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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財務績效;研究綜述
【中圖分類號】 F27【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007-4244(2014)06-316-1
一、國外研究現狀
目前,有關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財務績效之間關系的研究結論并不一致,主要有三種:①企業社會責任對企業造成了成本費用,其與財務績效呈負向關系;②企業社會責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競爭優勢和提升生產效能,進而增加公司的財務績效,呈正向關系;③兩者之間并無關系或關系呈非線性。但認為兩者之間呈正向關系的文章還是占大多數。筆者總結了國外20 世紀90年代年以來社會責任與企業財務績效之間關系的主要國外文獻:
(一)正相關
JeffFreeman(1997)研究了對企業不負社會責任和非法行為反應的實證文獻,認為股市對那些不負社會責任和違法的企業持否定態度,證明了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與企業績效的正相關關系。Simpson和Kohers(2002)對美國所有的國有銀行1993年至1994年的企業社會績效與財務績效的關系進行了研究。他們以企業社會再投資行為排序作為企業社會績效評價,用資產報酬率和貸款損失率評價財務績效,也發現二者之間有著積極的關系。HuckMepeak和NinaTooley(2008)研究了DJSJ機構公布的美國56家社會責任方面履行良好的公司。發現這些公司從2002一2007年財務業績表現出眾,股票漲幅平均在101%以上,遠遠超過了標準普爾500指數中其他公司股票66.07%的漲幅,資產回報率更是高達38%,研究結果表明了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財務表現有著正相關關系。
(二)不相關或負相關關系
Mcwiliams和Siegel(2000)用KLD評價企業社會績效,用企業的1991―1996年度價值的平均值評價財務績效,結果發現企業社會績效與企業財務績效并無聯系。Seifert等人(2004)以財富1000家公司作為樣本,采用結構方程模型對慈善活動與財務表現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研究,研究表明企業的現金流對企業從事慈善活動的意愿有顯著影響,但是企業的慈善活動并沒有影響到企業將來的財務表現。Matthew Brine,Rebecca Brown and Greg Hackett(2007)以澳大利亞300ASX指數的277家企業為樣本,企業社會責任的數據來源于澳大利亞環境與水資源部門和道德研究中心提供的資料,以資產回報率、銷售回報率作為財務績效指標,研究結果顯示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沒有顯著關系。此外Robert W. Ingram和Katherin B. Frazier(1980)研究發現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呈負相關。Brammer等人(2006)利用企業股票回報率檢驗了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表現的關系,發現兩者存在負相關關系。
從上述研究我們發現,對企業社會責任和財務績效的衡量標準、采用的樣本、研究方法各不相同,所得出的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財務績效之間關系的結論也不一致,但兩者之間存在積極關系的結果還是占大多數。
二、國內研究現狀
我國對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關系的研究才剛起步,實證研究不多。李正(2006)以2003年上海證券交易所521家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用內容分析法衡量社會責任,用Tobin’s Q衡量企業價值,結果表明,承擔社會責任越多的企業,其企業價值越低。徐光華和張瑞(2007)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采用內部和外部主要利益相關者的財務數據,對企業社會責任績效表現進行了分等級評分,對財務績效的衡量采用盈利能力和成長能力指標,實證結果表明企業社會責任和財務績效正相關。潘煜雙和姚瑞紅(2008)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情況與企業財務業績之間的相關性問題進行了研究,選用2005―2007年我國制造業上市公司數據,主要對上市公司的半年度報告進行內容分析,結果表明,財務業績越好的企業,更傾向于披露社會責任信息。
可以看出,國外對于企業社會責任和財務績效的關系研究,并沒有統一的觀點,但多數文章認為二者之間為正向關系,即大部分認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可以促進企業利潤的增加。國內對企業社會責任和財務績效的關系研究還不是很成熟,大多停留在規范論述的層面,還很缺乏實證研究。因此,企業社會責任與績效的關系研究在我國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
[1]李正.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價值的相關性研究――來自滬市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J].中國工業經濟,2006(2).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觀;利益相關者;社會責任指標體系
作者簡介:崔錦榮(1960-),女,大連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企業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2.17 文章編號:1672-3309(2012)02-38-04
一、國外學者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
(一)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形成
1924年,美國學者謝爾頓在他的著作《管理哲學》中最先提出企業社會責任思想,他提出企業經理們進行管理的3個社會標準:“①工業的政策、情況和方法應當有助于公共福利;②管理應該努力達到整個社會最高的道德標準,并將其應用到工業實踐中;③管理應當有助于普遍的倫理標準和社會正義的提高”。[1]他關于社會責任的思想主要側重于道德倫理層面,他的論述開創了又一個科學研究領域。
1953年,“企業社會責任之父”霍德華?R?鮑恩(HowardR.Bowen)在其著作《商人的社會責任》中對企業社會責任給出了明確的定義:“商人有義務按照社會所期望的目標和價值,來制定政策、進行決策或采取某些行動”。[2]自此,企業社會責任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但是這一定義沒有規定企業應付何種責任和義務,對企業應付社會責任的內容界定不夠明確。
越來越多的學者參與到企業社會責任的討論中,關于社會責任的定義內容的概述越來越豐富。60年代,約瑟夫?W?麥奎爾提出企業不僅擔負經濟和法律方面的義務,他認為,“社會責任的觀點假定企業不僅有經濟和法律責任,同時有超越這些義務的社會責任”,將社會責任的概念延伸到經濟和法律以外。70年代,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被廣泛關注,出現了很多比較有代表性的概念,其中卡羅爾的“金字塔”理論現今被應用最為廣泛,他將企業社會責任分為4個層次,自下而上分別是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道德責任、慈善責任。他強調社會責任是分級的,其中經濟責任是企業最基本的社會責任,即企業應確保股東的利益,生產出讓消費者滿意的產品。經濟責任是確保企業履行其他社會責任的前提與基礎。[5]
70年代以后,社會經濟繁榮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更加發展擴大。Freeman(1984)發展了1963年由斯坦福研究所提出的利益相關者理論以及社會契約理論,并使之成為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的理論基礎。斯蒂芬?羅賓斯(1991)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超過法律和經濟要求的、企業為謀求對社會有利的長遠目標所承擔的責任。[3]世界可持續發展企業委員會(1998)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針對社會(既包括股東也包括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乎道德的行為?!?/p>
(二)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基礎
基于以上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可以看出,企業社會責任責任是對企業的一種軟約束,企業管理學完全出于個人道義來決定是否承擔社會責任,那么企業到底要不要擔負社會責任呢?對此國外學者持有兩種觀點。
1.基于股東利益至上的企業社會責任觀
基于股東利益至上的企業社會責任觀認為企業是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盈利性機構,企業唯一要承擔的責任就是盡可能多的創造經濟利益,為股東利益服務,除此以外沒有其它社會責任。他們信奉:“Business’s business is business”。亞當?斯密是這種觀點的早期倡導者,他認為人的本性是自利的,在這種自利性的激勵下人們會自動增加整個社會的經濟財富,而一只看不見的手會引導和提升一個社會的福利水平。從這個角度講,企業是一個超道德的實體,它只需致力于提高企業所有者的利益,社會責任則通過法律法規來實施,這主要是政府的責任,而非企業。
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獲得者米爾頓?弗里德曼是這一思想最有名的支持者。他認為“企業有且只有一個社會責任――利用資源并在游戲規則許可的范圍內提高盈利能力,也就是說,在一個開放與自由競爭的條件下誠實無欺地從事交易活動”。在1970年給紐約時報寫的那篇引發了一場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大論戰的文章中,弗里德曼從經濟角度和哲學的角度出發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市場經濟的基礎是自由主義,社會責任以人們的自由捐贈形式履行會獲得更大的效益。[4]弗里德曼以社會契約論為基礎,認為企業是由股東所擁有的,股東跟企業管理者之間是委托-關系。企業的管理者只是企業的雇員,其責任就是在遵守社會基本秩序的前提下,根據所有者的意愿來管理企業,為股東盡可能地獲取利潤。如果在此基礎上還要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那無異于管理者不經股東、顧客和雇員的同意就用他們的錢來解決社會問題,這實際上是變相地向他們征稅,把政治機制擴展到經濟領域,從而根本上破壞了個人的自由和市場經濟制度,按照這一關系,管理者是服務于股東的利益的,是不允許出現損害股東利益的現象的。
2.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的企業社會責任觀
基于利益相關者的企業社會責任觀,主要存在兩種觀點:層級責任理論和利益相關者理論。兩種觀點都認為企業對社會負有責任,都承認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核心的商業原則。但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涵有著不同看法。
在層級責任理論下,學者認為企業履行具體的社會責任具有一定的層級,即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有主次之分。美國佐治亞大學教授阿基?B?卡羅爾Archie.B.Carroll(1979)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社會在一定時期對企業提出的經濟、法律、道德和慈善期望,并形成金字塔形狀?!盵5]他將企業社會責任自下而上分層為經濟責任(指企業首先負有生產、盈利和滿足消費者需求的責任)、法律責任(企業需要在法律要求下履行其經濟使命)、道德責任(包括道德標準、規范)、慈善責任(企業自愿開展行動或者項目來促進人類福利的發展)。他強調經濟責任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根本,企業沒有經濟利益而想要履行其他經濟責任都將成為空談。
利益相關者理論主張,企業及其管理者對企業所有的利益相關者負責,并認為對各利益相關者所承擔的責任是并列關系,并無主次之分。對于這一主張最具代表性的是弗吉尼亞大學企業管理的教授愛德華?弗里曼(Edward Freeman, 1984),他以契約理論為基礎,提出管理者不應該只對股東權益負責,還要考慮滿足其它利益相關者的需求。[6]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基礎是契約理論,根據契約理論,企業是由各個利益相關者構成的“契約聯結體”。這里的利益相關者,是與股東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他將利益相關者定義為那些由于企業行為會受益或受損,以及他們的權力會因為企業行為遭到侵犯或加強的群體和個人,具體包括供應商、顧客、員工、股東、當地社區以及管理者。由此可以說企業不僅僅是獨立的生產者或法人,它還是依托于各種利益相關者基礎上而存在的一個實體,從根本上講企業是利益相關者之間一組契約的聯結點,因此企業需要等同的對待這些利益相關者。
二、國內學者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
事實上,我國經濟理論界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大體始于上個世紀90年代,由于起步較晚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還遠沒有西方學者的成熟。袁家方(1990)最早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在爭取自身的生存與發展的同時,面對社會需要和各種社會問題,為維護國家、社會和人類的根本利益,必須承擔的義務”。自此,國內去也社會責任理論探索逐步發展起來。2003年下半年開始,由于國內頻頻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問題,特重大事故及環境污染,國內輿論開始關注企業社會責任問題,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研究也進入快速發展階段。結合我國特殊國情,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我國學者主要集中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企業社會責任與構建和諧社會、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隨著建設和諧社會、樹立可持續發展觀,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的深入,無論是實業界還是學術界都越來越認識到一個只注重經濟效益不注重關心人、關心社會的企業是不能長久發展的,為此國內學者在企業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理論上做了很多分析。
黎友煥(2006)認為:“企業作為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在享用社會資源獲取利潤的同時也肩負著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著重大的作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實現財富優化配置的良好途徑、是調節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的有效杠桿、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穩壓器,并且是公共環境和自然環境的保護屏障構建 ?!盵8]
楊漢明、鄧啟穩(2011)通過對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與可持續增長關系實證研究,得出 “可持續增長企業擁有履行社會責任的能力,即可持續增長為履行社會責任奠定了物質基礎”的結論。也就是說,企業社會責任與可持續增長正相關。他們認為:“在目前環境下,各類企業特別是國有控股企業必須履行社會責任;社會責任的履行是需要經濟基礎的,因此企業應該在考慮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上履行社會責任。基于可持續增長的社會責任履行才能形成企業業績與社會責任的正相關關系,保持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盵11]
隨著社會經濟技術的不斷發展,企業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中心,在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不容忽視。因此,企業自主承擔社會責任不僅對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的發展有重要意義,對于社會的發展穩定更是至關重要。
(二)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財務績效關系研究
我國學者以利益相關者理論為研究基礎,基本上都認同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有利于企業財務目標的實現。
溫素彬、方苑(2008)以46家上市公司2003―2007年的數據為依據,運用面板數據模型,研究了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之間的關系。研究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已經開始關注其社會責任,但社會責任的披露信息仍然很少;大多數企業社會責任變量對當期財務績效的影響為負;長期來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其財務績效具有正向影響作用。[13]
賴徐楠、徐云葉(2011)以信息技術業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進行實證研究,認為信息技術業上市公司,各企業社會責任變量對當期財務績效的影響大多為負,但長期來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其財務績效具有正向影響作用。[14]
綜合學術界關于此類問題的的研究結論,筆者認為,社會責任對于企業財務績效的研究具有正面推動作用,但是這種推動作用在短期內表現不明顯,甚至會產生負影響,然而長期看來社會責任對企業財務績效的推動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可以說社會責任對企業的推動作用具有滯后性和長期性。
(三)基于財務指標的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構建研究
2006年1月施行的新《公司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企業的社會責任義務。同時隨著2006年深交所《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的,2007年國資委《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的和SA8000企業社會責任標準的引入,我國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開始達到,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構建的研究也越來越被重視。
2003年以前國內學者對于企業社會責任評價依舊缺乏系統的社會責任理論基礎和完善的評價方法,公司與外部利益相關者的評價僅限于顧客對公司的評價或外部市場和內部市場對公司的評價,并且研究僅僅是在觀念上突破了傳統的公司財務評價理論,對于如何具體評價公司的社會責任,并沒有深入系統的研究。
直至2003年,賈生華、陳宏輝和田傳浩的研究才涉及到公司社會責任的財務評價問題。
其后,李立清和李燕凌(2005)從勞工權益、人權保障、社會責任管理、商業道德和社會公益行為等5大要素出發,建立了一個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評估指標體系。該體系不僅從9個方面囊括了國際較為流行的SA8000所包含的主要內容,而且增設了商業道德和社會公益行為兩類評價因素,秉承了我國文化結構中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傳統價值觀念。[10]
杜劍(2011)根據利益相關者理論,參照ISO26000 的規定,考慮到中國實際情況,建立了包括員工、消費者、債權人、供應商、政府、社區、環境資源、競爭者、股東的評價指標的我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15]
劉奕馨(2011)利益相關者理論為依據,以社會責任國際標準體系SA8000為指導,深入企業文化,研究構建了包括勞工權益指標、經營責任指標、文化責任指標、環境資源指標、社會公益與慈善指標、社會責任管理指標、企業誠信指標的七大類25個指標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16]
關于評價企業社會責任的財務指標的建立,我國學者基本都是以國際社會責任標準為依據,并且試圖補充其在環境保護、慈善公益事業、股東責任、一般大眾等方面的缺失,以利益相關者理論或者層級責任理論為基礎,建立企業的社會責任財務評價體系,但目前尚未形成一個統一的標準,依舊有很多的評價分析只能通過定性分析而不能進行量化研究,因此關于這方面的研究我國學者還有待加強。
(四)社會責任踐行及評級
2006年,我國公司法修改后, “公司應當承擔社會責任”被寫入其中,為我國公司承擔社會責任提供了法律上依據。而近幾年,隨著蘇丹紅、瘦肉精、三鹿奶粉等事件的曝光,民眾對于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的要求更是空前強烈,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已經成為我國企業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隨著社會對社會責任關注度的提高,企業也越來越意識到履行社會責任、提高企業形象的重要性,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編制獨立的社會責任報告。在2006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我國本土企業只有區區18家,而2010年社會責任報告的本土企業就超過了600家;同時企業社會責任第三方評級機構潤靈環球責任評級(RKS)數據顯示:我國A股上市公司在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方面較去年有明顯進步,平均分達到32.65分,較去年平均得分提升3.21分。[17]
當然,從這些公布的社會責任報告中也可以看出我國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中出現的問題。首先,根據RSC的數據,2010年我國共有471家A股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報告,[17]而截至2010年底,滬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的總數是2022家,社會責任報告的上市公司只占上市公司總數的23.3%,說明對社會責任報告的披露在我國上市公司中還沒有得到普遍認識;其次,RSC數據顯示2010年的報告評級得分分布于11.69分至78.71分區間內,排名第一的中國平安也只得到了78.71分,同時有70%的A股上市公司在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規范行為,約占總數1/4的CSR報告得分在25分以下,評級低于B-級,這類CSR報告屬于垃圾級報告,無法作為有效的非財務績效報告使用,[17] 說明我國上市公司已公布的社會責任報告質量仍舊有待提高。
三、結語
綜上所述,目前國內外的大部分學者都肯定企業社會責任,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有利于企業和社會的發展。而且我國正處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時刻,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不僅有助于企業的財富增長,對于調節社會公平、和諧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也有重大意義。因此,要實現企業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倡導企業承擔起合理的社會責任都是必要的。
但也應該看到目前我國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還是存在不少問題的。首先在企業社會責任內涵界定方面缺乏統一的標準,就會出現企業應該向誰承擔社會責任以及承擔怎樣的社會責任的問題。其次,在企業社會責任標準考評指標建設方面也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也就是說對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目前很難進行量化考評,目前我國學者關于這方面的理論研究并沒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因此建立一個統一的考評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財務指標體系,無論是對于企業還是政府都是很有必要的。最后,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研究對于引導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并沒有明顯的引導作用。理論研究也應該注重實用性,目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意識還很淡薄,想要引導企業自主承擔社會責任不夠現實,很多方面還是需要政府的干預引導,因此理論界可以更注重政府導向型的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使社會責任的觀念更加普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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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賴徐楠、徐云葉.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的關系研究―以信息技術業上市公司為例[J].現代商貿工業,2011,(22).
[15]杜劍.利益相關者視角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構建研究[J].貴州財經學院學報,2011,(04).
【關鍵詞】 企業社會責任; 內部控制; 社會責任風險
中圖分類號:F239.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6)03-0032-05
近年來,有關環境污染、食品安全、員工權益保護等社會責任缺失事件頻發,引發全社會密切關注,是什么導致了企業頻繁出現社會責任危機呢?毫無疑問,內部控制失效依然是企業社會責任危機產生的導火索。但是,理論界對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的研究尚屬于萌芽階段,實務中出現的由于內控失效所導致的社會責任危機又亟需理論指導,因此,本文試圖梳理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研究的現有成果,指明進一步研究方向。
一、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的理論基礎研究
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的理論基礎簡單地講是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和內部控制理論的疊加。在企業社會責任形成初期,多數學者都強調社會責任是企業家自發地以慈善的方式履行的責任(李偉陽、肖,2010)。但是隨著社會環境的劇烈變化,社會責任的履行不單是企業家的自發行為,而是拓展到每個企業的非自愿責任,企業從哪些方面履行社會責任成為這一時期社會責任研究的核心內容,“三個同心圓”理論、社會責任“金字塔”模型以及“三重底線”理論指明了企業未來履行社會責任的方向,拯救了多數企業在“社會責任”大潮中手足無措的狀況,使多數企業在面對社會責任危機時態度由消極被動回歸到積極主動處理。雖然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得到一定程度的啟示,但是社會責任概念界定的混亂仍然導致實務界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出現亂象叢生的狀況,有些企業開始鉆空子,打著“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的旗號,實際卻是“一股獨大”,“偽社會責任行為”愈演愈烈,最終必將導致社會危機的產生。很顯然,這種狀況的出現除了與社會責任概念界定不清有關外,企業內部缺乏完善的制度對“偽社會責任行為”進行約束也是導致這種狀況發生的主要原因。企業社會責任理論蓬勃發展,并在國家宏觀層面和行業中觀層面取得重要成果,但如何在企業微觀層落地,尚缺乏研究?;趦炔靠刂埔暯茄芯科髽I社會責任問題,是社會責任應用于實踐的必然選擇。
現代內部控制產生于19世紀40年代,此后人們對于內部控制的研究方興未艾,內部控制的涵義及其理論也在不斷演化、發展。總的來說,企業內部控制理論主要經歷了內部牽制、內部控制、內部控制結構、內部控制整體框架、風險管理整體框架五個階段。從內部控制的發展軌跡可以看出,隨著控制環境的變化,單一、靜態的內部控制(結構)顯得不再適用,而復合、動態的內部控制框架(體系)正逐步嵌入到企業整體的戰略管理過程中。但是不難發現,內部控制的發展歷程是一項在原先的系統上“打補丁”式的理論發展模式,根據控制環境的變化與時俱進地吸納新內容,這種理論發展模式缺乏系統性和科學性,甚至容易產生邏輯矛盾,控制工具日漸復雜,但控制效率卻不容樂觀。造成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在于內部控制理論研究將控制重心始終置于“物”的要素之上,對控制環境和控制目標給予了應有的關注,對控制主體和控制活動缺乏全面、深入的考慮,而后者顯然受到人的因素的顯著影響。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和風險管理整體框架雖然考慮到人對內部控制系統的影響,但人的因素仍然依附于物本內部控制框架,內部控制“物是人非”、“見物不見人”,引發了企業內部控制沖突和社會責任危機。王海兵等(2010、2011、2014、2015)基于人本視角考察企業內部控制問題,提出企業人本內部控制的構建基礎及其對物本內部控制的改進,并將企業社會責任風險納入內部控制框架,具有重要的理論創新性和實踐指導價值。
綜上所述,企業社會責任和內部控制的理論發展進入瓶頸期,其交叉學科――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應運而生。外界環境的變化也促成了企業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的融合,只有建立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體系,才是企業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
二、企業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的互動關系研究
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履約狀況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密切相關,滲透社會責任的理念指導具體內部控制的設計、運行與評價,內部控制實務的積淀又反作用于社會責任的實踐(王志勇、高強、常國雄,2008),更重要的是,內部控制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終極目標都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馬麗娜,2010;郭素勤,2011)。因此,企業社會責任和內部控制的互動關系研究將有助于促進企業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的良性互動發展,保證企業戰略理念與制度規則高度契合,共同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一)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保證
作為社會責任理念貫徹執行的制度基礎,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保證作用主要體現在:第一,社會責任嵌入內部控制的全過程。2010年,我國單獨在《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中提出“社會責任”問題,表明“社會責任”理念作為內部控制的重要環境條件,深深地影響著企業內部控制的全過程,同時內部控制機制也有利于促進企業在實現社會責任方面的合理化和規范化(王加燦、沈小袷,2012;劉芳芳,2012),內部控制不僅能通過促進財務績效的增長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提供資金保障,還能對企業社會責任承擔情況進行監督(王海兵、劉莎、韓彬,2015)。第二,企業內部控制的完善一定程度上會降低企業社會責任風險發生的概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存在履行不足或履行過度的情況,容易使企業陷入社會責任風險的漩渦,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執行將有助于識別企業社會責任領域的潛在風險,并通過內部控制制度對其開展監控活動(王加燦、沈小袷,2012),內部控制制度在有效識別、評估與應對企業社會責任風險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有效的內部控制有助于保障企業內外部利益相關者的權益。依據《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號――組織架構》,內部控制通過對企業組織架構設計合理性及運行有效性的規制,避免治理結構形同虛設、治理效率低下等情況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約束企業治理層的行為,使其可以充分保障利益相關者的權益,這也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郭素勤,2011)。
(二)企業社會責任是促進企業內部控制完善的動力
社會責任作為企業重要的戰略發展思想,其對內部控制的完善作用除了體現為“環境影響”作用之外,還表現在對內部控制建設的人才支持方面。第一,社會責任對內控環境建設的影響。外界環境的變化越來越影響企業的生產運營,企業若單純注重生產產品,閉門造車,忽視與政府、消費者及其他相關組織的互動,終將面臨被市場淘汰的命運。因此,兼顧內外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將社會責任引入內控環境建設,對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在中小企業中這種作用更加顯著(李秀蓮,2012)。第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為企業內部控制建設提供人力資源的支持(王加燦、沈小袷,2012)。我國出臺的《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4號――社會責任》中提到社會責任的履行包括保護員工的權益,企業通過及時辦理員工社會保險、定期對員工進行非職業性健康監護以及建立科學的員工薪酬和激勵機制等,從而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以及對企業的忠誠度,進而為企業內部控制建設提供高質量的后備人才。第三,企業內部控制受企業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影響,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內部控制不能有效地約束企業的最高管理層(劉芳芳,2012),但是通過將社會責任納入內部控制框架中,引入利益相關者監督機制,將有效制衡公司治理層的權力,將“權力”關進籠子里,督促公司治理層合理利用權力,為企業服務,能有效地避免內部控制對企業最高管理層“制約”作用的失效。第四,企業執行社會責任標準并按要求披露社會責任的履責情況,對企業內部控制起到了一定的監督作用,有利于促進企業內部控制的良好運行(劉芳芳,2012)。例如社會責任標準SA8000主要關注勞工權益問題,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具有重要推動作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大勢所趨,我國應當積極參與到國際社會責任標準的制定中,并恪守該標準,為包括我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爭取到更多的權益。
綜上所述,我國較多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和內部控制進行了研究,強調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保證,企業社會責任是促進企業內部控制完善的動力,兩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這些研究成果為企業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耦合提供了理論依據,也為我們建設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系統提供了實踐指導。社會責任和內部控制之間關系密切,但社會責任和內部控制之間的互動機制,其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協同關系或是否借助中間變量發揮作用,仍需要通過實證研究對兩者的關系加以進一步確定。
三、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研究
在企業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融合的大背景下,社會責任理念引導企業內部控制建設已經成為提高內部控制效率的重大舉措,同時內部控制制度規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已經成為改善企業社會責任困境的有效手段,因此,眾多學者開展了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的相關研究。
(一)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的理論研究
國外對內部控制的研究可以追溯至20世紀30年代,經過長達半個多世紀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逐漸形成一系列較為系統以及頗具可行性的內部控制框架和指南??v觀主流的內部控制框架:內部控制目標無外乎經營目標、報告目標、合規目標以及戰略目標;因對“內部控制”的界定不同,內部控制要素存在較大差異,主流的內部控制要素包括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以及內部監督等;風險管理整合框架進一步細化了對風險的監控。基于社會責任的大環境,我國學者提出了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花雙蓮(2011)提出“目標、主體、層面和要素”四位一體的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同時構建了“軟”、“實”相映的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格局。基于企業戰略視角,王海兵、劉莎(2015)提出了以戰略為導向,以社會責任風險管控為中心的企業戰略性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及其實施路徑,在主流的內部控制框架基礎上加入“社會責任”因素,既是對傳統的繼承,又是順應時代變化的發展。隨著施政目標的全面推進,的文化戰略思想逐漸清晰,即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重視意識形態工作,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目前學術界對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文化研究較少,但是隨著文化戰略的推進,對該領域的研究將會出現“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局面。王海兵、謝汪華(2015)開展了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文化構建研究,對于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文化的發展具有一定的啟迪作用。
(二)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的實務應用
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理論發展得再完善,也必須落地,將理論框架運用于實務當中是檢驗框架適用與否的重要標志。在理論研究的基礎之上,我國學者開展了對各個行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的研究,包括汽車行業、乳制品行業以及建筑行業等,每個行業各有特色。汽車是一種對安全性、可靠性要求極高并對資源和環境有重大影響的特殊消費品,在汽車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提升產品質量以及保護環境的要求無疑是其首要關注點。王海兵、黎明(2014)提出構建以QHSE管理為核心的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王海兵、梁松(2014)從內部質量管理、企業社會責任利益相關者、內部控制目標與環境等七個方面提出實現汽車行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的路徑,旨在提升汽車行業社會責任管理能力,促進汽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乳制品行業肩負著民族的希望,“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發生震驚了全國,同時也讓人們開始反思乳制品行業社會責任履行不足的問題,賀真(2013)認為正是由于三鹿集團對重大風險點的管控不夠,對“合理懷疑”未采取有效控制以及對業務流程未嚴格把關,直接導致社會責任危機的產生。近些年,農民工討薪問題彌漫于建筑行業,建筑企業是一種勞動密集兼機械密集型企業,勞資關系及對生產環節的把控是兩大重要的風險控制點,齊魯(2013)認為應當構建建筑行業的社會責任內部控制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的組織和責任體系以及完善人力資源制度,構建和諧的勞資關系,同時對生產環節嚴格把控,主要表現在:對原材料質量的把關以及環保綠色材料的采購,生產環節包括相關制度規定和監督反饋以及房屋質量管理等方面。
(三)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的案例研究
基于不同行業的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研究,行業內不同的企業其社會責任履行情況以及內部控制制定及執行情況都存在很大差異,開展對典型企業的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研究顯然對同類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的構建更有啟示意義。王清剛、王靈寧(2011)針對能源類企業提出基于風險導向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左銳等(2012)針對紫金礦業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從內部控制五要素分析該企業環境風險管理不當的原因,內部環境中未重視社會責任氛圍的營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首要原因。哈藥集團制藥總廠的水陸空立體排污事件同樣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李易坤等(2012)認為哈藥總廠忽視內部控制環境中社會責任建設是其環境污染事件發生的主要誘因。
綜上所述,學術界對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的研究主要從理論、實務以及案例等角度開展。在理論研究中,普遍暴露出“社會責任”仍然只作為環境因素對內部控制構成影響,并沒有完全滲透到內部控制的全過程;在實務研究中,針對某一行業的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的研究仍然較少,同時具體到某一行業對內部控制缺陷分析得也不夠深入;在案例研究中,目前的多數研究主要聚焦于已經發生的重大事故,對于尚未發生事故但社會責任風險水平較高的企業內部控制仍然缺乏關注,這樣做只是“亡羊補牢”,并沒有起到事前預防的作用。這些均是目前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構建的缺陷。隨著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對企業愈來愈重要,企業將會更加關注內部社會責任風險的防控。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的構建,進一步降低社會責任危機事件的發生,亟待建立健全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的理論體系和應用體系,構建以利益相關者為導向、以社會責任風險管控為中心,包括預防性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檢查性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糾正性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指導性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和補償性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在內的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系統。
四、其他相關研究
其他與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有關的研究包括人本內部控制研究、企業社會責任風險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基礎理論研究等。
(一)人本內部控制研究
隨著“人本主義”的興起,部分學者也開展了人本內部控制的相關研究。王海兵、李文君(2010)率先提出“人本內部控制”的概念,他們認為人本內部控制是指企業的內部控制活動以“人”為中心,人既是內部控制的客體,也是內部控制的主體,既是內部控制的手段,也是內部控制的目的,同時還探討了人本內部控制構建的思想基礎、理論基礎和現實條件。王海兵(2011)認為我國內部控制建設亟待從物本導向向人本導向轉變,同時提出建設以人為本的內部控制機制,包括競爭機制、決策機制、激勵與約束機制、監督機制、風險治理機制和績效評估機制等。王海兵、伍中信等(2011)基于人本內部控制概念以及以人為本的內部控制機制,進一步提出了人本內部控制戰略框架,主要包括內部控制目標、內部控制文化、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機制、內部控制活動、內部控制關系、內部控制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八個要素。“以人為本”是內部控制效率的核心特征(鄧春華,2005),人本控制是內部控制的關鍵(熊宜政、鄧少洲,2008);企業內部控制的成功和失敗與企業內部控制環境息息相關,而內部控制的最佳“土壤”應為和諧內部控制環境,而和諧內部控制環境的核心應是以人為本的價值理念(沈烈、孫德芝、康均,2014)。
(二)企業社會責任風險研究
企業運營行為給社會效益帶來的不確定性使企業面臨一種企業社會責任風險(賈敬全、卜華,2014)。社會責任風險是指由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成本不合理(包括過多或不足)引起的企業遭受損失的不確定性(易漫,2009)。對于社會責任風險的分類,每一位學者都有自己不同的見解。易漫(2009)認為企業社會責任風險應當包括戰略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以及財務風險,這些風險的提出都是基于企業日常的業務領域;而賈敬全、卜華(2014)結合企業社會責任,創新地提出環境保護風險;孫偉、李煒毅(2012)在上述風險的基礎上,增加了法律或合規性風險、人力資源風險及聲譽風險等,更加切合企業社會責任的主題,尤其是聲譽風險。孫偉、李煒毅(2012)認為聲譽風險不同于其他風險,其本身并不是風險的來源,其產生的原因是企業未能有效地控制其他類型的風險。與傳統的企業風險(多強調外部因素如環境、技術的變化對本企業造成的可能損失)不同,社會責任風險重點關注企業內部行為給社會帶來的風險以及風險可能性轉為現實后給自身和社會帶來的損失(劉祖斌,2006)。超越強制性的自主性社會責任會給公司帶來更多的社會責任收益,有利于規避社會責任風險(鄭曉青,2012)。我國學者開展了大量企業社會責任風險管理的研究,其風險管理流程分為如下幾個方面:社會責任目標設定、社會責任風險的識別和評估、社會責任風險的控制以及社會責任風險的監督(易漫,2009;孫偉、李煒毅,2012)。此外,孫偉、李煒毅(2012)更加強調內部環境和信息系統與溝通的重要性。因此,企業應當實現對社會責任風險的規范化管理,強化社會責任基礎管理工作,并在此基礎上建立相應的企業社會責任風險管理模式,實現對社會責任風險的規范化閉環管理(王茂祥、李東,2013)。
(三)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基礎理論研究
我國目前對于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的研究局限于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互動關系以及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等方面,而對基礎理論的研究比較匱乏,不利于構建科學合理、邏輯一致的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王海兵、王冬冬(2015)對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基礎理論進行了系統的研究,探討了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的概念、本質、目標、職能、主體、對象、假設、原則等基礎理論問題。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目標方面,花雙蓮(2011)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應當包含企業價值目標以及社會責任目標,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包括治理控制、管理控制和作業控制。王海兵、王冬冬(2015)提出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旨在促進各利益相關者資本的高效配置和權益的公平分配,實現包括企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在內的綜合價值最大化。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對象方面,王海兵、王冬冬(2015)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主體包括設計主體、實施主體和監督主體,極大地擴展了先前研究的控制主體邊界,對于構建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推動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五、研究述評及展望
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屬于社會責任和內部控制的交叉領域,是近年才興起的研究方向。目前理論界對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的研究主要從企業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互動關系、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構建等角度進行,對于相關領域的研究也較多,如人本內部控制研究、企業社會責任風險研究和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基礎理論研究等,在這些領域均產生了重要的理論研究成果。目前學術界在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研究中所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基礎理論研究較為缺乏,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之間的互動機制尚待明確,互動機制的不明確直接導致理論框架構建過程中社會責任只是作為環境因素起作用,并沒有直接融入到內部控制當中。此外,實務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的構建仍然只限于對已經發生重大事故的行業或企業開展,對于其他社會責任風險較高的行業或企業研究較少,研究成果缺乏系統性和全面性,可能會減弱理論對實踐的指導作用,最終有可能導致理論和實務發展的脫節。
未來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的研究將轉向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的實現機理、控制路徑、績效評價、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審計、社會責任內部控制信息化等方面,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體系的研究也更加凸顯“社會責任”的內涵,同時,分行業的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案例研究也將成為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研究的重要領域。通過推動企業內部控制發展,進而拓展到行業,最終延伸至國家,或者由國家提出,相應的行業建立配套的行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框架,最終落實到具體的企業進行部分修繕。不論是從下至上的層層滲透方式,或從上至下的層層引導方式,都有助于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完善。只有通過政府、行業、企業以及公民等各方力量的聯合,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建設才會出現大發展和大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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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消費者視角;企業社會責任;CSR信息;研究綜述
一、引言
H.R.Bowen(1953)最早給出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商人有義務按照社會所期望的目標和價值制定政策、進行決策或采取某些行動”。五十多年來,企業社會責任一直是商業倫理學和管理學的研究焦點。然而,早期研究忽略了作為企業最重要利益相關者的消費者(周祖城和張漪杰,2007)。受理論和實踐的雙重驅動,近年來,涌現了大量從消費者視角分析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這些研究對于明晰企業社會責任信息與消費者反應之間的關系、加深對企業社會責任行為的理解以及指導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都具有重大的意義。
本文試圖在文獻回顧的基礎上,對企業從事社會責任活動的信息(下文簡稱CSR信息)與消費者認知、消費者評價以及消費者購買意向的影響等國內外研究進行梳理,并簡要分析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所需要關注的問題。
二、CSR信息對消費者認知的影響
企業在實施社會責任活動時往往會考慮以下問題:消費者是否認同和支持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不同消費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是否存在差異,不同的消費者具有哪些特征等。只有了解這些事實,企業才能更有針對性的實施營銷策略。
關于CSR信息與消費者認知之間關系的研究主要有:Roberts(1995)采用聚類分析的方法將消費者分為具有社會責任感的消費者、中立消費者、綠色消費者和棕色消費者4類,并探究每類消費者的群體規模、人口統計學特征及相關的態度特征。Mohr等(2001)通過半結構式訪談,根據CSR信息對消費者購買決策構成的影響及其影響程度,將消費者分為未考慮者、偶爾考慮者、行動者和積極行動者4類。Vassilikopoulou等(2005)以消費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5種態度(獎勵、懲罰、重要性、期望和成本承擔)為測量對象,將消費者分為有志向的社會責任消費者、狂熱的社會責任消費者和被動的社會責任消費者3類。國內學者甘碧群(2004)研究發現,相比于30歲以上的消費者,30歲以下的消費者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程度會強烈地影響他們對于企業營銷道德的評價。類似的變量還有受教育程度等。對人口群體特征的研究使學者們認識到企業社會責任與消費者關聯的重要性,并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礎。
三、CSR信息對消費者評價的影響
CSR信息對消費者評價的影響主要有:消費者對產品/服務的評價,消費者對品牌的評價。不同領域和不同程度的CSR信息對消費者評價有不同的影響。
Brown和Dacin(1997)發現,CSR信息會對消費者的產品/服務評價產生間接影響。直到2005年,Berens等學者才首次提出CSR信息能夠直接影響消費者對產品/服務的態度。比較而言,消費者的品牌評價與企業社會責任關系(Brown and Dacin, 1997;Sen and Bhattacharya,2004)的研究文獻較豐富。根據已有研究,上述關系可分為三類:1.CSR信息對消費者品牌評價有積極的影響。Murray & Vogel(1997)研究發現相比于未接觸到CSR信息的消費者,接觸到此信息的消費者會對該企業表現出更積極的評價。Drumwright(1996)認為,盡管CSR信息并不一定能夠為企業帶來直接的經濟利益,但卻可以幫助企業達成一些特定的目標,包括傳遞企業的使命和價值觀、提高消費者對企業品牌形象的評價等。2. CSR信息對消費者品牌評價無顯著影響。Pomering & Dolnicar(2009)的研究表明,絕大多數情況下,消費者并沒有充分地意識到CSR信息的存在,因而,它們根本沒能起到應有的作用。3.在特定情況下,CSR信息會對消費者品牌評價產生負面的影響,如Simmons & Becker(2006)的研究發現,當企業所開展的企業社會責任活動與企業自身的品牌形象之間沒有關聯或者差異很大時,該CSR信息就會模糊企業現有的品牌形象和市場定位,進而會降低消費者對該企業的品牌評價。
四、CSR信息對消費者購買意向的影響
CSR信息與消費者的購買意向之間存在積極的關系,但這種關系往往受到一定條件的限制,如消費者是否支持公司所付出的企業社會責任努力,公司形象是否與所支持的社會事業匹配,消費者是否要支付額外成本等。近年來,營銷學領域的許多研究都在進一步探索CSR信息是否能夠提高消費者的行為意向。Kotler & Keller(2005)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營銷的概念,將企業社會責任活動視為企業營銷戰略的有機組成部分,以用來向消費者傳遞更高的價值。從現有的文獻來看,學者們所關注的行為意向包括口碑傳播(Bhattacharya & Sen,2004)、支付意愿(Trudel & Cotte,2008;Graham & Bansal,2007)、品牌忠誠(Du et al.,2007)、抵制關于企業的負面信息(Klein et al.,2004)和購買意向(Sen & Bhattacharya,2001,Yoon et al.,2006)等。
五、小結
近年來,隨著公眾社會責任意識的加深,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認識到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性。企業社會責任具有豐富的內涵,研究國內消費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及響應,有助于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的開展,指導企業有針對性地制定營銷策略。
當前及未來的一段時間,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需要關注的問題主要有:1.現有研究多以發達國家的研究為主,我國由于起步較晚,相關研究尚不多。受不同社會背景、社會價值觀的影響,不同國家的公眾社會責任意識的差異顯著。因此,關于我國的消費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評價和購買意向均需要進一步的實證研究。2.現有研究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不夠全面,大多集中在從事公益事業、環境保護或勞動用工保護等方面,從而將企業社會責任限定在了狹小的空間內。3.針對性的行業內研究較少,由于每一個行業都有其自身特點,因而不同行業的企業所承擔的社會責任有可能會存在差異。因此,以行業內的相對水平來衡量企業社會責任,現實意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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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聲譽機制;企業社會責任;綜述;實用性
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2)05-0111-02
1企業聲譽和社會責任的界定
1.1 企業聲譽的含義企業聲譽是一個相對較新的研究領域,聲譽是對行為主體各方面行為能力的綜合反映,它依附于主體又相對獨立于主體,是行為主體的一項總體性的無形資產。聲譽從來不是自生的,它是在與社會的交往中形成。企業的社會地位、產品或服務質量、管理水平、經營狀況、員工素質、對社會和環境的責任、對公益事業的參與等都會影響到企業的聲譽,因此其具有綜合性;企業聲譽的形成需要一個過程,具有長期性;企業聲譽不是永遠存續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企業持這以恒地努力維持和呵護,因此具有不穩定性[1]。
1.2 社會責任的含義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目前普遍認同的理念是:企業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環境等等。基本的企業社會責任分為生產安全、職業健康和權益保障。目前,企業的社會責任主要集中在勞動合同、勞資糾紛、加班、職業健康、生產安全、權益保障六個方面[2]。
2企業聲譽和社會責任研究現狀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會使企業贏得良好的聲譽;而良好的聲譽又將促使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這是一種良性循環,對企業對社會來講,都是一種雙贏狀態。當今國內主要從企業戰略層面和企業經營者聲譽評價兩個角度研究企業聲譽和社會責任。
2.1 企業戰略層面的研究企業戰略層面研究企業聲譽和社會責任,主要有以下幾個角度的研究:
2.1.1 供應鏈角度李莉在《BSCI實現供應鏈社會責任有效管理》中提出,社會責任事關供應鏈全局,許多國外企業,尤其是許多品牌商、零售商,本身并不生產產品,而是通過全球采購來完成其整個供應過程,因此,其聲譽就不僅僅局限于其自身,而且還牽涉到整個供應鏈。然而,越是規模龐大的企業,其供應鏈就越復雜,對供應鏈的管理就越困難。由此以來,如何有效管理供應鏈中的社會責任符合狀況便成為許多企業亟需解決的問題[3]。蔣貞蕾在《供應鏈社會責任風險管理的“四部曲”》中講到,供應鏈社會責任風險管理,關系品牌的聲譽、員工的道德凝聚力和士氣,以及消費者認同,是品牌公司經營全球供應鏈不能省略的必要步驟[4]。
2.1.2 利益相關者角度在研究聲譽機制和企業社會責任領域里,利益相關者理論應用的最多。麥影的《CSR對企業競爭優勢貢獻的模型研究》中提出,由于企業聲譽源于企業利益相關者。因此,企業必須對其利益相關者負責。也就是說企業對其利益相關者履行社會責任,影響企業聲譽,從而影響企業競爭優勢。反過來說,企業擁有良好聲譽,也會促使有利于企業的社會責任反應的產生,因為企業聲譽決定了公眾對企業的態度,且產生的效應對企業更加有利[5]。石丹的《CSR現在進行時》中說,企業聲譽和企業公民行為常常影響其海外經營能力,或者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作為一個優秀企業,公民的聲譽很重要,而且企業公民的透明性和責任感能夠提升品牌的形象和商譽[6]。龔宏斌的《從“毒奶粉”事件審視企業社會責任》中說,對許多企業而言,賦予社會責任的優先地位并非總是意味著一種非生產性的成本支出或資源負擔,而是一種強化企業聲譽以及利益相關者支持與信任的一種手段,是企業賴以成功和可持續發展的基礎[7]。賴勝強的《從三鹿事件看企業聲譽管理》,指出企業聲譽是企業的重要無形資產,其本質是外部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信任。企業通過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在謀取自身的經濟利益的同時關注相關利益者的訴求,加強與相關利益群體的溝通,可以獲得他們對企業的贊譽從而提高企業的聲譽[8]。
2.1.3 財務效應角度高志強在《保險公司聲譽管理研究》中說,保險公司聲譽管理的關鍵,是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在經濟發展與社會貢獻間尋求一個平衡點,既為股東創造價值,又為社會作出貢獻,從而建立良好的聲譽。從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盡管聲譽管理需要一定的成本,但其產生的巨大效益遠遠超過成本[9]。李新娥、張志君的《從上市公司人氣指數看我國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中提到,關于企業社會責任,企業業績和良好的企業聲譽之間存在著某種聯系,且這種聯系足以影響公司長遠的發展[10]。姜啟軍的《企業社會責任和企業經濟績效的關系分析》提出,從長期和短期看,企業社會責任和企業經濟績效的關系是不同的,通過建立模型分析,在短期內, 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利潤不一定超過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利潤。如果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產品的價值,與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產品的價值不能有效地區別,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利潤要小于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利潤[11]。胡俊苗的《我國構建和諧社會中的CSR研究》中講到,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并不總是和利潤減少相聯系,從長遠看,CSR與企業經濟效益是均衡的。符合社會公眾利益的行為,或者是引導顧客向著有益消費結構變化的行為,會使企業因顧客的青睞而獲得豐厚的利潤[12]。
2.1.4 聲譽激勵角度企業承擔社會在責任不僅僅只是企業的負擔,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上的投資回報是客觀的:創造并提升企業品牌、強化企業競爭優勢、吸引并保有優秀人才、提高市場評價、穩定自身發展等[13]。在這塊領域的研究也很多。孟麗彥的《恪盡社會責任,提高企業聲譽――讓企業成為社會的公民》中說,恪盡社會責任能提升企業的社會聲譽,形成企業的一項無形資本,提高企業員工凝聚力,培育企業文化[14]。姜啟軍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因分析》說道,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能提高企業聲譽和降低風險、提高生產效率和員工滿意度、優化競爭環境,有利于提升企業的競爭力[15]。韓晶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博弈模型分析》中提出,政府對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的監察力度越大,處罰力度越強,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就越高,企業就越樂于履行社會責任;企業從履行社會責任中獲得的聲譽激勵越大,激勵時間越長,企業就越樂于履行社會責任[16]。李超、方桂榮的《試論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作用及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激勵機制》中概括出,企業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激勵機制有: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立法與司法、企業自我約束機制、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監督[17]。
2.1.5 組織聲譽角度金康偉、王水嫩的《論企業聲譽管理》提出,企業聲譽是企業所有社會行為、商業行為的凝結。如果把企業聲譽比作企業所擁有的“人格魅力光環”,那么這個光環是由企業的所有行為及結果所折射的道德光芒所形成的。當企業的行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符合社會習慣及公眾的道德評價標準時,該行為就會為企業聲譽光環增添光彩。因此企業聲譽的培育,需要企業長期地從各個方面一點一滴地積累,踏踏實實地做好企業該做的事,自覺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18]。陳艷的《企業社會責任:企業內部營銷的新杠桿》中提到有些企業的員工常常發現自己不得不在外界面前捍衛企業的聲譽,尤其是跨國企業,他們可能要在當地公眾和媒體不歡迎甚至敵對的地區進行經營,比如說沃爾瑪公司在很多地區都遭到了大量非議,因為當地群眾將其視為威脅當地小型競爭者的零售巨鱷。這些非議很顯然會對企業造成不良影響,但是更重要的是會傷害到員工的自尊心。研究表明,企業可以通過一些CSR活動向外界人士傳遞公司的核心價值觀和道德規范,改變這些外部的負面形象[19]。鄭文哲、王水嫩的《企業聲譽的概念、特征及培育、維護》中提到,現代企業必須在自覺履行其社會責任過程中培育、積累聲譽。當面臨公關危機時,要妥善處理危機以維護企業聲譽[20]。
2.1.6 消費者感知視角黃春新的《基于消費者感知視角的企業聲譽影響因素研究綜述》中提出,企業聲譽是一個相對較新的研究領域,并沒有完全統一的定義。文章在綜述以往聲譽研究的基礎上,將消費者認知的企業聲譽單獨進行剖析[21]。盧東、李俊偉、寇燕的《企業社會責任感知與期望對企業聲譽的影響研究》一文提到,企業聲譽受消費者感知的企業社會責任行為影響,但是這種影響又受到消費者對企業社會責任期望的調節。文章從期望模型出發,分析不同期望條件下,消費者感知的企業社會責任對企業聲譽的影響[22]。
2.2 企業經營者聲譽評價的研究繆榮、茅寧的《公司聲譽管理模型探討》中提到,以公司公民行為為基礎的公司聲譽管理模型,公民的行為作用于媒體、顧客、投資者、雇員、合作伙伴、社區、管制當局、行動主義者,并且從每一類利益相關者處獲得支撐的承諾才能建立良好的聲譽[23]。
孟炯的《基于企業安全責任的聲譽模型》中,運用博弈論中的聲譽模型對b類廠商較好履行安全責任的動力進行了研究。結果顯示:b類廠商履行安全責任的動力在于消費者判斷出廠商為g類的概率是否足夠大,g類廠商的良好的聲譽對b類廠商有激勵和制約作用[24]。
喻國明的《媒介的聲譽管理:構建維度與輿論尺度》指出,同類平均線尺度是比較級意義上的評判尺度,即在同類媒介、同級別(指不同行業、但在規模、影響力等方面相仿)媒介的各自表現中取中值《即平均線)作為衡量的標準尺度:高于平均線的,報以美譽;符合平均線的,判為合格;低于平均線的,則給予惡評。因此,達到平均線是輿論對于媒介責任擔當表現的最低限。這條平均線由輿論期待和社會慣例構成,媒介要做的,是尊重平均線,使自身的行動盡量高于、至少不能低于平均線標準。這是媒介履行社會責任、保持其聲譽的“底線”[25]。
任巧巧的《企業的社會責任與企業聲譽》中指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聲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聲譽體現了評價企業效率的兩個維度:經濟績效和社會責任魯行情況[26]。
周延風、肖文建、羅文恩的《企業社會責任行為對消費者關于公司聲譽評價的影響》中通過實驗法對410名學生的測試,探討了企業社會責任行為與消費者關于公司聲譽評價之間的關系。結果發現: 企業社會責任行為對消費者公司聲譽評價有顯著影響[27]。
張自偉、孫桂平的《石油企業聲譽評價體系的構建》中,從經營業績(60%)和社會責任(40%)兩個方面構建石油企業聲譽評價體系。經營業績評價指標由四個一級指標構成: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學習成長;社會責任評價指標由四個一級指標組成:社會影響、人權保障、環境保護、資源耗費[28]。
謝佩洪、周祖城的《中國背景下CSR與消費者購買意向關系的實證研究》中,構建一個包含企業社會責任行為、良好公司聲譽、消費者企業認同和消費者購買意向在內的概念模型,并通過結構方程模型方法對模型進行實證檢驗,以探索企業社會責任對消費者購買意向產生影響的內在機理。研究結果表明,企業社會責任行為不僅對消費者購買意向產生直接的正向影響,還可以通過良好的公司聲譽和消費者對公司的認同感對消費者購買意向產生間接的正向影響,而且,間接作用的強度要遠遠大于直接作用:公司聲譽和消費者企業認同是企業社會責任行為對消費者購買意向起影響作用的中介變量[29]。
3總結與展望
嵌入聲譽機制的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戰略層面的研究較多,但都只說明兩者互相促進,未能深入說明怎樣運用聲譽機制來提升企業社會責任,缺乏運行機制來推動。企業經營者聲譽評價的研究在國外研究比較成熟,國內的研究深入性不夠,一般只把社會責任作為聲譽機制評價的一個重要標準來建立模型,但實用性還待考察。所以,在今后的研究中,無論是企業戰略層面的研究還是聲譽評價的研究,都應更注重實用性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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