損益情況;更強調企業盈利模式和資產負債的運營效率,而不僅僅是結果;更關注企業今后的增長潛能,而不是一時的報表繁榮;更注重于資產的質量以及揭示各種可能存在的風險及權利義務,這一變化決定了企業經營者必須更加關注公司的長遠可持續發展,制定可操作的長期戰略并穩步推行,追求公司價值的真實增長,而不是靠投機或粉飾獲取一時的“繁榮”。而研究開發費用可予以資本化也將大大提高企業在研發投入上的熱情,提高科技企業乃至所有企業的自主創新意識,為長遠可持續發展夯實技術基礎,使企業進入發展的良性循環,提升公司價值。
(四)有利于樹立引導與示范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