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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理順完善了區級監管體制。成立了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分管副區長任副主任,工商、質監、公安、食品藥品監管等24個部門和全區12個鎮辦為成員的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核定為正科級行政單位,編制6名,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1名,負責全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同時,下發了張店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區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從而建立了層級明晰、職責明確的區級監管體系。
二是充實強化了鎮辦監管職能。在鎮、街道辦事處安監站加掛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站牌子,鎮辦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各鎮辦安監站長兼任,負責組織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配合監管部門實施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報送食品安全信息,做好村、企信息員的培訓和使用等工作。同時,為解決好食品經營企業點多面廣,監管部門執法力量缺乏的問題,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了24名食品安全協管員,充實到鎮辦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問題隱患排查和信息報送等工作,并配套出臺了《張店區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管理考核辦法(試行)》,進一步提高了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能力。
三是延伸布設了村、企監督觸角。在各村(居)、企業聘請具備食品安全工作經驗、熱心公益事業、有一定群眾基礎的同志,兼任村(居)、企業食品安全信息員,主要負責本村(居)、企業的食品安全情況收集、信息報送及情況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張店區食品安全信息員隊伍已達279人,基本形成了一支覆蓋所有村(居)和部分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信息搜集和反饋隊伍,并已在日常巡查和摸底排查中發揮了重要的輔助作用。
(淄博市張店區編辦 E:CWK)
鄒平縣“三個強化”助推食品安全監管履職檢查
一是強化學習,切實領會精神。縣編辦、監察局、食安辦組織有關人員集中學習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認真研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三定”規定,梳理出各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具體職責,充分把握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工作有關要求。
二是強化措施,精心組織實施。縣編辦、監察局、食安辦共同研究,精心制定檢查方案,明晰檢點。以單位自查,查找部門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以社會調查,了解公眾對食品安全的評價意見;以實地檢查,深化各項治理整頓,解決突出問題,完善體制機制,共同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三是強化落實,建立長效機制。在完善縣級聯席會議協調機構的基礎上,健立健全縣、鎮(辦)、村三級食品安全監管組織,進一步理清監管職責,細化部門責任,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向農村延伸。同時,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全縣科學發展綜合考核體系,對各監管部門工作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切實形成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格局。
(鄒平縣編辦 曲慶光 E:LDQ)
莘縣認真開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專項檢查
莘縣編辦會同縣監察局、縣政府食安辦組成了聯合檢查組,對全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履職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此次專項檢查,分單位自查、社會調查、資料分析、實地檢查等階段逐步展開。縣農業、衛生、商務、工商、食品藥品監督、質監等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逐項梳理分析2010年以來落實“三定”規定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情況、相關措施和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報告。聯合檢查組通過走訪監管對象、訪談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開展社會問卷調查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并結合各單位上報的職責和履職情況自查報告,分析各單位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社會對其具體的評價,明確了工作的重點。實地檢查階段,通過聽取各部門的履行職責情況介紹、核查有關文件資料、查驗群眾反映問題和食品安全事件處置情況,進一步了解各部門履職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最后,聯合檢查組形成書面反饋意見,上報政府主要負責人,并要求各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以這次檢查為契機,縣農業、衛生、商務、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形成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實現食品安全的全程監管,逐漸形成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格局。
(莘縣編辦 E:LDQ)
日照市東港區對17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履職檢查
近日,日照市東港區編辦牽頭區監察局和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開展對全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檢查。這次履職情況檢查一改過去聽取匯報,查看資料的方式,而是在常規檢查的基礎上走訪監管對象20余個(家)、訪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0余人、開展社會調查問卷600余份,全方位,多視角、客觀地檢查了各部門的履職情況。通過檢查發現目前我區存在著監管力量缺乏與經費不足;法規政策不完善;部分職能分散交叉,權責不清;個別執法人員執法不嚴;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等一系列問題。各鎮、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監管行為缺少具體的監管文件規定,容易出現大包大攬,過度作為,出現監管錯位、空位,不利于工作開展。針對檢查梳理出的問題,東港區編召集主任辦公會進行了專門研究,提出問題解決意見及辦法,并把問題反饋到各鎮、街道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列出整改時間表,由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整改落實。
通過科學地進行履職檢查,一方面及時調整部門間職能界定不清、職能監管空白等問題,另一方面,通過強化履職監管,促使各部門準確履行職責,切實管好管住該管的事。(時桂英 E:WT)
昌邑市編辦扎實開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檢查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從市編辦、監察局、食安辦抽調6名同志組成聯合檢查組,召開檢查組成員和擁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單位的分管領導培訓會,學習省、市檢查精神,熟悉監管職責,為更好地開展檢查打下堅實基礎。針對部門和鎮(街道)職責的不同,分別研究制定了11大項、22小項檢查指標。
二是明確檢查步驟。首先是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在食品安全監管履行職責方面開展的工作、取得的實效、存在的問題、意見建議等匯報。重點了解部門(單位)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過程中,是否存在職責不清、職責交叉、監管空白等方面的問題。其次是召集具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科室人員進行座談,了解在具體監管過程中有沒有越位、缺位、不到位的問題,重點了解在履職過程中的難點。從部門(單位)提供的監管對象名單中隨機抽取2-3個單位,進行走訪。再者是通過查看單位年度總結、科室總結、有關監管材料等,檢查部門(單位)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是否全部落實到相關職能科室。對照檢查指標,查看是否成立領導小組、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
三是廣泛征求意見。從本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分別選擇10名代表、委員進行走訪,傾聽他們對食品安全監管的意見、建議。重點走訪提出建議、提案的委員,了解建議、提案的答復情況。在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監管對象時一并進行社會調查。本次檢查共發放社會調查問卷75份。
四是做好情況反饋。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提出的意見、建議整理匯總,經主任辦公會研究后反饋給有關部門(單位),要求限期進行整改,同時安排專人跟蹤督查整改的情況,確保整改落到實處。
(昌邑市編辦 E:ZY)
濟陽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獲得肯定
一、績效管理內容
按照縣委、縣政府2013年重大決策部署,圍繞進位趕超、跨越發展這一主題,績效管理內容如下:
1、履職履責(60分):縣級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縣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其他取得財政資金的單位和項目接受、運用財政資金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縣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按規定對科級領導干部及依法屬于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鄉(鎮)政府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財政投資和以縣財政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等五個方面內容。
2、效能建設(40分):指機關效能建設的有關情況,主要包括“執行力提升年”活動部署安排,落實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規范機關行政行為和改進工作作風,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和提升行政服務中心建設水平,健全完善制度和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單位內部監督和效能投訴辦理,中央和省委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落實情況、加減分項目等八方面內容。
二、工作步驟
(一)制定績效管理工作方案。分解的績效管理指標體系見附件,7月17日前,將工程類標后監管和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建設預期目標分別報縣監察局和房管局進行質量把關,根據審核情況提出反饋意見,重新調整指標體系,加蓋公章并提請分管縣領導簽字后,連同工作方案于7月19日前上報縣效能辦,審定后批復實施。如需調整,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出調整意見,并經分管縣領導審核,報縣長批準后,送縣效能辦備案。
(二)過程管理與日常考核。從第三季度開始,每季度后七個工作日內,統計填寫季度工作完成情況,收集相關證明材料,分別報縣效能辦和相關牽頭單位備查。各股室要按照績效管理工作方案落實工作目標,局辦公室和監察室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和上報材料工作。
(三)指標考核。局辦公室和監察室負責,在2014年1月中旬前填好《縣直和省、市駐縣單位年度績效管理考評指標自評表》和《年度績效管理報告》,分別報縣效能辦和相關牽頭單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認真抓好工作任務和措施的落實,成立局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在縣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局各股室要履行各自職責,監察室負責對績效管理情況進行監察,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各股室要各施其職,切實負起責任,抓好績效管理內容的任務分工和監察考核。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關于不斷加強政府效能建設的總體部署,按照“確責、履責、問責”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機關責任體系和公務員能力建設的長效機制,著力強化政府機關及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貫徹執行意識、“能力席位”意識和崗位責任意識,努力建設學習型、法治型、廉潔型、服務型、效能型政府,不斷開創政府工作新局面,為推動全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政府執行力和行政效能保證。
二、目標任務
圍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提高政府機關和公務員履職盡責能力,加快促進鎮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活動主題,堅持學習調研貫穿始終、分析檢查貫穿始終、整改落實貫穿始終,以崗位為基礎,以推進依法行政為核心,通過開展比學習、提素質,比服務、樹形象,比能力、看實績等實踐活動,著力解決政府機關和公務員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實現服務意識明顯增強,崗位能力明行政效能明顯提高,發展環境明顯優化。
(一)解決“能力席位”意識淡薄的問題,著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通過開展政府機關“能力建設年”活動,深入研究解決“在其位,不謀其政或謀政不到位”、責任心缺失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增強“崗位就是能力席位”的意識和依法行政意識,明確每個崗位的能力席位標準,加強實踐鍛煉和培訓工作,使每名機關公務員都成為行家里手,做到正確、出色履行職責。
(二)解決思想解放不夠的問題,著力提高開拓創新能力。通過開展“能力建設年”活動,深入研究解決部分干部思想保守僵化的問題,切實在制度、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上打破條條框框,把上級精神決策轉化為符合我鎮實際的工作思路和實實在在的工作舉措,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以開拓求突破,以創新求發展。
(三)應對困難束手無策和解決問題措施不力、點子不多等問題,重點圍繞辦事、辦文、辦會,在學、寫、講、干等方面,通過開展專業能力培訓、爭先創優等活動,著力提高機關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員統籌兼顧、駕馭全局的素質和能力;提高應對困難、應急管理的素質和能力,強化應急管理培訓,健全應急機制,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團結協作的素質和能力,做到工作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提高整體戰斗力和活力。
(四)解決鄉鎮干部機關化的問題,確實加強與人民群眾的聯系。通過開展政府機關“能力建設年”活動,加強優良革命傳統教育,深入研究解決少數干部戀機關、怕下鄉的問題,培養干部艱苦奮斗精神。
(五)解決政令不暢的問題,著力提高工作落實能力。通過開展政府機關“能力建設年”活動,深入研究解決少數干部執行不力、執行乏力、執行不到位或走樣等問題,切實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健全能力建設考評機制、群眾評價機制、監督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推進政府績效管理,以工作實績檢驗行政效能;嚴格執行行政領導問責制,加強政務督查、限時督辦和效能監察,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參加對象
全體機關干部。
四、活動安排
政府機關“能力建設年”活動從2012年5月開始,到2012年12月基本結束,共分宣傳發動、分析檢查、整改落實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從2012年5月)。一是制定方案。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制定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能力建設年”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二是學習動員。及時召開全體公務員動員大會,廣泛動員,確保全員參與。以崗位職責為基礎,以能力匹配為原則,以思想水平、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為基本內容,組織有針對性的集中培訓、討論交流、案例分析、業務輔導、民主生活會等活動,開展能力席位標準大討論。在學習培訓階段,除個人自學外,每周要安排一定時間集中學習,每個參加對象的集中學習和自學時間不得少于40個小時。三是強化宣傳。通過縣廣播電視臺、三峽長陽網、長陽政務網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向群眾、向服務對象通報活動開展情況,取得他們的關心、關注、支持;要深入企業、村,主動征求群眾意見,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問效于民,使“能力建設年”活動成為一個開放工程;同時,采取辦專欄、編簡報等形式,積極展示活動成果。
第二階段:分析檢查(從2012年6月至2012年7月)。對照“能力建設年”活動的具體要求,廣泛征求意見,結合個人崗位職責,通過自查、互查和上下征求意見等方式,認真查找在業務水平、服務態度、工作作風、履職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刻檢查自身能力是否適應崗位的要求、是否正確履行了職責、是否盡到了責任,充分分析主客觀原因,撰寫有觀點、有分析、有依據、針對性強的領導班子和個人能力分析檢查報告和提升計劃,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堅持開門搞活動,利用廣播電視臺、網站、熱線電話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擴大群眾參與面。召開干部職工大會,對領導班子力分析檢查報告和提升計劃進行測評,在此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檢查報告和提升計劃。
第三階段:整改落實(從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圍繞“確責、履責、問責”,針對分析查找出來的突出問題,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具體化、目標化、責任化和制度化,建立能力建設長效機制。一是建立健全能力建設考評機制。把能力建設納入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考核范圍,結合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制定考核辦法,完善責任追究和獎懲措施,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門行政問責制度。二是健全完善各項制度。律立健全政務值班、重點工作督辦等制度,完善應急和快速反應機制;大力推行首辦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朋角工作制、決策責任追究制、接待、政務公開等制度以及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用管理制度鞏固和規范能力建設。三是建立健全群眾評價機制。把能力建設成效的評判權交給社會,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能力建設的最終評價標準,提高群眾對行政機關及其領導干部和公務員行政效能的滿意度。四是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健全政府監督約束機制,建立健全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熱線和多種媒體聯動的政風行風建設監督長效機制。五是建設政府機關執行文化。全縣政府系統“能力建設年”活動要著眼于建設先進的政府機關執行文化。在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的基礎上,強化抓落實、抓執行意識,大力推行“馬上就辦’’的辦事理念和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局部服從全局的執行理念,倡導不講條件、不找借口、不打折扣的執行作風,著力改變被動執行、選擇執行、機械執行、盲目執行等執行不力的現象,堅決反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虛假執行等行為,切實做到雷厲風行,令行禁止,’一抓到底,并力爭創造性地執行,在行政機關和廣大公務員中倡導先進的執行文化。各級各部門在集中活動結束時,要認真進行總結,并報告全縣政府系統“能力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組織領導
嚴格行政問責,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任務,是增強政府執行力、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重大舉措。為深入貫徹實施《市行政問責規定》,建立行政問責長效機制,現就加強行政問責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正確把握行政問責工作方向
(一)堅持圍繞推動責任落實、提升行政效能、優化發展環境開展行政問責工作。要把推動盡職盡責作為行政問責工作的出發點,堅持注重制度建設,加快形成確責、履責、問責相互銜接、有機統一的制度體系。要把解決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問題作為首要任務,堅持問責跟著問題走,發現什么問題,就及時解決什么問題,以有效問責促進責任落實、作風改善和效能提升。對事關發展環境、百姓民生、政令暢通的突出問題,要加大行政問責力度,監督整改落實。要注重工作方法措施和目的效果的統一,堅持以人為本,調動和激發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職盡責、爭先創優的主動性、積極性,加快形成面對本職崗位主動盡責、面對群眾需求敢于負責、面對發展難題勇于擔當的良好氛圍,努力為新戰略實施創造更加優良的發展環境。
二、建立健全行政責任體系
(二)建立部門責任制。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要對照“三定”方案規定的主要職責及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規定,對本部門、本單位負責的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建立部門、單位職責目錄。對上級機關分解落實的目標任務和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要登記建檔,及時組織落實并反饋結果。部門之間發生職責爭議,提出爭議的部門要主動協商解決,對因不主動協商解決或者相互推諉而影響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從嚴追究相關部門、單位的責任。
(三)嚴格實行崗位責任制。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要將承擔的職責、工作任務和目標科學分解到內設機構、工作崗位或者具體承辦人員,建立崗位責任制。要明確不同級別之間、正職與副職之間的責任范圍和工作方式,加快建立主體明確、層級清晰、職責具體、無縫銜接的崗位責任體系。具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要按照事權或者區域劃分行政執法責任,將每一項執法職責和每一個執法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人員,建立起行政執法責任制體系。要根據崗位責任制建立情況編制崗位說明書,對工作任務、職責權限、工作標準、崗位關系和能力需求進行具體化、明確化,以此作為人員培訓、考核、選任及獎勵的重要依據。
(四)健全細化問責制度。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要加快健全工作規范和業務標準體系,使每項工作、每個任務、每一環節都有清晰、直觀、可操作的標準依據。要認真對照《市行政問責規定》規定的4個方面、36種問責情形,全面梳理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抓緊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制度防范約束力。要把36種問責情形同本部門、單位各內設機構、各崗位負責的具體事項或工作結合起來,建立針對性強、體現部門特點、符合崗位工作實際的具體問責事項目錄,切實將問責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強和改進監督考核
(五)建立行政監督協調機制。各級監察機關要牽頭組織政務督查、政府績效考核、政府法制、安全生產監管、審計、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建立落實行政監督信息通報制度、定期會議溝通協調制度和行政問責案件移送制度,及時互通情況,交換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決監督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促進資源整合、行動協調,提高層級監督合力。
(六)突出層級監督重點。各級監察機關要以專項檢查、督辦檢查、重點抽查、辦理投訴舉報和輿情跟蹤等監督方式為主,重點加強對事關發展環境、百姓利益、政令暢通的重點工程、重大項目、重點工作和政風建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的監督檢查。要著力加強對同級政府部門、單位及下級機關行政監督和問責工作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各級政府部門、單位做好日常行政監督與問責工作。要研究建立科學的推行行政問責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引導和激勵各級政府部門、單位主動加強內部監督與問責,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共性指標納入部門目標責任考核、政府績效評估體系。
(七)建立公眾企業投訴快速響應機制。在市長公開電話平臺開辟企業、投資者服務專線,在市政府門戶網站設立企業、投資者網上直通車欄目,多渠道受理涉企投訴,跟蹤辦理進度,回訪辦理效果,著力解決企業辦事難、經營環境差等問題。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群眾投訴、舉報登記辦理制度,處理結果和整改落實情況要及時歸檔備查。
(八)建立健全輿情問責信息處理機制。各級監察機關要建立網絡輿情監測制度,加強同媒體的信息溝通,對輿情監測發現和媒體直接提供的涉及行政問責的事件或者線索,要發現一件、登記一件、轉辦一件,并督辦落實,做到有案必查、有責必問、有錯必糾。對輿論關注度高、影響大的問責案件,處理結果要及時向媒體反饋。建立輿情問責案件辦理情況考核制度,按月通報辦理情況,并作為年度行政問責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各級行政機關要高度重視輿論監督,支持、配合媒體對負面事件進行調查、報道。對行政機關干預、阻撓媒體監督,或者對媒體曝光的問責事件不及時調查追責,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對其主要負責人予以問責。
(九)建立以解決問題為導向的內部監督機制。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堅持權力運行到哪里、監督就跟進到哪里的原則,對職責履行和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日常監督。要建立本部門、本單位相關內設機構的協同工作機制,在日常工作中及時查找、發現和解決問題。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既要追究個人的責任,又要查找管理上的責任;對反復出現的問題,要認真查找制度上的問題并及時解決。
(十)深入實施政府績效管理工作。政府績效管理機構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進一步修訂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改進管理方法,著力提升政府績效管理的職責、結果和標桿導向作用,引導和激勵各政府部門、單位圍繞新戰略實施履行職責、爭先創優。具有行政管理職責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單位,要按規定向社會公布履職績效計劃和報告,接受公眾評議和監督。對績效評估結果不達標、群眾評價滿意度低的單位,要列為重點監督對象,跟蹤督辦,限時整改。各部門、單位要根據績效考評結果,采取措施,改進管理和服務,并向績效管理機構反饋落實情況。
(十一)加強對人員崗位履職盡責情況的考核。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要堅持管人與管事相結合的原則,把任務目標、崗位職責和公務員的實際履責情況結合起來,根據崗位職責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考核內容、標準和辦法,建立分級分類公務員考核制度,做到考實績、考實效,并將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獎懲的重要依據。要大力加強公務員職業道德、崗位能力和工作作風建設。
(十二)加強警示教育。全市及各級政府部門、單位每年至少召開1次行政問責工作會議,通報行政問責工作開展情況,選擇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查找原因,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引以為戒;要突出領導、中層和重點崗位,采取風險提示、警示談話等多種形式,引導、規范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從政行為。
四、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
(十三)認真貫徹執行《市行政問責規定》。各級監察機關和各級政府部門、單位發現管轄權限內的問責情形的,不論涉及哪一個單位、哪一個崗位、哪一級人員,都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實施問責,快查、快辦,有責必究。對行政問責案件多發,或者同一類問責案件反復發生的單位,同級監察機關要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等處理。對具有典型性、影響大的問責案件,要及時進行通報,開展案例分析,發揮問責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推動相同或類似問題的有效防范和解決。
(十四)加強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職責任務落實的第一責任人,也是本部門、本單位推行行政問責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自覺發揮履職盡責、爭先創優的表率和帶頭作用,并嚴格督促和約束本部門、本單位工作人員依法辦事、高效服務。對政府部門、單位發生行政問責情形后未能及時予以問責處理被監察機關先行立案的,媒體曝光的政風問題在全市、全省、全國產生不良影響的,發生嚴重破壞發展環境、損害群眾利益案件的,以及群眾、企業投訴較多未能及時妥善處理的,要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并實施問責。
(十五)依法、合理地適用問責方式。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實施問責,要堅持權責統一、公平公正、有錯必糾、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問責事實、情節和危害后果依法、合理適用問責方式,該從嚴的要從嚴,提高問責的公信力。對媒體、輿論關注的問責案件,處理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開,并積極做好對行政問責處理結果的說明解釋工作。各級監察機關要建立行政問責案例指導制度,逐步完善配套制度,推動本地區問責方式適用標準的統一。
五、切實加強對行政問責工作的組織領導
加強明察暗訪,形成高壓態勢。縣庸懶散浮拖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電視臺、《日報·專刊》等部門組建4個督查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時間的方式對各級各部門隨機暗訪抽查,既查工作落實情況,又聽基層和群眾意見。截止目前,全縣共開展督查暗訪80次,發現問題18個,均及時處理并向相關單位反饋,督促整改落實。
廣泛接受監督,規范權力運行。進一步拓寬群眾監督渠道,發動媒體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在《日報·專刊》、縣電視臺、縣政務網站等公共媒體公布“96960”作風效能投訴舉報電話和縣委“庸懶散浮拖”舉報投訴電話0825—7823181,在人口密集處醒目位置懸掛舉報信箱。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平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臺和行政效能電子監察平臺建設,加強對黨員干部履職行權過程的實時監督。
狠抓反面典型,逗硬較真查處。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視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處理。截止目前,已印發通報3期,對3個單位進行全縣通報批評并扣減單位年度目標考核分,給予4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效能告誡和扣除工作津貼處分,并要求在單位干部職工會上公開檢討;給予1名紀檢組長和1名分管領導扣除工作津貼處分。同時,要求其他各單位必須對照通報的問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
嚴格考核評價,全面督促整改。采取聽取匯報、查驗資料、實地察看等方式對開展庸懶散浮拖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評價,對存在問題突出、整治效果不明顯的單位,按照相關問責辦法進行問責并責成“補課、回爐”,直至符合要求。
建立長效機制,促進科學管理。進一步建立完善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分析研判預警及績效考核機制、黨員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機制、失職瀆職查處問責機制等,進一步修訂完善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以及考勤簽到、外出報告、去向公示、財物管理、車輛使用管理、公務接待管理等各項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權、管錢、管人的良好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