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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經濟體制改革以后,我國國民收入分配的格局發生巨大變化。變化之一是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迅速提高。這使居民的消費和儲蓄行為對于經濟發展有越來越重要的意義。探討中國居民儲蓄行為的規律,找出主要決定因素,并在此基礎上對儲蓄的變化趨勢做初步預測,成為確定本論文研究題目的宗旨之一。
與西方經濟理論比較,我國關于居民儲蓄行為的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因此,本研究將在較大程度上借助西方主要的儲蓄理論,并且針對中國的具體國情做必要的修正。
論文將居民儲蓄定義為個人可支配收入減去個人消費的差額。其實物形態有金融儲蓄與實物儲蓄兩部分。金融儲蓄包括現金、存款以及各種有價證券的增加量;實物儲蓄包括本期購買的各種耐用消費品以及住房等價值非一次性損耗的商品扣除折舊后余額的增加量。但在分析過程中由于數據原因無法沿用此定義時,將做必要的修正。
二、關于研究方法
論文以實證分析為主,根據各種被認為可能會對儲蓄產生重要影響的因素,依次對絕對收入理論、生命周期理論和永久收入理論模型進行檢驗。檢驗得出兩類結果。第一,證實不同理論對于中國居民儲蓄行為的適應程度,以及該適應程度隨經濟環境變化而改變的性質;第二,確定影響中國居民儲蓄行為的主要因素,并據此建立預測模型。
被認為可能是決定我國居民儲蓄行為模式的主要因素有:強迫儲蓄,絕對收入水平,收入增長率,利率與通貨膨脹率,社會保障,信貸約束,遺產動機。論文的第三章至第七章分別就這些因素的分析依次展開。各章基本上循理論探討、建立模型、模型檢驗和對檢驗結果分析的思路進行。當對各國素的實證分析依次完成后,即確認出儲蓄的主要決定因素。
三、關于基本結論和基本結論形成過程簡述
l、我國基本國情決定1979年以前居民儲蓄的行為模式主要被絕對收入理論解釋。1979年以后這一特征依然存在,但逐漸減弱。生命周期以及永久收入理論這些具有跨時預算約束特征的儲蓄理論,對79年以后的居民儲蓄行為的解釋力迅速增強,并且形成預測的理論基礎。
從理論角度考察,絕對收入理論對于1979年以前的居民儲蓄應該有較好的解釋效果,但數據方面的原因使實證分析結果難以對此給予有力的支持。79年以后對絕對收入理論的檢驗效果較好。這—現象可以從兩方面得到解釋。第一,分析期間較短,只有14年,不足以暴露絕對收入理論關于長短期實證結果不一致的矛盾;第二,居民收入水平由很低速提高,可以表現為很好的收入水平決定儲蓄的特征。
生命周期理論和永久收入理論對1979年以前的居民儲蓄解釋效果很差。主要原因在于居民過低的收入水平。1979年以后居民收入水平迅速提高,決定了這兩個理論的解釋力提高。
在研究過程中發現,的確存在一個收入水平的臨界線,在該臨界線以下,居民儲蓄行為較好地服從絕對收入理論;在該臨界線以上,居民儲蓄行為較好地服從生命周期理論和永久收入理論模式。論文提出我國居民平均收入的臨界線可大致定位于250萬元的假定。按照這假定,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居民儲蓄行為應該更好地由跨時預算約束類儲蓄理論解釋。
2、到目前為止,在勞動生產率增長與人口增長這兩個收入增長源中,真正影響居民儲蓄的因素是人口增長。更確切地說是勞動人口增長。
在53——92年期間,我國勞動生產率在絕大部分的時間內徘徊于較低的水平只是八十年代以后有所提高,但提高幅度有限,無法對居民儲蓄的變化做有效解釋。相反,勞動人口增長與儲蓄率提高之間有良好的吻合。論文運用由生命周期理論模型為基礎得到的人口年齡結構模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很好地證實我國勞動人口增長對于居民儲蓄率有重要的作用。同時,這—結果也證實了我國經濟學界比較流行的觀點,即我國的經濟增長主要依靠單純投入量增加維持,而非投入產出率的提高。這一結論提示,如果其它條件不變,勞動力資源供給狀況的改變將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社會儲蓄的規模,從而影響投資規模和經濟增長速度。
3、1955一1978年,強制儲蓄是我國居民儲蓄中一個不可以忽視的重要內容,但該成份在1979年以后減弱。目前已達到可以被忽略的程度。
分析居民儲蓄的強制成份時采用Feldenstein等人的方法,即將被管制的物價水平還原為可以反映市場供求狀況的真實價格,建立基本分析模型,考察在真實價格下居民儲蓄與在管制價格下居民儲蓄的差異,從中發現強制儲蓄的程度。由于用這種方法設定的參數a中可能包含因社會貨幣化程度提高導致高估儲蓄被強制程度的因素,需要用貨幣需求函數做為輔檢驗模型。檢驗的結果發現1979年以前貨幣化程度的變化很小,對貨幣需求的影響也很弱。79年以后貨幣化程度提高幅度較大,在較大程度上椎動貨幣需求的擴張。剔除貨幣化程度提高的因素后,居民儲蓄中強制的成份有79年以前較多、79年以后減少的變化。結合中國社會科學院1986--1987年的居民家庭抽樣調查結果,可以大致估計至八十年代中期,強制儲蓄占居民儲蓄的成份低于1/3。進入九十年代該比重繼續下降。由此可以認為,強制儲蓄已經不是影響我國居民儲蓄的主要因素。
4、利息率和通貨膨脹率不構成影響我國居民儲蓄的主要因素。
用收入增長的儲蓄模型對儲蓄率與利息率的關系做回歸分析后發現,利率彈性由79年以前的負值轉為79年以后的正值。彈性的顯著性略有提高,但均未達到顯著的程度。由此可以得出我國居民儲蓄的利率彈性很低的結論。論文對這一現象的解釋主要從利率敏感性和財產的期限結構兩個角度進行的。
利率的敏感性指人們對于利率變化的反應程度。很低的利率敏感性必然有低利率彈性。利率敏感性的高低主要取決于收入水平和利率水平。我國居民長期的低收入水平從根本上決定利率的彈性很低,無論是正的彈性還是負的彈性。改革以后居民收入水平迅速提高,但到1991年(本論文的截止分析期),居民財富積累依然有限。這使79年以后利率彈性略有提高但仍未高到足以影響居民儲蓄的程度。低于真實利率水平的名義利率也會抑制利率的敏感性。我國長期實行嚴格的利率管制以及過低的利率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利率的敏感性和儲蓄的利率彈性。
在利率敏感性既定的條件下,居民財產期限結構是影響利率彈性以及彈性正負方向的重要因素。利率對儲蓄的影響有正的替代效應和負的收入效應。利率的彈性則取決于兩個相反的效應相互抵消的結果。當財產以長期為主時,利率的替代效應較強;當財產以短期為主時,利率的收入效應較強。我國人口增長的特征、金融市場的發達程度和收入水平決定居民財產以中短期為主,這決定了79年以前利率很弱的負效應和79年以后略有提高但依然很弱的正效應。
按照我國人口增長、收入增長和金融市場的發展趨勢,我國未來一段時期內以替代效應為主的利率彈性會略有提高。但可能仍然不會成為影響儲蓄的主要決定因素。
實證結果發現通貨膨脹對儲蓄率有不顯著的負效應。對這一現象的解釋是我國長期低收入水平下過低的財富積累水平和貨幣幻覺的作用。1979年以后隨我國居民收入水平提高,通貨膨脹對儲蓄的影響力可能會增強,但貨幣幻覺的作用又使這一影響力不確定。貨幣幻覺的存在可以使通貨膨脹對儲蓄形成兩種相反的作用,因而減弱通貨膨脹的作用力度。
由分析得出的結論是,無論現在還是將來,都不宜將利率與通貨膨脹率作為決定居民儲蓄率的重要因素。
5、社會保障程度對我國居民儲蓄率起到明顯的抑制作用,但不改變居民儲蓄率的基本模式。這意味著除非社會保障制度發生變化,否則,該因素對居民儲蓄率的變化沒有影響。
根據中國現有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覆蓋城鎮國有企業職工的特點,將社會保障對儲蓄影響的分析分別就城鎮與農村進行。所依據的基本理論是生命周期假說。
研究發現,我國正在進行的社會保障制度變革可能使城鎮居民儲蓄率略有提高,農村居民的儲蓄率則由于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進程緩慢,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不會因此發生變化。考慮到農村人口占中國人口的絕大多數,若按人口平均的話,社會保障制度變革對我國居民儲蓄的可能影響不大。因此,可以將社會保障的因素排除在決定我國居民儲蓄的主要因素之外。
6、信貸約束對我國居民儲蓄有一定影響。用永久收入模型檢驗,發現79年前后信貸約束有從很強到開始緩慢減弱的變化過程。因此判斷,79年以前較強的信貸約束可能構成抑制居民儲蓄和消費行為的跨時預算約束特征的因素之一。79年以后信貸約束減弱則有助于加強該特征。但是,從79年以后收入大幅度提高與信貸約束緩慢減弱的情況看,信貸約束并不構成決定居民儲蓄率變化的主要因素。
7、遺產動機目前不構成我國居民的主要儲蓄動機,估計遺產在居民財富中所占的比重很低。遺產動機的強弱以及遺產率(遺產占財產的比重)取決于居民收入分配的非均衡程度。按照我國經濟學界的一些研究成果,一段時期內收入分配的非均衡程度將會隨收入增長進一步擴大,居民的遺產動機也會和遺產率也會提高。遺產動機對我國居民儲蓄的影響會加強。但如果遺產率基本穩定并且遺產不占財產的主要比重,遺產動機的存在基本不影響居民的儲蓄模式。根據西方經濟學界的有關研究,該假設條件在發達國家存在。由此可以初步認為,居民遺產在我國居民財產中有增加的趨勢,但并不影響居民的儲蓄行為模式。考慮到遺產動機的大小隨收入增長擴大的性質,可以將該因素納入到收入增長的儲蓄模型中一并考慮。
8、對各相關因素做逐一分析后,可以認為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影響我國居民儲蓄率的最主要因素是收入增長。如果假定社會的勞動生產率不變,用人口變化趨勢的有關數據對勞動人口增長的儲蓄模型進行趨勢預測,發現直到2010年以前,居民儲蓄率呈穩定上升的趨勢,此后趨于下降。因此,從現在起直至2010年是我國的儲蓄和社會財富積累的黃金時期。緊緊抓住這一由人口變動規律創造的機會,為2010年以后的經濟持續增長和社會保障奠定豐足的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四、關于基本結論的政策含義
首先,絕對收入水平對目前我國居民儲蓄的重要影響意味著高收入階層的儲蓄在—定程度上是我國居民儲蓄的重要來源。因此,不必過急地采取消除收入差異的稅收政策,以便盡可能多地挖掘儲蓄資源。但是,絕對收入對居民儲蓄的決定作用正逐漸被收入增長替代的趨勢,則意味著高收入階層對社會儲蓄有較多貢獻的基礎正在減弱。順應這一趨勢,應及時消除意在擴大儲蓄的收入差異稅收保護。
論文提要:新經濟自由主義強調經濟自由是以自由放任為主,以政府干預為輔。新經濟自由主義論主張政府應從私人財產的單純“守夜人”轉換為經濟自由的“裁判者”等觀點,對我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本文回顧了哈耶克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理論形成的過程,深入研究了哈耶克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理論觀點及其貢獻,對哈耶克的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缺陷進行了初步探討。
新經濟自由主義在20世界七十年代以后,在經濟停滯和通貨膨脹同時并存的“滯脹”局面背景下,逐漸得到了經濟界的重視,特別是1972年新經濟自由主義的集大成者弗里德利希·馮·哈耶克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標志著凱恩斯主義的徹底衰落,也標志著經濟自由主義的復興。新經濟自由主義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古典和新古典學派的完全自由放任和完全排斥政府干預經濟的主張,強調經濟自由是以自由放任為主,以政府干預為輔。新經濟自由主義論主張政府應從私人財產的單純“守夜人”轉換為經濟自由的“裁判者”。它認可政府在一定限度內對經濟的干預,承認經濟自由不是無限度的自由,應受到法律的制約和保證。無獨有偶,在這之后,中國對計劃經濟體制的改革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的確立而大大深化。在這偉大變革的時代,為了增進我們對經濟自由主義的洞見,我們在了解和認識當前的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時,不能不對20世紀最著名的自由主義者哈耶克的有關理論觀點進行認真地了解和剖析,并通過他的理論認真檢討計劃經濟,就顯得非常必要和饒有興味。
一、哈耶克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理論簡述
作為最徹底的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哈耶克一生進行過兩次捍衛經濟自由主義的理論大論戰和一次新經濟自由主義復興的運動。20世紀三十年代反對凱恩斯國家干預主義經濟學的大論戰和反對市場社會主義的大論戰,以及20世紀七十年代后的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復興運動。哈耶克出版過兩本最重要的,也是最有影響的新自由主義經濟學著作:《通往奴役之路》和《致命的自負》。前一本書是他堅決反對納粹主義、極權主義和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理論的通俗闡釋,也是影響最大的“世紀之作”;而后一本書則是哈耶克畢生探求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收由之作”。在這本《致命的自負》中,哈耶克依然不改其“斗士本色”,將無法實現“口誅”的“收由大論戰”改作了“筆伐”的“理論大總結”,對社會主義(集體主義)進行了最后的全面批判,對新經濟自由主義進行了簡要地總結性論述。這兩本著作使哈耶克成為了闡釋現代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當然代表。
二、哈耶克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理論貢獻
一般認為,哈耶克在論證市場經濟自發進化過程的問題上做出了一項重要的貢獻,即將秩序的自發性和規則的自發性區別開來。在他看來,保證經濟秩序的自發性并不是問題的根本,因為在某些刻意制定的規則的基礎上,也有可能產生出自發性的整體秩序。因此,真正重要的在于確保規則的自發演進屬性,只有在自發進化過程中存續下來的規則——哈耶克稱為內部規則的基礎上產生的經濟秩序,才是有效率的經濟秩序,并且才與自由主義原則相一致。
(一)進化主義理性論與經濟制度的進化。哈耶克強調分散性的個人知識的重要性。順著這一線索,哈耶克提出了所謂的進化主義理性論。需要指出的是,哈耶克討論的理性指的是一種邏輯推理能力,是一種由一定的前提推論出正確結論的能力。在經濟理論中,理性即指“為達到某些目標而對各種手段的最佳選擇。”主要是對大衛·體漠的繼承,使哈耶克堅持了一種懷疑論的姿態。為了說明他立足于人的本能和本性而不可避免要涉及到的個人主義的“利己主義”或者“自私”,他認為由于人們普遍相信個人主義是證明和鼓勵人們自私的,這是那么多人不喜歡它的主要原因之一;又由于實際知識的困難在這里所引起的混亂,所以我們必須仔細考察其所作假設的內涵。他認為,理性認識不是知識的全部,文明發展史向我們表明:除了理性知識以外,還存在著另一類經驗性的知識。作為總和的知識這個概念,其恰當的對照物應當是一切人類實踐活動。
經濟制度的選擇以及由此產生的秩序進化,直接源于人們的經驗性實踐活動。由于人們在經濟活動中碰巧改變了規則,因此使得該群體的知識分工更為發達,并在變化和未知的環境中呈現出更強的適應性,在與其他群體的競爭中愈來愈強、蒸蒸日上。當然,這個進化過程并不是直線式的,而是在包含著不同秩序的領域不斷“試驗”的結果。在進化過程中并不存在試驗的意圖,它類似于遺傳變異,其作用也大體相同。規則的變化是由歷史機遇引起的。
(二)經濟自由與市場秩序。哈耶克認為,自發出現的市場經濟秩序,是社會經濟自發進化過程的最新進展,是迄今為止人類社會出現過的最有效率的一種經濟結構體系。作為一種“相對晚近的產物……,(市場秩序)是在對各種行為的習慣方式進行選擇中逐漸產生的。這些新的規則得以傳播,……是因為它們使遵守規則的群體能夠更成功地繁衍生息,并且能夠把外人也吸收進來。”相對于其他經濟秩序,尤其是集中性的計劃經濟秩序,這種秩序的效率優勢就在于它能保證該群體更有效地發現和利用分散性的個人知識,從而取得競爭優勢。
在哈耶克看來,市場經濟秩序之所以具有效率優勢,就在于它賦予了經濟主體以擁有活動的私域,并相應擁有經濟自由。市場經濟本質上必定是一種賦予經濟個體以自由的制度,市場經濟活動的本質必定是一種發揮經濟個體主動性,并在整體上顯現出自發競爭態勢的過程。正是在這里,哈耶克的市場經濟理論與自由主義相互勾連起來。
哈耶克對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或者說對于古典經濟自由主義的進一步闡發主要在以下方面:一是將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放在古典經濟自由主義基礎上,并且以個人主義作為經濟自由主義的基本出發點與基本概念來闡述;二是著重從知識和信用角度論證市場經濟的合理性;三是從批判社會主義的角度來反證新自由主義經濟學主張的合理性。
對于市場秩序的效率優勢,哈耶克認為,只要不存在各種不正當的強制,經濟自由就趨向于造就出一種競爭的事態,這種競爭不同于完全競爭,而是一種不斷逼近完全競爭均衡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經濟個體力圖尋找一種最佳的方式,以保證最有效地利用其所擁有的專有性知識。不僅如此,自發產生的價格信號也具有十分優越的信息交流功能,它能用最簡短的形式將最重要的信息在經濟個體間傳遞,并且只傳遞給相關經濟當事人。相對價格變動反映了各種生產資源的相對重要性,經濟主體只需要了解這一點,而無須過問導致這種相對重要性變化的背后原因,就能夠做出正確的經濟選擇。在哈耶克看來,市場經濟的價格和競爭機制近乎完美,即使它存在某些缺陷,也會隨著歷史的演變而自我修復和調整,并不需要人為的整合,經驗的積累和不斷的完善可以使社會自生自發的繁榮,這就是哈耶克追求的“自生自發秩序”。
三、哈耶克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缺陷
無可否認,哈耶克對于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復興和發展的確具有重要的作用,哈耶克在當前這個內容龐雜的新自由主義運動中還是有其獨特性的。但我們也不是一味贊同哈耶克所有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各種觀點。
(一)認識論、方法論方面的缺陷。首先,哈耶克的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是以脆弱的主觀主義為基礎的。在哈耶克看來,生活于同一個社會共同體內部的個人的觀念分類系統大致相同,因此不同的個人才能夠理解彼此的行為的含義;同樣道理,社會科學家也因此能夠從外部分析其他個人的行為方式,并以之為要素組成一種關于社會關系整體的理解圖示。顯然,這種外部分析也是以主觀主義為基本立場的,因為它也把個人行為的主觀方面(在哈耶克那里個人行為進一步被簡化還原為個人觀念)一一作為研究的起點。其次,自相矛盾的懷疑主義立場。一個明顯的事實是,哈耶克所主張的這種有限認識論立場最終都有明確的規范性結論。無論是強調習俗和傳統的優先地位,還是強調模式(秩序)預測,其真正用意都是在于捍衛傳統自由主義,或更確切地講,是對私有財產,尤其是資本主義私有財產建制提供辯護和證明。通過這種認識論論證,哈耶克試圖為既有的私有財產制度提供一個可靠的理論基礎。不可否認,這種有限認識論是哈耶克批判其他若干理論的一柄利刃。尤其在社會主義陣營瓦解以后,哈耶克更是因此被一些人視為嚴謹的學者和自由主義旗手的典范結合。然而不幸的是,哈耶克的這柄利刃是雙面的,在有效話難他人的同時,有限知識論也破壞了哈耶克自己所主張的自由主義理論體系。
(二)自發秩序理論方面的缺陷。哈耶克基本上把他所主張的自由主義理想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重疊起來。這樣,他的所有理論探討和論證實際上也構成了對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一個辯護。然而,哈耶克的這種辯護并不成功。首先,市場經濟自發進化的不純粹性。哈耶克認為,作為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基礎的,只能是那些在進化過程中自發生成的規則,而不是那些刻意設計的規則。他在這里強調的當然是那些起源于個人之間相互協調行為的習慣性規則,這些習慣性規則是眾多自利的個人在做出各種相互獨立的決策時無意產生的結果,在生成這些習慣性規則的過程中,偶然性和必然性共同發揮著作用:在起點的決定問題上,偶然性占據了主導地位,而一旦起點確定后,必然性將最終造就出一種均衡態。然而不幸的是,哈耶克這種個人主義式的論證并不成功,市場經濟規則的出現和維持離不開某種市場以外的強制力量的推動和實施。其次,自由主義原則含義模糊。在《自由秩序原理》中,哈耶克給出了自由的、始終存在著一個人按其自己的決定和計劃行事的可能性;此狀態與一人必須屈從于另一人的意志的狀態適成對照。在這里,自由概念的準確界定依賴于強制概念的確定。由于強制概念的混亂,哈耶克的這個定義沒有什么確定的含義,它根本無法對社會關系的性質做出判斷。
總之,我們應該以科學的態度來分析和看待哈耶克的觀點和政策主張,擯棄其錯誤和糟粕,吸取其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啟發借鑒意義的思想,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
參考文獻
[1]鄧正來.規則·秩序·無知-關于哈耶克自由主義的研究[M].2004.166.
關鍵詞:生態補償機制 內涵 林業財政政策 建議
中圖分類號:F81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4)10-077-02
當今世界范圍內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提出與實施都和林業息息相關,當今人類面臨的一系列的生態環境問題與森林資源的減少是密不可分的。除經濟效益外,森林資源的生態效益也漸漸地被人們所認知、首肯和接受。90年代以來,我國的生態環境惡化嚴重,水土流失面積達179.8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18.7%,沙漠及沙化土地面積己達168.9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17.6%,且每年還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在擴展。據統計,全國每年因為各種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2000億元以上,因洪澇災害減產糧食200多億公斤。生態環境惡化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而這種生態環境的惡化與森林資源的破壞緊密相關,人們必須重視森林生態環境效益的保護和建設。
在我國林業重點工程的實施中,主要是以發揮公益效能為主的生態建設工程,這意味著今后我國財政對林業尤其是生態林業的補償補償力度將會加大。由此標志我國林業正開始從無償使用森林生態效益向有償使用森林生態效益的歷史性轉變。人們對林業定位的認識、林業經營觀念、經營方式盡快適應這一轉變,從而加速推進和實現林業定位的歷史性轉變。
一、生態補償機制的內涵
生態補償是為了調整區域生態壞境保護中的環境及其經濟利益關系問題而提出的一個新概念,其內涵反映的基本要素是定位、基本性質、外延。其定位是為解決現實定的問題才被提出來和被范式化的,從本質上看,這些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的根本目標是要恢復、維護和改善生態系統的生態服務功能。
生態補償機制是以經濟激勵為主要特征的環境經濟政策,其調整的對象和政策制定的方向是為了矯正生態環境保護或破壞行為主體的環境利益及其經濟利益的分配關系。矯正后的利益關系應該是,享受因勞動付出所產生的生態服務的主體要支付費用,生產生態服務的主體應得到經濟回報;相反,造成生態服務功能損失的主體也要支付費用,生態服務功能的產權人或恢復生態服務功能的主體應得到經濟賠償。
生態補償機制的概念比較恰當的外延主要針對區域性生態保護和環境污染防治領域的、具有經濟激勵作用的、與排污收費類制度等并存的環境經濟政策。
二、國外在生態補償機制的借鑒
國際上比較通用的是“生態系統服務付費”(Paymen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PES),指對生態系統服務管理者或提供者補償的范圍,在世界范圍內,這些補償計劃目前都處于發展和形成階段。
在發達國家,森林資源豐富,其林業發展走政府與市場結合道路,通過政府對林業的補貼和收取生態效益補償費等辦法,解決了營造森林及保護森林經費不足的問題,使森林經營進入一種良好循環,森林覆蓋率維持高水平,有效地促進了生態環境的改善。
隨著經濟和科技的發展,林業在發達國家的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比重逐漸下降,于是相繼增加了林業投入,提高了各種補助標準以及實行稅收優惠、采取發放優惠貸款等政策,有效地把社會游資導向林業,形成比較完善的林業投入機制。在美國,在私有林地上進行新造林的人可以得到不超過費用的補助,每hm2的補助額不超過49美元,隨著通貨膨脹,補助分別提高到74美元、148美元和222美元;法國的造林貸款年息為0.25%-1.5%,借還期年限為30-50年,并對私人造林所使用的土地免征30年的地產稅,在森林資產有償和無償轉讓時,如果承擔繼續并良好經營的契約義務,可減免75%的財產轉移稅;英國對于主要用于發展林業的資金所得減稅50%。
三、我國在生態補償機制下相關林業財政政策與實踐
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就針對生態補償的理論與實踐進行了許多探索和試點工作。但從目前我國的具體實踐來看,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生態補償政策體系和生態補償機制。
(一)國家實施林業生態補償的政府手段
1.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財政轉移支付以實現各地公共服務的均等化為主旨,以各級政府之間所存在的財政能力差異為基礎,實行的一種財政資金或財政平衡制度。盡管生態補償不屬于當前中國財政轉移支付的重點,但仍是我國最主要的生態補償途徑,巨額的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為生態補償提供了很好的資金基礎。在政策上,我國財政部頒布的《2003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中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支出項目約30項,其中沙漠化防治、退耕還林、治沙貸款貼息占支出項目的三分之一;就支持力度而言,到2007年底,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達到了6000億元,天然林保護、三北防護林、退耕還林、京津風沙源治理、退耕還草等重點工程完成中央投資1207.23億元(曾培炎,2003)。地方政府為了鼓勵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也采取了財政轉移支付政策,例如2004年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生態建設財政激勵機制暫行辦法》,將生態公益林補助政策、財政補貼政策作為主要激勵手段。
2.專項基金。專項基金是開展生態補償的重要形式,資金主要來自于政府的財政預算,國際和國內組織、單位、個人的捐款也是來源之一。我國林業部門建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對生態保護的行為進行補貼和技術扶助。
3.生態移民政策。生態移民是為了保護一個地區的生態而進行的移民,主要包括生態脆弱區移民以及重要生態區移民兩種。我國從2000年開始真正意義的生態移民,對符合生態移民條件的遷移戶,國家給予專項補償。據不完全統計,各級政府這些年來通過多種途徑遷移安置了260萬生態移民,其中已穩定在遷入地居住的達241萬,占92.9%。
(二)國家實施林業生態補償的市場手段
市場補償將環境保護效益或生態服務功能推入市場,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來實現生態保護的價值,降低生態保護的成本。由于市場的補償手段多種多樣,在我國主要包括生態稅費制度、市場交易模式和生態認證活動。
1.生態稅費。從理論上而言,生態稅費是對生態環境進行定價,利用稅費形式征收開發活動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外部成本。其根本目的是刺激保護生態環境、減少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的行為,而不是創造收入。生態稅費體制和財政政策結合在一起,可以從根本上改變市場信號,因而是生態補償的最有效的手段(萊斯特?R?布朗,2002)。
我國征收生態補償費是為了防止生態環境破壞行為,以經濟調節為手段,以法律為保障,主要內容是生態環境的整治與恢復,征收對象主要是從事對生態環境產生或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生產、經營、開發者。其直接效果是為生態環境建設和恢復取得了穩定的資金來源,長遠意義則是將企業資源開發和項目建設的外部成本納入其會計成本之中,這反映了政府對發展思路的引導,對于完善市場機制,實現生態經濟有重要意義。
生態補償費在實行的初期存在許多問題,例如征收標準不統一、范圍不統一、征收方式不合理、法律依據欠缺、資金的收取和使用不合理、資金沒有完全用于生態恢復和補償等。雖然如此,我國生態補償費的經驗與反映的問題對完善生態環境有較大的促進作用,為設置生態稅進行了鋪墊。
2.資源費。自然資源具有稀缺性,通過開征資源費,一方面為資源保護提供了資金支持;另一方面則通過資源價格的變化,引導了經濟發展。在我國所有的資源類法律中都強調資源有償使用原則,由各管理部門代表國家征收資源費,用于資源的勘探與調查、保護和管理等。迄今為止,資源費尚沒有明確的生態補償的含義,但是開發自然資源必然會破壞生態環境,將生態補償列入資源費的開支科目是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的一個重要方向。
3.生態環境稅。生態環境稅是對開發、利用和保護生態環境與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對生態環境與資源的開發、利用、污染、破壞和保護程度進行征收和減免的一種稅收。我國的生態補償稅費制度有二種,一是生態補償的稅收優惠政策,包括涉及環保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二是相關的具有生態補償性質的資源稅費制度,包括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和土地增值稅。目前,由于稅收規模和專業性限制,我國稅、費并行的局面可能還會長期存在。根據國際發展經驗和一般的預測,我國的生態補償費和環境資源費的最終走向將是生態環境稅。
四、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下林業財政政策的保障機制
根據上述分析,我國現有生態補償下林業財政政策的長效機制還沒有建立,存在著缺陷和不足,要達到生態效益補償的目的,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構建合理有效的長效保障機制十分重要。
1.政策保障機制。要建立生態效益補償的長效機制,首先必須有長效機制的政策作保障,需要從生態效益補償的范圍、生態效益補償的標準、補償的立法等相關政策作保障,既做到公平、合理、有序,又能循序漸進、逐步完善。生態效益補償從本質上講是森林生態產品在不同產權主體之間的讓渡,從內容上講實際上應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對產權限制而導致的機會成本的補償,二是對生產經營生態公益林的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協作,明確各自的責任和權利,使法律、法規、政策得到有效、系統的實施。
2.資金籌措機制。一方面要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作為生態補償的財政轉移支付,可以將其視作對人們保護生態這種公益勞動報酬的支付,是對人們保護生態行為的獎勵,是對因保護生態而犧牲自身利益的補償。另一方面可利用生態補償基金,作為新的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渠道。根據森林生態商品無法進入市場實現交換的特殊性而實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那么補償資金應該主要來源于受益方。森林生態效益作為一種特殊的公共物品,當然資金來源應該主要來源于財政資金,要把財政資金作為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所需的資金最重要的來源。從其受益范圍上看,可以將其該公共產品劃分為全國性公共物品與地方性公共物品,根據財權與事權相對應的原則,財政資金應來自國家財政與地方財政兩個層面。但是,由于森林生態效益的影響較遠及地方財政收入狀況存在很大的差異,因此,國家財政應當在生態效益補償所需資金中占居主導地位。
3.探索并建立“造血型”生態補償機制。建立“造血型”的生態補償機制是對現有生態補償機制的完善和補充。建立“造血型”生態補償機制的關鍵是為提供生態屏障的欠發達地區構筑一個發展平臺和空間,為其提供發展機會,激活其發展潛力,從而調動全社會參與生態建設的積極性,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和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因此,可以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和保障措施,允許源頭保護區和生態脆弱區招商引資和異地發展,調整經濟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發展,并以發展所取得的利稅返回,支持這些地區的生態保護和建設工作。而且還可以通過技術援助等方式,雖然不直接投入資金,通過技術的提高,從而提高當地居民的謀生手段,達到改善生活的目的。這將有利于調動生態保護重點地區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增加財政收入,形成生態保護和建設投入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造血”機制;“通過發展促保護,通過保護促發展”,實現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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