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綠色財稅政策

綠色財稅政策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綠色財稅政策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綠色財稅政策

綠色財稅政策范文第1篇

關鍵詞:綠色農業;財稅政策;激勵效果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5)08-0144-02

大省向綠色食品加工大省的跨越。

一、黑龍江省綠色農業發展現狀

發展綠色食品產業是黑龍江省得天獨厚的優勢:一是生態優勢。黑龍江省開發較晚,所以污染少,天藍、水凈、田潔,森林覆蓋率達43.6%,耕地肥沃。冬季漫長寒冷。化肥、農藥施用量少,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原生態保持良好。這些無疑為發展綠色食品提供了最佳的生態環境。二是資源優勢。黑龍江省是全國耕地面積最多的省份,人均耕地面積居全國之首、地處世界三大黑土帶之一的“寒地黑土”;水系豐富,分布適宜,雨熱同季,晝夜溫差大,干物質積累多,是最佳的農業生產基地,發展綠色食品前景廣闊。三是規模優勢。目前,黑龍江省綠色農業的種植面積已達6720萬畝,約占全國總面積的1/5。擁有國家級綠色食品原料生產基地144個,占地面積約達5390萬畝,約占全國綠色食品原料生產基地面積的50%。黑龍江省綠色食品基地規模普遍較大,平均面積53.1萬畝,百萬畝以上的占20%。黑龍江省擁有國家級龍頭企業19家,占全省的82.6%;生產品類行也由1990年起步階段的單一原料種植向“多品類、深加工”方面拓展,產品已增加到養殖業、山特產品、乳制品、酒水飲品、蜂產品等14大類839個花色品種。截至2012年底,黑龍江省綠色食品認證數達到1640個,綠色、有機食品企業個數達到550個,職工人數為19.1萬人,生產總量已達到1040萬噸,實現產值650億元。龍頭企業群體規模不斷擴大,全省銷售收入3 000萬元以上的綠色特色食品骨干加工企業已發展到106家,億元以上的企業達到36家。到“十二五”末,綠色(有機)食品作物種植面積達到8 000萬畝,實物總量4100萬噸,實現產值l550億元,分別比“十一五”末增長31.6%、49.1%和106%;有效使用綠色(有機)食品標志個數2100個,比“十一五”末增長31.3%。使綠色食品產業成為集資源優勢、生態優勢和經濟優勢為一體的低碳型優勢產業,實現綠色食品原料

二、現行財稅政策激勵存在的問題

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財政支持資金相對不足。2012年,全省財政農林牧副漁支出430.39億元,占預算支出的13.57%;對綠色農業的財政資金支持就更少。從財政支出方面看,財政對農業的支出額也是每年遞增,但是從農業資金投入增長率中除去通貨膨脹率來看,財政支農資金的總量仍處于相對較低的水平。二是尚無專門針對綠色農產品的補貼政策。目前,黑龍江省水稻、玉米、大豆、小麥4個主要糧食品種由小面積補貼變為全覆蓋,補貼方式由部分糧食品種統一供應種子改為直接到戶的補貼。2010年,全省良種補貼資金達26.5億元,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僅12.6億元,其中補貼機具種類涵蓋9大類、24小類、64個品目。綠色農業的發展對現代化機械依賴的程度很高,如果對農機補貼不足,就難以實現綠色農業的發展目標。三是財政投入導向機制落后。目前,黑龍江省綠色農業的發展主要依靠的是政府財政補貼單一的方式,這遠遠不能滿足其發展的需要。同時,與市場平均投資收益率相比,農業投資收益率明顯偏低且并無保障機制,資金流向農業發展特別是新興的綠色農業的可能性很低。四是稅收優惠作用不明顯。如在《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第22條規定中,列出合作社經濟活動所涉及的增值稅、印花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規定,并未提及綠色農業。在深化綠色農業發展的產業鏈上的各種企業也無相關稅收優惠的激勵,這必然導致從生產到加工各環節都對綠色農業認識不足,使得綠色農業發展緩慢。

三、財政支農資金配置效應分析

目前,國內主要是基于C-D生產函數進行分析,但由于變量選取、數據處理、研究時段差異,研究結論還存在著分歧。因此,本文以1994-2012年省財政小口徑支農支出(ZLZC)、基建農業支出czus)、科技支農支出(ZIKJ)為解釋變量,分別以農業增加值(GDPl)、農民人均年純收入(INCOME)、糧食總產量(NSZCI)為解釋變量,采取面板數據進行回歸分析,驗證和揭示財政支農功能支出的真實效應,進而為績效測度奠定邏輯基礎。構建模型如下:

式中向量CON表示控制變量。影響農民人均年純收入和糧食總產量的因素很多,很難窮盡所有變量,所以本研究只確定了幾個主要控制變量,包括:農村勞動力投入(IDI),用各地區農業從業人員表示;農戶自有資金投入(NHZJ),用各地區農戶投資表示;農業信貸資金投入(NYXD),用各地區農業信貸表示。

面板數據的一般估計程序是,首先對是否存在個體效應進行選擇,即估計混合最小二乘(OLS)和隨機效應模型,構造F和LM統計量,對不存在個體效應的原假說進行檢驗。如果拒絕原假設,則根據Hausman統計量,在固定效應和隨機效應模型中進一步選擇。然后檢驗模型的異方差性和自相關性。為了確認個體效應是否存在,首先將全部數據混合起來作簡單的最小二乘估計(OLS),結果各變量的估計效果均不理想,不存在個體效應,拒絕了混合OLS的估計結果。根據隨機效應模型殘差構造的LM統計量也拒絕了個體方差為零的原假設。據此,接著分別進行固定效應估計、隨機效應估計,結果兩個模型估計的結構不符合預期,模型選擇Hausman統計量為負值,檢驗結果顯示上述3個模型存在嚴重的自相關和異方差性。因此,我們采用了糾正自相關和異方差性的可行廣義最小二乘法(FGIS)的估計結果。方程整體擬合效果良好,變量顯著且符號符合預期,具體結果見表1。

從表1可知,在對農業增加值(GDPI)的回歸模型l中,小口徑支農支出(ZLZC)、基建農業支出czus)、科技支農支在l%顯著性下顯著;一代表異方差性和自相關性檢驗通過。出(ZIKJ)的系數在1%的水平下顯著。3個解釋變量的系數為正,說明這三項支農對于農業增加值有正效應;在對農民人均年純收入(INCOME)的歸回模型2中,小口徑支農支出(ZLZC)的系數在1%的水平下顯著,且系數為正,說明對于農民人均純收入有正效應。而基建農業支出(ZLJS)、科技支農支出(ZIKJ)的系數即使在10%的水平下也無法拒絕為零的假設;在對糧食總產量(NSZCI)的回歸模型3中,小口徑支農支出(ZLZC)、基建農業支出czus)的系數在1%的水平下顯著,但系數為負,說明這兩項支出對糧食總產量有負效應。

綠色財稅政策范文第2篇

節約型社會通常指在社會生活與生產的過程中,通過政府政策干預、科學技術支持、群眾思想教育等方式,提升對環境保護、資源節約以及可持續生態建設的重視程度,促進低碳節約型社會的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建設具有諸多優勢,主要體現在如下3方面。(1)促進國家經濟可持續發展。盡管我國自然資源的總體儲備量巨大,但面對大量的人口,人均資源占有率卻始終較低。在現代化進程不斷加快的背景下,自然資源逐漸變成社會經濟發展的決定性因素之一。因此,降低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的消耗速度,提升資源的利用率及循環使用率是我國經濟實現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2)在新時代的社會背景下,低碳環保已經成為時代的發展主題,實現對自然環境的有效保護成為全人類的共識。節約型社會理念的提出符合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不僅能提升社會群眾的資源節約意識,更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3)在國際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衡量國家綜合國力的標準不僅包括經濟實力、軍事實力、文化實力,還包括國家的能源儲備含量。因此,促進節約型社會的建設,有利于降低我國的能源損耗程度,并通過開發新能源等方式增加我國的能源儲備量[1]。

2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內涵與作用

綠色財政稅收的基本含義是指財政部門通過稅收手段實現社會經濟的節約、高效、綠色發展,其主要目的是保護自然環境、促進資源高效利用,進而實現國家及社會的良好發展。我國目前的財政稅收體系較為傳統,在實行過程中難以有效實現行業的綠色健康發展,經常會出現資源過度開發、能源浪費等現象,與節約型社會的基本理念背道而馳。而綠色稅收制度的不斷完善與發展能夠更好地約束各行各業,使人們從根本上樹立環保意識,進而促進國家和社會的綠色可持續發展。

3我國綠色財政稅收政策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階段,我國對綠色財政稅收體系的建設已經初具規模,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也不斷完善。但由于綠色財政稅收制度在我國實行較晚,同時受自然資源、國家發展情況、社會經濟條件以及人口數量等因素的影響,綠色財稅體制在建設和實際執行的過程中還存在諸多問題[2]。

3.1節約資源的意識有待加強

目前,我國在建設綠色財政稅收體系的過程中,對自然資源的節約意識不強,社會也未形成綠色低碳的消費氛圍,限制了綠色財政稅收的發展。首先,大部分社會群眾對節約型社會缺乏科學的認知,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仍然采用傳統的方式,缺少足夠的環境保護及能源節約措施。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部分企業利用綠色財政稅收制度的法律空缺,私自大規模開采資源以及排放污染物,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

3.2綠色財政稅收的政策體系不健全

由于我國綠色財政稅收體系建立的時間尚短,仍處于探索階段,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稅收制度不合理、稅收標準不統一、政策制度不科學等問題,限制了綠色財稅體系的進一步發展。現有的綠色稅收政策更多針對大型企業,對中小型高能耗企業以及家用電氣設備的約束力度不足,甚至部分地區尚未出臺相關對策。

3.3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激勵效果不明顯

我國綠色財政稅收體系獎罰制度不完善,導致其實際激勵效果不明顯,社會群眾對于相關政策的重視程度遠遠不夠,限制了綠色財稅體系的有效實施。首先,財稅體系對于企業、個人的環境破壞以及浪費資源等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嚴格,導致大部分企業對處罰不以為意。其次,對節能技術研發及使用的優惠政策較少,很難有效促進相關科研機構節能產品的研發以及企業對節能產品的選用,導致企業更愿意選擇高收益且高能耗的設備。

4節約型社會背景下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優化策略

4.1加強政府的指導干預作用

財政稅收體系的建立是促進國家經濟穩定增長的重要方式,綠色財稅體系的建立也離不開政府的指導。地方政府要秉承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基本理念,結合地方發展形勢,制定科學合理的綠色財政稅收相關法律法規,規劃好地方財政長期發展的格局,大力發展綠色經濟。

4.2積極支持創新和推廣節約技術

綠色財政稅收體系的建立離不開創新節能技術的支持,只有企業逐漸采用更加節能環保的方式進行生產,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綠色財稅。目前,國外企業更加注重節能產品的研發與利用,通過創新技術,提升能源的利用率,將污染程度降到最低。例如研發新型水資源再利用設備,通過回收過濾等方式,有效去除工業廢水和生活廢水中的有害物質后再進行排放,降低水污染的程度。

4.3創新綠色財政稅收管理措施

綠色財政稅收體系的完善離不開創新型的財政稅收管理方式,地方財政部門要借鑒國內外先進的綠色稅收管理方案,結合地區經濟發展以及自然環境保護情況,完善具有當地特色的稅收管理方案。例如對于沿海城市,稅收管理部門可以加大對海水排污單位的稅收力度,如果企業的污水排放情況不合標準,需要支付額外的稅收;如果企業嚴格遵守節能環保的基本要求,財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免其稅務。這種獎罰分明的稅收方式不僅可以對企業起到嚴格的監督作用,還能起到一定的鼓勵作用,推動企業朝著綠色環保的方向轉型。財政部門通過采取具有創新性、針對性的稅收方式,能夠更好地促進區域性綠色財稅體系的發展。

綠色財稅政策范文第3篇

【關鍵詞】煤炭企業;循環經濟;激勵;財稅政策

一、財稅政策支持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必要性

煤炭是我國的基礎能源和重要原料,在未來較長的時期內,煤炭仍將是我國能源安全的基礎。煤炭工業是國家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行業之一。

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是一種共享資源,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屬性;發展循環經濟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效應,社會收益大于個人收益。因此,需要政府更多、更積極地干預。同時,循環經濟產業是一種全新的挑戰性產業,該產業的建設周期較長,前期投入多,很多經營是微利甚至不盈利的,資本的趨利性使得私人部門對發展循環經濟產業的積極性不高,有的甚至不愿介入,因此需要政府加以引導和支持。政府介入的另一個原因是發展循環經濟是涉及到一個行業、地區甚至國家戰略發展的長遠構想,其短期經濟效益可能無法滿足某些個體的現階段局部利益需求,必須通過政府力量從長遠利益和全局戰略的角度加以引導,甚至在必要時禁止一些對社會有害的行為,進而強制提供生態有益的物品,即優效品(MeritGoods),如禁止或限制排污,提供相關教育等。

由于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外部性和戰略性,這就需要政府對其進行支持,財稅政策就是重要手段。但目前相關財稅政策零散,設計缺乏整體性和系統性。

二、促進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財稅框架整體設計

目前,煤炭工業在發展循環經濟的過程中,在資金、技術、市場等方面面臨問題,一些發展循環經濟試點的煤炭企業出現了“循環不經濟”的尷尬局面,嚴重影響了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動力和積極性。因此,需要全面、系統地設計、構建引導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財稅政策。

首先,應引導其循環經濟項目投資行為。對于煤炭工業循環經濟項目,政府可以在企業所得稅、資源稅方面給予優惠,而且對于特殊重要的、投資數額巨大的國家級煤炭循環經濟項目,國家財政可以采取直接投資方式予以支持。

其次,應引導其循環經濟技術的研發行為、支持技術研發、示范推廣、教育培訓。技術的先進、可行性直接決定著循環經濟的成敗。政府應鼓勵單位和個人開展煤炭循環經濟的技術研發,在所得稅政策和營業稅政策方面予以優惠。政府預算投入在煤炭循環經濟技術研發、示范推廣、教育培訓方面也應予以支持。

再次,應引導其產品生產行為,同時引導社會消費行為,倡導綠色生產和消費。對于生產過程中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的煤炭企業,考慮從資源環境類稅、消費稅方面給予限制;對于生產中綜合利用資源的產品,可以通過增值稅政策、政府采購予以支持。

最后,應考慮建立“綠色關稅”體系和加強煤炭工業循環經濟行政監管。

基于對發展循環經濟的正向引導和逆向限制,筆者設計了如圖1所示的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財稅政策框架,以引導煤炭企業的經濟行為。

三、促進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稅收政策

參照國際慣例,結合我國實際,在調整和優化循環經濟稅費政策體系中,既要立足我國循環經濟政策的目標導向和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現實需要,同時又要考慮我國稅制的結構現狀和發展方向;既要有利于促進國家循環經濟戰略的實施,又要符合稅制發展的整體要求;既要間接引導與直接激勵相結合,又要鼓勵性政策與限制性政策相結合。

(一)促進煤炭工業循環經濟投資的稅收政策

1.企業所得稅政策

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一般需要巨額設備資金投入,如何降低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初期資金投入壓力,快速回收投資減輕其負擔?在促進煤炭工業循環經濟投資上,企業所得稅的政策重點可以從煤炭企業循環經濟項目的關鍵設備投資抵稅、計提折舊,煤炭企業循環經濟相關產品所取得的收入減計納稅等方面給予傾斜。

2.資源稅政策

制定鼓勵煤炭企業提高煤炭資源回采率、提高煤炭開采伴生資源綜合開采利用的資源稅稅收優惠政策。煤炭企業實際回采率高于設計的回采率,可實施優惠的資源稅稅率;煤炭開采過程中伴采其他礦產資源的,資源稅稅率與綜合資源回采率、綜合資源利用率掛鉤。

(二)引導煤炭產品綠色生產和消費的稅費政策

稅收對綠色生產和消費的調節主要通過產品的價格來體現。上述促進煤炭工業循環經濟投資的稅收政策雖然也可以最終反映到產品價格上,但其調節的主要著力點還是在煤炭企業的投資行為,其傳導政策信號到產品購買者方面需要一個過程,作用不直接。從引導煤炭產品綠色生產和消費的角度考慮,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慮。

1.增值稅

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來說,以成本非常低的廢渣等廢棄物為原料進行生產,產品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較高,而使用的廢棄物又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雖然取得相關數據,但抵扣率低于征收率,在按增值的比例繳納增值稅時,形成高征收低抵扣的狀況,與其他非循環利用資源的企業相比要繳納更高比例的稅收。為了鼓勵煤炭企業綜合開發利用資源,可考慮增值稅優惠政策。

2.消費稅

我國消費稅調整充分體現了國家利用稅收手段促進循環經濟發展,鼓勵發展環境保護型、資源節約型、高附加值產業的政策導向。目前消費稅應加以完善:需將目前尚未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且不符合循環經濟發展的高耗能產品、資源消耗品等納入消費稅征稅范圍;現行消費稅征收范圍應擴大到煤炭產品,逐步調高稅率;通過稅收手段來調節消費者的消費行為,鼓勵廣大消費者進行綠色消費、清潔消費。

3.資源稅

通過征收資源稅以提高煤炭開采成本和煤炭價格,改變我國目前以銷售量或自用量來征收資源稅的情形,使煤炭資源的開采和利用更具效率。應由現行的以銷售量和自用量為計稅依據改為以銷售收入為計稅依據,并適當提高資源稅的稅率;實行差別稅率,與煤炭開采過程中的煤炭回采率掛鉤,回采率低的稅率高、回采率高的稅率低;對亂采濫用、回采率低的開采者采用高稅率,課以重稅,以示懲罰,引導企業出于利潤最大化的目的珍惜與節約資源。

4.環境稅

國務院頒布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中已明確提出要研究建立環境稅,財稅部門也在積極考慮運用稅收手段加強環境保護。按照“誰污染誰繳稅”的原則,可以將現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氣污染、工業廢棄物、城市生活廢棄物等收費制度改為征收環境稅。同時,對保護環境的煤炭企業,按其對環境資源保護程度進行稅收減免。環境稅收取得的收入可以作為開發污染防治技術的科學研究經費和煤炭工業生態環保的獎勵基金。

5.排污權交易制度

煤炭工業還應逐步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控制煤炭企業排污,最大限度保護生態環境。煤炭工業可在“總量控制”前提下,實行排污權有償取得。政府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將排污權有償出讓給排污者,改變目前煤炭企業(主要是焦化企業)隨意排污、不顧成本的狀況。

(四)調整相關貨物進出口的稅收政策,建立“綠色關稅”體系

“綠色關稅”體系在煤炭工業的體現是限制一些煤炭資源產品的出口,特別是繼續限制高污染(煤焦)產品出口,改善我國的煤炭資源出口結構,鼓勵高附加值的煤炭產品出口,保護國內煤炭資源。應對國內目前不能生產的煤炭工業污染治理設備、環境監測儀器以及環境無害化技術等進口產品,減征進口關稅和增值稅。

四、促進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財政政策

(一)預算投入政策

工業化國家一般通過預算投資、預算補貼、財政貼息和開發投入等方式來發展循環經濟。煤炭企業是高能耗、高污染的企業,煤炭工業循環經濟的發展直接影響國家循環經濟發展情況。因此需將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納入政府公共預算支持范圍。

1.在經常性預算中逐步提高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支出預算

未來政府財政預算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建立公共財政,預算資金安排要體現公共性、政策性的客觀要求。由于煤炭工業循環經濟具有鮮明的正外部性,屬于社會共同需要的范疇,因此提高煤炭工業循環經濟發展的支出預算與公共財政改革是吻合的。支持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經常性預算主要用于:(1)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科技研究與開發;(2)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技術示范和推廣;(3)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教育和培訓;(4)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管理監督體系建設。

2.在建設性預算中加強財政對煤炭工業循環經濟的投資力度

(1)逐步提高投資占預算內投資的比重;(2)更多利用貸款貼息方式;(3)選擇一些特殊重要的、投資數額巨大的國家級項目,國家財政可采取直接投資方式予以支持。

3.完善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設立中央對地方煤炭循環經濟專項撥款

政府間的轉移支付制度是公共財政體系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我國由于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區域間的政府財力相差懸殊,地方財政富裕的東部沿海基本沒有大型煤炭企業,而在西部和中部省份,有我國主要的大型煤炭企業,因此這些省份往往是煤炭工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大省和財政窮省。因此,建議設立中央對地方政府的煤炭循環經濟專項撥款。

(二)政府采購政策

綠色財稅政策范文第4篇

(英國布里斯托大學,布里斯托 BS8 1TH )

摘 要:隨著中國經濟的加速發展,中國的社會面貌不斷經歷著改變,環境污染問題也日益突出,環境問題已成為當前民眾較為關注的問題。中國政府在環境治理中處于重要地位,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政府可以采用財稅政策來進行環境保護,以實現環境優化的目的。本文將對財稅政策的環境治理效應進行研究,分析財稅政策的環境治理作用機制,并從規范分析和實證分析兩個角度對中國當前的環境保護財稅政策效果進行分析,最后提出本文的合理化建議。

關鍵詞 :財稅政策;環境治理;效應

中圖分類號:F81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5)02-0038-03

一、緒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人類在從事生產和生活活動時不斷改變著生態環境,反過來生態環境也不斷影響著人類的生產和生活活動。良好的生態環境,不僅有利于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同時也有利于人類的身心健康。中國進入改革開放以來,經濟不斷加速發展,社會面貌也不斷經歷著改變,與此同時,環境污染問題也變得日益突出。長此以往,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將遠遠大于經濟增長帶來的收益,人們的生存環境不斷惡化,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治理環境問題已經成為當前的熱點問題,本文將從財稅政策角度出發,探討財稅政策的環境治理作用機制,并基于當前財政政策治理環境問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給出相關的建議。

(二)文獻綜述

國外關于環境治理政策的理論基礎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認為需要政策干預來解決環境問題的外部性理論與庇古稅,另外一類是認為需要通過市場機制來解決環境問題的科斯定理。根據馬歇爾于1890年提出的“外部性”概念,環境污染是一種負外部性活動,環境治理則是一種正外部性活動。1920年,庇古最早提出在治理環境污染時,征稅可以發揮一定的作用。他認為市場不是萬能的,在市場機制不能夠實現效應時,應采用政府干預的措施。生產者為了逃避被征稅,將想辦法改進生產技術,減少環境污染,從而減少稅收,長此以往,環境問題將得到改善。庇古稅在20世紀20年代即引發爭議,1960年,科斯撰文認為難以對污染帶來的損失進行貨幣化衡量,并提出可通過市場交易來代替庇古稅手段、法律手段及其他政府管制手段。

國內關于環境治理問題的財稅政策研究晚于西方國家,始于20世紀90年代初期。王寶順等認為,對治理環境污染的投資具有滯后性和區域差異性,提高財政支出的使用效率將能夠有效提高環境治理能力。盧洪友、祁毓認為,環境保護財政支出在整個公共財政支出體系中處于弱勢地位,財政政策對環境治理的重要性須不斷得到強化。蔣尉認為,在市場機制與政策的雙重作用下,企業參與治理環境的積極性將得到加強。

二、財稅政策促進環境治理的作用機制

(一)財稅政策促進環境治理的目標

環境是支持人類生存的一種重要的公共品,存在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需要政府在環境治理領域進行一定的干預,一方面可通過財政政策,通過相關投資,增加環境治理的基礎設施;另一方面,可通過征收排污企業稅收,提高其排污成本,以減少其污染物的排放。財稅政策的目標主要可以分為兩類:其一,經濟目標,遵循“成本——利益”原則,分析環境對經濟的正負效應,通過影響企業生產的成本、價格利潤率等,最終影響企業的經濟效果;其二,環境目標,指的是保證市場機制正常運作的情況下,保證污染被控制在環境能夠承載的范圍內,保證人體的身心健康發展。

(二)財政促進環境治理的作用機制

財政政策本質是激勵機制,鼓勵企業減少污染物的投放、鼓勵地方政府進行積極的環境治理,具體方式包括以下幾點。

1.污染治理投資

政府直接進行污染治理投資,是政府履行環境治理職能的重要方式之一,首先由于環境治理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容易導致企業和個人“搭便車”現象的出現,不愿主動參與到環境治理中,此時政府對環境治理進行投資將發揮直接的作用。并且政府對污染治理進行投資,可平衡不同地域的環境治理水平,平衡區域間的環境差異,并通過建立監管,保證各個主體履行自身的環境治理的職責。

2.財政補貼

政府財政補貼主要可針對三類對象,首先是對積極參與環境污染治理而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弱勢的生產者進行補貼,第二是對進行低污染產品消費的消費者進行價格補貼,第三是對可能進行破壞和污染環境的人員進行補貼。財政補貼的作用機制在于,政府將不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進行財政補貼,并且增加稅收及其他方式進行處罰,從而增加企業排放污染物的機會成本。通過財政補貼的激勵,企業能夠積極改進技術、升級產品、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3.政府綠色采購

政府綠色采購的作用機制為,首先對企業進行綠色生產起到激勵作用,企業為了銷售自己的產品,將不斷改進生產技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資源的利用率,爭取成為政府的供應商。第二,可促進環保產業的發展,,促進環保技術的發展、提高綠色產品的產量。第三,可以提高公眾消費綠色產品的意識,進而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在政府進行宏觀調控和產業調整時,綠色采購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三)稅收促進環境治理的作用機制

稅收政策一方面可以通過激勵機制,增加對環保產業的稅收優惠,降低其生產成品,促進其綠色生產的積極性,最終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另一方面,通過對高排污的企業增加稅收,增加其生產成本,促使其不得不進行生產技術革新,降低污染物的排放,以期減少稅收繳納,提高生產利潤。稅收機制主要可分為以下三類:

1.征收環境稅

征收環境稅的作用在于激勵企業生產符合生態文明的產品,而不是抑制生產。完善合理的環境稅制度將實現環境政策目標,促進社會效益最優。環境稅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針對對生產環節的稅收,提高生產者的生產成本,生產者最終通過價格機制將稅收轉嫁給消費者,最終減少消費;第二,直接對消費征稅,產品價格提高,消費者減少消費。環境稅的征收將促使企業不斷革新生產技術,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最終實現生產的可持續和生態文明。

2.征收排污費

排污費的作用機制與征稅相似,指的是對排污量超過規定標準的企業進行收費,當排污費高于邊際治理成本時,企業生產者將不得不進行生產技術革新,減少排污量。排污費標準越高,企業生產者的生產技術革新動機越強。

3.稅收優惠

環境稅收優惠指的是政府可通過對進行節能減排活動的納稅人進行稅收補貼,減輕其稅收負擔,鼓勵節能減排,促進環境科技進步,實現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環境稅收優惠本質上是一種虛擬的政府財政支出,政府犧牲了一定的稅收收入,引導和激勵企業生產者進行環境治理。

綜上所述,財政政策側重于正面引導和推動,稅收政策傾向于優惠返還,從財政政策和稅收政策兩方面著手,充分發揮作用,將有利于實現對生態環境的保護。

三、中國環境財稅政策的實施情況

近年來,中國在全球146個國家和地區中,環境可持續指數一直處于末位,在水資源利用、空氣污染治理等方面都存在著許多問題。根據中國現階段的實際情況,在通過市場機制進行調節的同時,需要政府發揮更大的政府職能,采取強有力的財稅政策,加大環境治理的力度,改善當前的環境狀況。

(一)中國促進環境治理的財政政策實施情況

考察政府是否盡職履行環境治理職能的標志之一即為環境保護財政支出,近年來,中國關于環境治理的財政支出無論是總額還是GDP占比都有所上升,尤其是總額增速較快。但從GDP占比來說,相比于發達國家的數據,中國的環境財政支出GDP占比一直處于較低位,近年來占比一直低于1%。財政支出規模占比小主要原因在于資金來源單一,主要依靠政府撥款,其他渠道占比較低。總體來說,現目前財政環保支出的總量遠遠不能滿足環境治理的需要,制約著進一步環境治理的優化。根據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公共財政支出139744億元,與上年比增幅達到10.9%,其中節能環保支出3 383億元,比上年增長14.2%,增長率處于前列,體現出政府對環境保護的重視進一步加深,但不可忽視的是總量占比全年財政支出僅為2.42%,處于國家財政支出各項中的末位。此外,政府促進環境治理的財政支出還存在地區間不公平的問題,比如河流上下游地區、東西部地區間差距較大。現目前中國環保財政支出主要包括污染治理投資、財政轉移支付、政府綠色采購等。

(二)中國促進環境治理的稅收政策實施情況

中國促進環境治理的稅收政策包括征收消費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費等稅種,同時還包括具備稅收性質的排污費。最初設置消費稅的目標并不是環境治理,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環境污染日漸嚴重,國家開始通過調節消費稅來治理環境,首先是關于環境保護的消費稅征收范圍不斷加深,相關項目的稅率也有所調高,消費稅在節能環保方面進一步發揮著積極的推動作用。資源稅主要是針對一些不可再生資源開采而征收的稅種,如石油、天然氣等,資源稅的征收目的不僅在于調節各地資源優劣等客觀差異造成的級差收入,更在于促進資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城鎮土地使用稅主要是為了加強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可用來加強城市維護建設,是環境保護投資的重要資金來源。除了以上稅收項目,具備稅收性質的排污費也是政府用來環境保護的有力方式。上世紀70年代起,中國開始實施排污收費制度,此后關于排污費的征收管理辦法不斷完善。排污費的收取在環境保護方面發揮著一定的作用,但也不可避免的存在征收面窄、執行力不強、資金使用效率不高的問題。除了以上稅收政策,政府還制定了稅收優惠的政策,對于那些主動參與環境治理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以鼓勵更多的企業參與到節能減排、保護環境中來。

四、財稅政策的環境治理效應

(一)財政政策環境治理效應的面板分析

首先需要提出的是本小節指出的財政政策是財政支出政策。由于無法單獨對政府綠色采購支出進行核算,因而本小節將以環境保護財政支出代表財政政策進行實證分析。

1.模型的構建與變量的選擇

面板數據模型包括固定效應、混合回歸、隨機效應模型這三類,其優點是可以利用面板數據進行更全面的分析,并且可以根據面板數據對估計結果的有效性進行修改。

混合回歸模型:(4-1)

固定效應模型:(4-2)

隨機效應回歸模型:(4-3)

混合回歸模型在現實中應用不廣,其他兩種模型的關鍵區別不在于未觀測到的個體影響是否隨機,而是是否包含與模型中解釋變量相關的元素。在本文中,被解釋量yit表示省i在年度t的環境污染排放指標向量,本文主要選擇工業企業排放的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gf)、工業二氧化硫(so2)、工業廢水排放量(fs)作為被解釋變量。解釋變量xit表示省i在年度t與工業生產相關的環境保護財政支出,數據主要為2008-2013年中國大陸地區30省或者直轄市(剔除西藏)的環境保護財政支出(hbzc)。控制變量中,uit誤差項,與xit無關,且均值為0。control為與環境污染排放相關的控制變量,αi是未被觀測到的因素對解釋變量的影響,β是解釋變量xit的系數,主要選擇人均GDP(rjgdp),人口規模(rkgm)以及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gdzc)作為控制變量。

2.實證結果分析

對三個方程進行F檢驗和Hausman檢驗后確定采用隨機效應模型檢驗工業廢水,固定效應模型檢驗二氧化硫,固定效應模型檢驗工業固體廢物。預先假設環境保護財政支出與環境污染排放量呈負相關關系,根據實證檢驗結果,預先假設成立,且系數均通過顯著性檢驗。工業固體廢物模型中環境保護財政支出的系數在0.05水平上顯著,其他兩種模型中環境保護財政支出的系數在0.01水平上顯著。當環境保護支出增加1%時,工業廢水排放量減少0.186%,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減少0.198%,工業二氧化硫減少0.185%。實證結果顯示,當國家增加環境保護財政支出時,可以有效緩解緩解污染,起到保護環境的作用。經實證檢驗結果,人口越多的地區,環境污染排放量越大,且人口規模對工業二氧化硫的影響最大。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與工業固體廢物呈正相關關系,同工業廢水呈正相關關系。人均GDP對三者的影不大。

(二)稅收政策環境治理效應的面板

1.模型的構建、變量的選擇和數據來源

面板數據模型包括固定效應、混合回歸、隨機效應模型這三類,其優點是可以利用面板數據進行更全面的分析,并且可以根據面板數據對估計結果的有效性進行修改。

混合回歸模型:(5-1)

固定效應模型:(5-2)

隨機效應回歸模型:

(5-3)

主要選取中國大陸地區的30個省(包括直轄市及自治區,剔除西藏)2005年至2013年的數據。解釋變量包括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環境稅費;被解釋變量為工業二氧化硫、工業廢水及工業固定廢物的排放量;控制變量為政府競爭及地區人均GDP,其中,選擇地方稅收占地方GDP比例來衡量政府競爭。

2.實證結果分析

首先建立混合回歸模型,經過F檢驗發現個體效應不能被忽略,然后進行Hausman檢驗,檢驗結果為應使用固定效應模型作為工業二氧化硫、工業固體廢物以及工業廢水的回歸方程。在工業廢水排放的固定效應模型中,得到資源稅增加1%,工業廢水排放量增加0.1668%,排污費增加1%。這個結果表明中國環境稅費的設計沒有起到環境保護的作用,反而促進了排污者的排污動機。在工業二氧化硫的固定效應模型中,當排污費增加1%時,二氧化硫排放增加0.0966%,當資源稅增加1%時,二氧化硫增加0.2234%,二氧化硫并沒有受到排污費和二氧化硫的增加而減少排放。在工業固體廢物的固定效應模型中,資源稅及排污費增加1%時,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分別增加0.1561%及0.1701%。

綜上所述,由于中國當前環境稅的征收制度,比如征收標準低、管理較寬松、地方政府重視不夠等原因,中國環境稅費的環境治理效果并不理想。由于排污費往往低于企業的治污成本,排污費也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其他稅種的效應就更加不明顯。控制變量中,各地政府往往因為盲目追求GDP以及在政府競爭中取得優勢而放松環境監管,導致環境進一步惡化。

五、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本文首先對財稅政治促進環境治理進行了文獻綜述,然后對財稅政策如何促進環境治理的作用機制做了闡述,再次運用規范分析對中國財稅政策的環境治理效果進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礎上對財稅政策的環境治理效應進行實證分析。通過以上分析,發現財政政策對環境治理一般具有促進作用,但是中國環境保護財政支出總量及占GDP比重都較低;而當前中國的稅收政策對環境治理并未起到促進作用,主要原因在于中國當前的環境稅收制度存在問題,而且存在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的提高、忽視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的問題。

(二)政策建議

1.完善財政政策

第一,需要增加環境保護財政支出規模,雖然近年來中國環境保護財政支出規模明顯增加,并不斷保持上升趨勢,但與實際需求相比,總量依舊偏低,所以政府需要進一步加強對環境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加環境保護財政支出規模。第二,需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不僅要增加環境保護支出占GDP的比重,還要從事后治理轉移到事前預防,增加環保機構和隊伍的建設,提高環保執法水平。第三,需要提高財政支出效率,加強管理、轉變管理理念,提高環境保護的財政支出效率,提高環境保護的效率。第四,完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對生產和消費進行“綠色”引導。

2.完善稅收政策

首先,需要完善現有的環境稅體系:對資源稅進行改革,可以通過提高資源稅稅率、改變計稅依據、擴大征稅范圍來進行改革;對消費稅進行改革,增加消費稅計稅的范圍,調整消費稅的稅率,征稅環節從生產環節改到零售環節;對排污費進行改革,可以根據當地的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來征收;完善稅收優惠政策,以激勵和引導企業積極投入環境治理。其次,可以單獨征收環境稅,這樣環境治理效應將更有力、明顯。具體操作過程可以在結合中國實際的基礎上參考國外的經驗,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改革,可以逐步增加稅目,初始稅率可以低些,根據企業的稅負承擔能力,再進行稅負的調整。

(三)環境政策的優化選擇

財政政策與稅收政策各有利弊,環境稅有利于促進環境治理和資源節約,但政府綠色采購、財政轉移支付、財政污染治理投資支出政策的作用較為片面,僅靠這些政策難以滿足環境治理的需要;而僅僅依靠環境稅來治理污染也是不夠的。因而,理想的方式應該是結合財政政策和稅收政策,取長補短,綜合使用,以發揮兩者的最大作用。當環境稅稅率的標準無法確定時,可以積極使用財政政策;需要對個人或者微觀企業的生產行為進行調整時,可以通過征稅來影響其成本利潤,進而改變其生產行為,減少污染,改善環境質量。

參考文獻:

[1]劉兆德.財稅補貼政策對農業公司經營績效影響的實證分析——以西部農業上市公司為例[J].西安財經學院學報,2011(3).

[2]王璽,蔡偉賢,唐文倩.構建我國新能源產業稅收政策體系研究[J].稅務研究,2011(5).

[3]李忠,沈宏,陳偉.加拿大環境稅對我國的啟示[J].中國經貿導刊,2013(28).

[4]毛暉,汪莉,楊志倩.經濟增長、污染排放與環境治理投資[J].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3(5).

綠色財稅政策范文第5篇

關鍵詞:小微企業;發展;財稅政策;研究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6-0-01

眾所周知,小微企業是推動產業結構升級的底層力量,也是支撐國民經濟增長的基石,因為小微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所以,與大中型企業相比,小微企業更需要得到政府的扶持。國家在財稅政策方面支持小微企業,能夠解決小微企業的經營困難,能夠激勵私人進行資本投資。筆者在本文中介紹了小微企業現行財政政策的不足,并針對這些不足提出了一些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合理建議。

一、現行財稅政策不能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原因

1.現行財稅政策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大

小微企業是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小微企業能夠增強國民經濟發展活力、調整產業結構、擴大就業機會,小微企業的發展與社會穩定和民生問題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目前,我國沒有專門針對小微企業稅收的優惠政策,各大稅種的稅收立法要求小微企業與大中型企業承擔相同的稅收負擔。我們都知道,小微企業的盈利能力不強,近年來,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一年比一年沉重,可小微企業的效益不可能年年遞增。可見,現行財稅政策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大,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沒有強大的財稅政策做后盾。

2.我國增值稅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小微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雖然已經統一調整為3%,但是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這樣導致小規模納稅人的負擔還是比一般納稅人沉重,除此之外,小規模納稅人沒有權利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經營活動中需要開發票,只能申請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是一種間接稅,小微企業只能采用提高產品含稅價格的方式把稅收負擔轉嫁給消費者,這就使小微企業的服務和產品失去了價格競爭的優勢。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只局限于個人,提高增值稅起征點可以使小微企業中的個體工商戶受益,但是,還有很多小微企業因為不符合條件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3.現行財稅政策中營業稅制度的不足

國務院于2011年10月舉行常務會議,會議中確定了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提高了對小微企業營業稅的起征點,可營業稅的受益者只是小微企業中的個體工商戶,其他的小微企業不能享受營業稅帶來的優惠政策。所以說,我國財稅政策中的營業稅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處,小微企業還是面臨著發展困難的問題。

二、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研究

1.制定全面的稅收扶持制度

針對小微企業生產成本高、生產經營困難的現狀國家可以進一步提高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起征點;針對小微企業開業階段利潤空間小、創辦成本高的情況,政府可以免除小微企業開辦前三年的企業所得稅,并讓小微企業在第四年和第五年享受所得稅減半的優惠政策。政府應該出臺相關的財稅政策支持小微企業進行自主創新,調整小微企業的研發費用可以使小微企業購買所需的先進設備,也可以讓小微企業吸引更多的科技人才。政府應提高個人技術轉讓收入扣除比例,使其有利于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工作。

2.加大政府財政政策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

2012年2月,國家提高了小微企業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起征點,出臺了很多新的優惠政策,這些優惠政策體現了國家對小微企業的扶持,但是這些優惠政策沒有與企業的發展構成一個完整的扶持體系,除此之外,國家出臺的這些政策不屬于長期有效的稅收制度。國家應根據小微企業的成長周期全面的制定稅收扶持制度,改變優惠政策的時效性,明確規定與小微企業相關的優惠政策。國家應建立健全小微企業稅務制度,并保證這些稅務制度長期有效。

3.發揮稅收政策的作用,縮小財政直接投資規模

在政府支持小微企業的重要渠道中,包括政府對小微企業的財政補貼,近年來,政府出臺了很多扶持和引導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政策,這些財政政策能夠幫助中小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國家在2012年2月決定擴大小微企業專項資金的規模,中央財政設立了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安排的發展資金高達一百五十億元。針對專項資金使用重點不突出、使用分散的問題,政府應該采用無償資助的形式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筆者認為,政府應該用公平的稅收扶持政策幫助小微企業發展,對小微企業的專項資金進行統籌整合,縮小財政資金的直接支持的規模。除此之外,政府應該增加項目評審程序的透明度,根據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制定相關的考核體系,對小微企業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進行客觀的評價,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出專項資金的作用。政府采購是政府支持小微企業的重要途徑,我國政府應該從先進國家吸取采購經驗,然后采用多種措施提高采購小微企業服務、工程和貨物的比例。

結語

與大企業相比,小微企業的盈利能力很弱,如果讓小微企業和大中企業按照一樣的稅收政策納稅,就會間接的加重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為了促進小微企業的發展,政府應設置長期性的專項資金予以支持,還應該針對小微企業制定特殊的稅收扶持政策。只有這樣,小微企業才有足夠的創業發展基金、技術開發基金和國際市場開拓基金,小微企業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小微企業有了足夠的高科技人才,就能提高自身的綜合競爭力,進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有立足之地。

參考文獻:

[1]張郁.淺談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財稅政策研究[J].中國商界,2012(2).

[2]鄭曦.建立和完善創業就業服務體系的財稅政策研究――基于福建省的分析[J].中國財經信息資料,2011(32).

[3]牛琥,華珊,李濤,王宏康.資源型地區可持續發展的財稅政策研究――巴州綠洲經濟可持續發展[J].巴州科技,2011(1).

主站蜘蛛池模板: 湖北省| 东辽县| 宜阳县| 江山市| 苏尼特右旗| 中超| 上杭县| 两当县| 衡东县| 张掖市| 姜堰市| 长宁县| 岳普湖县| 临武县| 阳城县| 平和县| 洪江市| 乌鲁木齐市| 商河县| 确山县| 大足县| 蓬安县| 高陵县| 元阳县| 曲麻莱县| 杨浦区| 林口县| 福建省| 铅山县| 阜新| 曲阳县| 合肥市| 兰溪市| 讷河市| 乌拉特前旗| 垦利县| 秦皇岛市| 阿巴嘎旗| 临潭县| 东方市| 柘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