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民玫局社會救助體系完善管理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工作,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根據市政府《關于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意見》(滄政發〔2006〕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緊緊圍繞以民為本、為民解困這一宗旨,堅持城鄉統籌發展,突出重點,整合資源,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創新,逐步建立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主體,專項救助、社會互助為補充的新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使城鄉困難群眾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基本原則:堅持政府救濟和社會互助相結合的原則,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參與救助和幫扶工作,積極創造條件,倡導和組織有勞動能力的救助對象開展勞動自救;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向社會公開救助對象、救助標準、救助程序,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救助對象要如實報告本人家庭的基本情況;堅持救助經費專款專用和多渠道籌措資金的原則,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盡最大努力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二、救助的范圍及主要對象
社會救助的范圍:面向城鄉所有困難群眾,凡居住在我縣境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基本生活無法保障時,都有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請救助,并獲得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政府救助的權利。
社會救助的主要對象包括:重災民、城市低保對象、農村低保對象、五保戶和特困人口、重點優撫對象、老年人、殘疾人、孤兒、棄嬰、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等社會困難群體。
三、建立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要認真做好九項重點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城鎮低保制度,逐步提高保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一是科學掌握救助標準。根據物價上漲指數、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等因素,通過科學測算,實事求是的調整保障標準,做到既能滿足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又能促進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自主創業。二是推行分類施保。對低保對象中重大病、重殘、單親家庭、子女上學等特殊困難家庭給予傾斜,適當提高補助水平,幫助解決實際困難。三是實行動態管理。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家庭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對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及時停止其低保待遇。
(二)進一步鞏固和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及時審批五保供養對象,發放《五保供養證書》,做到應保盡保。確定我縣分散供養的五保老人年供養標準不低于1000元,集中供養的五保老人年供養標準不低于1200元。選聘合格的專、兼職敬老院工作人員,加強敬老院內部管理,努力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務水平。對分散供養的五保老人要明確代養及代養人的責任,并簽訂協議,保障五保老人老有所養。妥善解決農村稅費改革后五保供養經費來源問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逐步建立起多元化投入、多形式供養的保障機制。要積極整和社會資源,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農村敬老院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和保障水平。
(三)全面實施城鄉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鞏固和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加大資金投入,擴大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水平。積極配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救助制度的實施,幫助農村困難群眾解決醫療難的問題。積極推進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建設,搞好調查測算,制定審批程序,公正合理地確定醫療救助對象,使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困群眾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
(四)逐步完善特困群眾住房救助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對符合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條件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方式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核減租金為輔。以財政預算資金為主,多渠道籌集資金,形成穩定規范的住房保障資金來源。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住房保障事業進行捐贈。
(五)大力開展城鄉教育救助工作。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到*年,使全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都能享受“兩免一補”(即免費提供教科書、免雜費和補助寄宿貧困學生生活費)。完善高等教育資助階段特困家庭子女就學,各級教育部門要根據其困難程度,給予必要的學習和生活救助。繼續做好慈善捐助等專項救助工作,積極實施勤工儉學和愛心助學資助措施,幫助貧困群眾子女完成學業。
(六)不斷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健全法律援助機構,建立以財政為主要渠道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體系,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使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獲得法律援助,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七)積極實施就業援助。積極支持和鼓勵困難群眾就業,優先落實各項幫扶政策,免費提供就業培訓和職業介紹,幫助盡早實現就業再就業。將低保對象和低保申請人優先納入就業服務范圍。對城鎮特困家庭有就業能力的人員優先提供社區公益性崗位,協助他們落實再就業幫扶政策。
(八)建立應急救助機制。一是做好突發困難的臨時救助工作。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并吸收社會捐款,主要用于解決困難群眾因重大疾病、天災人禍等造成家庭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已經得到救助、但仍然十分困難的城鄉低保對象和雖然不符合低保條件,但確因上述原因造成嚴重困難的“邊緣戶”家庭。二是做好重大自然災害的緊急救助工作。要制定工作預案,在災害發生后及時做好災民轉移安置,確保災民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需要,組織好災區的恢復重建工作。
(九)加快建立社會捐助制度。要落實相關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經常性社會捐助網絡,充分發揮公益慈善組織作用,積極探索社會捐助的市場化運作模式。廣泛開展義工服務結對幫扶、社會互助、鄰里互助等活動,積極興辦“扶貧超市”、“慈善超市”,幫助貧困群眾解決日常生活困難。
四、建立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保障機制
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各鄉(鎮)政府要把這項工作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常抓不懈。要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盡快制定切合實際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一要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歸口管理、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管理體制,及時研究解決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為切實加強對全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領導,縣政府成立由主管縣長為組長,由民政、財政、衛生、房管、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司法、審計、監察等部門主管領導為成員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民政部門是社會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各類社會救助的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及救助款物的籌集、審定、發放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做好社會救助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衛生部門負責醫療救助政策的制定和落實;房管部門要抓好困難群眾的住房援助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教育救助政策的落實;司法部門負責貧特困戶法律援助工作的落實;勞動保障部門要抓好就業援助工作,為困難群眾提供就業信息和培訓服務;審計、監察部門要搞好救助款物的審計、監察工作;其他有關部門也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二要認真落實社會救助必需的資金。建立救助基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加大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力度,將社會救助所需資金列入同級預算,保證各項社會救助政策的落實。要加大宣傳力度,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會救助工作,通過建立健全慈善公益性團體和開展社會捐助、機關干部結對幫扶等活動,為社會救助提供必要的補充。
三要加快建設基層社會救助管理和服務網絡。加強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建沒,選配政治素質好、業務精、群眾觀念強的干部充實社會救助工作隊伍。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及時開展培訓,提高社會救助隊伍的業務素質。要加快研制社會救助信息網絡管理系統,及時、準確地匯集城鄉各類困難群眾的信息,為做好社會救助工作提供基本依據和技術保障,努力實現社會救助管理服務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四要著力強化對社會救助工作的監督管理。深入調查研究,制定科學、嚴密的工作程序,確保社會救助工作公開、公正、透明。結合村務公開、政務公開,逐步完善社會救助公示制度。有關部門要定期組織專項檢查,確保各項社會救助制度落到實處。要加強紀檢監察監督、審計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推進社會救助工作的健康發展。