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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發展;融資
十報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①文化產業身處難得的發展機遇期,抓住良機,做大做強文化產業才是硬道理。推動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文化產業發展遭遇的資金瓶頸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坎,可以借助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作為應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融資困難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健全文化產業的融資體系的一個必備的環節。
“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是指對未上市文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和提供經營管理服務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投資制度。其實質是借鑒成熟資本市場“創業投資基金”的運作方式,通過向多數投資者發行基金份額設立基金公司,由專業機構管理基金資產、按照投資收益分成并從事實業投資的金融創新工具。”②
一、文化產業基金的發展現狀
借助“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的東風,根據ChinaVenture投中集團旗下金融數據產品CVSource統計顯示,“2011年至今,共有15只文化產業投資基金設立,總募資規模達381.5億元,平均單筆基金規模達25.43億元。總規模為200億元的中國文化產業基金是迄今為止規模最大的文化產業基金,主要投資新聞出版發行、廣播電影電視、文化藝術、網絡文化、文化休閑及其細分文化及相關行業等領域。”③對于促進文化產業與金融業全面對接,邁出了一大步。據和訊網消息2012年10月30日-31日,2012全球CEO發展大會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舉行。華集團投資總監關韶峰指出今年在基金融資的寒冬期間,文化產業基金達到了300億的成果。但是離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所的要求還相去甚遠,目前的文化產業基金的發展速度與規模還遠不適應形勢的發展。
二、破解文化企業的融資困境
文化產業的發展更離不開金融的支持,促進文化產業與金融業全面對接,是當務之急。破解文化企業的融資困境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
1.政府要在發展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方面積極作為
未來五年內,文化部提出文化產業增加值將翻一番。與之相應的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也呈現出新的趨勢。政府應該擴大文化產業投資基金規模,加大對文化產業的財政支持及金融政策支持。增加公共財政對文化產業的投入力度,通過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的形式聚集資金,發揮示范引導作用,帶動諸如私募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積極進入新興文化業態。
2.鼓勵銀行類金融機構加大文化產業信貸投放
在現階段應加大文化產業信貸投放力度,打造文化產業全產業鏈的信貸融資體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適合文化產業發展的金融服務政策,可以在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優惠,積極開發符合文化產業特點的融資產品和融資方式,打通文化產業的融資渠道。還應鼓勵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利用多種金融業務和金融產品為文化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3.發揮資本市場的資金聚集作用
資本市場正在敞開懷抱擁抱文化產業,“馬云等企業家發起的云鋒基金宣布向北京印象創新技術發展有限公司投資5000萬美元,掘金文化演出、旅游市場;湖南省相關部門發起成立規模為30億元的封閉式文化旅游產業投資基……”④有識之士已經看到文化產業的巨大商機,資本市場也要與時俱進發揮資本市場對文化產業的支持功能,股權債權融資應該雙管齊下:一方面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融資,另一方面提高文化企業債券市場融資水平,引導文化企業利用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培育中國的文化航母,早日做大做強。
4.發揮文化產權交易所在文化企業資源配置方面的基礎性作用
文化產權交易所應在文化企業資產轉讓方面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按照“依法規范、健康有序”的原則引導文化產權交易機構良性發展。探索完善文化類資產的流轉體系,為文化企業提供專業化、綜合性的投融資服務。只有改變進入容易退出難的限制,才能引導投資者大膽進行投資,為文化企業籌資打開方便之門。
當前,針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宏觀政策及市場環境、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投資進展及計劃、相關基金發展思路及投資策略、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研究等內容,有必要進行專題研討,著重分析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趨勢,深入研究和探討文化產業投資策略,并就發揮基金優勢和特點推動文化產業發展提出具體可行的建議。
注解
①十報告
②周正兵;鄭艷;發展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的思考;《宏觀經濟管理》2008年第04期
③胡中彬;文化產業基金募集空前盛大;企業融資規模回暖;經濟觀察網
④資本市場促文化產業做大“蛋糕”
參考文獻:
[1]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
[2]十報告
[3]周正兵;鄭艷;發展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的思考;《宏觀經濟管理》2008年第04期
創意產業是在全球化的消費社會背景中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產業,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加快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創意產業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發展前景。
目前,各國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歸納不同,李世忠在他的《創意產業概念析》中對創意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分別有了定義的歸納。他指出對創意產業的定義,世界各國基本都沿用了2001年英國出臺的《創意產業圖錄報告》(CreativeIndustriesMappingDocuments)中所定義的:“源于個體創意、技巧及才干,通過知識產權的生成與利用,而有潛力創造財富和就業機會的產業”。而文化創意產業則在2008年北京市政府通過的《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中被作出了最權威的定義:“文化創意產業是指以創作、創造、創新為根本手段,以文化內容和創意成果為核心價值,以知識產權實現或消費為交易特征,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體驗的具有內在聯系的行業集群。”
如今,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釋放的巨大生產力、推動力和影響力,都超乎了人們的想象。曹新卓在他的《全球文化創意產業巡覽》中較為全面地介紹了全球主要國家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英國是第一個政策性推動創意產業的國家,并最早提出了創意產業的定義和內容。1997年5月布萊爾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成立英國創意產業領導小組以及一系列推動政策,用文化創意產業作為拯救英國經濟困難的重要方法。自1997年起,英國文化創意產業年均增長率為9%,遠遠超過了傳統工業的2.8%的增長率,英國經濟逐漸從制造型轉向了創意服務型。喻翠玲在《英美創意產業發展對中國的啟示》中歸納了英國創意產業的成功經驗:1.政府的大力推動;2.因地適宜的發展模式;3.有針對性的產業支持政策。曹新卓介紹到文化創意產業最為發達的國家是美國,其中最重要的是它的版權產業,在2001年為國民經濟貢獻了5.24%的國內總產值。《英美創意產業發展對中國的啟示》中歸納美國創意產業發展的成功經驗為:1.用政策促使投資主體多元化;2.用科技推動文化產業創新;3.用國際影響力促進文化產品的出口;4.用教育培養文化產業管理人才;5.用法律保護文化產業發展。《全球文化創意產業巡覽》中介紹了其他國家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日本以發展資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文化創意產業作為一項基本國策。特別是日本的動漫藝術及其相關產業,已經成為了日本的第二大支柱產業。韓國的文化創意產業則是以在10年期間在全國建設10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以形成全國的文化創意產業鏈。新加坡也早在1998年就將創意產業定為該國21世紀的戰略產業。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下,全球各產業都受到各種影響,文化創意產業也在根據自身的特點尋求發展。例如長沙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陳澤琿在《金融危機之際正式文化雄起之時》一文中,用各國的歷史經驗總結出宏觀經濟的蕭條期往往是文化產業的機遇期。其中,他把美國、日本、韓國的經驗描述為文化產也是應對金融危機的寶貴財富和精神支柱;是打破資源瓶頸的戰略支點和動力引擎;是走出發展困局的本土根基和國際名片。
同樣的觀點還在李光斗的《創意經濟迎戰蕭條寒冬》提到:“蕭條年代,要想突出重圍,用創意振興經濟是最快的捷徑”。他認為創意具有巨大的改造力量,它可以改變競爭格局、改變國家、改變歷史,它有力量迎戰經濟寒冬。
同時,中國人民全國委員會的厲無畏2009在《中國流通經濟》發表的一片文章《創意產業:經濟寒冬里的一股暖流》中,對文化創意產業在金融危機下的發展也持樂觀態度。文中指出,創意產業是一項可以將文化資本重新組合引入經濟系統的新興綠色產業,它在金融危機背景下,面臨著的更多是發展機遇,它可以通過文化含量較高的產品和服務,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從經濟另一面實現經濟崛起。
另外,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埃德蒙•菲爾普斯在《世界金融危機對中國的挑戰》中認為創新與消費和競爭是促進世界經濟變化的三個主要市場力量。他指出了創意產業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并特別給出建議,呼吁中國需要在創意產業上自給自足,不依賴其他國家獨立生產出更具有創新性的產品。
學界中也有持保守太度,提醒大家要認真分析情況以應變嚴峻形勢的,例如黃志祥在《金融危機對傳媒業的影響和對策》一文中,以傳統報刊業的身份就不同形態的傳媒業在金融危機中的表現做了說明。他提到了在同樣屬于傳媒業的不同形態的媒體們,在金融危機中的表現是具有差異的。就廣告收入這一項為例,以網絡、移動為代表的新興媒體,在金融危機中能夠逆風飛揚,獲得了傲人的廣告收入業績。而固守傳統媒體產品、傳統產業結構的報業,廣告收入增長極為困難,已經面臨著嚴峻的形勢。
中國傳媒大學博士、首都師范大學文學院文化產業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李艷在《職業》雜志的《在金融危機中做創意》的采訪中提出了對金融危機下文化產業的發展的觀點。李艷認為金融危機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契機。采訪稿中提到歷史的經驗證明,往往在經濟蕭條時期,文化產業能得到更多的發展,因為人們在危機中,需要通過文化消費來緩解精神壓力,從而調整再金融危機中的心態,并且增強信心。
面對金融危機中國的文化創意產業也積極應對,相關部門也提出了針對金融危機的新形勢下劃以及扶持政策,如《領導決策信息》中了《10城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比較》的文章,該文提到了在《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主要任務后,各地都響應號召,推出規劃發展藍圖以及相關政策,以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文中總結了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前十名的城市目前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狀況及政府支持力度。從文中的數據及表格中可以看出,這10城市都以各自的方式和政策大力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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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從金融發展來看,作為經濟社會化大生產和產業發展的必然產物,金融的存在和發展必然依托于特定產業本身發展的條件。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后金融危機時期國家必爭的特定產業,其發展壯大為金融發展提供了生存空間和重大機遇。現代金融體系只有將資源有效地配置到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和企業中去,資本才能獲得更高的回報率,金融業自身才會有競爭力和活力。同時,金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是金融共生的要求,因為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雖然為不同性質的單元主體,但兩者符合共生發展的必要和充分條件。最為根本的是,金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可以分享其發展的高回報,分散和轉移自身局限于傳統產業的風險,以及激發自身的創新,獲得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關鍵詞]金融支持;金融共生;戰略性新興產業; 動力
[中圖分類號]F06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3)01-0040-04
一、相關文獻研究評述
在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過程中,金融支持是重要方面。從現有文獻來看,國外由于尚無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通行論述,其研究文獻主要集中在國內。[1]同樣,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關系的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國內學者。王利政、朱瑞博和劉蕓等學者主要基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戰略性地位、高投入等特征來闡述戰略性新興產業金融支持的必要性與重要性。[2][3]梅興保、王昌林、劉志彪等學者剖析了現有金融工具或金融服務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和障礙。[4][5][6]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特征以及現有金融體系在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辜勝阻、顧海峰、肖興志等學者們提出了相應的政策建議和整體構想,提出要構建多元化主體參與、完備高效的金融支持體系的思路。[7][8][9]
從現有研究文獻來看,學者們對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研究主要散見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支持體系研究之中,基本上都從金融作為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眾多政策手段之一進行論述,或者從銀行、資本市場等單一的角度進行分析。而且,相關的研究偏重于一般性的對策分析,缺乏兩者結合的特殊性分析;相關的研究大多是從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角度來研究其金融支持,缺乏從金融發展的角度來研究金融支持特殊產業的必然性及內在動力等方面。
二、金融發展內生于資源稟賦結構決定的產業發展
金融是伴隨經濟和產業發展而自發形成和發展的,它不是憑空設定或通過某些聰明人的發明而創造出來的結果,而是順應經濟發展,尤其是依托產業的發展而產生的。金融制度的安排和金融功能的升級,客觀上受到一國經濟和產業發展水平及其階段的制約,并以滿足其特定的需求為基礎。所以,金融發展中蘊含著產業發展因素和深刻的產業背景,是特定產業發展要求的重要體現。從更深層次來看,這是因為實體經濟中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對于金融服務的需求特性從根本上決定了各個發展階段的金融結構及其動態變化;而經濟中比較優勢的動態變化依賴于資源(要素)稟賦結構的變化,后者又直接決定產業性質和產業的技術結構。[10]因此,金融發展和金融結構內生于以資源稟賦結構所決定的產業結構,必須與實體經濟中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發展相適應或相匹配。只有將資源有效地配置到這些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和企業中去,資本才能獲得更高的回報率,金融業自身才有競爭力和活力。金融體系]化的內在規律是順應產業/技術結構的需要,不斷地把資本配置到在特定發展階段最符合比較優勢的實體產業經濟中去。從這個意義上講,金融體系的最優模式選擇主要以服從于實體經濟中優勢產業部門發展的需要為準則。
按照林毅夫等學者的分析,在經濟發展的早期階段,資源(要素)稟賦結構的一般特征是資本相對稀缺而勞動力相對豐富,因此,資本投入相對較少、勞動力投入較多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具有比較優勢,成為經濟中的主導產業;一般來講,勞動密集型產業中的企業技術和產品創新風險較低,規模較小,以中小企業為主,資金需求量不大。因此,與經濟發展初期階段和要素稟賦結構決定的比較優勢產業發展相對應,金融體系以為勞動密集型產業融資服務為主要目的,并且主要以滿足中小企業融資要求為特征。當然,此階段也需要具有大規模動員資金能力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客觀存在,但不是金融體系的主體。隨著經濟發展階段的]進和人均 GDP的上升,資本逐漸成為相對豐富的要素,而勞動力則成為相對稀缺的要素。因此,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特別是新產品和新技術密集型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為典型代表)成為經濟中的主導產業或比較優勢之所在。新產品和新技術密集型產業與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技術特征存在很大差異,而且越來越靠近產業和技術前沿,風險會越來越高,必然要求金融發展水平和金融結構發生相應的變化,從而誘導能夠有效分散風險和降低資金成本的金融體系與融資方式的出現。因此,與此階段的經濟發展和要素稟賦結構決定的比較優勢產業發展相適應,金融發展和金融結構要以滿足新技術和新產品開發等技術密集型產業的融資需求為主,金融體系的構成以能夠有效分散風險的風險投資和多層次股票市場為主體;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具有較明顯的規模效應,企業的平均規模的確是在不斷變大,但這并不等于中小企業的數量和相對地位一定會有所下降或遜色;所以,從產業發展中企業的規模特征來看,此階段的金融體系既要有為大企業提供服務的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場,也需要大量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群體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和低標準的股票市場(林毅夫等,2009)。
美國等發達國家金融發展的]進和實踐已經證明了金融發展的內生性,20 世紀70 年代納斯達克市場在美國的出現與之后的迅速擴張,以及同時期風險投資在美國的發展,都不是偶然現象,也不是政府人為設立的制度安排,而是在場外交易市場基礎上]化而來,是解決高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領域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內生制度安排。
三、金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是金融共生的要求
生物學研究領域在19世紀提出了“共生”(symbiosis)的概念,并將共生定義為不同種類的一個或更多成員間延伸的物質聯系。在國內,袁純清較早運用共生方法,從經濟學的角度較為系統地論述了共生理論,并將其引入我國小型經濟的研究。[11]2002年,袁純清又引申出了金融共生理論,并將其引入我國城市商業銀行改革的研究。根據袁純清對金融共生的論述,銀行與企業是一種唇齒相依的共生關系,它構成了金融共生關系的核心,在此基礎上,衍生出銀行與銀行之間,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共生關系。[12]將金融共生的概念進行延伸,我們可以認為,金融體系的構成主體與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間是一種共生發展關系,最終會形成連續對稱互惠的共生狀態。具體來看:
(一)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間具備共生發展的條件
根據金融共生理論,不同性質的主體單元之間要形成共生關系,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共生單元之間要有交集或關聯或者說共生單元之間至少有一組質參量(反映共生單元內在性質的因素)兼容;共生單元之間存在自主活動的共生界面;共生單元組成的共生體系能夠產生新能量(比如利潤或收益);共生單元在給定的時空結構中具有累積的關于對方的信息量(袁純清,2002)。很顯然,金融體系與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間具備共生發展的條件:一是金融機構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企業雖然一方經營貨幣,另一方經營實物產品或無形服務,但是兩個主體單元之間有著資金借貸聯系,新興產業企業的生產數量增加意味著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量增加,他們之間有穩定的關聯度;二是金融機構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企業都需要在經濟法律制度范圍這個共生界面下進行經濟活動,同時具有自由選擇權。金融機構自由決定是否貸款以及貸款的數量價格和期限結構,戰略性新興產業自由選擇發展機會、融資機構和方式;三是金融機構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共生可以產生共生利潤,這也是兩者共生的基礎。對于金融機構與戰略性新興產業來說,當兩者不存在共生關系時,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只能依靠自有資金,即使有新的投資機會出現,戰略性新興產業也會因為自有資金不足而放棄投資機會和獲利機會。當兩者存在共生關系時,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企業從金融機構獲得資金支持從而進行創新投資并產生利潤,而金融機構會獲取資金借出的利息收入;四是金融機構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借貸過程中通過相互交流和審查來獲取彼此的信息,而且這些信息是不斷獲取并可以累積的。可以看出,金融機構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雖然是不同性質的兩類主體單元,但他們本身的特性滿足共生發展的條件,兩者是共生發展的關系。
(二)連續對稱互惠共生是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最佳共生模式
隨著金融體系的構成主體與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間的作用方式、強度以及他們之間的物質信息交流和能量互換關系的變化,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間會形成和發展多種共生模式。
從共生行為模式來看,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可能存在寄生模式,表現為一方寄生于起主導作用一方的形式,由起主導作用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服務,但不獲得任何收益;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也可能存在偏利共生模式,表現為金融體系的構成主體在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過程中能夠產生利潤或收益,但這種利潤或收益的分配只惠及共生單元的一方,比如只向戰略性新興產業一方轉移,而金融體系的構成主體沒有獲得利潤或收益,這種模式肯定會使一方喪失積極性,使得雙方的共生關系難以長期維持;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也可能存在非對稱互惠共生模式,表現為金融體系的構成主體在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過程中與其形成共生系統,并產生新的利潤或收益,但這種利潤或收益的分配是非對稱性的,一方獲得的利潤或收益多,而另一方獲得的較少;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還存在對稱互惠共生模式,表現為金融體系的構成主體在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過程中產生新的利潤或收益時,分配是均衡的,雙方獲得的利潤或收益的比例大致一樣多。可以看出,對稱性互惠共生模式因為其產生共生收益的廣泛而均勻的分配特質,以及雙邊或多邊交流機制而具有持久穩定性,并使所有參與主體都可以獲得同等的發展機會,是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共生發展的目標。
從共生組織模式來看,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可能存在點共生模式,表現為金融體系的構成主體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企業之間只進行了一次偶然的合作,雙方的第二次合作由于信息不對稱障礙或第一次合作不能滿足彼此需要而終止;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也可能存在間歇共生模式,表現為金融體系的構成主體與戰略性新興產業有數次但不連續的合作,比如金融體系的構成主體并不限于與某一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企業合作,戰略性新興產業也不限于與某一家金融機構合作;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也可能存在連續共生的模式,表現為金融體系的構成主體與戰略性新興產業保持連續合作的關系,從而形成一種長期穩定的狀態;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在理論上還存在一體化共生的模式,表現為金融體系的構成主體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企業通過相互持股一定比例以上而形成一體化關系,但這在我國目前的金融制度安排下還難以實現。因此,連續共生組織模式由于具有內在必然性、更強的選擇性、更高的穩定性、更低的阻力性等優勢,是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共生關系中效率最高、且最穩定的金融共生組織模式。在這種模式下,金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能夠實現共同提升和發展的機會,并能維持自己的獨立性。
四、金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具有內在動力
任何微觀經濟組織和機構的存在都是以盈利為目的,金融機構亦不例外。但是,金融機構的特殊性在于,從宏觀上看,它的目的性和功能性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現代金融體系由眾多的金融機構以及它們的經營、交易行為所構成,通過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將資金配置到經濟中最有競爭力的產業和部門中去,可以獲得豐厚的、持續的回報以及不斷發展壯大的動力。
(一)金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可以分享高回報
我國政府為了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已顯示出空前的決心和努力,作為中國經濟結構調整的關鍵著力點和未來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力,戰略性新興產業將會獲得爆發性的增長,為金融業提供最大的結構性投資和分享超額利潤的機會。有報告測算,若按《決定》文件中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五年和十年規劃,以中國GDP每年增長8%以及CPI每年3%的水平進行估計,則五年和十年后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分別將較目前實際增長3.49倍和13.20倍,這意味著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有關行業將實現“十年十倍”的增長,將為金融資源的供給者提供未來十年最大的結構性投資機會。[13]由于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目前普遍處于孕育期和成長初期階段,相關產業的成長性、公司業績和超額利潤持續性獲得的預期以及表現都將不斷提升。金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將會充分分享其帶來的發展機會和超額利潤。同時,金融機構通過貫徹國家政策,投資和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可以在信息交流和輿論作用下,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群中樹立良好形象,從而可以吸引、篩選、培育和發展潛在的優質企業,創造獲取高利潤或回報的機會,這關系著自身經營效益的提高和可持續發展。現在,銀行等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投資銀行等投資中介機構以及各類正在加速發展的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都在籌劃或探索介入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爭奪這一小部分優質企業,從而分享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高回報。金融資源的供給者在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過程中,會形成“擁有優良企業客戶——獲取超額收益——提高競爭力——爭取到更多的優良客戶”的良性循環。[6]
(二)金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可以分散和轉移風險
現代金融體系的各個構成主體,特別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目前的信貸業務領域還主要集中在房地產等傳統產業,這將會蘊含較大的政策和市場風險。國家對房地產業的宏觀調控和對“高能耗、高排放”等傳統產業的進一步限制已經為金融機構過度集中于傳統產業的信貸模式敲響了警鐘。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代表著未來科技和產業發展的方向,并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而且相關產業的成長性和回報預期都處于不斷提升的狀態。因此,金融機構借助國家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契機,通過為該領域的企業提供金融支持可以使自身的信貸結構得以優化,分散或者轉移系統存在的高風險,使資金運營實現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要求。同時,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經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包括財政補貼、稅費減免、新技術或專利監測等配套政策和措施,鼓勵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相關企業的發展壯大,這些舉措顯然使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投資的安全性有了一定的保障,使得結構性投資獲得高回報的前景可觀,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金融機構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金融支持活動的風險。
(三)金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可以激發自身的創新
經濟主體的需求拉動,是金融創新的直接動因。傳統的金融服務對應于傳統產業發展的模式,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必然要求金融服務的轉型,而這個轉型必須要通過創新來實現。金融體系通過創新來滿足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需求,自身才會有廣闊的空間。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是我國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大舉措,而且是長期發展戰略,這將會帶來持續的信貸資金需求和其他金融服務需求,從而會推動金融機構介入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把握巨大的市場契機,持續快速地進行管理體制、運營機制、產品結構等內在的創新與調整,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需求。戰略性新興產業本身蘊含的風險也會刺激一部分金融機構去創造一些能夠降低風險的新的金融工具,從而會使其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的回報更有保證。同時,金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特別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的發展會給自身的創新提供有利條件。比如,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在金融支持下實現發展和壯大,可以為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有利條件和便利,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另外,金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還可以規避政府的管制,從而激發金融創新活動的發生。當前,政府對金融機構的業務監管越來越重視,對其經營的種類和范圍,資本比率的適宜度等都做了限制。金融機構在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過程中可以不斷探索和創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規避政府的管制,比如分業經營規則的突破,改變金融工具和管理方式來進行贏利性活動,為自身的發展創造更為廣闊的空間。當然,國家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和發展的重視也會使金融監管在一定程度上放松,改變其管理法規,促進金融創新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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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Inevitability and Motivity of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Ma Junwei
(School of Management, Changsh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hangshu 215500,China)
【關鍵詞】小額貸款公司 風險 控制
2012年11月,舉世矚目的黨的十在北京隆重舉行,黨的十報告中專門用一個部份就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進行了闡述,凸顯出新時期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極端重要性。當前,云南正在加快建設民族文化強省、綠色經濟大省和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文化建設與經濟建設并行并重,彰顯了云南省委、省政府關于發展文化產業促進經濟騰飛的宏大戰略和深邃眼界。在推動“兩強一堡”戰略建設過程中,大力培植特色優勢文化產業,做大做強文化產業是云南省面臨的重要課題。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充分發揮金融重要支撐作用,加強金融對文化產業發展的綜合金融服務能力,既是云南金融業承載的重要使命,也是推動云南文化產業蓬勃發展的重要手段,值得深思。
一、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意義
2011年9月,省委書記秦光榮同志發表了題為《搶抓文化建設重大機遇實現云南文化跨越式發展》的文章,充分闡述了加快云南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為各類金融機構加強文化產業金融服務指明了方向。文化產業作為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小、產品附加值高、就業吸納能力強的重要產業,是云南省重點發展的先導性、戰略性、支柱性產業,也是云南加快轉方式調結構,拉動經濟增長和擴大就業的重要舉措,對于增強全省文化軟實力,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文化需求,推動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兩強一堡”戰略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全省文化產業不斷發展壯大,但與發達地區相比,還存在規模不大、實力不強、結構不優、投入不足等差距,迫切需要金融部門和金融機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宣傳部、中國人民銀行等九部委《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94號)精神,創新思路、完善措施,借鑒國內外經驗,結合云南實際,開發符合全省文化產業發展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融資方式,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的資金投入,全面提升金融服務文化產業發展的水平和能力,充分發揮金融重要支撐作用,推動全省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發展,促進全省豐富多彩的文化資源轉變為云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強大動力,進一步拓展金融業發展空間。
二、突出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重點
一要支持重要文化產業集群發展。走實體化的發展道路,加快培育具有云南特色優勢的文化產業集群是推動云南文化發展的比由之路。全省金融機構要對重點文化產業發展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在重點支持和打造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化演藝、旅游、節慶會展、廣告印刷、珠寶玉石、茶文化、體育健身等傳統文化集群發展的同時,也應注重對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游戲等新興文化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打造具有較強競爭力、影響力的云南特色文化產業集群。
二要支持重大文化設施項目建設。重大文化設施的建設是全面提升全省文化發展水平的突破口。省級文化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和加快文化產業項目庫建設,加強與金融機構的銜接,加大重大文化設施建設的前期投入,吸引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文化項目建設的信貸投入,重點支持各類文化藝術中心、影視傳媒中心、國際圖書城、高原體育基地和文化產業園區等省級重大標志性文化設施建設,實現全省文化設施水平的迅速提升。
三要支持骨干文化企業做大做強。重點文化企業是推動全省文化建設的主力軍,是繁榮云南主流文化的發動機。全省金融機構要積極構建與重點文化企業的全面戰略合作機制,為重點文化企業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支持云南文化產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廣電網絡集團公司、云南日報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大型文化企業不斷做大做強。
四要支持特色中小文化企業發展。中小文化企業是推動全省文化建設的生力軍,是云南特色文化發展的重要載體。針對中小企業資金實力有限、擔保抵押物不足的特點,金融機構要支持中小文化企業有效擴大抵質押物范圍,發展中小文化企業聯保聯貸、網絡循環貸款、周轉限額貸款等信貸產品,穩步增加對中小文化企業的信貸投入;要加強與融資性擔保公司和保險機構合作,積極開展履約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構建促進中小文化企業加快發展的“信貸+保險”機制。
三、大力拓展文化產業融資渠道
一要加大對文化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圍繞文化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文化企業的實際需要,積極打造服務文化產業發展的專業營銷團隊,主動開展文化企業的營銷工作,對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適當簡化授信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合理確定文化企業的貸款期限,給予適當貸款利率和費率優惠,切實加大對文化企業的信貸投入;要積極開展文化企業銀團貸款、聯保聯貸、信用保證貸款、并購融資等綜合金融服務,探索開展文化企業版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無形資產質押業務,擴展抵質押范圍等方式,增強對文化企業的信貸投放能力;要積極探索適合文化企業需求的供應鏈融資,對資信良好的文化企業給予貸款、票據、貿易融資和保函等多種授信支持,提供財務顧問、電子銀行、現金管理等綜合銀行服務。
二要積極支持優質文化企業上市融資。金融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大力支持優質文化企業上市工作的扶持,鼓勵和支持上市公司參股、控股、兼并、收購文化企業,推動文化企業通過各種方式進入資本市場。要建立文化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加強對擬上市企業的政策支持和指導,推動處于成熟期、經營較為穩定的優質文化企業在主板市場上市;鼓勵資產質量較好、盈利能力較強的中小文化企業在中小板上市;引導創新性、高成長性的中小文化企業在創業板上市,或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三要鼓勵文化企業發行債券。省內金融機構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發行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集合債、集合票據,擴大文化企業債務性融資規模。鼓勵文化企業中效益好、償債能力強的骨干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募集發展資金。
四要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根據云南文化產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加快發展以文化產業為投資對象的各類基金,推動全省基金業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要引導境內外各類創業投資基金進入我省文化產業,鼓勵和支持國內外金融機構或知名企業來滇發起設立文化股權投資基金,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快設立云南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加快建設文化產業投資項目庫,完善以政府資金引導、民間資本為主的文化基金投資機制,推動云南文化產業基金健康快速發展。
五要多方位吸引民間資本投資。支持民間資本以參股、兼并、收購、承包、租賃、托管等形式,積極參與經營性國有文化事業單位改制,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投資興建各類公益類文化基礎設施,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原則,依法保護好民營投資主體的合法權益,形成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同生共贏的良性互助格局。
六要規范發展文化產權交易。在積極開展各類交易所清理工作的基礎上,積極爭取規范有序發展省內文化、珠寶玉石類交易所,拓寬民間資本投資文化領域的渠道,完善文化藝術品和文化產業無形資產登記、評估、流轉、質押和托管制度,大力發展文化領域資產評估、研究策劃、市場經紀等市場中介機構,尊重和保護文化領域知識產權和藝術品交易,活躍文化市場,繁榮文化產業。
七要有效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財政部門要針對文化產業發展實際需要,通過專項資金、補貼、貼息、風險補償等手段,積極支持全省文化企業加快發展。要注重探索建立財政與金融聯動的機制,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放大功能,促進更多的信貸、保險資金和民間資本跟隨財政資金共同投入文化產業發展。
八要大力發展文化產業融資擔保業務。引導和支持服務中小文化企業的專業化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快發展,鼓勵大型文化企業集團與民間資本合作組建文化產業擔保公司。加強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對文化產業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建設和重點企業“走出去”項目的融資擔保服務。鼓勵實力雄厚的融資性擔保機構開發文化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新品種,探索以創意產品、藝術品、收藏品等文化產品為抵押物的擔保業務,拓展以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權、收益權等無形資產為質押物的擔保業務。
一、工作原則
(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開發銀行依據各自工作職能,聯合推動生物產業發展,共同加大對生物技術產業化和國家生物產業基地的支持,加快培育壯大我國生物產業。
(二)按照規劃和產業政策確定的生物產業發展重點領域和產業布局,實施生物技術產業化專項,引導生物產業的集聚化發展。
(三)發揮國家開發銀行的金融服務作用,在完善制度建設、擔保體系建設和法人治理結構的基礎上,建立以企業信用為基礎、市場化運作為主導的生物產業基地融資平臺或企業融資平臺,引導社會資金,加大對成長期生物技術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
(四)國家開發銀行根據自身業務范圍,創新信貸品種,改進金融服務,對符合條件的生物產業發展項目,積極探索多種融資模式,特別是利用小額貸款、統貸、轉貸等方式,加大有效信貸投入。同時,積極探討與擔保公司、基金、商業性金融機構等開展聯合融資。
(五)堅持積極穩妥、務求實效的原則,加強對信貸風險的防范和控制,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分階段穩步推進生物產業融資工作的開展。
二、工作目標
按照《生物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目標,通過政府引導、融資推動,完善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生物企業創新創業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為生物技術創新型企業成長、生物企業產品結構調整和企業重組提供融資支持,加快生物技術產業化進程,促進生物產業規模化、集聚化、國際化發展,加速使我國生物產業成為高技術產業的支柱性產業和國民經濟的主導產業。
三、主要任務
(一)積極研究適合生物產業特點的政策措施及金融產品,采取優惠貸款、投資補助、貸款貼息、資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處于成長期的創新型生物技術企業快速發展。
(二)創新和構建多種形式的生物產業發展融資模式和融資平臺。充分發揮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優勢,建立并完善基地管理機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堅持市場化運作,搭建生物產業基地融資平臺。尚無國家生物產業基地的省市,根據其生物產業發展情況,由具有實力的投資類公司或生物產業龍頭企業與國家開發銀行地方分行協商,搭建企業融資平臺。
(三)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各省市發展改革委”)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開發銀行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深化中小企業貸款與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企業[*7]581號)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體系。
(四)設立生物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有條件的省市發展改革委要加快設立生物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并運用貼息、擔保等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吸納、引導各方資金,形成生物產業發展資金多元化格局。國家開發銀行可根據企業需要開展財務顧問、銀團貸款等業務,積極探索協助企業發行集合式債券、上市等,并加強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作,擴寬融資渠道。
四、具體工作安排
(一)搭建融資平臺和擔保體系。具備貸款條件的國家生物產業基地管理機構,或尚無國家生物產業基地、經與開行協商同意的相關投資類公司,可與國家開發銀行當地分行進行溝通,探討具體融資模式和融資平臺的搭建等相關事宜,在符合相關監管規則的條件下,形成雙方認可的融資平臺,負責融資項目的遴選、論證、推薦、組織實施、委托貸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國家開發銀行各地方行應加快融資平臺的評級工作。對融資需求大、并具備成熟項目的地方,相關省市發展改革委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抓緊形成建立擔保體系和設立生物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具體方案。專項資金設立規模應不低于國家開發銀行與生物產業融資平臺合作總規模的5%~10%,具體實施操作時可由省市發展改革委及融資平臺和開發銀行當地分行協商確定。
(二)編制符合各地實際情況、可操作性強的地方生物產業發展實施方案。各省市發展改革委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根據《生物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結合本地實際,編制本地區生物產業發展實施方案。國家開發銀行通過技術援助貸款支持地方開展規劃編制和論證、重大項目前期等工作,并就融資方案、融資平臺建設、擔保措施等提供一攬子解決方案,使實施方案切實具備可操作性。
(三)各省市發展改革委對具備產業化條件、具有融資需求的生物技術項目進行篩選推薦。各省市發展改革委應根據《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3號)》,篩選具備條件并具有融資需求的項目,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高技術產業司。國家發展改革委高技術產業司審查后,向國家開發銀行評審二局推薦。國家開發銀行評審二局將結合融資平臺的實際情況及時開展項目評審工作。
(四)擬搭建融資平臺的單位,要抓緊充實生物技術、管理、財務、法律等方面的人才,以滿足后續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