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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個人主義;集體主義;奴隸制經濟;小農經濟
中圖分類號:G03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12-000-01
一、引言
文化緯度是所有涉及到跨文化領域研究的重要基礎性概念。文化緯度理論最早是由荷蘭學者Hofstede建立并提出的。近四十年來,國際上出現了大量以Hofstede文化緯度理論為基礎的研究成果,范圍涵蓋社會學、組織行為學、跨文化交際、經濟增長等領域。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維度是重要的文化維度,但到目前為止,對于個人主義-集體主義文化緯度產生的原因的研究卻很少見。為什么以儒家為代表的東方社會形成了集體主義的文化價值觀;而以基督教為代表的西方社會衍化出了個人主義的文化價值觀?本文從經濟基礎的角度來進行解釋分析。
二、集體主義的經濟基礎
人總是要依靠別人的支持,單獨一個人根本無法生活。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單個人生存下去的概率很小。所以,無論東方、西方,集體主義的價值觀就是必然的選擇。
在儒教文化圈內,中國自周開始廢除了奴隸制后逐漸形成了以血緣、地緣等各種關系為基礎,以家庭、家族為單位的集體主義文化價值觀和以自耕農、佃農為主的一家一戶、男耕女織的自給自足式的小農經濟制度,并建立了“孝道”的制度安排,同時為了保障該價值觀和制度安排得以實現、深化、和擴展又建立起了剛性的“三綱五常”倫理道德制度保障。
另一方面,建立在小農經濟基礎上的集體主義文化緯度極大地適應了農業社會生產技術水平低,和勞動、土地的邊際生產率遞增的經濟規律,從而帶來了以中國為代表的儒家文化圈的農業社會超越西方的物質文明。在東方的中國,在公元1世紀,中國的漢朝和歐洲的羅馬帝國處于同一發展水平,但到1820年,中國已是世界最大的經濟體。
三、個人主義的經濟基礎
與儒教文化圈不同,早期基督教文化圈形成的并不是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集體主義制度設計,而是走上了以奴隸制為基礎的莊園經濟的制度設計,并以此為基礎建立了個人主義傳統的基本思想雛形。
至少從經濟發展方面講,西方社會古代文明的制高點出現在公元1世紀或2世紀的羅馬統治時期。戰爭對于處于奴隸制社會時期的羅馬人來說是一種很好的生產方式。戰爭在給羅馬帶來了巨大的財富的同時,也給羅馬人帶來了廉價的人力資源。從人口結構上來看,從公元前225年到公元前43年,在意大利的自由人人數從440萬人增加到450萬人,增長了2.3%;而同期奴隸人數從60萬增加到300萬人,增長了400%。
之所以走上了與東方的小農經濟截然不同的發展道路,一方面是由于伴隨著羅馬統治范圍的擴張,奴隸制下的經濟增長帶來了帝國的繁榮。當然這種繁榮為羅馬公民(不包括奴隸在內)建立個人主義的思想奠定了基礎并提供了物質保障。亞里斯多德認為,主人和奴隸之間的差別是由生物學決定的,奴隸應該為主人勞動,使主人衣食無憂,有更多的閑暇發展文明的各種藝術,這是宇宙的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奴隸制社會的經濟繁榮又激勵著羅馬帝國繼續不斷的擴張,這樣一來,羅馬社會的奴隸制經濟基礎沒有像中國在周代商之后慢慢消亡,并以小農經濟取而代之,反而逐漸被強化為羅馬帝國牢不可破的經濟保障。個人主義的價值觀也同時在這個過程中成為羅馬公民的主導思想。
由于受到羅馬流傳下來的公民個人主義思想的影響,使得自由民的勞動生產在道德上是被鄙視的,再加上君主、與君主實力相當的貴族和教會彼此之間的相互制衡使得基督教文化圈內業已由奴隸制社會時期的龐大生產收縮為小農業和小手工業的經濟與儒家文化圈的小農經濟比較起來,其發展水平則相形見絀了。經濟基礎和個人主義思想以及上層建筑的不匹配導致了總體經濟發展水平的下降,遠遠落后于同時期的儒教文化圈。
一方面新大陸的殖民地的建立帶來了久違的持續的經濟增長;另一方面,殖民者的個人主義思想在個人的經濟安全得到保障后得以繼續和傳播。可以說沒有殖民地經濟基礎也就沒有基督教國家的后來居上和由羅馬帝國開始的個人主義精神的繼承和發揚光大。而真正的絕非僅保留于非奴隸的公民范圍之內一般化的個人主義精神也只有到了奴隸制的廢除和殖民地的獨立,以及人們基于市場的信任,產業競爭力取代了武力的時代才得以實現。也就是說,基督教文化圈中的各國對于殖民地經濟基礎的可靠性的堅持結束于兩次世界大戰之后,取而代之的是以制度為保障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業效率的競爭。法治化、全球化的市場經濟的建立為西方個人主義文化價值觀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并提供了豐厚的土壤。
四、結語
無論東方還是西方,集體主義是我們共同的起點。但在此之后,東西方走上了截然不同的發展道路,并在不同的經濟基礎上發展出了集體主義和個人主義兩種價值體系。集體主義的經濟基礎是對內政體下的家族、血緣為根本的小農經濟;它的自給自足式經濟特點帶來了自我封閉的可能,對外的殖民擴張因此也就沒有了動機。而個體主義的經濟基礎在農業時代是奴隸制的莊園經濟,前工業化時代基督教文化圈對外殖民擴張的思想基礎仍舊是羅馬帝國時代就早已有之的奴隸制。而在工業時代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后就變成了自由競爭下的市場經濟。此時的個人主義已經一般化了,并且成為了自由、民主的基石。
縱觀歷史,我們有理由相信,假以時日中國會演變出與市場經濟體制相匹配的整套機制安排。只要我們始終堅持市場為導向的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不動搖,以中國為代表的儒教文化圈一定會取得與歷史上同樣令人敬佩的輝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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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杜 純(1996-),女,內蒙古赤峰人,大連民族大學國際商學院國貿系2013級本科生。
黃平林(1994-),男,河北滄州人,大連民族大學國際商學院國貿系2013級本科生。
劉 巖(1977-),男,大連民族大學講師,經濟學博士。
銀行商業化改革與農戶資金需求高度分散之間的矛盾在堅持市場化取向的改革進程中,銀行的商業化體制改革要求銀行完全按照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來判斷其經營行為,從金融部門看這當然無可厚非。但從中國農村發展的需求看則應該另外評價。因為,商業化的正規金融機構是不可能適應農戶由于高度分散并且兼業經營而提出的資金信用需求的,商業銀行和小農經濟這兩方面的對接有問題。我認為,農戶經營高度化分散是其根本特點,銀行的商業化改革也確實要求其追逐利潤,規避風險。所以,銀行和農戶任何一方都沒有對錯之分。
目前的問題是,農村資金的短缺使之成為極度稀缺要素,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主要問題不是農戶資金需求不足,也不是政府不想加大農業資金投入,而是市場化取向的銀行商業化改革必然要求其退出農業。
農戶的資金需求一般具有分散、小額化、周期長、風險高、不易監督的特點,銀行如對其貸款,利潤就比較低。而任何銀行它所追求的利潤只能來源于相對有規模效益的貸款。因此,這就導致了資金的需求和供給兩方面不對稱。不對稱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銀行沒有辦法了解農戶的貸款需求,農戶也不可能拿出詳盡的貸款報告給銀行,不可能走目前的金融程序向銀行申請貸款。此外,農戶沒有資產抵押條件,即使可以用土地抵押,銀行也難以收回這種隱含農民社會保障的抵押品。實際上如果不使用特殊的或暴力的手段,就連高利貸者也難以收回農戶借款時的抵押品。
從近幾年對農戶的整體調查情況來看,農戶的存款增長幅度大于其貸款增長幅度,因此有大量資金從農村流出也是一個必然的趨勢。表面形式就是農業銀行以及農村信用社吸納農村的資金有所增加,銀行給農戶的貸款卻是減少的。農民的信用需求能夠從銀行和信用社得到滿足的只占到24,連四分之一都不到,這就證明了我們剛才的假設:市場化導向的銀行商業化改革的必然結果是其退出農村信用領域,銀行的資金供給與農戶高度分散的、自給自足和半自給自足的、生活性需求與生產性需求混合在一起的、小額的、周期長的、風險高的、監督不易的資金需求之間信息不對稱、體制不對稱,其嚴重結果是導致農村資金要素匱乏。
作為龍頭要素和最具組織作用的要素——資金,它如果退出農業,就會導致任何力圖加大農業投入的政策措施都不能落實,增加農民收入的良好愿望只能落空。這就會引出一個問題:在整個國家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的同時,農業經濟無法實現市場經濟。這怎么來解釋: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它調控的是什么?它是在邊際收益遞減的規律作用之下調控那些遞減的要素,使那些邊際收益可能遞增的要素替代那些邊際收益遞減的要素。
那么什么要素的邊際收益是遞減的呢?很明顯,是勞動力要素,而資金要素是過度稀缺的。因此就必然會產生這樣一種現象:在農村搞高利貸是最賺錢的。資金要素的邊際效益是上漲的,但由于銀行資金供給與農戶資金需求之間的矛盾,資金沒法通過國家金融部門進入農村,因此農村成為資金要素過度稀缺的一個領域。土地要素也不能增加,因為它是人均占有的,而且由于土地承擔農民的社會保障,所以土地要素的流轉比例低。因此,盡管勞動力要素的邊際效益降為零,甚至是負值,它也當然不能被替代。
因此,我們說,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來自發調控資源,在農業生產領域很難發揮作用,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來調控農業結構更有可能會出問題。當我們的政策取向是建立在這樣一個基本思路上的時候,農業、農村經濟所遇到的困難與這種政策取向的善良愿望之間似乎就出現了不相一致。
中國的農村經濟問題不能靠外資來解決九十年代后期城市經濟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是靠外資不斷增加來維持的。
那么,農業經濟的發展能不能靠外資呢?我的回答是不可能。因為,外資是不會投向高度分散的、自給自足和半自給自足的、生活性需求與生產性需求混合在一起的、小規模的、周期長的、風險高的農業經濟的。因此可以說,既不能按照城市經濟發展的思路來解決農民、農村和農業問題,也不能靠外部市場來解決農業和農村經濟問題。
簡單地強調用市場化的路子來調整農業結構可能走不通,因為單純開展“農業”的結構調整已經走到頭了,九十年代中期以來的兩次大幅度提高糧食收購價格,導致農業主產品的成本在“天花板”價格(國際價格)之上,此后小農經濟條件下惟一能夠維持農業簡單再生產的內在機制,是農民在家庭經營內部自己把勞動力的收益降為零,甚至是負值。在這種情況下,對農業的一切政策設計,包括政府對農民直接進行補貼,其效果都不可能明顯。
農村政策研究應該體現“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從以往的經驗看,一方面我們認識到,市場化的制度最早是在中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中被借鑒的,那時候的城市仍然在維持計劃經濟;并且由于政府對農村采取休養生息的讓步政策,放開了對農民的人身控制,因此,農村的市場經濟制度并不是被設計好、被推行下去的,實際上是在農民作為利益主體的條件下,自發地與農村傳統制度結合,才發揮了市場的作用。
另一方面,后來農村發展面臨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則與城市改革從原來的國家計劃經濟體制轉變為部門壟斷體制以及在國家大規模對外開放進程中部門壟斷與國際資本結合有關。這顯然已經導致農村經濟外部環境發生根本改變。以往的教訓表明,再單純地強調農業的市場化改革解決不了農村經濟的復雜矛盾。如果政府真的想扶持農業,必須從國家安定團結的大局出發,放開某些壟斷領域,讓農民合作經濟參與進來。
農村經濟發展對策的深入討論第一,中國農村是典型的小農經濟,必須用適宜小農經濟的思路來解決農業問題。
首先要看到,我國的小農經濟中,以種植業為主的農業,其投入產出比下降為負值其實是個必然的過程。要想有針對性地進行理論創新和體制創新,就不能照搬西方,而東亞小農經濟社會模式的基本政策安排——東亞模式——是更值得我們借鑒的。東亞模式的主要特點就是對農民合作社采取特殊政策放開農業外部規模經營。因為純粹的農業生產沒有規模效益,政府對農民進行補貼又由于交易費用太高而不可能補到每個單一的農民頭上,因此,只能靠農業外部規模來補充農業內部收益下降的損失,政府只能是放開與農業相關的領域,讓農民合作經濟進入。與農業相關的這些領域
包括:農村信用、保險、生產資料購銷、農產品的加工,以及農副產品的批發等。所有這些農業生產外部經營領域都能形成規模、產生利潤,而惟獨種植業產生不了利潤。外部合作經營所產生的收益必須通過合作社內部收益分配補貼到種植業上去,否則東亞小農經濟從事的農業就很難持續下去。
其次是政府對農業的投入要針對那些有組織的合作社,而不是直接投給農戶。這還是由于政府與單個農戶的交易成本過高。近年來提出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稅費改革等政策都是以為政府可以與九億農民進行直接交易,其實五十年的經驗教訓證明這是做不到的。政府能做的是,對農村的投入和補貼不是用于部門或者部門下設的企業,而是直接用于農村基層合作經濟組織。比如,政府對合作社的農產品加工項目投入,政府投入可以計股(政府股權甚至可以占到50以上,保證政府投入的資金不被私人占有),但不能拿回收益。政府股權收益只能通過合作社內部分配用于農業生產補貼和農村公益事業開支。
不過,即使我們采納了東亞的合作經濟模式,也僅僅意味著我們其實將小農經濟條件下必然不斷推高的農業生產成本消化在其他涉農行業領域返還的利潤之中,而這并沒有解決農業規模不足的根本問題(美國勞動力人均土地面積為八百多畝,中國僅為四畝多,相差二百倍),中國的農業依然無法與國際上的規模農業去抗爭。
第三,現在必須盡快啟動城市化,否則就很難解決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問題,也難以帶動國民經濟整個一盤棋的發展。
這已經是被政策理論界自從八十年代中期以來談了十五年的老話題。按說已經沒有再討論的必要,當務之急似乎只是如何操作的問題。但是,如果站在新世紀的門檻上“放眼全球”,如果考慮到二十一世紀中國所面臨的國際環境,我所做過的關于加快農村城市化的一切分析,就變得幾乎沒有意義。因為進一步的分析是,如果按照一九九八年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所定義的將來在二十一世紀的國際垂直分工體系中,中國所能夠扮演的,只能是以廉價原材料和勞動力生產最低價格的一般制成品的角色的話,其結果可能要求我們只能像當年搞工業化資本積累那樣維持城鄉二元結構,才能保證勞動力的低成本,否則追求高增長的中國經濟就走不下去了。
關鍵詞:農戶金融服務;非正式金融;減貧機制
中國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7217(2007)06-0010-06
貧困問題作為一項世界性研究難題,長期以來一直吸引著經濟學家、社會學家、政治學家、人類學家及其他相關學科學者們的目光。小農家庭由于自身經濟基礎薄弱與高度脆弱性特征,往往長期處于貧困的邊緣m或者陷入貧困者行列之中。從貧困的形成原因來看,低收入、資本與人力資本的缺乏是最主要的因素,而在家庭經濟中,三者往往又是相互聯系、彼此強化的。無論是貧困者緩解貧困,還是減少貧困的發生率,資金(或信貸)的可獲得性是至關重要的影響因素。因而,關注農戶的金融服務狀況是關注貧困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重要方面。隨著對農戶金融服務實踐的變化,相關研究也日益增多,國內外許多學者從對農戶金融服務需求本質的理解、可供形式、減貧機制、正式與非正式金融的交互作用等多個不同角度進行了研究。本文擬對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進行綜述。
一、對農戶(農民)經濟行為的解讀
英國學者弗蘭克?艾利思把農戶定義為“以農業生產活動為主、主要從農業中獲得生活資料、在農業生產中主要利用家庭成員勞動的一個基本生產、生活單位。他們部分地參與常常是不完全或不全面的投入與產出市場”。對農戶研究的本質目的是對農戶行為的解讀,其中爭論的焦點在于農戶是否經濟理性,這涉及到是否可以把農戶看作一個現代生產基本單位,以便選擇農戶金融服務的基本框架。張杰(2005)認為,中國的農戶如能被確認為富于理性的小農,那么,就沒有必要單獨為其設計一套農貸制度安排,而只需將現在已經存在并很好地服務于現代經濟的金融體系直接延伸到農村經濟,為農戶提供金融服務即可。
現代歐美學者研究農戶行為的經典文獻可以大致劃分為兩類:一類強調小農的理性動機,另一類則堅守小農的生存邏輯。舒爾茨把農戶看作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企業單位,認為農民比起任何資本主義企業家來毫不遜色,據此,改造傳統農業的出路在于激勵農民為追求利潤而創新的行為(1964)。波普金更進一步認為,農場完全可以視作資本主義的公司,小農無論是在市場領域還是政治社會活動中,都更傾向于按理性的投資者的原則行事(1979)。由于以上兩者的觀點十分接近,人們將其概括為“舒爾茨一波普金命題”。這一命題實際上強調,對于農戶或者小農,重要的是為其提供所謂的“現代市場要素”和創造外部市場條件,至于小農如何行事,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
與“舒爾茨一波普金”命題的樂觀傾向相比,小農經濟的“生存命題”則顯得有些悲觀。他們從鄉村社會關系與倫理角度出發,分析農戶(農民)的生存方式與經濟行為邏輯。其中,以察亞諾夫(Chay-anov,1925)、波蘭尼(Polanyi,1957)為代表的“道義小農派”質疑古典經濟學的嚴格理性分析范式,認為小農的行為明顯偏離經濟計算的路徑,不同于資產擁有者,因為他不雇傭勞動,因此難以計算成本收益,其產品也主要是為了滿足自身消費而不是追求利潤。后來,美國經擠學家J?斯科特(Scott,1976)通過細致的案例考察進一步闡發和擴展了上述邏輯,并明確提出著名的“道義經濟”命題。在斯科特看來,小農經濟堅守的是“安全第一”的原則,具有強烈生存取向的農民寧可選擇避免經濟災難,而不會冒險追求平均收益的最大化。實際上,斯科特所揭示的這一“生存倫理”構成前資本主義農業秩序中諸多技術、社會和道德安排的基礎,農村信貸安排自然也不例外。
對于中國農戶的解讀,華裔學者黃宗智教授的貢獻是難以逾越的。他基于華北小農經濟的史料研究提出了小農經濟“半無產化”以及著名的“拐杖邏輯”。在黃宗智之前,人們已經對中國小農經濟的特征做過大量描述和確認,黃宗智自然也認同對中國小農經濟的“過密化”刻畫,但他對“過密化”的討論旨在表明,由于“過密化”源自一個農戶家庭不能解雇多余的勞動力,因而中國的小農經濟不會產生大量原本可從小農家庭農場分離出來的“無產一雇傭”階層。但他同時指出,在當時情境下,若剩余勞動力從家庭農場分離出來,他必然成為家族的最后一代,即作為雇傭階層的收入不足以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只能是自我維生至消亡。如此,既然多余的農村勞動力無法獨立成為一個新的階層,那么,他們就必然會繼續附著在小農經濟之上,非農工作與收入只能成為生活的“拐杖”。這種狀況長期決定著中國農村經濟的制度結構、演進走向以及總體績效。可即便是富余大戶,也是“以末致富,以本守之”,這與中國長期封建歷史過程中的重農抑工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有關。
綜合上述觀點,可以發現,農民表面的非理性恰恰是現實環境下的理性;解釋農戶行為特征與貧困的原因應從社會制度安排、農產品市場結構與生產要素市場的高度分割的原因結合出發;考察與安排農村金融服務時,要綜合考慮歷史與現實的各種制約因素,將之作為動態的變遷背景,才可能實現農村金融制度供給與需求的良性耦合。
二、農戶金融服務的需求與信貸特征
農戶的金融服務需求主要有三個方面:第一,提供儲蓄便利,積累資本以購買耐用消費品;第二,獲取信貸以平滑消費,包括產出與投入時間上的不匹配、生命周期需要、緊急事件需要;第三,利用信貸資金投資。
對窮人儲蓄能力的懷疑是補貼信貸與貧困者金融服務認識誤區產生的主要原因。事實上,窮人不僅可以從收入(工資或其他收入)扣出一部分,也可以從支出(日常開支)中省出一些用于儲蓄。即使是最窮的人也必須花錢購買如食物與衣服等最基本的物品,每一次他們的確存在儲蓄的機會而且他們也確實這樣做,無論金額多么微小。許多貧困家庭主婦在這樣努力,盡管他們的丈夫不能從他們的收入中提供任何儲蓄。她們的成功體現在她們每一次出借小額款項(也包括數量很少的米、煤油與鹽)的習慣上。為農戶提供儲蓄便利可以增進農戶儲蓄,從而提高農戶信貸能力。
在解決資金困境時,農戶資金需求遵循特殊的差序格局,即其融資順序依次為:增加非農收入進行的內源融資、利用親緣關系進行的友情借貸、利用本社區其他非正式信貸形式、國家信貸或帶有官方性質的正規信貸、其他商業性的信貸。在還貸特征上也與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契約信用相背離,帶有鄉土社會信用特征,有著明顯的圈層結構:其信用由家庭圈層、親緣圈層、社區圈層至社區之外依次減弱甚至完全喪失。根據郭曉鳴(2004)在四川4個不
同類型的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等隨機抽取243戶農戶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2001~2003年的三年間,農戶在信用社貸款的按時還本付息率僅為34.3%,私人借款的還款率則達到86.8%。農戶資金需求遵循特殊的差序格局,是對還款能力不確定的理性選擇,由于收入流的非穩定性特點導致的不確定性,當還款期來臨而無法歸還時,親緣關系與社區內的融資易于達成諒解并順延。事實上,貧困者對聲譽可能也是很珍惜的,因為若更缺乏聲譽資本,生存危機會更嚴重,對他們來說,一筆金額很小的融資可能是一筆救命錢。信用特征的圈層結構則與信息監控水平、重復博弈與違約懲罰力度有關。若是構建合理的制度安排,農戶圈層結構的信用特征也是可以改變的。
三、農戶金融服務的國際實踐與困境
早期,政策制訂者期望宣傳高利貸的罪惡,試圖通過發展正規金融來替代它(Adams and Fitchett,1992)。但是,以城鎮為基礎的信貸配置(Lipton,1976)與正式貸款人面臨的利率限制(Vega,1981)二者相輔而形成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抑制(Edward s,Shaw,1973);窮人缺乏合適的擔保(Pischke,1983;Rudra,1982;Binswanger and Sillers,1983),越是小額借款者,面臨的交易成本越高(Aron,1981;Tim-berg andAiyar,1984);最終保護、仲裁與腐敗情形(Ladman and Tinnermeir,1981;Adams and Vogel,1985,Ghatak,1977)等原因造成鄉村多數農戶很難獲得正常信貸。在工業化后期,許多國家提出工業反哺農業的理論,于是優惠信貸(補貼信貸)成為許多國家為農業發展提供的一項重要政策。從20世紀50年代初到80年代,許多國家提供優惠信貸供給作為農村發展的中心策略。然而,由于優惠信貸通常遭遇極低的還款率與高漲的補貼成本,致使許多優惠信貸無法惠及真正的窮人。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拉美和南亞的一些發展中國家陸續開展一系列以非政府組織為主導的試驗,設計和實施專門為窮人和小型經營活動提供貸款和儲蓄服務的項目。試驗成功的小額信貸機構主要有孟加拉國的Grameen銀行、玻利維亞的Banco Soi銀行和印度尼西亞的Unit Desa項目等。Global Resource Centrefor Microfinance 2004年的一份報告稱,已探明從事小額信貸的商業銀行和其他正規金融機構有225家(包括花旗銀行、德意志銀行等),其中已經獲得較高回報,甚至超出本國銀行業的平均水平(Isern,2005)。在控制信貸風險、提高償還率方面,小額信貸機構獨樹一幟,創造了不少為人熟知并廣為復制的技術,如整貸零還、小組連保貸款、動態激勵、靈活的抵押方式等,用來克服信息不對稱障礙,提高償還率。
然而,小額信貸在實踐中也面臨一些問題。首先,非市場化模式的小額信貸存在著可持續性與選擇性剝離。的問題。其次,市場化的小額信貸利率過高,根據Micmfinance Bulletin 2003年7月號的調查,在向最窮的人發放貸款的49家小額信貸機構中,平均運營成本為其發放貸款數額的59%,而人力成本接近50%。盡管較高的利率可以擴展小額信貸的延伸性,但利率過高也會導致金融風險和政治風險的增大,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Woller andWoodworth,2001)。
在低收入國家,政府大都把農業信貸的名義利率定得很低,而貸給農村貧民的貸款利率則更低。德爾?W?亞當斯駁斥了用于論證低息農業貸款合理性的主要的八種觀點:高利貸論、高收入國家的低利率政策、貸款者獲得了廉價的資金、貸款者的生存力、農民的行為、收入轉移機制、利率與通貨膨脹、次佳論點。認為低息貸款政策是低收入國家的金融市場經營不善的主要原因,它們挫傷了農戶進行儲蓄的積極性,并對貸款者分配貸款的方式極為不利。而且,與低息貸款相對應的低息攬儲極不利于動員農村儲蓄以擴大資金供給。
關于非正式金融與正式金融的利率差距,謝平、陸磊(2003)的研究認為,由于信貸配置中的腐敗行為,民間借貸與正規金融價格實際是均衡的,不能簡單定義民間借貸是高利貸,如果如此定義,則正規金融也同樣具備高利貸特征。巴甫洛(1979)指出低息借貸對一些借款者來講并不便宜,利率償還只是總借款費用的一部分,額外的費用包括表格填寫、賄賂、拜見放貸者所需交通費用以及進行協商和償還貸款所占用時間的機會成本,就一個新的小額借款者來說,他的貸款交易費用可能是應付利息的好幾倍;卡仁?辛格考察了一個印度村莊消費性貸款的利率結構,發現其年利息率平均為143%,從利息的構成來看,機會成本約占50%以上,風險成本25%,分配成本15%,壟斷利潤則只占6%。
四、農戶金融服務的減貧機制
關于農戶金融服務的減貧機制,已有研究主要是遵循如下圖所示思路進行的:
所謂可追加性研究是指農戶獲得貸款前后的境況改善與生活影響。在眾多小額信貸制度影響分析的文獻中,有關金融服務對家庭經濟生活的影響被集中在六個方面:平滑消費;減低對高利貸的依賴程度;對家庭開辦小型企業的影響;對家庭資產選擇的影響;對家庭成員職業選擇的影響;對家庭收入的改善。其中,平滑消費與家庭資產選擇是最明顯的,而對高利貸依賴的影響是最不確定的(Kacoski andTownsend,2002)。
郭沛(2001)通過對陜西、河南小額信貸的受惠農戶進行調查,并進行收入影響計量檢驗,認為小額信貸為貧困農戶的收入增長具有正面的影響力,有助于貧困農戶收入增加和財產積累。江曙霞、嚴玉華(2006)運用靜態灰關聯和前移動態關聯矩陣對中國農村民間信用緩解貧困的有效性進行了實證分析,結果表明,民間信用可以有效緩解中國農戶的貧困狀況。Binawnager和Rosenzweing(1990)發現一個相似的利潤最大化投資組合窮人比富人所得回報會低30%,而改善信貸可得性則有助于提高生產效率。
由于農戶信貸資金可得性主要來自于農村非正規金融,國外學者就此進行了多樣性的相關研究。首先是非正式金融是否可以在村莊內實現收入互保、平滑消費的檢驗。Morduch(1991),Cater(1991)和Udry(1990)分別用印度南部、布基納法索(非洲國家)與北尼日利亞(非洲中西部國家)鄉村家庭面板數據對家庭收入特異風險在總風險中的重要性進行了實證檢驗,Mordueh發現家庭特異風險占家庭收入總風險的75%~96%,Cater和Udry也得到相近的結論。Alderman與Paxson(1992)以消費與保險理論為基礎,提出了一個計量模型用以檢驗村莊
內部的相互借貸對家庭間實現收入保險、平滑消費的可能性。Deaton(1992a)對村莊內部是否比跨村之間有著更多的收入共變進行了檢驗,其F檢驗表明結論是否定的,這實質上反映的是相鄰村莊之間的同質性。其次是對農村變異的金融形式的研究。Becker(1974)、Lueas and Stark(1985)、Cox(1987)對承受疾病災害的家庭接受親戚與鄰里的饋贈現象進行了考察,認為這是類似于信貸、相互提供收入保險的一種形式。姜旭朝、蔣貞燦(2005)則認為,農村婚嫁費用及其中的民間資金流動也反映著社會保障因素,亦即一種民間互保形式。
在非正式金融形式研究中,RoSCA(輪會)的作用機制得到最為廣泛與深入的研究。Rogier和Chavas(1997)提出了一個簡潔的模型,很好地說明了參加RoSCA比通過自己積累資金平均可以提前一半的時間獲得耐用品。Anderson與Baland則從男女主人在家庭資源配置偏好差異與決策權爭奪角度出發,通過博弈模型說明婦女參加RoSCA有利于促進低收人家庭儲蓄,提高家庭教育資本的積累與耐用消費品的投資能力。Besley和Levenson(1996)運用1977~1991年臺灣地區212 046戶家庭面板數據,對家庭是否參與輪會(RoSCA)與其消費耐用消費品金額的相關性進行了實證檢驗,證明非正式金融在家庭資本積累與耐用消費品購置中起著積極作用。
五、農戶金融服務中的正式與非正式金融的連接
政府優惠信貸容易產生指向偏誤,小額信貸的高監控與收貸成本會內生過高的利率,因而,非正式金融作為農戶信貸的補充形式是必要而且客觀存在的。正式金融與非正式金融分別采用不同的行為規則集合與激勵結構去處理監控與激勵問題,滿足了不同群體的借款者的需求。非正式金融在農村與城鎮充滿活力地運行,成為許多借款人主要的信貸資源。Tsai(2003)對中國江浙農村非正式金融的研究表明,在有的鄉村地區,正規金融發展較好,非正式金融也同樣或更加活躍。對其原因,他從以下幾個方面給出了解釋:正式金融供給不足而產生的制度外需求;地方治理與市場互動的產物;地方政治經濟因素導致的市場分割;非正式金融極低的交易成本與社區互保機制。
非正式金融的形式多樣,并且在各國有一定的差別,總結起來大致共有10種類型:專職但不受管制的金融機構,如信用合作社、土著銀行(aboriginalbank)、當鋪等;職業放貸者(money lenders);商人(traders);典當商;銀背;地主;親友;金錢護衛(mon-ey guards);小組儲蓄(group saving);輪流儲蓄與信貸協會(RoSCAs: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associa-tions)、聚會(ASCrAs:accumulating savings andcredit associations)等。
由于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二元金融結構與金融抑制,即使非正式金融市場廣泛存在,也可能存在資金供給不足。因此,如何構建農戶金融服務中的正式與非正式金融的連接是實踐中已然產生也是具有典型研究意義的問題。當前存在的主要連接形式有:小額信貸中的小組聯保貸款、放貸者與銀行機構的連接、農業相關產業與農戶的信貸。
不少學者對農戶金融服務中的正式與非正式金融的連接進行了研究。Tsai(2004)在比較中印非正式金融與小額信貸時指出,自組織的目的是幫助成員有規律地小額儲蓄,在成員間創立內部保險基金以便應付急需,通過集體決策增強成員權利,為集體成員擴展無擔保貸款。Seibel(1985)則以西非農村金融自組織為例,分別就儲貸協會與銀行機構實行連接的原則做了詳細闡述。以儲貸協會特別是以農戶小組、手工業小組、商人小組為基礎的聯保貸款可以有效地解決信息不對稱、監控與還款激勵問題,為儲貸協會設置的會計賬戶也有利于資金的安全與管理的便利。Floro和Ray(1997)以菲律賓的情形為例,考察了放貸者與銀行機構的連接在配置效率與小農福利的潛在影響。通過與農業密切相關的產業對難以獲得信貸的小規模農戶進行借款,增強了貧困農戶的信貸能力。事實上,一些非正式貸款者起著銀行資金的輸送管道作用,如谷物收購者對谷物種植者,奶制品公司對奶牛放養農戶,農用生產資料經營公司對農戶等。政策的制訂者們也會思考這個問題,即增加正式金融資金的供給是否能夠增加放貸者的競爭數量,從而降低小農獲取貸款的利率,改善貸款獲得者的福利呢?Floro和Ray通過建立博弈模型分析說明,由于一個地方很難會產生幾個同類的放貸者,而且由于壓低產出價格或抬高投入品價格因素的存在,使顯性利率無法顯示實際利率水平,重復博弈下放貸者的共謀可能只是增加放貸者從中獲取租金的能力。劉峰、許永輝、何田以黑龍江個案為例,對農戶聯保貸款制度進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黃良赳對社會信用合作組織在農戶貸款中的作用進行了研究,并提出分別以政府、民間、企業信用資源為平臺,以增加農戶貸款資金可得性。
一、本單元簡介及設計總體思路
本單元主要是介紹中國古代經濟的基本結構和特點,在整個中國古代史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中國的古代經濟從時間上來看跨度非常大,歷經三個不同的社會制度和幾十個朝代,所包含的知識量非常巨大。而如此大的知識量在一個單元分為四課內容進行講解,在時間上很緊張,教學任務相對來說比較艱巨。要想順利實現教學目標,這就要求,一方面,教師在設計教學活動的過程中要善于抓住重點,重視對知識點的梳理和進行系統化的講解,使得知識點能夠化零為整;另一方面,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工作,指導學生積極利用自己之前學習過的知識以及身邊的學習資源,做好充分的預習工作。
二、教學目標
(一)了解古代農業的主要耕作方式和土地制度,了解古代農業經濟的基本特點;了解古代中國手工業發展的基本史實,認識和理解手工業發展的特點;了解古代商業發展概況,認識和理解古代商業發展的特點;了解“重農抑商”、“海禁”等政策的內容及其產生的影響,探究中國資本主義發展緩慢的原因
(二)引導學生進行規律性的總結,使得學生在總結歸納的過程中提升多方面的能力
(三)通過學習,讓學生領會和感受到中國古達的農耕經濟,并對今天的發展有所啟示
三、教學重難點
(一)教學重點
1.中國古代各個時期農業、手工業、商業的發展概況
2.手工業經濟、商業經濟的基本特點
3.農業在整個中國古代經濟中占據的主體經濟形式的地位
(二)教學難點
中國古代的農業、手工業、商業在不同時期的地位、作用及相互關系。政治與經濟之間的內在聯系。
四、知識點梳理
(一)發達的古代農業
1.早前農業生產的出現
(1)起源階段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的農業起源地之一,距今約一萬年左右,耕作方式主要以刀耕火種為主要方法。
(2)商周時期的農業階段
在農業工具方面以木制和石制的工具為主,如耒耜和石鋤、石犁,出現了青銅制農具。這個時期的人們懂得了開溝排水,耕作技術大大提升。農作物種類變得更加豐富,人們逐漸開始了定居的生活。
(3)中國農業的獨立發展時期
這個時期的農業發展自成體系,從而奠定了整個古代中國農業社會的基礎。
2.精耕細作的傳統農業
(1)農具上獲得了很大的進步
(2)耕作技術有了很大的提升
(3)耕作制度發生變化
(4)開始修筑水利工程,學會使用灌溉工具
3.男耕女織的小農經濟
(1)小農經濟的特點
(2)小農經濟的影響
(二)古代手工業的進步
1.素稱發達的官營手工業
(1)冶金業
西周時期:青銅鑄造是商周時代的主要的手工業部門,商代的青銅器多為大件的禮器,而西周的青銅器則偏重于生活用具。
春秋戰國時期:創造了鑄鐵柔化技術,青銅鑄造工藝出現了金銀錯新技術。
魏晉時期:北魏相州的軍刀、百煉鋼技術成熟、灌鋼法發明。
唐朝時期:冶鑄業普遍采用切削、拋光、焊接等工藝。
明朝中后期:以廣東佛山為代表冶鐵業生產規模擴大。
(2)紡織業
半坡氏族時期:產生了麻紡織業。
大汶口文化:絲織業獲得了進步。
商周時期:斜紋提花織物、刺繡的出現。
魏晉時期:織造機構的設立,吳國的八輩之蠶、蜀錦的出現。
唐朝時期:絲麻織品遍布全國,絲織品種類繁多,并吸收了國外的一些紡織方法和圖樣風格。
明朝中后期:蘇州出現了帶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絲織業手工工場。
(3)制瓷業
原始社會:半坡的彩陶、大汶口的黑陶和白陶。
商周時期:出現了原始瓷器。
魏晉時期:制瓷技術趨于成熟,以南方的青瓷、北方的白瓷為代表。
唐朝時期:唐三彩,為彩瓷的產生奠定了基礎。
南宋元朝時期:“瓷都”江西景德鎮的青白瓷聞名海內外。
2.艱難經營的民間手工業
春秋戰國時期:民間手工業受到鼓勵。
魏晉南北朝時期:遭遇摧殘。
隋唐時期:得以恢復。
兩宋時期:繼續艱難發展。
元明時期:棉紡織品數量增多,民間手工業超過官營手工業。
明中后期:江南地區出現資本主義萌芽。
3.中國古代手工業享譽世界
(三)古代商業的發展
1.“重農抑商”下古代商業
“商人”的起源及其在各個時代的發展歷程。
2.市的變遷和城市的發展
城市的形成和規模;不同朝代對城市的管理方式;各個時期的主要大城市。
3.官府控制下的對外貿易
各個時期的對外貿易概況;對外貿易的范圍;著名的對外貿易港口。
(四)古代的經濟政策
1.土地制度的演變
不同歷史時期土地制度的演變概況及其對當時社會的影響。
2.“重農抑商”
重農抑商政策的概念、原因及影響。
3.“海禁”與“閉關鎖國”
政策出現的原因、影響。
五、教學思路設計
由于本單元內容量較大,所需的教學資料眾多,因此,在本單元,教師計劃利用多媒體工具進行輔助教學,通過多媒體工具給學生在課堂上快速呈現課前搜集好的文字資料、視頻資料、圖片資料等,使得學生的注意力被充分地吸引過來,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在講課的過程中,對于一些基本的知識點,教師可以通過課堂提問的形式來進行教學活動。由于課前要求學生進行預習活動,因此,通過提問既可以檢查學生的預習狀況,又可以促進學生的思維活動,同時還可以節省課堂教學時間。由于有了多媒體工具的幫助和課前預習準備,課堂教學時間會顯得比較寬松,這時候,教師可以選取一些適當的課題引導學生進行合作探究,以促進學生合作探究能力的發展和思維活動的進一步深化。
六、教學反思
本單元的內容量較大,且知識點較為松散,涉及的知識范圍很大,如果單憑教師一人之力很難完成教學任務,因此,這課主要采取教師點撥,學生主體的方式進行教學活動。在教學過程中,充分發揮學生的學習主體作用,包括課前的預習、課中的合作探究、課后的總結等等。對于一些理論性較強的知識,教師可以進行適當的點撥,這樣,學生更容易消化,而一些較為簡單的內容則要求學生通過主動學習的手段來掌握。
關鍵詞:農戶;融資需求;農村金融
目前,農村金融領域的問題已成為學術界的熱點問題,農戶融資需求的研究也頗為豐富。然而,目前我國農戶融資需求滿足程度如何?農戶融資需求基本特征是什么?哪些因素影響農戶融資需求?這些問題都受到學者關注,本文從五個方面對研究成果進行歸納總結。
一、農戶融資需求理論
國內學者主要從宏觀層面和微觀層面來研究農村金融抑制問題,其中宏觀層面從金融供給來設計金融制度,如葉興慶、喬海曙、謝平等,主要理論來源是斯蒂格利茨基于信息不對稱提出的“金融約束”理論,強調國家干預;微觀層面是從金融需求來設計金融制度,如曹立群、高帆等,理論依據是哈耶克的市場自發擴展秩序理論和門格爾的適應性演進,強調“自我生長的秩序”,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強調“理性小農”的“舒爾茨-波普金命題”和“小農的生存邏輯”命題。
同時,國內學者認為研究我國農戶融資需求不得不關注中國小農家庭的農戶特征。在《江村經濟》中指出中國小農家庭支撐下的小農經濟是安分守己過窮日子的經濟。費正清也指出,中國的家庭是自成一體的小天地,是個微型的邦國,而家庭是中國的社會單元,是當地政治生活中的成分。黃宗智提出了獨具特色的“小農命題”并刻畫小農經濟“半無產化”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著名的“拐杖邏輯”。黃宗智認為,中國是一個能解雇多余勞動力的農戶家庭,然而原本可以從小農家庭農場分離卻因中國的小農經濟而無法產生“無產―雇傭”階層。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農村經濟快速發展,農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大量“離鄉不離土”農民工的存在說明小農家庭的農戶特性還依然存在,因此如何破解黃宗智“小農命題”中的農戶的融資需求問題更加具有現實意義。
二、農戶融資需求的滿足程度
現有的研究成果發現,農戶融資需求的滿足程度不高,向正規金融機構融資的滿足程度更低。學者研究表明,我國大部分農戶的正規融資需求并未能完全滿足,在實際借款的農戶中僅有20%多得到過正規金融機構的貸款,其余完全是通過民間金融渠道獲得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的調查表明,2001~2004年獲得借款的農戶占有借貸需求農戶數的51.5%,相關學者及機構所調查研究結論都支持這觀點。此外,不同融資用途的融資需求滿足也有差異,黎紅梅、熊紫薇以湖南省環洞庭湖地區為調查樣本,度量農戶生產性融資需求的滿足度僅為54.14%。從已有文獻來看,有關融資滿足度測量要么通過實際貸款與需求貸款的比值統計,要么通過在問卷設計“完全滿足”、“滿足大部分”、“滿足小部分”等級選項進行統計,缺乏系統有效的數理統計分析。
關于農戶融資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滿足的原因,主要從金融機構和農戶兩方面進行分析。何廣文指出我國農村金融無法滿足農戶需求,其根源在于嚴厲的金融管制和半封閉的金融環境,以及以政府為中心的金融供給制度設計的不足。具體原因如下。一是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數量的縮減和農村金融資本的大量非農化,這種“虹吸現象”加劇了農村金融供求的失衡。二是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存在金融壓制,出現非正規金融與正規金融并存的“二元金融結構”,導致結構性失衡問題。三是農信社由于管理體制不順暢、產權不明晰、歷史包袱沉重等原因,很難擔當挑大梁的角色,難以滿足農戶融資需求。四是一般農戶缺乏抵押品。目前我國法律禁止農戶將農村土地用于抵押貸款,同樣農戶的住房也被禁止用于抵押,而金融機構又不接受抵押不易貯藏的農產品。五是農戶貸款成本高。由于農戶貸款數額小、貸款筆數多,而且現有金融機構距離農戶較遠,其對農戶融資的信息成本高昂,導致農戶融資困難。六是農戶之間的收入差距。陳春生指出收入差距是造成農戶尤其是低收入農戶陷于融資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農戶融資需求的影響因素
近年來,農戶融資需求影響因素已是國內學者的研究熱點之一。本文綜合考慮區域、樣本數、研究結論,從眾多文獻中挑選比較有代表性的文獻制成表1。
通過分析,國內學者有關農戶融資需求影響因素的研究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研究區域空間廣闊。有多省跨地區的調查,如周小斌等跨貴州等3個省,李銳和朱喜跨全國10個省,曾學文和張帥跨全國12個省市,徐瑜青和劉冬跨全國16個省72個縣。同時,也有針對某個省份的調查,如徐璋勇和王紅莉調查了陜西省,洪名勇和代則光調查了貴州省。可見,研究區域涉及我國東中西部地區,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
二是研究樣本數涵蓋大小樣本。通過表1可以看到熊學萍的研究涵蓋湖北天門市198戶農戶,周小斌等的研究涵蓋了貴州等三省3320戶農戶。
三是運用了比較成熟的數理模型,如Logistic回歸模型、Probit模型、biprobit模型、Tobit模型、match模型等。雖然模型都有差異,但研究結論基本一致。
四是影響因素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例如,戶主文化程度、戶主年齡、家庭收入(農業生產收入、非農收入、總收入)等都是具有一般性的共同影響因素,而對于存在特殊性的影響因素,如生產性固定資產原值、對融資政策認知度等,主要是由研究者的研究目標及研究技術等因素差異所導致的。
五是研究結論之間存在矛盾。在地理位置因素方面,潘海英等認為地理區域對借貸需求具有顯著影響,而李銳和朱喜認為地理位置對農戶資金需求的影響不顯著;李銳和朱喜、洪名勇和代則光都認為土地經營規模對農戶借貸有影響,而劉純彬和劉俊威認為家庭耕地對農戶的借貸需求沒有顯著影響。
六是關于貸款利率問題。在表1中有學者如曾學文和張帥認為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會影響農戶貸款需求,然而韓俊等認為貸款利率并不是農戶借貸所考慮的主要因素。農戶在融資時,利率并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更多的是考慮貸款的安全性、方便程度和貸款的成功率,這也就是農戶會選擇高利貸的主要原因。
通過以上分析,無論是研究某個地區還是研究全國農戶融資需求的影響因素,都應該因地因時選擇指標,更要根據數據的可獲得性和準確性選擇指標。例如,收入指標是一項高質量的農戶參考指標,然而農戶對自己收入都具有保密心理,就算農戶能告訴你,那也是一個大概數額甚至是虛假數額,因此考慮到數據的質量有時學者也會“忍痛割愛”舍棄收入指標,或者找相應替代指標。
四、農戶融資需求的基本特征
目前我國農戶融資需求特征具有正規金融機構與非正規金融機構并存、消費性融資需求與生產性融資需求并存的顯著特征。
一是農戶融資渠道。我國當前的正規金融機構未能有效滿足農戶的融資需求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而且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都存在著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并存的現象,這一情況可以被概括為“金融二元性”。農戶對正規金融機構的貸款需求意愿較高,但大部分有貸款需求的農戶卻并未從銀行、農村信用社等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貸款需求沒有得到滿足。農戶融資邏輯順序先用非農收人增添家庭流動資金,其次則是國家信貸支持和友情借貸,最后在迫不得已時訴求于高息借貸,熊建國、熊學萍等學者也持此類觀點。
農戶融資需求主要通過民間借貸等非正規金融來滿足,對于這一結論,學者的研究結論基本一致。何廣文指出,在農戶的借貸中,來自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比例分別為3.6%和30.6%,而61.0%來自于民間借貸。2002年農業部經濟研究中心“傳統農區農戶借貸資金的需求與供給研究”課題組對安徽毫州和阜陽6個縣進行調研,結果表明在農戶已獲得貸款中,大約70%左右來自民間金融,僅有30%左右來自銀行和信用社等掌柜金融機構。雖然從實際獲得借款的情況來看,農戶仍以非正式的融資渠道為首選,但這是農戶在既有制度安排下被迫做出的次優選擇,是農戶的初始意愿在無法得到滿足的情況下所表現出來的扭曲需求狀態。熊建國還認為農村的高利貸者實際上已成為農村的金融個體戶,逐漸或者一直在農村發揮著對農村正式金融機構的替代效應。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通過對湖北、陜西、浙江、廣東、山西五省農戶金融供求情況進行實地調研,發現民間金融的存在具備一定的合理性。
其實,在正規金融機構與非正規金融之間,無論城鄉之間還是農村內部已經存在很明確的融資指向。正如葉敬忠等研究表明,農村正規金融主要供給對象是富裕的、擁有較高社會資本的農戶,而貧困農戶則主要從非正規金融渠道獲得金融支持。可見標準的商業性農貸對于中國的大部分農戶而言則仍然是一種可望而不可及的制度安排。
二是農戶融資用途類型。農戶融資用途類型主要有消費性融資需求和生產性融資需求兩種,其中消費性融資需求包括建房或修繕、婚喪嫁娶、治病費用、維持生計、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需求;生產性融資需求包括農業生產投入、買車從事運輸、經營生意、創辦公司等方面的需求。許多研究者的研究表明,農戶消費性融資需求更加偏好非正規金融機構,生產性融資需求更加偏好正規金融機構,如汪三貴,葉敬忠,何廣文、李莉莉的研究表明非正規貸款更多地用于滿足消費性融資需求,正規金融機構貸款更多用于滿足生產性融資需求。然而,也有學者持不同的觀點,黃祖輝等通過實證分析證明在樣本地區大部分農戶對正規和非正規信貸的需求均以消費性為主。同時,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具體融資用途也有差別。例如,俊勤以浙江為例,發現富裕地區農戶借貸需求由農業生產性貸款向非農業經營和消費貸款轉變,而羅謝平、徐忠通過對貧困農村地區的研究發現,貧困地區農村金融機構的信貸主要被用于小孩上學、農戶看病和支付鄉村干部工資等用途。
在農戶融資需求中,消費性融資需求的比重較大,但生產性融資更容易得到滿足。李曉明、何宗干以安徽省為例研究農戶借貸行為,研究表明農戶借貸大部分用于非生產性用途,匯豐―清華農村金融發展研究項目組也指出生產性貸款占農戶貸款的45%,韓俊也指出農戶的生活性借款占借款總額的40.9%,而生產性借款占借款總額的54.6%。徐璋勇、王紅莉指出用于生產性借款的農戶從正規金融機構借款更容易得到滿足。事實上,我國農戶既是生產者又是消費者,農戶似乎沒有將用于生產的資金和用于生活的資金加以區分利用的意識, 并且這種不加區分的方式是一種傳統。
五、滿足農戶融資需求的對策
一是加強政策性金融支持,建設農村金融體系。李劍閣認為在中國的一些貧困地區,其經濟效益和經濟活動所產生的資金流量根本無法支撐任何商業性金融機構的運行,這些地區的農民的資金需求只能靠政策性的金融機構來解決。張杰也認為需要提供國家農貸支持。同時,中國農村借貸制度的建立需要以中國農村的小農家庭經營方式及其金融需求為基礎而不是盲目追求那些好的金融制度安排,如果我們仍然用重組主義和結構主義的方法行事,非要把那些政府自認為好的和符合現代金融發展方向的信貸制度硬性地移植到農村經濟,往往會把事情弄得更糟。顧曉安、李彬彬認為應該通過剖析農村金融的現實需求和潛在需求,構建新農村金融體系,設計符合農村金融需求的金融供給體系。
二是放開民間金融管制,培育民辦金融企業。從事實上看,民間金融在支撐著農村金融尤其是農戶融資,如果一味對其采取抑制的政策,則無法解決農戶的貸款難問題,反而會加大它們的運作成本;如能放開管制,使其合法化,則可以充分發揮它們的規模效應,大大緩解農戶的融資困難。當然,在沒有更好的路徑可供選擇的情況下,利用高利貸這一民間融資形式把高利貸限制為“中利貸”,逐步把農村民間融資培育成農村金融的參天大樹,這不是沒有可能的。但是,民辦農村金融業的管理和培育過程應與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相適應,伴隨著小農戶農業向現代化規模農業發展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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