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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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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單位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xx公司的工程項目。

第四條本單位各項貨幣資金及其收支,由本單位財務部門統一核算和管理。

第五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貨幣資金的安全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及授權批準

第六條貨幣資金的管理崗位,由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在編職工擔任,根據“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本單位貨幣的收付、結算、審核、記賬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審核會計和出納的崗位必須由不同人員擔任,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七條單位應當配備合格的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并定期進行崗位輪換。

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品質,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不斷提高會計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第八條單位應當對貨幣資金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第九條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

未經授權的部門和人員一律不得辦理貨幣資金業務。

第十條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格禁止收款不入賬的違法行為。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下列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申請。單位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冊。

第十二條單位辦理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制度,任何個人都無權決定劃轉巨額貨幣資金,嚴防貨幣資金的挪用、貪污、侵占、外逃等非法行為。

第十三條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直接辦理貨幣資金結算業務。

第三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四條現金管理

一、單位應當加強庫存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在銀行核定的庫存限額內支付現金,不得任意超過庫存現金的限額,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二、單位必須在《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一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現金使用范圍:

1.支付職工(含臨時工)的工資補貼、津貼、獎金、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和備用金;

4.支付總額在一千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不屬于上述范圍的開支,一般應使用銀行轉賬支票結算。

三、單位應當加強現金的管理,明確收款、付款、記錄等各個環節出納人員與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

四、單位現金收入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嚴禁座支現金。

五、出納人員應當依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收支現金,設置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現金收支,賬目應當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出納人員、相關部門及人員必須牢固地樹立安全意識,時時提高警惕,加強庫存現金的保管,保險箱鑰匙必須隨身攜帶,確保現金的安全。

六、單位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對現金收支情況和庫存現金進行稽核檢查并作好記錄,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不得白條抵庫和挪用現金。

第十五條銀行存款管理

一、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銀行賬戶統一由財務部門開立,其他部門一律不得開立銀行賬戶。

二、銀行開戶,必須按有關規定經市人民銀行審批同意。

三、一個單位只能選擇一家銀行的一個營業機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不得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在其他銀行開設一般專用帳戶,但不得提取現金。

四、單位除了按規定留存的庫存現金以外,所有貨幣資金都必須存入銀行,單位一切收付款項,除制度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五、單位應當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

六、財務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登記銀行收支情況,每月必須與銀行對賬,對賬由指定的會計人員和出納共同進行,如有未達賬項,必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保證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

對銀行賬戶核對過程中發現的未達賬項,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七、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結算制度和結算紀律,不準出租、出借和套用銀行賬號;不得將收入的款項"公款私存"或借用、套用其他單位的銀行賬戶存儲。

第四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保管

第十六條支票、印鑒管理

一、支票的管理和簽發,由出納人員擔任,其他會計人員不能兼任支票的簽發工作

二、出納人員在簽發支票前,必須先查明銀行存款的余額,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三、支票必須依據經會計審核無誤、并經復核與按權限簽批的支付申請簽發。簽發時,應當詳細填寫簽發日期、收款單位(或收款人)、款項的用途和金額,不準簽發沒有真實業務或無日期、無用途、無限額的支票;控制簽發限額支票。收款人或經辦人支取支票時,應當在支票存根上簽字。

四、簽發的支票必須交單位財務負責人或指定的印鑒保管人審核,加蓋印鑒章后生效;支票存根應附在記賬憑證上。

五、銀行出納負責保管空白支票,必須設立支票登記薄,及時登記支票的購入、使用和注銷情況。財務機構負責人應指定專人定期核對支票情況。

六、寫錯或退回作廢的支票,須逐張登記,每本支票用完時,由財務負責人或指定人員進行核銷。

七、預留銀行的財務印鑒必須分人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非上班時間應當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鑰匙要隨身攜帶。單位負責人名章由本人或授權指定專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八、支票發生遺失,應及時向領導報告,采取果斷措施,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七條收據管理

各種收據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審計、稽查的重要依據。單位應加強對各類收據的使用管理,堵塞漏洞,防止貪污、挪用、偽造、冒領、盜竊、毀損等給單位帶來不必要損失。

一、單位必須指定專門人員負責票據管理,建立健全票據收發、領用、核銷的制度和手續。

二、各類票據必須妥善保管,保證票據完整,不受損失,并定期進行盤點。

三、收據在使用過程中,不得跳號、拆號使用。開具收據時必須一次復寫。對作廢的收據應把各聯完整地粘貼在存根上,不得私自銷毀。

四、每本收據使用結束后,必須進行銷號,注明每張收據的使用情況。

第五章往來款項的管理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指往來款項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其他應收款”等應收與暫付類款項;“應付工程款”、“其他應付款”、“應交稅金”、“保留金”等應付與暫存款。

一、應收與暫付類款項管理。

1.應收與暫付類款項,主要指單位暫時墊付或預付給有關單位或個人而形成的一種停留在結算過程中的資金。包括預付給各施工單位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等預付款項,墊付的差旅費借款、暫付給上級單位或所屬單位的各種款項及應當收取但尚未收到的其它各類款項。

2.由于應收款項與暫付款項特點不同,單位應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方法進行管理:

(1)對動員預付款和預付備料款,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條款進行撥款和扣回。對于預付的征地拆遷款,各單位必須嚴格按專款專用的原則進行使用和管理,嚴禁移作他用。

(2)除“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以外的其它暫付款,應遵循按時清理及結算原則。

(3)所有暫付款原則上必須一事一借,一事一清,不能一借多用,長期掛賬,以免造成債權關系的混亂。

(4)對金額較大的暫付款管理應遵循預算控制原則,不得支付無資金來源,無預算計劃或超預算的暫付款;

(5)所借款項必須限期結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

(6)所借款項須及時辦理報銷結算手續。所借個人差旅費,應在返回單位五日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結算手續(節假日順延)。

3.暫付款管理應遵循公款公用原則,嚴禁挪作他用,違者以挪用公款論處;除個人借支的差旅費,不能支付其他個人借支款。

4.對于無法收回的款項,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領導批準后,方可在支出中列支。

5.所有借款應按規定程序辦理借款手續,在借款單上須寫明借款事由,按經濟合同或有關工程進度預付的款項,須附有關經濟合同或工程資金計劃的復印件。所有借款應建立明細賬,及時清理核對,對超過期限的及時打印催收單催結。

二、應付與暫存款項的管理。

1.“應付及暫存款”是指在日常結算過程中,與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結清有關債務而形成的負債。包括按規定從計量款中暫扣的保留金、測量等工程款項及其他暫收、應付而未付的款項等。

2.單位應加強對“應付及暫存款”的管理,每年年底進行全面清理,對掛賬三年以上的應逐項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領導審批后處理。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為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中國證監會制定了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試行)》,現予以公布。各上市公司應按準則第二號的規定,編制、呈報并摘要刊登年度報告。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說  明

    (一)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股票條例》)和《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信息細則》)制訂本準則。

    (二)凡根據《股票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按照本準則的規定編制年度報告。

    (三)本準則規定的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包括:

    1、封面及目錄;

    2、年度報告正文

    (1)公司簡介,

    (2)會計數據和業務數據摘要,

    (3)董事長或總經理的業務報告,

    (4)董事會報告,

    (5)財務報告,

    (6)公司在報告年度內發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況要覽,

    (7)關聯企業,

    (8)有關本公司的參考信息;

    3、備查文件。

    (四)公司對本準則列舉的各項內容應當進行披露。但是本準則某些具體要求對公司確實不適用的,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做出適當修改,同時予以說明。公司還可根據其自身的實際情況,增加其他內容。

    已發行人民幣特種股票(包括B股和H股)以及其他類型的海外股票及其派生證券的公司,同時應編制年度報告外文譯本。公司應努力保證兩種文本內容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本上注明:“本報告分別以中、英(或日、法文等)文兩種語言編制,在對兩種文本的理解上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已在境內和境外兩個以上證券市場(含兩個,下同)發行了股票和掛牌上市的公司,在編制境內和境外的年度報告時,應盡量做到內容一致。如果境外證券市場所要求的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本準則不同,應遵守報告內容從多不從少,報告編制時間從短不從長,報告要求從嚴不從寬的原則辦理。如境內外年度報告內容有較大差異的,應將另一文本的年度報告列為備查文件。

    (五)公司全體董事必須保證年度報告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公正,并就其保證承擔連帶責任。向股東提供的年度報告可以刊載宣傳本公司業績的照片、圖表等,但內容應與年度報告正文相一致,不得有誤導和欺詐行為。

    (六)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一百二十日內編制完成年度報告。報告完成后,公司應立即將年度報告十份報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和其股票掛牌交易的證券交易所。在召開年度股東會之前至少二十個工作日,公司應將不超過五千字的報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種由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上,同時將年度報告備置于公司所在地、掛牌交易的證券交易所、有關證券經營機構及其網點,以供股東和投資公眾查閱。

    已在境內和境外兩個以上證券市場發行了股票和掛牌上市的公司,應在同一時間對境內、外市場公布年度報告。如果國內外市場對編制年度報告的期限要求不同,應以較短的期限為準。

    (七)如果公司確有困難,無法在會計年度結束后一百二十日內編制完成年度報告,應該在報送年度報告最后期限到期前至少十五個工作日,向其股票掛牌交易的證券交易所提出延期申請,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同時報告證監會。在申請中應說明延期的原因及預計的最后期限。一旦證券交易所予以批準,公司應在指定報刊上公布延期提供年度報告的消息。

    (八)公司按以上第(六)條要求在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披露年度報告摘要時,其內容應當至少包括年度報告正文第(二)節的數據部分,第(三)節第1、2、3、4條的主要內容,第(四)節第1、2、3、4、5條的主要內容,第(五)節、第(七)節和第(八)節。

    經交易所同意,公司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之前公布財務報表,其后公布年度報告。

    (九)年度報告所用的紙張應有良好的質量,幅面應為209×295毫米(相當于標準的A4紙規格)。

    (十)本準則由證監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凡地方有關規定與本準則規定相抵觸的,按本準則執行。

    一、封面及目錄

    年度報告的封面應載明公司的正式名稱、“年度報告”字樣和報告期年份,并可以載有本公司的外文名稱以及公司徽章或其它標記的圖案。

    目錄應在封面內首頁上排印。

    二、年度報告正文

    (一)公司簡介

    本節簡要介紹公司的歷史與發展、各項主營業務、突出的特點及規模等,以400字以內為宜,可以刊載于封二或正文中。

    (二)會計數據和業務數據摘要

    本節采用數據列表方式(還可以附有圖形表),提供至報告年度末為止的公司前三年(或自公司成立以來)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凈營業收入、稅后利潤、總資產、股東權益、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每股紅利、凈資產收益率等。

    每股收益=稅后利潤/普通股份總數(按全面攤薄計算)

    每股凈資產=股東權益/普通股份總數

    每股紅利=當年可分配利潤/普通股份總數

    凈資產收益率=稅后利潤/股東權益×100%

    已發行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種類的股票(如優先股等)的公司,應按國際慣例計算以上指標,并說明計算方法和參照依據。

    除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外,公司也可以采用數據列表方式或圖形表方式,提供與上述會計數據相同期間的業務數據和指標,例如,產品銷售量、市場份額、以實物量計算的人均勞動生產率、公司各項主要業務占總收入的百分比,公司各地區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等等。

    數據的排列應該從左到右,左邊是報告年度(最近一期)的數據。報告年度的數據也可采用與其他年度數據不同顏色或黑體字印刷。

    (三)董事長或總經理的業務報告

    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應向股東和其他年度報告的使用人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及本節規定的其他內容。

    1、公司經營情況的回顧

    報告人應首先簡要回顧公司在執行年度內總的經營情況。然后對公司所處的行業做簡要介紹,例如行業的總體情況、相關產業政策、本行業的主要統計數據等。

    報告還應介紹公司在本行業中的地位,如按銷售額排列的名次、是否為國家主管部門專業定點生產經營單位等。

    凡引用的有關本行業的數據,應注明數據來源。

    在介紹了行業的情況之后,報告人應較詳細地介紹公司在報告年度的經營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公司在報告年度取得的成績與進展以及對經營計劃目標的完成情況。應分別介紹每類產品的生產、銷售數量和市場占有率,或建設項目的進展情況、服務項目的收支情況,以及產品改進措施的落實、科研成果的應用效果,技術的改進與提高,人員的增加和專業素質的提高等。

    (2)在經營中出現的問題與困難及解決方案。

    (3)有關公司的其他情況。公司可根據其具體情況補充陳述(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①受國家限額控制的資源消耗情況;

    ②境外市場的發展情況;

    ③公司外匯平衡情況;

    ④對公司業務有影響的工業產權及版權的有關情況。

    如果公司實行多元化經營,其業務涉及不同行業,則應對占公司主管業務收入10%以上(含)的經營活動及其所在行業分別作出介紹。如果公司在不同地區或國家開展業務,還應該按照不同地區或國家來反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構成。

    2、對實際經營結果與盈利預測的重大差異的說明

    如果公司在報告年度之前或之中公布過報告年度全年或六個月以上(含)的盈利預測,而報告年度實際經營結果與盈利預測存在重大差異的,應對差異產生的原因進行較為詳細的分析與說明,包括產生差異的主要項目和造成差異的主要原因。

    本條所說重大差異,是指公司在報告年度內的主營業務利潤實際數低于預測數的20%或高于預測數的50%。

    3、對前次募集資金的運用情況的說明

    如果公司在報告年度內募集過資金(包括增資配股),或者雖然報告年度內沒有新募集資金,但報告年度之前募集的資金所投入的項目的建設延續到報告年度之內,則應就以下幾方面(但不限于此)對資金的運用情況和結果加以說明:

    (1)資金的投入情況,是否按計劃進度進行,是否控制在原預算金額之內,其他配套資金(如果有的話)是否按計劃到位,如有改變,應就其原因及依據進行披露。

    (2)項目的建設進展是否符合計劃進度;

    (3)項目的收益是否與預測相符。

    4、新年度的業務發展規劃

    本條介紹公司在新的年度中的業務發展規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公司在這一年中生產經營的總目標;

    (2)為實現這一目標所需采取的措施;

    (3)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擴充;

    (4)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究、開發與實施;

    (5)正在建設、開發中的項目的預期進度;

    (6)人員數量的增加和素質的提高;

    (7)配套資金的籌措等等。

    5.其他需要披露的業務情況與事項

    本條列示報告人或者公司股票掛牌的證券交易場所認為有必要披露的、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其他信息。

    (四)董事會報告

    1、董事會工作報告摘要

    本條摘要登載董事會向股東會提交的工作報告的要點。

    2、股票與股東

    本條介紹公司在報告年度末股票與股東的有關情況及其在報告年度內的變動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股票與股本變動情況

    ①股票發行與上市情況

    本項介紹到報告年度末為止的前三年(或自公司成立以來)歷次股票發行情況,包括每一次的股票和派生證券的種類(A種股票、B種股票、H種股票、其他種類的海外股票、優先股、認股權證等)、發行日期、發行價格、發行數量、上市日期、獲準上市交易數量、交易終止日期等;

    ②對報告期內因發行新股票(包括送、配股)、拆細或合股等原因引起本公司股票面值和股份總數的變動,對認股權證的購股情況,可轉換優先股轉為普通股和可轉換債轉股的情況等應分別說明。

    ③公司本年內各類發行在外的股票的最高價、最低價、年初交易首日的開盤價和年終最后交易日的收盤價以及全年交易量。

    ④介紹到報告年度末為止的前三年(或自股份公司成立以來)普通股每股凈資產的變化情況。

    ⑤介紹報告年度內公司回購和注銷已發行在外的本公司股票的情況。

    ⑥內部職工股情況,指專門向內部職工發行的股票、股權證及派生證券。應介紹現存的內部職工股歷次發行日期、數量、發行價格、托管起止日期、本年獲準公開轉讓的數量等。

    (2)股東情況介紹

    ①股權結構情況,介紹報告期末的股權結構??即以數量和比例表示的國家、法人、個人等各類股東持有的股份和外國投資人持有的股份。

    ②股東數量,介紹報告期末的股東總人數、法人股東、個人股東和內部職工股東人數等。

    ③主要股東持股情況,要求將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的名稱、年末持股數量、年度內股份增減變動的情況如實報告。若持股5%以上的股東少于10人,則應列出至少10名最大股東的持股情況。

    以上列出的股東情況中對代表國家持有股份的股東、非境內公民或外籍股東應予以注明。證監會批準豁免的情況除外。

    ④內部職工股東(指通過專門向內部職工發行而獲得股票的內部職工)數量,年末持股總人數、年度內增加(或減少)的人數。

    3、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

    本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現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職務、任期和專業簡歷,并陳述報告期內前述人員的變動情況;

    (2)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年末持股數量、年度內股份增減變動的情況。

    (3)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年度報酬情況(以公司支付為限),包括采用貨幣形式、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工資、獎金、福利、特殊待遇及有價證券等。

    年度報告中,應列有以上人員的身份證號碼。

    4、重大訴訟事項報告

    本條要求披露重大訴訟事項(如果有的話)的有關情況,內容要求如下:

    (1)對發生在編制本年度中期報告之后、且尚未編入重大事件報告的重大訴訟事項,應陳述該事項中的訴訟提出日期、參與訴訟各方當事人、人及其所在單位的姓名或名稱、受理法院的名稱和所在地、訴訟的原因和依據、對賠償和處罰的要求、開庭審理日期、判決日期、判決結果、訴訟各方當事人對該結果的意見等;

    (2)對已編入本年度中期報告或重大事件報告、但當時尚未結案的重大訴訟事項,應陳述其進展情況或審理結果。

    (3)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個人被司法機關處以拘役以上的刑事處罰或受到刑事起訴后,亦應在本節陳述。

    (4)如報告期內無以上情況發生,應明確陳述“本年度公司無重大訴訟事項。”

    本條所指的重大訴訟事項是:公司以法人的名義、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其在本公司任職而以個人名義作為當事人所參與的、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和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法律訴訟事務。

    如果公司確知存在與公司有關的重大訴訟的可能,也應對此加以說明。

    5、年度股東會

    本條應公布年度股東會的召開時間和地點,并簡要介紹準備提交股東會審議批準的事項,包括下列各項:

    (1)董事會和監事會向股東會提交的工作報告;

    (2)年度決算和預算報告;

    (3)利潤分配或虧損彌補方案(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4)新年度發行股票(包括配股)、公司債券和其他股本變動的方案;

    (5)董事會成員和監事會成員的變動,董事、監事的報酬、福利的變動;

    (6)董事會提交股東會審議批準的其他事項。

    6、其他報告事項

    本條提供董事會認為有必要報告,而又未包括在上述各項之中的事項,例如:

    (1)注冊會計師的變更;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關鍵詞:合資鐵路內部管理

隨著中長期鐵路網規劃的實施,合資鐵路已成為國家鐵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拓寬了投融資渠道,促進了鐵路建設和運營體制的變革,帶動了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合資鐵路內部管理是公司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基礎,其實施效果將對公司經營以及投資人的信心和積極性產生直接影響。隨著鐵路體制改革深化,對當前合資鐵路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以及實施效果進行深入剖析,總結經驗,不斷加強和規范公司行為,將有利于進一步推動合資鐵路健康發展。

一、合資鐵路公司發展概況

1.設運營里程不斷增長

截止2011年底,全國共組建合資鐵路公司175家,項目規模總里程達到5.2萬公里,總投資達4.1萬億元。其中運營里程超過2.2萬公里,資產總額約1.1萬億元。從1995年開始有了合資鐵路的統計數據以來,合資鐵路占全國鐵路比重逐年增加,尤其是2003年以來,增長尤為迅速。“十五”期間,合資鐵路營業里程的年均增長率只有8.25%,而“十一五”期間達到了23.19%。新增營業里程從2007年開始連續5年超過國家鐵路,超過的倍數在2.6到6.3之間,合資鐵路已成為全國鐵路網重要組成部分。

2.吸引投資規模不斷增加

175家合資鐵路公司的資本金總計約2億元,其中,鐵道部投入1.35萬億元,地方政府投資5000多億元,社會資金投入約800億元;鐵路總公司控股108家,僅由總公司和地方政府兩方出資組建的為116家。地方政府和企業對鐵路的基本建設投資主要是投向合資鐵路,2010年,地方政府和企業對國家鐵路和合資鐵路的新建鐵路投資為1520.7億元,是2005年的15倍之多。

3.運營效益有待提高

目前已經投入運營的合資鐵路共有72家公司,營業里程超過2.2萬公里,資產總額約1.1萬億元。主要采取了委托運輸管理、自管自營、部分委托管理、委托經營管理和專業化管理等經營模式。其中,2003年以來開工新建的合資鐵路全部實行委托運輸管理,2003年以前開通運營的既有合資鐵路公司中,一部分也由自管自營改為委托運輸管理。據統計,72家運營合資鐵路公司中有46家實行委托運輸管理,14家采用自管自營,7家實行委托運營管理,7家實行專業化管理,1家采取部分委托模式。

2011年,72家運營合資鐵路公司共完成旅客運輸量4.58億人、貨物運輸量11.34億噸,分別比2010年增長52.89%、30.17%和16%。有31家公司盈利,利潤總計為97億元。

二、合資鐵路公司內部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公司內部管理包含產權管理、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規章制度,即體制、機制和制度三個維度。其中,產權制度是核心,公司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制度以產權制度為基礎。

目前合資鐵路公司雖大都成立了“三會”,即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但在日常公司運作中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尚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

1.對“三會”制度的認識存在差異

一些在建合資鐵路公司,由于管理者認識上的差異,雖然成立了項目法人,但是沒有嚴格按照法人治理模式運作。公司的三會制度的履行不規范,對項目設計、施工招標等重大事項的溝通協調不及時,大股東越權決策和擅自決策的現象時有發生。在實際運作中,建設管理和今后的經營管理往往相互脫節,導致項目的設計、配套、運營籌備等不能有效銜接。

2.“三會”制度實際運作效果有限

合資公司的控股方在處理公司重大事項決策時,即使存在較大爭議,公司決策者如董事長會顧及路方的利益而采取一些非常措施,相關的議題往往還是會被通過。有些合資鐵路公司的經營者僅對大股東負責,疏于與其他股東的溝通,其他投資者難以真正了解和掌控公司的經營狀況,無法對預期效益做出準確判斷,抵觸情緒較強烈,對社會資金投資鐵路建設的積極性產生了消極影響。

公司的決策過程遵循的是出資人管理制度所規定的請示報告制度、集體決策制度等,必須經過層層審批后才能開展建設或經營計劃,一定程度地降低了內部管理效率,而且打擊到管理層的積極性。

3.公司運作和協調機制建立不及時

在實施委托運輸管理體制環境下,合資鐵路公司內部管理制度需針對新形勢,轉變管理思路和方法,建立相關制度和協調機制,與投資各方的溝通協調,實現公司的良性發展。但從實際調研的情況看,情況未必如此。有的公司直接變成了算賬公司,由于不擔當列車運輸,不參與開行方案及運行圖的編制,公司難以計算設備的使用壽命及折舊,維修成本和更改費用也無從確定,公司對資產的管理逐漸變得被動。但也有一些公司,能夠積極應對環境變化,采取措施,確保了公司各項生產的良性發展。如京滬高速鐵路公司,在2012年清明節小長假期間,公司通過對運輸市場的積極調研,向鐵道部提出開行錯峰列車方案的建議,在小長假前一天增加列車對數以滿足旅客的出行需求,結果當天完成旅客發送量23.8萬人,日均收入7928.7萬元。

三、當前合資鐵路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分析

1.管理體制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合資鐵路公司治理采用“三權分立”制度,即決策權、經營管理權、監督權分屬于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目前,全路政府間合資的鐵路公司共116家,這些公司的治理目標和重點往往集中在項目的投資和建設上,而對運營和投資回報考慮較少。在人員結構上,目前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和經理層領導班子大都以行政委派方式任命,公司的董事長、董事、監事大都是兼職,他們的人事關系仍保留在原單位不變,大都不從合資公司領取報酬。在考核監督體系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公司對董事、監事的激勵作用并不明顯。

2.運行機制

公司的運行機制以組織結構為基礎,組織結構分為直線型、職能型、支線參謀型、直線職能型、事業部制、矩陣制、網絡型等形式。

目前,在建合資鐵路公司一般采用直線型組織結構(如圖1),直接在總經理下設五個部門,即工程管理部、計財部、綜合部、技術裝備部和安全質量部。這種模式的優點是管理結構簡單、指令關系清晰、決策迅速、責任明確等。但權力過于集中的缺點也較突出。

圖1 在建合資鐵路公司組織結構圖

自管自營合資鐵路公司組織結構有直線職能型(如集通鐵路)、事業部制(如金溫鐵路)以及職能型和事業部制相結合型(如朔黃鐵路)。直線職能型模式有利于各職能部門在一定權限內擁有部分權力,較快決策并采取措施,但是也可能出現不協調的多頭領導現象。在事業部制下,公司對運輸經營和管理實行一體化管理,各事業部有較大的權力,自主經營,獨立核算,總部只保留重大方針政策制定、重大人事權等,但容易出現職能重復,管理費上升等問題。

3.規則章程

合資鐵路公司的管理行為必須遵照鐵路行業的法律法規要求。目前已制定并頒發涉及合資鐵路管理的主要文件100余項,經過梳理和對執行情況的調研發現,目前的文件雖多,但存在管理越位和缺位現象,有些內容過于微觀,有些重大事項卻缺乏指導文件。為了促使合資鐵路健康發展,還應進一步建立或完善如下制度,即合資鐵路委托運輸管理的清算辦法和付費標準、合資鐵路多元經營管理辦法、符合合資鐵路特點的路網清算政策、合資鐵路分類管理辦法、鐵道部出資人代表的考核獎勵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等。

四、政策建議

1.實施分類分層管理

目前合資鐵路公司已遍布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在技術等級、投資規模、股權結構、功能定位、路網地位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除了控股和非控股之分外,還有重點(核心)公司和非重點(核心)公司之分。建議鐵路總公司從出資人的角度加強對合資鐵路的分類分層管理,對跨局重大項目、路網關鍵項目的公司,由總公司直接管理;對區域內、路局管內規模較小的鐵路項目可由鐵路局或地方管理。

2.加快推進合資鐵路股權多元化

依法合規地對公司進行管理,推進合資鐵路股權多元化有利于提高“三會”制度的質量,是深化鐵路投資體制改革、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鐵路領域的客觀要求。

一是通過股權置換對現有合資鐵路進行整合。對于煤運通道項目、預期收益較好的高鐵項目,可以進一步增加社會投資者的進入;二是對于城際鐵路,包括具有城際功能的路網客專,建議以地方政府投資為主;三是鼓勵和支持地方政府、民間及社會各類資本為主投資建設經營性和資源開發性的區域性鐵路建設。

3.提高合資鐵路公司經營效益

綜合利用各種財務手段,優化合資鐵路公司財務狀況。一是股東各方同比例增資,提高項目資本金比例,減輕債務負擔,降低財務費用;二是優化債務結構,以總公司統借資金替代商業銀行貸款,降低財務費用;三是進一步清晰資產邊界,可以將實物和資金同時劃分;也可以在目前實物和資金分割的情況下,通過清算辦法,給予合資公司相應的收益。

4.完善公司董事、監事的激勵約束制度

完善《合資鐵路公司人事管理暫行辦法》,改革公司主要領導的任職制度,加強對公司兼職董事和監事的監督管理,提高公司高層人員的管理質量。修改完善《鐵道部出資人代表管理制度》,建立對派出人員履職情況的考評、激勵、獎懲制度。

5.完善合資鐵路委托運輸管理體制,加強對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的規范指導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中石油股份公司上市以來,作為中石油煉化生產基地的撫順石化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實施管理創新,提高管理水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顯著的成果。財務管理全面實施“一個全面,三個集中”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大力推進營銷集中管理,推廣電子商務,實施集中采購,不斷挖潛增效。法律、審計和效能監察工作進一步拓寬領域,突出重點,搞好服務和監督,在控制和防范風險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公司整體通過了質量、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及時建立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用制度規范各項管理工作。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還應清醒地認識到,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著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3個方面:

(一)在管理制度和方法上還有許多與市場經濟要求不相適應的地方,體制的改變客觀上要求必須進行管理制度的創新。

(二)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日益提高,競爭的日趨激烈,國家能源緊張、原油價格高位運行、零售市場開放、化工進口關稅持續減讓、節約型能源的新標準等諸多經營風險將由企業直接面對,安全生產責任日漸突出,各種風險的規避已成為當務之急。

(三)公司多年的運作經驗積累了大量的內部控制制度,但是這些制度基本上是以單項業務或部門為基礎制定的,沒有形成統一規范的體系。另外對內部控制制度在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有效性評價很難進行。

二、內部控制體系構建的目標

根據公司內部控制現狀與不足,內部控制體系構建的總體目標設定為:以COSO控制框架為基礎,全面落實股份公司內部控制體系框架,持續滿足上市地和國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具體工作目標為:制定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實施方案,補充、修訂相應制度,編制并執行與對外披露財務信息密切相關的流程和關鍵控制,達到股份公司檢查驗收和一次通過外部審計的基本要求。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委員會作為高層指導,審定實施方案后,以內部控制項目組為依托,對各小組分管的每項計劃逐條落實到人,確定時間點和工作目標。項目組依據各組計劃分解編制了內部控制項目組工作實施計劃,并結合股份公司內部控制項目考核標準,按工作實施計劃推進考核。

三、內部控制體系構建方案的具體實施

(一)內部控制體系構建的實施安排

公司內部控制體系構建的計劃期為1年,具體階段及所用時間分布如下:

1個月完成跟單測試;2個月完成關鍵控制管理文件;1個月完成關鍵控制測試,按照項目組總體安排完成控制環境測試和信息系統測試;1個月配合完成股份公司內部控制體系項目驗收測試;1個月按總部的內控管理文件,全面啟動內部控制體系運行;6個月內部控制體系運行和維護。

(二)內部控制體系構建方案具體實施的關注點

內部控制方案具體實施的關注點主要有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等5個COSO內部控制體系框架要素。

1.控制環境

控制環境的營造主要從以下7個方面實現:

(1)樹立誠信和正確的道德價值觀

公司制定了高級管理人員道德準則,高級管理層共同提出并遵守《撫順石化公司領導班子公約》。

為加強廉政監督,公司發出《致領導干部配偶的一封信》,從直系親屬配偶做起。同時編印了《警世明鑒》,開展多種形式的領導干部家庭助廉系列活動,加大反舞弊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

(2)致力于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及促進員工職業發展的承諾

公司通過開展定崗、定編、定員、定規范、定職責“五定”工作,編制下發《員工崗位職責描述》,對高級管理人員、審計及財務系統等與財務密切相關的崗位進行了規范的描述,使關鍵崗位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有了依據。

在促進員工職業發展的承諾方面,公司對21個重要工種開展競技,對各種工種的狀元給予物質和精神上的嘉獎,促進員工的職業發展。

(3)管理理念和經營風格

在加強管理理念和經營風格方面,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對投資、債務、資金等實施集中管理;二是建立統一授權、分級管理、歸口把關、各負其責的合同管理體制;三是對重大決策由公司班子聽取相關部門意見后,集體研究決定;最后,改進公司對數據處理、財務報告等的態度。

(4)組織結構

公司財務資產處發揮財務管理和監督職能,總會計師作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參與主要經營活動的決策。公司選擇的會計制度符合會計法規和股份公司的規定,并按要求進行實施。公司實行財務集中核算。各所屬單位的財務人員行政隸屬關系收歸公司,由公司向所屬單位派駐財務人員。

(5)權力和責任的分工

公司實行股份公司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通過組織實施員工崗位職責描述、整理業務授權權限指引等措施,對職責權限進行適當分配,從而建立起責任與職權和職責相對應的管理體系。

公司對業務活動的授權,根據不同的業務性質,在管理權限上進行明確劃分。在合同及糾紛案件管理方面,公司規定凡是以合同形式表現的經濟協議以及對糾紛案件的訴訟人均實行授權管理。

(6)人力資源政策及程序

在完善人力資源政策及程序方面,主要包括改進關鍵崗位和緊缺人才的選拔機制,制定業績考核辦法和培訓制度,確保員工技術素質和業務能力達到崗位要求;加強勞動合同、人事檔案管理等。

(7)反舞弊

反舞弊主要包括舉報機制,由監察處負責受理在會計、財務控制或審計等方面的違規和舞弊行為的舉報,并進行相應的調查。定期進行舞弊風險分析,研究防范舞弊行為發生的制度及措施。定期召開反舞弊情況通報會,公司內部審計與監察處互通信息,遇有重要情況或重大問題時,隨時召開,并向管理層匯報。

2.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是識別及分析相關風險及其對公司目標實現的影響。公司已確認、記錄全部每個流程、每個步驟中存在的風險和已建立的控制。重點強調與財務報表和附注的真實性、準確性有關的控制、防止舞弊、欺詐行為的控制、資產安全的控制。通過建立流程圖、風險數據庫和風險控制文檔(RCD)來查找現有控制的差距和不足,進行差異分析,補充和完善現有的控制措施,以達到防范風險的目的。結合關鍵控制點,完善了關鍵控制風險文檔,標注了關鍵控制點。公司還將在中石油公司總部風險管理標準基礎上,全面識別和處理各種因素引發的特殊風險。

3.控制活動

(1)建立經營活動分析評價制度

按照內部控制框架體系要求,公司每月都要編制技術經濟指標和財務狀況分析,主要包括上報煉油、化工板塊經濟活動分析,公司內部經濟活動分析,分別與預算、同期、上月比較,對當期的財務報告做全面、詳細的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達到資源優化的目的。

上報中石油公司總部的《煉油板塊經濟活動分析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生產經營活動的簡要總結、財務指標完成情況分析;煉油毛利分析、KPI指標完成情況、關聯交易情況、資金管理情況、效益預測、問題與建議、附表等。

《公司內部經濟活動分析框架》主要包括如下內容:主要指標的當月和累計完成情況說明;噸原油盈利情況和原油保本點分析,煉油、化工主要產品盈利水平分析;資金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和營運資金分析;資本性投資情況及關聯交易執行情況分析;庫存情況分析;增減利因素分析;停工損失分析;問題和建議等。

(2)控制現狀描述與分析

為對公司內控現狀進行全面描述和客觀分析,公司制定了控制現狀與描述分析表(見表1)。

(3)建立關鍵控制管理文件。包括關鍵控制文檔、流程圖、風險控制文檔和關鍵控制程序文件。

(4)按股份公司總部的財務報告流程執行期末財務報告流程。

(5)結合股份公司總部控制活動制度要求,在公司內部控制活動過程中,建設并完善各項控制活動制度和標準,主要包括:控制活動的標準和管理制度;控制目標及要求的標準;風險控制分析文檔編制標準和模板;關鍵控制確認標準及審定程序;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文件索引的標準;關鍵控制程序文件;涵蓋上述標準的控制活動管理制度

4.信息與溝通

公司需在廣泛的范圍內進行有效的溝通,包括自上而下、公司內部及自下而上的溝通。管理層必須清楚地告知所有員工應嚴格執行各自的內控職責。員工必須理解自身在內控體系中的職責,以及他們自身的活動與其他人工作之間的互動關系。員工還必須擁有向機構高層報告重要信息的途徑,并且還必須與外部各方進行有效溝通,如客戶、供應商、監管機構及股東。依據股份公司總部信息系統總體控制制度制定相應細則予以實施。

公司實現財務、資金、結算、物資、銷售、合同關鍵經營系統實施數據集中,軟件統一。規范電子表格管理,建立相應制度,擬將部分電子表格轉為系統表格,自動生成。描述公司溝通現狀,形成內控相關信息溝通管理規范。建立信息系統溝通制度索引。

5.監督

公司必須經常或定期對內部控制體系的質量進行監督。目前的監督發生在運營過程中,包括管理層的日常監督以及其他員工在履行職責時采取的其他行動。管理層單獨評估的范圍和頻率取決于具體的風險以及當前監督程序的有效性。按照中石油股份公司總部規定,建立體系維護與管理制度,建立內控測試標準。按照國資委8號令修改內審工作制度,制定缺陷報告管理制度細則,制定缺陷認定標準,開展內部審計、效能檢查、內控審計、管理層測試等監督。

四、構建內部控制體系框架的幾點收獲

(一)風險識別與防范能力進一步增強,內控取得階段成果

編制完成了12大類涵蓋物資采購、生產、建設等業務的14個流程目錄、流程圖和程序文件。編制完成了13個一級流程、100個末級子流程的關鍵控制管理文件,修訂了部分管理制度。

在內部控制體系建設過程中,公司收集了221份實施證據,規范實施證據106份。對公司100項重要業務進行有效性測試,取得關鍵控制實施證據121份。通過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系統梳理了關鍵控制流程,進一步提高了公司風險識別和風險控制的能力。

(二)公司誠信度進一步提高,外部形象明顯改善

向企業用戶客觀真實地展示了公司在關鍵控制文檔、控制環境建設和信息系統規劃的實踐情況。從企業內部看,內控體系建設幫助公司員工樹立誠信管理理念和積極進取的工作作風,營造出良好的誠信環境。從企業外部看,內部控制建設促進了與其他單位的交流與溝通,面向社會展示公司內部控制建設進展,這些做法得到了同行業和社會用戶的認同,公司外部形象顯著改善,企業市場競爭力顯著提升。

(三)企業內部管理水平上臺階,管理運行成本顯著下降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以改革為動力,推進保險公司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的創新

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認識到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只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以及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公司各自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的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情況下,實現公司的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可以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

2003年車險管理制度改革是保險業的一次理論創新、體制創新、管理創新和實踐創新,對國內保險業改革的深化、保險公司經營增長方式的轉變、保險業務結構的調整以及促進保險業快速健康穩定發展將產生重大影響。保險公司應及時研究車險管理制度改革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體制所帶來的影響,最大限度地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通過改革創新推動公司按照市場經濟規則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按照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的要求,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違反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還應及時修改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

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法律環境下,將以往保險監管部門的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并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復雜程度的提高,保險監管部門例行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即時性和有效性遇到了嚴峻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如何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控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國際上一般將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前者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后者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等。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全面掌握分支公司的有關情況,如分支公司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利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等。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科學完善的內控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保險公司應該具備全球化的戰略眼光和合作意識,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內外資保險公司共同追求的目標。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科技、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加強合作,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從管理的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學習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控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控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控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最后,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

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的整體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職、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成為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內控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并以此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方法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科學的預測,有效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的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科技含量

產品創新能力反映了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與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關系,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我們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問題。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放松了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分析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現代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這是完善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的前提。

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的步伐,促進辦公自動化,豐富和拓展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加強人管理制度可以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入和中介業務管理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發展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

目前,保險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

提高保險服務質量的關鍵是靠保險公司服務意識的增強,靠保險公司服務的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體制、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在服務的創新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要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不能因人而異,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對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層進行監督,保證分支公司的管理層能夠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標履行職責,有序、有效地開展業務,確保公司的經營目標得以實現。以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為基礎的管理是一個綜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推動創造價值的觀念深入到公司一線員工中去,用效益的觀點,通過內控管理制度和經營目標的實施,監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層的經營行為。內控管理制度是保險公司經營效益實現的保證,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層既是相關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執行者,他們的經營行為直接影響內控管理制度的執行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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