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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
要不斷加強維護社會穩定領導機構、組織機構和組織網絡建設,形成各單位主要領導是綜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的責任明確、協調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維護穩定工作機制。要落實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專(兼)職人員,層層簽訂綜治責任書,落實責任制,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要堅持經常研究綜治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因責任制不落實造成重大案件、治安事故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單位及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當事人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落實綜治措施,維護社會穩定
(一)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調解預警機制。要堅持預防為主方針,把排查矛盾糾紛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時發現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民生訴求,努力從源頭上減少不穩定因素。要堅持定期排查,隨時掌握職工的思想動態,妥善處理各種矛盾,嚴格堅持每月一次情況報告制度,敏感時期、重大會議和節日期間,尤其要注意摸排、調處各類矛盾,力爭把各類矛盾糾紛控制在單位,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要把工作重點由事后處理轉向事前防控,避免事態發展,防止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重大發生。要繼續加強防范控制工作,深入開展同等組織的斗爭,經常注意原等練習人員的言行舉止,做好幫教工作,確保無思想反彈和滋事等現象發生。
(二)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要認真貫徹執行《條例》,進一步暢通渠道,認真解決員工合理訴求,努力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要落實工作責任,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秩序,維護者的合法權益。要及時調查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做到件件有記錄、件件有著落、件件有結果。
(三)進一步加強大防控體系建設。要加強對人群密集場所、財會室、藥庫房、毒麻藥品、劇毒危險品、含放射源設施等重點要害部位的管理,安裝防盜和防范設施,做到“人防、技防、設施防”三位一體,經常開展重點部位的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
(四)進一步開展“平安醫院”創建活動。要鞏固“平安醫院”創建成果,決不能因工作不到位而被摘“平安醫院”牌子。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安全發展,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牢固樹立“一切違章都可以杜絕、一切隱患都可以排除、一切事故都可以避免”安全監管理念,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提升年”活動,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為抓手、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為重點、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為突破口,強化基層基礎、狠抓責任落實,全面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整體水平,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2.主要任務:嚴格落實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采取強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活動,堅決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深入開展以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機械制造等行業(領域)為重點的專項整治;按時間節點完成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實現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以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提高企業安全培訓質量為著力點,全面加強安全培訓基礎建設,培養職工的安全習慣,切實減少“三違”行為。通過各項工作的開展,切實筑牢地面企業安全生產基礎。
3.工作目標:不突破市政府安委會下達的控制指標,地面生產經營單位杜絕重傷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全年實現安全生產。
二、嚴格主體責任,推動安全管理上水平
4.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關于印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的通知》文件要求,認真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八項責任和主要負責人八項職責”。嚴格落實市局目標到人、問題管理、責任追究“三項制度”,層層分解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指標,簽訂安全責任書,健全安全目標考核機制,及時兌現安全考核獎懲。按照法律法規要求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5.嚴格安全生產準入條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產業政策,嚴格技術和安全質量標準,嚴把行業安全準入關。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準(包括批準、核準、許可、認證等)或驗收的,依照標準規定的條件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查。強化建設項目安全核準,把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高危行業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未通過安全評估的不準立項;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要依法取締。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制度。企業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必須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用。完善落實工傷保險制度,高危行業積極穩妥推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者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6.嚴格落實安全管理“三項制度”。目標到人、問題管理和責任追究“三項制度”,是轉變工作作風、進一步提高工作質效的迫切需要,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執行力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按照《關于建立實施三項制度的意見》要求,充分認識實施“三項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建立健全組織領導,確保有效落實。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進一步細化分解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把每一項有形的實體工作落實到具體人;建立及時發現問題、快速處理問題、防范問題發生的機制;加強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和責任追究,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出現問題以至造成事故的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不斷推動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上臺階。
7.深入實施問題整改“五步工作法”。問題整改“五步工作法”是“三項制度”中問題管理制度的具體應用。各單位要按照《關于建立實施問題整改五步工作法的通知》(肥煤字〔2011〕8號)要求,建立健全問題整改的長效機制,無論是本單位日常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還是各級監管部門查出的問題和隱患,都要按照“五步工作法”的要求,逐條分析,找準問題的成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人和責任人,限時整改。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實現安全生產隱患問題閉環管理,避免同樣問題再次出現、類似問題異地發生。
8.積極推進安全生產創新發展。創新是企業安全發展的動力和源泉,也是新時期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各單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樹立強烈的創新發展意識,把創新發展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列入企業發展長期規劃,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和工作考核機制,在科技創新、機制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理念創新方面有所突破、有所成就,在實踐中不斷提高安全生產工作的創新水平。
三、強化基礎管理,筑牢安全生產根基
9.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對當前安全生產的形勢進行分析,對上級文件會議精神進行傳達學習,對近一段時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布置。特別是針對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等,制定貫徹落實的意見措施,并對現有的規章制度修訂完善,提高其合理性、實用性。根據不同崗位、工種設置及工藝流程,及時制定崗位操作規程,受限空間作業、動火作業等操作規程,并及時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員工的正規操作、按章操作意識和能力。
10.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監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強化監測監控、預報預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企業要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分析,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市局備案。嚴格執行“班組日查、工區周查、企業月查、市局季度分析”制度,從嚴從細排查安全隱患,形成閉環管理,做到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隱患,實行分級管理,掛牌督辦,嚴格執行安全隱患治理措施、責任、資金、期限、應急預案和監控措施“六落實”,確保隱患問題整改到位;嚴格年度、季度隱患排查治理報表制度,嚴查違法違規現象。嚴格查處各類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企業負責人要實行工作現場帶班制度,強化現場的安全管理。
11.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認真貫徹《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等文件精神,在工礦商貿行業(領域)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重點突出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非煤礦山、機械等工貿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要在2013年底前,非煤礦山、機械等工貿行業(領域)規模以下企業要在2015年前實現達標。各企業要在完成自評的基礎上,積極主動與復評機構進行聯系,簽訂復評協議,盡快開展安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市局將做好全程的監督協調。對于在規定期限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依據有關規定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仍未達標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加強安全標準化分級考核評價,將評價結果向銀行、證券、保險、擔保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12.進一步深化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監總局令第3號)等文件規定。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意識,堅持依法培訓、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實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為核心,以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提高企業安全培訓質量為著力點,全面加強安全培訓基礎建設。保障安全培訓經費需求,健全安全培訓檔案;進一步加強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和班組長、農民工、全員教育培訓、調整職工崗位或者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培訓;嚴肅查處“三項崗位”人員無證上崗、職工未經培訓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企業安全培訓基礎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訓質量得到明顯提高。
13.足額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財政部和國家安監總局《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足額提取使用安全費用。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編制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企業財務預算。企業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和上一年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要及時上報市煤炭局備案。
14.組織修訂應急預案并適時演練。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等文件規定,加強對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和備案管理,市局計劃上半年組織各企業進行應急預案評審備案。各企業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教育培訓工作,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聯合處置機制,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要按照預案規定,立即組織緊急疏散或停產撤人。
15.加強安全文化工作。以培養職工的安全生產習慣為目標,立足于打造本質安全型職工和本質安全型企業,大力倡導“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認真開展“六月安全月”活動,積極建設安全文化長廊,開展安全知識競賽、技術比武等,深入開展安全文化創建活動,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安全生產基層基礎扎實有序,引導全體員工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推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16.做好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工作。各單位要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地面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信息報表的通知》要求,明確專人負責,對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報表和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生產問題,及時向市局報送。同時建立舉報信箱,鼓勵職工監督舉報各類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不出問題。
四、嚴格執法檢查,加強監督管理
17.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充分運用法律手段,以處罰促落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整改違法行為、消除事故隱患。突出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機械、家具等重點行業和領域;要嚴厲打擊瞞報事故、非法生產經營、非法違法建設、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等嚴重違法行為,也要注重查處現場違章作業、未制定教育培訓計劃等違法行為。在行政處罰中,要嚴格法律程序,高度重視證據收集,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確保行政處罰案件合法有效,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認真落實年度安全目標考核制度,對考核不合格企業,實行一票否決,并扣除當年所交風險抵押金。
18.強化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舉報核查。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舉報核查工作規則》規定,參與監管地面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妥善處理群眾舉報。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違法案件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并將瞞報、遲報、漏報生產安全事故和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作為舉報查處的重點,廣泛發動群眾舉報,從嚴處理。
政權建設和國家機器運轉的物質基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管理和事業發展的重要保障。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規模越來越大,為政府有效履行公共服務職能、促進社會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保證。但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資產“家底”不清、產權不明、賬實不符、使用效率低、配置不合理、單位之間苦樂不均以及國有資產流失等。因此,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摸清資產“家底”對于完善財政改革、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義。
二、清產核資的主要內容
(一)摸清“家底”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占用的各類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登記。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二)清理收支。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內、外收支情況進行逐項清理、核對。尤其是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簡稱“非轉經”收入等國有資產有償使用和資產處置收入情況。
(三)核實資金。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賬外資產、資產盤盈盤虧和資產損失等進行全面清理核實。
(四)清理人員。全面清理行政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實有人員結構。
(五)登錄上網。建立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將所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賬卡、數據、圖片、方位等詳細資料錄入省、市兩級“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軟件系統”
(六)健全制度。完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辦法。
三、清產核資的實施步驟。這次清產核資工作按照“整體設計、自上而下、全面鋪開”原則。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培訓階段制定清產核資工作方案。召開清產核資工作動員大會,組織培訓清產核資工作人員和單位財務人員,安裝調試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軟件,做好資產清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第二階段:清理自查階段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現行財務會計制度和清產核資工作的各項規定。如實錄入、填報行政事業性資產各項數據資料、圖片等管理信息,按時完成資產清理自查報告和資產報表,并將自查清理結果在本單位予以公示。
第三階段:審查核實階段各單位清理自查的基礎上。查錯補漏,確保各項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并將核實的各項數據及時錄入“省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信息軟件系統”形成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
第四階段:總結上報階段市級財政部門在清理完成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的前提下。對清產核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整改,并建立和完善各項相關的制度。
1、聘用制是事業單位的基本用人制度。事業單位與被聘人員要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單位和個人的工作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2、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必須堅持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單位自主用人、職工自主擇、政府依法監管。
3、事業單位應當在編制部門下達的人員編制內根據工作需要科學設崗,根據用人需要,按照崗位職責明確、權限明晰、聘用條件合理的要求,為本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其他崗位聘用人員。
4、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必須在年度增人計劃內安排。對政策性安置人員,先接收,后聘用。
5、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1)事業單位根據崗位的需要,公布崗位、崗位職責、聘用條件和
聘用的有關事項。
(2)應聘人員申請應聘相應的崗位;
(3)單位組織資格審查,以公平競爭的方式雙向選擇,競爭上崗;
(4)單位根據考核結果,確定受聘人員。
(5)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簽訂聘用合同。
6、事業單位與聘用人員應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合同由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委托的人(無法定代表由單位負責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個人檔案。
7、聘用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固定期限由雙方約定。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但不得違反國家關于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訂立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應當約定終止聘用合同的條件。聘用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受聘人員在同一聘用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且雙方同意延續聘用合同的,如受聘人員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單位應當同意。
8、聘用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聘用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4)工作報酬;
(5)保險福利待遇;
(6)聘用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7)工作紀律;
(8)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9)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9、下列聘用合同屬無效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聘用合同;
(2)采取脅迫、欺詐手段訂立的聘用合同。
10、聘用合同期滿,單位和受聘人員中一方要求繼續工作關系的,應于期滿前30日告知或提出書面請求,經雙方同意后,在對受聘人員考核的基礎上,重新訂立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滿,雙方均未提出續聘請求,工作關系自動解除。單位和受聘人員按照合同規定及對方要求妥善處理工作移交和人事關系轉移等事宜。必要時,對擔任領導職務和在特殊崗位工作的受聘人員按法定程序進行終結審計。
11、受聘人員被聘上崗后,享受本崗位的工資福利待遇和國家規定的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應保留受聘人員原檔案職務和工資。
12、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訂立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13、受聘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內不合格的;
(2)在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違紀的;
(4)在聘期內受聘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處刑罰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員:
(1)受聘人員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2)受聘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15、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程序:
(1)事業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聘人員,并說明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理由;
(2)事業單位要在規范的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文本上注明單位所屬的人事、工會(或職代會)等相關部門的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明確意見;
(3)被聘人員須在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正規文本上簽注明確的意見;
(4)被聘人員要求解除或終止與單位的聘用合同,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闡述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理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以及上級管理機關要在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正規文本上簽注審批意見。
1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員患病或者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公(工)負傷,治療終結后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國家另有規定的。
17、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受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1)在試用期內的;
(2)有充分證據表明用人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
18、受聘人員提出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屬第16條規定范圍的,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19、聘用合同不因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解除。
20、受聘人員經聘用單位出資培訓的,雙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培訓后的服務期及違約責任。沒有約定的,違約后應向單位賠償培訓費,以不高于培訓后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
21、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根據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1)經受聘人員同意,由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受聘人員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不勝任工作,由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合同的,聘用單位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23、新參加工作人員,從聘用之日起計算工齡,變動單位工齡連續計算。
24、聘用單位應依據聘用合同加強對受聘人員的聘后管理,健全考核制度,并把考核結果作為續聘、低聘、解聘以及獎懲、晉升、降職、工資增減的依據。受聘人員參加聘用單位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記入本人檔案。受聘人員在工作中做出成績和貢獻時,可以獲得政府、社會組織和單位的表彰獎勵以及榮譽稱號。
25、事業單位必須為新聘人員建立檔案,可委托政府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
26、受聘人員可以取得和晉升專業技術職稱。受聘人員參加統一職稱考試時,事業單位應按規定提供必要證明文件。在申報評審職稱時,事業單位有義務推薦夠條件的受聘人員并按規定提供證明文件及有關材料。
27、受聘人員有接受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事業單位應按照規定安排受聘人員接受培訓。受聘人員接受培訓,可以在聘用合同中做出規定,也可以另行簽定培訓合同并附加服務期限的條款。
中圖分類號:C9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5)04-212-02
單位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對于單位的發展影響重大,一個單位只有將所有職工的思想得到統一,共同為單位的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與此同時又將單位的發展視為自己的一份職責,在這樣的思想下,才能更好的投入到工作當中,因此單位應該充分考慮如何提高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開展成效,由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對象是一個個的職工,一般而言,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將職工的主體地位體現在生活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以職工的切實利益為出發點,站在職工的角度想問題,關心職工并理解他們,在工作開展的時候首先要尊重每一個職工,切實保證職工的利益得到維護,從而為單位的長遠健康發展打好基礎。
一、體現人文關懷,堅持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就是時刻關心職工的生活,使職工時刻感受到單位這個大家庭的溫暖,單位在發展的過程中要時刻記住職工的利益,注意提高職工收入水平,改善職工生活質量的同時,還要關注和關心職工的生活,及時解決職工的生活上遇到的困難,從而使職工更加積極主動的向單位這個大家庭靠近,使他們能夠從內心認同單位的文化以及政治思想理念。單位要從小事做起,通過一系列的調研活動,理解和了解職工所想,及時掌握職工的心聲和思想動態,對職工的情緒以及呼聲時刻關注,從而更加準確的把握職工的日常問題和思想難題,從而有效的解決職工困難,使職工時刻感受到單位的溫暖,保證每個職工都擁有歸屬感。
二、提高事業單位文化水平,體現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
事業單位文化對于單位發展的推動作用已經得到了全世界各個行業的普遍認可。一方面,通過塑造符合自身發展特色的單位文化內涵,從而凝聚職工激勵職工,在單位內部形成共同的文化認同感,促進全體職工背負一種使命感朝著共同的目標和方向奮進。另一方面,通過各種各樣的文化活動,不僅能夠豐富職工的生活,還能夠增進單位內部各個階級之間以及同種階級的職工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從而增進職工之間的感情,增進職工之間的凝聚力和團結力。事業單位要通過自己的文化活動,從而構建具備自身特色的文化理念,使全體職工在這種單位文化的熏陶中自覺進化自己的思想水平,從而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觀念,促進職工的行為和思想朝著利于單位發展需要的方向邁進。
三、將教育和疏導貫穿于以人為本的理念之中
單位思想政治工作所要達到的目的便是有效解決單位職工的思想矛盾,保證單位職工以正確的思想對待平常生活事務,避免錯誤的思想問題對職工生活以及單位的日常運轉造成不利影響。要實現這種愿景,單位應該加強對職工的教育,提高職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提高職工道德素質,上下樹立一種清風正氣的氛圍,上級領導應該通過強化基層研究,加大與群眾的溝通和聯系,掌握基層職工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排除問題,幫助事業單位職工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和榮辱觀,通過相關的鼓勵政策,促進職工克服困難的能力和信心,保證單位職工的力量得到有力發揮,使得單位在全體職工的努力下健康長久的發展。
四、以人為本的本質要求身體力行
廣大職工的辛勤勞動是單位發展的源動力,因此也是單位領導層和思想工作者的衣食父母,單位的發展離不開單位職工的努力。由此可見,上級人員應該充分認識到這點,所有工作均應該以這個認識為基礎,因此領導應該深入基層,了解職工的困難和思想,從職工的角度來看待單位問題以及他們的生活難題。要避免一些干部口行不一的行為,口頭上打著以人為本、尊重民意的幌子背地里卻做著損害群眾利益和感情的事情,以一種居高臨下的丑陋姿態來面對基層群眾,直接導致了領導層和基層群眾隔閡的加大,導致與群眾溝通困難,因此更別談強化對群眾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久而久之,實際工作中的一些問題得不到解決導致領導層與群眾之間以及群眾內部矛盾不斷的激化,最終有可能導致損壞單位利益的事情發生,對單位的發展產生不好的影響。因此,堅持以人為本,就應該實實在在地身體力行,以博大的胸襟去對待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深入群眾內部,贏得群眾的理解和愛戴,及時了解群眾難題并解決困難,在這個過程中不斷促進單位的發展,增強單位職工和領導階級的相互理解和感情。
五、以人為本,創新工作方法
思想政治工作的出發點是促進人的發展,從而進一步促進單位的發展。因此,人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直接參與者,單位的進步與發展是每個人貢獻度綜合,他們與單位的發展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其能力的提升和培養就顯得舉足輕重,只有促進單位內部的進步才能促進單位的進步。因此,單位內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開展要與實際問題相聯系,有針對性的來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對于不同的問題采取不同的手段來解決,而且每個職工都有自己的個性,我們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還要考慮到每個職工的特點,了解他們的個性,針對職工自身的特點進行差別式教育,從而發揮不同職工的長處,除此之外,每個職工都有自己的優點,通過鼓勵職工展現自己的才能,促進更多人的進步,提高職工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促進單位和人的共同發展。
六、以人為本,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以及發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