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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和相關專家的指導下,我國很多地區的小學心理教育工作已經全面啟動,并且進步很快,在師資培養、教材建設、活動開展、課題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很多可喜的成績。不過,在普及的同時,我們也看到不少學校的心理教育工作雖然開展了不少年,但一直難有突破,落入一種刻板的模式中,常常是僅僅滿足于照著教材上上心理教育課、擁有一個心理輔導室(或心理咨詢室)并定期開展輔導就行了。隨著師生對心理教育的新鮮感逐步退卻,心理教育越來越缺乏活力,缺乏吸引力,缺乏實效性。這不由使我想到了學習理論中的“高原期”現象。在動作技能的練習曲線中,人們發現開始進步快,但隨著練習時間或次數變化,中間常出現一個明顯的、或長或短的停頓期,即高原期。突破這個高原期后,動作技能才可能得到進一步的發展。而突破“高原期”的策略是加強對動作技能的再認識,積累更多的背景材料,尋找新的興奮點。①面對這些停留在沒有多大進展、只在平面推移的“高原期”的小學心理教育工作,如何盡快幫助他們逾越障礙,尋求新的突破,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任務。對照本校的實踐經驗,筆者認為,只有盡快改變心理教育中不恰當的活動觀、輔導觀、主體觀、視角觀,才能使我們更清楚地認識小學心理教育,從而找到新的工作起點,走出“高原期”,提高實效性,全面推進小學心理教育深入開展。
一、活動:從感知走向感悟。
活動,是心理教育的靈魂。雖然國內的小學心理教育實踐時間并不長,但在眾多專家和一線教師的努力鉆研下,心理教育的活動模式、活動內容、活動原則、活動目標等日益豐富,各種活動指導書籍也紛紛出臺,有力地指導著學校心理教育工作。不過,也許是我們對心育活動的特點未能領悟到位,也許是多年來受學科教學模式的影響,許多學校的心理教育活動帶有明顯的的感知色彩和唯理性傾向,它們有的是采用導入知識、理解知識、鞏固知識的教學模式;有的是照搬拋出問題、引導討論、教師總結的討論模式;有的是引進圍繞主題,集表演、討論、宣泄等活動形式為一體的班隊會模式等等。大家似乎都覺得只要學生了解了一些心理學知識,掌握了一些心理調控技能,就能做到心理健康。
其實,個體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其心理健康知識的掌握水平并非呈正比,即便是心理學教授,也很難說其不會產生心理問題。心理教育活動的功能應該是通過活動啟發學生“健心”的智慧,從而維護心理健康,優化心理品質,開發心理潛能。因此,這種活動和學科活動、班隊活動是不同的。它不應過份強調知識的傳授,而應該創設各種情境,促使學生自我體驗、自我認識、自我教育、自我控制等,讓學生在活動中有一種心靈的頓悟,從而激發他們“健心”的智慧。
如為了讓學生理解父母、尊重父母,一般教師是讓學生回顧父母關愛的行為,或讓父母和孩子共同對話,使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愛,這固然也能取得一些效果,但孩子說出的感激之言總讓人覺得有些做作。而有位教師卻組織學生開展了一次為期一周的“護蛋行動”,每個學生從家里拿出一個生雞蛋,每天帶在書包里小心保護,不能使其破碎;教師在學生的雞蛋上作上標記,看誰保持完好的時間長。起初,學生不以為然,認為這“太簡單了”。誰知,一天不到,許多學生帶的雞蛋就破碎了。其后,學生開始小心翼翼地對待自己所保護的雞蛋了:把雞蛋用棉花或軟紙厚厚地包裹起來,放在書包里的不易碰撞的地方;到了班上,書包不再像以往那樣隨便亂扔亂放了;騎車碰到坑坑洼洼的地方,不再像以往那樣“勇猛”地沖過去了,而是下來推著走過去;心里時常記掛著這個雞蛋,不時地從書包里拿出來檢查一番,到“護蛋行動”結束時,學生都深有感觸:“真不容易!”將一個雞蛋保護一周尚且如此,把一個幼小的嬰兒撫養成人呢?此時,學生對父母撫養子女的艱辛有了真切的情緒體驗,并因此對父母產生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不難看出,精心設計的“護蛋行動”比一般的討論、回憶效果好多了。實際上,感悟性的活動在國外的心理教育活動中比比皆是。如“合作方塊”游戲,參與者在沒有任何交流的情況下完成方塊的組合、拼裝工作,讓其體驗合作的意義;“神奇的麥克風”活動,學生角色扮演組織者、詢問者、故意破壞者、督促者等,以體驗不同角色的心理感受等等。我想,當我們的心理教育教師對心理教育活動的特點有所把握的話,肯定也能設計出更多更好的感悟性活動,從而使學生對活動感興趣,對“健心”感興趣。
二、輔導:從被動走向主動。
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若干意見》指出:對少數有心理困惑或心理障礙的學生,給予科學有效的心理咨詢和輔導,使他們盡快擺脫困擾,調節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強發展自我的能力也是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務。可是,在實踐中,我們發現,小學生受年齡特點和心理發展水平所限,往往并不過多關注自己的心理過程,一些中年級學生甚至都不能用語言正確地描述自己的心理感受,心理困惑常常無法感知,更別說主動尋求幫助,解除心理困惑了。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哪些學生有心理困惑?我們往往無法及時了解,只有等到學生有外顯行為(很多時候是過激行為)時,才有所覺察。雖然亡羊補牢,未為晚矣,可也暴露出學校心理輔導的滯后性和被動性。如果能較早的把握學生心理動態,變被動為主動,及時幫助學生解除困惑,豈不可以防患于未然?
兒童心理學的研究指出,小學生的情緒是波動不息的,極易受生活事件的影響,往往瞬息萬變。有時事過境遷,他們就喜笑顏開;可也有時,困惑一直纏繞著他們,并彌散開去,影響他們的學習和生活。心理輔導要做到變被動為主動,必須建立一套小學生心理信息的采集與分析系統,以監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甄別高危學生群。如2001年元月,江蘇省心理學會發展心理專業委員會和南京市教育科學研究所就聯合全市十余所學校成立了“南京市小學生心理信息采集與分析中心”,運用“小學生心理信息卡”,開展每月一次的心理信息采集與分析工作,并撰寫調查月報,定期向市教委有關領導匯報,還在《服務導報》《南京教育信息報》等媒體公布。每個月的心理調查,他們都發現了一些存在心理困惑甚至心理危機的學生,最多一次達11.2%,最少也有7.8%。這些孩子有的是因為經統計分析,各因子得分遠遠低于均分;有的是因為被同學提名,覺得他們需要得到心理輔導;還有一大批是自己主動提出請輔導教師給予幫助。引起心理困惑的原因也各不相同,學習情況、親子關系、同伴交往、自我意識等很多方面都有。有些困惑處于萌芽狀態,對學生本人還沒有造成太重的傷害,但如果一直壓抑在心中,無處傾訴,天長日久,對其心理健康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也有一些孩子產生了較為嚴重的心理危機,如某校在去年二月份的心理調查中發現有一位同學心理困惑很重,已經流露輕生的念頭。通過小學生心理信息采集與分析,各校的心理輔導教師能夠及時地了解這些情況,主動地找他們交談,并幫助他們做好教師、家長工作,使歡笑重新回到孩子的臉上。他們的工作已經初步顯示出一種積極的、主動的輔導觀,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②
當然,運用“小學生心理信息卡 ”只是信息采集的一種形式。及早把握學生心理動態的方式還有很多,如校內設“心理信箱”,鼓勵學生在需要幫助的時候將自己的煩惱寫在紙上投入信箱;在各班設立心理輔導聯絡員,請他們及時地向心理教育教師提供有心理困惑的學生資料如設置心理信箱,定時開啟,認真閱讀分析,每信必復。;鼓勵學生寫心理日記,教師在批閱時和學生進行心靈的交流;提高全體教師的心理教育意識,鼓勵全體教師去觀察學生的心理動態等等。只要我們心理教育工作者有主動干預的意識,積極行動起來,定能使心理輔導變被動為主動。
三、主體:從教師走向學生。
“學生主體論”是學科教學的重要理念,心理教育也要貫徹學生主體性的原則。③但在小學心理教育中,我們發現主體地位仍然被教師占領。不是嗎?在活動中,內容由教師指定,課堂由教師主持,觀點由教師給予(當然,有時我們會讓一位“小博士”替代我們來說)。在輔導中,更是如此。輔導前,不少老師只是坐在輔導室里,守株待兔;輔導中,教師更是視學生為求助的弱者,常常想當然地為他們出主意。這種以教師為主體的心理教育,既使學校心理輔導教師辛苦不已,又減弱孩子對心理教育的興趣,嚴重阻礙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筆者認為,心理教育工作的主體應從教師走向學生,教師要激發學生的智慧,發動學生參與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來,在他們的實踐活動中優化他們的心理品質。對此,我們的實驗學校,作了一些有益的嘗試。
如有的學校注意激發學生積極參與心育活動。他們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中,強化學生的主體意識。活動的內容形式聽取學生意見,以學生為主角,教師淡化指導意識,只是做好協調工作。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計劃依據學生的信息反饋,聽從學生的意見,滿足學生的需要。心理教育活動圍繞學生進行,為學生提供解除煩惱的渠道,經常舉行一些學生感興趣的活動。如開展一些“征集金點子”、“爭做熱心人”等活動,吸引學生參與,激發學生興趣,營造濃厚的心育氛圍。
有的學校注意激發學生自我發展。他們認為心理教育不是幫助學生解決心理問題,而是鼓勵學生自助或協助學生去克服困難,解決矛盾。教師應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挖掘學生潛力,激發學生自我發展。因此他們積極引導學生關注自己的心理健康狀況,指導學生寫心理日記、心育筆記等,讓學生抒發自己上心育課的感受,描述自己的內心活動,傾訴自己的煩惱。甚至有的學校設立了少兒心理研究院,以開展心理小課題研究、聘請心理小研究員的形式鼓勵學生去研究自己或他人的心理現象,既使學生逐漸認識自我,也促使他們自我疏導,深受學生的歡迎。
有的學校注意激發學生互動互助。他們相信學生雖小,但作為同一群體成員,他們互相擁有自己的生活體會,利用這種同伴經驗,使學生互動互助,對學生而言,更具有針對性、親切性、模仿性,其效果往往比教師引導更大。因此他們或是開展“快樂共享”活動,請一些心理素質較好的學生到廣播站或演播廳,向學生表述自己的開心事,向學生奉獻自己心理保健的方法等;或是開展“小小咨詢員”活動,培訓這些孩子的輔導技巧,輪流主持輔導室的工作,幫助教師輔導同學;或是組建一些心理健康狀態方面的異質輔導小組,讓孩子們在一起互動,既使他們有展示才華的機會,又可以因為同齡人之間易于溝通,取得較好的輔導效果。
總之,小學生的潛能是不可估量的,誰說在心理教育中他們只能是被動者?誰說他們不能成為心理教育的主人?當我們喚起他們對心理健康的渴望,給他們開辟自我展示的舞臺,使他們有機會向同伴奉獻自己成長的經驗,他們就會成為心理教育中最活躍、最出色的主角。
四、視角:從學生走向師生。
首先從幼兒情緒、行為、人際關系、個性培養等方面剖析這種傳統做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進而說明在幼兒教育中應具有的正確的教育觀,同時提出應當為幼兒創造一個民主、寬容的就餐環境,以更好地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和諧的發展。
在幼兒園,常常可以聽到都是這樣善意的提醒:“你怎么還說呀?”、“你聊上了是不是?”、“好好吃,別說話”……膳食活動中幼兒保持安靜,不說話是指幼兒園的紀律。許多老師、家長十分認同。一些幼教專著也認為幼兒吃飯不專心“偶有不慎,呼吸不得法,在吞咽中就會發生厭食”。吃飯不說話還被認為是一種傳統的美德。春秋時期,孔子指出君子“食不語”,南宋朱熹批注此句時,提到邊吃邊談恐怕對呼吸器官有害。除了被視為傳統美德、有益于健康外,也有益于幼兒園內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曾聽到一個幼兒老師說:“讓孩子邊吃邊玩一個小時也吃不完。”吃飯不說話,有利于加快進食速度。教師可以及時將用過的餐具給食堂送去,不耽誤食堂員工的工作,教師也可以及時地讓幼兒做好午睡的準備,不耽誤教師的換班。由此,基于各方面的考慮幼兒園的這一項保育制度受到了普遍的認可。
隨著社會的進步,科技的發展,人們對健康有了更深的理解。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長,我們有必要對長期貫徹的規定重新修正。說話問題與幼兒的健康發展有何種深層的關系?對健康的標準的理解是關鍵。現代“健康”已不僅僅是傳統上認為的身體強壯、發育正常、無缺陷,還包括心理健康,它涉及認知、情緒、情感、個性、人際交往等多方面。推而知之,在幼兒園中要保證幼兒的健康成長,教師就必須做好包括身體保育和心理保育兩大方面的工作,也即不僅要照顧幼兒身體發育,促進身體機能的發展,還要對幼兒的心理加以保護,不斷增進幼兒的心理能力。因此進食問題已不能僅從身體健康考慮,必須從促進幼兒身心和諧健康的角度來重新認識。
幼兒的身體發育迅速,卻又十分稚嫩,尤其是神經系統發育不健全。過多的外界刺激會造成各種興奮灶相互影響,相互抑制,出現興奮灶的弱化。進食中,教師為了讓幼兒吃飽吃好,并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往往不厭其煩地提醒幼兒:“別說話,好好吃”、“快點吃”、“不要把飯粒撒在桌上”、“保持桌面的干凈”、“注意細嚼慢咽”等等。原本愉快的進食頓時嚴肅起來。幼兒必須運用較低的記憶能力記住相當數量的規矩,時刻提醒自己注意按要求吃飯,這勢必造成興奮灶的抑制與弱化,注意力分散,消化腺分泌減少,食欲下降。另外,從生理解剖特點來看,神經系統調節反應的區域與消化腺的區域都在下丘腦中位,凡能影響高級神經活動興奮與抑制的一切因素都能影響食欲,其中情緒起了重要作用。當人的情緒低落時,消化腺受到抑制,就沒有食欲。教師對吃得慢的幼兒的催促(事實上,就餐一開始教師就不斷地對所有孩子催促),以及對規則不時地提醒,使幼兒的神經處于緊張狀態,影響了食欲,甚至會引起幼兒情緒上的反感、恐懼、緊張,造成食欲不振、厭食、畏食。
對比一下,美國幼兒園孩子們的用食環境十分寬松,幼兒可以自己選擇座位,坐在一起邊吃邊聊,孩子們很愿意告訴大家他吃的是什么,也很喜歡討論飯桌之外的話題,如《忍者神龜》或是同爸爸媽媽上哪兒玩了,等等。老師也同小朋友坐在一起邊聊邊吃,只是在幼兒有困難時給予幫助,如將大塊的三明治或奶酷切小,剝水果皮等,頗有成年人工作午餐的氣氛。孩子們吃飯十分愉快,吃不完的孩子也不會受到催促。而在中國老師們忙個不停,為每個孩子盛飯菜,并注意隨時提醒幼兒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不說話。然而讓幼兒專心吃飯還是讓老師大為傷神。在觀察中,仍有些幼兒不吃飯或是吃了半天了也沒有吃幾口。有些保育員為了讓幼兒把飯菜都吃完,就給幼兒塞飯,往往沒等幼兒咽下便一口接一口地喂,幼兒的嘴鼓鼓的,嚼也嚼不動,有的甚至出現嘔吐現象。是美國的飯菜香嗎?中國幼兒園食堂的精美飯食比起美國有過之而無不及。美國幼兒食物十分簡單。寬松的進食環境使美國幼兒吃得更愉快。然而這又與我國傳統和幼兒園中的“吃飯說話易嗆食,不利于專心吃飯”的告誡大相徑庭。中國幼兒的咽食能力、呼吸能力比美國幼兒差嗎?在觀察中,我們也看到即使有老師的督促,幼兒之間仍進行著悄悄話,“吃完了,我去看《小蝌蚪找媽媽》。”“那我跟你一起去看好嗎?”發生嗆食的幼兒很少。在家庭中幼兒也不免與父母在飯桌上談話。種種跡象表明幼兒說話與吃飯不專心嗆食沒有密切的關聯。而幼兒在吃飯不許說話的要求下引起的對吃飯活動的反感、厭食、畏食、食欲不振卻值得我們關注。
處于此年齡階段的兒童語言發展十分迅速,有說話的興趣,在相互交流中體會著說話的樂趣,充滿好奇心,對周圍環境總有摸一摸、動一動、說一說的欲望;神經系統具有興奮大于抑制的特點,幼兒不能十分安靜地坐著吃飯。長期以來,對此項紀律的維護給幼兒帶來什么樣的影響呢?
首先,幼兒的行為出現明顯的雙重性,即在教師管理下能較好地要求去做,如碰巧其他老師同該老師說話,幼兒往往有說不完的話,表現出異常興奮。如果老師不在或是管理松懈時,他們還常伴有攻擊性或發泄行為的產生。進食中,幼兒緊緊地并排坐著,在老師的監督下,幼兒之間的“小摩擦”僅僅表現為瞪一眼或是不理睬,如果老師有所松懈,特別是忙著給一些幼兒喂飯時,孩子們就便有機可乘,大聲說笑、指責、踢鬧,有些大孩子則憑借力量“強占”更大的桌面或欺負小孩子。
其次,不利于幼兒同伴交際能力的提高。在幼兒園生活的8個小時中,由教師控制的時間占去了絕大部分,幼兒很少有自己的時間和空間。在共同進餐活動中,小朋友們被要求“自己管好自己,自己吃好自己的飯”,幼兒之間極少能夠交流,其中“聽話”、守本分的幼兒常常能得到老師的表揚,成為全班幼兒學習的榜樣。這不僅強化了“乖”孩子的行為,而且使其他幼兒為了取悅老師紛紛模仿:不說話加快吃飯的速度,自我封閉式的進食環境,使幼兒特別是缺少伙伴的幼兒,再次失去了形成良好同伴關系的機會。
再次,易造成教育者于被教育者的對立,不利于融洽的師生關系的形成。幼兒從出生第一天,就開始了發展主體、完善主體的進程。4至6歲是幼兒自我意識形成的關鍵期,幼兒有十分強烈的主體意識,有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想說話,想用語言來表達意愿是其重要的表現。教師屢次強令禁止“快吃,還聊哪?”、“你吃不完了?”,給幼兒心理造成相當大的精神負擔,產生厭惡甚至逆反心理,并在其他活動中發泄出來,幼兒變得不愿意接受教師的意見或是公然違抗。作為被影響者的幼兒,其表現出來的行為特點,必有意無意地影響教師的行為,影響教師對幼兒的期望、評價態度和處理方式等。長此以往,最終影響教育的整體效果。
最后,易使幼兒情緒低落,消極被動,處處依賴成人,缺乏活動的興趣,思維求同性高,有從眾心理傾向。幼兒園中老師對幼兒保護有加,生怕幼兒受到傷害。如吃魚,教師要挑魚刺;吃飯時,老師要主動添飯加湯;吃得慢的,教師便會親自喂飯。幼兒無須解決活動中的一切困難,甚至在困難未出現前,教師已將之化解。幼兒之間無須互相學習,交流吃飯的心得。在家里更是如此,家長或許是害怕幼兒吃不來,或是幼兒吃得慢焦躁不安,總之,最后的結果是多數幼兒都是在父母的幫助下吃完飯。幼兒沒有自我服務的機會,長此以往,幼兒的主體性受到壓抑,處處依賴成人。在嚴格的膳食制度下,幼兒如同被人操作的木偶,沒有了吃飯的興趣,不能享受到進步的愉快。為了避免懲罰與責備,嚴格遵守著各式各樣的規矩。幼兒被人為地剝奪了展示自己個性的機會,變得膽怯、退縮,缺乏創造性。
幼兒的可塑性很強。從古至今,人們都十分重視從小培養幼兒良好的習慣。這也正是幼教事業如此受到世人重視的根本原因。幼兒園里,都是為了幼兒的健康成長,從小班開始就十分注意幼兒行為習慣的養成,吃飯不說話,保持安靜就是其中之一。在進食期間,幼兒只有一件事可做--專心吃飯。而這種習慣是否因此形成?在觀察中,我們發現小班的孩子說話不多,而大班的孩子往往在吃飯時悄悄說話。生活中也不例外,盡管許多人受過幼兒教育,但人們往往喜歡在吃飯的時候交談,甚至一些重要的事往往是在飯桌上決定的。邊吃邊聊是社會的普遍現象,即使是幼兒園老師在用食時也經常在一塊交談。為什么幼兒就不能說話?觀察中我們發現一些幼兒吃飯速度相當快。如某小班最早吃完的與最遲吃完的相差20分鐘。教師幾乎從一開始用餐就開始催促。教師更多看到的是沒吃完的孩子,吃得慢的孩子。吃得快的孩子被允許自由活動,并嚴格將他們與沒吃完的幼兒分開,以免干擾沒吃完飯的幼兒吃飯。在觀察中我們看到一個孩子坐在另一個沒吃完的孩子旁邊,老師立刻走過來:“到那邊玩去,沒看見他在吃飯嗎?”隨著時間的推移,吃飯速度快的孩子越來越多,而老師關注的孩子越來越集中,在讓所有的幼兒都吃完后,教師才開始關注所有的孩子。一些幼兒為了能夠自由活動或是免受教師最后的“關照”,狼吞虎咽。這就造成了兩種后果。一是使幼兒形成一種觀念--吃飯是阻礙活動自由的負擔,吃飯是懲罰的工具。有些教師經常說:“你吃不吃,再不吃,就再給你添一碗。”這更使幼兒對此深信不疑。二是吃飯越快越好。有些幼兒在幾分鐘內便可吃完,所有的幼兒都希望加快自己的吃飯速度。幼兒園所規定的科學用食時間成為最后期限,教師只關注那些吃得慢的,卻沒有擔憂過那些吃飯過快的幼兒是否因速度影響了消化吸收。觀察中發現一男孩因吃得過快而發生嘔吐現象。此外,人進食后血糖會慢慢升高,當升至一定水平就會刺激大腦,發出飽足感信號,于是人們會停止進食。而快食者進食過快,血糖上升速度相對進食速度滯后,發生飽足感信號較晚。由于進食過快,在停止進食之前,可多食入一些食物,快食的結果是超量進食,有可能引起肥胖。
由此可見,傳統教育對“吃飯中說話”的理解是有極大的偏差的。吃飯不說話除了能方便教師,維持幼兒園各項工作按時有序進行以外,其他作用較少。盡管它確實可以避免嗆食灑湯,但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也是不容忽視的。人與生俱來有趨利避害的能力,只要需要,本能便可得到發展。而在現實中的過度保護,會讓幼兒失去自我保護的能力。在國外,家長特別重視不替孩子干事,幾個月的孩子學習自己吃飯,吃得滿臉滿身滿地,也被視為學習的必經過程而聽之任之。一味防范的不當的教育行為、要求、措施,給幼兒身心造成了負面影響,并由此使幼兒形成對吃飯的錯誤態度。另外,從長期效果看,“吃飯不許說話”也沒有得到世人的普遍遵從。人們喜歡在進餐時聊天,芝加哥大學心理學家齊克森·默海的研究證實了這一點,并認為飲食中,人們心情愉快,思維活躍,樂于接納新想法,富于創造性聯想。讓幼兒邊吃邊聊,體驗進餐的愉快,不僅有助于增進食欲,也可以為幼兒多方面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教師是否因此而對幼兒的吃飯放任不管呢?在進食活動中毫無紀律的約束也是不利的。幼兒園生活是一種群體生活,為保證群體生活有序進行,就必須對不同個體進行約束。
給幼兒創設一個寬松的就餐環境不等于放任自流。維護其他幼兒享受自由的紀律是必要的。讓幼兒在吃飯中體驗著如何吃(即使是邊吃邊聊)才不引起嗆食灑湯,對幼兒也十分有利。紀律有內部紀律與外部紀律之分。在幼兒園教育中,常常是對外部紀律強調有余,特別是對紀律的權威性強調有余,而對內部紀律重視不足。外部紀律只是一種表面的、暫時的、脆弱的、不可持久發揮作用的。只有被幼兒主動、自覺、自愿接受的紀律,才會在需要紀律時發揮作用。然而,我們也看到幼兒的心理尚不成熟,自律源于外部紀律的內化。整個幼兒階段,接受成人的意志,服從成人的安排,構成幼兒生活的主要內容。教師職業的特殊性就在于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外部紀律,并將之轉化為幼兒的自律,從而幫助幼兒通過自律使自己充分享有個性發展的自由。如果外部紀律不是幼兒身心發展所需要的,就無法內化為幼兒的自律,幼兒的服從只是暫時的,幼兒無法享受到自由,無法發展自己的創造性。
由此,教師必須明白何時何事需要維持紀律。在進食活動中,幼兒喜歡說話,愿意相互交流或是自言自語。只要他的活動沒有妨礙其他幼兒吃飯,沒有破壞整個進食活動,個體行為就不應當成為紀律問題而受到束縛。觀察中也看到有些小孩喜歡干擾別的幼兒吃飯,如拉拉她的小辮子,扯扯別人的衣服,踢人等,這時,教師就需要維持紀律,讓幼兒明白,紀律不是用來管兒童的,而是幫助幼兒主動自由活動的。幼兒只有了解紀律的重要性,才能自覺遵守,并逐步學會自控。幼兒園中,老師不希望幼兒說話,源于幼兒吃飯不專心,吃得過慢。如果每個幼兒都能在四五十分鐘內吃完飯,而且吃得很快樂,并形成類似于工作餐的氛圍,相信比硬性“快吃飯,少說話”的紀律對幼兒的發展更有利。
第一,創設寬松的就餐環境,有助于促進食欲。在膳食活動中,幼兒可自由選擇座位,選擇和自己的好朋友一起共進午餐,教師只在幼兒請求幫助時,采取必要的措施。教師多給幼兒一些吃飯時間,不在就餐活動中處理有關紀律的問題,如“快吃”、“保持桌面干凈”等。教師與幼兒邊吃邊聊營造一個溫馨的大家庭的氛圍。幼兒園是家庭與社會連接的紐帶,與家庭不能截然不同。讓幼兒保持一個輕松愉快的就餐心情,可以促進消化腺的分泌,增進食欲。同時體驗集體生活的快樂,有利于幼兒積極適應社會。觀察中,曾看到一個孩子生病吃不下飯,在就餐時間內獨自看書,主班老師怎么勸也不吃,而配班老師走過去,輕輕地安慰他,勸了幾回,讓他坐在桌邊,自己拿了小椅子同他坐在一起,陪著他說話,半個小時過后,幼兒把飯吃完,高高興興地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去了。不應強迫幼兒進食,不用嚴格的紀律約束,而是通過情緒狀態的調整,促進幼兒食欲。
第二,可以為幼兒創造一個自我服務的機會。在獨生子女占絕大多數的今天,很多幼兒乃至青少年被過度地保護起來,被關在一個狹小的空間里。幼兒園教師工作十分辛勞,要到食堂取飯菜,整理桌子,給幼兒分飯分菜,時刻關注幼兒吃了多少,是否需要添加,給吃得慢的或吃飯能力差的孩子喂飯,吃完飯后還要收拾干凈,組織幼兒睡覺,結果是幼兒無須自我服務。實際上幼兒在3歲左右便開始尋求全面的獨立的擺脫成人的監護。他們愿意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常聽見孩子說:“我自己來”,幼兒有自我服務的欲望。讓幼兒在成人的幫助下學習如何進餐,如收放餐具,自取食物,互相鼓勵不浪費糧食,不挑食等。要使幼兒養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好,不依賴成人的好習慣。教師往往重視“保”,給幼兒無微不至的照顧,忽視了“育”--教育幼兒獨立、自信。過多的保護剝奪了幼兒積極主動探索的權利,導致了幼兒在自主感的發展上的失敗。
第三,為幼兒創造一個與同伴融洽交往、師幼積極互動的場所。使幼兒在語言能力、知識經驗、人際交往等方面有所發展。民主寬松、開放的教養方式中,幼兒自由選擇伙伴,暢所欲言,不時地同老師交流自己的想法,有利于形成融洽的班級氣氛。這可以使幼兒多方面受益。
首先表現為幼兒語言能力的提高,創設良好的語言發展環境。4~6歲是幼兒語言發展特別快的階段,他們的說話樂趣決不亞于呀呀學語的嬰兒。語言產生于人們交流的需要。幼兒通過應用新詞、新句式,聊天、辯論、置疑等對聽說能力的提高十分有利。
其次,有助于擴展幼兒的知識經驗。討論、聊天是開發幼兒智力的重要手段。通過交談,認識飯菜的名稱、味道、顏色,了解吃飯的禮節。有些話題雖然也與吃飯無關,如有的小朋友告訴自己的伙伴前天爸爸帶他到游樂園玩了,那里有好多好玩的東西,但是孩子們依然聽得很仔細。幼兒中蘊藏著豐富的教育資源,在愉快的交流中,幼兒不知不覺豐富了自己的知識經驗。
再次,寬松愉快的就餐活動還有助于培養幼兒的人際交往能力。現代社會給人們帶來方便、快捷的同時,也使得人與人的交往機會減少了。雖然人們可以很輕易地了解世界上每時每刻發生的事情,而匆忙的生活,高層建筑、單元房使人們更多地封閉起來。幼兒大部分時間呆在家中。幼兒園成為幼兒相互交流的最重要途徑。但是,老師卻控制住了大部分時間,幼兒自由交往的機會很少。研究發現,我國幼兒的社會適應能力差,能主動與人交往,敢在老師面前發表意見的僅占50%。在與幼兒園老師交談中,教師也談及近年來班里情緒過激,不懂得與人交往的幼兒有所增加。
如果能讓幼兒在就餐中聊聊天,將有助于幼兒彌補此方面的不足。孩子喜歡孩子,幼兒有相同的思維方式,能夠相互理解與溝通。小伙伴對孩子而言如同空氣和水,在自由開放的時空中,幼兒可以逐步學會與人交往的技能技巧。這種技巧是在與成人交往中學不到的。撒嬌、霸道在這里不受歡迎,幼兒必須習慣于使自己適應他人和環境的需要。教師是幼兒的大朋友,在積極的師往中可以引導幼兒建立起平等融洽的同伴關系及師幼關系。
最后,通過幼兒間及師幼間的交流,教師可以加深對幼兒認知水平、交往的技能、語言水平、思維方式等的了解。還可以了解當前幼兒的興趣、特點和需要,這對于改進及進一步開展教學十分有利。幼兒的學習滲透于幼兒的一日生活之中,在交談中,教師可以把握教育的契機,不失時機地促進幼兒在各方面的提高。
由此可見,創設一個寬松的就餐環境,多給一些就餐時間,鼓勵師幼共同進餐,邊吃邊聊,是一種本質上不同于當前幼兒園普遍實行的“過多強調紀律”的就餐活動,而這種不同源于不同的兒童觀和教育觀。
給幼兒自由說話的權利體現了對幼兒的尊重。幼兒身心雖然尚處于稚嫩狀態,但具有發展潛能。他們有自己的興趣、愿望和需求,有獨立的人格,成人必須尊重兒童,將兒童作為獨立的人來對待。教師允許并積極鼓勵幼兒提出合理的愿望和要求,主動參與自由自主的活動,從而促進幼兒主體性的發展。對幼兒說話自由的限制強調了成人權威的不可違抗性,在教育上表現為無視幼兒的特點、需要,以傳遞固有知識技能,維護既有規則為主,無視幼兒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發揮,這無疑是對幼兒信任感、認可感、自尊感的剝奪,更多地助長幼兒的自卑、怯懦、退縮的體驗,扼殺了幼兒主動性、創造性,造成幼兒缺乏學習和適應生活的主動性能力。給幼兒自由說話的權利,體現了教育的開放性。在知識經濟時代,教育必須做的是幫助兒童學會學習、學會生活。教育不應限于對幼兒提供成型的觀念、知識技能,更應該為幼兒提供一個充滿探索的機會,富于個性化的環境,引導幼兒根據自身特點去思考、嘗試、發現、創造,讓幼兒挖掘自身潛力,獲得不斷學習和積極適應社會生活的態度和能力,從而為一生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幼兒的進食活動反映出人們長期以來對幼兒教育中的“保育”和“紀律”的認識,值得在今后的理論研究與實踐中繼續探索。
參考資料
1.萬鈁《學前衛生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94年3月第1版
2.陳幗眉《學前心理學》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5月第1版
3.薛燁《小朋友們,吃飯不許說話》《中國青年報》1999年9月13日
4.張博《正確認識學前兒童的主體性》《學前教育》1996年第4期
5.李岱玲《幼兒心理衛生淺議》《教育導刊》1998年第6期
6.唐華《幼兒的進餐環境及其創設》《學前教育》1995年第5期
7.劉馨《全面保育--維護和增進幼兒健康的重要保證》《學前教育》1999年第6期
8.徐穎《更新教育觀念--維護幼兒心理健康》《幼兒教育》1995年第12期
9.姚念玖《孩子為什么不快樂》《啟蒙》1994年第11期
10.涂艷國《教育中的自由與紀律》《上海教育科研》1999年第10期
11.張博《哪些因素影響紀律的維持》《學前教育》1998年第9期
12.張博《紀律及其維持》《學前教育》1998年第6期
13.曹能秀《蒙臺梭利關于自由和紀律關系的論述及其啟示》《幼兒教育》1999年第2期
14.唐繼宏徐月芽《幫助幼兒建立自我紀律和自我控制》《學前教育研究》1995年第5期
15.馮曉霞《面向可持續發展--幼兒教育的新課題》《學前教育研究》1999年第6期
【中圖分類號】 R 179 R 339.3+5
【文章編號】 1000-9817(2010)01-0001-04
【關鍵詞】 生長和發育;健康狀況;兒童;農村人口
留守兒童問題并不是某個國家、某個地區在某個特定歷史時期的獨有問題,而是具有一定時空變遷的共性問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2006年世界兒童狀況報告》估計,我國農民工子女已經達到4 300萬,其中2 300萬是留守兒童[1]。全國婦聯2008年的《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研究報告》顯示,根據2005年全國人口1%抽樣調查的數據推斷,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接近5 800萬,這一數字仍在逐漸增加。兒童留守這一改變人類進化過程中形成的教養方式,勢必引起兒童發育和健康的損害。然而,對留守兒童的發育和健康研究,困惑頗多,需要拓展視野,跨學科、多水平開展研究。
1 研究困惑
“留守兒童”一詞最早出現在1994年,一是指因父母出國工作或求學而留在國內的兒童;二是指因父母外出打工而滯留在農村的兒童。2000年后,有關農村留守兒童的文獻逐年增多[2]。不同學科領域、不同學者都在圍繞留守兒童問題進行研究和討論,成果頗多,然而在研究對象界定、研究設計的規范性和研究的價值取向等方面仍需進行深入的探討。
1.1 留守兒童的定義不一致 留守兒童的實質是一定時期的親子分離,即至少是親代中的父親或母親一方有一定時期的親子分離現象,這種親子分離現象又同人口遷移緊密相關。從歷史眼光來看,符合這種定義的留守兒童現象,在中國的人口遷移歷史上早已存在。
目前,界定留守兒童的分歧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1)父母外出類型。父母外出是留守兒童概念構成的核心部分。在已有研究中,不同學者對父母外出這一特征的要求仍然存在分歧,即按一方在外務工[3-4],還是父母雙方均外出務工[5-6]界定為留守兒童還沒有統一。(2)判別留守兒童時間標準。從既有的研究來看,有部分學者提出過3個月、4個月或0.5 a的時間作為留守兒童界定要求之一[7],還有的學者則提出了“0.5 a以上”的標準[8]。不過,多數學者并不以留守時間長短作為判別留守兒童的指標。還有一些學者為了利用人口統計學數據確定或推算留守兒童的數量,采用“0.5 a”作為界定留守兒童的時間標準;一些定量研究則會依父母外出打工時間長短(如0.5 a以下、0.5~1 a、1~2 a、2 a以上等)劃分留守兒童的類型。除上述時間長短的問題以外,人們還面臨著其他2個與時間有關的難題,即一次連續的“留守”其時間沒有達到規定的長度[9],但連續幾次“留守”的時間超過規定長度的是否算作“留守”?過去有過較長時期的“留守”,但到調查時點已經結束了“留守”狀態的算不算“留守”?(3)留守兒童年齡范圍。已有研究中關于留守兒童年齡的使用差別較大,在年齡上限限定中,有定義為14歲以下[10]、16歲以下[11]或18歲以下[12],也有籠統地指“就讀于小學與初中的兒童少年”[5]、“尚處于九年義務教育適齡階段的孩子”[13]或“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兒童”等[14]。
基于對以上爭議的思考,筆者建議“農村留守兒童”標準界定如下:農村留守兒童是指不能隨外出務工、經商或從事其他活動的父母一方或雙方生活,而留在家鄉由父母一方或監護人教養或自我照顧的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實際應用時,留守時間應連續6個月以上。“既往留守兒童”可界定為在過去某一時期,連續留守6個月以上的兒童。
1.2 研究范圍和研究設計的局限性
1.2.1 研究力量分散 研究力量分散所帶來的直接后果是不能形成優勢和合力,極大地削弱了研究的成效。無論兒童少年衛生學專業工作者,還是兒童心理學專業工作者,乃至社會工作者,調查的留守兒童、家長、教師計有數萬人之多,規模十分可觀。但各個調查自行其是, 研究成果不能形成整體;同時交流甚少,信息不能充分利用的現象仍然存在[15]。
1.2.2 研究范圍有諸多缺失 從研究對象所在地域考察,現有研究較好地覆蓋了湖北、江西、福建、四川、安徽等省份,而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同樣突出的重慶、貴州、云南、寧夏、內蒙等地的調研并不多見,因此,研究結果有可能還未充分反映全國的情況。
從研究對象的年齡和身份考察,目前絕大多數研究只關注了正在經歷留守生活的小學與初中兒童。聯合國兒童權益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Children)對兒童的界定是不滿18歲的人,因此對高中和學前留守兒童的忽視是一種缺失。不過,更為明顯的缺失是,那些曾經長期經歷留守生活,而目前已經失去“留守”身份,或“學生”身份,或“兒童”身份的人,幾乎還未進入研究人員的視野。
研究范圍多局限在道德品質[16]、心理衛生問題和傷害[17]、行為及交往問題[18]、教育問題[19]、權益保障問題和社會支持系統等[20],對留守兒童發育和健康的其他方面關注較少。
1.2.3 研究設計不能回答因果關系 從設計上看,多數是描述性研究,偶見質性研究報告(qualitative study),隊列研究和干預研究基本沒有。而在描述性研究中,又集中了橫斷面研究和個案分析,這些研究設計不能回答留守與兒童心理行為等問題的因果聯系。在目前數量有限的質性研究報告中, 大多研究者對調查的內容、提問的方式和實施研究的具體步驟缺乏明確介紹, 致使質性研究方法的規范性大打折扣。
迄今,對全國留守兒童的總體規模、結構、分布、生活狀況、學習情況、心理特征等還沒有清楚的認識和了解,對這一問題的把握目前還只是處于個案的現象描述階段,而對留守兒童的衛生保健需求、營養狀況、心理行為問題的性別差異、青春發動時相的改變等則一無所知。
1.3 研究結論的不一致性 研究方法比較隨意的現象嚴重制約了研究結論的可靠性。由于抽樣方法不同、研究對象的界定不一致、親子分離的時間、撫養者性質(父母一方、長輩、其他親屬撫養)不同,無法進行研究之間結論的比較和外推。
已經形成的與留守兒童有關的一些基本結論還相互矛盾。如留守現象對兒童的學習成績是否存在影響, 影響的程度如何,學術界存在不同的觀點。有相當多的學者在調查研究中發現,父母外出務工對“留守兒童”的學習有較大影響。但也有學者認為,整體上“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在學業行為上沒有顯著差異[21]。
部分研究明顯地帶有先入為主的傾向。在研究方案設計、資料收集、數據處理和分析的各個階段,更關注與留守兒童有關的“負面”問題,研究的客觀性、中立性不夠。
2 從生態學看留守兒童的成長環境
美國心理學家Urie Bronfenbrenner提出的兒童發展生態理論模型(ecology of human development)[22],從生態學的研究視角獲得了兒童社會性發展方面的新認識,是近年來最有影響力的發展理論流派。Bronfenbrenner特別強調“生態”對發展的重要意義。所謂“生態”指的是有機體或者個人正在經歷著的,或者與個體有著直接或間接聯系的環境。他認為,兒童發展的生態環境是由若干相互鑲嵌的系統組成。兒童生態環境的第1水平是微觀系統(microsystem),包括家庭和學校。兒童生態環境的第2水平是中間系統(mesosystem),指兒童直接參與的微觀系統之間的聯系與相互影響。例如,家庭環境的質量就有可能影響到兒童在學校中的自信心和同伴關系。兒童生態環境的第3個水平是外層系統(exosystem),指兒童并未直接參與但卻對個人有著影響的環境。如兒童父母的工作環境就有可能影響到他們在家庭中的行為,進而影響到他們的撫養和教育質量。兒童生態環境的第4個水平是宏觀系統(macrosystem),指兒童所處的社會或亞文化中的社會結構的組織或意識形態。Bronfenbrenner的生態學模型表明,宏觀系統的變化(如職業狀況的變化)會影響到外層系統(如父母的工作經歷),進而會影響到兒童的微觀系統和中間系統,因此對兒童發展的分析就不能僅局限于兒童直接接觸的微觀系統,而應全面考察各層系統及其相互聯系。Bronfenbrenner認為,人的發展過程是一個在日益復雜的水平上連續不斷地認識和建構生態環境的過程。兒童首先認識的是父母,然后是家庭中的其他成員、幼兒園或學校環境,最后是更為廣闊的社會。兒童生態環境的變化也即“生態過渡”,在兒童發展過程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兒童面臨生態過渡的挑戰,必須學會適應,在適應中獲得發展。因此,Bronfenbrenner認為,觀察兒童如何應對生態過渡是理解其發展的最好基礎。對于留守兒童來說,家庭中父母的缺位首先就是其“社會環境”中最重要條件的缺失。家庭就如一個系統,親子次系統在留守兒童的家庭中基本處于真空的狀態,所謂的“隔代撫養”、“同代撫養”都無法彌補家庭結構的這一缺憾,從而導致家庭中出現情感饑渴、權力混亂、規范缺失的現象,他們都是導致留守兒童性格和行為偏差的直接原因。
此外,學校教育沒有對留守兒童給予特殊的關注,從而導致留守兒童無法在學校、同學這些重要的“社會環境”組成要素中得到正面的支持,反而遭受了“受排斥和欺負”這樣的負面影響[23]。而社會制度、政策的不合理造成的城鄉有別對留守兒童產生的影響也是十分顯著的。首先它是造成留守兒童留守農村的根本原因;其次,這種制度帶來的差異也直接導致了留守兒童人生觀和價值觀的轉變與偏移。
生態學模式認為,個人、家庭和小群體在由一個階段向另一個階段轉變的過程中,會產生一些過渡時期的問題和需要。人的成長過程會經歷許多這樣的轉變,例如上學、青春期發育、工作、結婚等。對于農民工家庭來說,農民工自身、子女、親人以及整個家庭都會因為外出務工這一轉變而產生許多問題。特別是留守兒童本身面對成長發育就會有許多需要,而在這個原本充滿許多困惑和動蕩不安的年齡,他們最基本的源于父母的情感需求卻沒有辦法得到滿足。此外,在城市與鄉村的矛盾與融合之中傳承的代際經驗也對他們的價值觀、情感等產生了重要影響。
“適應”在生態學的觀點中是指根據環境的條件調整自己,以便繼續有效地發揮功能,這其實意味著一種變化。“應對”是適應的一種形式。“適應”強調對新環境的肯定或否定的反應,“應對”強調努力克服困難、處理問題。留守兒童要適應父母離家的變化,要適應與其他監護人生活的現實,甚至要適應自己獨自承擔家庭重擔的困境,總之,對于成長中的他們來說要面對太多比其他同齡人更復雜的適應。適應是需要付出努力的,除了留守兒童自身的努力之外,社會環境改變來適應留守兒童也是同樣甚至是更為重要的。但是,就目前來看,社會環境在“父母”這一條件無法滿足的前提下并沒有做出積極的改變,而是更多地強調留守兒童自身的“應對”,這從兒童心理發展的角度來說也是極其不合理的。當留守兒童無法適應當前的改變時,取而代之的便是對社會、對家庭、對父母的怨恨,逆反心理就是一種否定的“適應”方式。
3 從進化心理學看留守兒童的撫養
生活史理論(life history theory)源于進化心理學(evolution psychology)或社會生物學,主要用來探討人類(或動物)心身發展過程中某些特質的時間表(timing)問題。如性成熟的年齡(初潮的年齡、首次與初次生育的時間)、斷奶的年齡、出生間隔、幼兒死亡率、后代身材大小、后代數量(包括每胎數量)與質量、圍絕經期與閉經等,這些心身問題都是與心理行為進化發展相聯系的現象。目前心理學對人類生活史問題的探討主要集中于青少年性成熟的原因及其發展結局。Ellis從生活史理論探討了女孩青春期發展的時間表問題,并對解釋加速或減緩青春期發育的各種理論進行了比較與評價。Ellis認為,兒童發育的時間表作為一種整合的發展策略條件性地改變了兒童期的長度,這反應了家庭環境的性質與構成,高質量的社會發展環境有利于兒童期的延長(延遲青春期),而不利的社會發展環境可能縮短兒童期,加速性成熟[24]。根據以上理論似乎可以形成這一假說,即童年期甚至嬰幼兒期的親子分離可能造成留守兒童青少年的生殖策略改變,使留守兒童青春發動時相提前。
根據Trivers(1972)的父親投資理論(paternal investment theory)[25],環境不利會改變個體的生殖策略。進化心理學認為,個體的生存與生育就是依據進化策略動態分配資源給成長(growth)、穩定(maintenance)與生育(reproduction),有限資源的分配具有排他性,如用于生長發育的資源不可能運用于穩定與生育[26],個體如果把有限的資源優先用于生育而不是成長,個體的生育時間表可能就會提前,性成熟時間提前,生育策略主要關注后代的數量并且可能使后代的性別主要集中于女性,以獲得較大的后代生殖機會,可以通過有限的資源使人類的基因復制達到最大化。
父親(父愛)缺失(father absence)指由于分居、離婚、死亡等原因而導致的兒童缺少父親的關懷,缺少父愛的現象。在我國,外出務工是最常見的父愛缺失的原因。父親對兒童心理發展的影響正日益受到研究者的重視。西方學者對父親缺失的很多研究成果值得借鑒,但大部分集中在父親缺失對兒童的性別角色認同、學業成績、認知、生理發育、外部行為問題的影響上,關于父親缺失對兒童深層心理的影響探討得并不多。而且西方學者所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父母離婚、父親離家出走、死亡等方面,對另外一種父親缺失狀態,即父親長期由于工作需要外出導致的父親缺失,對留守兒童心理健康的影響的研究還很少。關于父親缺失對兒童所產生影響的實證研究在國內尚處起步階段,而在留守兒童中的研究尚未開展;且大部分集中于理論性質的探討以及介紹國外的研究成果。由于經濟、歷史、文化傳統的不同,西方學者的結論是否適合我國的文化背景仍是尚待檢驗的問題。另外,父親對兒童心理發展的影響與特定的文化背景密切相關,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價值體系中,父親的作用可能存在較大差異。因此,應該提倡在中國文化背景下,通過借鑒西方學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考慮中國父親缺失的特定背景與西方國家的差異,針對中國父親缺失在留守兒童發展上的獨特作用進行相應的研究,以促進留守兒童更優發展,這也應成為當前留守兒童發展生態化研究的一個重要方面。墨西哥一項前瞻性隨訪研究發現,在貧窮的農村地區移民所致的父親缺失與兒童疾病發生率上升相關。該地區父親缺失兒童總體疾病、腹瀉發生的概率分別高于沒有父親缺失兒童的39%和51%[27]。
早在1965年,Whiting發現嬰兒期與親生母親(biological mother)的分離與女性月經初潮提前有關。Joner(1972)研究報告,父親缺失的女童月經初潮年齡早于無父親缺失的同伴。隨后有關家庭環境與青春期發育、性成熟等研究逐漸增多。Draper和Harpending(1982)提出假設,父親缺失會導致女性更早表達性興趣及發生。Belsky認為,早期應激性撫育環境(early stressful rearing environment)是改變兒童青少年繁衍策略(reproductive strategy)的重要因素[28]。這些應激性撫育環境包括父母離婚、家庭沖突、父親缺失、不信任的配偶關系以及不安全型依戀等,可能通過增加兒童青少年內化發生的風險、改變體內脂肪代謝等途徑,導致青春發動時相提前。個體對童年期(甚至更早至嬰幼兒期)的早期經歷中某些特質尤為敏感,成長于支持性、穩定的家庭環境中的兒童,青春期發育速度較慢,生殖啟動時間相對推遲,而且成年后配偶關系更穩定。在此基礎上,Ellis[29]又對該理論進行了拓展,認為父親在女兒性發育過程中起到了非常獨特的調節作用,其作用甚至超過了兒童成長環境中的社會心理應激因素和其他支持性因素。
父母忽視(parental neglect)與同伴壓力也具有類似于父母缺失的效應。實際上青春期生活史主要探討上一代對下一代的生存與生殖的影響問題。這些研究的重要意義在于可以控制家庭與社會生態背景中某些變量來改變、推遲青春期,提高女性青少年的生育潛能,以獲得較好的發展結果,如父母關系融洽與增加父女相處時間等都可能會導致后代形成指向未來的生育策略,獲得較好發展結果。父親缺失或家庭壓力是否也會對留守兒童青少年的生殖策略產生影響,現有研究資料尚不能回答這些問題。
4 創新留守兒童發育與健康的研究思路
4.1 創新研究模型 兒童的成長環境與發育模式及終身健康密切相關,包括早期營養和情感環境不良的編程作用(programming)、脂肪重集聚時間提前與青春發動時相提前及肥胖的關系、缺失的父愛和/或母愛對未來家庭的長期影響。
將生態學理論引入留守兒童的研究,可以從宏觀上理解家庭、社區、學校、社會保障制度、社會風氣、法律制度等對留守兒童的發育和健康影響,評價環境對兒童發育結局的累積效應和時間動態效應等;也可以將環境與兒童的遺傳易損性結合,更深入探討環境與遺傳的交互作用對留守兒童的生活質量的影響作用。
將進化心理學理論引入留守兒童的發育與健康研究,探討童年忽視、父愛(母愛)缺失等生活經歷與留守兒童青春發動時相提前及其內化問題、外化問題增加的關系。
將人類疾病與健康問題的發育起源理論(developmental origin of health and disease, DOHaD理論)引入留守兒童研究[30],闡明留守兒童早期營養及其教養環境對終身健康的影響。
4.2 多學科聯合,力求在研究內容方面有所突破 留守兒童研究是一個跨學科、跨專業的領域,需要多學科的充分參與。然而,一些研究專注于本學科領域而忽視了與其他學科的聯系,使留守兒童研究缺乏整體性和深入性。
以往的研究多是對留守兒童認知、道德、性格及學業成就及身心健康狀況的研究,而對留守兒童個性與社會性發展的研究和實際干預性的研究較少;對留守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研究較多,對形成心理行為問題的中介因素研究明顯不足;對留守兒童的傷害問題關注較多,對他們的其他健康問題關注較少;對留守兒童的營養不良關注過多,對他們的營養過剩關注不足。
多學科的研究視角形成了留守兒童研究百花齊放的局面,以留守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研究為例,通過標準化的量表和實證統計,分析留守兒童的心理行為問題雖得出了豐富的結果,但由于缺少對留守兒童日常生活和內心感受的體驗,孤立的心理測量使研究結論顯得生硬而表面化,因此需要對留守兒童生活和內心的真實了解,對不同年齡段留守兒童的生理、心理發展特點和需求深入揭示,方能闡明留守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特征;另外,還應結合當今的兒童心理發展的前沿問題進行研究,如腦與神經認知科學,探究留守兒童焦慮、抑郁等負性情緒產生的認知神經機制。
4.3 擴展多水平設計,開展我國兒童早期撫養模式與發育和健康關系的隊列研究 我國農村留守兒童的撫養模式不同于國外的親屬撫養(kinship care)模式[31]。從監護人的角度看,我國留守兒童有單親撫養,其中母親撫養多,父親撫養少;有親屬撫養,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為主,其他親屬撫養少;甚至還有年長兒童帶養年幼兒童。從早期撫養階段看,有斷乳后即與父母分離的兒童,又有在不同年齡留守的兒童;從時間上看,有短期和長期留守者。這些特征決定了早期撫養模式多樣性,對兒童發育和健康影響性質和程度也存在明顯的不同。例如,父愛缺失對兒童發育影響可能存在性別差異;嬰幼兒時期分離,親子依戀難以建立;祖父(外祖父)輩撫養給兒童提供的約束環境不足[32];教養方式不同與膳食營養不均衡的作用等。
回答上述問題,需要從生態系統水平、人群健康水平、個體水平和分子水平上開展留守與兒童發育和健康的影響研究。最佳的科研設計應是建立不同撫養模式人群隊列,細致評價留守兒童生存、教養環境,測量不同年齡階段留守兒童的發育、行為、健康指標,分析時注重控制混雜因素,做出留守兒童早期撫養模式與發育及健康狀況因果關系的研究結論。
5 參考文獻
[1] UNICEF. The 2006 State of the World's Children Report. [EB/OL](2009-10-28). 省略/sowc06/fullreport/full_report.php.
[2] 任運昌.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研究的進展與缺失.中國教育學刊,2007(12):22-24.
[3] 葉敬忠,王伊歡,張克云,等.對留守兒童問題的研究綜述.農業經濟問題,2005(10):73-78.
[4] 吳霓.農村留守兒童問題調研報告.教育研究,2004(10):15-18.
[5] 呂紹清.中國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研究.中國婦運,2006(6):19-25.
[6] 王東宇,林宏.福建省248名中學“留守孩”的心理健康狀況.中國學校衛生,2003,24(5):521-522.
[7] 張利洪,劉洲.芻議“留守兒童”與“流動兒童”.成都大學學報:社科版,2006(4):122-124.
[8] 王秋香,歐陽晨.論父母監護缺位與農村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問題.學術論壇,2006(10):137-140.
[9] 羅國芬.從1000萬到1.3億:農村留守兒童到底有多少.青年探索,2005(2):3-6.
[10]段成榮,楊舸.我國農村留守兒童狀況研究.人口研究, 2008,32(3):15-25.
[11]王艷波,吳新林. 農村“留守孩”現象個案調查報告.青年探索,2003(4):7-10.
[12]湖北省婦女聯合會.關于我省農村留守兒童現狀的調查與建議.世紀行,2007(2):15.
[13]陳牛則,謝茂華.留守兒童就學調查及其權益保障的對策思考.農村教育,2006(12b):7-9.
[14]賈香花.家庭教育“缺位”與學校教育“補位”:農村留守兒童人格發展問題及解決路徑.遼寧教育研究,2007(5):34-36.
[15]周福林,段成榮.留守兒童研究綜述.人口學刊, 2006(3):60-65.
[16]謝永華.打工族子女德育的困境與出路.江西教育科研,2000(9):15-16.
[17]程紀奎,袁長江,陶芳標. 農村留守兒童的心理衛生問題和傷害.中國學校衛生,2007,28(7):652-653.
[18]李慶豐.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對“留守子女”發展的影響.上海教育科研,2002(9):25-28.
[19]崔麗娟,郝振.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困境的反思及對策研究全球教育展望,2007,36(11):81-85.
[20]曾天雄,何紹華.“留守兒童”權益維護的“三維一體”模式研究. 湖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10(4):75-79.
[21]李慶豐.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對“留守子女”發展的影響.上海教育科研,2002(9): 25-28.
[22]BRONFENBRENNER U, CECI SJ. Nature-nurture reconceptualized in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 A bioecological model. Psychol Rev, 1994,101(4):568-586.
[23]WATERS SK, CROSS DS, RUNIONS K. Social and ecological structures supporting adolescent connectedness to school: A theoretical model. J Sch Health, 2009,79(11):516-524.
[24]ELLIS B. Timing of pubertal maturation in girls: An integrated life history approach. Psycholl Bull, 2004,130:920-958.
[25]TRIVERS, RL. Parental investment and sexual selection//CAMPBELL B.Ed. Sexual selection and the descent of man. Chicago, IL: Aldine, 1972:1 871-1 971.
[26]HILL K, KAPLAN H. Life history traits in humans: Theory and empirical studies. Ann Rev Anthropo, 1999,28:397-430.
[27]SCHMEER K. Father absence due to migration and child illness in rural Mexico. Soc Sci Med, 2009,69(8):1 281-1 286.
[28]BELSKY J, STEINBERG LD, HOUTS RM, et al. Early child care research network. Family rearing antecedents of pubertal timing. Child Dev, 2007,78(4):1 302-1 321.
[29]ELLIS BJ, ESSEX MJ. Family environments, adrenarche, and sexual maturation: A longitudinal test of a life history model. Child Dev, 2007,78(6):1 799- 1 817.
[30]WADHWA PD, BUSS C, ENTRINGER S, et al. Developmental origins of health and disease: Brief history of the approach and current focus on epigenetic mechanisms. Semin Reprod Med, 2009,27(5):358-368.
[31]RUBIN DM, DOWNERS KJ, O'REILLY ALR, et al. Impact of kinship care on behavioral well-being for children in out-of-home care. Arch Pediatr Adolesc Med, 2008,162(6):550-556.
夏季的皮膚問題會帶來煩惱和痛苦。但醫生特別告誡:很多夏季皮膚問題,根源并不一定就在夏天。不要以為夏季一過,所有夏季皮膚問題都與自己無關。那樣只能導致來年不得不重新面對同樣、甚至更嚴重的問題、疾病。
如何正確處理好夏季出現的各種皮膚健康問題呢?本刊根據對皮膚科醫生的調查,評出夏季皮膚健康6大“熱詞”。并特別邀請國內知名專家,圍繞這些“熱詞”講述他們的見解、看法,提出行之有效的維護皮膚健康的忠告,以便大家一年四季都能維護好皮膚健康――
關于皮膚的數字
皮膚是人體重量最大的器官,約占人體重量的16%。它保護著內臟器官,保護機體免受外界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等因素的損害。
皮膚貯藏著占體重12%的水分,占體重3%~6%的脂肪,容納人體8.5%的血液。
皮膚含有約200萬~500萬個小汗腺,通過汗管到達皮膚表面,不斷蒸發汗液。
皮膚自身恒溫在28℃左右。皮膚出汗,是為了保持體內器官正常運轉的恒溫(37℃左右)。
專家簡介
鄭捷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教授,附屬瑞金醫院皮膚科主任,主任醫師,中華醫學會皮膚性病學分會侯任主任委員,上海市醫學會風濕病專業委員會顧問,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皮膚病學重點學科帶頭人。擅長以“個體化原則”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天皰瘡,以非化療方法治療皮膚T細胞淋巴瘤,制定白塞病和口腔潰瘍治療新方案,采用聯合治療方法治療結節性癢疹,銀屑病“針對皮膚的治療”等等。
王學民 上海市皮膚病醫院副院長,主任醫師、教授,皮膚與化妝品研究室學科帶頭人。衛生部化妝品皮膚病診斷機構技術負責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機構技術負責人、上海市化妝品監測中心負責人。擅長變態反應與環境性皮膚病、化妝品皮膚病、毛發病、礙容性皮膚病的診斷和治療,以及皮膚、毛發保健與美容等。
湯依晨 上海市皮膚病醫院皮膚外科主任,主任醫師。上海市中西醫結合皮膚性病專業委員會、皮膚外科學組組長。擅長各類皮膚外科常見及疑難病例的手術治療。對皮膚良惡性腫瘤,如黑素瘤、鱗癌、基底細胞上皮瘤、角化棘皮瘤、日光性角化、脂溢性角化病、扁平疣、汗管瘤、皮脂腺囊腫、脂肪瘤等疾患的治療具有豐富經驗;擁有皮膚美容外科(白癜風表皮移植、重瞼術、隆鼻)的治療經驗。
駱丹 南京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皮膚科主任,主任醫師、教授、博士生導師,江蘇省政府重點學科皮膚性病學學科帶頭人。任中華皮膚科分會實驗學組副組長;中華醫學美學分會皮膚美容技術學組副組長。對光醫學、皮膚光損傷及光老化防治以及性傳播疾病有深厚的理論和實踐研究。擅長多種皮膚病疑難雜癥診治,包括多種因素所導致的皮炎濕疹、痤瘡、白癜風、銀屑病、過敏性皮膚病、自身免疫性皮膚病以及性傳播疾病等。
車雅敏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皮膚性病科主任醫師,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性學會副理事長、天津市性科學協會會長、中華醫學會皮膚性病學分會委員、天津市醫學會皮膚性病學分會副主任委員、中國女醫師協會皮膚病專家委員會委員。從事皮膚性病學的臨床、教學和科研工作20余年,積累了豐富的皮膚病診療經驗。
1.熱詞:出油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皮膚性病科 車雅敏
典型問題:化妝品能否改善膚質
我的皮膚屬于油性,這給我生活帶來很多麻煩。比如,周圍朋友經常說我的衣領是臟的,可我每天都洗衣服的。現在到了夏天,感覺問題更嚴重。身上經常感覺黏乎乎,很不舒服。為此,我一年四季幾乎天天都洗澡,那樣感覺會好些。但是,洗澡時都要用到洗發露和沐浴露,最近微信朋友圈里發消息,洗發露和沐浴露含有防腐劑等物質,經常用對皮膚和身體健康不好。請問專家:像我這種膚質的人夏天應該怎么辦? 有沒有好的化妝品能改善膚質?
油性皮膚多見于青年人
人體皮膚根據皮脂腺分泌狀況、含水量、酸堿度(pH值),分為中性皮膚、油性皮膚、干性皮膚、混合性皮膚等。但是,這種人為分類不是絕對的,更不是疾病分類,也不是終身不變的。 “油性皮膚”一般多見于青年人。他們皮脂腺分泌旺盛、皮脂量多,皮膚表面(尤其是面部),總像“涂了一層油”一樣。醫學檢查發現此類“油性皮膚”角質層含水量低于20%,皮膚表面pH值
皮膚“自制化妝品”最護膚
很多人都渴望通過高級化妝品來美化皮膚、改善膚質,讓皮膚更健康。不過,在皮膚科醫生看來,皮膚自己生產的“護膚品”遠比市場上高價買來的化妝品好得多。
皮膚晝夜在工作著,皮膚中的皮脂腺不間斷地向外分泌皮脂,這就是我們俗話說的“出油”。皮膚溫度每上升1℃,皮脂分泌增加10%。另外,為了調節體溫,汗腺也不斷向皮膚表面排汗,這就是“天氣越熱,出汗越多”的原因。這些“油”和“汗”在皮膚表面混合,其中的成分很復雜,包括甘油三酯、單酸甘油酯、二酸甘油酯、脂肪酸、蠟酯、魚鯊烯、膽固醇、氨基酸、尿素、乳酸等。其中乳酸、膽固醇都是乳化劑,“油”和“水”經過乳化形成一層薄膜,醫學上把這層膜稱作皮脂膜。
皮脂膜無聲無息地均勻涂在每個人皮膚表面,保護著皮膚健康,其作用比市場上買的任何“高級化妝品”都好很多。皮脂膜中含有脂肪酸、乳酸、氨基酸等酸性成分,可抑制細菌和其他微生物生長,是既沒有致敏性也沒有抗藥性的“天然抗生素”,正好防治“癤子”“毛囊炎”等皮膚感染。皮脂膜中還含有少量的十一烯酸,是抑制真菌(棒狀桿菌、糠秕孢子菌等)的有效制劑,對預防和治療“粉刺”有益。皮脂膜中的脂質能防止角質層水分過度蒸發,保持表皮細胞含有10%~20%的水分,并潤澤角質層,延緩皮膚老化,防止干裂,是保濕護膚的絕佳“化妝品”。
由此可見,皮膚本身會自制生產皮脂膜這種“高級化妝品”,它能起到保護和滋潤皮膚的作用。而且,這種“化妝品”是純天然的,不會有副作用。因此,醫生一般并不建議額外購買化妝品去刻意改善膚質。
避免過度應用洗發露和沐浴露
現實生活中,空氣里的塵土、霧霾、雜物,各種細菌、病毒、真菌、螨蟲等微生物,工作車間里的粉塵、油污和其他多種污物,以及計算機輻射產生的靜電吸附的空氣中的粉塵,都會破壞皮脂膜。另外,每天不斷地洗手、洗臉、洗澡,更可使這層保護膜受到損傷。因此,油性皮膚的人,即使在夏天,也不要每天反復洗澡。此外,洗澡時宜用溫水(35~38℃為宜)。水過熱或過冷,都會對皮膚產生不良刺激。
需要注意的一個現象是,現在很多人洗澡時喜歡用各種洗發露和沐浴露。但從皮膚健康的角度講,一定要避免過度應用洗發露和沐浴露。這倒不是因為防腐劑的緣故(一些人擔心洗發露和沐浴露中含的防腐劑長期用有“毒性”),而是因為這些產品會不同程度地破壞皮脂膜。
TIPS 油性皮膚者護膚建議
關于洗臉 油性皮膚者夏季洗臉、洗澡時宜用溫水(35~38℃為宜)。注意清潔毛孔內的塵土或污物,可以適當用些弱堿性的洗面奶和沐浴露,但不宜過多過頻。每天清潔的次數一定要根據個人工作和生活環境以及皮膚情況而定(絕不是次數越多越衛生)。由于面部皮膚暴露在外,一般早晚各清潔一次,
關于化妝品 油性皮膚的人,夏季盡量少用或不用化妝品。如果要用,建議用含水量高的“奶蜜”“乳劑”等劑型,而少用含油量高的霜劑、油劑等。
此外,還要加強身體鍛煉,以增強全身體質。因為皮膚的健美與全身的健康密不可分。還要睡好覺,因為睡眠也是皮膚最好的美容劑之一。
2.熱詞:腋臭
上海市皮膚病醫院皮膚外科 湯依晨
典型問題:腋臭帶來嚴重心理壓力
我是一名腋臭患者,平時雖然比較開朗,但一到夏天,我就感覺自己很不自在。主要是因為有腋臭的問題,味道一到夏天就比較嚴重,我生怕別人聞到,為此一整天心情壓抑,嚴重影響到了學習。請教專家,腋臭的問題應該如何解決?
腋臭:生理問題+心理問題
腋臭就是我們平常說的“狐臭”,指腋窩部位發出的一種特殊的騷燥臭味。常與之相伴隨的是局部多汗,嚴重者汗液可呈淡黃色。腋臭與一般的汗臭相比,其氣味刺鼻濃烈,難以在清洗后徹底去除。往往會給患者心理造成負擔,影響其社會交往。每年夏季來臨,腋臭患者往往會更加焦慮,擔心被周圍的人發現自己身上的異味,可嚴重影響心理健康,造成自卑的心理。
如何克服心理方面的障礙呢?首先要科學、客觀地從醫學角度認識腋臭。從生理上講,人體內有兩種汗腺:大汗腺和小汗腺。前者分布范圍較窄,僅分布于腋窩、外耳道和外陰等部位,后者在全身各處(除極少數部位外)均有分布。大汗腺的分泌物中含有大量不飽和脂肪酸,被皮膚表面存在的細菌(表皮葡萄球菌、格蘭陰性桿菌等)分解后,即可產生具有異味的小分子有機物;相比之下,小汗腺的分泌物主要為各類鹽分及水,并無異味。腋臭氣味的產生需要兩個條件:體表細菌和大汗腺的分泌物,兩者缺一不可。所以,腋臭的氣味在夏天出汗較多時明顯,衛生習慣不佳的人尤其嚴重。知道腋臭產生的原理,就可以有的放矢地采取必要的衛生措施和治療措施;客觀認識腋臭的問題,就不至于心理負擔過重。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整復外科韋敏
延伸閱讀
腋臭具有一定遺傳性和種族性。研究發現,部分患者有家族史,可能與遺傳有關,約80%是父親或母親傳給子女的,其遺傳方式屬于顯性遺傳。
在我國,漢族人群中腋臭發生率為6%,南方人多發,北方人少發;在西方,約占半數以上有腋臭,白人和黑人發病率較高。
腋臭一般在青春發育期后產生,可持續到40~50歲。之后大汗腺一般可以自行萎縮,氣味明顯減淡。
氣候變化、生長發育時激素的分泌失常、疲勞等可以成為腋臭的發作誘因。
在青春發育期前,如果外耳道分泌物油性較重,則腋臭發生概率較大。因為外耳道亦為大汗腺分布區域,所以絕大多數腋臭患者伴有“油耳朵”。
“四字訣”應對輕中度腋臭
臨床上,經常會遇到腋臭患者前來咨詢。我都會一一和他們溝通。其實,這涉及兩個關鍵問題,一是腋臭輕重程度,另一個是個人心理承受能力。
腋臭有輕、重度之分。一般認為,輕度的患者,只有自己最親近的人,如家人和朋友,才能聞及其身上異味;而重度患者,即使穿較厚衣服,周圍的人也能很明顯聞到異味。有時,有的患者只是覺得腋下時有異味(輕度),就要來做手術。事實上,這類患者并不是腋臭手術治療的適應對象。一般地說,輕度的患者,可重視日常生活方式,必要時在醫生指導下局部用藥即可。在夏季,以下幾點生活上的調整非常重要。
1.晨起洗澡:夜晚睡覺時,汗液分泌、細菌分解,可造成腋窩局部微環境產生異味。早上起來就洗澡,能改善腋窩微環境,讓白天工作生活中少受這一問題干擾。
2.清淡飲食:不恰當的飲食會增強局部大汗腺的分泌,加重腋臭問題。飲食清淡,多食瓜果蔬菜,減少高糖、高脂肪食物攝入,忌食辛辣刺激類食物。
3.衣服透氣: 穿衣方面要考慮到散熱的效用。宜穿著全棉透氣性好的衣物,忌穿讓人感到悶熱的衣服。
4.動后勤洗:運動以后,往往會出很多汗水,要及時洗澡及換洗衣服。
5.良好睡眠:良好的睡眠能讓身體良好運行,疲勞可成為腋臭的發作誘因。
腋臭治療:兩大類方法的比較
從腋臭發病機理看,治療辦法是抑制腋部汗液排泄或防止汗液成分腐敗。
非手術治療:主要包括局部藥物(如肉毒素注射)、激光、超聲波等治療手段。目的在于抑制細菌活動,減少不飽和脂肪酸的產生,從而減輕臭味。但是,這些治療往往達不到根治目的,且長期使用藥物,會對腋下皮膚產生刺激,導致局部出現皮膚增厚及色素沉著等表現。
手術治療:指通過外科手術的手段,徹底去除分布在腋下的大汗腺,從源頭上解決汗液分泌過多的問題,從而達到徹底根除腋下異味的目的,適用于中重度腋臭患者。
總結:不管是手術還是非手術的方法,雖都有效,但同時都有一定的有效率、復發率,且有效率或復發率與患者個體差異、醫師治療方案的選擇與治療徹底性有關。總體上講,同樣條件下,非手術治療復發率高,有效率低,手術治療效果好,但創傷較大,可留下瘢痕。
腋臭手術20歲后再做
腋臭患者接受手術時的年齡應該大于18歲,最好20歲以上。因為年齡小于18歲者,即使手術切除后,大汗腺還可再生,腋臭就可能復發。20歲以后手術,大汗腺一般不會再生,從而能避免腋臭的復發。
3.熱詞:痘痘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皮膚科 徐涵 鄭捷
典型問題:夏天臉上痘痘發得快
天氣越來越熱,我臉上的痘痘也開始瘋長。我看了網上一些帖子,就找了不少東西往臉上涂抹,好像沒什么作用。其實,往年夏天也是如此。我非常困惑,為何夏日一到,皮膚就會狀況頻發,而且吃啥喝啥都不能壓制住痘痘的生長速度?
天熱和陽光照射都“致痘”
“痘痘”即青春痘,在醫學上也稱為“痤瘡”,是一種毛囊皮脂腺的慢性炎癥性皮膚病。它的發生是有一定原因的,從醫學上說,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四大因素:①毛囊皮脂腺導管的異常角化;②雄激素與皮脂分泌水平增高;③痤瘡丙酸桿菌感染;④皮膚炎癥反應。
每當夏季來臨,皮脂腺分泌皮脂會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細菌的感染和繁殖,也使得毛囊皮脂腺導管異常角化的概率大大升高,因此容易導致痤瘡。另外,夏季因為備考、工作壓力等而精神緊張、熬夜,可使體內雄激素分泌水平增高、皮脂腺分泌增多,加重痤瘡炎癥。夏季強烈的紫外線可以導致皮膚增殖、角化。當毛囊皮脂腺導管角化過度時,皮脂分泌受阻,可引發或加重痤瘡。另外,皮脂在經紫外線照射后,還會產生較多游離脂肪酸,易引起皮膚炎癥。
TIPS
長痘痘就是因為皮膚過油嗎
很多人誤為:長痘痘一定是因為皮膚過油,多洗洗臉就行。其實不然。雖然油性皮膚容易長痘痘,但長痘痘并不都是皮膚過油引起。因為內分泌功能異常,如雄激素或糖皮質激素水平升高時,均易導致痘痘的產生。例如,患有多囊卵巢綜合征的女性可因雄激素水平升高而出現痘痘和脫發。患有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因需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也容易長痘痘。在這些情況下,增加洗臉次數并不能解決痘痘問題。因此,在出現痘痘時,首先應查找發病原因,再給予相應治療。
4個建議對付痤瘡
首先,應該保持皮膚的清潔。夏季溫度、濕度高,皮膚出汗出油明顯增加,如不注意及時清潔,過多皮脂不僅容易淤積在毛囊口形成粉刺,也容易導致細菌感染,加重炎癥。
其次,應選擇質地輕薄透氣的護膚品或化妝品,避免使用厚重的粉底或油膏類化妝品,以免皮脂分泌受阻,產生痤瘡。
再者,應注意防曬,因為過度的紫外線照射同樣會引發或加重痤瘡。
最后,在生活上還應注意勞逸結合,避免精神緊張、熬夜等不良生活習慣。飲食上,宜口味清淡,限制高糖高脂肪食物的攝入,多吃新鮮蔬果,糾正便秘。
“長痘”切忌自治、亂治
當前市場上治療痘痘的藥物或產品鋪天蓋地,一些人覺得看病太麻煩,就自己先按產品廣告或說明書選幾樣試療效。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治療痤瘡正確的做法是根據不同皮損表現、痘痘的數量和嚴重程度,選用不同的方法。如選藥治療不當,不僅療效差,而且會出現藥物不良反應,如藥物接觸性皮炎,激素依賴性皮炎等,不僅使治療更為棘手,也加重了患者經濟、精神上的負擔。所以一旦患病,應及時就醫,根據不同的病情準確用藥。
4.熱詞:癬病
江蘇省人民醫院皮膚科 駱丹 許陽
典型問題:為何冬天自愈,夏天又復發
我若干年前不知什么原因染上了股癬、腳癬。當時在藥店買點藥膏涂上,感覺是緩解了。但時不時還會感到局部癢,腳趾間有破皮。癥狀春夏季嚴重些,冬季就自然痊愈了。正因為只是有時發作,所以一直沒好好治。前兩月天氣開始變熱,腳部時有癢感,我終于下決心要徹底治好腳癬。在社區醫院,我配了藥膏和藥粉(達克寧),并且按醫生囑咐一直涂。用了兩個月藥,有時仍然會感覺腳趾間發癢。我很納悶, 這是怎么回事呢?腳癬難道不能徹底治好嗎?最近,根據網上病友介紹,我還嘗試使用了藥粉泡腳,但掉皮很厲害,不知道這種泡腳的藥到底是否有效……
冬季治愈其實是假象
足癬、股癬都是比較常見的皮膚真菌病,主要由皮膚癬菌感染所致,讀者所述的局部癢、有點破皮,這些都是相關的皮膚表現。
股癬好發于腹股溝部位,單側或雙側發生,亦常發生于臀部。由于患處透氣性差、潮濕、易摩擦,常使皮損炎癥明顯,瘙癢顯著。其實股癬和腳癬是一回事,只是根據不同部位命名的,它們都是由皮膚癬菌感染引起,而且通常發生在潮濕溫暖的季節。有的患者會感覺到了冬天就“不治自愈”。其實是一種假象,來年入夏后,癬病往往會“死灰復燃”。
患處恢復正常不能立即停藥
股癬、足癬的治療,原則上以外用藥為主,如1%克霉唑霜、1%特比萘芬軟膏、復方雷瑣辛搽劑等。一般癥狀消失后(通常需2周左右),即使患處皮膚看來已恢復正常,也要繼續堅持用藥半個月到1個月。事實上,任何對真菌有殺菌、抑菌作用的藥物都有效,包括泡腳的藥粉。泡腳后脫屑與藥物作用有關,且寄生在皮膚角質層里的真菌也隨著脫屑被消除。
除了外用藥物,也可考慮在醫生指導下口服抗真菌藥物,如伊曲康唑、特比萘芬、氟康唑等。內服外用雙管齊下,起效更快,效果更好,特別是對有些范圍大、炎癥重的股癬及足癬,或有系統疾病如糖尿病、結締組織病等,更有必要性。很多患者害怕口服藥物,其實在醫生指導下,合理使用抗真菌藥物是安全、有效的。
治癬用藥的2條特別提醒
不能隨便買藥涂 很多患者夏季癬病發作,就會自行購置皮炎平、膚輕松等藥物治療。其實,這些藥物中都含有激素,會導致真菌感染愈來愈重,以致癬病久治不愈。
涂藥范圍廣一些 夏季癬發作,很多患者會主動涂藥,但很多人涂法不當。用藥過程中,應略擴大涂藥面積,一般超出可見皮損范圍的2~3厘米,因為皮損邊緣的“正常”皮膚可能已經被真菌感染。
陽光曬一曬:防癬要講細節
無論是股癬還是足癬,夏天都要特別注意局部保持干爽。足癬患者,特別是需要長期站立或行走的人,容易形成溫暖潮濕的鞋內環境,有利于真菌生長,所以應盡量穿著輕便透氣的鞋子,夏天尤其如此。另外,要勤換內衣,保持內衣干燥清潔,有利于控制股癬。及時清洗內衣鞋襪后,要盡量將其置于陽光下暴曬,這樣可有效預防真菌交叉感染。
另外,不宜交叉使用鞋襪。特別是拖鞋,很多家庭喜歡進門脫鞋換拖鞋,但進門換的拖鞋是很多人反復使用,即使主人時而清洗,也起不到多大效果。因此,建議盡量使用一次性的拖鞋或者穿鞋套。
最后,現代人出差或者在外旅游的機會較多。在外住宿時,盡量選擇衛生條件較好的酒店,避免使用公用毛巾等物品。如在公共浴室等場合也是如此。此外,不要光腳涉泥涉水,家中養的貓狗等寵物也要做好衛生工作。
5.熱詞:痱子
江蘇省人民醫院皮膚科 駱丹
典型問題:痱子粉帶來的困惑
夏天到了,孩子身上長了些疹子。我看了些書,覺得是痱子。我打算給他買點痱子粉涂上預防一下。但朋友告訴我,他家孩子因患痱子而用了痱子粉,結果孩子總吃到手上的痱子粉,告誡我多注意一些。請教專家,孩子長的肯定是痱子吧,有沒有自我判斷的好方法?另外如何防止孩子吃痱子粉呢?
痱子:“捂出來”的問題
夏季來臨,常有家長抱著寶寶,頭上戴著帽子,身上裹著毯子,里面也穿得嚴嚴實實。里三層、外三層一打開,頭面部、頸子、腋窩、背部都是密集的紅色小丘疹。這就是典型的痱子,是由于環境氣溫高、濕度大,出汗過多、不易蒸發,致使汗腺導管口閉塞,汗液不能順利排出、發生潴留,最后因內壓增高而發生破裂,外溢的汗液滲入并刺激周圍組織發生炎癥,于汗孔處出現丘疹、丘皰疹和小水皰。人們常說“痱子”是捂出來的,就是這個道理。
痱子一般多見于兒童(也可發生于成人),出現在頸、胸背、肘窩、N窩等皺襞部位,小孩可發生在頭部、前額等多汗部位,特別是像上面那種小嬰兒,夏天本來就熱,加上寶寶排汗不暢,媽媽又擔心其受涼盲目添加衣服,就更容易發生痱子了。
長痱子后莫搔抓
一旦發現寶寶長痱子,媽媽們也不必驚慌,主要是局部治療。可在醫生指導下外用清涼粉劑,如痱子粉外撲,或用清涼止癢洗劑,如1%薄荷爐甘石洗劑、1%薄荷酊;膿痱可外用2%魚石爐甘石洗劑、黃連撲粉。瘙癢明顯時,可在醫生指導下口服抗組胺藥,膿痱感染時,選用抗生素。需要提醒的是,痱子發生后,避免搔抓,防止繼發感染。
夏季“防痱”忠告
保持清涼干爽 首先,要保持室內通風、涼爽,以減少出汗和利于汗液蒸發。衣著宜寬大,便于汗液蒸發。及時更換潮濕衣服,保持皮膚清潔干燥,常用干毛巾擦汗或用溫水勤洗澡。出汗多的寶寶,家長可以隨身攜帶汗巾,隨時更換、擦拭。
注意消暑 多食用清熱解暑、化濕的食品,如西瓜、苦瓜、綠豆湯、金銀花露等。
試用玉米淀粉代替痱子粉
痱子粉有助保持局部干爽。但很多家長反映,孩子手上搽了痱子粉后,總是不注意就被舔到了嘴里,媽媽會擔心影響孩子健康。一般來說,痱子粉99%以上的成分是滑石粉,溫和安全,不具有毒性,所以少量攝入不會有太大影響。家長也可以盡量選擇在孩子熟睡的時候輕輕搽一點在手上。另外,還可以在手上局部抹一些玉米淀粉等可以食用的干粉代替痱子粉,既可以保持局部干燥,孩子不小心食入后也不會影響健康。
TIPS
成人和兒童痱子粉不能混淆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痱子粉有適用成人和適用兒童之分,千萬不要將成人用的和兒童用的混淆。因為成人痱子粉中一般含有硼酸,而在小兒痱子粉中是禁放硼酸的。另外,成人痱子粉與小兒痱子粉所含的藥物、劑量都不相同。寶寶用的應該是專供兒童使用的痱子粉。
6.熱詞:光敏
上海市皮膚病醫院 王學民 袁超
典型問題:每年夏天都“光敏”
我是一位體育工作者,平時室外工作時間較長。每年夏天一到,我總會犯愁。倒不是因為天熱的原因,而是我感覺自己皮膚總是特別“脆弱”:一到夏天(春天有時也會),面部、耳部、雙手背、雙前臂等被陽光曬到的部位,會出現紅斑,感覺特別瘙癢,有時是刺痛、灼熱感。到當地醫院診斷,醫生說可能是光敏性皮炎,叫我注意防曬。可是一方面我的工作性質要求我在室外工作時間較長,另一方面我也確實注意防曬了,但效果就是不佳。聽說有一種光貼試驗,可以治好這種病,但聽說會比較麻煩,所以一直沒有去做。請教專家,光敏性皮炎怎么才能治好呢?
找出光敏物質
夏天里,由于陽光照射等原因,一些人會患上相關的皮膚病。在醫學上,這類皮膚病一般稱為光敏性皮膚病(也稱光線性皮膚病),是指那些因為光線照射而引起的皮膚病。這類皮膚病具體包括多種,比如日曬傷、多形性日光疹、光敏性皮炎等。
臨床上發現,現在人們由于攝入藥物、食物或者外用防曬霜、抗炎藥物等機會很多,所以患“光敏性皮炎”的人越來越多。光敏性皮炎,就是指日光曬身體暴露部位后導致其發生皮炎,其病因與人體接觸光敏性物質密切相關。常見的光敏性物質有防腐劑、殺菌劑、香料、染料、熒光漂白劑、防曬劑和口服藥物(氫氯噻嗪類降壓藥、喹諾酮類抗生素、磺胺、氯丙嗪)以及食物(黃泥螺,紫云英、油菜等某些蔬菜)等。光敏性皮炎在患者停用這些光敏性物質后數日至數月后可好轉。所以,患光敏性皮炎之后,找出光敏性物質非常關鍵。
延伸閱讀
門診中發現,現在越來越多的女性在春夏季出游后,會因為“曬傷”或皮疹前來就診。醫生檢查后,一般診斷為“多形性日光疹”,就是日曬后暴露部位發出成群瘙癢性的皮疹。這類由光照引起的疾病好發于16~40歲的中青年女性,多于日曬后2小時至5天發病,但最常見的為數小時至1天;若不再暴露于日光,則數天內皮疹可漸消退(消退后不留痕跡)。
避免日光強烈照射
眾所周知,太陽光包括紫外線、可見光和紅外線等。其中紫外線又分為短波紫外線(UVC, 波長180~290納米)、中波紫外線(UVB,波長290~320納米)、長波紫外線(UVA, 320~400納米)(電磁波譜見圖)。UVC往往為臭氧所吸收,不能到達地面,而UVB和UVA對人體影響最大,是引起光敏性皮膚病的主要作用光譜。
UVA可穿透表皮而直達真皮淺層,強烈照射后可引起皮膚光老化、增加腫瘤的發生風險;而UVB則主要達到表皮基底層,主要引起紅斑反應。另外,紫外線到達皮膚后,使得DNA結構發生變化,還可激活人體的免疫系統,從而引起一系列免疫反應。
夏天到來,紫外線相對秋冬季較強,陽光照射皮膚后,如果患者接觸了光敏性物質,就會發生光敏性皮炎。
TIPS
來年春季要“防曬”
夏天氣溫高,短波紫外線UVB能量增高,UVB穿透能力不如UVA,造成損傷大多限于日曬紅斑,而且皮膚在經過春季“鍛煉“后,有明顯的日曬適應,因此夏季光敏發生率實際上要稍低于春季。春季長波紫外線UVA是冬季10倍多,且春季UVA之能量為四季之首。光敏性皮膚病(如多形性日光疹、慢性光化性皮炎等)在春季有一個相對較高發病率,即便陰天下雨,UVA也可穿過云層來到地球表面。
2種檢查:光試驗和皮膚光斑貼試驗
當患者在面部、耳部、雙手背、雙前臂等光暴露部位出現皮膚損害,均需要懷疑光敏性皮膚病。典型的皮疹有紅斑、丘疹、丘皰疹或者斑塊等,患者會有明顯的瘙癢、刺痛、灼熱感等不適癥狀,日曬后加劇更要高度懷疑。
很多患者在臨床初步診斷為光敏性疾病就不再做檢查了。事實上,很多光敏性疾病的確診,相關的診斷試驗是必須進行的。現在光學儀器發達,易確定致病光譜,為防治提供有效的依據。
首先要做好光試驗。做光試驗要有合適的時間:應該是疾病基本控制,且停用相關藥物一段時間(抗組胺藥物1周,系統用激素或免疫抑制劑3周)后。檢查時,患者前臂部位進行光暴露,照射后24小時觀察皮膚反應,得出是否對光敏感的結論。
其次還要做皮膚光斑貼試驗。事實上,為尋找光敏性物質進行的皮膚光斑貼試驗是必須的。檢查中,將一些可疑致敏物放在UV 照射的條件下,觀察是否會引起皮膚過敏反應。事實上,一些“東西”僅僅接觸并沒有問題,但一旦再經UV光照射了之后,就會出現明顯的反應。此試驗一般需耗時一周左右,患者需要多次來醫院,很多患者嫌麻煩就不做了,這樣導致疾病不能明確診斷,最后也就很難治好或預防。
總之,關于光敏性皮膚病的治療,需要專業的皮膚科醫生來進行相關的治療和診斷,千萬不要聽信偏方或根治妙法,那樣只會耽誤病情,甚至加重、激發病情。
在明確診斷后,除了在醫生指導下針對病情適當使用一些藥物治療外,更關鍵的在于以下兩方面。首先,在相關診斷試驗結果中找到的可能的光敏性物質,要盡量避免接觸。其次,防光非常重要。如避免UV輻照最強時段出去(早上10點到下午2點),選擇合適衣物防曬,能長袖不要短袖,能有立領不要圓領,等等。
特別提醒
第一條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職業病防治活動。
本法所稱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調整并公布。
第三條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第四條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第六條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工傷社會保險的監督管理,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第七條國家鼓勵研制、開發、推廣、應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加強對職業病的機理和發生規律的基礎研究,提高職業病防治科學技術水平;積極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治技術、工藝、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
第八條國家實行職業衛生監督制度。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負責全國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職業病防治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職業病防治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九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職業病防治規劃,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應當認真執行本法,支持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普及職業病防治的知識,增強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觀念,提高勞動者的自我健康保護意識。
第十一條有關防治職業病的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對防治職業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前期預防
第十三條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設立除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設立條件外,其工作場所還應當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二)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三)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四)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五)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四條在衛生行政部門中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制度。
用人單位設有依法公布的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項目的,應當及時、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接受監督。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五條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審核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未提交預評價報告或者預評價報告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的,有關部門不得批準該建設項目。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和勞動者健康的影響作出評價,確定危害類別和職業病防護措施。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目錄和分類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六條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的防護設施設計,應當經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衛生審查,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其職業病防護設施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第十七條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所作評價應當客觀、真實。
第十八條國家對從事放射、高毒等作業實行特殊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三章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
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應當采取下列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六)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個人提供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逐步替代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
第二十二條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第二十三條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對放射工作場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貯存,用人單位必須配置防護設備和報警裝置,保證接觸放射線的工作人員佩戴個人劑量計。
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所作檢測、評價應當客觀、真實。
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仍然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必須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后,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業。
第二十五條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并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第二十六條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貯存上述材料的場所應當在規定的部位設置危險物品標識或者放射性警示標識。
國內首次使用或者首次進口與職業病危害有關的化學材料,使用單位或者進口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后,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送該化學材料的毒性鑒定以及經有關部門登記注冊或者批準進口的文件等資料。
進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物品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進口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對采用的技術、工藝、材料,應當知悉其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對有職業病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隱瞞其危害而采用的,對所造成的職業病危害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勞動者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前款規定,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用人單位違反前兩款規定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終止與勞動者所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勞動者應當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勞動者不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其進行教育。
第三十二條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第三十四條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處理;必要時,可以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第三十六條勞動者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一)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二)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
(三)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
(四)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
(五)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
(七)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勞動者行使前款所列權利。因勞動者依法行使正當權利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其行為無效。
第三十七條工會組織應當督促并協助用人單位開展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與用人單位就勞動者反映的有關職業病防治的問題進行協調并督促解決。
工會組織對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時,有權要求采取防護措施,或者向政府有關部門建議采取強制性措施;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發現危及勞動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時,有權向用人單位建議組織勞動者撤離危險現場,用人單位應當立即作出處理。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按照職業病防治要求,用于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
第四章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
第三十九條職業病診斷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第四十條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第四十一條職業病診斷標準和職業病診斷、鑒定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職業病傷殘等級的鑒定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四十二條職業病診斷,應當綜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職業史;
(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和現場危害調查與評價;
(三)臨床表現以及輔助檢查結果等。
沒有證據否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與病人臨床表現之間的必然聯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應當診斷為職業病。
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在進行職業病診斷時,應當組織三名以上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集體診斷。
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應當由參與診斷的醫師共同簽署,并經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審核蓋章。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職業病病人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還應當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衛生行政部門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職業病統計報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規定上報。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
職業病診斷爭議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組織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
第四十六條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由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設立相關的專家庫,需要對職業病爭議作出診斷鑒定時,由當事人或者當事人委托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參加診斷鑒定委員會的專家。
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頒布的職業病診斷標準和職業病診斷、鑒定辦法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向當事人出具職業病診斷鑒定書。職業病診斷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四十七條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地進行診斷鑒定,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組成人員不得私下接觸當事人,不得收受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人民法院受理有關案件需要進行職業病鑒定時,應當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法設立的相關的專家庫中選取參加鑒定的專家。
第四十八條職業病診斷、鑒定需要用人單位提供有關職業衛生和健康監護等資料時,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勞動者和有關機構也應當提供與職業病診斷、鑒定有關的資料。
第四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告知勞動者本人并及時通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安排對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在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五十條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
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適當崗位津貼。
第五十一條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復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照國家有關工傷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第五十三條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單位承擔;最后的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該職業病是先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單位承擔。
第五十四條職業病病人變動工作單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變。
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并、解散、破產等情形的,應當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五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依據職責劃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及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被檢查單位和職業病危害現場,了解情況,調查取證;
(二)查閱或者復制與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行為有關的資料和采集樣品;
(三)責令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停止違法行為。
第五十七條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危害狀態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時,衛生行政部門可以采取下列臨時控制措施:
(一)責令暫停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
(二)封存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材料和設備;
(三)組織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
在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狀態得到有效控制后,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解除控制措施。
第五十八條職業衛生監督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應當出示監督執法證件。
職業衛生監督執法人員應當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嚴格遵守執法規范;涉及用人單位的秘密的,應當為其保密。
第五十九條職業衛生監督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被檢查單位應當接受檢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
第六十條衛生行政部門及其職業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履行職責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發給建設項目有關證明文件、資質證明文件或者予以批準;
(二)對已經取得有關證明文件的,不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三)發現用人單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可能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不及時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四)其他違反本法的行為。
第六十一條職業衛生監督執法人員應當依法經過資格認定。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職業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對其工作人員執行法律、法規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建設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建、關閉: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或者未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或者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擅自開工的;
(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未按照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
(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施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未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沒有存檔、上報、公布的;
(二)未采取本法第十九條規定的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的;
(三)未按照規定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的;
(四)未按照規定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或者未對勞動者個人職業病防護采取指導、督促措施的;
(五)國內首次使用或者首次進口與職業病危害有關的化學材料,未按照規定報送毒性鑒定資料以及經有關部門登記注冊或者批準進口的文件的。
第六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項目的;
(二)未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或者監測系統不能正常監測的;
(三)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時,未告知勞動者職業病危害真實情況的;
(四)未按照規定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或者未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的。
第六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一)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
(二)未提供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或者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
(三)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未按照規定進行維護、檢修、檢測,或者不能保持正常運行、使用狀態的;
(四)未按照規定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的;
(五)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仍然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未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的;
(六)未按照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治的;
(七)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未立即采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報告的;
(八)未按照規定在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的;
(九)拒絕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檢查的。
第六十六條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材料,未按照規定提供中文說明書或者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七條用人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規定報告職業病、疑似職業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弄虛作假的,并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第六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治理,并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一)隱瞞技術、工藝、材料所產生的職業病危害而采用的;
(二)隱瞞本單位職業衛生真實情況的;
(三)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放射工作場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貯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
(四)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的;
(五)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沒有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或者沒有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接受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
(六)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或者應急救援設施的;
(七)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職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禁忌作業的;
(八)違章指揮和強令勞動者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的。
第六十九條生產、經營或者進口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七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已經對勞動者生命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并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一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造成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未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證擅自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或者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第七十三條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機構和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認證或者批準機關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資質認證或者批準范圍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或者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
(二)不按照本法規定履行法定職責的;
(三)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
第七十四條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組成人員收受職業病診斷爭議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給予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取消其擔任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組成人員的資格,并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的專家庫中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