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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于政府將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制試點,一些專家和學者對該政策表示歡迎,認為這是政府合理分配資源,保證市場公平競爭的做法,使對老年人的服務成為商品,推動養老服務業快速的發展。但是,北京知名的公辦養老機構,四季青敬老院院長劉中麗告訴記者,應該鼓勵公辦養老機構作為支柱,民辦的補充發展,不能一概而論,改革面臨的問題就是公辦的養老機構將大幅漲價。
公辦養老機構改制在即
目前,我國養老機構中存在較為普遍的現象是,公辦養老機構“一床難求”,在北京、上海等地,排隊等床位的老人甚至已經排到了幾十年之后。然而,民辦養老機構卻較為冷清,老年人的入住率整體較低。今年2月,國家統計局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2年底我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94億,養老床位不足,一直是我國養老事業發展的短板之一。經常接觸養老機構的中匯國際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人身險管理中心總經理宋海英告訴記者:“鼓勵民辦養老機構建設,就要平等競爭。”
《意見》指出,將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制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可把專門面向社會提供經營的公辦養老機構轉制成為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床位應逐步通過公建民營等方式管理運營,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委托管理等方式,運營公有產權的養老服務設施。
對此,全國老齡辦副主任、中國老齡協會副會長閻青春對 記者表示,“二元體制”并行,造成市場競爭不平等,國家養老資源的配比不均等問題,真正的改制相信能對整個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有一個推動。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公開表示,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該優先保障經濟困難、孤寡、失能、高齡等老人的服務需求,因此政府的投資主要是托底功能。今后,公辦養老機構將不再配置編制、資金等,轉制為企業或是民營?!懊裾繉⒃谀甑浊爸贫ㄔ圏c的相關文件”。閻青春認為,改制之后,政府的資源將更多地用來保困難、?;?、兜底線,對生活困難、生活失能的老人進行補貼,通過買服務的方式進行照料。從服務的角度按照市場的方式來運行,使服務真正成為商品,能夠消除很多不平等,推動養老服務業快速發展。
公辦養老機構將漲價?
對于《意見》中提到的公辦養老機構改制試點的問題,多位專家均表示,存在較大的阻力。閻青春認為,改制肯定會有困難,既得利益者肯定不愿意,會有阻力。據了解,公辦養老機構和民辦養老機構之間存在最根本的差異還是在于政府資源的分配問題,公辦養老機構一般位于市中心,交通便利,土地、設備等均由政府免費提供,服務人員享受事業編制;民辦養老機構位置一般在郊區,交通條件一般,土地、設備等均需要自己出資購買或租賃,服務人員政府不提供編制。宋海英解釋,因為政府提供的資源不一樣,包括資金、土地、醫療設備等,都會偏向于公辦養老機構。
對此,劉中麗持有不同的看法,其認為,老人們愿意入住公辦養老機構,主要是由于公辦的管理、配置、設施、服務、經驗等都較強,經過多年的發展已具有品牌效應,社會可信度高。其進一步解釋,應該鼓勵建立公辦養老機構為支柱,民辦為補充的養老體制。
但是,當記者問到政府對于公辦養老機構在土地、設備建設、人員編制等方面的政策傾斜時,劉中麗稱,“土地是為解決孤寡老人的養老問題,政府提供給我們免費使用的?!?/p>
8月上旬,一份關于近期能源資產產品價格改革進展的通報,一直占據著國家發改委網站的首要位置。通報里關于電價改革的部分,國家發改委表態稱,“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繼續深化電價改革?!?/p>
據國家發改委介紹,今年上半年已經積極推進上網電價、銷售電價等方面的價格改革。今后,國家發改委還將指導各地開展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研究制定大型并網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完善生物質發電價格機制;抓緊研究下發銷售電價分類結構的指導辦法,減少交叉補貼;進一步規范電能交易價格管理辦法等。
“令人意外的是,業內關注的電網企業輸配電價改革等內容,并沒有納入近期的改革日程?!敝袊茉淳W信息總監韓曉平告訴《財經》記者。這意味著輸配電價改革出臺的日期被再次推遲。
所謂輸配電價改革,是指電網企業提供的電源接入、聯網、電能輸送和銷售服務的價格的總稱。這一改革原定與大用戶直購電的改革同步在今年中推出。但是,7月1日,國家電監會、國家發改委等部委下發了《關于完善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輸配電價的改革被暫時擱置。
不過,“煤電聯動”的改革方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正在醞釀之中。國家發改委的一位相關負責人已經將其定調,目前正在制定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方案,將選擇適當的時候“擇機出臺”。
電價“漲聲”何來
2004年,中國開始建立“煤電聯動”機制。按照這一機制,如果半年內平均煤價比前一周期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電價也應相應調整。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下稱中電聯)和煤炭行業協會分別負責電、煤兩方的價格測算。
從2005年到2008年,中國曾四次實施“煤電聯動”。但電力企業仍然認為,電價調整還沒有到位。中電聯的相關部門表示,燃料增支因素推動電價疏導的需求約為0.11元,而2008年國家發改委兩次上調火電價格近0.04元,實際電價疏導缺口仍有0.07元。
2008年7月,發改委實施煤電聯動,僅僅上調了上網電價,沒有提高銷售電價。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今年6月1日在國務院新聞辦的會上解釋,“去年夏天,由于電力需求旺盛,煤價上漲,當時考慮到不要影響中國過高的通貨膨脹,所以讓電力企業也承受了一部分煤炭價格上漲的因素。”
2009年的重點電煤合同談判,從一開始就陷入僵局。去年底煤炭產運需銜接會上,五大電力集團抱團抵制煤價上漲,一單未簽,最終拂袖而去。從上半年開始,煤炭企業不斷傳出與五大電力集團簽訂合同的消息,但均遭到電力企業的否認。今年6月初,五大電力集團與山東省內煤企達成漲價4%的合同,僵持半年的電煤僵局首度破冰。但五大發電集團堅持稱與神華、中煤這些巨頭仍未達成一致。
電網企業受2008年單邊上調上網電價、售電量下降等因素影響,虧損擴大至60.4億元。國內五大電力集團與中電聯多次向國務院上書,陳述企業由于政策性虧損而導致經營困難,呼吁政府再度上調電價。中電聯3月向政府有關部門建議實施煤電聯動,“把握能源資源價格改革的契機,深入開展電價機制研究”。
中電聯還提出,在當前煤電價格聯動不到位的情況下,應先出臺暫免電力企業增值稅以及根據企業虧損情況給予財政補貼的政策,保證發電企業維持經營。繼續堅持煤電聯動原則,抓緊理順煤電價格關系。
今年5月28日,國務院副總理也作出批示,要求發改委對“煤電聯動”這一問題進行研究。
7月份,一份上報至國務院的報告中提出,當前“發電量回暖,國外進口煤炭與國內電煤的差價減少,CPI下降,經濟出現回升”,因此,“目前是理順電煤價格關系的好時機”。在電價改革難以取得實質性突破的情況下,可以首先“理順煤電價格關系,疏導電價矛盾”。
根據《財經》記者采訪,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正在醞釀的煤電聯動的改革方案中,銷售電價的上調額度將大于上網電價,以化解去年單邊調價遺留的矛盾。此外,新的方案將實施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終端銷售電價同步調整的聯動方式。
至于電價上漲的額度和時機,有關負責人表示,要考慮經濟的承受能力而確定,目前仍在測算之中。
電價煤價“螺旋上升”
中國電價改革的路徑,在2002年國務院通過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中已經明確。電價改革是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任務。不過,在“廠網分開”的改革之后,電力改革一直沒有實質進展,而電價改革也一直處于停滯,并且電價和煤價陷入漲價“怪圈”,難以自拔。
由于煤價已經放開,在電價改革裹足不前的情況下,政府不得不用“煤電聯動”這個機制,在兩個行業之間尋求平衡。這也倒逼政府逐年把煤價通過“煤電聯動”“順出去”――不論有多高的煤價,根據“成本定價,煤電聯動”的原則,電價都會相應“順出去”,在實際上形成了煤炭和電力輪番漲價的機制。
今年“煤電聯動”遇到了復雜的局面。上半年,全國發電量大幅下滑,其中一個關鍵的原因在于,未能通過“煤電聯動”將提高的價格傳導給下游。
目前,市場煤價相比去年時已經大幅下滑。河北省秦皇島5500大卡的電煤報價,已從去年每噸1000余元的高點跌至每噸600元,跌幅在40%左右。受此影響,今年上半年發電企業的盈利情況已經有所好轉。
國家統計局的統計顯示,2008年全國火電企業虧損達700億元,五家中央發電企業整體虧損322.5億元。今年1月至5月,火電行業雖然利用小時大幅下降,但是受去年電價兩次調整影響,已經轉虧為盈,整體盈利114.4億元。
不過,由于煤電雙方分歧過大,重點合同電煤談判始終未能落定。至今,中電聯與煤炭行業協會未公布重點煤電價格測算的數據,這使得外界對于目前是否滿足實施“煤電聯動”的條件,存在疑問。
“我們也在擔心,電價一旦調整,煤炭企業認為煤價的漲幅又能順出去了,會引發電煤價格的又一輪上漲。最后變成循環上漲的局面。”中電聯一位專家對《財經》記者表示,我們也呼吁政府“出臺電價和煤價都‘能上能下’的機制,后來發現非常困難?!袌雒?、計劃電’的體制,導致電煤價格脫離了供需關系?!?/p>
電價改革難局
中國的電價調整,一直“跌時不靈漲時靈”。一位電力業內資深人士告訴《財經》記者,2002年上網分開的改革,使得中國的發電側產生了巨大的效益――火力發電廠的單位造價,從改革之前的每千瓦6000元左右,下降到目前的每千瓦3000元-4000元。這還包括了增加的脫硫設備的費用。但由于電價不改革,這部分成本的下降,并沒有惠及消費者。
在8月3日于廣州舉行的亞洲能源論壇上,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02380.HK,下稱中電國際)董事長李小琳稱,電力行業面臨諸多壓力,電價改革就是其中之一。
“由于電力改革進程的滯后,導致了價格不夠靈活,用戶不能直接受益?!崩钚×罩赋?應該理順電力行業“上下游輸發配”的關系,使上下游企業的合作更加協調,讓電價真正符合市場規律。
中國近年來上網電價采取平均成本定價。2004年,中國按價區分別確定了各地水火電統一的上網電價水平,并事先向社會公布。新建發電項目實行按區域或省平均成本統一定價,即“標桿電價”(“標桿”是指參照的標準)。今年7月,國家發改委出臺的《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明確了風電“標桿電價”。
電網輸配電價方面,由于輸配電成本費用不清晰,未能建立有效的電網輸配電成本約束機制,從而導致獨立和合理的輸配電價機制和水平難以確立。雖然國家有關部門近期出臺了“輸配電價標準”,在執行過程中,輸配環節所收取的費用要遠高于標準。
國家電監會的調查表明,跨省的交易規定不明確、不合理,交易中存在著上網電價偏低、電網收取費用偏高的問題;峰谷、豐枯電價政策不盡完善、合理,不同程度地降低了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水平;新建發電機組試運營期間上網電價較低,不足以彌補變動成本,而且試運行時間普遍較長;此外,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接入工程價格及電價附加補貼支付等政策也還有待研究完善。
不過,在發改委的改革日程中,今年下半年的重點工作是推進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輸配改革仍然未提上日程。
今年3月,發改委明確放開了20%的售電市場,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用電電壓等級在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工業用戶,允許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鼓勵供需雙方協商定價。
6月,國家發改委與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完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直購電通知》)。國家發改委對大用戶直購電改革抱有很高期望,認為這些措施出臺后,進一步推進了電價改革,促進合理的電價機制形成。
根據《直購電通知》規定,大用戶支付的直購電價格,包括直接交易價格、電網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三個部分。但是,發電企業發現,由于輸配電價過高、電量分配不合理,開展直購電試點對他們來說并不劃算。
在實際執行時,直購電遭遇種種難題。8月初,國家電監會一位內部人士向《財經》記者證實,目前電監會還沒有收到上報方案,“企業積極性不高,是試點的一個大問題”。
目前,中國尚未建立獨立的輸配電價體系,《直購電通知》規定,直購電輸配電價按照電網企業的平均輸配電價扣減“電壓等級差價”來計算。
由于國家發改委對各省的輸配電價核準偏高,大多數企業表示對此無法接受。在改革推進困難的情況下,有關部門寄望地方政府能在制定具體方案的時候調動企業的積極性。
清理整頓優惠電價,是發改委近期關于電價改革的又一重要內容。針對部分省份自行出臺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國家發改委表示,這不利于促進高耗能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情況,因此,今年出臺了《關于清理優惠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
(深圳朗飛特殊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廣東 深圳 518040)
【摘 要】通過分析英國電力市場的改革,對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建議方案:要從根本上解決中國電網公司壟斷的市場格局,推動多買方多賣方、自由競價、自由買賣的新格局;采取輸電、調度、交易三者相互獨立的模式,建立獨立和合理的輸配電價機制,積極推進銷售電價體制改革;推動上網電價改革,增加電力供需特點直購電的改革試點方案。
關鍵詞 電力壟斷;英國電力;改革;電價
0 引言
隨著行業間的收入差距、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特別是壟斷行業的高收入問題造成社會的矛盾日益加深。因此,政府提出深化改革的目標,而電力壟斷行業是目前最熱議的改革行業之一。就目前電力壟斷行業的改革來看,內容主要包括對傳統電力行業發展觀念的改變、建立發電企業與用戶直接交易新機制、建立獨立和合理的輸配電機制、開放民間資本進入電力市場等,但最關鍵要打破電力市場的壟斷。只有將壟斷行業的改革充分實現,才能真正意義上實現電力工業與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本文通過分析英國的電力改革,對我國電力市場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法及意見。
1 英國的電力市場改革
英國的電力工業從1990年開始進行第一次改革,主要的改革是用戶可以自由的選擇電力供應商,將發電和售電從輸電配電當中分開出來,也即是當前熱議的“放開兩頭,監管中間”的改革思路。第一次改革的最大優點在于電價的下降,但也存在電力市場不公平、公開、公正等一系列問題。目前英國電力市場的改革主要“電力交易輸電規定”,建立一個不受任何利益集團的系統運行者,負責電力調度平衡,規范自由競爭等。英國電力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容量市場和差價合約;容量市場通常采用拍賣的方式,對不同的時段收取不同的費用,讓供應商獲得一定的收益,保證電力的供應;而差價合約則是為能源供應商保證穩定的收益,維護電價的穩定。具體做法如下:
1.1 容量市場
自從美國加州發生大面積停電事故之后,如何保證發電量的充裕性成為當前最重要的問題之一。發電企業過度發電造成了經濟不合理,而減少發電又容易引起電力市場的供應不足。因此,為了解決以上難題,英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案,在原有的電力市場上設置了容量市場,通過引導投資,避免了產業的過?;蚨倘?,保證了電力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容量市場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采取自由競價的模式,規定時段不同電價也就不同。同時還規定一級容量和二級容量各自的適用范圍,首先應滿足一級市場,當一級市場都滿足之后再分配二級市場。容量市場是充分放開讓企業自由競爭,發電企業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成本來投標容量市場,法案規定一旦中標需嚴格執行。電力公司只是充當監管的職能,對違反法案的企業進行處罰。
1.2 差價合約
該改革法案從2014年開始執行,主要是約定差價合約制度。它是由發電企業和電力供應商簽訂的協議,約定電力交易的合約價。當市場的電價低于簽訂的合約價時,不足的部分由政府進行補貼;相反,當市場的電價高于簽訂的合約價時,多余的部分需返還給政府。政府在其中充當監管的職能,在市場不協調時通過行政手段進行調節。當前存在電價上漲過快,部分發電企業私下勾結進行市場壟斷等行為,需要政府的行政干預。
1.3 其他政策法規
為了能夠更合理的引導電力市場的健康成長,英國政府還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如:鼓勵開發新建無污染的新能源發電廠;嚴格規定煤電廠的排放標準,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同時加大對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力度,以便在傳統能源供應不足時進行補充,尋找能源的替代品。除此之外,英國還加大力度對對當前的電力市場進行監管、監控和干預市場價格。例如頒布了《征收控制框架》,嚴格規定政府在公共預算支出權利中的額度等等。
2 中國電力市場的現狀及改革方向
中國電力系統可以分為上中下三游,上游是發電,中游是輸電,下游是配電。上游有五大發電集團,包括:華能、華電、中電投、國電、大唐,另外還有華潤、國華、國投、中廣核等等,中下游目前由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兩家公司壟斷。我國的電價是由發改委制定,而不是發電廠自由競價,發電廠賣電必須先賣給電網,然后由電網公司賣給用戶,而不能由發電廠直接賣給用戶。在輸電環節,按照之前的改革方案,電網公司只負責這一塊,但目前電網公司收取46.8%的利潤,而歐美只有28%的利潤。當前,電網公司控制輸電、配電、售電,電網公司是唯一的賣方,它們的絕對壟斷是現行電力體制存在的問題。當前,中國的電力體制存在的問題既有以往改革不徹底所遺留的問題,又有改革過程中所形成的新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電力沒有被作為正常的商品
電力雖然是對國民經濟最重要的基礎性產品之一, 但是電力是一般商品,電力價格完全可以由市場供需關系決定。然而,電力的商品屬性沒有得到釋放,電力價格一直由政府控制,僵化的電力價格扭曲了價格信息,使電力企業的成本和收益失真,對我國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產生負面影響。
2.2 電力法修訂滯后、監管效力有限
法律是體制的基礎,體制改革首先要進行法律變革,有法可依是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電力相關法律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同時也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現行電力法的許多規定,特別是對電網非壟斷或競爭環節的經營業務的規定,使壟斷企業地位受到合法保護。我國在上個世紀電力體制改革時成立了電監會,2013年又把電監會與國家能源局合并,雖然監管的職能仍然存在,但是否能有效的監管仍是一個疑問。
2.3 不同利益主體的利益摩擦阻礙改革的進程
與改革開放初期不同,當前的電力體制改革已難以實現改進。例如,大用戶直購改革措施,地方政府希望通過直購降低電價給地方企業讓利,或者使得高耗能企業得以發展,發電企業則希望通過大用戶直購獲得更多的發電量,而電網企業則希望電網企業的利益不受影響,并從備用供電容量的角度提出利益要求。尤其需要指出,由于不同利益主體的影響,我國一些改革方案往往是利益平衡的結果,而不是徹底的改革方案。
2.4 輸配分開改革并不能形成“多買多賣”市場
無論是從降低電價的角度還是從節能減排的角度來看,輸配分開都不能達到改革的目標。因為輸與配都是屬于電力的流通環節,輸與配的區別只是電壓等級和服務的對象和范圍有所變化,配電相當于市場上的零售商。配電環節也是送電,不是發電,并不能真正代表賣方,決定不了電量供給的多少,真正賣方應是發電企業。發不發電,發多少電最終是由發電企業決定的,用不用電和用多少電是電力消費方決定的。影響電力供需關系的是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而不是配電商。輸配環節分開,形成多個配電公司,實質上只能解決電力服務環節的競爭性問題,增加用戶對電力服務商的選擇。
從改革的基本思路來看,要從根本上解決中國電力企業壟斷電網的市場格局,推動多買方多賣方自由競價、自由買賣的新格局,必須逐步打破電網作為單一購買者的模式。同時要大力開發新能源,尋找能源的替代品,對傳統能源形成威脅。從電力改革角度,要從根本上解決中國電力企業壟斷電網的市場格局,放寬民間資本準入的機制。具體的改革措施,作者建議如下:
1)建立獨立的輸配電網絡。電網像今天的高速公路一樣全國聯網,但目前電網所起的作用與高速公路卻完全不同。電網和高速公路一樣,只是充當傳輸介質的職能,如今的高速公路,不同的車輛行駛不同的里程數收費都不一樣。我們改革的方向要建立類似高速公路的電力網絡,而電網公司只負責電力網絡的維護和運營,對需要上網的發電企業收取一定的過路費。當然,發電企業有選擇上網和不上網的權力,“過路費”由政府根據企業平均運行成本進行核算。這樣既符合中央要求“放開兩端,監管中間”的改革方針,又能實現競價上網。
2)充分放開兩頭,引入自由競爭機制。按照2002年國務院的5號文規定“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原則,目前只執行了前十二個字,競價上網始終都未執行,而改革的目標在于打破壟斷。從發電企業方面看,應取消政府定價,發電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運營成本制定電價,同時應放開對民營資本的準入規則,讓有實力的民營資本參與發電企業競價上網。這樣,不僅能解決發電企業類似國企的通病,還能從根本上提升企業的效率,最終實現上網電價的下降。在售電環節方面,不應該由一兩家電網公司單獨售電,同樣應放開民間資本進入售電環節,用戶可以選擇不同的售電公司。如當前的網絡公司一樣,用戶既可選擇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也可選擇中國鐵通、中國網通等公司。讓售電公司自由競爭,哪個售電公司的電價便宜用戶就可向哪家公司買。只有這樣充分放開兩頭,才能從根本上打破當前的電力壟斷,讓改革的紅利真正惠及到百姓身上。
3)試點直接交易改革。建議選擇一部分電量富余的地區,建立發電企業直接和用戶交易的機制,而不用發電企業先賣電給電網,然后電網再賣給用戶的模式,只有這樣才能夠徹底的打破壟斷。同時應大力的開發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減少電力在能源當中的比重。
3 結語
綜上所述,黨的十三中全會以來,在習、李政府的深度改革下,電力壟斷行業再一次激起巨大的波浪,電力改革勢在必行,如何實現電力壟斷行業的有效改革也成為了相關部門所面臨的一項重要工作。由于電力壟斷行業的改革本身存在涉及范圍廣,改革難度大等難點,無論是改革觀念還是管理體制都應該進行不斷創新,關鍵是要將改革內容切實落實推行。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實現電力壟斷行業的有效改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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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力管理;體制;改革
1引言
農村電力體制改革的主要目標是促進發展。農村電力改革必須結合本國國情,結合農村電力的發展狀況進行。由于我國的國情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農民將繼續占人口的大多數,東西部差距和城鄉經濟差距很大。減少農村人口,實現全國范圍的工業化、城市化要經歷漫長的發展過程,農村、農業和農民問題將是長期影響我國經濟發展的全局性、戰略性問題。因此,關系農村經濟先行工業的農村電力,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制定與實施必須深思熟慮、統籌兼顧。改革路徑和有關問題處理一定要積極穩妥。
2改革建議方案
根據國際上農電體制改革經驗和我國農電體制改革實踐,不同發展階段的農村電力市場,改革的著眼點和目標不同。對于成熟的農村電力市場,改革的焦點是降低電價;改革的首要目標是:降低電價,提高效率,為客戶提供更多的選擇,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而農村電網的擴建和升級,吸引投資成為改革的次要目標。對于發展中的電力市場,改革的焦點是建設改造堅強的農村電網;改革的首要目標是:吸引電力投資,建設充足的發電容量,基礎設施擴建和升級,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而降低電價,提高效率和為客戶提供更多的選擇則成為改革的次要目標。因此,我國農電體制改革方案應根據發展中農村電力市場制定。
我國農村電力管理體改革方案的總體目標:按一縣一公司原則,根據地方經濟和電力發展水平分別不同性質的農電企業[1]。對經濟和電力比較發達地區的農電企業,改制成由省電力公司控股的有限責任紅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對經濟和電力發展一般地區的農電企業改制成由省電力公司或電力行業協會進行行業指導的農電合作社:對少數經濟比較的落后地區和目前無電區域的農電事業,將原有農電企業改制或新組建由省電力公司代管的國有全資農電企業。發揮農電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優勢,廣泛吸引農電投資,促進農村電氣化;對農電合作社,主要依靠營業區內農村用電戶自主投資、自主經營、自我發展,國家輔助給予貸款、稅收等方面的優惠;對國有全資農電企業,由國家從農電基金或國債中撥出專項資金進行投資,并大力開發小水電,消滅無電人口,實施電力普遍服務,給經濟欠發達地區產生造血機制,逐步走上農村電力的自我發展軌道。
改革方案建議主要包括:
(1)實行政企分開,將原由各省電力工業局和省水利水電廳承擔的管電行政管理職能移交給各省經濟綜合管理部門。各省經濟綜合管理部門作為各省電力工業的政府管理部門,依法履行政府管電職能,對全省發電和供電實行宏觀調控,并對電力企業實行行業管理,國家電監會依法對農村電力實行投資、電價等的監管。
(2)組建省電力公司,負責對各省電網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省電力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規范要求進行公司制改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行企業化運營和管理[2]。省電力公司接受省政府的指導與監督,接受電監會的監管并執行省經貿委的生產計劃和電力分配計劃。
(3)各縣(市)經濟綜合管理部門行使政府管電職能,按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村電力發展水平分別組建縣(市)農電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農電合作社和國有全資農電企業,原則上一縣一公司(企業實體)。對邊遠山村以及少數因當地小水電豐富,開發建設小水電自供區,由省電力公司代管。并積極鼓勵農電公司或農電合作社對小水電自供區進行投資參、控股,條件成熟進行合并,實現一縣一公司。各農電企業獨立核算的企業,行使企業經營電網職能。
(4)實行主輔分離,將原來農電企業的所有多經產業從農電公司中剝離。學校、醫院等成建制地移交社會教育、衛生主管部門,實行屬地化管理;其他產業的企業,明晰產權,按現代企業制度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的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由地方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經營收益。
3改革路徑建議
體制改革分漸進式的改革與激進式改革兩種模式。漸進式的改革與激進式改革的區別不僅僅是一個速度的問題,即不是一個分步走、逐步展開還是一步走、總體推進的問題。兩者更為本質的區別在于,漸進式改革是增量改革,即通過增量改革來發展新體制,逐步改革整個體制結構:激進式改革是直接進行存量改革,并以此來促進新體制增量的成長。由于我國農村電力的市場總量、技術水平和網架結構等綜合素質薄弱,所以我國農村電力管理要求體制改革應當采取漸進式的改革模式。按照政企分開,最終成為具有“四自”功能的獨立供電公司的要求,積極推進農電體制改革[3]。在建立適應市場要求的內部經營機制的同時,要根據區域電力市場的條件、獲取外部資源的能力和內部資源等因素,按市場要求確立并不斷調整企業的發展戰略和經營策略,全力避免城鄉用電同價后電力行業出現全行業虧損局面。
當前農電體制改革重點在鄉鎮農電管理體制的改革。在鄉電管站歸并供電所過程中,要按事、權、責統一的原則和降低管理成本的要求設置機構;按銷售收入與可變成本比例,控制用人總量:調整人力資源結構和用人方式,有效地控制人工成本:在資產和財務清理、轉移中,杜絕資產流失。城鄉用電同網同價既是此次重大變革的出發點,又是落腳點。城鄉同價不是簡單拿現有農村電價和城市電價綜合完事,而是在通過“兩改”有效地降低成本的基礎上的同價。因此,要認真抓好農電體制改革和農網改造,調整資產結構和用人結構,在供電增長率逐步提高的基礎上,有效地降低不變成本和可變成本,準確測算銷售收入、成本、利潤等各項經營指標,積極試點,審慎實施。要改革農村電力管理體制,首先要改變現在的農村電力管理組織結構。要徹底改變現在的由農村供電企業、鄉鎮電管站、村委會管電或村電工管電層層夏售、層層加價的體制,明確建立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農村供電商,負責農村的規劃、建設和經營;其次,要加大農村電網與改造力度,改善電網布局,提高科技含量,降低線損,為用戶提供低廉電價、高質量的電能;第三,要改變現行的電價形成機制,改善電價結構;四是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農村電力市場營銷體系,在農村電力營銷管理上,全面推行“五統一”“三公開”和“四到戶”,按市場規律辦事,杜絕“人情電、權利電、關系電”。新晨
4結束語
農電體制模式的研究尚無定論,要建立一個比較適合我國農村電力實際的管理體制,是一項難度很高的創新工作。我們只有在不斷的探索與實踐中摸索、總結,才能形成一套適合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實際的農電管理體制模式,為我國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推進農村電氣化建設而努力。
參考文獻
李由.西澳的電力體制改革及啟示,中國電業2002(4)52一53
[關鍵詞] 電價改革 社會成本 電改風險
電價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電力體制改革的關鍵,對建立和培育電力市場,優化電力資源配置具有重要意義。我國的電價改革是從2003年《電價改革方案》開始啟動的,2005年又下發了《上網電價管理暫行辦法》、《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和《銷售電價管理暫行辦法》三個管理辦法,標志著我國電價開始實行新的定價機制。
從三個管理辦法到現在又過去近三年了,發電側改革只是在東北與華東電網進行了小規模競價上網試點,輸配分離還沒有開始運作。電力商品的特殊性及國外電力改革的教訓使電價改革決策者對我國的電價改革不得不慎之又慎。同其他改革一樣,電價改革也有一定風險性,或者說可能要付出一些改革成本。電力商品的特殊性決定了電價改革風險有兩點,一是電價上漲,二是電力短缺。下面對風險可能產生的原因及國外改革中反映出的問題作簡單分析。
一、電力商品的特殊性
1.電力工業的特殊性
(1)電力系統運行要求發電與用電及時平衡,即生產與消耗是同時完成的。無論發電多于用電還是發電少于用電,結果都將引起電力系統的運行不穩定。無論是頻率還是電壓當偏離額定值時都必須迅速有效地予以糾正,否則就可能造成系統癱瘓。
(2)電力系統具有整體性。電力系統中有許多發電機組、輸電線路及用電設備,這些設備部分損壞或強迫停運時不僅僅影響局部,還可能引起整個系統崩潰,進而引起產生大面積停電事故。由于電力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可靠性要求非常高,非計劃停電就是事故。
從上述特點可以看出,電力是一個整體性非常強的系統,具有高度自然壟斷性,這個市場的建立,不會是自發,只能是人為設計的。這也是與其他商品市場最大的區別。
2.電力商品的特殊性
(1)價格變動對供需調整在時間上具有滯后性。2005年5月1日和2006年6月30日,全國銷售電價每度分別提高2.52分和2.50分,電價分別上漲了5%左右,累計達10%左右。但從全社會用電量增長情況看,電價提升對電量沒有產生抑制作用;2005年和2006年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分別增長13.3%和13.4%,而2000年到2004年年均社會用電量增長率為12.75%??梢?,一定范圍內的電價變動對需求影響較小。
電價調整對發電側(供給)影響也較為緩慢。電力項目建設周期長,一個常規火電廠從項目啟動到投產一般較快也要五六年時間;核電項目更長,一般在十年以上;等到用電緊張時再調整電價刺激供給已為時過晚。
因此,電力發展必須具有超前性,電力規劃比市場調節更有實際意義。
(2)現階段電力產品負有部分宏觀調控職能。我國的民用電與農用電電價遠低于供電成本。電價升降成為調控部分產業的一項重要手段,比如提高電價抑制高耗能產業發展,降低服務業用電價格促進其發展。
由于電力市場是人為設計的,電力的不可替代性和電價的剛性必然使電力市場化進程面臨非常大的不可預見性,使得我國的電價改革存在較大風險。這從國外電力改革過程中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二、國外電力改革情況
目前電力市場化改革進展較快的大都集中在發達國家,現在也仍處于探索試驗的過程中,還沒有一個國家是真正市場化改革成功的。在市場化過程中較為引人注目的是英國的2001年電力改革調整和美國的加州電力危機。
1.英國
英國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始作俑者。1989年,英國議會批準了《1989年電力法》,開始了電力市場化改革。改革目標是產生一個競爭性的電力市場,降低電價,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提高英國工業國際競爭力和國家整體經濟效益。改革的原則是發電,以及電力市場營銷可以成為競爭性行業,而輸電和配電在無限期的將來應該被看作是國家自然壟斷性行業。將英國國有電力局分解成12個地區配電公司、3家發電公司和一家高壓輸電公司,以后逐步私有化,引入競爭機制,輸配電繼續實行壟斷經營,繼續加強監管。
英國是第一個以國家電力庫為交易模式的國家。所有發電企業的電力全部賣入電力庫,每個發電企業可以自由報價,根據報價排序安排發電計劃;報價和邊際電價每半小時確定一次,當天的電價在前一天確定。電網與電廠結算電價按照系統邊際電價確定,即以滿足系統平衡時最后一臺機組報價作為全部上網電量的結算價格,電網公司被動接受。為規避市場價格風險,發電企業可以與電網企業簽訂差價交易合約。由于按受系統邊際價格作為整個電量的結算價格,存在發電企業間操縱市場的情況,差價合約交易不進行電能量的實際物理交付,由此造成的系統不平衡只能由電網企業自行負擔。因此,2001年3月27日起取消了強制性電力庫,實行雙邊合同主導的新交易規則(NETA模式)。
NETA規則是一個由雙邊合同形式主導的市場,合約雙方包括發電、供電及交易商和用戶;供電商和發電商可就將來任何時候買賣電力訂立合同,合同時間可跨度到幾年以后。市場中的電力交易90%以上是依照發售電雙方簽訂的合同來完成。這種電力交易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電網企業的安全穩定運行。
英國電力改革時國內環境非常有利。英國電力需求增長非常緩慢,1989年至1999年10年間平均電力需求增長為1.5%,并有非常高的備用容量,備用率由31.6%降到了21.3%,仍保持較高水平。這為競價上網提供了較好的基礎條件。當時英國有競價上網的空間,并相對保持了電價平穩。電價變化詳見下表。
1990年~1998年部分國家終端用戶電價(工業/民用) (單位:美分/千瓦時)
從英國本國電價看,電價保持了相對平穩,但與同時期其他市場化較保守的國家相比,電價變化趨勢基本是一致的,因此不能把這看成是電力改革的成果。必須看到,英國為電力改革付出的改革成本卻是巨大的。一是喪失了國內電力公司的市場,成為跨國電力公司的天下。對主體國家來說,電力工業要保持競爭地位,要有一兩個主體公司,這樣才可以盡量穩定電價。二是2001年后英國又在向縱向整合這方向走,由廠網分離又回到了發供一體化的模式。
從2003年到現在的5年里,受煤、天然氣等價格上漲的帶動,電價不斷上漲,英國中等家庭用戶年用電費用平均上漲了80%。從英國電力改革的結果看,與當初的改革初衷是有差距的。
2.美國
美國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RC)的兩位專家在1993年考察了英國電力私有化以后,將英國的做法移植到美國,積極提倡電力進一步放松管制。
美國的電力改革是從加利福尼亞州開始的,大部分照搬英國的改革模式。1996年8月加州立法機構通過1890號法案,隨后,加州電力調度控制中心(ISO)成立,加州電力改革全面展開。加州電力市場改革模式曾被視為解除電力管制最徹底、最為成功的典范。它不僅打破壟斷,實現廠網分開和競價上網,更是電力市場完全開放之先河。當時理想地認為放開發電市場,打破壟斷局面,一定會吸引來更多的競爭者參與,從而使電力供應得以增加,上網電價會逐漸降低。因此改革方案設計時只放開了上網電價,封死了零售電價,改革最終要讓消費者得益。
但改革后的狀況卻是:加州十年內沒有開工一座大型發電廠,電網建設也沒有什么投入,由于電力需求的增長,電力供應反而變得日趨緊張。發電側的上網電價屢創新高,而面對用戶的終端銷售電價卻已冰結,承擔電力供應的公用事業公司成為電力改革的最大風險承擔者,加州三大公用事業公司瀕臨破產邊緣,州政府不得不介入,最終風險落到了政府財政上,改革又回到原點。2001年惡化的電力危機到2007年夏仍處于部分拉閘限電狀態,教訓是深刻的。
三、我國電價改革主要目標
發達國家電力改革的首要目標是:降低電價,提高效率,為客戶提供更多的選擇。發展中國家電力改革的首要目標是吸引電力投資,建設充足的發電容量,通過基礎設施擴建和升級,提高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我國《電價改革方案》闡述了我國電價改革的長期與近期目標。(1)長期目標:在進一步改革電力體制的基礎上,將電價劃分為上網電價、輸電價格、配電價格和終端銷售電價;發電、售電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輸電、配電價格由政府制定。同時,建立規范、透明的電價管理制度。(2)近期目標:在廠網分開的基礎上,建立與發電環節適度競爭相適應的上網電價機制,初步建立有利于促進電網健康發展的輸配電價格機制,實現銷售電價與上網電價聯動,優化銷售電價結構;具備條件的地區,在合理制定輸配電價的基礎上,試行較高電壓等級或較大用電量的用戶直接向發電企業購電。
這樣的目標是與目前我國的國情適應的。2006年,我國人均用電量約2149千瓦時,大致相當于美國的七分之一;人均生活用電量僅為246千瓦時,大致相當于美國的二十分之一。預計到2020年,我國年人均用電量將達到3000~3500千瓦時,年人均生活用電量為600~700千瓦時。因此,未來很長時間內我國的電力仍需要保持較快的發展速度。
我國經濟正在飛速發展,作為國民經濟基礎的電力需要快速超前發展。不論電網還是電源項目投資金額都非常巨大,為了適應此階段電力的發展,電價改革的重點應是通過適度競爭建立完善市場制度,促進電源與電網的健康發展。
四、可能出現的風險及舉措
1.可能的風險
長期看我國電價上漲是必然的,并不能視為風險。由于我國電源結構主要是燃煤發電,燃煤發電2007年占發電量的82.8%。煤炭受環保、安全、煤炭資源量等因素影響,價格不斷上漲,占發電成本近70%,煤炭價格上漲了,電價上漲也是必然的。況且煤電發電過程中要脫硫,脫硝等設施的投運也增加了發電成本。同時由于風電、太陽能及生物質等電源點增多,也引起銷售端電價的上漲,這些電源點的上網電價是標桿電價與電價補貼組成的。
競價上網也不能解決電價上漲問題,在英國、美國不行,在我國也是一樣。從東北2005年試驗情況看,價格是上漲的。發改革委2006發改價格[2006]123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東北電網電價的通知》中有這樣一款“一、……(六)為解決2005年東北區域電力市場競價虧空問題,將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分別提高0.27分錢、0.1分錢和0.1分錢?!边@也應該是東北電力市場無果而終的最主要原因。
由于我國對電價的管控不會突然消失,因此,電價突然間失控上漲的可能性不大,最大風險可能是電力短缺。由于煤炭成本上漲,電價改革不到位,近期發電企業資金鏈出現問題,發電用煤炭短缺,長此以往將導致企業沒有投資電力行業的積極性和投資能力,從而造成長期拉閘限電局面。
2.規避風險的措施
電力市場化定價機制要在小范圍試點中不斷完善,在政府監控下,逐步放開,及時糾正試點中出現的問題,一步到位的改革思想是不切實際的。電價定價透明化,增加用戶對電價改革可能產生波動的理解與支持,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