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公司管理層法律培訓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證券公司;法律;合規管理;問題建議
一、證券公司法律合規的含義
隨著我國證券行業近20年的發展,證券公司對內部法律合規開始逐步重視起來,作為金融機構面臨的核心風險之一的合規風險,證券公司內部紛紛建立了法律合規部門專門負責合規風險,合規管理也因此已經成為證券公司風險管理中的核心部門,中國證監會在《證券公司合規管理施行規定》的第二條對合規管理的定義為:“證券公司制定和執行合規管理制度,建立合規管理機制,培育合規文化,防范合規風險的行為。”因此,建立健全的合規管理體系,是確保證券公司合法、合規經營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強我國證券公司核心競爭力的好方法,并對我國證券公司合規監管的制度轉變具有很大的影響。
二、證券公司法律合規管理存在的問題
2008年8月1日自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以來,我國證券公司的法律合規管理體系逐步建立,但是證券公司內部的法律合規管理仍然出現不少問題,法律合規的職能經常發揮不出應有的作用,主要面臨的以下困境:
1.法律合規管理的獨立性不足
我國證券公司內部的法律合規部門由于其特殊性必需獨立于證券公司其他部門,可見合規管理的獨立性是有效實現合規的前提條件,但當前我國證券公司普遍都存在合規管理獨立性不足的問題,最主要表現在對高級管理人員的合規管理上,公司的內部制約機制很多情況下流于形式。雖然在《證券公司合規管理施行規定》中明確了證券公司的合規管理人員具有一定的獨立性的規定,但是由于合規管理部門甚至合規總監其自身就受到高級管理人員的間接約束,特別在薪酬福利和績效考評上都會受到公司管理層的影響,因此法律合規的獨立性很難得到保障。
2.法律合規管理部門職責主次不分
目前,我國證券公司的組織架構體系一般包括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各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組成。組織體系下的各部門都要負責對本部門的業務進行合規監管,而法律合規部門要對各部門的合規情況進行復核,但法律合規部門更重要的職責是識別證券公司管理層的合規風險,保證證券公司規避可能因此出現合規風險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介于目前證券公司的高管層是證券公司合規風險爆發的重要誘因,因此證券公司法律合規部門必須將重點放在合規經營管理層的各項行為上。但實踐中法律合規部門卻極少合規經營管理層的業務,更多的是審核業務部門的業務是否合規,而業務部門也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將審核法律合規的任務完全交給法律合規部門來審核,就出現法律合規部門將主要精力放在日常的常規性合規業務上,忽略了最重要的對管理層的合規工作。
3.法律合規部門淪為應付外部監管的專職機構
由于證券公司法律合規部門不是證券公司的經濟業務部門,不直接產生經濟效益,因此很多中小型證券公司對法律合規部門的建設相比較經濟業務部門比較滯后,存在人員配備少、管理層也不太重視等情況。甚至個別證券公司的合規管理對內流于形式,把設立法律合規部門的目的定性為應付對外部監管機構的監察上,把所有的工作職責放在與外部監管機構的“公關”上,只要做到外部監管能應對自如,證券公司的法律合規就算完成了。
4.法律合規專業性人才不足,缺乏合規人才的培養機制
由于證券公司法律合規近幾年才剛有所起步,對合規人才的需求不是很大,往往證券公司里的法律合規部門的員工不超過五人,法律合規部門的員工也大多由稽核和風險管理部門里的具備法律背景的員工抽調過來,但這與法律合規的崗位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隨著近些年融資融券和股指期貨等新的金融創新產品的推出,對法律合規人才的專業行要求也更為嚴格,最好是具有復合型人才除了自身要具備法律背景之外還需要掌握一些金融、財務、計算機專業的知識,而且要了解其他業務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可見法律合規的人才的專業性要求比較高,但目前證券公司內部對合規人才的培養卻非常不重視,缺乏像經紀業務部門那樣的培訓機制,導致法律合規人才的專業性明顯不足,法律合規人才高素質隊伍亟待加強。
三、證券公司法律合規管理的建議
1.完善法律合規管理的內部機制,確保合規管理的內部獨立性
合規管理的獨立性不足的情況存在已久,這就要理順法律合規部門和經營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的關系,因此筆者建議法律合規部門特
別是合規總監的任免、薪酬、績效考勤必須獨立于經營管理層,合規總監的直屬上司應該為董事會,對董事會直接負責。合規總監的下屬部門的考核也應有合規總監獨立考核,由監事會或者董事會監督。另外,法律合規部門要加強主動合規,主動合規其他業務部門的履行職責的情況,保證證券公司的合規運營。
2.明確各部門的合規管理職責,推進證券公司全員合規
《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的第三條規定:“證券公司的合規管理應當覆蓋公司所有業務、各個部門和分支機構、全體工作人員,貫穿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從規定中可以看出,法律合規的管理不是單靠合規部門就行的,也不是法律合規部門的一家責任,在現實中證券公司的各業務部門將部門內的各類合同或者投資項目、產品業務方案等要求法律合規部門“會簽”,法律合規部門承擔了業務部門合規職責,這樣違背了全員合規的理念。因此筆者建議,證券公司內部要制定相關的法律合規審查的主體和職責,合規審查的責任明確到各部門,而法律合規部門可以將主要精力放在審查公司的各項制度上和經營管理層的決策上,這樣既保證了合規管理的有效性,同時也推動了證券公司的全員合規的良好氛圍。
3.加強證券公司的合規文化建設
證券公司的合規文化建設有利于將員工的合規理念與日常業務工作相聯系,在工作中自覺合規約束自己,有利于降低證券公司的合規風險。因此筆者建議,建設公司的合規文化,首先要做到法律合規部門自身要以身作則,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的規定。其次法律合規部門要對公司內部員工進行定期的合規培訓,并且和員工的績效工資掛鉤,讓員工在培訓中培養合規意識。第三,要讓經營管理層來支持倡導合規文化的建設,建議經營管理層的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擔任合規文化建設的負責人,合規總監擔任副手,有利于合規文化建設在政策執行上的保障。
4.重視培養高素質的專業性法律合規人才
目前證券公司法律合規部門的現狀是合規人員需求量小,但專業性要求高的特點,經常出現招不到合適員工的現象,這對證券公司的內部合規管理的發展是不利的,人才得不到很好的補充嚴重影響合規管理的質量。因此筆者建議,法律合規人才的培養是長期性的工作,可以從每年公司招聘的應屆大學生中選有潛質的,這些大學生應當具有復合型的專業背景,然后通過一到兩年的各個崗位的輪崗,再安排的法律合規的崗位上,這樣做既有利于法律合規人才對各業務部門的流程熟悉便于開展合規工作,而且對合規部門在公司里的影響力逐步加強。
四、結語
【關鍵詞】退市制度 虧損上市公司 真實盈余管理
一、特別處理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分析
1994年我國實施的《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將被國務院證券監管部門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的總股本額、股權分布等發生的變化是公司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沒有按照規定公開財務報表,或對財務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公司最近連續三年虧損。
《公司法》第158條規定:“上市公司如果有前條第(2)、第(3)項所列情況之一的,一經查實后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1)、第(4)項所列情況之一的,且在限定期限內未能消除的,不具備繼續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管部門終止其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如果出現虧損,就有可能面臨特別處理,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的命運。毫無疑問,這些處理方法肯定會對虧損上市公司及其利益相關者產生不同的影響。在此,本文將分別闡述這些不同的影響。
二、不同特別處理對上市公司及其利益相關者的影響
(一)特別處理對虧損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影響。
首先,虧損上市公司在被特殊處理后,其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被限制在-5%至5%這個區間,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股票價格的波動,但是因為ST公司還面臨著被暫停上市的風險。因此對投資者而言,其投資風險加大了。
其次,ST公司必須經過審計的中期財務報告。這意味著,虧損上市管理層想通過違背會計法律法規以達到盈余操控的目的的難度增大了;并且,股票行情會有特別提示,使得投資,媒體以及監管部門對虧損上市公司的關注加大,管理層面臨的限制更多。最后,ST公司因為財務狀況不佳,導致其無法到期償還債務的可能性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會對公司的資金狀況給予更多的關注,并且ST公司再融資的難度也會增加。
通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特別處理會對公司的管理層造成特別大的壓力,無論是來自投資者還是債權人。而滬深交易所判定是否要給予一家公司特別的重要依據就是公司的會計盈余數字。這也就為虧損上市進行盈余管理創造了動機。
(二)暫停上市,終止上市對虧損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影響。
公司之所以要爭取上市,其中一個重要的目的是利用資本市場分配資源的功能,獲取資金,以此來擴張企業規模,增加企業的競爭力。而如果因為虧損,公司股票就被暫停上市、乃至終止上市,公司就將缺少一個融資的渠道并且還會喪失很多上市公司才具備的優勢,例如,享受政府更多的優惠政策等。并且,由于我國實行發行股票的核準制度。就導致了公司股票的上市資格是非常寶貴的。公司喪失了上市資格,對當地政府,控股股東來說都意味著巨大的損失。在這種情況下,當地政府,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管理層必將用盡渾身解數來扭虧為盈。這時,盈余管理就是其扭虧為盈的重要手段。
三、改進我國特別處理制度的建議
(一)改善我國退市制度。
我國資本市場雖然在不斷發展,但是以會計盈余數據為基礎的退市制度并未改變。連續虧損,對上市公司就意味著面臨摘牌。在短期內無法通過改善經營而扭虧的情況下。虧損上市公司就會選擇盈余管理。國內退市制度過多的關注會計盈余數據,而很少關注公開發行股票的這一行為的實質。首先,可以嘗試在退市制度中增加會計數據以外的參數,例如,資不抵債,主營業務停產等。然后,可以加入與股票交易相關的指標,例如,股票價格,股票成交量,股東人數等。
(二)改進公司業績體系。
過分重視盈余管理指標,會是公司管理層采取短視行動,會損害股東的權益。為了遏制機會主義盈余管理,應該在公司業績評價體系中充分考慮非會計指標。在報酬契約中,可以適當的增加長期激勵計劃。這將引導公司管理層從更長遠的發展角度來經營公司。
(三)改進注冊會計師審計。
注冊會計作為資本市場中重要的外部監管者,必須要獨立,客觀,公正的履行其職責。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注冊會計師對應計項目盈余管理的甄別能力,已經有了很大的改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真實活動盈余管理成為公司管理層新寵的情況下,這就要求注冊會計師執業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四)提高證券投資者的識別能力。
投資者是資本交易市場的基礎。但是由于我國資本出于發展階段,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導致了很多非理性的投資行為的出現,例如:ST股票由于重組預期往往被投資者過度的追捧。如果投資者能夠更加理性的進行投資決策,這將勢必成為強大的社會監管力量,對上市公司形成有效的制衡。對投資者進行教育培訓,使其掌握識別盈余管理的技能,會對我國資本的健康發展作出有效的貢獻。此外,還應該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在資金,技術,信息,人力資源方面都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通過機構者來完成對普通投資者的指引,也是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的重要手段。
參考文獻:
[1]劉冬莉.對證券一級市場審批制的反思[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5,2.
[2]陸建橋.中國虧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實證研究[J].會計研究,1999,9.
【摘要】針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現狀以及利益相關者對會計信息操縱行為的關注,本文從盈余管理的涵義入手,在全面分析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動因的基礎上,提出了通過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提高會計準則質量、加快監管制度的改革、加大外部審計力度諸方面防范和治理我國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為。
【關鍵詞】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動因;對策
一、盈余管理的涵義
在世界經濟形勢持續動蕩和全球金融危機惡劣的環境下,社會公眾迫切希望我國證券市場的穩定和上市公司不斷發展壯大,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為也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盈余管理主要是指企業管理層在規劃交易和編制財務報告時,利用會計準則的不完善以及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依照一定的職業判斷對財務報告中有關盈余信息進行管理,致使財務報告中的會計信息不能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的行為。其目的是影響以企業會計信息為基礎的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經營業績的理解,以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或企業市場價值最大化。
二、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現狀
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市主板公司2007年年報業績分析》報告顯示:主營業務對公司利潤的影響程度正在減弱,上市公司業績提升與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以及非經常性損益的貢獻密切相關。與海外成熟市場的上市公司相比,股票投資收益占利潤總額的比例明顯偏高。隨著新會計準則規定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損益,績差公司將可以通過債務重組“麻雀變鳳凰”。從已經披露的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報來看,隨著成本上升以及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上市公司業績增長正高速下降,全部A股可比公司剔除投資收益與公允價值變動后利潤總額增速下滑。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制約了上市公司利用資產減值政策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但上市公司仍然可以通過操縱債務重組收益、證券投資的確認時間、公允價值的計量來進行盈余管理。由于會計準則的不斷修訂和完善,使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手段也在不斷地推陳出新。因此,在新的環境形勢下規范和引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為是一個值得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三、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動因
上市公司的盈余數字不僅影響其股票價格而且還是許多契約和市場監管的重要參數,各利益相關者對上市公司是盈利還是虧損十分敏感。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日益多樣化和復雜化的盈余管理行為的泛濫,主要源于上市公司利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以及所有者與管理者信息不對稱,管理當局利用會計數據的信息含量,尤其是作為財務報表中最重要數字的會計盈余來操縱利潤。首先,在公司內部,會計盈余是管理層訂立薪酬計劃和管理決策的基礎,經理人員為了政治前途、獲取聲望、公款消費的機會以及自己免受解聘,利用平滑收益的盈余管理行為而使公司的盈利能力趨于預定目標。其次,在資本市場,上市籌資資格直接涉及公司的根本利益,會計盈余在股票計價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公司為了取得上市資格、提高配股價格以及保住上市公司的“殼”資源,對財務報告中有關盈余信息披露以及其相關輔助信息進行管理表現得最為突出。最后,在政府監管中,一些監管手段的實施憑借公司的會計盈余,再加上監管機制的不完善,公司為了逃避行業監管也可能產生盈余管理的行為。比如,利用稅法體系的不完善達到避稅的目的,將收益均衡化以應對公司財務指標偏離債務條款的趨勢等。
四、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動因的多視角分析
上市公司管理層出于管理回報動機、避稅動機、債務契約動機等各種利益的驅動而采取盈余管理行為是客觀存在的,對其產生特定的背景和條件可以從以下五個角度進行探析。
(一)從交易費用的角度分析
上市公司作為一系列契約的組合體,通過各種各樣的契約而進行交易活動。會計盈余作為契約中最為重要的會計信息之一,會計盈余既是公司許多契約訂立的基礎又是契約執行情況的評估依據。同時,公司不同契約主體之間存在利益沖突以及契約本身的剛性和漏洞,再加之委托關系形成的信息不對稱,公司管理層具有信息優勢,往往通過操縱會計信息來避免違約和降低交易成本,于是盈余管理成為了管理者將內部信息傳遞給其他利益關系者的一種工具。
(二)從會計準則設置的角度分析
盡管會計準則是從實務角度對財務報告的編制進行約束,對盈余管理的制約作用是事前的、直接的和普遍的。但由于企業會計實務的多樣性與復雜性,會計準則的制定通常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允許企業在對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處理時在不同的具體原則、多樣的會計處理方法之間進行選擇。即對同一會計事項的處理,也有多種備選的會計處理程序和方法,從而使法定的會計政策在對會計事項的確認、計量以及會計報告的編報等方面提供了較大的選擇范圍,再加上會計準則的修訂與會計實務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時滯性。因此會計信息提供者在受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就可能在不違反會計準則的前提下通過準則的漏洞或者尚未規范的空白地帶來選擇有利于自身績效評價或其他目標的會計政策,由此導致盈余管理行為的出現。
(三)從政府監管的角度分析
在我國證券監管市場的IPO、配股和退市三大制度而形成的剛性約束下,保上市、保配股、保盈利是許多上市公司管理層進行盈余管理的直接動機。另外,關于公司法、證券法中涉及公司盈余管理的限度,保護投資者而賦予投資者法律訴訟的權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選擇范圍等相關法律體系及其執行機制的不健全,也直接降低了公司盈余管理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從而導致公司的盈余管理行為不能得到較好地規范和控制。
(四)從公司治理結構的角度分析
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基本特征是大股東控制下的盈余管理,大股東通過盈余管理實現了對小股東財富的掠奪,而小股東的投機氣氛太濃且普遍存在搭便車心態。公司治理信息披露透明度差,甚至有的上市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兩職合一,董事會作為公司治理機制的核心在監督公司經理層財務會計報告生成及其最終披露中不能發揮關鍵作用。公司缺乏來自資本市場、經理人市場的競爭,管理層薪酬外部競爭優勢弱化,公司“內部人控制”現象十分嚴重,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的監督軟弱,董事會下屬的審計委員會也形同虛設,難以發揮其職能。所有這些因素都直接導致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為的發生。
(五)從外部審計的角度分析
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監督是上市公司會計政策選擇和變更的外在約束力量,但在“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存在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無法保持獨立、客觀、公正的立場,其獨立審計也就失去了對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及其經濟活動的監督和約束作用。
五、規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對策及建議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應當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健全公司的治理結構,強化外部監督,用理性的態度引導和規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為。
(一)加強內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1.優化股權結構,培養機構投資者,解決所有者缺位問題
資本市場上“一股獨大”的國有股權“所有者缺位”是上市公司治理不力最主要的原因。通過國有股減持的同時壯大機構投資者隊伍,形成有監督能力的股東,參與公司的決策并對企業管理層實施有效監督以控制其盈余管理行為。
2.引入獨立董事制度,加強對經理人的監督,促進董事會的有效運行
為了加強對董事會的監督和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形成對經理層和大股東的制衡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在公司治理結構中引入具有財務專長的外部獨立董事,同時設立具有相當獨立性的審計委員會,授權由審計委員會負責外部審計師選聘工作以保持外部審計的獨立性。
3.改變經理人薪酬模式,提高公司業績,建立有效的經理人激勵機制
我國上市公司應改變經理人薪酬模式,建立以會計信息為依據的短期激勵和以企業市場價值為基礎的長期激勵相結合的薪酬模式,采取年薪制和股票期權之類的激勵手段來避免經理人的短期化盈余管理行為。
4.建立經理人市場,發揮聲譽機制的作用,充分激勵和約束經理人行為
我國應建立健全全國聯網、統一的經理人才市場,加快經理人的職業化,把公司職業經理人交由市場選拔和淘汰,發揮經理人聲譽機制的作用。經理人市場可給經理人形成足夠的就業壓力,在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經理人過度盈余管理的發生。
(二)加強會計準則的建設,防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
會計準則對盈余管理的制約作用是事前的、直接的和普遍的,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是在不違反會計準則的前提下進行的,因此,加強會計準則的建設可以從源頭上防范盈余管理。2006年的新準則在擴大資產減值準備計提范圍、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用以及從“利潤表觀”向“資產負債表觀”轉變等彌補了原準則的一些缺陷和漏洞,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止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的行為,但在真正執行中還面臨著一定的困難,有待進一步完善。
首先,針對我國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利用非經常性損益進行盈余管理的情況,可通過研究使用不同的信息披露形式與盈余管理的關系,提出公布全面收益表以及改進現有的基本財務報表結構的設想,縮小管理當局通過選擇其實現的時間安排和金額分布進行盈余操縱的空間。其次,被劃分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損益仍然不通過收益表而直接進入所有者權益,公司管理層可能通過利用金融工具的分類以及證券投資的確認時間進行利潤操縱仍然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再則,由于經濟環境的不確定性,公允價值計量的實際操作難度大,再加上管理者的主觀因素影響,擴大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行為。面對當前公允價值增加了利潤的波動性有可能誤導報表使用者的質疑不斷,可以通過完善公允價值的規定,改善公允價值準則的框架,減少一些估值技術夸大的影響,以體現在特殊情況下的資產價值。最后,在未來會計準則的制定和修改中,應增加準則制定過程中的民主透明程度,發揮會計準則的前瞻性,嚴格限制可能導致會計信息模糊和失真的處理方法,盡可能縮小會計人員人為估計和判斷的范圍,對上市公司新的經濟業務要及時通過修訂有關準則解決,避免企業執行會計政策的主觀隨意性,不斷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三)加強政策監管,建立業績評價指標體系
監管部門應改革現存的依賴單一會計數據的監管政策,防止企業在新會計準則下利用“公允價值”調節利潤,人為操縱資本市場和證券市場股票價格,避免上市公司管理層為了實現其配股或扭虧目的利用各種手段來迎合管制的要求。因此,應建立一套切實有效的上市公司長短期相結合的業績評價指標體系,如在以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經濟增加值等作為核心指標的基礎上,增加企業盈余管理的有效預警指標,如資產減值、大小非解禁利潤影響率等指標。同時監管部門注意制定政策的超前意識并及時根據當前經濟金融環境的變化調整監管措施,加強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加大公司盈余管理行為暴露所面臨的法律風險,以較好地限制公司的盈余管理行為。具體來講,應縮小我國證監會審批權力,擴大其監督權力,強化政府對企業會計的監督,充實政府審計、財政監督檢查機構,加強相關專業人員的培訓,弱化地方政府對上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職能。
關鍵詞: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環境;可持續發展;體系策劃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建立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推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收錄日期:2013年5月31日
“中天科技裝備電纜有限公司”系“江蘇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主營產品包括船用及海工電纜、機車車輛用線纜、新能源電纜(風能、光伏、核電)、電動汽車充電樁用電纜、礦用電纜、控制電纜以及橡套電線電纜等,覆蓋裝備制造業的幾乎所有產品。
隨著企業生產規模的擴大,面對發達國家設置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貿易壁壘,企業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不僅能減少員工的風險,而且可以打破發達國家的壁壘,同樣對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有現實的指導意義。
一、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現實問題
(一)環保意識。設備環保管理不完善,對設備的環境污染未列入考察項目,日常管理中對設備的環境影響無意識。對生產廢棄物無明顯分類,危險廢棄物處理不符合法規要求。
(二)資源能源管理。能源資源管理意識薄弱,對于可利用廢棄物無合理的處理方式。
二、企業建立職業健康安全體系存在的現實問題
(一)員工安全。公司為生產電線電纜的企業,集導體、擠塑、編織、成纜等多項工段于一體,就生產危險角度來講,與大型化工企業相比較,屬于危險性較小的企業類型,所以導致管理層與員工對生產環境的危險源沒有足夠的重視。事實上,在生產過程中,現場一般不會導致嚴重的傷亡事故,但由于員工疏忽、管理不到位,員工受傷的事故不斷,如手指被刀片割傷、被線纜盤具擠傷。
(二)員工職業健康。企業的生產環境因沒有嚴格的管理,員工對噪音、粉塵沒有健康防護意識。在工作過程中人為判斷無害,對人體不會有任何影響,即放棄對自身的保護。企業生產環境符合要求,但在無任何防護和技術改進的前提下,日積月累的暴露會造成一定的健康損害。
(三)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執行。由于未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沒有指導性系統地獲取各項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導致在管理過程中人為判定是否合格,使整個運行過程中無法律法規依據而存在風險。也由于指導性文件的缺失,企業易受不正規機構的誤導,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體系推行
(一)培訓策劃。建立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需要公司全員參與,而且內容涉及面廣。公司由品質部主導作為策劃部門,組織各職能部門人員學習體系要求,按層次進行逐層宣傳、動員和培訓。
培訓分為逐層培訓:內審員培訓,公司邀請專業體系咨詢培訓機構來公司對各職能部門經理和主管進行內審員培訓,對ISO14001及OHASA18001標準條款,以及相應適用于公司法律法規條款進行全面講解,并進行考試合格后獲取內審員證書;基層管理人員培訓,各部門經理與主管組織本部門基層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對體系內容的要求和理解向基層管理人員傳達,而且共同學習公司建立管理體系的目的和意義,同時依據公司實際情況來策劃適用于基層管理的方案;一線人員培訓,公司每日進行班前點評會議,基層管理人員利用交接班的點評會議時間對一線員工進行體系內容講解,傳達建立管理體系對員工自身利益的內容,切實讓員工感受到體系建立是為了提高員工的安全保障,切實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職業健康意識,同時使員工有節約能源的意識。
培訓達到預期效果后,要求全員參與進行體系的策劃,尤其是一線員工,從員工自身工作環境和自身健康需求角度分析,要每位員工進行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的識別,層層上報后匯總至品質部。
(二)評價策劃。匯總公司所有的環境因素與危險源,組織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客觀按照公司的現狀進行實事求是的評價,形成危險源評價表和環境因素匯總表。
從公司所涉及到的活動、生產和服務過程,對適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進行識別和評價,識別和評價是針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匯總結果,確保每項控制都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讓公司管理層面達到國家標準要求,員工工作層面達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要求,并將相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轉化為公司制度。
(三)運行控制。將公司制度匯總發行后,各個部門進行宣貫執行,在培訓中提升員工的節約意識、安全意識和職業健康防護意識,員工嚴格執行設備的管理規定等制度,體系員、安全員進行監督管理,督促在日常運行中員工的執行情況,保證正常生產的節能運行和員工的安全工作。
四、結語
企業推行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制定相關的制度文件,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節能意識,節約能源,減少人工傷害工時損失,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卓紅,吳寧.建立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J].四川冶金,2008.30.1.
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文化應包括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文化、審計機構組織治理文化、審計制度管理文化以及審計知識管理文化等四個方面。(1)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文化指內部審計部門和人員自身的基本價值觀和行為方式,包括內部審計人員的心理素質、精神狀態、理想信念、價值追求等,其中誠信、客觀、保密和勝任是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文化的核心價值觀。(2)內部審計機構組織治理文化指包括治理層和管理層在內的集團公司內部審計信息相關方對于內部審計的共同認識和合作等。(3)內部審計制度管理文化指集團公司內部形成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管理的審計文化氛圍。(4)內部審計知識管理文化指審計知識與經驗的共享、審計成果的轉化與應用等文化環境。
以上四個方面相互依存,相互影響,共同構成內部審計文化體系,該體系直接影響整個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管理的效果。沒有內部審計部門和人員自身對職業道德的堅守,沒有組織治理結構的合理與完善、管理層的重視和審計相關各方的配合與支持,內部審計很難保持獨立性,審計工作則不能保證質量;如果在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中形成按章辦事、規范操作的自覺習慣,內部審計則可以避免隨意性和人情帳;如果在集團公司內部建立起很廣泛而通暢的知識管理系統,則能形成共享審計知識和經驗的良好氛圍,內部審計成果就會得以更好運用,內部審計人員成長則更快。
二、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文化建設現狀
根據實際調研情況及文獻資料表明,我國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文化建設的現狀與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1)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文化建設成效顯著,已造就了一批秉承誠信、客觀、保密和勝任能力等核心價值觀的內部審計人員,但集團公司管理層及內部審計人員對職業道德文化建設的認識和重視程度都還尚顯不足,核心價值觀念尚未深入穩固。(2)內部審計工作得到更大程度重視,但管理層的內部審計理念和其他相關部門的審計共識與合作有待進一步加強。通過調研發現,目前我國企業集團公司70%以上的企業管理者、職能部門和被審計單位認識到內部審計價值增值的作用,感受到內部審計監督檢查和咨詢服務帶來的好處,并已在集團內建立了聯動審計的大監督機制,形成了尊重審計、自覺接受審計的和諧審計文化大環境。但同時也發現,依然還有部分企業集團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認識存在片面性,尤其是不少被審計單位還不乏不情愿審計、抵制審計、隱瞞審計的意識和現象。甚至還有些企業集團領導借機構改革、精簡編制的機會,將原來己設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或合并到其他部門,或直接取消。(3)內部審計制度管理文化建設近年來取得了很大進步,不少企業建立了比較規范的各種內部審計管理規章制度,已初步形成了一定規模的內部審計管理制度體系。如國家電網、中石油、光大集團、中國聯通、中國農業銀行等集團公司,都根據相應法律法規,制定了適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的內部審計管理的制度辦法,并予以嚴格執行,形成了制度管理的良好文化氛圍和習慣。但仍然也有一定比例的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制度的科學規范化程度還不高,盡管可能制定了多達幾百項的管理制度,但沒能形成統一的分級分類管理的制度體系,規范性不夠,操作性不強,執行力度差。(4)內部審計知識管理文化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建設,但內部審計知識共享的文化氛圍和審計成果轉化利用的文化環境有待進一步塑造。根據課題調研統計,仍有22.90%的企業集團公司尚未建立審計知識庫,47.33%的受訪者表示其所在單位偶爾舉辦審計工作經驗交流會,甚至有5.34%的受訪者則承認其所在單位從沒開展過經驗交流或學習活動,嚴重影響到審計的效率及工作質量。
三、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文化建設方案
(一)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文化的建設方案 (1)合理規劃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文化建設,深化內部審計人員核心價值觀。一方面做好職業道德核心價值觀的理論研究,另一方面做好職業道德相關規范的制定,同時還要做好職業道德文化的宣傳,以先進的職業道德理論和事跡為榜樣引領內部審計文化建設。集團公司領導、首席審計執行官、審計部門負責人和內部審計人員應協同推進,長期演化并形成良好的職業行為習慣。尤其是內部審計首席執行官和審計部門負責人應當成為內部審計職業道德核心價值觀的踐行者,通過其率先垂范以及培訓交流等形式,在內部審計部門和人員中間塑造一種相互信任、相互協作的團隊精神和客觀公正、勇于堅持的職業操守,以良好的職業形象示人。(2)建立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考核管理機制。企業集團公司應采取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辦法,對于職業道德堅持好的內部審計部門和人員應給予表彰,對于不好的應給予警示。這些措施可以通過人力資源部門的考核和審計人員的職業晉升予以體現。
(二)內部審計機構組織治理文化的建設方案 (1)完善內部審計組織治理架構,塑造集團公司審計管理統一理念、統一行為方式的文化環境。集團公司應結合現代審計管理新趨勢和新要求,及時調整和完善內部審計組織治理架構,強調審計的獨立性與權威性,強化總部審計管控,推行審計扁平化管理,整合集團公司審計資源,建立集團公司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有序聯動的審計組織管理模式,以便于形成統一的內部審計工作目標,塑造統一的內部審計理念和行為方式。(2)提升最高管理層內部審計理念,提高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集團公司最高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認識和重視是內部審計工作發揮功效的至關重要的保障。集團公司應通過外部監管、組織治理的力量和審計質量的宣傳效應,使最高管理層樹立內部審計價值增值,改善組織運營的觀念,激發其對審計的內在需求。這樣,集團公司管理層就會在內部審計的組織領導、組織機構、人員配制、經費支持等方面給予保障,對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給予充分支持和信任,對審計成果高度重視,落實審計整改效果,創造良好的審計工作環境。(3)創新審計工作機制,提高審計成效,深化審計協調和支持,創建和諧的“大審計”文化格局。內部審計不僅具有監督和評價的職能,還具有咨詢服務的作用。首先,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應當通過管理和績效審計等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提出審計意見建議,充分發揮咨詢功能,促進其完善業務流程,防范經營風險,提高管理水平,從而提升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工作的理解、支持與配合;其次,集團公司應積極探索創新審計工作機制,充分整合利用審計資源,探索內部審計與紀委、監察、財務以及監事會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到資源和信息共享,形成企業內部“大審計”格局,最大限度發揮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監督部門的作用。
(三)內部審計制度管理文化建設方案 (1)構建科學的內部審計管理制度體系。內部審計管理制度體系的構建,應當明確分級分類管理的目標,建立一套科學統一的層級分明、性質明晰、范圍清楚的內部審計制度體系。(2)嚴格執行內部審計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審計職責。在科學的內部審計管理制度的指導下,內部審計部門和人員應嚴格執行各項審計業務,控制審計質量,保證審計效果。一方面對于被審計單位違法違紀事項嚴肅查處,落實跟蹤審計;另一方面集團公司也應對內部審計的質量和成效進行評估,對于內部審計部門和人員出現的違紀和失職行為也應予以懲戒。
(四)內部審計知識管理文化建設方案 (1)建設廣泛而通暢的審計知識學習文化體系。集團公司總部審計部門應負責搭建集團公司內統一規范的內部審計知識管理平臺,建設內部審計法律法規庫、審計案例庫,實現內部審計信息在線查詢、審計經驗在線交流等,可以隨時查看審計結果公告、審計要情要報等審計知識和審計信息。集團公司還應組織進行內部審計領先實踐或審計專題研討交流學習以及由其他部門和人員參加的審計知識宣講會等,在集團公司內開創共享審計經驗、主動學習審計知識的文化氛圍。(2)提高內部審計成果的轉化和運用效果。內部審計成果最終表現為審計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審計建議書、審計決定、審計調查報告以及各種比較特殊的審計文書,是內部和外界接受審計信息的直接途徑。集團公司管理層應充分重視審計成果的轉化與運用,認真聽取審計工作的匯報,重視審計反映的情況,經常審閱審計報告,對報告反映的有關問題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企業認真落實整改。內部審計部門也應通過跟蹤審計,落實審計整改效果。
[本文系國家審計署重點科研課題“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管理體系研究”(項目批準號:1106)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1]王愛國:《中國審計文化的反思與重構》,《會計研究》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