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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年度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強地質環境保護,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結合我縣地質災害現狀,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質災害概況
全縣幅圓面積2013平方公里,轄60個鄉鎮500個行政村。地質災害378處,其中:崩塌28處、滑坡305處、塌陷7處、危巖38處,威脅2911戶20931人,涉及57個鄉鎮近200個行政村。
去年,我縣遭受了50年來罕見的持續高溫干旱災害,連續暴曬極易誘發地質災害,由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的高度警惕和積極防范,未發生較大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
二、本年度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和防護重點
(一)降雨趨勢預測
據縣氣象局預計本年度總降水量略偏少為1100毫米左右。4、5、6月降水量略偏少;7、8月降水量略較多,洪澇接近常年;9、10月降水量略偏少,有秋澇,秋綿雨天氣接近常年。
(二)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較往年相比,形勢更加嚴峻。一是由于2006年前部分有險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仍未得到有效排除和治理;二是由于我縣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不斷增加,特別是新農村建設實施的村級道路,造成邊坡切割不當形成的陡邊坡,增加了引發地質災害發生的因素;三是我縣部分地質災害隱患點巖層上的松散層更加松散,暴雨來時極易引發滑坡、崩塌等災害;四是根據降水趨勢預測,今年汛期降水量比2006年明顯增多等。
綜合上述原因及結合我縣的地質環境條件分析:總體上*年我縣地質災害發生次數預計將接近甚至超過常年。
(三)地質災害防治區
依據縣內地質災害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地質災害易發區特征,將地質災害防治分為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一般防治區。
1、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①卷硐~匯南~匯東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高易發重點防治區
②文崇~報恩滑坡崩塌高易發重點防治區
③大義~義和~柏水滑坡崩塌高易發重點防治區
④三板~萬壽滑坡崩塌高易發重點防治區
⑤白兔~蔡和滑坡高易發重點防治區
⑥青龍~屏西滑坡高易發重點防治區
2、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區
①平安~水口~青神滑坡崩塌中易發次重點防治區
②土溪~河東~臨巴~錫溪滑坡中易發次重點防治區
③李渡~瑯琊~望溪滑坡中易發次重點防治區
3、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
①涌興~千佛地質災害低易發一般防治區
②靜邊~渠北地質災害低易發一般防治區
③宋家~鮮渡地質災害低易發(包括不易發)一般防治區
地質災害防治區內地貌屬構造侵蝕低山,相對高差一般100~500m,地形坡度一般15°~45°,溝谷較為發育,地層巖性為灰巖、頁巖、砂巖和泥巖。節理裂隙發育,表層風化嚴重。順坡向形成寬緩斜坡,第四系覆蓋較厚,在暴雨作用下,易產生滑坡;反坡向地形陡峻,巖性軟硬相間,易發育崩塌。植被覆蓋率較低,農耕發達,建房修路等人類工程活動強烈。
受自然地質環境與人類工程活動的控制,區內地質災害以滑坡為主,不穩定斜坡次之,地面塌陷相對較少。主要危害集鎮、居民、公路、橋梁、破壞耕地、林地。區內地質環境條件較惡劣,是地質災害易發區。
地質災害隱患的存在嚴重制約了區內的鄉鎮建設、交通運輸、工農業生產的正常發展,因此,必須加強區內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為經濟發展創造條件。地質災害的防治應本著“以防為主、以治為輔”和經濟合理的原則,采取生物治理、工程治理、建立群測群防和群專結合的網絡體系以及合理規劃各類工程建設的布局等綜合防治方案,對工程建設所形成的不穩定邊坡采取必要的擋墻、保坎等護坡措施,對新建、改擴建工程必須進行環境意識及地質災害科普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增強全民地質環境保護意識。
三、地質災害防御方案
(一)災害隱患調查
汛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力量,認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調查,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和一般災害點做出排查,核實災害隱患的位置、類型、規模、成因及危害程度等情況,并建立地質災害危險點卡片和及時編制轄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二)監測與巡回檢查
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和重點防范區段,由所在鄉(鎮)、村、社負責日常監測工作。通過監測了解地質災害的演變過程,及時捕捉地質災害的特征信息,為地質災害的正確分析評價、預測預報及治理工程提供可靠的資料和依據,尤其是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一定要明確監測內容、方法及要求,并制訂出臨災前群眾撤離信號和路線等。
在監測中,要建立危險隱患點的監測責任制,目標責任要層層分解。對每個危險隱患點的監測工作要落實責任單位,明確責任人,實行專人監測、定期監測,汛期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力量加強對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重點防范區段的巡視檢查工作。汛期巡檢一般不少于2?D3次,對各險點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密巡檢。與工程設施直接有關的地質災害,有關部門要根據相應的要求,負責協助日常監測和巡視檢查工作。
(三)預防預報
發現地質災害危險點,要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暫無條件治理的,應針對性地提出規劃。由工程建設引起的地質災害危險點,要及時通知和監督有關建設單位進行治理。
要切實做好危險點的險情預報,一般情況各鄉(鎮)人民政府每月要向縣國土資源局通報一次,重要險情隨時通報。
(四)避險
經監測,危險點險情有擴大、加劇異變情況的,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縣國土資源局要立即派出專業人員作進一步調查論證,一方面要采取緊急避讓和搶險措施,及時動員受災害威脅的居民及其他人員按制定的撤離計劃,做好人員、財產的撤離,并在地質災害危險點的一定范圍內,劃定危險區,設立警示標志;另一方面要按照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避讓搬遷
由于地質災害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因此為減輕災害損失,必須在地質災害發生前后,根據預測、預報、警報的情況,采取避讓搬遷措施。避讓搬遷原則:一是原則上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二是不在受地質災害和洪水危害的地帶;三是要有利于群眾的生產生活;四是對新建房屋選址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防止發生新的地質災害。避讓搬遷資金來源,以受災農戶自籌為主,政府財政補助和地災防治專項資金補貼為輔。
加大地災防治宣傳力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防災避災工作措施,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防災意識,提高干部群眾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防災避讓能力,形成全社會共同防御地質災害的共識。
切實落實工作責任。鄉(鎮)人民政府是地質災害防治和避讓搬遷工作的主體,對本轄區地質災害負總責。國土資源部門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部門務必引起高度重視,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工作納入當前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和完善領導責任制,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縣政府將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對避讓搬遷工作組織不力,玩忽職守,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切實做好搬遷過程中的地質災害監督工作。進一步加強鄉鎮、村、社和群眾“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監測防御體系和各項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隨時監測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情況,切實做好避讓搬遷工作,加大監測工作力度,確保公共財產和人民財產安全,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六)搶險救災
地質災害發生后,災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啟動并組織實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按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及時將災情及發展趨勢等信息,報上級人民政府。
縣級各部門應按突發地質災害應急的分工,做好相應工作,縣國土資源局要會同鄉(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迅速查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原因、影響范圍、發展趨勢等情況,并提出應急治理措施,盡可能地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
四、地質災害防御保障措施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重大。為切實做好我縣*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堅持“以預防為主、以監測預報為主、以災前避讓為主”方針,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建設,提高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水平,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對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的損失。
(一)總結經驗,增強責任意識。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認真編制好*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對重點災害危險點和重點防范區段要早安排、早布置、早準備。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增強責任意識,鄉(鎮)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隱患點、災害點加強監測、預報,層層落實防災預案和群測群防工作。地質災害防治是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事,我們要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高度社會責任感做好防災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要做到“三個親自”,即親自調查研究,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促檢查,堅持不懈地抓好這項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分工負責,注重實效,務必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加強群測群防網絡建設。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改變過去重治理、輕預防的做法,認真貫徹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三為主”方針,按照“以人為本,群專結合”的原則,加強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預警預報工作,把地質災害預防作為工作重點,不斷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建設。
(三)完善制度,抓好督促落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的汛期值班制度,地質災害速報、月報制度,災情巡查制度,“兩卡”發放制度和災害應急調查制度,并嚴格督促和抓緊落實。
(四)強化宣傳,嚴格監督管理。隨著我縣城市規模、工程建設和生產活動范圍的擴大,人為誘發地質災害因素也隨之增多。因此,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宣傳單、黑板報等多種宣傳手段,大力宣傳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提高全民的防災減災意識,盡可能地消除和減少誘發地質災害的人為因素。同時,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對可能誘發和加重地質災害的違規工程活動,要及時制止、糾正,并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加以監控;對已經發生并造成危害的,要依法督促責任單位負責治理。
(五)加強配合,積極搶險救災。災情就是命令,一旦有地質災害發生,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把確保人民群眾人身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啟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縣級各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災區,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做好地質災害點的監測、預警預報工作;交通、電力、通訊部門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災區道路、供電、通訊的暢通;水利部門要確保災區水利設施的安全;衛生部門要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民政部門要做好災區群眾的安置;公安部門要做好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工作;氣象部門要及時主動提供災區氣象預報,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工作。通過快速反應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促進人民安居樂業,構建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