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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宣傳《國家教育督導條例》,認真完成《市關于建立和實施督學責任區制度的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務。充分發揮教育督導的監督、檢查、指導作用。堅持弘揚敬業和創新精神,提高督學隊伍素質,為保障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二、督學目標
1、督促、指導學校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遵循教育規律,保障教學工作常規的實施。
3、不斷促進安全機制和措施的建立。
4、落實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
5、實施素質教育,扎實開展各類學校發展性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根據教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明確鎮政府履行教育法律法規的責任,促進鎮政府履行自身職能,做到發展教育的責任不推,管理教育的義務不卸,支持教育的熱情不減,投入教育的經費不少。
2、學習宣傳實施《教育督導條例》,依法依規開展工作。
3、進一步開闊視野,本著科學的態度,拓展思路,向專家學習,向同行學習,向基層學習,向實踐學習,真正把督導評估工作搞實搞活。
4、完成督學責任區(學校)工作計劃、總結和開展督學活動記錄及材料上報工作任務。
5、完成政府教育督導室和教育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工作要點
1.加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開展執行課程計劃、藝體、等工作的專項督查。
2、對中職學校助學金發放情況進行督查;
3、開展一輪對責任區內中小學和幼兒園的安全教育督查工作。
4、加大對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定督查力。
5.開展-次對中小學德育工作專項督查;
6.對幼兒園常規管理督查調研。
7.素質教育隨機督查。
8.完成政府教育督導室和教育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9、為落實省教育廳20號文件通知精神,開展一次‘生均公用經費’的使用情況的督查。
(2013年9月24日《南方日報》)
實行責任督學制度是世界上教育督導制度較完善國家的普遍做法,在普通教育的管理中,也確實起了很大的作用。教育部督導辦主任何秀超也強調,設置責任督學對我國教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也將具有深遠意義。《晏子春秋》中有句話說:“橘生淮南則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葉徒相似,其實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異也。”那么,責任督學制度在我國是否會存在“橘生于淮北則為枳”的問題?
從制度建設來說,我國已經有了《教育督導條例》和《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對督學的選聘、職責、實施,甚至是法律責任,都有了規定。但和國外相比,卻存在四個顯著問題:一是制度層級低,屬于行政法規的性質,權威性自然受到一定影響;二是不像國外督學同時面向立法機關、行政長官以及教育董事會負責,而只是向政府的教育督導機構負責;三是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機制,也沒有對督學工作的獨立性和公開透明作出硬性要求;四是職責規定較為模糊導致法律責任規定也較為模糊,在具體追責中將難以落實。
從責任督學的從業人員來看,我國只是“從在職和退休的、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教職人員中遴選專兼結合的責任督學”,對具體素質要求不夠明確。如美國,就有“圓滿完成指定的研究生課程,至少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圓滿完成一個或更多的實習期;具有在一個學校系統中勝任別種管理職務的證明”三個基本硬性條件,各州還有另外附加條件。督學素質的不同,自然制約了督學作用的發揮,能否從根本上改變“調查研究隔層紙、政策執行隔座山”的現狀、推進教育質量穩步提升,令人憂慮。
從責任督學與教育行政管理人員的關系來看,我國的相關規定并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在國外,督學與教育行政官員是合一的,在8000人以下的小學區,督學不僅要全面負責教育管理工作,而且還須親自履行各方面的職責;而在學生8000人以上的大學區里, 除了督學外,還另設有四至五名助理督學,各自分工,負責人事、課程設置、經費預算、設備等有關事務。在我國教育行政管理體制沒有真正改革的情況下,督學不僅與教育行政部門職權有疊床架屋的問題,能發揮實際作用的空間也很有限。
從督學的工作狀態來看,在專兼結合的背景下,我國只是要求“責任督學對每所學校實施經常性督導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督導結束后要將督導結果當場向學校反饋,并及時向教育督導部門提交報告”。而國外,責任督學就是一份全職工作,不僅要參與所督導學校的決策探討和教育研究,教室聽課,操場巡視,翻閱檔案,檢查圖書館、衛生室、實驗室、洗手間……充分發揮其對學校教育的直接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決策管理和信息反饋作用。
從對責任督學的定位來看,我國的追求其實很低,主要是依據和執行現有的教育法規,承擔起監督、指導的責任,當好監督者、匯報者和執行者。而在國外,責任督學的首要職責就是在教育系統制定計劃時起領導作用,然后將這計劃轉變為一系列的目標和需要優先考慮的問題,并協調解決一系列必要的硬件和軟件問題,就是要在未來的新時代里擔負起領導學校的重任。
“師夷之長技以制夷”。我們在學習國外先進經驗的時候,都只注重了學其“表”,而忽視了其“里”,導致徒具形式,“橘生于淮北則為枳”。我國正在全面展開的責任督學制度,能否像國外一樣,對推進教育質量提升起到重要作用,可能在制度設計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相關鏈接
人民政府成立教育督導委員會,負責統籌規劃全區教育督導工作,把握方向,動員各有關方面盡職盡責,研究解決教育督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教育督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配備專職督學,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各盟市、旗縣(市區)都要依法成立政府教育督導機構,根據當地教育類別、規模和教育督導任務配備專職督學3~5人,負責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地區教育督導工作。
本學期來,在武隆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領導下,中學督學責任區積極開展工作,為促進全縣中學教育教學工作的良性發展作出了應有的努力。
一、明確職責,找準方向
二、抓住重點,開展工作
重點一:學校督導室建設工作
本學期,中學責任區根據督導室的要求,指導責任區各學校搞好學校督導室建設工作,以此作為督學和學校的聯系紐帶,進行學校工作的有效督導。
1.學校教育督導室按要求掛牌、健全制度職責并開展工作。
2.中學責任區建立中學督導交流QQ群,主要交流督導工作信
息,分享教育教學優質資源。
重點二:各類專項檢查工作
1.開學工作專項檢查。9月1日至10日,中學責任區對我縣十二
所中學(包括特殊教育學校和職業教育中心)展開了學校開學工作的專項督導,包含以下幾方面的內容:學校開學安全工作專項檢查、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學校"十三五"規劃。
2. 重慶市安全交換大檢查。武隆中學和實驗中學分別于9月14日和15日代表我縣的中學迎接檢查。檢查組這樣評價我縣中學的安全工作:管理到位,工作扎實。
6.學校安全工作考核。1月5日至13日,中學責任區參與了教委安穩科組織的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考核工作。
重點三:開展教育教學專項活動
1."卓越課堂"合格校、示范校創建驗收活動。11月9日至16日,在督導室的組織領導下,責任區督學參與了武隆中學、長壩中學、白馬中學、桐梓中學、火爐中學的"卓越課堂"合格校、示范校的創建驗收活動,通過聽課深入解學校的教學管理,并與相關人員適時反饋交流。
三、回應需求,有效督導
2.學校文化建設督導
十月以來,中學的三位督學一起到責任區學校,實地查看各校的校園建設,全方位了解各校學校文化的規劃藍圖。目前,鴨江中學的"存真"文化和江口中學"江"文化基本成型,火爐中學和職教中心也已經初建體系,其余各學校在這一版塊的發展還相對滯后。每到一個學校,督學們都會就學校文化建設體系與各校領導班子作深入交流。
3.學校專項活動督導
9月22日,中學室三位成員受邀到火爐中學參加他們的"傳承中華文化做優秀學生"的太極拳進校園活動的啟動儀式;9月23日,中學室成員到鴨江中學參加他們承辦的全縣中學物理教學研討會;9月25日,參加江口中學承辦的全縣政治學科研討會;11月16日和1月6日,任曉川督學到武隆中學參加畢業年級研討會,了解指導畢業班相關工作。每到一校,與領導老師的交流都是一個學習的好機會,既能發現學校存在的問題也給我們的工作帶來更多的思考。
四、認真學習,提升能力
中學責任區的三位專職督學都是新上任,雖然在基層工作多年,有一定的經驗,但面對新的工作崗位,要更好開展工作,學習是第一任務。
關鍵詞: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機制創新
中圖分類號:G46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9094(2016)05A-0016-04
實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是轉變政府管理職能、加強對學校監督指導的重要舉措。縣(市、區)一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責任督學對中小學校開展經常性督導,對提升區域教育質量,助推學校內涵發展、特色發展、品牌發展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2014年3月,江陰市啟動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兩年來,全市聘任17名專職掛牌責任督學、3名兼職督學,督學范圍覆蓋全市88所中小學,涉及在校學生147018人。截至2015年12月底,20位專、兼職責任督學共督查學校2205次,訪談師生4266人次,進教室聽課1358節,發放學生問卷6940份,受理學生家長咨詢投訴221件并全部及時進行答復。
2015年10月底,江陰市通過了省教育督導委員會的審定,被推薦參加“全國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評比。掛牌督導成了江陰教育發展的“助推器”,真正實現了教育監管的重心下移、關口前置。
一、建立責任督學掛牌督導運行的新常態
江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以探索的勇氣和熱情,積極落實2013年9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頒發的《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積極創新和完善掛牌督導機制,從服務和助推江陰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大局出發,建立了“一二三四五六”責任督學掛牌督導運行的新常態。
1.確立一個宗旨
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旨在助推教育內涵發展。督學為學校發展添色,學校因督學而生機勃發。江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求責任督學在常態的督學實踐中關注所督學校的內涵建設問題,要善于引領所督學校在認清國家教育發展綜合改革宏觀背景的基礎上,在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教育發展觀的統領之下,在學校發展的制度建構、文化建設、教學改革、質量提升、隊伍建設等方面作出更高層次的設計和系統規劃,并將其轉化為切實可行的實踐操作策略。
2.落實兩個理念
江陰市責任督學的掛牌督導,貫徹“服務發展,寓導于督”的指導思想,責任督學在督學工作中,都能落實“幫扶為主、尊重為先;督促為主,服務為先”的督導理念。在常規的督學過程中,責任督學們努力扮演好校長的“教練”,教師的“教師”的角色,對學校教育既“有想法”又“有辦法”。責任督學主動擔當起學校“現狀問題的診斷者”的角色,履行“辦學行為的監督者”“素質教育的推動者”的使命,認真為學校建設與發展把脈,全面掌握責任區每一所學校的辦學現狀,查找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幫助學校解決實際問題。責任督學還利用深入課堂聽課的機會,關注“以生為本”的新課程改革,與一線教師共同研究提高課堂教學實效的途徑和方法,引領并服務于教師的專業發展。
3.體現三個要求
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是一項全新的教育督導舉措,要想取得預期成效,制度的頂層設計顯得尤為重要。市教育督導室根據國家、省市督導委員會關于實施掛牌督導的一系列意見和辦法,結合江陰教育的實際,相繼出臺了責任督學督導細則、工作流程、問題處置、考核問責等30多項制度,使得常態的督學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在常態督學實踐中,責任督學努力體現依法督學、民主督學、科學督學的要求。堅持依法督學,嚴格依據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督學工作,履行責任督學“監督和檢查”、“預警和指導”的職能;在督學過程中堅持民主督學,以學校為本,以師生為本,經常就學校發展的態勢與領導、教師、學生進行交流溝通;在學校辦學成效的評判中堅持科學督學,對學校的辦學成效能依據教育發展的內外部規律、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來作出精準的研判和考量。為達成上述三個要求,責任督學必須具備三方面的素質:勇于探索的意識和熱情,高度負責的心態和行動,樂意奉獻的真誠和擔當。
4.關注四個重點
《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第三條對中小學責任督學基本職責作了五方面的規定:對學校依法依規辦學進行監督;對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進行指導;受理、核實相關舉報和投訴;發現問題并督促學校整改;向教育督導部門報告情況,并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意見。明確責任督學的職責指向,有利于強化責任督學的責任意識和確定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
上述規定揭示了責任督學經常性、隨機性督導的內容和工作任務具有廣泛性和綜合性,這些督導內容指向了學校辦學和管理的“核心地帶”,這也是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要關注的四個重點:實施素質教育、提升教育質量、規范辦學行為、關注師生安全。為此,責任督學在督學工作中,要自覺堅持兩個側重,即側重及時發現問題,側重督促解決問題,對一些學校在推進素質教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既能及時指出,又能跟蹤整改情況,以不斷增強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實效。
5.堅持五個結合
(1)監督和檢查結合。責任督學應依法依規,通過經常性、隨機性督察,全面了解責任區學校執行“五嚴”規定的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切實履行責任督學“監督和檢查”的職能。
(2)預警和指導結合。責任督學應切實履行責任督學“預警和指導”的職能,深層次地關注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傾聽師生、家長對所督學校教育教學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危及師生安全的隱患,及時督促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3)規范和創新結合。責任督學應根據責任區教育發展的實際和階段性的工作重點,將常態督學與專項督學、聯合督學與綜合督導結合起來,依法、依規開展督導工作。
(4)學習和研究結合。責任督學應自覺學習教育理論、教育法規以及所督學校推進素質教育方面的成功經驗,不斷提升自身素質和督學水平,探索督學規律,創新督學途徑,從而深化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
(5)求實和求效結合。責任督學的掛牌督導應力求“以實為本”,追求樸實、真實;要“以效為用”,追求有效、高效。責任督學要以區域教育發展的大局為重,確立服務意識,就發展思路、發展規劃、內部管理、課程構建、學科教學、特色培育等事關學校內涵發展與品質提升的諸多方面給予所督學校切合實際的指導。
6.規范六種方式
規范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方式,是體現掛牌督導權威性、有效性的基礎。江陰市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有六種方式:(1)每月巡視一次校園。督學巡視時間不固定,事先不告知,事中不匯報,以減少干擾,了解實情。(2)每月一次交流溝通。每月與校長、師生或家長有一次交流溝通,反饋情況,解決問題或化解矛盾。(3)每月至少聽評一節課。了解教師課堂教學的實效性,發現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存在的不足,提出改進的建議和策略。(4)每學期召開一次座談會。分析查找規范辦學、實施素質教育與學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方法。(5)每學期進行一次問卷調查。全面了解學生、教師與家長的訴求,更加客觀準確地反映學校現實,為及時發現與解決問題拓寬信息渠道。(6)每學年進行一次綜合反饋。在學年度結束或年度工作總結時,向學校行政班子反饋責任督學一年督導的總體情況,既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學校的工作,對成績、經驗進行總結提煉,對不足、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又為學校指明下年度要努力的方向。
江陰市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實踐取得了預期的實效高效:優化了教育行政管理方式,促進了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形成了教育督導特色文化,提高了群眾的教育滿意度。在啟動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2014年,市教育行政部門在全市萬人評議機關活動中有了較大幅度的提名升位;在2015年底的機關評議中,教育行政部門又提升了5個名次。
實行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對推動學校端正辦學思想,規范辦學行為,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實現教育內涵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然而,作為一種新的督導形式,要真正收到持續的實效,還需要建構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深化的新機制。[1]對此,江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正在進行深入的研究探索與積極的創新實踐。
二、建構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深化的新機制
1.在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內涵建設上要有新意蘊
針對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新任務、新發展,在督導的內涵建設上,要不斷提升掛牌督導品質、加強督導制度建設、提高隊伍專業水平。
(1)提升掛牌督導品質。2015年《教育部工作要點》提出:“推動學校特色發展,提升學校品質。”這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首次提出“啟動學校品質提升工程”。根據這一要求,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在原有督促學校“端正辦學思想,規范辦學行為”的基礎上也必須有新的策應,要著力于學校“規范+品質”、“合格+特色”發展。構建和提升學校品質,“先進的思想和正確的理念是先導,優秀的校長和敬業的教師是主體,達標的硬件和規范的管理是基礎,系統的課程和豐富的活動是載體,優雅的文化和獨特的品牌是表現,優秀的學生和社會的認可是目標”[2]。這六大方面指標,將成為今后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重點內容,服務于中小學校品質的提升將是責任督學督導的新任務。
(2)加強督導制度建設。在兩年的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中,江陰市教育督導室制訂的《實施細則》和《工作規范》等一系列掛牌督導制度和要求也將根據教育發展的新任務、新要求,作必要的增減、修訂和完善。在修訂《江陰市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管理制度》的過程中,將加強“督導結果運用”和“督導整改問責”的制度建設,為深化掛牌督導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規范支撐。
(3)提高隊伍專業水平。責任督學隊伍的建設,是有效實施掛牌督導工作的前提。江陰市教育督導室一是重視隊伍專業水平的提高:根據督學條件,對督學隊伍進行調整充實,改善督學隊伍的學科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通過專業培訓、學習例會、交流研討、案例研究、外出觀摩等途徑提升督學的專業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強責任督學隊伍的管理:教育督導室根據責任督學的五項基本職責、十項督導任務,從“敬業精神、能力水平、履職情況、工作紀律、督導效果”等方面對責任督學進行綜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責任督學的工作津貼掛鉤。
2.在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工作流程上要有新改進
針對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新理念、新要求,在督導的工作流程上,要不斷拓展掛牌督導領域,改進督導工作程式,嚴格規范工作行為。
(1)拓展掛牌督導領域。2014年3月至2016年1月,江陰市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局限于88所中小學。為放大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工作效能,從2016年春季學期開始,江陰市教育督導室將延伸教育督導的觸角,將職業類學校也納入掛牌督導的范圍,并著手研究面廣量大的幼兒教育機構的督導方案,以盡快實現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對江陰教育的全覆蓋。
(2)改進督導工作程式。2016年開始,江陰市的掛牌督導將試行以突出“提升學校品質”為主題、以“適切服務指導”為支撐的“1+X”的菜單式督導方案。“1”是責任督學的基礎性工作和重點內容,“X”是教學常規、課程建設、隊伍管理、后勤服務4個督導專項,片區責任督學可在4個子菜單中自主選擇,將責任督學常態督導與片區聯合專項督導相結合。菜單式督導既突出聚焦問題的“督”,又強化柔的“導”,以進一步提升掛牌督導的實效。
(3)嚴格規范工作行為。市教育督導室將進一步規范責任督學的督導流程,關注責任督學督導行為的規范性,確保掛牌督導活動的權威性與嚴肅性。根據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中的計劃(Plan)、執行(Do)、檢查(Check)和總結(Act)四個環節的循環原理,對責任督學的督導行為實行過程化管理。強調“督學有預案、督導有規范、問題有反饋、整改有檢查”,以利于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成效的持續提高。
3.在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結果運用上要有新突破
針對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新舉措、新特征,在督導的結果運用上,要切實落實分級責任擔當、明晰跟蹤整改路徑、啟動整改問責程序。
(1)落實分級責任擔當。掛牌督導工作的效能最終要體現在結果的運用上,強化掛牌督導,就要凸顯督導結果的效度和信度。而督導結果的運用首要的是要分級落實責任擔當。以江陰為例,涉及教育全局性的問題,教育行政部門主動擔當。凡涉及基層學校的問題,由具體的辦學主體來承擔責任。
(2)明晰跟蹤整改路徑。責任督學在學校發現的問題,有的要求學校及時整改;有的涉及行政部門業務科室的,提交督導室分類匯總、梳理分析,再提交相關部門根據問題性質和問題的輕重緩急限期整改;有些事關學校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反饋給市督導委員會協調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凡整改的問題,責任督學都要回頭驗收,將結果報督導室備案。
(3)啟動整改問責程序。教育督導室出臺了《江陰市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監督和問責機制》和《江陰市責任督學督導結果公示(試行)》兩個文件,規定并啟動了“發現問題―反饋協調―跟蹤整改―結果運用”的整改問責程序。教育督導室賦予責任督學相應的監督、選優權力,教育行政部門將責任督學督導結果作為學校、領導考核評優、問責處理的重要依據。2015年底,在校長年度考核百分權重中,教育綜合督導和責任督學督導結果共占比40%。如責任督學在常態督導中發現學校有違反“五嚴”規定的,校長年度評優予以一票否決。
4.在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服務保障上要有新舉措
針對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新內涵、新特點,在督導的服務保障上,要努力完善服務保障機制、創設信息服務平臺、建構督導信息系統。
(1)完善服務保障機制。在兩年的責任督學掛牌督導中,江陰的責任督學以積極的態度、優良的實績贏得了學校、師生、家長、社會的肯定。市教育督導部門為責任督學開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服務保障。在江陰,責任督學的日常辦公、設備添置、培訓學習、工作津貼、人身保險都已列入財政預算。強有力的財政支持,保障了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的正常和有序推進,增強了責任督學的責任感和信心。
(2)創設信息服務平臺。市教育督導室在原有的總機云和公文流轉兩個信息平臺的基礎上,又創設了“江陰教育督導網”。各中小學校的網站與教育督導網對接,實時互動交流,傳輸督導信息,進一步提升掛牌督導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3)建構督導信息系統。江陰市教育督導室建構了督導信息系統,讓教育督導擁抱“互聯網”,跑出“+”速度。這為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所需的工作部署、考核評價、信息、交流互動、聽取民聲、匯集民意、調解投訴等奠定了信息化基礎,必將推動教育新常態下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的持續與深化。
參考文獻:
2012年11月29日至30日,全省督學責任區工作會議在廣州召開。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國家教育督導委員會成立暨第九屆國家督學聘任工作會議精神,交流、研究部署全省督學責任區工作。
一
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省人民政府總督學朱超華參加了全省督學責任區工作會議并作動員講話。朱超華要求,教育督導系統要認真貫徹國家教育督導委員會成立暨第九屆國家督學聘任會議精神,積極構建和完善教育督導體系,強化教育督導機構的相對獨立性,堅持依法治教,遵循教育規律,創造性開展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督導機構,建設一支責任心強、業務精湛、結構合理的專業化督學隊伍,形成教育督導機構為主、多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朱超華指出,要進一步提高對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的認識。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是轉變教育管理職能、強化教育監督的需要,是教育督導工作體制機制的創新,是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基礎教育均衡、協調、優質發展的制度保障,是督導工作向基層拓展、向學校延伸的新舉措。第一,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是推動全省教育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改革開放以來,我省分三步走,普及了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進入了大眾化,實現了從人口大省向教育大省的跨越,比較徹底地解決了“有學上”的問題。教育發展已從以規模發展為主轉向以內涵發展為主。人們對教育的需求已從“有學上”轉向了“上好學”,開始追求更公平、更高質量的教育。要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我們的教育部門和學校就必須及時把工作重心轉移到提高質量、促進內涵發展上來。未來五至十年,我省要以“創強爭先建高地”為總抓手,推動各級各類教育的科學發展。“創強爭先建高地”的核心就是要提高質量、促進內涵發展。要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大力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學方式改革,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發揮教師的主導性和創造性,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教育督導工作要自覺地適應教育發展方式的轉變,進一步加強對教育教學質量的監督與指導。在督導驗收中,要“以質論強”“以質評先”“以質比高”。推行督學責任區制度,加強和改進督學工作,是新的歷史時期教育發展需要。第二,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是扭轉當前中小學“應試教育”現象的迫切需要。客觀地講,當前我省中小學應試教育現象還相當突出。全面執行國家課程計劃要求,嚴格執行標準的校內作息時間,不加班加點、不成建制補課、不搞題海戰術等,這些最基本的辦學行為規范,也是最基本的教育教學規律,在大多數學校得不到落實。這種局面之所以會發展到今天,原因是錯綜復雜的。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最終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領導層迫于各方面的壓力,放棄了作為教育專家或者專業人員應有的專業態度、科學立場乃至獨立人格,延續了這種不規范的辦學行為,導致教育部、省教育廳幾次發出的禁令都落不到實處。作為教育督導部門來講,在督學領域的工作相對薄弱,在監督學校規范辦學行為方面力度不夠、措施不硬。建立和實施督學責任區制度,目的就是要改變這種格局,對中小學的辦學行為和教育教學質量實施常態化、全覆蓋的監控,力求遏制當前中小學片面追求升學率的應試教育現象進一步加劇。第三,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是完善督學制度的必要措施。教育督學制度是我國教育的基本制度。我國《教育法》第二十四條和《教育督導條例》第六條都明確:國家實行教育督學制度。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新時期的教育督導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堅持了“督政為主、督學為本”的指導思想,在督政方面發揮了獨特有力的作用,督促各級政府進一步落實了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但是,隨著政府依法落實教育職責、教育保障水平逐步提升之后,督導工作必須要回到督學這個本質要求上來。今年頒布實施的國家《教育督導條例》進一步明確了督導責任區制度是國家教育督學制度的重要內容,是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實施經常性督導的重要制度。《教育督導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對如何建立、實施督導責任區制度作出了明確規定。2012年5月份,教育部印發了《關于加強督學責任區建設的意見》,要求各省高度重視督學責任區建設,切實加強對督學責任區工作的領導,為責任區督學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2011年11月,教育部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全國督學責任區制度建設經驗交流現場會。這是教育部第一次對督學責任區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提出明確要求的會議,對未來教育督導工作的開展和督學責任區的建設起到引領作用。第四,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是我省先行先試,推進教育綜合改革,改進政府管理服務方式的重要內容。開展教育綜合改革是貫徹落實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重要抓手,我省是全國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改革試點省,有15個項目列為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125個項目列為省級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進一步完善教育督導機制,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是其中的重要內容。最近,經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批準廣東省“十二五”時期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對行政法規、國務院及部門文件設定的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在本行政區域內停止實施或進行調整。近10年,我省已經取消、轉移、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審批項目,其中涉及教育行政審批項目也有一批。今后,政府對教育的管理更多的從“事前審批”轉向“事后監督”。如何強化教育的“事后監督”,特別是對學校教育教學行為的監督全覆蓋、經常化,建立健全充實完善我省督政、督學、質量監測相結合的教育督導體系,尤其是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是必然選擇。
朱超華強調,要進一步明確督學責任區制度建設的目標、任務。他要求,從明年秋季開學起,全省各縣(市、區)都要建立和實施督學責任區制度,全面啟動督學責任區工作。
最后,朱超華還就如何推進督學責任區制度建設做了以下五方面的重要部署:一是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督學責任區實行省、市統籌,以縣(市、區)為主的兩級管理機制,由教育督導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省級負責對全省實施督學責任區制度的協調和指導工作;市級負責對各縣(市、區)實施督學責任區制度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并負責市屬學校的督導工作;縣級負責具體實施督學責任區工作,對所轄學校進行全覆蓋督導。二是要切實加強督學隊伍建設。建立一支數量足夠的專業化的專兼職督學隊伍是實施督學責任區制度的重要保障。一方面,要抓住國務院成立督導委員會、頒布教育督導條例以及我省“創強爭先”的機遇,切實加強督導機構建設,充實專職督學隊伍。另一方面,要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根據督導工作的需要聘任兼職督學。要嚴格督學聘用資格與條件,把好督學隊伍的入口關。同時,要定期開展督學人員業務培訓學習,要加強對督學的管理和考核。三是要科學劃分督學責任區。督導責任區主要根據區域內的學校布局情況來設立教育督導責任區。各地學校布點狀況實際情況差異很大,學校有不同的類別、層次,隸屬關系也有多種,各地要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做好督導責任區劃分。每一個責任區配備多少督導人員,這些人員從哪里選聘以及選聘人員的標準與待遇等問題,各地都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來確定,也可以相互之間加強溝通和借鑒,還可以學習外省的一些成功做法,取長補短。這其中最關鍵的是嚴格責任區督學的聘用條件,一定要保證責任區的每一位督學都是中小學校管理專家或者教育教學的專家,在教育管理或教學領域有較高的威望。可以考慮把各地教研部門的力量整合起來,發揮教研人員的專業優勢,更有利于加強對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監督與指導。四是要大力加強督導制度建設。不管哪一級的督學,都應該依法督學,按制度督學。五是要為督學責任區制度實施提供必要保障。建立教育督學責任區制度,是推動教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地要統籌協調,從督學責任區工作的特點和實際需要出發,為督學在責任區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和經費保障,要為督學責任區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落實好責任區督學的工作報酬,解決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工作條件,充分調動責任區督學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