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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作為一項事關社會整體利益與公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是保證城市健康發展、維護城市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面對當前城市規劃管理工作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我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解放思想為根本,以改革創新制度建設為抓手,不斷加強對工作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認真查找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總結經驗,深化內部規劃審批運行機制改革,實行精細化、扁平化管理,充分發揮了規劃引領城市又好又快發展的龍頭作用,有力地促進了城市的和諧發展。
一、深化內部改革,不斷健全審批運行程序的工作機制。
城鄉規劃管理的實踐中,我局認真反思城鄉規劃管理中的問題與不足,不斷總結經驗,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在此過程中,我們以強化制度建設、努力打造清晰平衡的權責體系為目標,不斷深化內部改革,著力加強對權力的制約,避免權力失控,從源頭上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一是合理分權制約,進一步調整審批處室職責,優化領導分工,對審批合理分權制約,使部門之間、崗位之間、班子成員之間,形成縱橫交錯的監督制約機制,增強規劃審批的透明度,防止出現審批權監督的真空;二是定期進行干部交流輪崗,保證審批公正,加大對規劃管理人員崗位交流的力度,以制度的形式定期分批輪崗,從人力資源配置上抑制腐敗現象的滋生與蔓延。
二、創新監管方法,實施全過程監管。
加強對建設項目的全程管理,在注重前期審批和綜合驗收兩個規劃管理環節的同時,我們依據建設項目建設時序計劃表的規定,加強對規劃項目從批后到竣工中間過程的跟蹤監督、服務,既強化對開發建設單位的約束,更對政府行政特別是規劃部門提出了更高、更細的管理服務要求。實踐中,我們針對居住區建設過程中公建不配套問題,修訂完善了《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和《規劃竣工驗收實施細則》,規定項目經辦人員在規劃方案審查階段,必須把停車泊位的數量、綠化場地的位置和面積、住宅樓套型面積比例以及教育、社區服務用房、社區衛生服務用房、全民健身場所、物業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建設施,全部用文字或圖表標示出來,不允許遺漏或含糊其辭,同時還必須審批規劃項目建設時序并做到跟蹤督辦,保證不再出現漏項、甩項現象,真正做到配套公建與住宅樓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三、實行“一書一表”制度,實施精細化管理。
我們以項目督查為起點,加緊制定保障項目依法規劃建設的制度。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市規委會主任辦公會新審批的項目,實行建設項目承諾書和建設項目建設時序計劃表制度。建設項目承諾書要求,在建設項目上報市規委會主任辦公會審批規劃方案(含總平面規劃和規劃主要單體方案)時,由國土部門填寫項目土地供應合同情況,項目建設單位承諾在規劃方案經市規委會主任辦公會批準起三個月內實質性開工建設(施工場地平整到位、施工單位和機械進場到位、建設項目基礎施工開挖到位),同時,將建設項目建設時序計劃表作為承諾書的附件。建設項目建設時序計劃表明確規定,對于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需書面承諾1年內全部建成(以結構封頂為準);10-20萬平方米項目,2年內全部建成;20-50萬平方米的項目,2年半內全部建成;50-100萬平方米的項目,3年內全部建成;100萬平方米以上的項目,4年內全部建成。建設單位應保證按時開工建設并按承諾建設期限及建設時序計劃表建成,否則自遲延開發建設之日及超出承諾建設期限起,每日按照土地出讓合同地價款的1‰繳納計算違約金,按月繳入市財政土地出讓金專戶。
四、實行“部門聯編”,實現綜合性管理。
根據城市規劃涉及城市社會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等多方面專項規劃的特點,在組織專項規劃編制過程中,我們積極統籌協調相關業務部門、屬地政府,著眼規劃的落實,實行“部門聯編”,各區、各部門共同參與、反復溝通,充分保證了各部門意見的采納將,為城市各項發展提前做好用地上的準備,并重點保證政府投資項目的用地落實,確保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能順利完成。如在編制中小學布點規劃的過程中,以黃線的形式來體現,由規劃、國土、教育、屬地政府簽字蓋章,充分保證了用地需求的真實性與準確性,增強了各項規劃的執行力。
五、簡化、優化審批流程,提高規劃效能。
合肥市所有規劃項目均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規劃窗口集中受理報建。在中心窗口,我們建立了窗口首席代表制、窗口人員AB崗制等制度,并且對項目審批涉及相關部門的按照“一家受理,抄告相關,并聯審查,限時完成”的程序進行,由合肥市規劃局組織協調各相關參審部門進行聯合審查,報建單位無須再為同一事跑各個職能部門,對重點工程、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及招商引資項目等,凡符合規劃的,選址優先辦理。工作方法上的改革,減少了由于部門條塊分割造成的分別報批環節,縮短了審批時間,提高了行政效率。內部對審批流程進一步細化、優化,新的流程將原先的行政審批流程細化為劃撥性用地類建設項目、工業類建設項目、經營性用地類建設項目三個分類。對每一類建設項目的各環節進行了流程再造。新的方案遵循了提高效率、優化環境的原則,如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辦結時限由原來的1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結時限由原來的14個工作日縮短為7個工作日,規劃方案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都壓縮了一半。
六、建立介入超前、服務超前機制,開辟工業項目規劃服務“直通車”。
在工業項目的規劃審批方面,我們堅持“零距離服務、零障礙落地、零停留審批”,規定每周局分管領導帶領相關工作人員,主動深入到園區、企業現場辦公,聽取意見,解決問題。對重大工業項目,實行“局領導協辦制”,從規劃報建窗口發出受理通知書起,明確一名局領導對項目的選址、用地、工程規劃許可等實行全程協助辦理、包干負責到底。
七、實行建設單位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承諾制。
在建設單位承諾按照批準的規劃要求進行建設并承擔因違規建設而無條件拆除的前提下,在審查批準總平面規劃方案時,發放所有單體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下放工業項目單體工程放線、驗線權,測量定線單與單體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時發放,所有工業項目委托園區管委會自行放線、驗線,規劃局事中、事后檢查,加強監管,工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可與企業的生產同步進行,全面促進了工業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早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