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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間資本;社區金融;一行三會
中圖分類號:F832.48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05-0169-02
民間資本在資金融通的供給活動中的角色伴隨著人類社會經濟文明的演進由來已久。改革開放以來,從最初資金稀缺的金融壓抑,到民間資本積累雄厚,自行沖擊各種有利可圖的突破口現狀來看,僅僅采用壓制的做法已無法堵住這股能量對利潤的渴求,與其壓抑,不如疏導。將雄厚的民間資本轉移到準銀行類金融機構的業務和企業主體,不僅是經濟發展的方向,也是各類主體轉型與騰飛的好機會。
一、社區類金融服務企業的經營范圍
既然政策規定社區類金融服務企業主要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這些股東或出資人絕大多數來自社區,對社區居民的金融需求知之甚深,對這些資金需求者的信用水平和償債能力也容易掌握,可以更有效率地克服信息不對稱的風險。只要相關主管機關在一定范圍內放開經營范圍――亦即法無禁止即許可,或是分若干個放開階段,每個階段的放開內容明確、細致,而且逐漸松綁,則社區類金融機構的業務經營品種可以在允許的范圍內自行創新研發,以推出滿足各類資金需求主體在期限和價格上的特色產品。所以社區類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可以是但不局限于以下類型。例如:最高信用等級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汽車、廠房、機器設備的動產抵押貸款;固定職業、穩定收入者的信用貸款;銀行信用卡貸款;其他兩人以上或家庭成員互相信用擔保的貸款;社區成員相互聯保貸款等。
現有的商業銀行也可以從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視角出發,優化資源配置,加強社區銀行建設和改善社區金融服務,更好地滿足實體經濟的需要,立足現有客戶總量,增強多渠道的服務和渠道之間的互動,通過設計更好的產品交叉銷售,增加網絡(或手機等電子載體)業務,改善客戶體驗,提升渠道產能,提高現有客戶盈利貢獻度。
展望未來,城市化、社區化、老齡化將是未來社會發展不可逆轉的潮流,社區和社區集群將成為廣大城鄉居民和小企業的承載主體,也是社會財富的聚寶盆,發展社區金融不僅是各家商業銀行未來發展的戰略重點,也將是其努力創新金融服務的動力源泉。與此同時,從投入產出分析的角度以及美國社區銀行的發展歷程來看,發展社區金融的核心理念應該是“便民、利民、惠民”,現有商業銀行在做到ATM網點渠道不斷擴張的同時,關鍵是要做到服務模式符合用戶的效益與獲利的需要。
二、社區類金融服務企業的經營模式
既然是扎根基層、立足社區,社區類金融服務企業就應該因地制宜,按人口規模和當地社區的經濟發展狀況組建以下三個層次的市場區隔。在配套的經營模式方面,筆者認為,應該在合規經營管理的目標下允許一定程度的創新。
對村鎮社區金融服務來說,確保小額現金提供與周轉便利是首要任務,引入所謂的“家戶聯保”制度是個簡單易行的方法。而且在信用社不普及或其不愿意設立的地區鼓勵民間資本進駐,設立規模不等的社區類金融服務企業,執行一定的從上至下財政補貼發放措施,期許其成為現有最基層金融機構的競爭對手,更好地推出滿足村鎮社區居民需要、及時高效的金融服務。
對縣城社區金融服務來說,不同規模的縣城人口數量和經濟發展水平不一,但縣城經濟運作肯定比村鎮經濟來得更加商業化、資金推動化。所以,在縣城社區一級的金融需求中,應鼓勵各類民間資本留在當地進行造血,亦即在地吸收的存款用于在地制造業、服務業經營的貸款,不輕易轉移到大城市對城市金融服務輸血是十分必要的,也是迫在眉睫的關鍵問題。
對城市社區金融服務來說,人口規模較大且相對集中,加上蓬勃發展的第三產業活動是其特征。城市社區居民對理財利潤的渴求以及能夠快速吸收媒體信息的敏銳度是三個市場層次中最充分的,加之近年來十分火熱的所謂“互聯網金融”遍地開花,城市社區居民的選擇更加多元化。有些原本只經營互聯網金融的網站平臺,如今為了取得該類居民群體的信任,不惜以直營或加盟的方式開設“實體體驗店”,而原本在互聯網上撮合資金供需雙方的宗旨沒變,只是多了提供信息介紹的渠道,以至于上述各項現有與未來允許放開的業務范圍,在城市社區金融服務領域中的前進速度可以算做是較快的。
三、對社區類金融服務企業的支持與監管建議
金融的本質如水,水可載舟亦可覆舟,加上金融杠桿的高收益吸引力,許多網絡黑客或詐騙集團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緊盯著金融領域的可乘之機,這其中最可怕、最令人詬病的問題就是金融隱私權的保護出現嚴重缺陷。因此,要想支持民間資本發展社區類金融服務企業的成長與發展,必須嚴密防堵客戶金融隱私資料的外泄與濫用。
在納入征信系統與否的討論中,總結出地方征信系統是一把雙刃劍。該系統做的好、更新及時,可以方便資金供給人對客戶資信等級的判斷,可以更快決定發放貸款的數額與速度;但是在便利資金供給人的同時,對資金需求者來說,也增加了其金融隱私權泄露的風險。為了防止地方征信系統內部客戶的金融隱私權外泄,筆者認為,應該由地方銀監局、人民銀行派出機構進行匹配監管,設置該類金融服務企業預交保證金制度。同時,引入公安局對金融隱私權泄露案件的快速立案偵查、舉證責任倒置等做法,做到事前遏制不法念頭的萌芽。
關鍵詞:民間融資;金融風險;金融法律制度;金融市場機制
1民間融資及其對經濟金融的積極作用
民間融資是指非金融機構的自然人、企業等經濟主體之間在國家正規金融機構之外,采用民間借貸、有價證券、票據貼現、企業股份、企業內部集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以取得高額利息與讓渡資金使用權為目的的金融行為。民間融資相比金融機構融資而言具有資源豐富、靈活簡便等優點,近幾年在我國發展迅速,對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1.1民間融資促進了民營經濟的發展
由于內外因素的影響,作為民營經濟主體的中小企業一直存在著融資難的問題。民間融資滿足了中小企業創業和發展時期的資金需求,激發了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力,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中小企業的發展進而又推動了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使民營經濟成為了國民經濟的“生力軍”,在促進經濟增長、擴大勞動就業、滿足居民需求、增加居民收入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1.2民間融資優化了資源配置
一方面,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逐漸增長,而可供選擇的金融工具和投資渠道相對狹窄,出現了較大數量的閑置資金,居民資產保值增值較困難。另一方面,中小企業等主體因自身的一些特點而較難獲得正規金融支持,存在較大的資金缺口。民間融資的發展能夠調動社會閑置資金,增加資金所有者收益,同時滿足中小企業和農民等弱勢群體的資金融通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金融資源供需上的矛盾,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優化了資源配置。
1.3民間融資促進了金融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金融體制的組織結構、信用制度、金融市場、利率政策、信貸政策等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取得了較大的成就。但是也存在以國有金融為主的框架仍未被打破,金融體制的改革未能跟上民營經濟發展的需要等問題。民間融資應市場經濟的要求而出現,為金融體制改革提供了一個新思路,注入了市場和競爭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正規金融和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對我國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和自由化進程具有啟示意義。
2民間融資存在的金融風險
2.1民間融資造成國家稅收流失
一方面,未辦理注冊手續的機構、個人的融資活動由于存在隱蔽性,國家稅務部門監控較難,往往無法進行稅款的征收。另一方面,一些注冊的民間融資機構為了追求收益,在經營許可范圍之外從事民間融資活動,形成事實上的偷稅漏稅,引起國家稅收收入的流失。
2.2民間融資危害正規金融的效益
民間融資的資金利率水平一般都比銀行利率高3-4倍,易吸引大量的閑置資金進入民間融資市場,這就會分割金融機構的存款份額,加劇金融機構之間的存款競爭,提高銀行吸收存款的難度,影響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積累,不利于金融機構放貸能力和信貸水平的增長,對經濟發展帶來負面影響。其次,民間融資有可能加劇正規金融機構信貸資產的風險。如果一個企業既有正規金融機構貸款又有民間融資,其一般是首先歸還民間融資,對正規金融機構的貸款能拖就拖,能欠就欠,甚至會套取正規金融機構的貸款來歸還民間借貸資金。
2.3民間融資引起金融系統風險
企業向民間融資的利率一般都比銀行同期利率高,容易造成企業財務費用增加,利潤水平降低,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尤其是在經濟不景氣時期,大量中小企業采用民間融資方式獲得發展資金,引起利率“水漲船高”,利潤水平持續下降,資金使用形成惡性循環,出現無法償付高息民間融資而破產倒閉的現象,大量企業的倒閉有可能會引起金融系統風險。另外,由于民間融資缺乏法律法規約束和有效監控管理,在實踐操作中借貸手續不規范、不完善和缺乏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會造成資金在體制外循環,干擾正規金融的運行,民間融資風險一旦爆發,容易連鎖反應引起巨大的金融系統風險。
3民間融資安全與金融風險防范措施
3.1完善保障民間融資安全的金融法律制度
隨著民間融資的蓬勃發展,當務之急是要從國家及地方兩方面突出強調金融法律制度的規范和先導作用,以堅強有力的法律框架來保障民間融資的安全運行。簡言之就是“融資安全,法律先行”。一是國家層面。首先應該對民間融資做出權威性的界定,以使合法融資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等非法融資行為進行區分,消除“民間融資就是高利貸”等錯誤思想及對民間融資活動的歧視。其次修改和完善現有金融法律法規中關于民間融資的融資主體、利率標準、交易方式、契約條件、風險控制、法律責任等重要條款,充分發揮現有法律法規保障民間融資安全的價值,待條件成熟后專門開展民間融資方面的立法,比如出臺專門的《民間融資法》、《民間融資管理條例》等,為我國民間融資活動的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以法律保障融資活動的合法性和規范性。二是地方政府層面。由于各地民間融資存在較大的差異性,在遵循國家民間融資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建立符合地方實際情況的民間融資管理具體實施辦法,保障地方民間融資安全。2014年,溫州市出臺了我國第一部地方性民間融資法規《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在保障溫州當地民間融資規范化、陽光化、法制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同時極大地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3.2健全促進民間融資發展的金融運行環境
一是加大民間融資宣傳教育力度,切實提高融資主體風險防范意識。要充分運用各種媒體手段及形式多樣的方式方法加強輿論導向與輿情監測,廣泛地宣傳民間融資的法律法規和基本政策,提高社會對民間融資認識的同時注重樹立融資風險防范意識,引導科學理性地參與融資活動。二是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體系,為民間融資的發展提供必要保障。充分借助政府公共資源服務體系,建立集民間融資的糾紛解決服務、供需信息服務、擔保服務、登記服務等一體的綜合服務體系,為民間融資活動提供優質便利服務的同時促進民間融資的健康發展。
3.3建立監控民間融資風險的金融監管體系
一是明確監管主體及其職責。國家金融監管機構應該首先明確具體管理民間融資的組織部門。由于民間融資的特殊性,建議構建以銀監會為主導,人民銀行、財政部、地方政府、銀行類金融機構、行業自律組織通力合作的監管體系,同時明確各個組成部分的具體分工和職能職責,形成有效的監管網絡,實現監管的無縫銜接。二是進行監管創新。監管主體及職責明確后,監管機構需要分析民間融資的風險點、監控盲區等一系列難點重點,對監管手段、方式方法進行創新,保障監管的有效運行。同時充分認識人才在監管體系中的作用,建立人才吸收及培養制度,改進薪酬制度,以制度吸引更多優秀金融人才加入監管部門,充實監管力量。對在職監管人員進行各種形式的培訓,以強有力的人力資源保障民間融資行業的健康發展。
3.4建立推動民間融資運行的金融市場機制
一是建立市場準入制度。監管機構應對民間融資的主體資格、資本標準、業務范圍、保證和準備金規則等進行嚴格限制,準確地評估申請成立的民間融資機構是否具備準入條件,從源頭有效防止不合格主體進入,保障民間融資市場秩序穩定。二是建立市場運行制度。民間融資機構進入市場后,監管機構要履行持續監管的職責,依法定期和不定期進行現場與非現場監管,及時掌握其運行維持狀況,保障民間融資機構在合法合規范圍內運行,減少違規行為。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民間融資機構對借貸人資格、借貸協議、借貸風險等重要信息進行清晰、準確、完整的披露。建立危機處理制度,當個別機構發生金融風險時能夠快速有效地處置,將因其破產倒閉而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風險降至最低程度。民間融資機構需要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保障自身機構的安全運行。三是建立市場退出制度。監管機構在重視市場準入和運行制度的同時,要重視市場退出制度的作用,使民間融資機構的市場退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正常經營的民間融資機構主動要求退出時,首先要向監管部門申報,在監管部門的監督下組成專門的清算小組對其經營行為和債權債務進行審計清算,公示后允許其退出。對經營不善破產的民間融資機構,應參照公司法和企業破產法,建立起具有民間融資自身特點的破產制度,依法進行破產宣告、清算后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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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詞:欠發達地區;民間融資;內生金融;路徑選擇
中圖分類號:F832.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3544(2006)05-0032-03
近年來,隨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整和利率政策的影響以及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域、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以民間借貸為主要形式的民間融資應運而生并迅速發展,在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給制定執行貨幣信貸政策和金融監管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因此,如何在宏觀經濟、金融政策發展背景下對其進行正面引導,對癥下藥,趨利避害,納入監管范疇實行規范管理,發揮其對經濟生活的支持及對正規金融的補充作用,是當前形勢下亟待研究的課題。
一、欠發達地區民間融資的表現形式及特點
(一)民間融資的表現形式
在欠發達地區,民間融資以民間借貸、有價證券融資、票據貼現融資、企業內部集資等方式存在。其中以民間借貸為主,其他民間融資方式只是在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發生。從民間借貸的主體看,一是企業間借貸,這是一種比較活躍的民間借貸形式,具有單筆借款金額大、期限短、利率相對較低等特點;二是企業向個人借款,最常見的是企業內部集資,這是民間借貸的變相形式,同時,小型民營企業為緩解流動資金緊張狀況,向個人借貸的情況也較多;三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民間借貸最典型的形式,在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和偏遠地區普遍存在。從借貸方式看,一是口頭協議的信用借貸,主要存在于親戚朋友關系中;二是出具借據的信用借貸,主要在同村、熟人之間或在他人中介下進行;三是需要擔保或財產抵押的擔保借貸,主要存在于借貸額度較大,財產多且有一定知名度的群體間,欠發達地區由于經濟發展水平所限,目前這種借貸形式還不多見。從借貸用途看,一是城鄉居民從事正常生產或擴大再生產的借貸;二是居民婚喪嫁娶、購建房屋或是家中發生重大變故急需資金的借貸;三是居民籌措子女上學、外出務工等費用的借貸;四是從事季節性商品收購販運的借貸;五是小商品經營者的借貸,他們是資金的長期需求者和供給者。
(二)民間融資的主要特點
1.覆蓋面廣。民間融資廣泛分布于城鎮、農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過去借貸資金的使用主要集中在以小農經濟為特征的農牧業生產流通領域,現已擴大到農、工、貿和服務等行業,企業和個人通過民間融資的比例越來越高。
2.交易活躍。由于原先承擔欠發達地區農村資金融資服務的國有商業銀行和部分農村信用社機構相繼撤并,為民間融資發展提供了客觀條件,民間融資交易活躍,借貸規模逐年上升,交易額逐步擴大。
3.利率高。民間融資利率在各地略有不同,但總體上看,企業借貸利率水平一般在10%―15%之間;個人借貸利率水平稍高于企業水平,一般在20%左右。由于民間融資的不規范,不同的借貸方式、期限、用途、對象,其利率高低也不同,具體表現為:信用借貸無利率或利率較低,抵押擔保借貸利率較高;短期利率高,長期利率低;居民個人消費性借貸無利率或利率低,生產經營性借貸利率高,投機性經營借貸則利率更高。
4.借貸期限短。“早借早還,再借不難”是民間融資的信條。企業借貸期限一般為1年左右,2年以上者不多見,大多能在借貸到期后還本付息。個人借貸期限一般為3個月至1年。
5.季節性強。民間融資活動與當地金融機構信貸支持力度緊密相連,冬春兩季尤其是年末歲首,金融機構一般都要收回貸款,借貸者為按時歸還銀行貸款,同時對全年的生產經營活動做出安排,資金需求旺盛,是民間融資最為活躍的時期。
6.風險意識增強,交易程序日趨規范。過去借貸行為多數僅憑口頭承諾、中間人介紹或出具借據即可成交,而現在不僅需要簽約立據,將借貸金額、期限、利率及違約責任等都作為合同內容詳細標明,而且數額較大的借貸還要以房產、土地、鋪面等實物做抵押。
7.隱蔽性強,真實情況難掌握。民間融資最大特點是借貸雙方均不太情愿向外界透露借貸信息,處于“保密”狀態,因此很難掌握真實和全面的情況。
二、民間融資的成因分析
1.經濟持續增長為民間融資提供了宏觀經濟環境。以青海省為例,從2001-2005年,青海省GDP年均增長12.14%,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長19.04%,經濟發展處于上升階段,企業生產經營不斷擴張,社會資金需求旺盛。特別是以民營企業為代表的小企業發展迅速。截止2006年6月末,青海省共有小企業7420戶,占全省總企業數的96.92%,小企業從業人員31.58萬人,占全省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數的71.76%。其中在銀行有貸款的小企業3252戶,占全省小企業總數的43.83%,小企業貸款總額91.38億元,僅占各項貸款余額的13.27%。小企業的資金需求顯然沒有得到充分滿足,這就為民間融資提供了市場。
2.正規金融資源配置不足為民間融資提供了發展空間。一是信貸管理體制過嚴。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國有商業銀行信貸審批權限普遍上收,基層行信貸權十分有限,大部分只有調查權和申報權,而且一旦貸款出現風險,基層行又是第一責任人,并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這就削弱了基層行信貸投放的積極性。二是信貸程序繁瑣。如有的商業銀行規定企業信貸投放要經過信用評級、綜合授信、貸前調查和貸款審批等環節,信貸準入條件十分嚴格。三是銀行創新和服務相對滯后。突出表現在貸款發放中利率缺乏彈性,貸款期限不夠靈活,信貸產品較為單一等。同時,借款者尤其是新發展起來的民營企業自身發育不良,抵押物少、財務透明度低、抵御市場風險能力弱、信用觀念淡薄等,與信貸準入條件不盡相符。部分個體工商戶及私營業主之所以選擇民間融資,主要是在申請銀行貸款時需要辦理的手續太多,且費用過高。這些因素使得正規金融不得不向民間融資讓出部分融資市場。
3.便捷高效的運作是民間融資產生的重要條件。民間融資以其手續簡便、操作靈活、方便快捷的優勢適合小企業、個體戶、農戶之間的資金調劑,在正規金融機構無法滿足其資金需求的情況下,民間融資以其方便、靈活的優勢彌補了正規金融服務的不足。
4.社會信用體系的缺陷是促成民間融資的重要因素。目前欠發達地區的社會信用現狀是市場信用觀念淡薄,失信行為較多,失信懲罰機制缺乏,統一的征信體系尚未建立起來,存在征信中介機構不發達,市場化運作難,征信信息分散的缺陷,直接導致了銀行惜貸、中小企業融資難等問題。而民間融資是區域性小范圍內的借貸體系,借貸雙方彼此了解,避免了信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因此具有頑強的生命力。
三、對民間融資的評價及啟示
(一)民間融資的積極作用
民間融資在提供民間所需資金的同時,相應地分擔了銀行的一部分信貸風險,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正規金融服務的不足,主要表現在:
1.降低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風險。由于民營企業資金少,規模小,有效擔保不足,財務制度不健全,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強,很難從銀行得到貸款,即使銀行貸款也很難把握風險,民間融資既解決了民營企業發展資金不足的矛盾,又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銀行信貸資金風險。
2.彌補了金融支持的空白。農村牧區經濟的繁榮和發展,對金融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尤其是民營小企業生產經營變化快,季節性強,資金運用靈活,這些特點是金融機構無法滿足的,相反,民間融資由于信息對稱,自主靈活,融資條件符合雙方利益,備受民營企業和個體經營者的青睞,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金融支持的空白。
3.促使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民間融資在一定程度上搶占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部分市場,使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存款和盈利都受到一定影響,給金融部門拓展業務帶來一定壓力,促使其加快業務創新和改革。
4.緩解了民營企業和個體經營者資金不足的問題。長期以來,民營企業得不到銀行信貸支持是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瓶頸問題,由于民間融資及時便捷,民營企業得以長足發展,對民間融資的依賴性逐漸增強。
(二)民間融資的負面影響
民間融資在促進經濟發展、緩解民間資金供求緊張狀況的同時,又給金融穩健運行和社會穩定帶來一定負面影響。
1.不利于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民間融資雖然按市場經濟規則運行,但完全是自發的,缺乏監督,隨意性強,融資雙方只注重個人利益,不注重社會效益,因此,民間融資過度發展會削弱國家的宏觀調控能力。
2.不利于加強金融監管,對穩健運行的金融秩序帶來一定影響。民間融資的發展誘發了集資放貸的隱患,影響穩健的金融秩序,同時,許多民間融資資金仍通過金融機構運作,致使儲蓄現金大起大落,影響銀行資金的穩定性。
3.民間融資將增加地區性金融風險。由于民間融資的主體是民營企業,開辦時多數在銀行有少量貸款,而在經營過程中因自有資金少,負債高,失去了在銀行貸款的條件,轉向民間融資,在資金償還時,優先償還利率高的民間融資資金,加重了銀行信貸的風險。
4.加重了借債人負擔,不利于企業和個人經營的健康發展。民間融資雖然一時解決了資金不足的矛盾,但受其高息負債所帶來的影響,加重了企業和個人的資金成本,增加了企業生產經營的負擔,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
5.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民間融資大多仍以信用融資為主,處于無序的經營狀態,客觀上存在風險,一旦出現喪失償還能力等情況,勢必產生法律糾紛,乃至影響社會安定。
6.造成國家稅款流失。民間融資活躍,交易量大,收益隱蔽,不受任何部門的管理和監督,偷漏稅現象嚴重,造成國家稅款流失。
(三)民間融資對欠發達地區金融業發展的啟示
1.面對客觀經濟環境的變化,銀行要適時調整經營理念和經營策略,不斷改善金融服務,進一步改革信貸管理體制,加大對企業和個人的有效融資力度,充分發揮金融部門融資主渠道作用。
2.要增強銀行競爭力,加大金融業務創新和方式創新的力度。民間融資的快速發展,已對銀行融資的主導地位發起了有力挑戰。銀行業機構要通過創新金融業務和方式,增強競爭能力,迎接民間融資帶來的挑戰。
3.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步伐,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當前要通過市場化利率改革,逐步形成利率市場化內生機制、定價機制、風險預警防范機制和科學合理的利率管理與操作辦法,充分挖掘社會閑置資金,增強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提高資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增強市場競爭力。
四、金融對策及建議
1.將民間融資活動納入國家正規金融監管的范圍,徹底改變其地下活動特征。一是國家有關部門應制定出臺規范民間融資的法規文件,明確其借貸利率、額度,按規定到管理機關登記、向稅務部門納稅,通過行政、法律手段規范民間融資市場。二是銀行監管部門應加強對民間信貸市場的監督,對部分高利貸行為應堅決打擊和取締,對民間融資的正規合法行為要逐步規范引導,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推動民間融資的正規化運作。
2.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轉變經營理念,強化服務意識,不斷完善內部信貸管理運行機制,切實加強對農村居民和民營企業的信貸投入。一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努力改善服務水平,通過改進貸款授權授信制度,適當下放貸款權限,加大對地方經濟的信貸投入力度,適當滿足地方經濟發展的合理資金需求,在投資、理財、結算等方面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服務。二是加大市場調研力度,盡量滿足產品有市場、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銀行要按“六項機制”要求,做到手續簡化,及時給予信貸資金支持。
3.將民間融資活動納入商業銀行中介業務范圍。商業銀行應利用其網點分布廣、經營優勢明顯等特點,向民間融資借貸雙方宣傳、解釋金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明確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協助借貸雙方簽定合同。盡可能協助貸出方對借入方資金使用合理情況進行監督,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貸出方反饋,以防范借貸風險,按借款者實際付息的一定比例收取中間費用,既增加了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拓寬了社會資金投資渠道,又使民間融資從地下操作轉為規范的市場融資行為。
4.通過試行利率市場化解決民間融資問題。這是解決民間融資問題的有效途徑。在民間融資比較活躍的地方,通過實行靈活的利率政策,利用利率杠桿引導資金回流,解決農村資金短缺的問題,增加農民融資機會,活躍農村經濟。通過靈活的利率政策推動農村金融機構的信用擴張,擴大農村金融機構規模效益,壯大農村金融機構支農實力,最終達到民間融資規范發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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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民間投資在全社會投資中的份額不斷上升,對縣域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為深入了解當前民間投融資情況,進一步拓展民間融資渠道,力促民間投融資持續快速增長,我們對濟寧市轄區的兗州、曲阜、微山、魚臺、金鄉等五縣市民間投融資情況進行了專門調查。
一、縣域民間投融資的特點
1、城鄉個人資金積累是民間投融資的主要資金來源。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城鄉個人手中的資金積累越來越富余,由于存款利率較低,個人尤其是農民的投資渠道比較狹窄,諸如股票、債券、保險等領域對他們還比較陌生,加之社會經濟的多元化發展,尤其是民營和個體私營經濟的日趨繁榮,民營和個體經濟成為城鄉個人資金投向的重要渠道。調查了解,在多數較小規模的民營企業和絕大多數個體私營企業自有資金的比重占到90—100%。
2、民間投資依賴地方資源的傾向性明顯。調查顯示,近年來,濟寧市民間投融資大都緊緊圍繞當地優越的自然資源,積極投向加工業、水產品養殖業、煤炭及運輸業,民間投融資高度集中。如微山縣由于擁有豐富的煤炭資源、湖泊資源及橫穿南北的大運河,該縣民間投融資活動異常活躍,其中民間投資煤炭洗選、運輸的民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達350戶,投入資金5億元;投資水產品養殖、加工的有1300多戶,投資2.6億元;投資水上運輸及造船業的有1500多戶,投資金額4.6億元。上述三項占該縣民間投資總額的96%以上。同樣,金鄉縣是全國著名的大蒜之鄉,大蒜年產量60萬噸,所以大蒜冷藏、加工業成為該縣民間投融資的主要行業,其中,以大蒜冷藏加工為主的民營企業有200多家,約占該縣民營經濟總量的70%以上。
3、民間資本出現了由第二產業向第一產業流動的趨勢。隨著縣域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國內外市場環境的變化,農業及相關產業成為民間資本追逐的新的投資熱點。據魚臺縣調查反映,該縣采取一系列優惠政策,鼓勵農業綜合性開發,農民投資興辦各種特色種養業已成為農民脫貧致富的有效途徑。以大蒜、小麥為主的農副產業加工業是近年來依靠民間投資發展起來的支柱產業,初步形成了魯王集團、中魯農副產品有限公司、美亞食品有限公司等民間投資群體,目前吸引民間投資2.72億元,同比增長66.12%。
4、民間投資的技術層次不高。民間投資的主體多為個體私營企業,他們出于經濟實力和管理水平的限制,一般都比較看重投資的快速回報,所以效益較好而又容易上馬的短、平、快項目比較受青睞,項目的科技含量較低,短期行為明顯。據魚臺縣調查反映,該縣民營企業中,技術密集程度高、附加值高的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新材料等高技術領域的企業占比不足5%。
5、民間投融資方式呈現多元化特征。近年來,政府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引導民間資金注入生產投資領域,主要做法有:一是以“改”融資。即通過部分鄉鎮企業、中小型國有企業改制,使民間資金迅速流入生產領域;二是以“出”引資。即積極走出國門,到海外融通資金。如曲阜市民營企業圣旺藥業,通過上海中智投行公司運作,收購一家美國網絡公司,5月份成功地在美國實現借殼上市,融通資金150萬美元;三是以“策”引資。即依靠政府出臺優惠政策,廣泛吸取民間資金。如從征地價格、基礎設施配套等多方面給予優惠,有力地調動了投資者的積極性。
6、受融資渠道較窄的影響,民間借貸活躍。由于各國有商業銀行紛紛上收貸款權限,抬高貸款“門檻”,銀行資金供給遠不能滿足市場資金需求,強勁的內在需求為民間借貸創造了發展空間。據對微山縣5個鄉鎮的抽樣調查顯示,5個鄉鎮普遍存在著民間借貸行為,借款規模占當地貸款余額的42%,比2003年同期提高了6個百分點,抽查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農戶發生民間借貸行為的分別占所調查戶數的82%、94%、26%,借貸總額較上年增長11%。據初步測算,目前該縣民間借貸額高達6個億左右。另外,當前民間借貸用途廣、投向多,從借款用途看,從以往解決臨時性資金短缺為主,轉向生產經營、商品貿易、煤炭運輸等行業,用以解決各類企業、各種專業戶、個體工商戶等生產經營資金的不足,幾乎滲透到私有經濟的各個領域。
二、民間投融資對縣域經濟發展的效應分析
民間投融資的快速發展,效益的明顯提高,直接拉動了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別是2002年省計委為鼓勵民間投資,制定實施了《關于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推動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規定民間投資享受與外商投資同等的待遇,民營企業可以通過發行債券和股票上市,也可以競買政府投資項目等多項政策措施,從而激發了民間加大投資的熱情,使得民營經濟蓬勃發展,成為縣域經濟中最具活力的新的增長點。止2004年7月末,濟寧市民營經濟戶數發展到19.07萬戶,從業人員107.72萬人,注冊資金159.94億元,完成營業收入710.18億元,同比增長50.8%,上繳稅金19.43億元,增長55.5%。同時,民營企業拉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如兗州市興隆莊鎮,今年來圍繞著太陽紙業積極發展造紙助劑、紙品加工、包裝產業等,對該鎮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非常明顯。
三、制約民間投融資發展的因素分析版權所有
1、民間投融資渠道不暢通,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突出。目前各商業銀行信用等級評定標準十分嚴格,從企業規模、擔保能力、信用評價多個方面限制了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資金支持,加之部分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完整的財務資料,難以達到金融機構支持的要求。中小企業貸款門檻高、障礙多,使正處于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在現階段非常突出。民間中小企業在無法取得貸款的情況下,紛紛轉向高于同檔次貸款利率4倍的民間借貸。一方面加大了民營企業融資的成本,加重了企業經營負擔;另一方面民間借貸的高利誘惑分流了銀行機構存款,增加了銀行機構組織資金難度,也使借款人在還款困難時大多優先歸還民間借貸,而對銀行貸款則采取拖欠、逃廢手法,甚至把風險轉嫁給金融部門。
2、民間投資受國家政策限制,投資領域依然較窄。盡管國家計委2001年12月頒布了《關于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強調要逐步放寬投資領域,使民間投資與外商投資享有同等待遇。但是,對很多預期利潤率較高和發展前景看好的產業部門,如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投資等,卻由于各種原因特別是體制原因不能進入或難以進行,使民間的投融資領域較為狹窄。由此造成兩個弊端:一是有大量的社會閑散資金在尋找穩定、可靠的投資項目,有錢沒有地方投;二是一些需要投資的領域又限制民營企業進入,民間資本想進進不去,從而束縛了民營企業投資發展的手腳,壓抑了民間資本的投資熱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間投資的較快發展。
3、民間投融資服務體系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保障。雖然民間投融資比較活躍,但國家或地方尚無規范管理民間投融資活動的組織管理機構和具體措施。宏觀經濟政策和環境的多變造成民間投融資發展中的不確定性因素依然較多,在經濟不景氣時鼓勵民間投資,經濟高漲時忽視民間投資的情況未根本改變。投資者在履行程序、選擇投資方向、爭取技術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服務,往往造成投資的盲目性和經濟損失。同時,法制環境仍不完備,非公有企業在兼并國有企業、保護土地使用權和知識產權、明晰財產權等方面,合法權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再者,與國家金融信貸相比,民間投融資大多靠道義約束,幾乎沒有任何法定程序的審查和監督,給一些非法融資和投資詐騙造成可乘之機。
四、擴大、激活縣域民間投融資的對策及建議
在當前縣域金融的信貸資金供給與服務滯后民營經濟投資需求的現狀下,如何規范管理,進一步擴大、激活民間投融資活動,已成為解決縣域中小民營企業融資難的重要手段。
1、建立民間投融資服務體系,優化民間投融資環境。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為民間投資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政府應把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融資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要給民間投資以更多的寬松政策和更有效的支持,可建立健全民間投融資管理組織體系,鼓勵建立為民間投資者服務的商會、行業協會等自律性組織,發展為民間投融資者提供政策、法律、財會、技術、管理和市場信息等服務的中介組織,幫助民間投融資者建立規范的產權制度、財會制度和人員培訓制度。
2、疏通民間投融資渠道,規避民間投融資風險。應出臺相應保護和促進民間投融資進入政策,同時應普及股票類、基金類、債券類金融投融資知識,拓寬民間投融資渠道,尤其是國債的發行要向農村和小城鎮傾斜。投資方面,要允許和鼓勵有條件的個體私營企業參與能源、通訊、交通、水利、交通、電力、城市供水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允許個體私營企業參與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融資方面,隨著民間投資主體實力的逐步增強,融資渠道也應由單一的依賴銀行貸款資金支持逐步轉向利用外資、集資、自籌等多種形式,支持、鼓勵個體私營企業與國有、集體企業實行聯營、合資或合作,促進有條件的私營企業以股票、債券等非信貸方式直接融資。同時,對鄉鎮企業和個體私營、民營企業的投融資活動,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要加大監測管理力度,預防和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和非法融資活動。
民間投資包括集體投資、私營個體投資、聯營、股份制及其它經濟的投資,到2004年3月份我國居民儲蓄存款達10萬億元,民間投資有十分巨大的潛力。
近幾年來,在國家積極財政政策的支持下,在國有投資持續穩定增長的同時,民間投資增長速度明顯加快。據2003年《中國統計年鑒》的數據顯示,2002年全國民間投資17516億元,比2001年年增長22.4%,民間投資占全社會投資的比重達40.3%,在2002年的民間投資中,集體投資5987億元,私營個體投資6519億元,聯營經濟和股份制經濟中的非國有控股投資4811億元,其它內資198億元,比重分別為34.2%、37.2%、27.5%和1.1%。
與國有企業和外資企業相比,民間投資的行業受到很大的限制。但隨著國家對民間投資范圍的不斷放寬,民間投資的行業將更加廣泛。2002年民間投資主要集中在農林牧漁業、制造業、房地產業和其它行業,比重分別為6.4%、27.5%、28.5%、18.6%,四大行業所占的總比重達到81%,其中農業比重較高,主要是因為農村投資占有較大的比例。其它行業中,主要是城鎮和農村私人建房。
在2002年民間投資的資金來源中,國家預算內資金占2.4%,國內貸款占13.2%,利用外資占2.0%,自籌資金和其它資金合計占82.5%,這一方面說明民營企業自我積累能力較強,但也反映出民間投資的資金籌集渠道比較單一。
在全國民間投資總量上,東部地區占61.4%,中部地區占21%,西部地區占17.6%,中西部地區之和僅為38.6%,東部地區在民間投資中占有絕對主導地位。民間投資的分布與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經濟越發達,民間投資就越活躍,所占的比重也就越大,而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地區,民間投資則相對滯后。
民間投資與國有及國有控股和外商投資相比,項目的平均規模要小得多,這與民營企業的經濟規模相對較小是相適應的。2002年城鎮計劃總投資50萬元以上項目中,國有及國有控股投資項目平均規模為5584萬元,外商投資為9742萬元,而民間投資僅為2129萬元,是國有及國有控股投資的38.1%,外商投資的21.9%。
我國民間投資存在的問題
民間投資受著行業準入的限制
目前,許多已對外資開放的領域比如銀行、保險、電信等行業,對國內民間資本的介入仍有嚴格的限制。據有關資料統計,國有經濟投資領域約80個,允許外商進行投資的領域約60個,而允許國內民間資本投資的領域卻只有30多個。另外,電力、水利設施、鐵路、港口、衛生、醫療,城市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本應是民間投資大有作為的領域,但由于受體制的限制,民間資本卻無法進入。對于具有一定發展空間的銀行、證券、電信等第三產業,民間資本的持有者雖具有強烈的投資愿望,但由于政府壟斷尚未完全打破,在相當一段時間內,民間資本還是很難順利進入。東部經濟發達省份,大量的民間資本只能擁擠在允許投資的少數行業內,造成過度競爭、重復建設,使資源不能通過投資在不同產業之間進行調整,無法實現更大范圍內的資源優化。
民間投資的融資渠道不暢通
我國的融資環境一直是扭曲的,不合理的,以國有銀行為主導的信貸投放長期向國有企業傾斜,而民間投資在融資方式選擇,融資機構建立等方面受到歧視,民營企業在投資過程中,得不到平等的融資機會,由于民營企業缺乏有效的信用擔保,很難通過正規的金融渠道融通資金,同時,由于各大銀行強化了貸款的風險約束機制,使其獲取民營中小企業信息的成本較高,審批程序復雜,耗時較長,不敢輕易批準對其貸款。在直接融資方面,民營中小企業更是被拒之門外。民營經濟基本上處于自生自滅的狀態。由于銀行支持力度不夠,資本市場難以進入,民間投資面臨資金困難。當企業自我積累無法滿足其需要時,有些企業就依靠非正規的民間借貸,甚至是地下錢莊來籌集資金。但民間借貸規模小、時間短、成本高、風險大,一旦運用不當,企業可能背上沉重的負擔。融資困難已成為當前民間投資進一步發展的瓶頸。
政府審批程序繁雜,服務不到位
民間投資要受到政府一層層的行政審批、手續繁雜、準入條件過高、效率低下、耗時耗力,這令民間投資者望而卻步。另外,政府對民間投資在技術、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服務存在嚴重的缺陷,民間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嚴重制約了民間資本的積累和民間投資的增長。民間投資的信息渠道不暢,投資政策透明度不高,市場信息不靈,投資者無法正確選擇投資項目。
民間投資規模小,重復建設嚴重
總的來講,我國民間投資發展的歷史還不長,企業本身的規模小,規模效應難以形成。民間投資大多投向初級產品加工,對新興高科技投入少。大多數民間投資者對投資方向,投資項目,缺乏預見性,隨波逐流,致使民間投資項目出現區域內的低水平重復建設。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
我國居民儲蓄存款已達10萬億元,存在著巨大的民間投資潛力。但由于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這部分儲蓄很難轉化成民間投資。近年來,住房、養老、醫療、就業和教育等領域的改革全面展開,措施出臺相對集中。改革后,由于配套的社會保障體系及制度不能及時確定,居民對未來收入預期不明而加重了后顧之憂。雖然老百姓有儲蓄,有一定投資能力,但絕不敢貿然投資。鼓勵民間投資應采取的對策
政府應加大對民間投資的政策支持和服務力度
政府要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加快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盡快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讓個人儲蓄部分轉化為投資,降低居民預防性儲蓄動機,增強投資信心。政府要制定有利于民間投資的法律法規。取消不利于民間投資的限制性條文,制定有利于民間投資的法律、法規,消除政策性限制,為民間投資提供平等的投資機會。為民間投資提供法律和服務保障,通過依法管理,引導民間投資,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包括產業政策引導,投資方向選定,法律政策咨詢。
放寬民間投資的準入領域,改革投融資體制
政府要放寬民間投資的準入領域,給民間投資者以“國民待遇”。凡是允許外商投資的產業和領域,都應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入到基礎設施、公共事業領域、高新技術產業,以及教育、金融、電信等壟斷性行業。政府要改變觀念,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投融資體制。要實現民間投資決策程序化,項目管理專業化,政府調控透明化,中介服務社會化,投融資渠道商業化,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新型的投融資體制。
成立民營銀行專門為民間投資服務
從世界范圍來看,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無論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民營銀行的比重都在持續上升。2001年民營銀行占全球銀行資產的比例,已經超過了70%,在世界上只有少數一些窮困和處在轉型中國家的國有銀行還占主導地位。在經濟發達的工業化國家中,國有銀行所占的比例都低于10%,而且其比重還在持續下降。我國政府應借鑒國外經驗,成立中小民營銀行。專門為民間投資和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建立多元化的融資渠道、支持民間投資的發展
我國傳統的金融體制不利于民間投資者的融資。必須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改善民間投資者的融資環境,建立多元化的融資渠道,支持民間投資的發展。加大商業銀行對民間投資的信貸支持力度,積極發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進一步擴大基金的投資領域和覆蓋面。允許信用良好的非國有企業,在經過信用評級后,發行企業債券。加快二板市場的建設,使更多的民營企業經過資本市場籌措資金。通過建立一個多渠道、多元化的金融市場來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使非國有企業與國有企業一道,及時獲得發展所需要的資金支持。
政府應建立民間投資服務中心
政府要進一步完善和發展為民間投資服務的信用擔保基金,為民間投資者融資提供擔保。要建立為民間投資服務的信息服務中心,技術創新中心,投資咨詢中心等。專門為民間投資者服務。解決民間投資發展過程中的市場信息不靈、進入領域狹窄、低水平重復建設等問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要強化社會中介機構向民間投資服務的意識,建立和培育一批面向民間投資的會計、審計、法律等事務所及資信評估機構,服務于民間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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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近幾年來我國民間投資的速度在加快,由于受行業準入的限制,民間投資主要集中在農林牧漁業、制造業、房地產業和其它行業。我國民間投資存在著受行業準入限制、融資渠道不暢通、審批程序繁雜、服務不到位、投資規模小、重復建設嚴重等問題。鼓勵民間投資應采取政府扶持、放寬投資領域、成立民營銀行、建立多元化融資渠道、建立民間服務中心等對策。
關鍵詞:民間投資問題對策
參考資料:
1.汲鳳翔、王寶濱,我國民間投資的現狀,《中國國情國力》,2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